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
“为进出的门紧锁着,为狗爬出的洞敞开着……”在心里不禁会浮起一阵异常庄严的感情。中华人民的心酸、痛苦、绝望浓缩成它——《红岩》
1948年至1949年解放战争时期,重庆地下共产党组织与国民党反动派拉开激烈战斗。在“中美合作所”这个可怕阴森的地狱中,敌人对革命者们实施了惨无人道的毁灭!但是在革命者们坚强的革命意志,崇高的革命精神下,敌人踌躇难决,黔驴技穷,无计可施。
余新江、许云峰、陈松林、江雪琴、华子良、成岗……无数的革命者们为了濒临毁灭的祖国,奉献了自己的青春年华甚至是生命!共产党人具有超强的毅力,这并非平凡人能比,正因为伟大的他们,才能有我们现在的安居乐业,幸福美满。正因为有他们的生死伤亡,才有我们的健康快乐;正因为有他们的疲惫不堪,才有我们的精神抖擞;正因为有他们饥寒受冻,才有我们的吃饱穿暖。
在《红岩》中,令我最敬佩的人,还是安详稳重,坚贞不屈的许云峰。在面临甫志高叛变情况下,许多共产党遭国民党反动派抓捕。在面临身怀重要情报的李敬原和自己将被抓捕时,危急时刻,许云峰以身犯险,以自己为诱饵,将国民党反动派的注意力集中在自己身上,目的就是掩护李敬原逃脱国民党反动派的魔爪。最终,李敬原逃离了,而许云峰却陷入了“慈居”——罪恶的巢穴。在“慈居”的监狱里,许云峰面临胆大心狠,机警毒辣的徐鹏飞,除了一副旁若无人的钢铁似的眼神外,察觉不出丝毫的动静。在面临着审讯,许云峰沉着冷静,令敌人捉摸不透。许云峰凛然不可侵犯的脸,使徐鹏飞不知所措,脸色铁青,最终毫无收获。一波接一波,许云峰又遭到毛人凤的诱惑,但许云峰无动于衷,敌人一筹莫展,将许云峰押进渣滓洞监狱,最终为共产党同志能逃出监狱。挪移着遍体鳞伤的身躯,抬起布满血液的手指,挖开一点一点泥土,翻开一块又一块的巨石,为同志挖开了一条秘密通道。同志们虽然逃出了监狱,但许云峰自己却永远留在了渣滓洞监狱——被敌人执行了死刑。
我喜欢《红岩》,喜欢它朴实无华的文笔,喜欢书中的人物的勇敢坦率,它深刻地向我们展示了革命的崇高精神境界和思想光辉。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2)
穿梭在绿树成荫、百花齐放的胡同里,看着追逐打闹的小孩子,听着大人们谈笑风生,我脑海中不由得浮现出《城南旧事》这本书。
这本书记录了主人公英子七岁到十三岁在北京城南的胡同里度过的童年时光。在她的童年时光里看到过骆驼吃草的搞笑样子;听到过兰姨娘诉说心事;和“疯”女人秀珍做过朋友;认识了厚嘴唇的为了弟弟上学不得不去偷东西的年轻人;经历过失去亲人的痛苦。英子的童年既有调皮可爱的一面,也有哀愁的一面。喜怒哀乐、悲欢离合都浸在了英子的童年里。我特别喜欢书中的主人公英子。
我觉得英子是一个非常聪明的小姑娘。在第一章骆驼队来的时候,她看着骆驼吃草咀嚼的样子就学骆驼,还发出了感慨:“要学骆驼,沉得住气的动物。看它从不着急,慢慢的走,慢慢的嚼;总会到的,总会吃饱的。”这段话表面似乎只是在说骆驼,但其实细细品味就能读出“要做任何事都要一步一个脚印,踏踏实实,不能一口吃一个大胖子”的深刻道理。
英子与众多小孩一样,有强烈的好奇心。她总会问妈妈:“夏天来了,骆驼到哪里去?”妈妈回答不上来就有些生气。英子在第一章的结尾发出了感叹“夏天过去,秋天过去,冬天又来了,骆驼队又来了,但是童年却一去不复返了。”童年可谓是人生中最珍贵,无可代替的财富。因为童年是我们最无忧无虑、轻松自在的时光。只可惜,时间像流水一样不经意间已经越流越远,留给我们的只剩下了回忆。
我最佩服的是英子坚强的品质。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英子的爸爸因为肺病去世,连英子的小学毕业典礼都没有赶上,爸爸临终前对她说了一句话:“无论什么困难的事,只要硬着头去做,就闯过去了。”当老高吞吞吐吐的把爸爸的消息告诉英子后,英子并没有痛哭流涕,而是冷静地看了看周围的弟弟妹妹。或许那一刻,她想到了爸爸对她的教育,觉得自己应该长大了。她看着爸爸种的夹竹桃说出了一段让人泪目的话:“爸爸的花儿落了,我也不再是小孩子。”从这简简单单的15个字中,让我感受到了她的坚强与面对事情的乐观。人生总不会一帆风顺,每个人都会经历生死离别,只有在悲痛之下乐观面对的人,才是真正坚强的人!
每当看到《城南旧事》封面上那个的小女孩,心中总会产生一种钦佩之情。我喜欢这本书不仅是从文字中品味到了世间冷暖,更让我从英子身上看到了对成长的另一番注解。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3)
“读书好,读好书,好读书。”
——题记
莎士比亚说过:“生活里没有书籍,就好像没有阳光;智慧里没有书籍,就好像鸟儿没有翅膀。”说到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就要数笛福创作的《鲁滨逊漂流记》了。
“唉?”有的同学会问“这不是一本荒岛求生,励志坚强的故事吗,一个女孩子怎么会爱读呢?”这要从那次说起——
一次偶然的机会,我无意间发现了《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一看到这新颖的题目就吸引到了我,不禁翻开书读了起来,才读了几行,我就已经爱不释手了。
书中的鲁滨逊因为一次航海,被流落到了荒岛上,他在岛上的困难是极大的:食物、住宿、心理的孤独与恐惧……虽然身陷险境,生活近乎绝望,但坚强不屈的鲁滨逊凭着自己的力量和在废船上找到的一些工具,在荒地上建起了住所,种起了麦谷,饲养了动物,完成了自己的生活基本所需,还救了一个俘虏名叫“星期五”。这一切的困难,都被鲁滨逊坚韧不拔,不畏困难的精神所征服了,这个孤岛上的每一样东西,都凝聚着他所有的心血;每一个困难,都被他消灭无影无踪……他就这样在荒岛上生活了28年。
每当我看到这些片段,我的内心,就像波涛汹涌的大海,我真真正正地被鲁滨逊征服得五体投地。
现在,我们都是温室里的小花,在成长的道路上,一定会遇到许多困难,那怎样克服呢?在书中就会受到启发,它会让我们变的更勇敢,更顽强!成为大自然的顽强的小草。
记得有一次,科学老师布置了任务:做一个小杆秤。回到家里,我便马上开始了我的制作,一切似乎进展顺利。该系绳了,小杆秤马上就要大功告成,我的心里不由得想到:“做个小杆秤没想到那么的容易!”这话刚想没多久,绳就不听使唤了,怎么系也系不好,甚至想过放弃。这时,我突然想到了鲁滨逊做家具时的片段,做家具那么难的事情,鲁滨逊都做的了,何况我只是做一个小小的杆秤呢?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我便静下心来,耐心地系了起来,真没想到一遍就成功了!这让我知道遇到困难时,不要畏首畏尾,要勇敢面对。
《鲁滨逊漂流记》这本书就更让我难忘了!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4)
读书可以增长我们的知识,读书可以开阔我们的视野,读书可以教我们怎么做人,读书可以提升我们的素养。我读过的书有很多,其中让我最喜欢的书是四大名著之一的《西游记》。
还记得小时候,我经常趴在沙发上津津有味地看电视剧《西游记》,后来,我上一年级了,爸爸便给我买了《西游记》的书籍。从爸爸教读到现在的自主阅读,这本书已经被我看了五六遍,如今,我彻底喜欢上了它。
西游记是一部长篇神魔小说,整部小说记载了唐僧师徒四人从东土大唐到西天取经的故事。他们一路上跋山涉水,降妖除魔,克服了九九八十一难,终于到达西天取得真经。
我喜欢西游记,因为我喜欢书中精彩的故事情节。作为神话,书中有许多经典情节,写得真叫个曲折入胜,如三打白骨精,真假美猴王,大闹天宫……这些都让我百读不厌。
我喜欢西游记,更因为故事里有众多栩栩如生的人物形象。我喜欢神通广大的孙悟空,令人捧腹的猪八戒,憨厚老实的沙和尚,而我最喜欢的还是平凡的唐僧。
没错,我喜欢唐僧!他只是一个平凡的人,不会降龙伏虎的本事,但是平凡的他却有不平凡的精神。唐僧是精神的强者,是取经团队的核心人物,在别人眼里也许他太唠唠叨叨的了,但是他有一种品质,是别人都很难做到的——意志坚定,坚持执着。唐僧师徒到达女儿国时,其他人都被荣华富贵所诱惑,只有唐僧坚定自己取经的使命,毅然地踏上西行的路。面对危险时,多少次他差点命丧妖怪之口,可没有一次动摇过,把艰难险阻抛在身后,以坚定决心地继续前行……这一切让我深深地震撼。
《西游记》对我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一次运动会上,我被老师选去跑200米,起跑时我都慢了一步,跑了半圈就远远落在了后面。本想放弃时,我脑海里想起唐僧被妖魔鬼怪一次次抓,有一次次跋涉在坎坷取经路的镜头。于是,我又树立起了信心,奋起直追,终于在第二圈时,超过了所有对手别人,取得了第一名。
有信念,方始终。这句话在我遇到困难时一次次浮现在我脑海,让我一次次克服困难,取得成功。这是西游记给我的收获,我一定要向唐僧学习!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5)
小时候的我最爱看的是关于动物的故事。四年级时,我迷恋上了沈石溪写的动物小说。在五年级时,我接触到了《哈利詹姆波特》。说来话长,那是一个夏天的故事。
我的老家,是在河南一个偏僻的紧靠一座大山的小河湾旁,全村大大小小四户人家,每家有一个大院子,都种满了各种蔬菜,除了旁边一家养满了鸡的大伯。
每家每户都在山脚下有一大片田,四户人家轮流用一头水牛。那个暑假,妈妈和姥姥去灵山玩几天,便只留下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陪伴我。我那时多么渴望一本沈石溪的小说啊,农村家里顶多一台电视机,姥爷下田干活,回来要喂猪,喂鸡鸭鹅。我只能坐在田埂上看着我的哈利了。
我看上了一页,便再也停不下来了,我喜欢哈利,更喜欢罗恩与赫敏。我爱大大咧咧善良的海格。
《哈利波特》故事情节一波三折,我的心也随之沉下浮上,从德思礼一家的“魔爪”脱逃下,一直到买了一只猫头鹰(海德薇)与他的凤凰魔杖起,我紧张的心就没停过,一直到姥爷焦急的声音在田野回响起来,他在找我回去吃午饭。
下午,一个人当然是不敢呆在家里的,我又跟着姥爷下田,夏日的烈阳毒烤着我,姥爷让我在一颗红果冬青树下搬个板凳坐下,我便又沉浸到书中去了,连几只百灵鸟在我旁边兴奋地啄食红果也没有注意到,正给哈利分院呢!我非常希望他进英格兰芬多(学院名),而当分院帽要将他分入斯莱特林时,我简直要哭了,急得直跺脚。几只百灵鸟从树下直冲云霄,这时的我应该好好欣赏一下的,我硬是看着我的哈利,连百灵鸟对我来说都没多大吸引力。
我心里正模拟暴打哈利的死对头德拉科马尔福呢,妈妈与姥姥回来了,妈妈手里多了几本哈利波特,说是这个暑假就让我去上海读书,这些书是给我路上看的……我合上书便跟去了,只把一朵小小的蒲公英夹在了未看完的书页里……
到了人头攒动的火车站,我拎着沉甸甸的《哈利波特》在火车上准备看书,我摸出的却是一朵谢了的蒲公英……
如今的我已经是一名六年级的学生了,我已有了《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了,可我依然想念那远在家乡的另一本,或许它以蒲公英的形式陪着我,也许是一个隐形的哈利波特!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6)
古人云:“书中自有颜如玉,书中自有黄金屋!”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在茫茫书海中,要挑出一本最好、最喜欢的,实在不容易。因为我喜欢的书籍实在是太多了!如果非要我说出一本最中意的书的话,那就是吴承恩所写的名著《西游记》了。
《西游记》,我从4岁开始起就在电视上一遍又一遍不厌其烦地在看了,什么“大闹天宫”、“三打白骨精”、“大战红孩儿”……一个个精彩的情节深深吸引着我,让我回味无穷!电视中把唐僧的一心向佛、孙悟空的勇猛无敌、猪八戒的好吃懒做、沙和尚的忠厚老实表现得淋漓尽致,他们鲜活的人物形象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从四年级起,我才真正开始接触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之一《西游记》,小说比电视剧更好看、更吸引人,整部书充满了神奇瑰丽的幻想色彩,情节曲折动人,引人入胜!自从迷上了它,不管是吃饭,还是睡觉时,我的脑海里总是不知不觉想象着《西游记》里的画面。看这一段:只见两个身影在半空中好一场厮杀。咦!原来是齐天大圣和混世牛魔王两人为了争夺芭蕉扇而大打出手……书中的人物仿佛就活生生地展现在我的面前,那战斗场面也非常详细,腾云驾雾、刀光剑影,给我的感觉不像是在看书,而是在看一部惊心动魄的电影!
别看我是个女孩,但我格外喜欢《西游记》中“孙悟空”这个人物!他机智勇敢,练就了一双火眼金睛,一个筋斗就能翻越十万八千里。他对付妖魔鬼怪时足智多谋,有时会偷偷钻进妖怪的肚子里拳打脚踢,直打得妖怪连声求饶;有时又会变成一只小虫子飞到洞里打探消息;甚至有的时候还会变身成妖魔的样子,用巧计救出师父唐僧……每当我读到孙悟空打败了妖魔鬼怪的时候,我总会连连拍手叫好,好一个“战斗神佛”!
《西游记》一书写得太精彩了,书中一个个耐人寻味的章节,像《真假美猴王》、《大闹高老庄》、《智取火焰山》……令我百读不厌、爱不释手!因为我太喜欢你,经常看得不肯放下,连妈妈喊我吃饭都不知道呢!我打心底里感谢作者吴承恩为我奉献了这么一道美不胜收的精神食粮!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7)
我最喜欢看的书就是JK罗琳的《哈利波特》了,今天我为大家推荐的是其中我最喜欢的一本——《哈利波特与魔法石》。这本书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第一本,也是最引人入胜的一本。相信看了我的推荐,你也会迫不及待地想读这本书。
这本书主要讲了11年前,伏地魔的势力十分强大,他杀死了许多人,然而,大难不死的男孩——哈利波特却把他赶走了。11年后,哈利波特加入了霍格沃茨魔法学校,遇到了两个最好的朋友罗恩和赫敏。当一场灾难即将降临时,他们得到了消息,突破重重困难,拿到了魔法石,化险为夷。这是一场智慧与勇气的大比拼。哈利波特和他的朋友们运用智慧和不怕困难的勇气战胜了邪恶,赢得了胜利。
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被团结协作、舍己为人的精神所震撼。《哈利波特与魔法石》中哈利和他的好朋友们要想取得魔法石,最后一个关口是下赢国际象棋,其中巨型棋盘上演绎了一场惊心动魄的战斗棋局,令人印象深刻:当白王后将它没有五官的脸转向罗恩时,罗恩决定牺牲自己,“只有这个办法了……我必须被吃掉。”“不行!”哈利和赫敏同时喊道:“这是下棋。”罗恩厉声地说:“总是要做出一些牺牲的!我先走一步,她就会把我吃掉——你就可以把国王将死了,哈利!”“可是……”“你到底想不想去阻止斯内普?”“快点,如果再不抓紧时间,他就把魔法石拿到手了。”哈利不再犹豫了。罗恩就这样自愿充当了弃子,引开王后,哈利乘机将国王将死,从而获得胜利。简短的文字描绘了一场活人的对阵,仿佛身临其境,感受到了金戈铁马的战争残酷,但又从字里行间感受到了哈利和他的朋友们之间的团结协作、互帮互助的深厚友谊。此外,它还给了我许多帮助,有一次我在参加国际象棋比赛时,其中一盘棋非常焦灼,我不知道该怎么走,看着时间一分一秒过去,我急得满头是汗。突然灵光一闪,想起来这本书上巨型棋盘的对局,于是我便由弃马将后引开的局面改成弃象将对手的马引开,最后取得了宝贵的胜利。
如果你喜欢国际象棋,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喜欢探险,我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感受魔法世界的魅力,我还是推荐你看这本书;如果你想体验文学的博大精深和英国文学的魅力,我仍然推荐你看这本书。怎么样,你动心了吗?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8)
世界上的书千千万万,有的似天上的云雾一样难以琢磨,而有的却似山间的清泉一样一眼望穿,世间有这么多书等着我去读,所以,我每天都在坚持读书。其中,我最喜欢的书就是《小海蒂》。
这本书讲述了从小父母双亡,被迪蒂姨妈收养的主人公小海蒂,因迪蒂姨妈要去工作,就把她带到高山牧场送给她的爷爷——奥西姆大叔,所有人都认为,海蒂在高山牧场不会有开心的生活,但海蒂到了高山牧场后,却给爷爷带来很多快乐,爷爷也尽心尽力照顾海蒂,在过了一段时间后,迪蒂姨妈又把海蒂带走了,带去了赛赛曼先生的家,海蒂在那里结识了一位轮椅女孩克拉拉,并与她成为了感情深厚的朋友。后来,海蒂因太过于思念高山牧场那里的生活患上了病,海蒂就又被送回了那里。海蒂走后,克拉拉因孤独,也来到了高山牧场。最终,海蒂与爷爷的帮助使克拉拉站了起来。
这本书在描写高山牧场时,写的景象很美,令我陶醉,令我感受到那些事物的美好,令我向往。如,书中写到“所有的花朵也都光彩熠熠地仰着小脸朝向太阳灿烂地微笑,散发出更迷人的香气。傍晚时候,绛红色和粉色的晚霞映照着高高的岩石和耀眼的雪峰,让它们看起来更加绚丽多姿。”读到这句话时,我仿佛真得看到了花儿在微笑,看到了天边那美丽的晚霞,闻到了花儿那种甜甜的香味。
书中不仅语言优美,人物的心灵美也时时感动感染着我。当克拉拉来到高山牧场后,爷爷每天都花费很多心思去照顾克拉拉,去给她补充营养,而小海蒂呢,每天推着轮椅带克拉拉去看许许多多美丽的景色,就这样,克拉拉在爷爷与小海蒂的热心帮助下,最终站了起来。他们这种乐于助人的品质值得我们学习,我就是被他们这种精神所感动,想要帮助身边的人。这本书就像爱的使者,将爱传递给我,使我心中充满了爱,也想去传递爱。
这本书里也有许多有趣的事情,例如:赛赛曼家的闹鬼事件、海蒂带回几只小猫……这些事情很有趣,让我读过之后,忍不住一遍又一遍地再读细细品味其中的趣味。
就是这本书告诉了我:只要心中有爱,处处都有奇迹的发生。我喜欢这本充满爱、传递爱的书!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9)
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一本书,我也不例外。在我房间的书橱里,摆列的众多书中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牧羊神豹》。它是由著名作家沈石溪爷爷写的长篇小说。
一本好的课外书籍既可以引发人们的深思,又可以让我们明白一个个深刻的道理。当我全心于书中的世界时,就好比淌游在知识的海洋中,尽情得欣赏书中的每一个精彩的故事。《牧羊神豹》这本书它主要介绍了沈石溪爷爷在赶集时,用一双鞋换了一只无价之宝的黑豹,在沈石溪爷爷和老母狗梵娌的细心照顾下,小黑豹长成了一个茁壮的成年黑豹,沈石溪爷爷并给他起了个名字叫三点金。但是天有不测风云,老母狗梵娌去世了,没有牧羊犬看羊,沈石溪爷爷便想找一条好的牧羊犬,终于找到了一只上好的牧羊犬,但三点金也想像老母狗梵娌一样看羊,便和那只牧羊犬打了起来,沈石溪爷爷看出了三点金想当牧羊犬的心理,变试用三点金,让它当上了牧羊豹,试用了一星期,沈石溪就让三点金当上了牧羊豹。三点金战功累累,把羊群养的膘肥肥体壮,才过了半年的时间,羊群从一百九十多只养到了二百零三只,曾多次救了沈石溪爷爷的生命。但豹子总改不了吃羊的天性,没过多久,羊群变丢失了羊,起初沈石溪爷爷没对三点金起疑心,可到后来不到五天丢一只,到了最后沈石溪才知道了原因。因为豹子的发情期到了,三点金喜欢上了一只母豹,每过五天给那只母豹送一只羊,沈石溪爷爷知道了,就放走了三点金,买了一条新的牧羊犬。一年的某一天,牧羊犬发现了一只赤斑羊,每一天都有只赤斑羊,虽然小赤斑羊们喉咙被咬裂了但都没有生命危险;沈石溪爷爷在第五天发现了三点金的身影,这时才知道:三点金是用五只赤斑羊来弥补一年前吃掉的羊。我之所以喜欢这本书,是因为三点金为了报答一年前吃掉的羊,还给了沈石溪爷爷五只珍贵的赤斑羊,知恩图报,在临走前也舍不得沈石溪爷爷。
读完后我想:三点金那样守信用,知恩图报,拿了主人五只羊,又要还给了主人五只珍贵的赤斑羊,我们应学习三点金知恩图报的精神。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0)
亲爱的么么哒:
我们聊一点儿什么呢?好尴尬呀!让我想一想,想一想……好吧!我就来跟你说说,我最近看过的最好看的书,跟你分享分享!
我最最最喜欢的书是《皮皮鲁传》,这本伟大的著作你是不是听说过呢?可好看啦!
里面讲的是,等一下,我先清清嗓子……
皮皮鲁因为他的爸爸姓皮,哥哥也姓皮,妈妈姓鲁,所以就叫皮皮鲁。
呵呵!其实,书里面讲的是皮皮鲁的新鲜事情!举一个例子吧!皮皮鲁生日到啦!小伙伴们纷纷送上了最真诚的礼物。咦,这里有一个玻璃做的小马,可真漂亮!金光闪闪,让人羡慕、嫉妒、恨。皮皮鲁小心翼翼地捧在手心里,生怕把它打碎。
忽然,一个古怪的念头在他的脑海中一闪而过……
想听吗?交出一百元,再喝杯水,给你讲。
嘿嘿!骗你的嘛!请等一等,我喝口水,再来!耐心等一等!我来了!咳!咳!讲到哪了!哦,皮皮鲁古怪的念头是把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说干就干!皮皮鲁立马将那个玻璃小马放进微波炉,奇迹来临,小马越来越大,越来越大,空气中流露出一丝紧张味。紧接着,皮皮鲁好奇地把小马取出,哇哦!?小马变得好大呀!隐约,听,这是什么声音,小马居然说话了,小马居然说话了!快仔细听,小马说:“欢迎乘坐幻影号!”
“幻影号是什么东西呀!”
“幻影号是一辆豪华汽车!”皮皮鲁打开门,小马真的好似一辆汽车,走进一瞧!妈呀!豪华床儿,游戏机,餐桌……金碧辉煌,还有武器室呢!可真酷!什么都有!用一个字形容就是棒,用两个字形容就是超棒,用三个字形容就是超级棒!
后来,皮皮鲁用幻影号做出了许多好玩的事,想具体听我说吗?劝你自己去买一本书吧!我可不要浪费口水,舌头干死了!
《皮皮鲁传》,记好啦!记好啦!记好啦!重要的事情说三遍!纸和笔都赶紧拿出来,记呀!愣着干什么呀!这么精彩;这么好看;这么有趣的书,你怎么会不动心呢!这样的书,都来源于郑渊洁叔叔笔下的,我现在正在看他的许多书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是书给人类打开了心灵之窗,书好似给了我们一盏灯,告诉我们前方的路。是书教给了我们知识!所以,多看书是非常有益处的。
你的朋友曲奇饼干
樱桃年梨子月苹果日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1)
书是钥匙,能开启智慧之门;书是良药,能医治灵魂的愚昧;书是小船,开往知识的海洋……每本书都有不同的知识,丰富多彩,像吸铁石一样吸引着我们;像一阵花香牵引着小蜜蜂,是啊!我们就是那被吸引的吸铁石、小蜜蜂,我们被如宇宙般神秘的知识彻底的入了迷,知识赐予我们魔法,而知识的来源全是来自于值得阅读的好书中。
在书的世界里,让我们懂得了生活的乐趣,坚持不懈,不气馁的意义。我就在书的世界里,找到了一本我最喜欢的书,是它让我懂得了“自信”是什么,你若想知道,我会告诉你,《乘时光机来的男孩》这本书使我学会了梦想要靠自己努力才能实现的,对待困难的不放弃,对待未来的自信心。不过,这本书其中有一篇是我最喜欢的,就便是“丑小鸭的萤光绿梦想”这篇短篇小说的故事。
故事中有一个女孩叫林熙沫,他所在的学校里成立了一个舞蹈队,一向热爱舞蹈的她被兴奋冲昏了头,兴冲冲的去报了名。可到最后,在这一群美丽高贵,似白天鹅的女孩中,他只能落得个“舞蹈对勤杂工”的名头。她经常安慰自己:没事的,无所谓,看看也好,丑小鸭人永远也成不了白天鹅的。但她的内心却很委屈:凭什么他们把我当做仆人,凭什么!凭什么我要遭受到这样不公平的待遇!
突然有一天,舞蹈队的柳老师让他加入了舞蹈队中,舞蹈队中的人一直鄙视她、瞧不起她。她感到自卑,想退出舞蹈队,但是柳老师鼓励她,不要不相信自己,凡事总有一个磨合期,不会可以学,不要轻易就放弃。就在老师的循循善诱的鼓励下,她逐渐恢复了自信,而且跳得越来越好,还获选了参赛舞蹈里的女一号的角色,还有老师同时给她准备了一件荧光绿的舞蹈服……
比赛当天,一直朴素、平凡的林熙沫换上了老师给她准备的舞蹈服,位于舞台中央的她,从一群似白天鹅的女孩里显得那么耀眼那么特别,似乎舞台都属于她一个人的,舞出了她最优秀的舞姿,结果可想而知,她们在众多参赛的名单里脱颖而出,取得了让人满意的成绩。
这就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它告诉了我,自信就像一座坚实的精神堡垒,无论我们面临什么样的困难、失败、亦或者是身心疲惫的挫折,能不会把你击垮,因为,自信让你更加的勇敢、坚强;自信让我们不断地奋发向上和培育了我们永不退缩的精神。让我们都爱上读书,让书带着我们发现世间更多的美好把!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2)
遇到一好的书就像是遇到一位好的老师,虽然没有老师的悉心教导,但是自己也一样可以去领悟中精髓。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性格。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理想。
一本好书,可以改变人的一生。
高一的时候,有一段时间我喜欢故事会。《故事会》是一种课外读物,其中的内容也是丰富多彩的,刚开始是写十多则笑话,常常让人开怀大笑。如果心情低落的时候正适合调整一下心情。之所以称之为《故事会》,是因为它里面的内容都是以生活中的一些小故事来说明一些道理。我喜欢它是因为它是写生活中的小事,同样也就像在我们身边发生的一样。我喜欢它的内容通俗易懂;我喜欢它是因为它的内容也具有教育意义。
我看过这样一个故事:有一位警察由于年纪大了就要退休了,但他有一条警犬陪着他,因此并不孤独,这条狗曾经也立下功劳,一直都与老人在一起,彼此都有一些感情。
那狗长得黝黑黝黑的,毛发都长得非常滑,两只眼睛也是炯炯有神的,让人看了就想到不是一条普通的狗,老人也喜欢得不得了。
世事难料,一次,警局领导说要用毛发长得漂亮的狗来做标本,外表看起来也要威武的,于是他们想到了退休老人家里的那条警犬,那犬符合每一个条件,领导决定就用那条警犬,于是来到老人家里向老人说明了来意。老人听了后当场就傻了,用他的狗做标本;这怎么可能?但是作为一名警察,面对命令,就只能服从,老人一直望着家里的狗,那狗好像知道要发生什么事一样,也一直盯着那老人。一人一狗就那么僵着,到最后,那狗还是被送走了,由老人亲自送去的。
没过多久,那狗就被做成标本放在了警察局里,老人失去唯一的陪伴后变得愈加的忧郁起来,不说话也不怎么吃饭,天天就往警察局跑,为的就是能看到陪伴了自己多年的那条狗,不久后,老人便死在了标本前面。
从这个故事中体现出来太多太多的道理,更教会了我们更多更多的东西,老人把感情寄托在了狗身上,体现了人与动物之间的那种密切的联系。孤独的老人需要更多的关爱与呵护。这些真理都是我在读了这个小故事中体会出来的。
所以,我认为能教育人的书就是一本好书,就是一本值得让人喜欢的书。丰富多彩的内容和育人的真理让我喜欢看《故事会》。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3)
我读过许多故事书,最喜欢的故事书是《猴王出世》这本故事书,书中的故事太奇特了,从书的封面就可以看得很神奇,你们想知道吗?
有一天,一块顽石经过风雨打就变大了。突然,石头“砰”的一声裂开了,迸出了一个猴子,猴子聪明伶俐,他跟其他们猴子在一起玩。到了一个有水帘的地方,水很宽。有一个猴子说,谁有胆子能进那个洞里没有伤着,它就是我们的王。这个石猴子一下子跃了进去,他看见里面的有椅子,桌子,碗筷。他想,这真是我们住的好地方。他从水帘洞里出来,说道:“里面有椅子,桌子和碗筷。我们可以进去住下来。”猴子们听了,一个个跳进水帘洞里,他们开心地跳着,拜石猴成为猴王。他去海外找菩提祖师学习长生不老的本事,同时学到了七十二般变化和翻筋斗云,用了好几十年时间。菩提祖师还给他起了名字叫“孙悟空”。
后来,孙悟空到龙宫里找兵器,龙王拿了重一万三千五百斤的刀。猴王说:这刀太轻。选了好几件都没有他满意的。一个龙婆建议龙王说龙宫后院有一个金箍棒,他拿不动自然就走了。
龙王一听便就带上孙悟空到了后院,指着金箍棒说,这是定海神针,是大禹治水时留下的,如果你能拿得动,我就送给你。孙悟空看了看,要是细一点就好了,这铁棒就变细了,这个金箍棒好像能听懂孙悟空说的话。悟空说,再细点再小点,他立马就变细又变小啦!孙悟空一把龙宫就动了一下,龙宫就晃动了起来。龙王很害怕,就赶紧把他打发走了。
龙王气得就去告玉帝了。玉帝让李天王带天兵天将去活捉孙悟空。太白金星建议玉帝让他上天做弼马温。玉帝同意,孙悟空上天做了弼马温。过了一阵子,听说这官职太小,就下了天回到了水帘洞,自封为“齐天大圣”。玉帝大怒,就派李天王带10万天兵天将去捉拿孙悟空,都孙悟空被打败,太白金星建议说就给他个“齐天大圣”吧,玉帝只好给封他为“齐天大圣”。
我喜欢孙悟空,因为他勇敢、有本事,不怕强暴,敢于斗争。我喜欢这本《猴王出世》的故事书,它太奇特了,有超强的想象力。
怎么样,这本书不错吧,我想你们一定也会喜欢它的。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4)
在这个暑假期间,我读了不少的书,要说我最喜欢的一本,非《班长下台》莫属了。这本书里的女主人公虽然学习不太好,但惹人喜爱。尽管她每次都会被老师请到讲台,可她并没有灰心,而是对照纠正自己的错误。
这本书的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读的我是心旷神怡。其中有一集叫做《直到永远》,讲的是主人公她喜欢的男生叫周君,在五年级才出现。以前她喜欢的几个男生,都有令人不喜欢的地方,但是周君身上却没有什么令她不喜欢的地方。他们在同一个村,这就让他们俩培育出了非常深厚的感情。但是人生的路上,总有许多的挫折,小学毕业后周君给她写了一封信,说他要去台北市了,但是可以写信给保持联系,直到永远。但是还没有等到他的新地址,却因为爸爸的工作问题搬到了南方。就这样,他们便失去了联系,直到永远了。我们人生中有很多挫折,你或许并不能和你喜欢的人永远保持联系,只有接受这个现实,才能换来更加精彩的明天。
还有一集我觉得非常好玩,那就是本书的主题《班长下台》。其实我们的主人公就是这一班的班长,她下台的原因,是成绩考得太差,语文30多分,数学30多分,英语30多分。我知道你们肯定想问,学习这么差为什么能当上班长呢?是这样的:老师之前调查问谁当过班长,我们的女主人公便举手了,于是她便莫名其妙的当上了班长,如今虽然她成绩如此之差,可在竞选班长的时候,竟然又被老师给选中了,但是她鼓起勇气举手给老师说成绩太差,我觉得我不配当班长,请老师换其他人吧。老师觉得很有道理,也觉得很有骨气,于是便推选了班里学习最好的学生当班长,这便是班长下台。我想这是想教会我们要鼓起勇气,充满自信,一切都有可能。
除了情节以外,这本书里的成语各种各样,几乎可以当成语字典了,想学习成语的还不来看一看?书里的比喻句和拟人句也是数不胜数,还都做了标注,根据标注一下子就能理解暗含的意思,这对我们写作和阅读有很大的帮助。
总之,《班长下台》这本书里面的剧情丰富多彩,令人流连忘返,教会我们要有勇敢和自信的态度,有接受现实的心理。我从中学到很多道理,我特别喜欢,推荐大家看看。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5)
一百单八将会聚梁山,带着他们的英雄气魄、赤胆忠心,接连陆续来此,后又负命而归,撰写出荡气回肠的水浒英雄事。
初读《水浒传》,两眼盯住字字句句心中却没有产生共鸣,囫囵吞枣似的读着,实则走马观花看热闹罢了。
只是一天下午,无意中听到哥哥和爸爸聊起黑旋风李逵、智多星吴用、黑脸矮壮的及时雨宋江,才恍然觉得自己虽读过一遍却什么也没有留下,于是重读。原来那字里行间有着一个个或是曲折、或是叹惜、或是令人观止的故事,现在的我再回想起那时,也许是对《水浒传》最开始的喜欢和吸引吧。
其中有一位英雄令我感慨颇多。宋江是那个昏庸无道的统治下世人皆知的好汉,不少志同道合的人前来投奔,他不注重来人的无礼蛮横,如鲁智深性情粗鲁,率真;李逵不懂用计,只会以手中的大刀和力气做事,有勇无谋;他也不介意来者的身份和曾经:如林冲被官府关押流放,四处奔波,最后以牙还牙,怒杀陆谦。他只在乎这人是否是一好汉,是否忠心耿耿,是否光明磊落。也许就是这样,宋江才能在梁山前首领小肚鸡肠、忌贤妒才的王伦之后成为梁山泊一百零八将好汉首领,也能广收天下义士为朝廷所用,即使结局兄弟伤亡,自身被陷害,却在施耐庵的笔下被后人敬仰,被后人传唱。
生活中难免遇到低谷。一次心情不好在家中闷闷不乐时,书架上的《水浒传》晃入视线,那么就再次一同走进经典。良久,负面的情绪已经消散,此后的每次不悦都会令我想起在这本喜欢的书中收获的种种,不仅扪心自问:自己是否能像好汉朱贵那样胸怀宽广,不斤斤斤计较,不患得患失,寻志同道合之人;自己是否也应该有像义士柴进那样结识益友,仗义疏财,学得一身高招本领,大门广招天下客;自己是否也应该时刻自省,明确方向,发展自己,提高自己。
每每静下心来,眼前总会浮现出一个个活灵活现的英雄豪杰,以及他们永垂不朽的故事。他们不仅仅在纸上,还在我的眼中,我的心底。我在这些故事中不断成长。
这就是我喜欢的一本书——《水浒传》,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的东西。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6)
四大名著是我国的文化瑰宝,也是文学史上的四座丰碑,而我最喜欢的是《三国演义》。
“宁可我负天下人,休叫天下人负我。”你听到过这句话吗?你知道这句话是出自哪里吗?那现在我告诉你这句话出自罗贯中写的《三国演义》,是一代枭雄曹操说的。
故事起于东汉末年黄巾起义,终于西晋统一。以魏蜀吴三国的兴亡为线索,叙述了三国时期尖锐复杂的政治军事斗争。书中用大量篇幅描写了几次大战役,如袁曹官渡之战,蜀吴联手抗曹魏的赤壁之战,吴蜀夷陵之战……每次战役都各有特色。
这本书里面还描绘了很多英雄人物,如关羽、张飞、诸葛亮、刘备、周瑜等。你们最喜欢关于哪个英雄人物的故事呢?
下面先听一听我喜欢的英雄故事吧。我喜欢的英雄人物是诸葛亮。诸葛亮呀,他机智聪明,沉着冷静。“空城计”的故事就充分体现了他的性格特点。司马懿带着大队人马打到城楼底下,而诸葛亮却稳如泰山地坐在城楼上弹琴,弹得悠然自得,毫无慌张之意。这让司马懿感到奇怪,认为诸葛亮城内又有妙计。于是退了兵,这让我很佩服。
还有一个关于曹操、诸葛亮、周瑜之间的故事更是让我哭笑不得。下面让我来给大家讲一讲吧,大概的内容是这样的:周瑜因嫉妒诸葛亮的才干,于是就想设计害死诸葛亮,他让诸葛亮十天之内造十万支箭。没想到的是,诸葛亮说只要三天,并立下军令状。周瑜疑惑,便吩咐军匠迟延,并派鲁肃打探。诸葛亮向鲁肃借了船只、士兵等,还叫他保密。前两天不见动静,到第三天四更,诸葛亮把鲁肃请到船上,饮酒取乐,命令将船开向曹营,并敲鼓呐喊。由于雾大,曹操派弓箭手放箭,箭像雨点一样射向草船。天快亮了,才让船往回行驶,曹操这才知道中了计,曹军想追过来,可是已经追不上了,诸葛亮最后还说了一句:“谢谢曹丞相赠箭”。可把曹操气坏了。更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船靠了岸,周瑜让人数箭,居然有十万多支。这就是“草船借箭”的故事,你想和我一同去看看三国时期发生的事情吗?赶快来读读这本《三国演义》吧。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7)
我读过许许多多的书,有《安徒生童话》,《伊索寓言》,《爱的教育》……可其中我最喜欢的是人人皆知《水浒转》!《水浒转》是我国四大名著之一,在我国是家愉户晓的。它表现出了人民反对封建社会经济便富悬妹和政治上的压迫,这是对封建地主阶级统治思想的宣战与讽刺,反映广大受压迫人民的愿望。
在这本书中,作者创造了一个个英雄人物,比如有及时雨的宋江,有豹子头,林冲有花和尚鲁智深,有智多星吴用,有青面兽杨志……他们豪气冲天,到处行侠仗义,为了兄弟就算葡萄捣火也在所不辞,再及时与宋江的带领下,他们打倒贪官污吏,救济平民百姓因此受到了广大贫苦百姓的拥护,最终发展成一个令朝廷也不敢忽视的力量。而作者对这一些叱咤风云的英雄人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和热情歌讴,歌颂了这些人物的反抗精神正义行动,也歌颂了他们超群的武艺和高尚的品格。
《水浒传》是我国第一部歌颂农民起义的幸回小说,全书一共有一百二十回前七十四回,以宋江和晁盖为首逐渐吸引了四方豪杰上深山这些英雄人物聚集身上的目的是替天行道,反抗腐朽的政治,一直到108位好汉聚齐梁山忠义堂,排座次,后五十回是描写了深山好汉素净,朝廷招安后无私为国家效力的过程与经历。
《水浒传》通过生动的艺术手法,描写了深山好汉起义;发展直至失败的整个过程,揭露了封建社会的黑暗与腐败,反映了广大贫苦百姓,反映了广大贫苦农民有冤无处伸张和宫逼民仅的社会现状,宣扬了忠义的思想,并表现了深深好汉的忠心为国的无奈,他版本众多,流传极广,脍炙人口,对中国及东南亚叙事文学成就都有了极深远的影响。
然而整本书的结局是悲惨的,宋江等人一心招安,最后被朝廷利用后,英雄死的死,伤的伤,出家的出家,归隐的归隐,轰轰烈烈的起义,就这样失败了,他们造反只反贪官,不反皇帝,所以最后不得不归朝庭,也许这也是水浒传的英雄好汉,最终走上了悲惨结局的原因之一,梁山好汉们受招安之后尽管讲忠义,打外敌平内乱,最终还是落得悲惨结局,也深刻的表达了一种历史教训。
仔细想想他们的起义失败也是必然的,在时代的局限下,在人物思想的局限下在贪官污吏的压迫局
限下,他们只能落得那样的结局。所以许许多多的人在喟然长叹后,把这一本书读了一遍又一遍,……真让人回味无穷!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8)
《弯月河》这本书是我妈妈的好朋友推荐给我看的,它讲的是发生在弯月河的一个乡村故事。
主人公桐桐从开始的校园生活,到后来和他爷爷搬到叶老爹的茶场,这期间他经历了不少有趣的故事:秦大头的烟斗栗子、游泳、偷桃、运动会、赖小武被咬……烟斗栗子大家应该都没听说过吧!其实,烟斗栗子是桐桐和他的同学为了惩罚秦大头而起的名字,事实上是秦大头用烟斗打几下额头罢了,但不要小看这烟斗,它可是铜和竹子做的,打人的话,想想就疼。
运动会从字面上就可以理解到它的意思,虽然现在有很多学校每年都会举行运动会,像跳远、接力、短跑之类的,但不同的是,桐桐所在的学校却有陀螺比赛。书里有一个章节写的是,就在比赛前不久,转来了一个叫宝根的同学,他被同学们称为宝佬,但他可是抽陀螺的高手,他的栗木陀螺和黄麻鞭子可是绝配。而赖小武在比赛前一天却发生了事故。当天下午,大家在玩攻城游戏,赖小武故意让大家打得你死我活的,最终只剩下他和宝佬,桐桐给宝根出了个计策,就是在赖小武冲过来时,宝根立刻蹲下,给赖小武一个大大的惊喜,因为赖小武飞了出去,宝根胜利了。
看到了吗?这两段写了大家玩游戏和老师惩罚,但和现在的学校完全不一样了,现在要是同学们犯错,老师一般只是训学生几句而已,但我没有想到还有这样的惩罚方式。而游戏呢?现在学校很少让学生在操场上用粉笔画画了,因为这样看上去很不美观。像攻城这样具有一定危险性的游戏我也是第一次听,后来在妈妈的解释下懂得了游戏规则,并且期待有一天和小伙伴们玩玩。听妈妈说,在过去的年代,自家养的牛在杀死后还能将牛筋取出来用来做弓弦,听上去奇妙又好玩。我认为,没有电子设备不算真正的苦,没有自由了才是真正的苦恼。而在《弯月河》中,人物都没有太多的约束,基本上都是很自由的,特别是小孩,除了作业就不会有那些兴趣班之类的课了,做完了作业就可以自由自在地玩耍了。
课余时间,我花了一个月看完《弯月河》这本书,我深深地被里面有趣的故事情节吸引住了,故事里面发生的故事都离我很遥远又很新奇,那里的乡村世界是我们这些城市里出生的孩子想象不到得好玩。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19)
我喜欢的一本书不是爱美女生看的时尚杂志,也不是书呆子们看的文学小说,更不是漫画,而是一本科幻已经成为显示的科幻小说——《海底两万里》。
这本书是一位脑洞大开具有超乎常人想象力的英国科幻小说家儒勒凡尔纳所编写的科幻小说。它不仅仅是本小说也是本能让现代人类增长见识且有趣的名著!这本书中的科技与物品都与当时年代较差极其大,正是这样才使这本书吸引了我。不过,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比较喜欢看科幻、奇幻的电影这一方也使这本书深深的吸引住了我。
这本书主要讲述了一位神秘的人物他用尽全国各地最先进的器材等物品来建造一个人类中奇迹的“鹦鹉螺号”巨型潜水艇,这艘巨型潜水艇不仅豪华而潜水艇内的物品更是奢侈高雅,艇内大到房间客厅的花纹雕刻小到连一颗种子都是精心研究筛选出来的,这艘潜水艇上的主人已经与地面上的人类脱离了任何关系,你们一定在想那他的出与用的物品从哪里来呢?当然现在我就帮你们解开你们的疑问!
潜水艇上的主人写字时用的墨水是章鱼用来保护自己而喷出来的墨,艇上消耗的能源是海底生物纯天然制作经过加工而来的……
每当拿起海底两万里就会想象下一篇张会不会更惊险、新奇;当我读到惊险的地方就要马上停下来喘上几口气好像在为作者而感到紧张似的喘完气接着在读下一个新奇的篇章,这可比看那写科幻、奇幻的电影有趣多了!
从那以后,《海底两万里》便成了每晚的伴侣;睡前,当我每晚读完某一情节或篇章时,就会放下书本带着奇妙的微笑进入梦箱;在我的梦境我我自私的把自己想象成潜水艇上威武的主人,所有人都要听我的指挥并且只有我才能在这艘巨型的潜水艇上称霸……
当然,在第二天梦境被“铃,铃,铃”的闹钟吵醒,醒来还是一个中学生,还是要刻苦学习才是。每次上学,都盼着星期天的到来,因为这样便可以在我的梦境中无限翱翔,永远称霸了,一直梦到自然醒为止。
这本书是本非常有趣的书,不仅能增长见识,还能提高大家的想象力,我们不能只局限于时尚杂志和漫画之类的书籍那样久而久之还会降低我们的智商还会影响我们的想象力与创造力;所以大家要多去看些有趣奇幻的名著多多增长见识提高我们的想象力!
我喜欢的一本书作文800字 (篇20)
从我出生到现在,读过很多书,它们犹如天空中一闪一闪的星星,在我的心中。但其中有一本书,就算过了很长时间,我都还清楚地记住书中的内容,到底是什么书令我记忆如此深刻呢?没错,它就是大名鼎鼎的《爷爷的爷爷哪里来?》
《爷爷的爷爷哪里来?》这本书我当时读的时候以为就是描写古时人们是如何生存的,但显然我错了,等我看完第一课时才知道这本书不仅讲了古时候人类、动物的穷苦生活,还讲了当时人们为了考古,去很深的地洞下探险寻找化石,这使我的眼界大大开阔了。
我看完了这本书,明白了但是人们为了考古,是多么的辛苦。文中有一个叫李会天的男人,他小时候家庭非常贫困,只能跟着爸爸、妈妈在家学习,不过他很刻苦努力成为了一名大学生。为了给家庭带来幸福,他去外面拼命努力打工赚钱,无意中看见了一份周口店考古工作,于是他就去实习工作了。
实习中,他认识了他的老师,一名80多岁的考古学家。李会天向老师虚心请教了很多考古问题,通过自己的努力成为了一名正式考古工作人员。过了几年,他三十岁了职位也得到了提升,但是依旧没有发现化石,这让他信心大减。终于有一天,他想通了,决定带领考古人员去往南边的芒顿小镇去考古。通过询问当地人有没有挖到过化石,终于有了消息,得知不久前有人在一个小山坡挖到了一块头骨,他们立即展开了调查。
通过详细的勘查,得知在一百米的地层下有一块头盖骨,但是有一个危险地方,地下一百米的地方不远处有一条地下河,如果稍有不慎,就会挖穿地下河,引发洪水。这需要一个胆大心细的人去完成,李会天毫不犹豫的接过了任务。下到一百米深的地层后,他每一步都非常小心,生怕踩错了地方。发现那块头盖骨后担心会挖掘后引发洪水,李会天想到了个办法,小心翼翼取出头盖骨后,他拿了一块和头盖骨一般大小的石头堵住了缺口,地下水没有溺出来。李会天拿到古人类头盖骨的那一刻时间仿佛静止了,我读到这里,心情也和他一样非常紧张。不久后这块头盖骨被放到了中国博物馆,这也让周口店成为了历史上第一个考古到远古人类头盖骨的地方。
这本书读完后,我收获很大,明白了做任何一件事都要仔细、认真,也请大家记住北京周口店这个地方,更要记住那些勇敢辛勤的考古学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