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1
为推动全县教育事业协调发展,促进教师队伍合理流动,根据人事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关于深化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国人部发〔20__〕__号)和《中共__省委、__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及中共__省委编办、__省教育厅、__省财政厅、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挖潜创新加强教职工管理的意见》(__编办〔20__〕__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并报请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面向全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选聘部分教师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轮岗,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
(二)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自愿申报,择优聘用的原则;
(四)坚持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二、交流对象
虞城县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在编在岗一线教师。
三、学科及人数
本次交流教师150名,其中:
(一)小学(100人):语文30人、数学35人、英语18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5人、美术5人;
(二)初中(50人):语文10人、数学10人、英语6人、物理3人、化学1人、生物3人、历史3人、地理3人、道法1人、信息技术2人、体育5人、音乐1人、美术2人。
四、申报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
(二)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严谨治学,为人师表;
(三)45周岁及以下(以档案年龄为准);
(四)申请初中教师岗位应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小学教师岗位应具有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持有相应学段教师资格证书。持有高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可以申请低学段的岗位,持有低学段教师资格证人员不得申请高学段的岗位;
(六)身心健康,能适应申请岗位工作要求;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特岗教师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人员;2。小学定向全科教师服务未满6年的人员;3。尚未解除党纪、政务处分或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人员;4。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5。近三年(20__年、20__年、20__年)年度考核结果有“不合格”等次的人员;6。存在其他违背师德师风行为的人员。
五、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及初审
由各乡镇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申请表,并进行资格初审。各乡镇要严格把关,不得弄虚作假,资格审查贯穿全过程,凡被发现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除取消当事人交流资格外,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复审及面试
__月__日下午6点前以乡镇为单位将本乡镇教师申请表(见附件),身份证、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奖励证书复印件各1份,近期小二寸标准证件照2张统一报送至县教体局干部人事股,由干部人事股组织人员对申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结束后,按照不低于1:1。2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面试总成绩100分,其中试讲70分、答辩30分。备课时间15分钟,面试时间共10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2分钟)。试讲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学科专业素养、教育教学基本素养、教育教学能力、职业道德素质和心理素质等,试讲不使用多媒体,不带教具,可带试讲提纲进入面试室。答辩主要考察申报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和临场应变能力。每组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面试成绩。
(三)公示与聘用
根据面试成绩,按照1:1确定考察人员,考察合格的确定为拟交流轮岗人员,考察不合格的依次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最终确定人员在各乡镇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交流轮岗教师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参与学校学年度综合考核,考核合格人员,统一办理调动手续;考核不合格人员,退回原工作单位。另外,交流轮岗教师需无条件服从工作分配,凡不服从工作安排,不能胜任教学工作的,原则上退回原工作单位,三年内不得申请交流。
(四)人员补充
各乡镇对符合条件报名的教师,不得以各种理由推诿拒绝,对因教师交流轮岗空缺的岗位,原则上由20__年招聘的特岗教师、小学定向全科教师及城区轮岗支教教师进行补充。
监督举报电话:________
未尽事宜由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__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__政发〔20____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__教师20____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__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__届____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3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__大__全会精神,优化全县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促进义务教育协调均衡可持续发展,根据《__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__市教字[20__]__号)、《__省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__县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__-20__年)》有关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实际,现就我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宗旨,以促进全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长效机制,加快县域内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管理机制改革,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教育公平,逐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工作原则
1、全面统筹。各地各校要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本地教育事业、教师队伍培训和培养专项规划范围,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学校师资和办学水平的实际,制定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和年度计划,统筹实施。
2、稳妥推进。把交流轮岗作为促进学校工作提升的有效途径,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采取教师个人申请和组织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既体现行政意图,又兼顾个人意愿。同时不断强化引导机制,切实落实激励政策,全面公开,规范操作。
3、注重实效。以均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师资为抓手,以骨干教师为重点,有效缩小城乡之间、优质校与薄弱校之间教师学科、职称和年龄结构的差距,推动全县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不断促进教育公平。
三、交流轮岗范围对象
(一)交流轮岗范围、对象
1、交流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校级领导和教师均应纳入交流范围。每次交流的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特级教师等称号荣誉的教师(以下简称“骨干教师”)不低于应交流骨干教师总人数的20%。
①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学年的;
②获得骨干教师荣誉称号的;
③参加评聘本校高一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务岗位晋升的;
④参加农村学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岗位晋升空缺岗位竞聘的;
⑤新任校级领导和校级后备干部。
2、轮岗范围和对象
在同一所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连续任职满两届的校级领导(以下简称校长);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年的乡镇中心小学及以下学校专任教师(含校级领导),原则上纳入轮岗范围。每次轮岗人数不得少于符合轮岗条件总人数的10%,并逐步形成常态化轮岗工作机制。
(二)不参与或暂缓交流轮岗对象
以下对象除自愿提出意向外,不参与交流轮岗。
1、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2、夫妻双方在农村同一所学校任教的;
3、家住本村的村小或教学点教师。
以下对象可暂缓交流轮岗:
1、因患重大疾病经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轮岗,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
2、处于孕期、哺乳期、小孩未满3周岁的女教师;
3、子女就读高中的;
4、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校长教师。
因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批准。
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实行一年一认定,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学年。
四、实施步骤
1、学习动员。教育部门、各学校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传达贯彻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对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进行动员部署,组织全体教师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深刻认识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意义,统一广大教师的思想认识。
2、调查摸底。为切实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乡镇中心学校要对本单位编制总额、人员情况、获奖状况、专业技术职务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建立本学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3、审核公示。各学校将所有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名单、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名单、确定的交流轮岗岗位(指人数和学科,下同)予以公示。
4、确定名单。教育局依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符合交流条件的教师情况,下达城区义务教育学校交流岗位。城区各义务教育学校按交流岗位确定当年交流人员名单,并公示,然后报教育局,各乡镇中心学校结合本乡镇教师及村小(教学点)情况,确定当年的交流轮岗岗位和交流轮岗教师名单,并进行公示。
5、组织实施。各学校将交流轮岗名单报县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教师交流轮岗到位。
五、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
(一)交流的组织实施
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在本地城乡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安排实施。教师在交流期间,原学校应保留其人事关系、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级别,交流期满,回原单位任教。由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个人提出留在交流学校的,可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批准。
1、交流的主要方式
(1)骨干教师交流。骨干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其交流为“互动型”,接收了城区学校骨干教师的农村学校,原则上选派对应数量的青年教师到县城派出教师学校锻炼培养。骨干教师交流服务期原则上不少于1学年,服务期满后,可以继续在农村学校任教,或回原单位任教。参与“互动型”交流的教师,交流期间其人事、工资关系不变,相关考核由人事关系所在学校与交流任教学校共同负责。县教育局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骨干教师分布情况,每年提出骨干教师交流的岗位计划(指人数和学科)及交流岗位,岗位计划不低于应交流骨干教师总人数的20%。
(2)乡镇教师内部交流。各乡镇中心学校根据所辖小学、教学点学科需求情况,将超编及富余学科的初中教师交流到有需求教师的村小、教学点任教,实现初中学校超编教师向本乡镇缺编小学流动。教师每次交流的年限不少于2学年。
(3)名师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范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周年,并已经获得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支教1学年。分五年实施,每年安排五分之一的教师支教。
(4)培养交流
①每学年城区义务教育学校选派副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到对应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不少于1学年。
②每学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副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为1学年。
(5)自愿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的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如果自愿申请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由教育局统筹安排。
2、交流岗位的确定。
(1)乡镇内部的交流岗位,由乡镇中心学校研究确定,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2)其他交流形式的岗位,由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区义务教育学校的具体情况按照流出教师与流入教师对等的原则研究确定,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3、交流教师的确定。城区义务教育学校按照教育局提出的交流岗位,在符合交流条件的对象中,将符合岗位规定要求的交流教师推荐到教育局,交流教师的确定,学校可按上年度职称聘任进岗排序确定,也可按以下办法确定。即:按照教师现任教学校任教时间长短排序,任教时间长者先交流;如时间相同,则按所获得的最高荣誉级别高低排序,级别高者先交流;如再相同,则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交流。乡镇内部交流教师也按此办法确定。
(二)轮岗的组织实施
1、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教师的轮岗
在乡镇中心学校的指导下,符合轮岗条件的教师,在本乡镇范围内定期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3学年(轮岗任教时间也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轮岗人员的确定参照交流人员确定办法,结合实际由乡镇中心学校具体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特殊专业教师、或未达到课时工作量的紧缺学科教师(如计算机、英语、音乐、美术等),须以走教的形式到村小进行巡回任教。走教的教师可不参加轮岗,但须要长期走教,直到达到不需轮岗年限。不属于轮岗对象的中心小学教师自愿申请轮岗到村小的,在同类岗位中优先选择。
2、校长的轮岗
符合条件的校长,在同层次学校之间根据组织安排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一届聘任期。轮岗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新任职学校。
乡镇内小学校长的轮岗,由乡镇中心学校确定,报县教育局任免;乡镇之间义务教育学校其他校长的轮岗,由县教育局确定,并按程序进行任免。
六、保障措施
(一)严格参评参聘、任职选调条件
1、从20__年开始,教师申报县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德育工作者、教师育人楷模、师德标兵等荣誉,申报县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称号时,必须具有不少于3学年的交流轮岗经历;
2、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必须具有农村学校3学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3、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评聘高一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必须具有交流轮岗经历。教师在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时,必须具有1学年以上的交流轮岗经历。
4、从20__年开始,新招聘的农村学校教师(含定向毕业生),须在农村学校服务满5学年后方可选调、选聘到城区学校。
(二)加大待遇保障力度
1、各农村学校须优先解决好交流轮岗人员的住房、生活等实际问题。
2、交流教师的奖励性绩效工资,由流入学校根据本校考评方案考核后,将考评结果送原学校,由学校确定发放。基础性绩效工资和福利由原学校发放。
3、城区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每人每月补助300—500元的交通差旅费(百丈山补助500元,仰山、澡溪、石溪、柳溪、甘坊五个乡镇补助400元,其余乡镇补助300元。每年补助10个月),乡镇初中、中小教师交流轮岗到村小(教学点)任教的,根据距离远近分两档每人每月补助交通费100—160元,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到县财政预算;交流轮岗教师按照谁在岗谁享受的原则,按岗享受农村教师特殊津贴。
4、在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进岗考核打分排序时,参与交流轮岗时间一学年以上的教师在总分中增加5分;在本县享受农村特殊津贴发放范围内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的教师且仍在这类学校任教的,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城区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任教满3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由学校高聘一级。
七、工作要求
1、加强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争取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教师校长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教师流动涉及每一位教师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可持续发展,各校要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组织教师认真学习文件精神,耐心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把政策宣讲到位。工作要细、方法要活,努力消除教师思想上的疑虑,充分调动教师参与流动的积极性,要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教师积极参与流动。党员教师和领导干部要争当先锋,争做示范。
2、加强工作领导,精心组织实施。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切实加强对交流轮岗工作的领导,根据本实施办法及本地实际情况,研究相关政策,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按规定组织实施,研究制订科学合理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计划,及时解决交流轮岗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按要求完成交流轮岗任务。各接收交流轮岗教师的学校要主动关心交流轮岗教师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困难,解除后顾之忧,充分发挥交流轮岗教师的示范引领作用。
3、加强监督考核,严格操作规范。各义务教育学校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肃纪律,规范操作,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教师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要明确责任,加强监督,确保交流工作有序进行。教育局将把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考核学校领导班子集体工作的重要指标。
4、加强日常管理,部门通力协作
(1)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轮岗期间由流入学校纳入本校教职工管理。按照流入学校工作考核方案,交流轮岗人员交流轮岗期满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城区学校交流到乡镇学校的,将其人事关系调入到交流学校;乡镇学校交流到城区学校的,当年年度考核定为不称职。
(2)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免去其职务,其后按教师身份进行交流轮岗。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教师,在待交流轮岗期间年度考核定为不确定等次,3年内不得评先评优、职称不予晋升。
(3)交流轮岗人员中途如遇暂缓交流轮岗的情况,经批准可暂停交流轮岗,暂停交流轮岗的人员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后,继续补足交流轮岗时间。
(4)建立部门协调沟通机制,形成政府统筹、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共同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人事部门要将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的职称评聘纳入该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评聘,落实职称评聘的各项鼓励政策。
编制部门要及时衔接好交流轮岗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交流轮岗人员要保留其在原单位的编制,根据上级规定,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
财政部门要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交流轮岗的安排情况,对交流轮岗教师享受的农村教师特殊津贴、交通差旅补贴进行审核,将交流轮岗人员农村教师特殊津贴、交通差旅补贴划拨到交流轮岗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发放。
实施办法从20__年__月__日起试行,本办法及未尽事宜由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4
根据《自治区教育厅、编办、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县(市、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__教人〔20__〕__号)、《__市教育局、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指导意见》(市教人〔20__〕__号)等文件精神,为全面推进我县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大和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促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实现教育现代化为目标,以落实全区、全市教育发展大会和教师工作会议重要举措为抓手,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和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县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加快建立和不断完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促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的合理配置,重点引导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县管校聘”管理机制,推进县优质教师、校长资源共享,力争用3至5年时间实现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强有力的师资保障。
三、人员范围及方式方法
㈠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
教师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教师。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2年的教师必须交流。县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教师交流时间累计不少于3年。教师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没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经历的教师优先交流。
校长交流轮岗的人员范围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校长、副校长。校长、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满两届后,原则上应交流。每次交流的年限按照校长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校长、副校长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职时间可根据工作需要予以延长。新提拔的副校长原则上要有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一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处于孕期、哺乳期、严重残疾或因病,正在接受审计、纪律检查,涉嫌犯罪,正在被调查或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等特殊情况不宜交流的校长教师,在校内公示并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可暂不交流。正受各种处分(以相关执法部门相关处分备案为准)的教师不能交流,处分期结束3年后方可交流。
㈡交流轮岗的方式方法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原则上在本县域内公办学校进行,跨县交流按干部调动方式办理。交流轮岗坚持组织选派与教师个人自愿相结合,可采取定期交流、跨校竞聘、学区一体化管理、学校联盟、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对口支援、支教走教等多种途径和方式。有计划地选派县镇优秀校长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选派农村学校校长到县镇优质学校挂职学习。支持优秀校长、特级教师和自治区级教学名师到边远贫困地区农村学校任职任教。尝试开展“优秀校长+教务主任+学科骨干教师”团队式交流。
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重点是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并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建立健全县域内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城镇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的对口帮扶机制。重点推动城镇学校向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优质学校向薄弱学校交流轮岗,中心学校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县直属学校每年适当选派优秀校长、教师到薄弱学校或乡村学校支教。
四、激励措施
㈠完善校长选拔管理和教师评优评先机制
完善校长选拔制度,有交流轮岗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提拔。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机制,探索中小学校长职级制改革试点,为推进校长交流轮岗提供制度保障。
完善教师评优机制,对具有交流轮岗经历,特别是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评先时予以倾斜。参评特级教师时,必须有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连续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从2018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自治区级教师评优评先时,被评选人必须具有2所以上学校的工作经历或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满6年。
㈡发挥校长教师职称(职务)评聘导向作用
在职称(职务)评聘工作中,坚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参评高级教师职称(职务)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县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校长教师交流到新学校没有编制空缺的,可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量内调剂解决用编。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部门跨校任命的学校领导班子成员,以及交流到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的教师,新学校没有相应等级专业技术岗位空缺的,可采取拟聘岗位先进后出的方式,按原学校所聘岗位类别等级超岗聘用。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交流后聘用到专业技术岗位的,须明确其具体的专业技术岗位,并完成该岗位专业技术的职责和任务。
在乡村及以下学校任教累计满20年,尚未取得中、高级教师职称资格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并公示后直接申报更高一级教师职称。通过评审并取得职称后,可超比例聘用至相应的岗位,工资等相关待遇聘任到岗后方可享受。
以不变动人事关系方式交流轮岗到乡村及以下学校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单位岗位竞聘。具备中、高级教师职称(职务)资格但在原单位没有聘用到相应级别岗位的,任教累计满6年回到原单位工作后,可不受岗位比例限制,根据取得的教师职称(职务)资格,直接聘用到相应专业技术岗位层次最低等级。
㈢完善交流教师培养培训机制
在自治区级名教师、名校长和骨干教师培养培训中,优先向县镇学校交流轮岗到农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向优质学校交流轮岗到薄弱学校的校长教师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加强对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针对性培训,培训工作纳入各级校长教师培训计划和项目,并予以优先安排。
㈣依法落实工资福利待遇
要切实保障参加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待遇,确保不低于原工资待遇,在绩效工资分配中予以倾斜,优先使用教师周转房。交流到乡镇或乡村学校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按政策享受乡镇工作补贴、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等。
五、管理机制
㈠完善编制人事管理模式
在编制管理和岗位设置工作中,要在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内,按照“严控总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增减平衡”的要求,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统筹安排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合理调整义务教育学校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及时调整义务教育学校岗位设置方案,适应和满足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岗位聘任的需要。义务教育学校中、高级岗位原则上应实行县乡(镇)之间、学校之间的均衡配置,并适当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倾斜。
将全县学校岗位进行集中管理,根据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需要动态调剂,并在分配专业技术中、高级岗位时应确保边远艰苦农村地区中小学、薄弱学校不低于县镇同类学校岗位结构比例。
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设置一定比例的编制,在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岗位结构比例内预留部分中高级岗位,为教育行政部门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保障。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于交流轮岗工作积极给予政策支持。
㈡规范交流轮岗管理工作
县教育行政部门要深入调研、摸清教师队伍实际,会同编制、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积极推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重点组织骨干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超编学校向缺编学校流动。要注意保护和发扬学校办学特色,推进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城镇学校和农村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
学校依法与教师签订聘用合同,负责教师的使用和日常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骨干教师选拔和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的后续管理机制,建立完善交流教师档案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加强对教师专业发展的指导和管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优化师资配置的政策。要多形式引导校长教师深入认识交流轮岗的重要意义,为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及时帮助解决工作生活困难,消除后顾之忧。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
积极推进“区考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教师交流轮岗的管理体制障碍。坚持义务教育“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加强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的统筹管理,逐步缩小县域内县乡之间、学校之间师资配置差距。按照中央和自治区要求推进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按照“区考、县管、校聘”的教师职业准入和管理制度,全面推行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制度。统一县域内学校教师岗位结构比例标准,中、高级岗位结构比例向农村边远学校倾斜。完善县域内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统一考核程序和办法,指导学校规范开展教师考核工作。
积极参与推动国家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示范区建设,实施“三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等。要从本县实际情况出发,大力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大胆探索教师队伍管理新机制。
六、责任分工
㈠加强组织领导
建立“市级指导协调、县级组织实施”的联动工作机制。资源县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协调小组,负责资源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协调、组织实施。领导协调小组由县教育局、组织、编办、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组成,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县教育局具体负责。
㈡明确职责分工
县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县教育行政部门根据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编制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规划,科学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方案,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组织部门要会同教育行政部门进一步理顺校长管理权限,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切实加强教职工编制动态管理,并在编制政策上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为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聘用管理、职称(职务)评聘等人事管理政策方面做好衔接,支持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顺利开展。
㈢加强考核监督
20__年秋季学期前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切实把工作落到实处。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体系,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进不力,达不到规定要求的单位,年终岗位责任制考核中作相应扣分。对交流轮岗工作滞后的学校负责人,以及不服从交流轮岗工作安排、不履行岗位职责的校长教师,予以责任追究。
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5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结构,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__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__教师〔20__〕__号)、《__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意见》(__教人〔20__〕__号)、《中共__县委、__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__发〔20__〕__号)、《__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__教人〔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化教育改革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交流机制,稳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学校聘用管理,盘活全域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交流原则
1、坚持促进均衡。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促进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保障教学需求。
2、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改革、学校学科建设统筹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推进,提高交流效益。
3、坚持公正规范。公开教师交流工作程序,公开教师交流方案和交流结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4、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教职工参与交流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考虑参加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就近方便与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凡能正常胜任教学工作,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交流工作。
交流时限
教师交流服务期为1至3学年,鼓励和提倡各级各类学校按教学循环周期开展交流工作(各学段均以三年为一周期),以保证交流任教的实效和质量。
交流类型
教师交流在市域内城镇和农村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形式主要为交流任教、跨校竞聘。
(一)城区学校教师交流
1、城区市直学校,可确定1-2所城区邻近的缺编或薄弱学校作为对口支援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式发展。减轻交流教师的生活负担,保证支教交流实效。城区各学校之间教师交流以及保障城区学校教学需求后富余学科教师到周边学区支教,均由市教育局根据受援学校申报的岗位需要统一安排。
2、集团化学校的教师交流提倡优先保障集团内部教学需要,本部与分校之间的教师交流要统筹安排,优先补齐学科短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富余学科可参与集团外学校交流工作。
(二)农村学校教师交流
1、农村中心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学区内初中、中心小学等超编学校的教师交流工作,满足本学区教学需求后的富余学科教师可采取跨校竞聘形式到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2、农村市直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需经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以跨校竞聘形式到其他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三)跨校竞聘
为盘活市域内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优化师资配置,根据省、市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意见,积极鼓励超编学校(指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库中本地服务满3年的教师到缺编学校参加教学岗位竞聘。跨校竞聘基本程序为:缺编学校提出需求岗位,超编学校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和竞聘意愿,市教育局组织竞聘教师现场填报竞聘志愿,缺编学校组织竞聘考核,确定岗位最终聘任人选,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跨校竞聘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后根据竞聘人员工作表现、缺编学校师资状况决定是否续聘。超编学校完成本学校(区)新学期教学岗位聘任后,应鼓励富余学科教师参加跨校竞聘工作,如申报人员较多各超编学校应结合学科富余、师资配置等因素制定学区人员派出方案,积极稳妥地实施好跨校竞聘工作,各超编学校于8月15日前上报参加跨校竞聘人员名单。
超编学校教师竞聘到城区学校任教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竞聘到其他农村缺编学校任教期间按实际工作地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享受。参加跨校竞聘教师可享受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交流任教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规定
1、教师交流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执行新规定,原则上按学年度进行。各校交流教师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根据本校教学需求并结合受援学校的需求统筹安排,保证选派交流教师的数量与质量。每批交流教师中各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应占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流的教师,交流服务期间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在原学校的职务职级不变,其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等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教师交流、跨校竞聘期间,其工作由受援学校安排,支教人员按照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派出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对个别特别紧缺学科,经交流学校双方协商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核准,交流教师可兼课(走教)。
2、教师在交流期间,由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受援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的考勤(考课)工作;教师交流期间的年度考核按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对交流教师的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由受援学校(乡镇中小学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平时考查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交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__市中小学教师交流服务合格证书》。交流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其交流服务期。派出学校要主动与受援学校联系沟通,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督促指导,确保顺利达到既定的交流工作目标。
3、鼓励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对在交流轮岗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中予以倾斜。教师在交流期间参加职务评聘、岗位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有交流经历的教师,参加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属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交流的人员在受援学校脱产任教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不占指标表彰为__市优秀教师,可参加受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量化考核推荐。
4、城区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应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支教经历按__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及__市操作细则规定执行;超出编制需求数的农村集镇所在地学校教师(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除外)在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支教要求比照城区学校要求执行,农村其他学校教师支教规定由中心学校根据学区内师资配置状况研究确定。
5、对符合交流条件而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期满后,予以高职低聘,3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6、各中心学校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安排学区内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等,对城区学校和农村直属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农村受援学校要为其生活提供方便。派出学校视情况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助。
7、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教人员的补贴与表彰奖励。学校实施教师交流工作状况纳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2024年中小学教师轮岗交流实施方案 篇6
为深入贯彻党的__届__全会关于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决策部署,促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深入推进我区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根据《关于印发〈__市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__教联〔20__〕__号)的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__大及__届__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要求,建立和完善科学、合理、有序、规范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机制,不断优化校长教师队伍结构,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校长教师队伍专业化发展,逐步缩小学校之间、城乡之间、区域之间教育水平差距,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工作目标
(一)建立和完善我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定期流动的刚性约束机制,逐步实现校长教师资源均衡配置,为义务教育均衡优质标准化发展提供师资保障。
(二)力争实现我区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人数占义务教育阶段教师总数的比例不低于5%,城区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数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三、工作原则
(一)科学合理。引导城区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流动,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校长和骨干教师在全区范围内进行交流。
(二)统筹兼顾。坚持交流与培养,使用与优化结构相结合,统筹学校需求与交流对象的实际情况,兼顾学校的办学特色与优势,兼顾交流对象的工作、生活和家庭实际情况,保持校长教师队伍的动态平衡,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激发活力。通过交流,激发广大校长和教师的工作热情和创新能力,不断提高教师适应不同学校、不同学生的教育教学能力,不断提高校长的教育管理水平,努力消除教师和校长的职业倦怠感,不断增强教师和校长队伍活力,促进教师专业发展和学校可持续发展。
(四)公开规范。公开校长和教师交流的程序和办法,规范操作,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防止不规范、不公平的情况发生。
四、交流轮岗时间
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为启动阶段,20__年__月全面实施。每位教师交流轮岗周期不少于1年。
五、交流轮岗对象
全区所有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正、副校长(含同职级人员,以下同)和专任教师。
(一)年龄规定
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校长、教师可不纳入交流对象范围。
(二)交流轮岗范围、比例
校长: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包括副校长,下同)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2届以上(五年一届),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三分之一。
教师: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不含分校区,下同)教师岗位连续任教满9年以上均应交流。每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交流人数占学校教师总数的比例应不低于5%。城镇学校、优质学校每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交流轮岗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20%。
对没有达到任职规定年限,个人有意愿交流轮岗的校长和教师,本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区教育局批准后可纳入统一交流轮岗。
考虑到学校和教师个人家庭实际,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经学校认定,区教育局批准,当年可暂不参与交流轮岗:(1)个人身患重症,不能满负荷工作的。(2)当学年内有妊娠、产假期或哺乳期的。(3)子女在任教学校所属片域内就读小学三年级及以下,且无人接送的。(4)配偶或父母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需要照料的。(5)曾在本县域内2所以上其他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每所学校均工作2年以上),或曾在农村学校工作共6年以上的城镇学校校长和教师(但在现学校连续任职满15年的教师应纳入交流范围)。(6)对承担学校重大教科研项目的教师,以及学校其他专任教师较少的特殊岗位的教师(但暂缓交流时间一般最多不超过3年)。(7)其他特殊困难的教师。对暂缓交流的教师须报区教育局审核同意。暂缓交流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六、交流轮岗方式
(一)校长(含副校长)
1、校长交流轮岗以任期届满为周期(五年一届),实行区域间、城乡间轮岗。
2、校长交流轮岗调整工作,由区教育局根据届满考核情况以及区内学校发展需求等实际情况,进行统筹调配轮岗。
3、根据干部管理权限,九中、十一中、十四中、十五中四所中学届满考核轮岗,由区委组织部会同区教育局进行统筹调配。
(二)教师
1、建立__区义务教育学校联盟体(附件1),在联盟体内实行定期交流轮岗。
联体学校的建立原则上以九中、十四中、金福园小学、东岗小学、田家炳小学、红星小学、至和汤邓淑芳纪念学校、华泰小学8所学校为龙头学校,带动其他乡镇、农村等较为薄弱的学校,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效益最大化。
2、各校交流轮岗可依学校联盟体实际,实行“对等式”或“支援式”交流轮岗。
①“对等式”交流轮岗为校际间一对一双向交流轮岗,双方学校按学科结构等实际情况互派教师到对方学校进行轮岗,薄弱学校到优质学校跟岗学习,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传经送宝,以促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效益最大化。
②“支援式”交流轮岗为校际间单向援教,这种方式可在援教学校教师编制可控范围内、受援学校编制紧缺的情况下,双方学校意见达成一致,实施单向援教,从而达到帮扶共进的目的。
七、实施步骤
(一)每年__月份,各学校排查统计当年9月份符合实施交流条件的人员名单,填写《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人员登记表》(附件2)和《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统计表》(附件3),其中,附件2由学校保存备查,附件3电子稿交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任教年限截止日期为当年__月__日。
(二)个人申报。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校长先自愿申报,学校统筹安排。
(三)学校推荐。学校根据个人申报情况和本校教师队伍实际,由学校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交流轮岗初步人选。
(四)召开“联盟体校际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联席会议,根据各学校学科结构、实际需求等现状,科学合理安排交流轮岗人员的轮岗去向,并填写《联盟体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名册表》(附件4)一式三份,联盟体学校分别加盖公章后,各校保存1份,报送__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1份,报送时间为每年__月__日前。
(五)组织调配。根据学校联盟体推荐的交流轮岗人选仍未完成计划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
(六)公示。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进行公示。当年__月开始实施交流。
(七)期满考核。教师交流轮岗周期结束后,由所在交流轮岗学校对其进行考核,填写《__区教师交流轮岗期满考核表》(附件5)一式三份,交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审核备案,《__区教师交流轮岗考核表》进入教师个人档案。
八、保障措施
(一)校长选拔。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提拔任用前,一般应有在2所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工作的经历,直接提拔至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职的除外。优先任(聘)用具有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管理岗位任职经历的人员担任校长。
(二)职称晋升。在教师职务(职称)评聘工作中,要将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1年以上的工作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务(职称)的必备条件。在乡村学校任教3年以上(含城镇学校交流、支教教师)、经考核表现突出并符合具体评价标准条件的教师,同等条件下优先评聘。
(三)岗位聘任。参加交流轮岗的教师保留原聘教师职务岗位级别,原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按先评先聘原则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等级。
(四)评优评先。在评优评先方面,优先考虑具有交流轮岗工作经历的校长教师。对交流轮岗时间长、做出突出贡献的校长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工作中予以倾斜。从20__年__月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加省、市级评选表彰,原则上应有1年以上的交流轮岗工作经历,长期在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工作的校长教师除外。
(五)培养培训。进一步扩大农村学校名教师、名校长、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优秀骨干教师培养规模;在省、市级名教师、名校长培养和骨干教师培训中,优先向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优质学校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教师和校长倾斜。加强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校长任职培训、提高培训和专题研修,全面提高校长的业务素质和管理水平。
(六)待遇保障。到农村边远学校交流轮岗人员享受所在学校教师岗位津贴。交流轮岗的教师享受交流轮岗所在学校的所有福利待遇。区教育局将通过加快农村学校周转房建设等措施,切实解决交流教师生活用房等问题。
九、部门职责
义务教育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实行“省级指导、市级统筹、以县为主”的工作机制,区教育、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共同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督导检查。
(一)区教育局根据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队伍的实际情况,科学制定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建立交流轮岗工作长效机制。在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教师编制总量内,按照“总量控制、城乡统筹、按需配备、结构优化、动态管理”的原则,采取互补余缺、有增有减的办法,根据班额、生源变化情况统筹使用教师编制。
(二)区委组织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会同区教育局安排九中、十一中、十四中、十五中四所学校的校长、副校长的交流轮岗工作。
(三)区编办在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做好相关协调工作。校长(含副校长)交流轮岗周期内,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转到交流轮岗的学校(办理相关手续)。教师在交流轮岗周期内,除绩效工资纳入所在交流轮岗学校统一管理外,其人事和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单位。
(四)区财政部进一步加大教育投入,为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财力保障,按照财政管理体制,每年为义务教育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给予必要的经费支持。
(五)区人社局负责对学校教职工人事管理工作进行宏观指导管理,协助区教育局做好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工资、绩效、年度考核等相关工作。交流教师年度考核由所交流学校评定,评定为基本称职及以下等级者,取消其交流轮岗资格,不计交流轮岗时间。
十、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成立“__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管教育的副区长任组长;区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区编办、教育局、财政局、人社局的相关业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__区教育局人事监察股,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各联盟体学校成立“联盟体校际间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协助区教育局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三)加强政策宣传。要加强政策宣传,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以实际行动支持配合全区教师队伍建设工作。要大力宣传推进教师交流轮岗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引导更多优秀教师到薄弱学校工作,在振兴__教育工作中实现自己的人生价值。
(四)加强组织管理。
1、校长任期届满后,区教育局组织届满考核,并参照考核情况以及我区各学校规模配置、发展需求等情况,确定校长轮岗调配计划,并将校长轮岗名单公示七天后,实施新一届班子聘任及到岗工作。
2、教育局要将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并将教师交流轮岗经历纳入其人事档案管理。
3、为保证资源利用效益最大化,联盟体内的学校每二年调整一次。
(五)加强考核监督。各学校联盟体在实施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肃工作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交流轮岗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教师队伍稳定。
十一、其它
(一)本实施办法于20__年__月开始执行。
(二)人事监察股邮箱: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