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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

2022-12-04 15:06:55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一)

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

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

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

评选标准

(一)三好学生

1、具有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的优良品德。

2、尊敬师长,团结同学,乐于助人。遵守社会公德,模范执行《中小学生守则》。

3、学习目的明确,勤奋刻苦,善于思考,勇于钻研,具有良好的学习习惯。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具有坚强的意志品质和承受挫折的能力,心理素质良好。

5、积极主动参与社会实践活动。

(二)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干部除具备上述条件外,还要具备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积极为班级服务,能出色地承担管理工作,有实绩,受到师生好评。

具体程序

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班级初评”

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如下:

(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

(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

(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由班主任推荐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推自荐,多元评价”

(1)符合条件者经班主任推荐,自己书写《“三好学生”自荐表》、《优秀学生干部自荐表》,统一稿纸认真书写,内容务必真实,不少于600字。

(2)自荐表完成后,经班主任指导查阅后,结合学生实际情况,班主任可帮助收集打印学生相关照片,如:做小小志愿者、互助同学、奖励荣誉等,附于自荐表后。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班级各位任课教师在学生自荐表后附上教师意见及评价。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

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学科表现类:

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2)活动获奖(荣誉)类:

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类获奖,或得到荣誉称号的。

(3)公益服务类:

为培养公益情怀,鼓励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管理,对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并认真完成服务任务的学生给予积分认定。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二)

总则

为鼓励学生锤炼品德修为、刻苦学习研究、积极投身实践,不断提升道德素质、专业素养和工作能力,成长成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特制定本办法。

三好学生每学年评选一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评选原则。

评选对象及比例

三好学生的评选范围为具有学院正式学籍的学生。

三好学生的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学生的5%。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思想积极,品行高尚,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本学年思想政治理论课成绩均达到80分以上(含80分,本学年未开设思想政治理论课的,已学思想政治理论课平均成绩需达到80分以上)。

(二)学习好:热爱所学专业,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勤奋学习,成绩优异,当学年获得B等以上(含B等)综合奖学金,具有良好的创新精神和独立思考、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学术研究、科技活动等方面有突出成绩(同等条件下,获奖者可优先考虑)。

(三)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社会劳动和文化活动,有健康的体魄、良好的卫生习惯和身心素质,本科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良好。

(四)同等条件下,文艺、体育及学术科技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为学院做出突出贡献的学生优先评选;在见义勇为、舍己救人、发明创造等方面事迹突出或在全国或地区性重大赛事及活动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优先评选。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评三好学生:

(一)不积极参加集体活动或公益活动的。

(二)受过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的。

评选程序

三好学生评选程序

(一)评议推荐。三好学生评选按照学生申请与班级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系结合学生日常表现及班级推荐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推荐人选。

(二)各单位评选。三好学生的评选应在民主评议的基础上进行,经各系研究,评选结果在本系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处汇总、复核。

(三)学院审定。三好学生评选结果经学生事务处理领导小组审议、全院范围内公示后,报院务会审定。

(四)表彰奖励。学院审定后发文予以表彰奖励,颁发荣誉证书及奖品(每生不超过200元)并将相关材料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五)若发现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符合条件者,经核实后取消其三好学生荣誉称号。

院级以上三好学生评选按照相关通知要求进行。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XX大学新华学院自治区级、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评选办法(20XX年修订》同时废止。

本办法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准。本办法由学生处负责解释。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三)

根据《关于评选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文件要求,特制订我校20XX-20XX学年度省市区级“三好学生”推选工作方案。

一、评选机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参评对象

市、区级三好学生参评对象:具有正式学籍的在校应届毕业年级学生。

三、三好学生评选基本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精神,能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世界观;遵守和执行《中小学生守则》(20XX修订)及中小学生行为规范,能积极参加社会实践活动及力所能及的公益劳动。在同等条件下,获得德育方面表彰荣誉或具有德育类先进典型事迹的优先推荐。

2、学习好。热爱学习,成绩优异,勤于思考,善于创新,能将所学知识应用到生活和实践中,有较强的实践动手能力。

3、身体好。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具有健康向上的审美情趣及健康的身体、良好的生活习惯和心理素质,社会适应能力较强,体质健康水平达到良好以上等次。

四、评选标准

1、小学省级三好学生的文化成绩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及六年级上学期的期末考试成绩为准,即以3个学期的期末考试平均分计算;综合素质评价以五年级2个学期以及六年级上学期的结果为准。

2、凡以等第方式呈现学科考试成绩者,在计算总成绩、平均成绩时,按区级标准统一成绩计算办法。

3、办理正当转学手续取得学籍后,在转入学校就读1年(含1年)以上的异地转学学生,在转入、转出学校就读期间均须符合评选条件。

五、学校评选流程

1、制定方案。1月18日

2、召开评选小组会议。1月18日

3、宣传发动。召开全体教师会议,将评选方案发布至微信公众号、教师群,班主任将方案转发至班级群。

4、六年级按要求各班评选出1人,填写、上交审批表、上交佐证材料(证书)。1月18日——21日

5、校级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2月21日

6、公示结果。学校将推荐人选的基本情况在醒目位置公示3个工作日。2月21日

7、推荐上报名单。2月22日

六、评选办法

1、班级初选,按要求推选候选人,班主任及学生进行考核、投票推选1人至学校参选。

2、校级评选:评选小组按照评选细则表、审批表、佐证材料进行打分,推选出区级三好学生。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四)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挖掘和展示新时代中学生的良好品德和形象,向全社会传播最美新华青年的正能量,经学校党支部、校长室讨论决定,由政教处、校团委联合开展一年一届的“新时代三好学生”(以下简称为“新三好生”)评选活动,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文明养成教育,提升文明校园建设成果,推进文明城市长效建设,弘扬正气,歌颂真情,倡导真善美,用先进人物的先进事迹感动师生,用身边榜样打动师生,围绕“家庭好孩子、学校好学生、社会好少年”三个方面对学生进行客观评价,引导广大学生从平凡的小事做起,学会孝敬父母、真诚待人、关爱他人、关爱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努力营造良好的校风、学风,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新华力量。

二、活动目的

通过活动,树立和宣传一批学生典型,引导广大学生爱父母、爱祖国、爱学习、爱劳动、讲诚信,积极追求真善美,全面提升文明素养。通过树榜样、找差距、学先进,引导学生崇德向善、知行合一,学习和争做“新三好生”,振奋全校学生的精神,使其以饱满的热情、崭新的姿态投入到学习中,让文明之风吹遍校园的每一个角落。

三、组织领导

成立揭阳新华中学“新三好生”评选活动组委会,负责评选活动的各项组织工作。

主任:

副主任:

成员:

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负责活动的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校团委办公室。

主任:

成员:

四、评选对象

新华中学全体在校学生。

五、评选标准

(一)总体要求

1、在社会:爱国守法、明礼诚信,团结友善、助人为乐,讲究公德、言行文明,爱惜公物、保护环境;

2、在学校:积极向上、勤奋学习,诚信守纪、尊师爱友,关心集体、爱护公物,讲究卫生、热心劳动;

3、在家庭:尊老爱幼、孝敬父母,语言文明、举止有礼,学做家务、体谅长辈,崇尚勤俭、讲究节约。

(二)具体要求

集中体现为以下“六美”:

1、语言之美:用语规范,语言文明。主动与长辈、老师、同学问好;公共场合不大声喧哔吵闹,不影响他人学习或休息;善于用文明用语,不说粗话,不带脏字。

2、行为之美:行为规范,举止文明。日常行为要符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相关要求:遵纪守法,讲究公德;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孝敬父母,尊敬长辈;乐于助人,热爱集体;诚实守信,知错就改;谦虚和气,待人真诚;学习勤奋,态度端正。积极参加学校兴趣小组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且无违法违纪违规记录。

3、心灵之美:心理健康,阳光乐观。自我调控、承压抗压能力较强;性格要沉稳乐观,不狭隘偏激,不冲动逞强;学习要脚踏实地,不轻浮急躁,不自暴自弃;生活要勤俭节约,不盲目从众,不与人攀比;人际交往要与人友善,不唯我独尊,不自私自利。

4、形象之美:仪表端庄,富有朝气。既要注重外在仪表美,又要注重内在心灵美。仪表端庄,着装整洁,大方得体;不染发烫发,不梳怪发型,不奇装异服,不佩戴耳环、项链、戒指等饰物;男生不留长发,不剃光头;女生不涂脂抹粉,不画眉毛眼圈,不抹口红,不涂指甲油,不穿超短裙、高跟鞋等。心灵纯洁、富有朝气,积极上进、正直善良,富有爱心、热爱生活,热爱学习、充满激情,饱含活力、朝气蓬勃。

5、环境之美:讲究卫生,爱护环境。既要讲究个人卫生,又要爱护集体环境卫生,不随地吐痰和口香糖,不乱扔乱丢废弃物品;爱护花草树木,不随意攀折;爱护公物,不随意损坏;不随意在墙壁上乱刻乱画;不随意践踏破坏绿地。

6、学习之美:勤奋好学,成绩优异。学习目标明确,学习方法得当,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刻苦认真,进取心强,成绩优异。

六、活动安排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6月4-8日

在师生中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让每一位同学都知晓此项评选活动,明确评选目的、条件和步骤,并引导大家积极参与评选活动。

第二阶段:班级推荐阶段。(20XX年6月9-15日)

各班按照评选标准,结合本班实际,至多推荐候选人一名,并填写候选人推荐表和事迹材料(800字左右),连同获奖证书复印件一式一份于6月15日下午放学前交至校团委办公室(E楼403室),并将电子版发至团委邮箱。推荐表见附表。

第三阶段:公示审核阶段。(20XX年6月16-23日)

将候选人名单面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设立专用意见箱(E楼一楼)和投诉专线(杨老师13531902506),接受广大师生的投诉和意见。

第四阶段:评选表彰阶段。20XX年6月24-30日

学校将以公平、公正、公开为原则,结合实际,开展形式多样、参与广泛的评议和调查,最终评选出揭阳新华中学“新时代三好学生”5名,适时举办表彰大会通报表扬、颁发证书,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同时,将优先推荐参加省、市、区各项评优选先活动。

七、活动要求

1、各班级要在思想上重视本次活动,积极自觉地将学生置身于整个评选活动的全过程,精心安排,认真组织,在做好候选人的推荐工作,积极营造良好的活动氛围。

2、候选人参评资料必须真实,不得夸大与虚假;评选过程将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随时接受广大师生们的监督。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五)

评选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

1、坚持党的四项基本原则。

2、一学年综合素质考评中德育素质成绩在前30%以内或90分以上。

(二)学习成绩好

1、成绩优异,无补考。

2、“三好学生”综合素质考评中智育成绩须在全班前20%以内。

3、“优秀学生干部”综合素质考评中智育成绩须在全班前40%以内。

(三)体育锻炼达标

1、“三好学生”体育课在80分或者体育达标成绩在良以上。

2、“优秀学生干部”体育课在70分或者体育达标成绩在合格以上。

(四)工作能力强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热心做好本职工作,在干部考核中应为优秀。

(五)出现下列情况,不得参加当年度优秀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

1、评选期处于处分影响期内;

2、参加“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学生,所在寝室在评比年度中有不合格记录。

(六)市级及以上“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在校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

评选方法

1、评比工作每学年一次,一般在9月。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比例两项总合不超过10%。若条件不够,宁缺毋滥。

3、评选活动由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辅导员组织学生进行。

4、对已获得年度“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但有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学校可取消其荣誉及待遇。

奖励办法

1、凡被评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学生,由学校授予称号并颁发荣誉证书,登记存入个人档案。

2、市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评选出的院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推选,批准后奖励100元或奖品,登记表存入个人档案。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六)

为鼓励全体学生奋发向上,德、智、体、美、劳诸方面全面发展,进一步推动“争先创优”活动的开展,促进校风校纪的建设,特制定办XX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

评选时间

评选工作每学年度进行一次,各系将评选材料报学生工作部处教育管理科,由学生工作部(处)审核报学校批准后予以表彰。

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品德好。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和各项集体活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勤俭质朴。

(2)学习好。善于学习和吸收新知识,热爱所学专业,勤奋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智育测评分名列本班前20%以内,无补考课程;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前10%以内。同等条件下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也可参考其它条件)。

(3)积极参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活动,有较强的运用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和开拓创新精神,在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

(4)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和社会公益活动,热心为同学、班级、学校和社会服务,有优良的道德品质和良好的文明行为,模范遵守和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有关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和文娱活动,有健康的身体、良好的卫生习惯及心理素质,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

“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党的基本路线,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友爱,热爱劳动,勤俭质朴,自觉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

(2)学习刻苦,成绩优良。本学年度内智育测评分名列本班前40%以内,无补考课程;综合测评分名列本班前30%以内。同等条件下英语四级成绩在426分以上或通过国家计算机二级考试者优先(也可参考其它条件)。

(3)热心承担社会工作,切实起到骨干带头作用,积极组织开展各项活动,热心为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能力和突出成绩,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4)担任各级学生干部(含校、系、班干部及学生社团主要负责人)一学期以上。

评选数额

1、“三好学生”按班级人数的5%评定。

2、优秀学生干部按本班干部的15%评定,系学生分会优秀干部按本系分会干部的20%评定,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按干部的30%评定。

评选程序及要求

1、评选工作由系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进行,要做到坚持标准,全面衡量,保证质量。外出实习班级由教学系负责安排及时评选。

2、“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必须经其所在班级酝酿,民主推荐产生,所在系审核。系学生分会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由辅导员组织提名,班级学生干部代表和分会全体干部讨论。校学生会优秀学生干部的评选,由校学生会组织评选。

3、“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均填写《评选登记表》,要求事迹简明、具体。

4、评选中各有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及早做好有关准备。评选工作必须充分酝酿讨论,广泛发扬民主,实事求是,坚持标准,严格程序,及时完成。

表彰奖励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由学校表彰奖励,《登记表》装入本人档案。

对评定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在表彰前发现有违纪现象者,自动取消其称号。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七)

一、评选对象

全省普通中学(含民办中学)初、高中学生(不含复读生)。

二、评选条件

“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条件参照《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标准》执行(附件1)。

三、评选程序

本次评选采取“自下而上、逐级遴选、择优推荐、省级评定”的程序进行,共分三个阶段。

(一)学校推荐。时间:20XX年5月10日前。学生自愿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申报登记表》(附件4)或《陕西省普通中学“优秀学生干部”申报登记表》(附件5),并提交1500字左右的个人事迹材料。按照《评选标准》,经民主推荐,学校、县(区)教育局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市级教育行政部门。

(二)市级评选。时间:20XX年5月20日前。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县(区)教育局推荐的候选人,按照《评选标准》进行评选,并根据《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名额分配表》(附件2)择优推荐,填写《陕西省普通中学“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信息汇总表》(附件3),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省教育厅。

(三)省级评定。时间:20XX年6月10日前。省教育厅对各市上报的候选人进行评定,经网上公示无异议后以正式文件形式命名表彰并颁发证书。

四、工作要求

(一)评选要求

1、各地市要把思想品德要求作为评选的首要条件,高度重视推荐人选的思想品德表现。引导学生树立远大志向,爱党爱国爱人民,增强国家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激励学生奋发向上。

2、各地市在评选中要注重推荐人选的综合素养,重视学生的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多方面表现,统筹整合评价,克服“唯分数”倾向,引导学生树立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成才观。

3、各地市要统筹考虑推荐名额,合理分配到各县(区)和学校,照顾边远山区学校,兼顾各个年级,其中初三、高三学生所占比例不得超过40%。

4、各地市在公示推荐人选名单时,要设置举报信箱、邮箱、电话,以方便社会各界发表意见和监督。对公示期内有异议者必须复议,并将复议结果在原公示媒体上予以公布。

5、各地市要加强领导,从严把关,做到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教育纪检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防止徇私舞弊、弄虚作假行为发生。

6、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为省级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推荐人选建立完整的学籍、综合素质评价、学业考试成绩、平时成绩档案,并保存3年,随时备查。

(二)材料要求

各市级教育行政部门于5月25日前将推荐情况报告(附公示网页截图或照片)《申报登记表》(一式两份)《信息汇总表》盖章扫描后发至指定邮箱。

市级三好学生评选方案(八)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进一步推进素质教育,根据国务院印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等文件要求,拟定学校三好学生评选方案,积极引导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培养“有中国心的美善儿童”。

评选原则

评选过程公平、公正、公开

1、注重综合素质,突出全面发展

2、自主申报与集体评价结合

3、全员推优,树立榜样(推优比例:班级学生总数25%)

评选流程

1、对标自省,自主初评(对照基本条件,进行自主申报)

2、自主演讲,多元评价(学生演讲汇报,师生评议积分)

3、综合考评,量化加分(根据量化规则,进行素养加分)

4、累计核定,公示表彰(累计积分票选,进行表彰公示)

具体程序

1、第一环节:“对标自省,自主初评”

本环节主要进行学生基本参评资格界定,由每个学生自主对照条件鉴定。全班同学符合基本条件的均有资格参评三好学生。基本条件如下:

(1)品德好:遵守《小学生守则》及校纪校规,个人无“严重违规行为”(错误言行屡教不改或负面影响大、后果较严重等);能积极为集体服务;

(2)学习好:语数英学科成绩通常“优秀”;综合学科评定“优良”;有良好的兴趣爱好;

(3)身体好:坚持每日运动,积极锻炼身体,保持身心健康,体质健康测试数据达“优良”。

本环节由学生自行对照进行鉴定,符合条件者均可进入下一评选环节。

2、第二环节:“自主演讲,多元评价”

符合条件者可参与第二环节,本环节可在临近学期结束前1个月内开展。本环节可分两步骤开展:

(1)学生演讲,同伴评议

利用班会课开展演讲活动,由申报参与三好学生评比的学生汇报自己学期内表现,同班学生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参选人“同伴点赞积分”。

1学生演讲:

候选人准备演讲稿,就自己一学期里品德、学习和身心健康各方面表现、学期获奖等进行汇报,每人2分钟。

2同学投票:主要对自主申报并参加演讲同学进行评议投票,如有未申报但投票人认为的确优秀的,投票人也可给该同学投票,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规定数。

评议要求:同学可对申报人演讲进行提问或评议;学生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学生投票需在班级内公开透明进行,现场投票、唱票、统计;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人该学期参评资格。

(2)全科评议,教师评价

全体任课教师进行民主评议及投票,得出各候选人“教师推荐积分”。

评议要求:教师投票不可超过规定投票名额;任课教师需在班主任组织下,认真公正进行投票;强调投票纪律,任何贿选等不公正现象一经查实,取消当事学生该学期参评资格,对涉及教师进行调查处理。

3、第三环节:“综合考评,量化积分”

本环节主要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情况进行考察,量化“综合素养积分”。由家长和学生提供真实原始材料,由班主任及家长委员会进行量化记录并核算结果。“综合素养积分”核算办法如下:

(1)学科表现类:

在语数英学科“优秀”基础上,根据全学期学业表现,再分别给予对应积分;综合学

科根据优秀比例对应积分。

(2)活动获奖(荣誉)类:

本学期(上学期暑假开始到本学期期末考试期间,以证书为准)个人参加学校组织的各级各类竞赛活动类获奖,或得到荣誉称号的,积分如下:

说明:此项分数10分封顶;如同一活动不同级别获奖,取最高级别积分;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机构等颁发的名次和证书不予参考。

(3)团体赛事类:

为培养团队意识,弘扬协作竞赛,对在体育、科创等团体竞赛中获奖的学生个体,给予认定,进行积分核算。核算积分时需提交个人参加团队比赛有关证明(团体奖状证书、参赛照片或学校部门认定名单)。个人按团体获奖级别积分:

说明:此项6分封顶;所有奖状必须是各级教育主管部门颁发,校外辅导培训机构、俱乐部等颁发证书不予参考。

(4)刊载发表类:

班级同学有文章发表的,发表在省、市、区各级刊物上的有一篇算1分,3分封顶。

(5)公益服务类:

为培养公益情怀,鼓励积极参与班级和学校管理,对积极参加公益服务并认真完成服务任务的学生给予积分认定。担任班级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1分;担任校级的红领巾公益志愿者,一学期内加2分(凭相关证明加分);其它公益服务据证书酌情考虑积分。

4、第四环节:“累计核定,公示表彰”

本环节主要对前三个评选程序结果进行汇总,将全体师生客观与主观评选结果进行量化核定,计算候选人总积分,确定当选人,进行班级公示,报交学校登记、表彰。

(1)累计积分:总得分=民主评议积分+综合素养积分,依据得分高低,确定最终班级当选学生名单。

(2)公示结果:班主任在班级群内公示评选结果,公示期三天(自公示日起)。班主任须留存评选过程性资料,以备学校及家长查询。

(3)经公示无异议,班主任上报推选名单,由学校给予表彰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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