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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转学工作方案

2022-12-12 01:05:29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一)

各公办中小学: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学籍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北滘镇20XX年公办初中一年级招生方案》和《北滘镇20XX年公办小学一年级户籍生招生方案》文件精神,我镇即将开展20XX年秋季学期公办中小学校转学插班工作,有关工作指引如下:

一、申请对象

北滘镇公办中小学校原则上只接受以下两类生源的转学插班申请:

1、北滘镇户籍生;

2、符合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备注:已具有北滘镇公办学校学籍的北滘镇户籍生原则上不接受插班转学申请。

二、学位安排原则

1、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在全镇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

2、申请同一志愿的,原则上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的先后X序统筹安排。

3、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同等条件下将按照申请人户籍迁入北滘对应学区时间的先后X序统筹安排,额满即止。其他未被录取的则统筹安排到就近的公办学校入读。

4、申请人一经提交申请,原则上视作服从全镇的统筹,否则不再另行安排。

三、申请时间

20XX年6月20日至20XX年7月1日(节假日除外)。具体审核材料时间节点由各校自定。

四、转学插班的对应学区范围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对应学区范围学校提出申请。如对应的学区学校该年级无空余学位,可到我镇其他有学位的公办学校申请转学插班,其中,华南师范大学附属北滘学校(下简称“华附北滘学校”)暂无空余学位,原则上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各学校转学插班对应学区范围见下表:

五、申请材料

1、申请区内转学的,填报《XX区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3,一式4份);申请区外转学的,填报《XX省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转学申请表》(附件4,一式2份)。

2、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学生的出生证,上述资料需提供原件与复印件,其中原件经学校查验后退回。

3、《学籍基本信息表》,要求由现就读学校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打印,须准确记录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并贴上申请学生的照片、加盖现就读学校公章。

4、高层次人才子女除以上材料外,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教育服务申请表》(附件5);

(2)非XX户籍申请人的XX居住证复印件;

(3)申请人人才资格证书(XX区德才卡或者公示文件);

说明: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插班工作按照《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执行。

六、工作要求

1、各公办中小学校务必依法依规开展转学插班工作,务必坚持籍随人走的原则,转入转出的学生及时跟踪办理转学相关手续,杜绝学籍空挂行为,否则将依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2、各公办中小学校在核准班额内接收转学学生的,须按本镇户籍回流生、高层次人才随迁子女、政策性借读生、普通借读生的次序安排入读。具体情况按上级政策执行。

3、有关转学审批程序通过后,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将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至相关录取学校,各学校务必在20XX年7月12日前安排专人以电话方式通知家长到校办理插班转学注册手续。

4、学生申请材料将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接受转学申请。有关单位及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七、其他事项

1、每位申请人只能选择到1个报名点进行转学申请。

2、小学及初中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3、错过时间提交转学申请资料的,原则上在开展20XX年春季学期转学插班工作时再接受转学插班申请。

4、未尽事宜,由北滘镇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八、咨询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二)

根据XXX小学各年级空余学位情况,经研究采用公开派位的方式接收转学生,特制定此接收方案。

一、转学生接收条件

适龄儿童应与父母在同一户籍,并与房产证、实际居住地保持一致,在XXX小学施教区内的适龄儿童。(备注:同镇街公办学校之间不转学,不接收振兴路、实验学校、和平东路学生)

二、暑后各年级空余学位

年级:

学位数:

三、现场审核要求

1、具体时间:20XX年9月4日上午8:00-11:00

新二年级:8:00-9:00

新三年级:9:00-10:00

新四年级:10:00-11:00

2、现场审核资料

请符合条件(三证齐全)的家长于20XX年9月4日上午持房证、户口、身份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上交存档)到XXX小学现场审核(逾期未到者视同放弃)。

3、疫情防控要求

现场审核材料当天应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经现场测量体温低于37。3℃,并无干咳等异常症状的,凭健康码、行程码方可进入学校进行现场审核。请各位家长注意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自带签字笔。凡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供完整有效材料到学校的,逾期不予办理。

四、现场派位时间

9月4日下午3点30

五、录取方法

1、如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人数小于等于本年级空余学位,则全部接收;如符合转学条件的申请人数多于本年级空余学位,则采用公开派位的方式录取。

2、符合转学条件参加派位、但未被录取的学生由教体局视其余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组织下一轮派位,不服从安排视为放弃。

3、选用第三方派位软件,现场邀请纪委监察工委、教体局领导、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等相关人员一同参与见证派位过程,保证公平、公正性。学校安排信息老师全程录像,并长期保存。

六、具体操作流程:

1、9月4日上午按照时间安排现场对家长提交的房产、户籍等材料验审。

2、审核后电话通知是否符合转学条件,并发送短信告知,请务必正确填写电话号码,并保持电话畅通。

3、9月4日下午3点30分,邀请家长代表全程监督派位过程,从二、三、四年级家长中随机选出6位家长代表(每个年级两位家长),学校全程录像,现场公布派位结果并在纪委监察工委和教体局领导的见证下签字确认。

七、注意事项

(一)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一经查实资料造假或故意隐瞒真实学籍信息、留级重读的,将取消学生申请转学的资格。

(二)由于学位紧张,请各位家长做好未被录取和统筹到其他学校就读的准备。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三)

一、招生原则

1、“划片免试”原则。

2、“两个一致”原则。适龄儿童少年户籍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一致并单独立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地址与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独立产权房产地址一致。

3、实行学区内成套住房入学年限政策。自20XX年秋季入学起,实行“同一套住房,6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小学1个学位,3年内只能享有学区内初中1个学位,多胞胎、二孩等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除外”政策。

二、所需材料及登记时间

符合“两个一致”的转学生,携带户口簿、房产证、父母身份证、结婚证、学籍表原学校盖章、素质报告册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于7月10日、7月24-25日、8月28日前往学校办理现场审核登记。

三、办理入学手续时间

8月29-30日,学校电话通知转学生家长来学校办理手续,分入班级。

四、咨询电话

电话: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四)

为深入贯彻全国、自治区教育大会精神,进一步规范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入学管理,有效规范招生秩序,保障符合条件适龄儿童公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减少跨区域择校行为,全面消除“大班额、大校额”,促进义务教育普惠公平,按照《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做好20XX年全区中小学招生入学管理工作的通知》(X教基〔20XX〕XX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中央和自治区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安排部署,进一步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坚持阳光招生,维护教育公平,着力解决社会关注的“入学难”“大班额”等热点难点问题,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均衡教育的期盼。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免试就近原则

坚持义务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所有适龄儿童少年按新生招生片区入学接受义务教育,不得采取考试等选拔、择优招生。

(二)坚持均衡发展原则

巩固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发展成果,深入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探索推进办学模式改革,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着力消除“大班额”“大校额”,逐步将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模控制在2000人以内,班额控制在45人以内。

(三)坚持全纳教育原则

坚持进城务工随迁子女以“流入地政府为主,以公办学校接主”、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及自主迁徙居民子女入学政策,确保进城务工随迁子女、自主迁徙居民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少年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力度,保障留守儿童接受九年义务教育。

(四)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深化“阳光招生”,依托“XX区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系统”,将招生政策、招生计划、片区划分、招生程序及方式等信息全面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招生计划

四、招生对象

(一)小学

1、年满6周岁身体健康的(20XX年8月31日前出生)XX区户籍适龄儿童、居住在XX区的外来随迁子女和年满7周岁符合随班就读条件的残疾儿童。

2、各学校招生片区内符合入学条件的儿童。

备注:适龄儿童少年因身体状况需要延缓入学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提出申请,8月23日至27日持县级以上医院诊断证明或残疾证等相关证明到XX区教育局305室备案。

(二)初中

户籍地或居住地在XX区的农村小学应届毕业生到农村初中学校就读的。

五、城区小学新生片区划分

六、招生方式

(一)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

XX区城区学校一年级新生通过网上登记报名,于20XX年7月19日至7月30日登录“XX区中小学新生入学登记系统以下简称“入学登记系统”)网址报名,登录网址:xxx。因错过时间未及时报名的,第二次网上报名开通时间为8月16日至8月18日。两次均错过网上报名时间未按时报名注册的学生,由教育局调剂分配到有空余学位的学校。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五)

学位供给学校

学位供给学校名单具体见附件1。

报名对象

XXX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

报名时间

20XX年6月13日至17日(逾期不接受报名)。

报名地点

有学位供给的学校。

报名材料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2、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组织转学插班评审小组成员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经办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复核人复核并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并做好转学插班评审小组会议纪要及签名确认。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及预录取名单汇总填写《勒流街道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转学清单汇总表》按录取资格先后顺序排序,并于20XX年6月27日前报送至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

学位安排和注册

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20XX年7月4日前把复核结果反馈至各学校。录取学校要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学校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校在20XX年7月8日前办理插班生转学注册手续。

说明

(一)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有余位的学校报名点报名。

(二)小学、初中新生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三)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班额标准为小学45人/班,初中50人/班。全街道学校严格按照班额标准、学位余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插班学位。同一志愿,报名人数超过余位数时,户籍生按照户口迁入勒流时间的先后顺序排位确定入学名单。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四)勒流教育办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XXX学校学籍的勒流户籍学生转学插班安排后如有余位再安排XXX学校学籍的XXX户籍学生。

(七)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勒流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六)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20XX〕XX号)、《XX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顺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顺府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结合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定于20XX年6月开展大良街道公办中小学20XX学年第一学期转学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学位供给学校

学位供给学校名单具体见下表。

报名对象

1、非大良公办学校学籍的大良户籍生;

2、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报名时间

20XX年6月13日—6月17日

报名地点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小学选择其中一所学位供给学校报名,初中到学生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报名材料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2、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的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填写原学校的标识码);

4、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

补充说明

(一)小学、初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每个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报名。

(三)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学位。小学、初中在全街道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XX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顺序统筹。同一条件下,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学生户籍迁入大良时间的先后顺序安排,额满为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放假前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大良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七)

报名对象

1、非大良公办学校学籍的大良户籍生;

2、符合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

报名时间

20XX年12月12日—12月16日

符合转学申请条件的学生,小学选择其中一所学位供给学校报名,初中到学生户籍所在学区的学校报名。

报名材料

1、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含户口本首页);

2、学生的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生的学籍卡(原就读学校出具,在全国学籍系统中打印,加盖原学校公章并填写原学校的标识码);

4、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相应的入学申请材料。

补充说明

(一)小学六年级、初中三年级第二学期原则上不予转学。

(二)每位学生只能选择一个报名点报名,一次可以填报有学位供给的3所学校。

(三)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四)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学位情况、报名人数及填报志愿统筹安排转学学位。小学、初中在全街道公办学校范围内统筹安排。同一志愿,按照户籍生、高层次人才子女(按XX区下发的相关文件精神执行)的先后X序统筹。同一条件下,报名人数超过空余学位数时,依据学生户籍迁入大良时间的先后X序安排,额满为止。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

(五)所有审批程序通过后,放假前由录取学校电话通知家长,录取后再办理转学手续。

(六)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通知,本通知未尽事宜由大良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学生转学工作方案(八)

根据《XX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办中小学校学生转学有关工作的通知》(X教〔20XX〕XX号)、《XX区中小学校学位增容和学籍异动管理暂行办法》(X教〔20XX〕XXX号)、《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管理办法(20XX年修订)》(X府办发〔20XX〕XX号)等精神,结合XX街道实际情况,现制定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工作方案。

学位安排原则

转学插班学生的入读学校由XX街道教育办公室根据XX各中小学的学位情况在全街道范围内统筹安排。

申请条件

1、非XX公办学校学籍的XX户籍生;

2、符合XX区高层次人才子女入学规定的学生,不接受已在XX区就读尚未毕业的三、四、五、六类高层次人才子女重新择校入学申请。

申请时间

20XX年6月15日至20XX年6月24日(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受理。

申请地点

符合条件的插班生到户籍所属学区学校提交申请,各中小学学区划分范围具体参照《附件3: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小学转学插班学区划分安排表》《附件4: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初中转学插班学区划分安排表》。

申请材料

(原件和复印件)

(一)《XX街道中小学转学插班申请表(户籍生)》;

(二)学生及其父母的户口簿和身份证(学生如没有办理可不提供)、学生的出生证;

(三)学生现就读学校出具并加盖公章的从全国学籍系统导出的学籍基本信息表(准确记载有现就读学校、学校标识码、年级及全国学籍号);

(四)儿童计划免疫接种证明(可自行从XXAPP下载打印)。

(五)高层次人才子女还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非XX户籍)高层次人才在XX居住证复印件;

2、高层次人才工作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含单位地址);

3、高层次人才资格证书或佐证材料(含申请人姓名的XX区政府人才认定文件);

4、高层次人才在XX区纳税证明或社保参保证明;

5、《XX街道高层次人才子女转学插班申请表》。

资料审核

(一)各学校负责插班学生的资格审核。学校要认真审核申请材料,所有申请材料必须查验原件,审核人应在复印件上签名确认后加盖学校公章。

(二)各学校将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汇总,并填写《20XX年秋季学期XX街道公办中小学转学插班申请汇总表》,于6月27日前把转学插班汇总表报送至XX街道教育办公室。

(三)XX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学生申请材料发给相关部门审核,如申请人伪造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将不予办理转学申请。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学位安排和注册

XX街道教育办公室将在放假前把学位统筹安排结果反馈至各学校,由录取学校安排专人电话通知家长前往插班学校按程序办理转学注册手续,学籍档案转入后,学校按年级衔接原则将其编入相应年级就读。不服从安排者,不再另行安排学位。

凡报名即视为全部认可本方案,本方案未尽事宜由XX街道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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