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一)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年12月4日是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中华人名共和国宪法》由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名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并公布实施,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四次修改。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试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可能很多人都在想,为什么要设立宪法日?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名出自真诚的信仰。在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让我们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引领,树立宪法意识,带头做学习、遵守、执行和信仰宪法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可能同学们会觉得宪法离自己很远,自己还是中学生,还未成年,对于法律无需关注太多,可事实并非如此。
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日益突出,未成年人犯罪不仅在案件数量上急剧增加,而且犯罪成员在案犯总数中所占比例也大幅度上升,犯罪年龄相对提前,这给我们敲响了警钟。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受教育程度低、法制观念淡薄就是其中重要的一个方面。相当一部分未成年人根本不了解自己的行为性质及严重程度。在一些未成年人盗窃、抢劫等案件中,大部分行为人均表示,根本不知道其行为是犯罪行为。这都是平时不学法、不懂法造成的恶果。
那么我们如何正确地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首先我们学校每个月开展一次的少年法学院,就是一个很好的学法平台,大家通过少年法学院,可以学到很多法律知识。其次,我们的道德与法制课,也是大家学习法律法规的另一种途径,同学们上课只要认真听讲,都会学到很多受益良多的知识。第三增强自我保护和辨别是非的能力,未成年人只有学好知识,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能力,才能对违法犯罪行为有一个清醒的认识,才能分清是非。
作家柳青有这样一句名言:“人生的道路虽然漫长,紧要处却常常只有几步。”同学们还没有走上社会,前面的道路还很长,一定要走好每一步,否则一旦触犯法律,就会造成“一失足成千古恨”的遗憾,到时候后悔就晚了。在此,希望大家树立守法的观念,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使个人生活和社会生活都正常运行。”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二)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财会十班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先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法律是什么?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决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坯、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车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反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三)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五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处处都需要与法律打交道,法律已经完全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例如:法律规定我们拥有学习的权利,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在网上购物时,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换。法律在不断丰富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提供了很多帮助!
我们作为未成年人,法律也给予我们特殊保护,但不意味我们可以越过法律的边界进而违反法律!我们在平常生活中要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明白自己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和不应该做的违法行为,并将这形成对自己行为的准绳,知法、懂法、守法就是新时代好青年的准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此我呼吁大家:①知法,不随意触碰法律的边界,认真学习宪法,认清违法后果;②懂法,做到心中有法律,行为上践行法律;③守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章守法,严格要求自己;④当别人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规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法律既是对生活的保障,但也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所以我们要杜绝违法行为,健康快乐成长!“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四)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
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五)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律义务。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何为宪法?“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当今社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学生违法现象并不少见,校园霸凌层出不穷。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翩翩君子,立身以正;泱泱中华,立国以法。同学们,大到国家,小到校园,法治与我们紧密相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考场上诚信作答,不做“长颈鹿”;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在我看来,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借此机会,我在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应明确地知道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胸怀宽阔。发生矛盾,双方要各退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冷静处理矛盾,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从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行为。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上下五千年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43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圈进了14亿人,变得万分绵长。让我们通过宪法日的活动和学习,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成长为守法护法的新时代有为青年。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六)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知法守法保护法,为你为我为大家。同学们,每年的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教育日。为什么要全民学法呢?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法律就是我们全社会每个人都要遵守的规矩。是的,我们每天的学习、生活都要遵守基本的规矩,各项法律法规规范着我们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就有约束;在上下学的路途中,《道路交通法》也对我们的行为有严格要求;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更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总之,各项法律都是为着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制定的,如果每个人都能遵纪守法,那我们的社会就更加和谐,人民的生活就更加美好。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你们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那么,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遵守校规,杜绝隔墙购物、随手扔垃圾,美化校园环境,乘坐电动车自觉佩戴安全帽等。做到知法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这是祖国对我们的期望,是党和人民对我们的期望。让我们用实际行动来回应祖国和人民的殷切期盼吧。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七)
大家早上好!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未来希望。青少年法律素质的高低,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未来社会的稳定程度。正处在生理和心理的生长发育阶段的学生,可塑性很强,从小培养法律意识,进行普法教育,不仅可以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更重要的是能促使我们养成依法办事,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同学们,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社会的支持,理解,尊重赞扬。以体现自己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
一提到法律,提到违法犯罪,同学们可能会联想到杀人放火、贪污腐败,认为只有这些行为才是犯罪,总感觉似乎犯罪离我们很遥远。其实,校园并非是一方净土,当我们放松对自己的要求时,犯罪离我们很近,我们的身边是否存在小偷小摸的现象;是否存在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现象;是否存在携带管制刀具的现象。2010年我校的一名学生处于义气为同学抱不平跟别人发生冲突一脚踢在对方身上,造成脾脏破裂。根据司法鉴定构成轻伤,法律规定造成轻伤以上后果既构成犯罪,因此该学生的行为构成了故意伤害罪,受到了法律的惩罚,一失足成千古恨。2013年市内一高中学生发生冲突,一学生受了欺负,回教室拿出管制刀具将对方刺成重伤。
今天站在这里的学生大部分都是未成年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我国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呢?我给大家讲一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因为已满十六周岁的人,体力、智力的发展已比较健全,并有一定社会知识,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第二款还规定:“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同学们,我们都知道这样一句话,那就是:“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这里的规矩是指什么呢?就是指法律法规。因为有了法律法规,才对人们的行为有了约束,社会秩序才能得以正常维护。
借此机会,我特别向大家提出几点希望:
1、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认真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我们大家要知道,法律是一把双刃剑,他既规范和约束人们的行为,不能跨越法律一步,不能违法。同时也是我们保护伞,法律也是武器,它可以保护我们,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所以我们认真学习法律,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
2、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
3、履行的法律义务和责任,自己所拥有的权利,自己应明确地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能力。
4、胸怀宽阔,因小事同学间发生矛盾,双方要退让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双方应该冷静地处理,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做一些挑逗性的动作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现象。如果盲目冲动约请校外人员,性质会发生更严重的变化,将会受到学校的严肃处理,直至法律的严惩。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任何丑恶的、不良的行为和习惯,我们都应坚决制止,决不含糊。让我们携起手来,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一起学法、知法、守法。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八)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治宣传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国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养。今天我讲话的题目是“与法同行,走好青春每一步”。
同学们从小到大受到遵纪守法的教育。但为什么还会出现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呢?原因是多方面的,有来自家庭的,有来自社会的,但最主要的还是个人原因:这些人法律意识淡薄,做事之前不考虑后果,以致触犯法律。
有些学生认为,在学校打架不算违法,要是你失手致人重伤或死亡呢?有些学生认为,拿别人的东西不算违法,要是你拿成习惯盗窃财物呢?还有些学生认为,同学之间动手动脚开开玩笑,不会违法,要是那位同学因此受到严重伤害呢?
新的《刑法》规定: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负刑事责任就是指犯罪后,依情节严重程度,法院可以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甚至死刑。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可见未成年人违法也是会受到法律严厉制裁的。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我们既要遵守国家的各种法律法规,也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切不可以身试法。
同学们不仅要遵纪守法,还要学会自我防范,使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要记住三点。
第一,任何时候,都要把自我保全放在第一位。人身安全重大到对你的人生绝对有一票否决权。同学们要以躲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在任何情况下,切记不要激怒对方,不提倡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面博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长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切不可到校外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要被判刑坐牢。
第三,果断远离违法行为,不要参与其中。举个例子,当你与同伴在一起玩发现同伴有犯罪意图时,你应当制止他,如果你制止不了,你就要赶快想办法远离他,千万不能为了哥们义气跟着同伴去违法,因为你一旦到了犯罪现场,即使你没有动手,你也难脱干系。因为受害人不管你具体有什么行为,他只说共有多少人实施了犯罪,去的人即使没动手也都助了威。所以同学们碰到这种情况,一定要保持清醒的头脑,要有自我保护意识,不要惹祸上身。
同学们,无论是在家庭生活、社会生活,校园生活中,法律都与我们息息相关。我们需要学法,懂法,用法,不犯法,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而不损害他人和社会的利益。让我们行动起来,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提高法治意识,走好青春每一步,做一个文明守纪的中学生,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九)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10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学习宪法,遵守宪法》。每年的12月4日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
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第一届、第四届和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分别于1954年9月、1975年1月、1978年3月和1982年12月先后制定,颁布了四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04年3月14日,第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宪法修正案,对原宪法作了修改。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我们作为中学生应该做到:刻苦学习,积极进取,提高素质,全面发展;遵守《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及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为学校和班级争光;尊敬老师,团结同学;听从父母教育,尽力承担家务劳动,体谅父母;诚实守信、热爱劳动、爱护公物、保护环境。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的演讲稿(十)
尊敬的领导,亲爱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今天很荣幸在国旗下讲话,我今天讲话的题目是“青春与法同在——国家宪法日”。
国家宪法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而在设立的节日。
宪法是一个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只有遵守社会规则社会才能和谐稳定、长治久安,而法律是最刚性的社会规则,是全体社会成员都要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不违法是人们行为的底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宪法制定,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斗新时代,尊法守法是我们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
宪法与我们同学们并不遥远,从出生这一刻起,宪法便保护着你。《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规定: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当你到了适当年龄进入学校,《宪法》第二章第四十六条规定公民有受教育斗权利与义务。法律就在我们身边。因而只有知法懂法才能更好的遵法守法,青少年正处于人生发展中人生观、价值观形成的关键时期,此时是我们认识法律,了解法律,养成正确法律观的好时机。我们要尽早认清违法危害,增强自身法治观念,加强自身道德修养,杜绝自身不良行为,珍惜现在的美好生活,远离违法犯罪。同时了解法律也能更好地保护自身,作为弱势群体,我们面对侵害,既要勇敢与违法犯罪斗争,也要善用法律,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利。既不能视而不见、置若罔闻,也要进退得当,保全护自身。
同学们,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法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以宪法为引,号召公民增强法治观念。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肩负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我们只有知法懂法尊法守法才无愧为新时代的青少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