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1
一、项目背景
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信息在农业经济中起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党中央20xx年的一号文件,在保障以往支农政策和给农民实惠力度的同时,又有许多惠及“三农”的新政策,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就是其中之一。文件明确提出要“加强农业信息化建设”,并对通过信息化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提出了要求。深入贯彻文件精神,加快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步伐,对于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和我镇信息化建设,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前十年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近年来,随着经济及社会各项事业的快速发展,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进展飞速。全镇电话入户率和有线电视入户率分别达到69%和59%,宽带通村入组的技术和设施条件也已具备。一个以广播电视、互联网等信息技术为载体的农业和农村信息化体系的架构已经基本形成。信息技术在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改变农民精神面貌和提高农民生活质量等方面发挥的作用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来越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大,地位日益重要。农民群众对信息及信息网络在农业生产及经营活动中的作用认识更加深刻,参与农业信息网络建设的热情不断高涨,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通过“双培双带”工作的开展,结合第三批保持共产党员活动在我镇及在市上单位及广大农业技术干部与农民群众之间建立起了有效的的联系机制,也为我镇的农业信息化网络建设提供了人员及技术支持。但是,我镇农业和农村信息化建设也还面临着资金缺乏,投入不足等问题。农村信息化的总体水平相当落后,互联网在农村的应用和发展任重而道远,急需建立将有用的农业信息及时、高效传递至普通农户家中的信息网络,并建立适宜农民群众浏览的的农业和农村信息网站,为真正实现宽带通村入户,在农村推广互联网技术的应用打下坚实基础。这也是当前我镇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任务。
二、项目建设条件
其一,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我镇信息化建设面临的首要问题是建设资金缺乏,投入严重不足。虽然我镇各村都已具备了宽带接入条件,各村不同程度都配备了电脑,但只有镇政府和镇农技站的电脑接入了互联网,各村的电脑由于偏老、偏旧及办公经费限制,只做为打字机使用,没有发挥应有的作用。
其二,通信费用偏高,农民不易接受。农村电话用户多是接听电话而不经常打电话,还存在严重的“热装冷用”现象,现有的互联网接入费用过高(包月98元,计时每小时1元-2元),影响了农户接入的积极性,由此造成用户偏少,运营商利益得不到保证,不利于继续加大在农村信息化建设中投资发展。
其三,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不高。我镇现有农村劳动力的文化水平还较低,农民直接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获取有用信息的能力还比较低。
其四,现有的农业信息都是由镇政府工作人员或者农业技术人员从互联网上直接下载的,信息繁杂、真伪难辨。急需建立一个有效的信息甄别、鉴定、筛选及整理机制,使这些信息可行、适用使农业信息化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发挥得更加充分。
三、实施内容及步骤
本项目根据我镇信息化建设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我镇信息化建设将充分利用现有硬件资源和软件环境,按照以镇信息网站建设为基础,推动各村信息平台建设,利用现有的驻村干部、党员致富带头人等帮扶网络,将有用的信息向广大农户传播和推广,最终引导有条件的农户接入互联网,促进全镇信息化建设向纵深发展。具体实施步骤为:20xx年完成镇中心网站建设,各村实现宽带接入,并在条件较好的1-2个村进行村级多媒体信息中心建设示范;20xx年-20xx年在各村建成多媒体信息中心,并在此过程中,逐步完善和升级镇中心网站,建立适合农民群众浏览和使用的页面,并在有条件的农户中推广宽带接入,其中20xx年完成接入3-5户。
(一)、镇中心网站建设
为带动全镇信息化建设,特别是互联网技术的推广应用,项目第一期计划为镇中心网站建设。网站建设将遵循阶段开发性、易用性、规范化、可扩展性和安全稳定性原则,采用审核和权限管理。在体现政府网站严肃性的同时此文来源于文秘家园,做到方便用户浏览和使用。
正在建设中的镇中心网站包括:党政信息、特色产业、旅游观光、项目招商、政策法规和信息反馈等页面。拟实现以下功能:
1、信息发布功能:旨在实现政府新闻、项目信息、农业技术等动态信息的采编、审核、发布等功能;
2、在线调查功能:获得公众意见作为政府各项工作的参考依据;
3、信息检索功能:对政策法规、农业信息等文档进行方便的搜集;
4、信息反馈功能:通过反馈加强政府与公众的交流;
网站建成后,将对我镇党政建设、特色农产品,旅游景点和招商引资项目利用互联网进行广泛、深入宣传。还将通过信息反馈、网上调查等手段收集各界对我镇各项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加政府工作的透明度,更加有利于群众监督。
(二)、村级信息平台建设
以镇中心网站建设为基础,项目二期为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根据农村现有的经济、文化和技术条件特点,村级信息中心建设本着操作简便、易于维护的原则建设,主要拟完成以下建设项目:
1、村级互联网接入
为解决农业技术信息入农户“最后一公里”的问题,村级信息化建设是关键。主要建设内容为:购置电脑及相关上网设备7套,使各村至少有一台电脑接入互联网,并培训、配备操作人2-3名。
2、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
村级农业信息发布中心,将利用各种多媒体技术手段,向农民群众发布农业信息和进行信息技术演示。建设内容为,购置投影仪、触摸屏等多媒体设备7套(每村1套),结合各村村务活动中心和农民培训中心建设,建成村农业信息发布和信息技术演示中心。通过项目建设,实现信息建设(互联网)入村,不断加深农民对互联网等信息技术的认识,为互联网接入农户做准备。同时,村级信息中心建设还将实现以下功能:
1、农产品在线交易
通过构建交易平台、网站推广和人员培训,使村民利用村信息中心和镇农业信息综合服务网站在网上销售农产品成为可能,同时,也为我镇农产品提高知名度、扩大销售创造了有利条件。
2、农业技术培训
互联网的信息优势,可使农户更方便、快捷的了解农业方面的信息。利用互联网作为农民培训和农业技术推广的技术手段,成本小,对农户的吸引力强,信息资源丰富,具有很好的发展前景。
3、政务公开
利用互联网技术和数据库技术,可有效提高政务公开工作的时效性和公开质量。通过信息反馈系统,还可使群众和政府之间的信息渠道更加畅通,加强群众对村委会及政府各项工作的监督。
(三)宽带入户
村级信息化建设和镇中心网站的升级扩展,为农民群众通过宽带接入互联网打下了良好的基础,通过对上网群众进行简单培训,农户即可在家中利用镇中心网站设计的傻瓜式操作页面方便、快捷的进行互联网知识学习和信息发布、浏览和搜集,并可享受到由镇中心网站提供的各项实用服务,在项目推广过程中,政府将积极争取市科技、电信等有关部门对农户接入互联网的支持,在资金和上网费用方面给予各项优惠政策,为互联网在农村的推广和应用创造条件。
四、项目投资概算及来源
本项目总投资17.35万元。其中:镇中心网站建设投资1.73万元;村级信息发布及演示中心投资14.42万元;宽带接入农户投资1.2万元。
来源:申请补助12万元,镇村自筹5.35万元。
项目详细投资核算情况见后附表格。
五、项目效益分析
本项目为公益性投资项目,不以赢利为主要目的,其效益主要体现在促进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等社会效益方面。项目的社会效益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利于农民素质的提高
通过互联网等先进信息技术在农村的推广,可大大开阔农民群众的眼界,也更利于党和各项方针、政策、涉农法规在农村的宣传贯彻。通过现代化的信息渠道,还有利于农民学习先进的农业生技术和劳动技能,提高农村劳动力的综合素质。
2、有利于提升我镇农村经济综合生产能力
项目的建设,可对我镇农产品进行有效、广泛宣传,同时,使农民群众更加方便的了解到国内外农产品市场信息,不断加强农户与市场的联系,提高农户市场意识,促进我镇农业经济结构调整和升级,增强我镇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3、有利于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
通过宽带接入,农民群众不仅得到了实用的各项农业技术和信息,还将极大丰富他们的业余文化生活。通过宽带,在线点播、宽带电影、网络游戏、视频电话等一系列新的文化娱乐方式将不再是城市居民的专利,农户们也可以享受到这些现代文明的成果。
4、有利于农村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
项目建成后,将使群众与政府的联系更为紧密,政府的工作更加透明和公开,群众向政府反映情况和进行咨询都可在网上进行,有利于广大群众对村委会及镇政府进行监督。同时,政府可同时利用网络引导群众从事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方式,杜绝赌博和封建迷信等不良社会风气在农村的蔓延。
六、项目保障措施
1、技术保障
根据我镇实际,项目拟采用adsl解调器通过电话线实现宽带接入,并利用公网实现与村级信息中心及市相关单位网站的联接,电信部门对接入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2、政策保障
由市科技局和镇政府及电信服务部门协商,对接入宽带的农户在资费方面给予一定的优惠,以鼓励农户接入。
3、设备保障
网站的域名根据政府网站域名命名规则确定;根据我镇实际情况,网站拟定租用北京国政网科技有限公司虚拟主机作为服务器对外发布,并申请该公司政府上网专用域名。
4、网站推广
镇中心网站建成后,将在通过市上有关单位在市人民政府网站、市雄关经济信息网、市科技信息网等网站添加链接,以扩大网站访问量。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2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以深圳先行示范区的担当和标准抓好各项工作落实,大力提升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二)整治目标
进一步强化重大风险源管控力度,持续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落实,进一步提升安全文明施工标准,扎实推进信息化监管平台建设和推广应用。结合不同时期施工安全管理的特点、规律和要求,有针对性部署开展专项整治,及时排查整治事故隐患,有效防范和化解建筑施工领域重大风险,坚决遏制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着力降低和减少一般伤亡事故,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安全稳定、和谐有序的环境。
(三)整治原则
坚持企业自查与监督检查相结合、全面排查与重点整治相结合、专项整治与健全机制相结合、监督检查与督查巡查相结合的原则,治标兼治本,治标促治本,形成市区联动的合力,着重抓好责任落实、措施落地。
(四)整治内容
深入开展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三年行动,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危险性较大工程风险管控力度。进一步强化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和问题隐患排查整治。深入实施《深圳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SJG-46,以下简称《标准》),全面提升施工现场物的安全状态和标准。构建多层次、成体系的产业工人培育模式,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全面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提高监管效能。全市建筑施工领域各部门、各单位(含项目、下同)按照本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排查整治工作,坚决整治安全生产意识薄弱、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不到位、非法违法行为惩治不到位等突出问题。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住房建设系统施工安全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由市住房建设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办公室、法规处、质安处、设计处、市场处、市建筑站、市市政站、市检测鉴定中心、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建设局工程质量安全处,具体负责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相关部门应成立相应领导小组,由主要负责同志具体部署,制定具体,按监管职责组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
三、时间及范围
(一)时间:20xx年全年。
(二)范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轨道交通等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小散工程,及其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检测(监测)等各方责任主体。
四、整治重点
(一)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1.深入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深入贯彻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深圳市建筑施工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100号)、《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深入推进“落实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专项行动”的通知》(深建质安〔20xx〕75号),按时完成三年行动各项重点任务要求。
2.强化工程总承包管理力度。参照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管理机制,建设单位直接发包单独办理施工许可的专业承包工程同样纳入总承包安全管理范畴。总承包单位对专业分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连带责任,对专业承包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管理责任。建设单位在总承包合同、专业承包合同中明确总承包单位的管理权限,并会同总承包单位、专业承包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明确总承包单位安全管理的权利和义务。
3.强化项目统筹管理力度。所有在建项目由总承包单位项目经理牵头,会同建设、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组建项目施工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施安委”),统筹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所有施工安全工作进行部署、检查、督办,统筹监督各单位安全文明措施费使用情况,对各施工单位、班组和人员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按照以及三方协议的有关约定进行追究处置。对拒不服从施安委管理的专业承包、分包单位,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及时报告监督机构和市区主管部门。
4.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应按照新《安全生产法》规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重点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健全、落实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全员岗位责任制“一企一清单”,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加强落实情况的监督考核和检查,保证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形成人人关心安全生产、人人提升安全素质、人人做好安全生产的局面。二是健全、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建立并及时完善安全风险点危险源“一企一清单”和“一项目一清单”;会同其他负责人经常性开展安全生产督促、检查,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及时消除事故隐患,有效管控安全风险。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在岗在位、盯守现场,严格执行24小时领导带班制度,确保安全。三是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加大对安全生产资金、物资、技术、人员的投入力度,特别是保证危大工程管控、防汛防风等安全措施和投入、赶工期抢进度针对性安全保障措施和投入、安全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提供等。四是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八个一次”措施要求:每个月至少带队检查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季度至少组织专题研究一次安全生产工作,每年至少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总结会、主持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分析会、组织签订一次全员岗位安全生产、给员工上一次安全生产辅导课、参加一次安全生产应急救援演练、参加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培训。
5.强化和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责任。一是各施工企业应按规定配备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严格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职责规定。二是认真开展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强危大工程分类分级监管,抓好危大工程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论证和落实,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类分级排序,落实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求,及时治理消除事故隐患,并通过智能监管平台系统进行隐患闭环管理。三是要强化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在安全生产关键时间节点和节假日期间在岗在位、盯守现场。四是加强网格化管理,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加强项目现场安全管理,落实“凡是有人作业,必须在场监管”规定,与作业人员同步上下班,不早于现场作业人员提前下班离岗。
(二)进一步强化重点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
将住建部、省住建厅、市安委办、我局部署的重点专项整治内容,十二大类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以及高处作业、施工用电、小散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整治内容作为整治重点,进一步强化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
1.重点强化危大工程管理。严格执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危大工程动工前主动报告制度和“六不施工”要求,严格落实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制度,严格按照专项方案施工,加强交底、检测或监测、验收。对危大工程实施全覆盖监督执法检查。对危大工程等重点风险隐患实施分类分级管控,建立管控台账,实行台账化管理,及时排查隐患,并限期整改闭合。加强施工现场风险源辨识,针对本企业类型和特点,科学制定安全风险辨识程序和方法,定期组织专业力量和全体员工全方位、全过程辨识生产工艺、设备设施、作业环境、人员行为和管理体系等方面存在的安全风险,做到系统、全面、无遗漏并持续更新完善,并做好重大风险源现场公示。
2.加强节假日期间施工安全管理。在元旦、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国庆等重要节假日及重大活动期间,落实“原则上危大工程非必要不施工”和“节假日继续施工必须落实提级管控措施”要求,企业负责人带队检查,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岗履职,主管部门、监督机构领导带队督查,确保全市重要节假日期间的施工安全。
3.强化极端天气安全防范。通过“i深建”小程序、微信工作群等渠道及时推送天气预警信息,督促责任主体按照《在建工程防御台风、暴雨工作指引》等有关规定及时应急响应。按照“立足最不利情况、做好最充分准备”要求,提前部署防汛工作,全市基坑、隧道、脚手架等重点场所提前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和专项执法检查。全市塔吊落实降低标准节、附着加固等防台风措施;全市龙门吊加装电动式制动,提升抗风、抗冲击、应急处置能力和安全距离;全市建筑起重机械开展全覆盖第三方检测。全市工地落实“一预案、两台账”措施,制定工地人员疏散转移预案,建立人员疏散转移统计台账和塔吊安全管控台账。明确在建地铁出入口、通风口、隧道洞口、U型槽,特别是与既有地铁连接口等重点部位的排水、挡水措施,在设置牢靠的挡水坎、挡水墙的基础上,配备足够数量的防洪沙袋、水泵等应急处置物资及设备。
4.开展基坑(边坡)、暗挖工程专项整治。认真落实深基坑(高边坡)、地下暗挖工程分级管理制度,实施台账化管理,定期检查、评议监测数据,强化过程安全管控;对新建一级基坑或周边环境复杂基坑的设计文件和施工方案进行重点抽查,强化源头安全管控。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坚决落实涉水地下工程安全防范“六项措施”和“矿山法施工掌子面当班现场作业人员人数不得超过9人”规定;
(2)严格落实岩溶地区地下工程质量安全管理措施;
(3)基坑深度一倍范围内禁止搭设临时板房或堆放其它荷载,确需搭设或堆载的,须取得书面设计文件;
(4)每周对基坑、边坡、暗挖工程进行评估,监测数据超出预警值或控制值的,应按规定进行处置,并加强对周边建筑物、地下管线的监控;
(5)暗挖工程严禁超挖、通风设施必须保持良好状态,加强瓦斯等有害气体监测。
5.开展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按照《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房屋市政工程使用建筑起重机械“十个不准”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印发塔式起重机安全管理十二条的紧急通知》《深圳市建筑起重机械防台风安全技术规程》《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关于进一步落实门式起重机防风措施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和措施要求,组织开展建筑起重机械自查自纠,及时发现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影响使用安全隐患的,要立即停止使用。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除、顶升加节、附墙等作业应严格执行“作业令”制度和“短视频上传”要求,强化现场管理;
(2)施工电梯的防坠器不得超过标定期限并应定期进行防坠落试验;
(3)司索作业严格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司索作业规定;
(4)严格落实塔吊降低标准节、附着加固等起重机械防台风措施;
(5)龙门吊加装电动式制动,延长安全距离,提升抗风、抗冲击、应急处置能力;
(6)建筑起重机械全覆盖第三方检测。
6.开展模板支架及脚手架专项整治。参照《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转发市质监站关于进一步加强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强化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管理。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严格执行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拆、提升“作业令”制度,严禁下降作业;
(2)高大支模工程应按有关规定编审论证施工方案,并按方案施工,混凝土浇筑前应进行验收;
(3)脚手架扣件、钢管等材料质量符合要求;
(4)钢管脚手架连墙杆设置应符合标准要求,严禁随意拆除连墙杆。
7.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严格落实房屋市政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的通知》,严格落实预防高处坠落事故“六不施工”要求。发生高处坠落事故的,一律由主管部门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重点复核“六不施工”落实情况,发现被抽查项目不符合有关要求的,一律提请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保证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足额投入,为作业人员提供合格达标的安全防护用品、安全带挂点、临边防护等安全保障措施;
(2)切实做好三级安全教育、安全技术交底、班前教育;
(3)加强工人入场身体健康筛查,严禁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疾病或疲劳不适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4)高处作业人员按要求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
(5)加强现场管理,做到高处作业工人不下岗,现场管理人员不离场,及时发现纠正违章行为;
(6)现场采用标准化、定型化、工具式防护方式;
(7)支模架下层、外脚手架层间、钢结构吊装下层按规定设置水平兜网;
(8)施工作业过程中需拆除安全防护设施的,应取得项目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原有防护设施拆除后,应保证代替防护方式完整牢固,安全管理人员应对安全防护措施恢复情况进行核查。
8.开展预防触电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的要求落实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编审、“三级配电、两级保护”系统设置、临时用电系统巡查等规定。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配备专业电气技术人员进行电气作业管理,加强对作业班组培训教育和交底,加强作业过程中的检查;
(2)电气回路和设备的维修、更换等必须由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进行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作业;
(3)外电线路与在建工程及脚手架、起重机械、场内机动车道之间的安全距离符合规范要求或有有效的防护措施;
(4)施工用电总箱及开关箱两级漏电保护灵敏可靠,施工机具满足“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用电要求;
(5)电线电缆敷设满足规范要求,保护零线进出齐全;
(6)用电机具的金属外壳与保护零线明显可靠连接,不得违规使用交流电焊机;
(7)加强工程收尾阶段安全管控,建设单位应明确正式用电管理单位,建立并落实正式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8)加强正式用电审批,用电设备上端须设置带有漏电断路器的开关箱,严禁擅自违规从正式电线路取电用电。
9.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严格按照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健全各项目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与应急演练。特别针对秋冬季火灾易发特点,采取强有力措施,严格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管理,尤其是电气焊、切割、防水材料的'热熔以及有限、密闭空间的动火作业;严格施工现场危化品、易燃易爆物品、临时用电管理,尤其是生活区用电、用气、用火管理,坚决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严控火灾事故发生。同时对不符合以下要求的进行重点整治:
(1)工人宿舍按要求配置USB插座,严禁使用220伏用电插座;
(2)电焊作业必须设置“接火斗”等专用焊渣收集装置;
(3)施工现场安全网燃烧性能符合要求、办公区或生活区板房所用材料燃烧性能满足A级要求。
10.开展小散工程安全专项整治。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要督促协调指导各街道持续强化小散工程安全纳管和施工安全全面纳管工作,认真落实“备案纳管、宣传教育、网格巡查、专业巡查、综合执法查处”纳管机制;加强小散工程纳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督导落实,加大经费保障投入力度,建立并充实辖区小散工程网格化巡查、第三方巡查等人员队伍,加强日常网格化巡查和第三方巡查力度;建立并实施小散工程分类分级纳管制度,对规模较大的,以及涉及危大工程、地下开挖等风险较大的小散工程实施重点监管;加大培训教育力度,认真做好备案环节培训工作,观看警示教育视频、阅签安全风险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等;全面落实落地小散工程安全生产街道综合执法,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大力推行信息化管理,开通辖区小散工程网上备案渠道,提高纳管成效;加强督查巡查、通报督办工作,及时整治存在的问题,压实责任;持续开展预防坍塌、预防高坠、预防触电等小散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以下情形进行重点整治:
(1)未按要求办理小散工程备案且现场存在安全隐患的;
(2)现场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帽、安全带等安全防护用品的;
(3)未配备有资格的电工从事涉电作业,电气线路、用电机具不按规定设置接零、接地装置的;
(4)涉及危大工程、地下开挖等风险较大的小散工程,未委托有资质的施工企业实施、未落实危大工程管理规定、未落实地下管线尤其是燃气管道保护措施的;(5)房屋装饰装修工程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无设计方案、未委托有资质施工企业,擅自进行拆除、改动的。
(三)全面深入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
一是全面深入贯彻实施《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若干规定》和《标准》,全面实施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提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本质水平。二是按照新的费率标准,切实落实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保障安全文明施工费用专款专用、足额投入,保障《标准》全面落地。三是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等标准规范,以及住建部《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暂行办法》、省住建厅《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省、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方案等有关文件的部署要求,自主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从目标职责、制度化管理、教育培训、现场管理、安全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和持续改进等方面,建立与企业日常安全管理相适应、以安全生产标准化为重点的企业自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实现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操作行为、设备设施和作业环境规范化。监理单位、市、区两级监督机构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评价。
(四)持续深入开展多元化、全员制的安全培训教育
一是施工现场全面落实“两制”工作,通过工地门禁系统对管理人员和工人进出场进行严格管理。二是全面实施实名制安全教育培训,运用建筑从业人员数字化培训考核平台对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情况进行考核,建立从业人员实名制培训教育档案。施工企业应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每季度至少进行1次全员培训,每月至少进行1次关键岗位作业人员培训,并建立健全员工安全培训教育档案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对未按计划参加培训的员工,按制度规定严肃惩处。三是强化班前教育、班前交底制度落实,通过智能监管平台项目端APP实时上传工程项目开展班前教育,班前交底等情况。四是凡发生事故的项目,施工单位应组织工人全员参加训练基地“回炉”培训;因存在重大隐患被责令停工的项目,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工种作业人员参加训练基地“回炉”培训,未组织完成的,一律不得复工。五是加强产业队伍建设。构建多层次、成体系的产业工人培育模式,着力加大执业人员、特种作业人与一线作业人员的职业技能培训和鉴定,全面提升从业人员素质。
(五)大力推进智能化建设,全面应用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智能监管平台
完善并全面应用建设工程智能监管平台,实施全市建设工程大数据管理,可视化、规范化监管执法,重点危险源智能监测预警,双重预防机制电子台账管理,关键岗位人员履职可追溯及劳务工统一管理等智能化、信息化管理。充分发挥视频远程执法功能,加大关键岗位人员远程点名力度,常态化开展视频巡查,动态掌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状况。
五、整治安排
(一)自查自纠(全年)。全市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按照纠察巡查制度及“三层三级”安全联检的要求,持续开展100%全覆盖检查,对照整治重点要求,逐一自查整改。
(二)执法检查(全年)。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区监督机构依职责开展执法检查,对整治行动开展不力、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违法违规行为等进行重点整治和严厉惩处。
(三)第三方考评(每季度)。我局将组织第三方专业机构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整治行动情况等进行抽查考评。各工程项目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我局组织的第三方专业机构抽查考评。
(四)督查督办(不定期)。我局将组织对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组织落实情况和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并适时组织开展市区交叉巡查核查,对行动推进不力或发生事故的,进行约谈和督办,并通报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合作区管委会);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对所属监督机构执法检查情况进行督查核查,同时组织对辖区的市管工程开展督查检查,并将督查情况通报市管工程监督机构、抄送我局。市管工程项目应主动接受、积极配合区住房建设部门的督查检查。
六、整治措施
(一)压实主体责任。一是自查建档登记,限期闭合。各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通过智慧建造APP专项检查任务模块如实记录项目联检、自查自纠工作情况,对排查的隐患进行分级分类排序,落实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要求,及时治理排除事故隐患,并通过智慧建造APP进行隐患闭环管理。二是巡查全面覆盖,驻场督导。各建设、施工、监理单位要实施企业层面全覆盖巡查,由企业主要负责人或安全生产负责人牵头,组织巡查队每月定期不定期对企业下属各项目开展安全检查;节假日期间(含周末),各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应带队对施工现场进行巡查。对现场管理乱、问题多、隐患大的项目,要落实企业分管安全负责人驻场督导,推动项目管理提质增效。三是评估整治成效,体系倒查。对整治行动组织开展流于形式,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排序、排解工作与现场实际严重不符或同类安全隐患反复出现的,监理单位要及时报告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建设单位要组织倒查安全管理体系和项目经理、项目总监的履职行为,对存在管理漏洞或人员未履行职责的,应要求立即整改,必要时责成相关单位更换有关人员。
(二)从严执法惩处。严格落实《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采取坚决措施进一步强化施工安全生产监管的紧急通知》“六项坚决措施”和“十项规定”要求,严格落实“六个一律”执法惩处措施:首次发现违法行为应一律责令改正并处罚款(具体按新《安全生产法》规定);存在重大隐患逾期未整改或拒不停工的,一律红色警示;存在重大事故风险冒险组织施工等犯罪行为的,一律移送司法查处;存在违反十项规定的,一律按要求综合采取强有力措施;存在不落实省、市有关要求的,一律核查企业安全条件、依法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律从快从严落实红色警示、挂牌督办等各项惩治措施。
(三)加强联合惩戒。依据新《安全生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加强信用管理,对存在失信行为的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从业人员采取加大执法检查频次、行业或者职业禁入等联合惩戒措施;对作出的行政处罚在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曝光。
(四)核查安全条件。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企业、施工现场存在重大安全生产隐患或执法检查发现安全生产管理薄弱的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条件复核,重点复核企业落实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经核查发现企业不满足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按规定提请暂扣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五)加强监督检查。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积极组织动员各项资源力量,加大监督执法检查频次,加强对项目责任主体落实自查自纠情况的核查跟踪督促,对未按要求开展自查自纠,隐患排查整治不严不实,重大风险隐患底数不清、管控不力,整改问题跟踪落实不到位,法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进行严厉惩治。
(六)加强督查督办。各区住房建设主管部门,市、区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要由领导带队开展督导检查工作,加强工作指导、督查督办和调度通报。我局将适时开展督查,对行动整治不力,执法处罚不到位,项目安全问题突出,事故多发等情况,将严格通报督办。
七、工作要求
(一)认识到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建筑施工作业场所的高危性、严峻性和重要性,切实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责任感,自觉主动行动起来,切实抓好施工安全整治行动,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责任到位。各部门、各企业要把工作任务细化到人,把责任落实到人。尤其是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分管负责人要亲自抓,切实履行职责,做好带班检查等工作,不折不扣地落实施工安全整治行动的工作要求。市、区监督机构要针对“进一步强化重点风险源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中10项专项整治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开展预防高坠专项整治”和“开展预防触电专项整治”工作须贯穿全年,常态化纳入监督检查执法,慎终如始,常年坚持),确保各项工作责任到人,落实到位。
(三)排查到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落实纠察巡查及“三层三级”安全联检要求,既要全面排查施工现场实体每一部位、每一环节的安全隐患,更要全面排查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制度、行为的完备性、规范性,做到不留盲区,不留死角。
(四)整改到位。对排查出的隐患要实施台账化管理,做到责任、措施、时限、资金、预案“五到位”,即查即改,边查边改,逐一整改销号;台账由建设、施工、监理等各责任主体责任人共同签字确认,留存工地现场备查。监理单位要严格履行监理报告制度,对于重大安全隐患,或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拒不停工等情形,要即时报建设单位和监督机构。
(五)执法到位。市、区监督机构要秉持严格执法、规范执法、公正执法和廉洁执法的原则,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处罚和追责问责力度,要把对企业安全责任不落实的问责和处理挺在前面,敢于动真,敢于碰硬,随查随处。市、各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将执法数量、执法成效与对各区、各监督机构的督查、考核挂钩。
(六)宣传到位。各单位、各部门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媒介),及时报道行动进展情况,宣传典型经验做法,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强化宣传教育,形成声势,营造良好活动氛围。
整治行动期间,请各区住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前海管理局、市建筑站、市市政站按重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要求,做好成果总结分析工作,按时报送信息统计情况。
工程建设项目实施方案 篇3
根据州商务局工作安排,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今年我县整合力量集中攻坚做好20xx年藏区重点工作之一,为争实做好我县今年“万村千乡市场工作”项目建设工作,进一步扩大我县农牧民消费,提高了农牧区流通商品的质量,切实为“三农”服务,不断加快农村流通体系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夯实和完善农村商品流通网络基础。按照国家商务部、省、州商务局“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商贸中心建设工程”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积极服务“三农”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构建“和谐社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牧区消费环境,降低农牧区商品流通成本,提高农牧区商品流通质量,保障农牧民放心消费、方便消费,促进农牧区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服务“三农”的原则。为农牧业生产和农牧民生活以及农村经济发展提供优质服务,不断满足广大农牧区日益增长的消费需求。
2、坚持方便群众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办好农家店,让更多的农民能享受到便捷、安全、舒适的服务。
3、坚持责任至上的原则。把农牧民群众的利益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农村购销市场,加强管理、优化服务,创新经营,确保农牧民满意。
4、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的原则。充分发挥奖励资金的激励作用,引导和扶持承办企业多渠道筹措资金。
(三)目标任务
本着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打造亮点,合理布局的原则,今年在我县的大录、漳扎、草地建成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三个。结合以前我县建成的137家农家店,使我县农村商品流通逐步实现连锁化、网络化、规模化和规范化的发展轨道。
二、具体承办企业
县新华龙宾馆为漳扎镇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为草地乡和大录乡的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建设企业。
三、“商贸中心建设工程”的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一)主要内容和建设方式
以县新华龙宾馆和县明辉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作为“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项目的申报企业。两企业计划投资270万元,分别在大录、漳扎、草地建成三个商贸中心。
四、“商贸中心建设工程”时间安排
1、健全机构、落实责任、统一思想、扩大宣传阶段(20xx年1—4月)。“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是一项推进全县农村流通体系改造的市场工程,为使20xx年这一工程项目建设真正落到实处,成立以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经信局,具体负责“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日常工作。各级有关部门要转变观念,统一思想。充分认识“万村千乡市场工程”项目建设的重要性,把组织实施这项工程作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县域经济发展和构建和谐社会的大事来抓,要加大宣传力度,提高全民意识。
2、具体实施阶段(4—8月)。完成3个农村商贸综合服务中心的改、扩建并开业经营。
3、申请验收阶段(9月)。申请上级部门验收。
五、保障措施
1、科学规划。商贸中的布局和建设,要严格按照县上的统一布点要求,根据区域特点、人口密度、消费习惯、发展水平,从实际出发,合理配置资源,尽量避免和减少重复建设。
2、稳步推进。按照年度规划目标,认真抓好落实,积极引导承建企业,运用现代流通方式,建立新型农村市场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保障农民方便消费、放心消费,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