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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2024-11-10 16:55:11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1

为充分发挥我县资源优势,挖掘发展潜力,做大蔬菜产业,增加农民收入,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结合房县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发展需求,抢抓今秋季节,支持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建设蔬菜基地5000亩,为尽快将此项工作落实到位,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

坚持以精准扶贫为统领,以服务加工企业为宗旨,以促进农民增收为核心,坚持市场为导向、示范引领,大力开展规模化、标准化种植,全力提高种植效益,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奋力将蔬菜产业做大做强。

二、工作目标

20xx年新建订单蔬菜基地5000亩,其中三叶青(芥菜)1000亩、雪里红20__亩、白玉春(萝卜)20__亩。

三、区域布局

以红塔、军店、化龙、窑淮、白鹤5个乡镇15个村为重点,分别为:红塔的双溪、六谷、塘溪、油坪村;军店的军马、小峪、下茅坪村;窑淮的观音台、铺沟、西沟村;化龙的长望、上营村;白鹤的赤岩、付家村、长龙村。

四、运作模式

按照“公司+专业合作社(经纪人)+基地+农户”模式组织生产。房县渝川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在种植专业村培养经纪人,由经纪人负责组织种植和按定价收购,每村规模达到500亩以上,种植户中贫困户要占总户数的30%以上,鼓励经纪人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种植,通过示范引领发展。以渝川食品公司为主导,制定相关种植技术标准和技术规程,实行统一供种、统一供肥、统一种植模式、统一技术服务、统一定价收购、分户种植管理的“五统一分”种植模式,提高规范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努力实现企业发展,经纪人赚钱,种植户增收目标。

(一)统一供种供肥。公司负责种子、化肥供应,每亩200元。种子化肥先赊欠给农户种植,验收不合格赊欠资金从农户交售产品收益中扣除,乡镇农业技术服务中心会同渝川公司提供技术服务,确保三叶青、雪里红、白玉春(萝卜)亩产达到8000斤以上。

(二)统一定价收购。公司实行固定价收购,三种蔬菜价格均为0.25元/斤。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化。

(三)公司与各村经纪人签订协议,经纪人负责为公司组织生产收购,公司负责为经纪人支付0.05元/斤的报酬。

(四)统一技术服务。县蔬菜办、渝川食品有限公司各安排一名技术员负责抓技术培训,种植村所在乡镇农技中心安排一名技术员具体负责技术指导。

(五)实现目标与扶持政策。20__年秋冬实现收购蔬菜4000万斤以上,销售收入达到20__万元以上,实现税收100万元,新增就业岗位50人以上。渝川公司培养的经纪人每向公司出售1斤产品,县政府奖励经纪人0.01元,奖励资金由公司奖励给经纪人。公司每发展1亩基地,县政府奖公司资金200元(种子、肥料),房县渝川公司奖励给种植户;种植面积以县蔬菜办核定验收面积为准。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要把秋季蔬菜种植工作做为群众增收的一项重要产业来抓,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董诠闻同志为组长,县农办、农业局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县财政局、县蔬菜办、相关乡镇分管领导、渝川食品公司项目负责人为成员的蔬菜基地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基地建设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考核验收等相关工作。基地建设相关乡镇要成立相应工作专班,负责本辖区的组织、协调和督办工作。渝川食品公司负责物资供应、技术指导、挑选经纪人、培育市场主体,组织农户生产。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工作格局。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乡镇要抢抓产业扶贫大好机遇,加大对秋季蔬菜种植的'宣传,充分发挥精准扶贫工作队的作用,调动广大村组干部的积极性。要通过召开现场会等形式,引导农户参与基地建设,营造基地建设的良好氛围。

(三)加大资金扶持。建立完善政府引导、企业重导、农户补充的多元化投入机制,县政府统筹专项资金用于基地建设。对用户实行货款贴息扶持,对符合条件的合作社经纪人优先享受扶持贴息和贴息贷款政策。

(四)抓好技术服务。由农业、蔬菜办、公司、乡镇农技中心组建技术专班,制定技术指导方案,编印技术资料,跟踪服务,以培训会、现场会、创办示范点等形式,加大对种植技术和经纪人的培训力度,培养一批种植经纪人和技术骨干,确保每个专业村有1~2名农民技术员,每户有一个种菜明白人,为基地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五)强化督办考核。县政府将蔬菜基地建设作为重点乡镇年度工作目标考核的主要指标,各乡镇要严格按照种植计划要求,做好动员,于8月21日以前将基地建设地块落实到位,并上报县蔬菜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渝川食品公司要及时将种子、肥料调运到位,各乡镇专业村经纪人要按要求及时把种子和肥料发放到每一个种植户手中,确保不误农时,并建立相应档案资料。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及个人,将实行责任追究。

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2

为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扎实推进环京周边农产品供应基地建设等重点任务,增强首都市场蔬菜等农产品供给能力,提高应急状况下的供应保障水平,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落实高质量发展要求,充分发挥京津冀三地比较优势,进一步创新产销合作机制,强化精准对接,携手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增强首都市场蔬菜保供能力,提升首都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保障水平。

(二)基本原则

——优势互补,合作共赢。充分发挥京津冀各自在区位、资源、市场等方面的比较优势,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整合优势资源,促进共同发展。

——市场导向,稳产保供。以市场需求为导向,紧密围绕首都市场需求确定种植生产计划;充分保障首都市场供应,平常时期确保数量充足、品种丰富、价格平稳,应急阶段确保积极响应、全力以赴。

——梯度布局,保质保安。统筹考虑北京市场需求、区位、交通等因素,强化梯度布局。强化当地政府和经营主体责任,定期开展产品质量安全全过程检测,确保供京产品质量高、可追溯。

——企业主体,合作共赢。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充分调动农业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产品流通企业、电商等参与基地建设和仓储物流,通过联营共管等多种方式,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提高生产能力和产销协作水平。

二、建设目标

以保障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得稳、应急有保障”为目标,到20__年,在环京周边支持建设300亩以上蔬菜生产基地210个,合计总面积6万亩左右。通过建立稳定的产销合作关系和应急调配机制,切实提高首都市场蔬菜日常供应和应急保障能力。

三、支持范围

1.重点区域:以河北省蔬菜生产大县和津菜进京核心区域为主,兼顾张承等重点区域。

2.基本条件:相对集中连片且菜田面积原则上不低于300亩(设施蔬菜比例较高的,可适当放宽)。生产经营相对成熟,产品以供应北京市场为主,原则上不支持新建设基地。

3.支持方向:项目资金属于以奖代补资金,主要用于奖补入选基地此前在基地建设方面的投入。

4.支持标准: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根据入选时间不同,支持标准有所调整。按照当年新入选的基地20万元/个,入选后第2年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5万元/个的`支持,入选后第3年及以上的基地通过综合评估后给予10万元/个的支持,最后1年新入选基地30万元/个的标准进行持续奖补。

5.支持方式:本项目采取“五年规划、四年支持、逐年增加”“先建后补、持续奖补”的方式支持。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7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4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6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3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50个,综合评估合格的,连续支持2年;20__年支持新入选基地30个。到20__年累计支持基地210个,总面积超过6万亩。

6.时间安排:每年1至3月组织申报遴选,8至10月开展综合评估,10月底前一次性将奖补资金拨付至评估合格的基地。20__至20__年连续支持4年。

四、组织实施

由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联合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商务局共同制定出台《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试行)》等配套文件,建立健全基地申报遴选、日常监管、应急调配、退出惩戒、资金管理等机制;会同天津市农业农村委员会、河北省农业农村厅共同组织开展好各项具体工作。

1.申报遴选机制。

采取企业申报,津冀农业农村部门负责组织材料审查与实地考核,按照《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申报遴选指南》要求进行公开遴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全程参与并共同确保遴选工作的公平公正性。

总体要求:生产有规模、技术有水平、品质有保证、企业有信誉,具体遴选指标包括建设主体、基地规模、产地环境、设施设备、组织管理、生产供应计划、质量安全、服务保障、企业信誉等。

遴选坚持“五个优先”“四个不支持”。“五个优先”:北京市涉农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大型批发市场投资建设的优先;参加过上一轮北京外埠蔬菜基地建设的优先;近5年有重大活动农产品服务保障经历并完成任务较好的优先;获得省级以上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或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的优先;省级以上著名商标,通过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质量认证的优先。“四个不支持”:近3年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结果出现过不合格的不支持;存在违规建设“大棚房”行为且整改不到位的不支持;不符合土地用途规划的不支持;近5年有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不支持。

2.日常监管机制。

总体要求:“产得出、用得上、质量安全有保障”。

一是北京市农业农村局、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基地所在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企业签订四方协议和企业履责,明确蔬菜主要供应北京市场。

二是纳入支持范围的基地,通过京津冀农产品产销信息管理系统,每周上报蔬菜种植品种、定植面积、预计产量、蔬菜品质等生产数据,销售量、销售价格、销售渠道、蔬菜流向等流通数据。加大与商务部门的信息对接力度,每季度交换共享生产和流通数据信息。

三是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入选基地(企业)抽检力度,北京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不定期到蔬菜生产基地开展现场抽查核验,通报抽检结果,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督促整改。

3.应急调配机制。

建立应急状况下京津冀三地协调沟通机制。

北京市农业农村局负责及时向北京市商务局通报环京基地蔬菜品种、预计产量等生产数据;负责与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对接沟通,协调进京蔬菜的货源组织。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根据四方协议要求,负责协调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时做好蔬菜产地采收和物流运输组织;负责协调配合本地交通、公安等部门按照所辖区域做好物资的通行保障工作。

基地所在地政府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基地90%以上货源销往北京市场,并监督经营主体严格遵守北京对蔬菜价格的管控措施。

北京市交通委负责京内通行协调保障,确保产品及时送达。

北京市商务局负责组织北京市大型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和重点供应企业做好进京蔬菜的销售工作。

4.退出惩戒机制。

对不履行四方协议、不遵守承诺书要求,属地质量安全监督抽检不合格,应急条件下不服从调配、哄抬物价或存在其他违规违法行为的经营主体,责成其退出本项目支持范围(因规划调整、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除外)。一是追回当年所支持的财政资金;二是限制所在企业蔬菜进京销售;三是取消其享受当地蔬菜支持政策的资格;四是向金融和市场监管部门进行通报。

5.资金管理机制。

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全面了解入选基地前期资金投入的使用情况,查验基地是否有符合申报遴选指南要求的场地环境和设施设备等,北京市农业农村局做好奖补资金的申请和拨付工作,会同津冀农业农村部门共同做好资金的管理工作。

五、保障措施

1.完善协调机制。建立环京周边蔬菜生产基地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搭建交流沟通平台,开展经常性会商,共同协调解决相关问题。

2.强化资金保障。支持基地在基础设施建设、生产、流通、销售、管理等环节的建设。

3.丰富合作平台。共同引导组织农业部门、涉农企事业单位和农民合作组织,开展科研攻关、技术推广、信息交流、产销合作等多层次的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

4.优化政策环境。不断优化农业协同发展政策环境,共同营造环京周边农业产业升级、农民增收致富和保障首都农产品安全稳定供给的共赢局面。

种植基地建设方案 篇3

为进一步加强“菜篮子”工程建设,切实保障“菜篮子”产品供给能力,满足居民消费升级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中发〔20__〕1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__〕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__〕59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提高“菜篮子”主要产品市场供应能力为目标,按照“生产稳定发展、流通路径优化、质量安全可靠”的要求,统筹推进全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逐步提高市民对“菜篮子”产品的满意度。

二、主要目标

到20__年,全市蔬菜、肉类、禽蛋等“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明显提升,市场流通能力、质量监管体系、调控保障能力建设更加健全,“菜篮子”产品自给率逐步提高,“菜篮子”产品年度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

到20__年,全市蔬菜种植面积提高并稳定至1.3万亩左右,产量保持在5万吨左右;肉类产量达到“菜篮子”考核指标要求。其中,20__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较20__年增加0.36万亩,产量达到4万吨,较20__年增加1.2万吨;肉类产量达到自治区年度考核要求。

三、重点工作

(一)加强“菜篮子”产品生产能力建设

1.打造设施蔬菜规模化生产基地。按照现代化、规模化、标准化原则,依托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各类经营主体,加强统筹规划,聚集资源要素,以提高蔬菜产量和提升蔬菜品质为重点,建设多个设施蔬菜生产基地,推动蔬菜生产设施化、园区化、绿色化发展。力争到20__年底全市建设成10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其中海勃湾区3个、乌达区2个、海南区5个。预计新建1000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增加种植面积约2500亩。20__年蔬菜种植面积达到1.1万亩,启动3个百亩设施蔬菜生产基地,建成面积不少于150亩。加强蔬菜种植基地水、电、路、林等基础设施建设,增加科技扶持资金投入,提高基地现代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自然资源局、水务局、交通运输局、科学技术局、生态环境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0__—20__年蔬菜种植计划明细表

单位:万亩、万吨

2.推进规模化重点养殖项目落地。重点扶持蛋鸡、生猪养殖,适当发展牛、羊和水产养殖。积极推进海南区规模化生态养猪项目、蛋鸡养殖项目,稳步提升我市肉类产量,提高标准化养殖水平。(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统计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生态环境局、自然资源局、科学技术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3.培育“一村一品”特色产业。通过政策引导、项目扶持等措施,鼓励农业企业、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带动小农户发展特色明显、品质优良、附加值高的“菜篮子”产品,适度规模化经营,逐步培育一批特色明显、竞争力强的“一村一品”专业村。(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科学技术局)

(二)加强“菜篮子”产品市场流通能力建设

1.完善市场体系。构建科学完备的.批发、零售市场体系,突出“菜篮子”市场的公益性、便捷性,形成一批规模适宜、交易灵活、集聚力和辐射力强的“菜篮子”产品批发、流通市场。同时,动态掌握全市“菜篮子”零售网点经营情况,及时开展规划和建设工作,服务和方便居民生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农牧局、自然资源局、交通运输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规范市场经营。指导农产品批发市场建立“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配备检测设备和检测人员,开展日常质量安全检测工作。加强市场经营秩序监管,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建立索证(农畜产品合格证等)、索票制度,加大对违法违规收费、哄抬物价等各类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强化“菜篮子”重点领域消费维权。(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检验检测中心,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三)加强“菜篮子”产品质量监管体系建设

1.加强质量安全监管。严格落实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属地责任。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力度,强化检打联动机制,大力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形成组织健全、责任明确、统一指挥、上下联动、齐抓共管、运行高效的工作格局。制定全市农产品抽检计划,积极开展农产品抽检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菜篮子”产品年度总体合格率保持在97%以上。(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2.提升质量安全水平。进一步推动“菜篮子”产品标准化生产,积极示范推广“菜篮子”产品的现代种养殖技术,全面推进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行动,推动“菜篮子”产品绿色高质量发展。(牵头单位:市农牧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生态环境局)

3.实施产品追溯制度。推进全市“菜篮子”农产品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全面推行农畜产品合格证制度,确保批发市场、菜市场、农贸市场、超市追溯体系覆盖率达到自治区要求。(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农牧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卫生健康委员会)

(四)加强调控保障能力建设

1.加大“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力度。制定“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政策,建设规模化、设施化、智能化的生产基地。对于新建项目,各有关单位在流转土地、项目申请、项目审批备案、基础设施配套等方面提供支持,根据不同投资额度、技术水平、建设规模积极配套相应的优惠政策。加强现代农业新技术应用、调优蔬菜种植结构、推广优质品种、智能化育苗、水肥一体化精细管理等工作,保障“菜篮子”产品均衡供给、价格稳定。(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财政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商务局、科学技术局,中国银保监会乌海监管分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乌海供电分公司)

2.强化市场流通储备保障。加强市场监管和监测预警,制定市场流通储备保障、,健全值班值守应急工作机制,强化市场调控保障能力建设。(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交通运输局、农牧局)

3.加强“菜篮子”工程调控政策建设。落实“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价格调控、消费者补贴等政策措施。根据产销实际,建立蔬菜、水果、肉、蛋、奶、水产品等“菜篮子”产品价格信息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充实重点商品政府储备,增强市场价格调控能力,开展监测预警与发布平台建设。加强必要的蔬菜种子、化肥、农药、农膜等农业生产物资储运能力,增强农业抵御风险能力,缓解疫情等特殊时期“菜篮子”产品供应紧张状况。(牵头单位: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商务局、财政局、农牧局,中国银保监会乌海监管分局)

4.推进“菜篮子”工程满意度建设。开展“菜篮子”工程满意度调查,掌握“菜篮子”工程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改进工作措施,提升市民对“菜篮子”工作建设的满意度。(牵头单位:市农牧局;责任单位:各区人民政府,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乌海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统筹协调“菜篮子”工程实施工作,建立部门间沟通协作联席会议制度,密切配合,共同推动解决工作中的各类问题和困难,保障全市“菜篮子”产品生产、流通和供应平稳有序。各区要参照成立相应领导小组机构。

(二)强化政策保障。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办法的通知》(内政办发〔20__〕59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菜篮子”产品稳产保供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农牧市发〔20__〕531号)的工作要求,各有关单位制定实施“菜篮子”产品生产扶持、市场流通、消费者补贴和应急预案等方面的调控政策。要积极争取国家、自治区相关政策支持,为全市“菜篮子”工程实施提供基础设施、基地建设、产品销售、保供稳价、科技创新、社会化服务等方面的政策支持。有关部门对确定的重点申报项目,逐一细化措施、制定计划、落实人员,确保资金争取工作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菜篮子”工程纳入市政府绩效考核内容,建立考核机制,制定考核办法,细化考核指标。由市“菜篮子”工程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定期对“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工作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进行督导检查,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确保“菜篮子”市长负责制各项考核任务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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