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独特的我作文
我是一个有几分调皮而又喜好读书的女孩。
小时候,因为我比较调皮,所以经常受到老师和家人的批评。一年级时,一次上课,老师提问一位同学,那位同学不懂,因而站了很久,我趁他不注意时,悄悄把他的椅子往后挪开了。不一会儿,老师见他不懂,就让他坐下再想想。一坐下椅子没了,差点就摔倒,弄得全班哄堂大笑,课后,我就像一只犯了错误的小狗,既被老师带到办公室“修理了一顿”,又被家人“修理了一顿”。唉!都是调皮惹的祸。
渐渐地,长大了,也没那么调皮了,而是与书结下了不解之缘。在班上,我可是出了名的书迷,不管寓言,神话,童话……我都喜欢。其中,我最喜欢的是童话,尤其是安徒生童话。那篇《卖火柴的小女孩》,让我看了泪水盈眶,非常同情她的遭遇。真希望自己可以穿越时空进去帮助她,或把她带到现实生活,帮她渡过难关,和她做一对要好的伙伴。
我看书非常沉迷,尤其到精彩的时候,仿佛身临其境。尤其喜欢在晚上看书,因为夜里比较宁静,更能渲染那种气氛。因为我有这个特点,所以经常受到家人的限制,他们不想我熬夜,这样对身体不好。但我还是不能控制自己。有一次,我趁家人睡觉了,就偷偷拿着手电筒和喜爱的书躲到被窝里,进入书的世界。半夜,奶奶起来方便,看到我房里灯亮,就进我房间看,那时,我看到奶奶,竟然一下子就晕过去了。我不知道,是因为我太累了,还是因为被吓晕的。自此之后,家人更不让我晚上看书了。
书,增长了我的知识,丰富了我的生活,我想:我这辈子都离不开书。
进入初中后,渐渐地,我明白读书的重要性,只有读书才是我最好的出路,只有读好书,才能报答家人的深思,从我明白以后,我就勤奋学习,为我以后的人生铺路。
这就是我,一个调皮的女孩子,一个十足的书迷,一个勤奋学习的我,一个独一无二的我。
篇二:独特的我作文
目睹着这题目,我的思绪像插上了翅膀,飞得很远很远。
爱唱歌、爱学习、个性多变、奋发图强,这就是我。
我是在众人的期待中出生的。从呱呱坠地的那一刻起,我就倍受宠爱。而我的母亲——一生中影响我最大的女性却认为没吃过苦的孩子是不知道惜福的。所以从一年级开始,我就必须帮忙洗碗、洗衣服,干一些家务活。妈妈对我的管教甚严,她不希望她的女儿成为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千金小姐。正是妈妈的严格管教,才造就我今天凡事都能独当一面的能力。
在学习上,我一丝不苟,成绩总能名列前茅。老师们对我关心备至,同学们与我情同手足。在这样的环境下,我学习起来是得心应手。五年级代表学校参加县的数学竞赛,获得了一等奖;六年级参加学校的作文竞赛,取得了特等奖的荣誉。正是有了这些学习体验,才造就我今天执笔立成的写作能力。
我先后担任过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等,可见老师、同学们对我是非常信任的。而我也不负众望,尽心尽力为班上服务。
我的.兴趣爱好广泛。有空时,我喜欢看看书、溜溜冰、滑滑板、听听音乐、打打球等。但我最爱看的却是看动画片,因为它里面的人物鲜活生动、富有想象力,所以我深深地陷入那神奇的世界中而无法自拔了。
我的性格活泼开朗,只是偶尔有一点狼心狗肺,直率而不流于粗俗;只是偶尔有一点没心没肺,大方而不奢靡;只是偶尔有一点小气十足……在我众多美丽的优点的陪衬下,我获得了绝佳的人缘。
我非常喜爱唱歌,在有我的地方音乐无处不在。我认为音乐是一种享受,是一种娱乐。每当我遇到烦恼时,我都会哼上一小段解闷;每当我遇到困难时,我都会唱歌给自己助威;每当我失眠时,我都会听着音乐进入梦乡。
尽管我现在不是最好的,但我相信: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十三年的光阴转瞬即逝。今天,我在这里记录下过去,把美好的回忆放在心底,未来还有很长的路等着我走,我将迈开更快速、更稳健的步伐前进!
这就是一个独特的我。
篇三:独特的我作文
现在的我已经是一个特别的现代女孩了。
我的样子并不美丽,但显得很自然:浓浓的眉毛下面两只不大不小的眼睛,小巧的鼻子下面还有一张会说话的嘴巴,更重要的是还有一个聪明的、会学习的脑袋。
我个性独特,可以文静、可以顽皮、可以天真、也可以深沉。
上个星期五,我兴奋地回到了家,对妈妈说:“妈妈!妈妈!下下个星期四是一个什么节日?”当时,妈妈正在看电视,好象对我的话毫不在意,只是随随便便地说了一句:“下个星期四就是下个星期四嘛!哪有节日?”我随手把电视关掉,郑重其事地重复了一次:“是下下个星期四,不是下个星期四!”妈妈终于注意到了我,摇摇头说:“下下个星期四?忘记了!”她随手又把电视开了。
我感觉到奇怪,妈妈平时都能把一年365天全部的节日一字不漏地唱出来,今天妈妈怎么呢?竟然成了马大哈?不会吧!我着急了,对妈妈开玩笑说:“妈妈您怎么了?你被别人洗了,还是发烧了?要不要……”妈妈居然捧腹大笑,我就更加百思不得其解了。妈妈对我说:“傻孩子!跟你玩玩而已。哎~!不玩了,告诉你!下下个星期四是你在小学时期最后一个圣诞节!”妈妈一本正经地接着说,“有什么要求?快说!”我想好话是谁都会喜欢听的,所以我就拍起马屁来,微微一笑:“哎呀!妈妈您真是天底下最聪明的人啊!‘精明强干’这个词语就最适合你了!不!应该是……”妈妈一眼就看得出我是在拍马屁,忙说:“得!得!我怕了你了,说吧!”“我要买几份有价值的礼物送给我几个最好的朋友。”妈妈脸色一变,问:“那岂不是拿钱来浪费吗?”我早已知道妈妈是不会那么容易答应的,就使出‘对付妈妈宝典’——死缠烂打讲大道理:“妈妈你这样说就不对了。俗语有云:亏小赚大嘛。如果你让我用那么一点点钱,就会换来更加美好的友谊。你想想看!值得!值得!嘿,你们售楼部要不要也来一点过节的气氛呀?”“你别想调虎离山,我的事不用你操心。孩子,你长大了!我答应你。”
我是谁?你猜到了吗?我是一个喜欢笑的女孩,现正在窃笑呢。
篇四:独特的我作文
我的故乡与别人的不同,她在梦里,宁静、安详,光是看着就让人觉得幸福。八九岁时,头一回有了故乡。那时候,日子总在春天里黏腻,不肯出来;那时候的人总就那么几个,在不大的天地间,一天到晚邋邋遢遢却又总表现得那么豪情万丈;那时候的天地,总是小得连一只手的手指头都还没数完就没了,一块儿山坡,一块儿水田,再一块儿学校的小操场,要非得再数一块儿出来的话,那就只剩下小河边的果树林了。
山坡一直是故乡人认为的神秘所在,乡人一直坚信山坡的某个角落一定有秘密洞穴,洞口乌漆吗黑的立着,深入里面隐隐会闪出蓝色光芒,要再深入进去就难了,因为有神仙施过了法术,怕被凡人窥去了她的珍奇。因此,日头一上来,乡人就成群搭伙地上山了,一齐去找寻神秘洞穴的另一个入口,想搜寻出里面的珍奇,尽管总无所获,但还是乐此不疲,每日都去,比任何的朝拜都要虔诚的多。大部分时间在山坡上撞了南墙败了兴致以后,乡人都会默契的到我们的乐园——水田里找回满足感。水田虽小但实在、憨厚,没有山坡那么多弯弯肠子,他有什么就拿什么出来,看一眼就清楚的:水里游的是鱼虾虫子,水面上就是一大片平平整整、软软呼呼的稻子不可一世的立着,高傲的不得了,不过我们可不管这些,该扑腾蚂蚱还扑腾蚂蚱,该捉个蛐蛐儿还捉蛐蛐儿,想使坏在上面打个滚儿,左右瞅瞅前后看看,嘿!没事儿,那还等什么,扑通一下,和着“咯咯”的笑声滚去老远,连身后邻家大婶子的叫骂呼喝声都一同滚了进去,再不见踪影。
转瞬之间,已是十八、九岁,故乡的日头不再天天急急惶惶的照着了,反倒是细细密密的雨丝儿,见天儿的弥散着,铺天盖地。我知道,那是梅雨时节到了,绵腻腻的忧愁怅惘就像那肉虫子,成日的在脑海里面蠕动。
十八、九岁,日子变得很长很长,爱恨,怨念,无聊,迷茫,纠葛总在不断地重复,一天总是要熬着一部分才算过完。思念在这时节成了常客,班上的那个高高帅帅的男孩子现在在做什么呢?会不会像我一样如此刻骨的想着一个人呢?那个人会是我吗,还是别人?每天不知从哪儿冒出来的愁怨就这样纠缠着不放,自我规劝着又自我折磨着,总在释怀与关切之间拉锯,理不清,分不明。
篇五:独特的我作文
妈妈很喜欢我的眉毛,不信,你瞧呀,那一对柳叶眉是那样弯,那样细,活像一对小月牙,不论谁见了都会喜欢的。而我,却最喜爱我嵌在眉毛下的那双眼睛。下面,请听我讲述我的眼睛吧!
我的眼睛又亮又“尖”,亮得如同一汪清澈的泉水,尖呢,就尖在不论谁说谎话,我都能看得出来。这些还不是最主要的,最重要的是我有两大“特眼”|,一是“白眼”,二是火眼金睛。先介绍第一“特眼”吧。
还记得那次贪吃的哥哥把我最爱吃的肉松面包给抢走吃掉了,我可不会像其他娇气的女孩子一样哭天喊地,大哭大闹,在这时,我便会使出我的第一特眼,我把牙齿咬得“呲呲”响,脸上的表情一定也是晴转阴,我的那双眼睛,来了一个360度的大转变,从一双清澈的眼瞬间变成一双“乌云密布”的眼,眼里没有一丝光亮,可怕的白色占据了我的整双眼,甚至有可能连眼珠都找不到呢。可想而知,当时的我一定是一个及其不淑女的女孩吧。就因为有了使用白眼的“特异功能”,所以哥哥总会说一句他自创的形容我的典型台词“小凤去演鬼片的话就不用化妆了。”这摆明了是讽刺我嘛!哼!
刚才是我的第一特眼,接下来有请我的第二特眼的镜头闪亮登场。请看,那是“书香家庭”的我正在津津有味地看书,看我一动不动地坐在凳子上,眼睛也是目不转睛地盯着书,你应该能想象当时的我有多么认真了吧。可是,即使在这样专心的态度下,我的“火眼金睛”却也能派上用场。一个“鬼鬼祟祟的蒙面人”从我的后面慢慢逼近,她很得意,以为我全然不知,其实,我的“火眼金睛”早就斜视着看见她了,我猛地一转身,眼睛瞬变,眼珠里就如同有一道“火光”直直地射到“蒙面人”的脸上,“蒙面人”吓了一大跳,这时,“蒙面人”揭开了真面目——她就是我的妈妈,妈妈说:“你真是的,我这么隐蔽你都发觉得了,我看你不是挺认真地在看书嘛,难道是装出来的?”“谁说我是装出来的,只是我的‘火眼金睛’太厉害了,你以为我的‘火眼金睛’是白长的!”我不客气地反驳道。妈妈“哼”了一声,悻悻地走开了。
看吧,这就是我的两大“特眼”,你们羡慕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