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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

2022-11-28 22:01:08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一)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同学们知道什么是宪法吗?又是否知道将宪法日设定在12月4日的意义是什么吗?

“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82年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宪法,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宪法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法律武器。也许有的同学会说,宪法好像与我们现实生活没有交集。其实不是的,宪法是母法,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的核心内容是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我们今天一起来看看宪法和我们的日常生活学习有着什么样的关系?

宪法是从我们出生这一刻起就开始保护着我们。《宪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到了适当的年龄,就开始接受学校的教育,因为《宪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我们每周的必备“课程”。

当我们年满18周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当我们上到大学第二年,睡在你上铺的兄弟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宪法》第五十五条规定: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任务。

当我们大学毕业了,会在招聘会上过五关斩六将,得到一份心仪的工作。《宪法》第四十二条赋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劳动的权利和义务。

当我们开始工作有了自己的积蓄时,我们可以自由支配。《宪法》第十三条规定: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

当我们结婚生子,有了家庭,宪法仍旧在保护我们。《宪法》第四十九条: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宪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五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九条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

同学们,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治国者,必以奉法为重,立良法以行善治。”法治之光,正照耀在我们追梦的征途之上,让我们只争朝夕、不负韶华,在新一年里奋力前行吧!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三)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身边》。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也常常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而《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走过了65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律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要求我们做到:知法,学习法律知识,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守法,我们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不断养成法制思维;用法,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队员们,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就让我们共同努力,遵法守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法小公民!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四)

各位老师各位同学

大家早上好!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日,大家也许有所不知,新中国第一部宪法即“五四”宪法也称“西湖稿”,就诞生在我们所处的这个美丽城市。

国家宪法日设于每年的12月4日,今年是第X年。设立宪法日的目的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形成尊重宪法的社会氛围,更重要的是真正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因为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了我们国家的根本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最重要的是宪法确立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因此恪守宪法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也是维护自身权益的有利武器。

在很多人的心目中,宪法是高高在上的大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从我们一出生,宪法就默默守护着我们,从诞生后的抚养权、继承权,到上学的受教育权,成年后的选举权等等,从幼儿园认知的国歌、国旗、首都,无不渗透着宪法的元素。为此,我们应以宪法日为契机,在学宪法,懂宪法的基础上,做到知行合一,就如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宪法日指示强调的,“弘扬宪法精神,树立宪法权威,使全体人民都成为社会主义法制忠实的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五)

亲爱的同学们、敬爱的老师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们六(4)班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做学法、知法、守法的好学生》。

如今我们的生活有了很大的改善。但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也在渐渐地影响到了我们,比如网吧、游戏厅等。你们可知道有多少人因此而失去学业,甚至走向犯罪的道路!年龄的特点决定了我们的许多同学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违法犯罪。这应该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借此机会,我向大家提出几点建议:

一、不带手机进入校园,不沉迷于网络。

二、不乱扔垃圾,不损坏公物。洁净的环境、完好的设施,能体现一个班级整体的精神面貌,也能反映出我们每一个同学的文明素养。环境的洁净、设施的完好不仅仅靠同学们的打扫,老师们的维护,而要靠我们每一个同学的爱护。

三、不要因为“相互之间磕磕碰碰,就说脏话,甚至打架”。同学们,相信我们都不会喜欢爱骂人、爱打架的同学,对不对?希望我们每位同学能把心胸放得开阔一点,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就能避免发生许多恶性事件,又何必逞一时之强,酿成大错呢?

大家都知道,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有同学都要按照《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的要求去做,规范自己的行为,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并在老师和家长的指导下认真学法、知法,做一个合格优秀的小学生。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六)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夏有乱政,而作禹刑”。早在公元前2070年夏朝时期,我国就出现了最早的法律。时光流逝,到了今天,我国的根本大法成为了宪法——身为一个中学生,我们有必要也有义务熟知宪法,懂得守法,遵法,以法律为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对宪法的熟知,就像唱响国歌一样,表达的是一种坚定的爱国情怀。

列宁说,宪法,就是一张写着人民权利的纸。宪法是人民意志的体现,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并由此而确定了人们社会生活的各种行为准则。所以,如果不能在宪法中寻觅到人权的真正身影,我们还能在何处寻找到一个民族的真正灵魂?而且宪法离我们并不遥远,事实上我们生活中处处都有它的身影。在法律体系中,宪法是各部门法的基础,各部门法都应当以宪法为立法依据。没有宪法——国家的根本大法,何来整个社会法治体系?如果说社会是一栋房子,那宪法就是构建它必不可少的钢筋水泥。也就是说,我们其实时时生活在宪法的庇护之下。

身为青少年的我们除了遵纪守法之外,更重要的是在守法的过程中学习法律,提高法制意识。记得有人说过,法治概念的最高层次是一种信念,相信一切法律的基础,应该是对于人的价值的尊重。宪法不是冰冷枯燥的条文,其包含的人文价值才彰显了我们作为“万物之灵”的价值。无论在法律面前居于有利或不利的状况,我们内心深处都是永远亲和与服膺法律的,只有这样,才说明我们成为了真正正直的人、光明磊落的人。

近年来,越来越多的腐败官员落马。他们都没有意识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宪法对每一个人都是一视同仁的,不会有赦免,更不可能会有漏网之鱼。意识到这一点是我们每个人必须的。你可以在任何领域中张扬叛逆,但在法律面前你一定要循规蹈矩。这就好比你是个孙悟空行者,纵然你有七十二变之法术并可大闹天空,但你终究要接受唐僧的紧咒大法。否则,你一旦突破了这个底线,你又如何能渡到西天取得真经?

宪法规定女子与男子具有同等权利。在现今中国重男轻女也是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毕竟从古至今男尊女卑的思想就深深地印在了人们的心中。而宪法此条规定令女子们有了能够捍卫自己尊严的权利。我本身也是女孩子,明白社会对个别女性的不公,但宪法的此条规定一直默默的存在,也默默的起着作用。这个社会在变,但还是有人们仍存留着根深蒂固的男尊女卑思想。新一代的我们也应该积极倡导宪法精神,我们会让世界明白,中国的女子和男子一样强大!

站在国旗之下,我深切的感受到了中国宪法的伟大和公平。尊重宪法,就是最好的爱国;尊重法律,就是最好的民主。它代表我国,它构建我国,它令我国进步,令我国繁荣。它如同国旗飘飘,那么鲜艳迎风。让我们共同走近宪法,做祖国的栋梁!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七)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来自初二(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严于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遵纪守法不仅有利于别人,也有利于我们自己,它是约束不良行为的依据,但也是保护一切合法行为和正当利益的法宝。因此,作为新时代的中学生,我们更应该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严格遵守《中学生守则》、《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

“军队向前进,生产长一寸;加强纪律性,革命无不胜。”这是毛泽东同志在1948年第一期《中国青年》上的致词,时光虽已流逝数十载,但教诲却不因时而废,回想一下每年的国庆大阅兵,那威武雄壮的阅兵方阵迈着整齐划一的步伐,不正是力量与纪律的体现么?不也是那名言的生动写照么?

但是,只懂得遵规守纪的重要性是不够的,在履行的时候还要靠自觉。《弟子规》中“执虚器,如执盈,入虚室,如有人”恰恰体现了这一点。

元初有个思想家叫做许衡。一年秋天,正值兵荒马乱之际,许衡与许多人一同逃难。当大家都口渴难耐的时候,正好经过一个梨园,园子的主人不在,大家都去摘梨吃,只有许衡不为所动。别人劝他摘几个吃,他却回答道:“梨无主,吾心独无主乎?”梨树没有主人,但许衡的心却有主人,在他心目中的这个“主”就是自律,即使是在混乱的时局下,他也做到了自我规范和约束。

本周12月4日便是我们国家的宪法日!认识到宪法的重要性,坚定维护宪法尊严,是每个公民的责任和义务。作为青少年,我们也要自觉养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习惯。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把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纪法规牢记在心,并认真践行。

让“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真正成为一种习惯吧!相信大家都可以成为严于律己,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

同学们从小到大受到遵纪守法的教育。但为什么还会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个人原因: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以致触犯法律。

有些学生认为,在学校打架不算违法,要是你失手致人重伤或死亡呢?有些学生认为,拿别人的东西不算违法,要是你拿成习惯盗窃财物呢?还有些学生认为,同学之间动手动脚开开玩笑,不会违法,要是那位同学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呢?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人违法也是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既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切不可以身试法。

同学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学会自我防范,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三点。

第一,任何时候,都要把自我保全放在第一位。人身安全重大到对你的人生绝对有一票否决权。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切记不要激怒对方,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切不可到校外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第三,果断远离违法行为,不要参与其中。举个例子,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违法,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同学们,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提高法治意识,走好青春每一步,做一个文明守纪的中学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九)

各位同学、老师:

大家早上好!

在开始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前,王老师先来考大家一个问题:知道今天是什么日子吗?是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

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厚植爱国情怀》。说到“宪法”,大家并不陌生,它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拥有最高法律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今年12月4日是第7个国家宪法日,也将迎来第3个“宪法宣传周”。今年“宪法宣传周”的活动主题是“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学校将根据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开展形式丰富的宪法宣传教育活动:1。开展宪法晨读活动;2。观看民法典公开课视频;3。“五个一”法治教育活动。活动内容重点围绕疫情防控、防范网络诈骗、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将法治教育内容与学校教育的方方面面有机融合。不断营造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的良好社会氛围。

同学们、老师们,“勿以恶小而为之”,“以法为鉴,可以晓规则”,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与法同行,强化法律意识、提升法律技能,做一名合格的公民。

今天的国旗下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宪法宣传周国旗下演讲稿(十)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刚刚过去的周六(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主题为“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中国现行宪法,于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正式决定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那么,考考你,宪法到底是什么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现行宪法都有哪些内容呢?现行宪法共143条,分为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规定了国家的基本制度、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机构、国旗、国歌等重要内容,涉及到生活的各个方面。

在很多人眼里,宪法很“高冷”,其实不然。“她”每时每刻都在你我身边默默守护,指引着我们一生的航向:当我们还在妈妈肚子里,宪法便赋予了我们遗产继承、接受赠与等权利;当我们来到这个世界,便享有了生命权、人身自由权等权利,这些都不容他人侵犯;6周岁时,我们开始接受义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修“课程”;18周岁,我们成年了,拥有了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也意味着我们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要履行相应的法定义务;大学毕业后,遇到心仪的他(她),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我们步入了婚姻殿堂,宪法也为我们祝福;我们为家庭幸福而奋斗,宪法也守护我们的合法财产不受侵犯;当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从出生到年老,从婚姻到职场,生活的一点一滴,莫不和宪法密切相关。宪法总是在我们知道的、不知道的地方守护着我们,为我们的前方带来光亮,为我们的明天带来希望,为我们的安全保驾护航,为我们的权益战至终章。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不论何时、不论何地、不论何人,普及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从点滴做起,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知宪法于心,守宪法于行,让宪法成为我们共同的信仰,让宪法精神在每个人心中落地生根!

我的讲话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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