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1
6月10日,宿州项目部组织全体参建员工观看学习了今年的安全事故案例,引导大家分析案例原因,汲取事故教训,保证自身安全。
案例中有一个名为《伤逝》的安全事故视频,里面有句话叫“活着比死去更可怕”,这句话大多数人都无法理解,因为没有亲身经历,但那些与死神擦肩而过的人们都深有体会。“伤逝”,一个唯美悲伤的词,完美诠释了那些在安全事故中侥幸存活者的生活、生理、心里现状。案例中提及“3.28”王家岭矿难中遇难者数百,20xx年6月3日吉林省长春市一家厂房发生爆炸火灾遇难者数百伤者数百……在这些安全事故中,遇难的人永远长眠;活着的人虽逃出了死神的魔爪,但逃不出内心的梦魇,他们从事故发生那刻起世界被封闭且一点点在倾塌,每时每刻身心都在受着煎熬,对他们来讲或许死亡是最好的解脱。
人们常说“天灾人祸”,“天灾”或许无法避免,但“人祸”必须扼杀在萌芽里。据悉,大多数特重大安全事故都属于“人祸”,由于相关人员的疏忽大意及侥幸心里酿成的。也有人说,现在的安全事故中受害者都有巨额赔偿金,那是不负责任的说法,并不是所有的“事故和伤亡”都可用金钱来处理摆平,那些鲜活的生命和身心的摧残是无法用金钱来衡量和弥补的。所以,为了自己和身边的人不和死神会面,不体会“活着比死去可怕”的痛苦,所有在“高危”环境中工作的人都必须时刻提高安全意识,克服侥幸心理,坚决对一切违章行为说“不”。
国家在有关安全文案中提到:对易发生特重大安全事故的行业领域采取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处理,双重防预性工作机制。此话言简意赅,即:“防患于未然”。现如今,全国最具有代表性的防患排查建设为——顺义防患排查治理体系,它实行的是分等级、差异化等面条式管理,有全面的隐患信息系统,能够高效、迅速、安全的排除隐患,减少事故发生。我们建筑行业也属于“高危行业”,有高度、有危险,所有建筑有一定的高度就存在危险,脚手架、模板支架、焊接与热切割、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等都有危险性。因此,我们必须提高作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意识,做到自查自改,当然不能空喊口号、说白话、要身体力行,严禁违令非法施工,严格按技术规范施工作业。
安全,我不知道大家是怎样理解这个词的涵义的,但我知道安全对于一个电力工作者来说是多么地重要。
电力安全涉及到各行各业千家万户,安全工作千万不要掉以轻心,它不仅关系到我们个人的安全,也关系到他人的安全。电力职工队伍是一支能吃苦、讲奉献的队伍,这是我们从事电力工作以来最大的感受。为了确保用电安全,为了规范电力市场,我们电力职工付出的多,得到的少,如果再不注意安全,不把安全时时刻刻记在心头,那么我们职工的生命就会受到威胁,因为大家都知道“水火无情”,但如果对安全麻痹大意,电就象一个杀手。我更想说的是,工作在生产一线的工人责任重大,我们每一个人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幸福,我们的安全,牵系着母亲的心,牵系着儿女的心,更是维系着幸福家庭的纽带!
我真心期望,每一位电力工人,在工作的时候,千万要当心,为了自己,为了家庭,为了孩子,保护好自己,杜绝一切悲剧发生,工作前一定要进行“三措一点”分析,千万不要违章作业,真正的做到:“高高兴兴上班去,安安全全回家来”,因为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来源 wwW.ZUowEnbA.nET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跃”。近年来,电力安全生产虽然慢慢步入良性循环轨道。但安全生产的现实提醒我们,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还有许多的不足和漏洞,我们每一个电力职工都不能高枕无忧,一定要不断地加以改进。电力事业是充满朝阳的事业,电力企业是不畏艰苦、团结协作、无私奉献、敢于创新的企业,我们将用实际行动筑成一道保障电网安全运行的钢铁长城,让我们在平凡的工作岗位上努力学习和工作,为了电力公司更美好的明天唱响安全的主旋律。
通过学习结合本班组的实际情况,我们要做到安全与优质服务一起抓,我们抄表收费工作是面对的千家万户,我们的一言一行代表的是整个电力行业的形象。只有不段提高员工的自身服务质量和业务技能,才能满足客户的需求,才能把电力企业发展得更加强大!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2
XX年8月31日,以第13号主席令公布了修改后的《安全生产法》,标志着安全生产领域的基本法以新的面貌展现于世人面前。新版《安全生产法》一改旧版法律“重经济发展,轻生命安全”、“重整改,轻处罚”的先天缺陷,在安全生产方针、机制、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政府监管和事故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了重大修改,充分体现出党和国家对“安全发展”战略的强化,体现出党和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重典治理安全生产乱象的坚定决心,必将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安全生产法治保障。
作为一名有多年基层工作经验的安监人员,我要为《安全生产法》的这次大修大声叫好!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有着许多鲜明的亮点。但其中最值得称道的地方,我认为还是体现在两大方面——一是全面加大了事故预防的措施;二是全面提高了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处罚和责任追究力度。这两大着力点明显是国家上层针对安全生产基础基层十分薄弱、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层出不穷的乱象祭出的新的强大“杀器”。可以预见,这两大“武器”及随后各项配套法规、规章的完善,必将使全国各类安全生产乱象快速实现由“乱”到“治”,进而推动全国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好转。
一、强化源头预防,引导企业主动防“患”
新《安全生产法》在强化源头预防方面做了许多规定,这些规定有很多是在原法律规定里既有的。比如新法第18-48条始终在明确一件事,那就是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必须依法履行的法定职责至少包括以下几项重要内容——设置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负责人和管理人员考核合格并不得随意更换;保证从业人员教育培训合格上岗;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制定并定期演练;依法履行“三同时”职责;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等等。
这些规定无一不是为了落实新法第17条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本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惟其“安全生产条件”合格了,一个单位才可以正常存在,才会有发展和壮大的机会。笔者以为,这是本法自始至终都在强调的最重要的“源头预防”思想的切实体现。
再比如新法第20条也沿袭了XX版《安全生产法》原有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体经营的投资人予以保证”。这就从法律上明确了作为一个生产经营单位,只有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才能正常生存和发展,而保证安全生产条件合格的唯一手段,就是需要大量投资去建造或购买大量安全设施,投资去培训合格的员工,投资去确保生产经营场所符合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各项要求。这是确保“源头预防”思想得到贯彻执行的基本保障。因为只有投入大量资金,才能确保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使职工处于安全的生产和经营环境中,才能将各级政府的要求和行业协会,以及社会群众的监督意见和建议落到实处。
与此同时,新法在源头预防方面做出了许多创新。其中较为明显的是增加了注册安全工程师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和重大违法信息公告制度。如新法第24条第三款明确规定了应该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的企业范畴。这类企业一旦配备了注册安全师,就能充分发挥注安师的管理知识和智力优势,帮助这些企业克服安全管理能力过于薄弱的不足,迅速显着提升重点企业的安全管理水平,从而为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提供可靠的智力和技术支持。新法38条则对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有了规定,这条规定是将行政规定上升为法律的明显体现,该规定源于国家安监总局制定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上升为法律意志后的新法38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
治理情况应该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这项规定旨在通过引导和督促企业建立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最终让企业都能学会加强自身安全管理,定期发现和清除隐患。只要企业学会并做到了自我管理,其在防范事故方面的作用远比监管管理部门一年定期几次的监督执法有效得多。这才是源头预防的思想的题中应有之义。
当然,新法的创新远不止这些。比如为了防止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学校学生在实习时由于缺乏安全技术而引发事故,修正后的《安全生产法》就在第25条中明确要求“应当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学校应当协助生产经营单位对实习学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这项规定只要能真正应用于实践中,就能有效避免实习学生由于技术水平和防范技能过差而引发安全事故,从而起到保护实习学生和其他职工的目的。
新《安全生产法》的源头预防作用充分体现了“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只有将这些规定切实落到实处,才能真正建立起生产经营单位、职工、政府、行业协会和社会群众五位一体的安全生产新机制,才能起到引导企业主动防范先天事故隐患的目的。
二、提高违法成本,重拳推动企业除“患”
面对《安全生产法》实施XX年来安全生产基础基层仍然薄弱的现状,新版《安全生产法》全面体现了乱象须用重典的立法思路。根据对新《安全生产法》的粗略统计,新版《安全生产法》用了19条的篇幅(占全部法条总篇幅的16.7%)阐述了对生产经营单位及其负责人违法应受的处罚,比旧版法律增加达7条之多。而非新增部分除多数规定可以在执法过程中发现隐患时即“可以”直接处以大额罚款(一般为5万元或10万元以下)外,还全部提高了针对逾期未改正隐患的违法行为的罚款幅度——普遍提高1倍以上,有的条款提高的幅度甚至更高。不仅如此,为防止企业及其相关人员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安全监察部门的整改指令,新版法 律扩大了处罚对象的范围。这一变化明确体现在新法的第94、95、96、98、100、101、102和105条,这些条款体现了“双罚制”的思想,即如因为生产经营单位未按要求整改各类隐患或问题,不仅要对单位处以罚款甚至停产停业整顿的行政处罚外,还要对“生产经营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分别处以1万元以下、1-2万元或者2-5万元的罚款),这种“双罚制”的规定对各类企业及其直接责任人员绝对是一把利剑,将有效推动企业及其有关人员主动除“患”。
当然,罚款只是行政处罚中的经济手段,针对那些以各种理由拒不整改重大安全隐患的“老赖”行为,新版《安全生产法》还有更绝的手段——建立了严重违法行为公告和通报制度。新法75条明确要求“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如实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金融机构”。这是针对实践中一些企业特别是上市公司‘不怕罚款怕曝光’而出台的针对性法律规定。如果这些企业仍象以前一样拒不整改重大违法行为,一旦登上了安监部门的“黑名单”,国土、投资、证券监管等单位就可以采取联合制裁措施,逼着企业正视自己的违法行为。这条规定有助于建立安全生产的失信惩戒机制,增加企业的违法成本,促进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
面对如此严厉的法律规定,只要安监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硬起来、严起来,将这些法律规定落到实处,可以想见,过去那种各类单位将监管部门的整改指令束之高阁置之不理,或将整改要求极尽拖拉之能事消极对待的现象必将消于无形。这种严惩企业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违法行为的做法,必将有效推动“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落实,进而逼迫企业主动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创造无“患”安全企业。
三、强化责任追究,逼迫企业不敢“出事” 新版《安全生产法》显着加重了对生产安全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和追究力度。
(一)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面对事故采取何种措施进行了有效约束
新法第106条明确规定,一旦发生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必须在向上级部门或政府报告的同时,立即组织抢救,且不得擅离职守或者逃匿,否则就将面临降级或撤职处分,并将接受安监部门“处上一年年收入百分之六十至百分之一百的罚款”;逃匿的将处以拘留,构成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个处罚就到位了。如果再发生事故时,主要负责人隐瞒不报或者逃跑的,只要贻误事故抢救,拘留甚至判刑不说,还要从经济上制裁你!这就是处以主要负责人上一年度收入的60—100%的罚款。
(二)显着提高了对事故责任单位和主要负责人的罚款和责任追究力度。
新法第109条明确规定,发生一般事故,罚款20万元至50万元,较大事故罚50万元至100万元,重大事故处10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特别重大事故则处罚500万元至1000万元;而特别重大事故的情节特别严重的,罚款1000万元至XX万元。这个处罚额度在现行的社会法系里,绝对是罚款额度相当大的法律规定之一。
更为值得一提的是,新《安全生产法》对事故单位和个人执行的是“双罚制”。即不仅要对事故单位进行罚款,还要对单位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和经济处罚。新法91条就有明确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法定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不仅“给予撤职处分”,犯罪的将“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并且“自刑罚执行完毕或受处分之日起,五年内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发生的“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本行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 负责人”!这种针对主要负责人的严厉处罚——限制其终身任职的规定可以说以前是绝无仅有,其严厉程度不可谓不重。当然,因为不履职而导致发生事故的,经济处罚也是必然选项,本法第92条就按照事故级别明确了事故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接受的经济处罚的幅度——分别处以上一年度年收入30-80%的罚款。这种对事故负有责任的“双罚制”在我国其他法律中并不多见,可以称得上是严之又严。
上述关于生产安全事故的惩处性法律规定只要落实到位,单单是罚款就足以使一个中、小企业因为资金周转困难而自行灭亡(对大型国企也会起到相当大的震慑作用),更遑论还有针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甚至刑事处罚了。这些规定从法律保障上逼迫企业和其主要负责人应想千方设百计地去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以保证企业生命的正常延续和发展,并保证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职业历程甚至是人身自由不因生产安全事故而受到影响。
总之,此次《安全生产法》的修改,完全不同于XX年那次细枝末节的缝缝补补,而是在从安全生产方针到机制、从源头防范、事故应急处理和责任追究等方面进行的一次彻底的大修,这种大修是XX年来安全生产实践的重要体现,也是期待未来安全生产工作取得重大突破的美好愿景。相信随着“安全发展”战略的深入人心,随着大修后《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实践,多年来持续紧张的安全生产形势必然得到有效缓解,并将最终根本好转,从而为保障群众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3
在生活中,我们会遇到各种危险,如交通事故,遇上坏人,烧伤,被电等等,所以我们要保护好自己,这也就是所谓的“自我保护”,就是用自己所学过的知识来保护自己,学会自我保护是很重要的。
就在去年夏天,四个十二岁的小男孩在中午时到龙源湖去游泳,可他们并不知道危险的来临。突然其中一个被水草缠住了,怎么也动不了,眼看就快要淹死了,其余三个赶紧过去想吧同伴救上来,可是他们毕竟也小,再说那是是中午,周围一个人也没有,没有办法请求救援,于是便发生了四人全部被淹死的悲剧。
这说明了学会自我保护的重要性,也突出了孩子们的安全意识还太少,要知道并不是所有的河流都是可以游泳的,也许下面水草杂乱会缠住你的脚,也许下面有很深的淤泥,会把你陷进去,也许这水有好几米深,让你的脚还够不到水底。这都是有可能发生的危险,所以我们要有自我保护的意识。
记得有一年,我和邻居小朋友一起放炮,我们用粗香点燃了各种各样的花炮,后来,夜深了,我们趁着火光互相追逐嬉戏起来,我忘了手里还拿着点燃的粗香,于是乐极生悲的事情发生了:玩的时候,她开玩笑的'似地做出向我身上泼水的动作,我也习惯性的伸手去挡,结果粗香便一下子戳到了我的脸上,起了一个泡。
这就说明了我自我保护的意识还不够多,做事应该小心,要思前想后,而真正遇到困难时,我们不要自作主张,而应该像大人们求救,比如打“110”,找家长,找老师来帮我们解决困难。
我学习了安全教育案例,收获、感慨也很多,尤其是关于校园安全隐患的有关问题,感触很深。
我觉得学校安全,首先要从思想上、意识上重视起来。思想上、意识上重视了,就能增强做好安全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而责任感、紧迫感、使命感有时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
其次,学校安全教育要常规化。我们要像案例中的学校那样,安全要时时抓、事事抓,要常态化。在安全演练时,一定要严肃、认真,学生不能嘻嘻哈哈,老师更不能嘻嘻哈哈。不能为了完成上级布置的任务才演练,不能为了演练才演练。演练是要自发的、为了养成良好的安全习惯而演练的。并且安全教育要涉及方方面面,比如要有防火、防震、防毒、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暑、防溺水等。
第三,教师要以身作则。老师在安全教育时,不能光要求学生怎么样做,老师的身教更重于言教。这就要求老师在安全方面也给学生做出榜样,不能说一套做一套。
总之,学校安全无小事。事事、处处都存在安全隐患。人人树立安全意识,采取安全措施,严加防范,将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只有这样,学校的安全工作才能做好。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深信:在总结过去经验的基础上,经过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我校的安全工作一定能确保万无一失。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4
秋季到来,对于各行各业来讲,进入到一个新的季节中来,就预示着一种新的工作状态,当然,这工作状态一定是在之前的基础之上有所“进展”,这“进展”就是一种总结、提高的过程。
如文中所述,该段结合雨季不断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指示精神,加强防洪防汛有关工作,从文字描述中可以看出,“动作”不少,“环节”复杂,且涉及面较广,充分体现了对设备能够“安全”的重视程度,这是一个企业能够健康发展的最基本条件,也是关键的核心思想。
众所周知,防洪工作不单单是铁路部门的重点工作,每年到了雨季,社会各界都在工作中将防洪工作作为阶段性的重点工作,并结合到自身实际,制定相关的措施、办法,确保在雨季来临时,人员、物资、设备等都能够达到一定的“安全系数”,从而推动企业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够持续稳定的发展下去。
正所谓“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是生命之源,然而若呈“洪水”泛滥之势,人们的生命和财产就会受到威胁,因而防洪工作对人们工作生活来说极具关键性和重要性。
正如文中所述,该段仅仅是其所在的武汉铁路局管辖范围内的.一个小单位,能够在上级的领导下做出系统化防洪的有关措施,认真贯彻到工作机制中,确保安全,为铁路运输供电安全平稳而付出努力,这是铁路企业特有的安全文化建设,是铁路行业立足于领先不败之地的“法宝”,更是在新时期铁路精神的引领下传递的一份“正能量”。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5
有批判地在行动结束后进行反思这种反思能使教学经验理论化。在课堂教学时间后及时反思,不仅能使教师直观、具体地总结教学中的长处,发现问题,找出原因及解决问题的办法,再次研究教材和学生、优化教学方法和手段,丰富自己的教学经验;而且是将实践经验系统化、理论化的过程,有利于提高教学水平,使教师认识能上升到一个新的理论高度。
通过反思《安全用电》,对这一课进行全面反思后,我认识到要善于处理好教学中知识传授与能力培养的关系,巧妙的创设能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的活动及情境,让学生在情境中学习,才能不断的激发学生的积极性与主动性,既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又培养学生思维能力、想象力和创新精神,使每个学生的身心都能得到充分的发展。
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反思——提高——再反思——再提高的过程,我受益匪浅,也更加深刻的认识到了在教学中及时反思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它会使我逐渐形成自我反思的意识和自我监控的能力。在今后的教学中,我会通过不断的反思来提高自己的教学水平和提高创新能力。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6
随着高校教育改革的持续推进,高校扩招计划的实施,如今的大学,人口密集,流动频繁,很多大学生还走出校门,参加社会实践,由于大学生大都缺乏安全保护意识,针对大学生的安全事故也逐渐增多起来,大学生的安全教育问题已迫在眉睫,刻不容缓。
近日来,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针对大学生的安全事故接二连三地发生。综合这些时间,我们能够发现,之所以大学生会发生安全事故,主要在于安全意识薄弱及缺乏相关安全知识。
一、大学生安全意识薄弱
很多在校的大学生,从小学到大学,一向都在学习书本知识,往往将安全知识的学习放在一边,有的学校干脆没有开设安全教育课程,平时也疏于教导和引导,再则加上家长对小孩的安全教育不重视等等原因,导致大学生,直到成年还没有树立安全保护意识。这就表此刻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安全问题,缺乏必要的重视和警惕,留下了种种影响安全的隐患。比如人离开了宿舍不锁门、贵重物品随意丢放、宿舍内乱接乱拉电线、乱扔烟头等。
二、大学生安全知识缺乏
大学生一向以来大都数时间都生活在学校中,没有什么社会经验,思想比较单纯,对社会上的不良风气和一些坏人坏事不能作理性的认识,也就不能很好地远离这些不良影响。
大学生该如何加强安全知识教育以及怎样培养安全意识呢?我认为应当从以下三点做起:
1、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大学生的安全教育力度。安全教育的方式应做到有所创新,能够将书本知识与实践结合起来,能够讲理论和鲜活的例子结合起来;在日常教育管理以及各种服务工作中,都必须结合安全方面的资料,适时的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不但要使学生掌握一般的国家安全,网络安全、交通安全、防火、防盗安全等方面常识,也要教育学生遵纪守法,提高警惕,加强防范,珍爱生命,热爱生活。
2、将安全教育落实到班级。各班班主任应负起对学生安全教育的职责,对学生的安全落实到具体中去,比如改善宿舍安全情景,禁止学生携带刀具,安全使用电脑等方面。
3、大学生个人也加强学习,培养自我的安全意识,增强自我的安全知识。大学生必须认为到安全教育关系到自我及他人的幸福,不能马虎,应当严肃认真对待。还应养成良好的习惯,不乱扔烟蒂,不乱接电线,不使用大功率的电器,不独自外出,不与社会上人士随便交往。
大学生安全教育与大学生学习、生活紧密相连,我们必须认真对待安全教育,把安全教育落到实处,尽可能避免不理智的行为和意外事故发生,为我们的生活与学习营造更好的环境,创立和谐学校。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7
如何形成一个新的安全理念,使企业安全文化的文化观念深入人心,应注意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要树立以人为本的理念。坚持以人为本,使安全文化建设是全面贯彻“安全第一”
第一,预防为主”方针的新举措,是企业保障员工人身安全与健康的的新探索
以人为本的>安全生产管理贯穿“以人为本,就是指企业生产的过程中把员工的生命摆在一切工作的首位,珍惜生命”,的理念保护环境真正做到维护员工的利益,以员工是否满意,是否得利,是否安康稳定为标准,形成社会效益,企业利益和个人权益的多赢局面,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因此,企业抓安全生产首先要把员工的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当员工人身安全与企业的生产,企业的经济利益等其它方面发生冲突时应无条件的服从人的生命。二是要树立安全就是企业最大效益的观念。煤矿只有实现安全才能确保企业稳定的生产秩序,没有可靠的安全作为屏障企业的生产、经营、改革,发展将无法正常进行。安全是生产的前提,安全事故带来的损失是巨大的。因此要深刻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企业的最大效益。三是要形成安全工作人人有责的观念。安全不仅是企业的重要工作,而且也是每个员工的事。企业对安全工作,不仅要保证员工的生命安全对员工生命的关注不仅强调生命的物质存在的可贵更应关注和关爱员工更要对员工进行情感和精神的关怀,使员工获得精神上的慰藉和满足为员工提供一个本质安全的环境,使企业”人本、人性、人情,人权,的核心思想获得充分的体现。企业的每一个员工也要充分认识”安全为天,生命至遵循重要意义”,要不断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实现自我管理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实现家庭幸福与企业共同发展,。
第二,创造安全文化的有效机制
一种有效机制,以确保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安全文化。主要是为了创造如下:一是建立安全机制的学习机制。使安全文化理念深入人心,一定要有科学的机制,建立学习型组织。在安全教育、安全的方式进行探讨,对加固效果。在安全教育、安全研究的内容和形式的丰富多彩的浮现,使安全教育,有知识的学习和安全、有趣、娱乐,让职工参与活动,在不知不觉中加强教育的安全意识。通过各种形式的学习和宣传教育,逐步形成了“人人都讲关于安全,一切都是关于安全”的氛围,使广大职工逐步实现从“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进一步跨越边境安全,“我”。两种是创造安全管理机制。严重的集成和完善各种安全管理>、加强科学而严谨的和可操作性,为前提,而且安全生产制造企业安全文化前提。编织着DangZhengGong集团管理的科学化管理网络、工会、餐桌被网、学科组被捉住,各方共同安全的家庭女性成员、职能部门,协助KeDui实施安全责任制,加强层的现场管理,确保各项规章、条例、安全生产、领导干部要坚持工地安全和利益的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三违”的努力,确保安全生产。三是创造安全>培训机制。以安全培训,在企业安全生产,企业的发展,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培训组织,促进教师教学,为了安全,促进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培训体系,并探讨了安全培训机构的安全培训和安全训练、技能培训、安全培训为出发点,以提高文化素质的全体员工的安全培训,科学,人文,提高安全培训的有效性。
第三,形成一种良好的工人
这个工人的安全标准,良好的安全培训员工、专业精神的重要举措,>企业文化的建设。一名优秀的员工是为了塑造安全职业行为。专业的文明是最基本的要求,也是对员工的最高安全规程的要求。高尚的人格力量展示了良好的职业道德,并具有良好的职业形象,以高尚的安全文化。二是规范职工业务。实施措施之前工人施工,并提出了具体的操作要求。建设全面严格检查,及时对职工进行开发、运营,及时纠正措施,形成良好的工人。三是要深化危险的活动,加强有效预见能力。事前预防工人班组安全预测活动是为了加强班组安全管理,促进企业安全文化的重要内容,是职工安全规范的重要举措。哦,真正的危险预见班次,下岗职工生产场地条件、劳动安全、施工过程中,可能会威胁到正常生产安全事故造成的危害,做到心中有数。四是实施安全竞争活动。在这个竞争活动来培养优秀的工人的工作作风,创新的工作态度、一流的工作精神,良好的安全专业人员。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8
通过xx年7月5日这次学习安全生产教育视频后,让我们更深的了解了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明白在日常工作中要注意哪些安全问题,增强自己的防范意识,提高预防事故的能力,时刻注重安全生产的重要性。让我们时刻牢记:安全生产,警钟长鸣!
我们要吸取安全事故的教训,对安全生产中可能出现的安全隐患认真的重视起来,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自身安全的同时也要确保身边同事、公司财产的安全,每次安全事故的发生都是痛心的教训,我们要重视!重视!再重视!
通过这次学习,对公司和对个人都是百益无一坏的。进一步完善我们的安全制度,我们员工之间要相互照应,及时掌握工作情况, 发现违规作业行为及时劝诫,这样才能营造更安全的工作环境,这样我们的工作才能更好的展开,才能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我想通过这样的学习,我们作为员工的有了更清醒的工作目标,安全生产重在防范,安全责任重于泰山,我们千万不能有丝毫的松懈,安全生产要警钟长鸣!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9
有多少次警钟长鸣,就有多少个血泪辛酸的故事。白发苍苍老母的悲痛欲绝、弱妻幼子的孤苦无助、社会的无形损失……众多的事故统计表明,除客观的社会缘由和自然灾害外,主要的责任者事故源于人们的安全意识淡薄,违章违纪。每一次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都有当事人侥幸心理下的严重违章行为。如此淡薄的安全意识,如此淡薄的自我保护意识,不仅直接伤害了自己,更对家庭、亲人造成了伤害。
安全常记心中就是要做到“人人事事保安全”。人人事事保安全,关键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人人事事保安全,重视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只有每个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了,安全技术能力提高了,才能在生产劳动过程中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操作规程。从“要我安全”转向“我要安全”、“我应安全”、“我能安全”、“我懂安全”,这是安全意识的飞跃,这种飞跃只有通过经常的反复的安全再教育,再学习才能实现。而端正自己的思想作风,熟练掌握安全专业知识,以及崇高的敬业精神则是实现这个飞跃的必备前提。
作为公司的一员,在对安全生产方面我认识到:我们应当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正常生产组织过程中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不断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消除侥幸心理,了解掌握必备的应急安全防护措施。在日常工作中,我们因该积极面对各级安全单位的的各项检查规定和考试,做到时时自查、整改,时时学习,刻刻注意。
“安全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安全不是面子功夫,而是要落到实处;安全不是喊喊口号,而是要真正行动;安全更不是只为自己,而是为了大家。希望每个人都能时时把安全记心中,刻刻把安全重落实,这样筑起一座思想、行为和生命的永远不倒的安全长城。
关于安全心得体会 篇10
20xx年4月16——4月17日,我代表学校参加了由定西市主办,陇西县教体局、甘肃阳光校园风险管理中心、北京联合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甘肃省分公司共同承办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这次培训,各位专家分别从学校安全管理、青少年毒品预防、校园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使用、校方责任险的划分、理赔注意事项、学校安全精细化管理等各方面进行了讲解,通过为期两天的培训,我深刻地认识到当前学校安全工作的形式,从内心感受到安全工作的重要,对安全方面的知识有了较大的提升,切实增强了安全工作的防范意识。
4月16日的开班仪式上,市教育局景履贞局长作了重要讲话,景局长指出,各学校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全力以赴抓好学校安全工作。一是要认清当前学校安全工作形势;二是要摸清学校安全工作隐患;三是要认清学校安全工作的任务。健全安全工作领导机构,靠实责任,加强“三防”建设,建立健全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理预案,深入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工作与培训等方面提出了具体要求。
回顾两天来的学习,我感慨很多,收获也很多,体会也很多,通过参加本次安全工作培训学习,使我感受到“学校安全重于泰山”的重要性。校园安全事关全体师生的生命和财产,事关学校和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泰山,安全工作是学校教育的底线,关注学生的生命和人身安全是学校必须做好的事情,是以人为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