初中一年级的时候,曾害过一场病,慈爱的父亲听从医生劝嘱,让我休学一年。当时为这我还哭过好一阵子鼻子,不上学,就意味着学业上掉队,但终究没拗过有些倔强的父亲。在家闲着时,我就找书来读,那时哥哥正上高中,碰到哪天他没上语文课,我就把他放到家中的语文课本摊开来,有滋有味地读起来。印象最深的是巴尔扎克的. 《欧也妮·葛朗台》、马克·吐温的《竞选州长》等外国文学作品,尽管只是节选,但这些书从一个侧面让我看到了光怪陆离的异域风情。
因为一场休学,让我喜爱上了品读外国文学名著。1987年,我高考落第,尽管在情理之中,但心有不甘;想复读,无奈家境并不宽裕。于是听从父亲安排,进了父亲所在的厂矿上了技校。两年后,我被分到厂里当了一名维修设备的钳工。繁重的体力劳动,对我这样一个体格的人来说,显然有些勉强,抱着应付式态度,我在那里混了16个年头。但对于读书和写作,我可一点也没放松过。
进入上世纪90年代中后期,去舞厅跳舞十分流行,正值青春年少的我,自然也不甘寂寞,闲暇便随着人流,涌进这些场合找乐子。但不管怎么玩,回来后,我总不忘找来床头上的外国经典作品研读一番,方才带着满头幻想安然睡去。
当历史的车轮不经意间碾进二十一世纪的第五个年头时,我告别了整天起早贪黑的钳工生涯,迈进了机关的大门,开始了我自小就喜欢的文字工作。8小时之内,是按部就班的手敲键盘,8小时之外,留下更多的则是阅读经典名著后的轻松与惬意。屠格涅夫的《猎人笔记》,让我明白原来大自然竟是这样的美好;托尔斯泰的宏篇巨著《战争与和平》既让人感慨历史的厚重,又为人性的复杂而唏嘘;而笛福的《鲁滨逊漂流记》,最终让我懂得:原来人类就是靠着如此坚韧的意志,才会打拼出光辉夺目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