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一)
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高一十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从我做起》。本周五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2014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设立每年12月4日为国家宪法日。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将宪法实施日定为“宪法日”,意义十分重大。
父母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一个国家而言,如铠甲,如标杆;对我们而言,如甘露,如阳光。
作为即将成为未来砥柱的中学生,我们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有同学会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你可知道我们的生活围绕着它?我们认真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
宪法很薄,但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二)
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12月4号是我国的全国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以宪法实施日作为”全国法制宣传日”,就是要在全社会进一步强化宪法意识,树立宪法观念。宪法的意义在于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这一特点决定了它的法律地位高于普通法,具有最高法律地位和最高法律效力。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普通法律的内容都必须符合宪法的规定。与宪法内容相抵触的法律无效。
遵守宪法,可以更好地维护我们的生命安全。阻塞交通的道路,频频发生的交通事故总令我们痛苦不堪。每年因交通事故导致的死亡人数数以万计,直接经济损失达到几亿之多。谁曾想过发展的背后竟会有如此残酷的数据?面对死亡的悲剧,我们在埋怨,我们在斥责,想想那些因失去亲人的痛苦,我们是否要深思?面对车祸的原因:酒后驾车、疲劳驾车、超速等。这些法律所禁止的行为,被无视而导致了悲剧的发生,有人抱怨:”这禁止,那限制,没有了人身自由。”可是我们不难发现不遵守宪法的背后等待我们的是什么。只有遵守宪法,宪法才会保护我们。出处 wWW.zuOWeNBa.nEt
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我的国旗下讲话结束了,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三)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333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再铸华夏辉煌》。
我是一个喜欢研究历史的中学生,在钻研的过程中,一直有一个疑问在困扰着我:华夏几千年的文明史,为什么没有一个王朝能跳出治乱循环的怪圈。史学界众说纷纭,各执己见。直到我深入学习了《宪法》,钻研了宪法精神,对一直纠结着的问题,才有了自己的答案。如果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没有一部能够严格施行的制约权力、保障人权的宪法,是历史深陷一治一乱循环的重要原因。
虽然基本上历朝历代都有自己的法典,但法律始终只是统治阶级维护自己统治的工具,正如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黄宗羲所言:“其所谓法者,一家之法,而非天下之法也”。封建制度的本质决定了统治阶级必然凌驾于法律之上,”法自君出”,君主掌握着国家的最高立法权和司法权。可以任意修改、废止法律。皇权至高无上,不受任何制约,百姓权利被无情地践踏,只能沦为被剥削被压迫的“羔羊”。有法律而无法治,重权力而轻权利,公正平等无从谈起。漫漫人治史,可怜的百姓呐,只能把希望寄托在“明君贤臣”的身上。
到了近代,为拯救中国,无数仁人志士在追寻法治的道路上蜗行摸索。戊戌变法学西洋,改旧习,可刚一触及统治者利益便已夭折。民国初立,孙中山创立《中华民国临时约法》,除旧制、兴“三民”,鞠躬尽瘁,然而随着先生的故去,约法也被废弃,法虽立而无用武之地。历历沧桑,兴衰更替,一再诠释着“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的深刻道理。
1949年,中国终于走出了漫漫长夜,走进人民当家作主的新时代,而《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颁布与不断修订,更让中国一步步走上了法治的康庄大道,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国家曰益繁荣富强。今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依法执政,关键是依宪执政。”进一步强调要按照宪法的要求,规范国家公权力的使用,加强对公权力的有效监督,切实保障公民的合法权利。弘扬宪法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建设“公平正义”的小康社会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了有力的保障。看吧,法治中国的宏伟蓝图已在神州大地上磅礴展开,辉煌中国的崭新画卷也将在不远的未来激情绘就。
就这么一本薄薄的宪法,却保障了十四亿炎黄子孙的权利,就这么一本薄薄的宪法,却引领了中国这艘巨轮前进的方向。历史的接力棒已经交到我们手中,让我们勇敢地承担时代的使命,大力弘扬宪法精神,用青春和热血再铸华夏明日辉煌!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四)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我们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作为母法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而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源泉。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等等。宪法规定了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等。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体现在“限权”,也就是把国家的权利关进最高法律权威的制度限制之中,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另外一个重大的意义就是“爱民”,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依宪治国,才能最终保证人民各项权利的落实,只有人人信仰法律,保护法律,我们才会真正幸福。
有人会说,宪法离我们的生活太过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像空气,水和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化。就像河流离开河床会泛滥,大雁离开雁群会坠落一样,如果没有法律这张无形的安全网,我们的社会就会混乱。
在新闻报道中,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出的惨祸。给大家举一个例子,16岁的高中生小兴,因为迷上了网络游戏,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还常常逃学去网吧通宵。纸里包不住火,小兴的事情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而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仅仅因为区区几十元钱,一个少年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要在监狱的高墙下,以及深深的悔恨中度过了。在我们的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比如,有些同学捡到饭卡就据为己有,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再比如考试作弊,大家可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可是现在,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作弊、帮助他人作弊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更警示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牢记于心。
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学生的我们,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而保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苏格拉底曾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我们应该把法根植在心中,努力做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宪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才能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五)
尊敬的领导、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我是来自1901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
宪法在一个国家治理体系里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它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是公民义务的指路灯。
今年12月4日是第八个国家宪法日,将迎来第四个宪法宣传周。
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社会主义制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破坏社会主义制度。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
第五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国家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和尊严。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
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必须予以追究。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
第三十三条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国家培养青年、少年、儿童在品德、智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
第五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行使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的、社会的、集体的利益和其他公民的合法的自由和权利。
第五十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国家统一和全国各民族团结的义务。
第五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必须遵守宪法和法律,保守国家秘密,爱护公共财产,遵守劳动纪律,遵守公共秩序,尊重社会公德。
第五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维护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义务,不得有危害祖国的安全、荣誉和利益的行为。
作为新时代的青年,我们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对青年人的寄语,学习宪法体悟宪法,鼓足干劲、砥砺前行,以饱满的精神状态担负起民族复兴之重任。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六)
马克思说:“在民主的国家里,法律就是国王。”古今中外,法律总是用来维持国家正常运转的工具。而在我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它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我们有义务去了解宪法、学习宪法并遵守宪法。
我国第一部宪法是1954年宪法,而我们今天使用的1982年宪法正是在它的基础上修改而成的。宪法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我国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根据我国国情以及人民需求来修改宪法。宪法规定了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人民是国家的主人,其本质是人民当家作主。这短短的一句话便将我国与资本主义国家区分开来了,同时它也决定了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其组织和活动的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正如柏拉图所说:“法律的基本意图是让公民尽可能的幸福。”我国宪法也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重要内容,这也是和我们中学生关系最密切的部分。宪法规定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我们只有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升自我综合素养,才能立足于当今竞争激烈的世界,才能实现我们的中国梦。总而言之,宪法保障我国公民的基本生活,我们要做一个懂法知识分子。
当然,我们在享受宪法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必须履行“遵守宪法和法律”的义务。宪法是一柄双刃剑,它既能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也能惩戒破坏社会秩序的人。近年来,我国校园欺凌事件屡见不鲜,严重影响了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威胁着本应安全、有序的校园环境。青少年是祖国未来的希望,由此可见加强法制建设刻不容缓。
近年来我国不断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为了适应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参政愿望增强的要求,国家不断丰富基层民主政治的实现形式,从基层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等方面,扩大人民的有序参与;同时也加强了对行政权力的监督,推行政务公开,健全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体系,健全决策问责和纠错制度。最有代表性的便是各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力图还社会一片安宁。
俗话说得好“无规矩不成方圆”。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遵守宪法要从小事做起:在公交车上让座,随手捡起地上的垃圾再扔进垃圾桶,耐心等待红灯,排队买单,尊师敬长;对于成年人来说,遵守宪法要从认真负责做起: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远离贪污贿赂;对于党和政府来说,遵守宪法要从依法治国做起:中国共产党依宪执政,坚持全意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政府依宪行政,坚持为人民服务的态度和对人民负责的原则。我们要做一个守法知识分子。
在如今这个法治社会中,我们不仅要遵守宪法,还要宣传宪法,让法的精神深入每个人心中,让法的行为体现在生活每一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仅要倒背如流,更要铭记于心。当我们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我们应学会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做一个用法知识分子。
让我们一起学宪法,讲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争做宪法卫士,共创和谐社会吧!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七)
尊敬的各位老师:大家好!
我是来自天津市蓟州区上仓中学2003班的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心中有法,行事有度”。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汉穆拉比的《石柱法》成就了一位明君:拿破仑的民法典》造就了一个盛世。历史不会说谎,法律已经成为一个国家国泰民安的必要条件。作为新时代青年,爱国、守法,不能止是说说而已。因为只有心中有法,行事才能有度。真的是这样吗?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真的是这样吗?我们想一想,在日常生活中,我们时时刻刻受着法律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宪法》陪伴我们成长。作为青年人,我们只有了解了《宪法》,才能真正做到心中有法,生活中遇到可能触碰《宪法》的行为时,如当有人故意破坏污染环境时,当有家长不让孩子接受义务教育时,当有人侵犯我们的人格尊严时,我们才能拿出法律武器保护自己、和他人,维护正义。
但心中有法这句话说着容易,可要真正做到,不仅需要国家从上到下的宣传,还需要我们每个人有很自觉的守法觉悟。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我国经济的高速发展,我们已经充分认识到生态保护迫在眉睫,女生态文明已经写入宪法,“环境保护”和“绿色生态”成为中国下一个五年的重要国策。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蓟州作为天津市唯一的全淡水区,为保护水资源,保障天津市淡水供给,打造水清河畅生态环境,2013年,水库南部居民全部搬离,住进蓟州新城。北岸,实施严格管控污水管道,建立起水库生态保护涵养区。对于这些生态保护措施,如果没有水库两岸居民极力支持,切实拥护,严格落实,是不可能完成的,这些人真正做到了心中有法,行事有度。
而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总有一天我们00后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中流砥柱,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到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为这个世界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时代潮头把握国家命运的伟人,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为实现中国梦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最后,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局作为结尾,“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八)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我是财会十班XXX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法制在我心中》。
同学们,200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决定将我国先行宪法实施日12月4日,作为每年的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是我国第18个全国法制宣传日。
首先,我想请大家思考这样一个问题,在你们心中法律是什么?
有人说,法律是一件安全的外套,人从一生下来开始,法律就对幼儿、小孩受教育、婚烟、生命财产不受侵害,社会医疗保障、老年抚养等等都作了明确的决定,法律的保护让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的生活。
还有人说,法律是行动的指针。像我们开口不能骂人,伸手不能打人一样,我们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的约束,同时也受到法律的保护。
法律离我们并不遥远,它就像空气、水、或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当有人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座椅打碎路灯时;当有人骗取他人财物,甚至偷窃时;当有人走路不靠右侧通行,随意破坏交通规则时,当有人破坏草坯、花卉,随意污染环境时;当有人携带易燃易爆品乘坐车船时……这些不都是我们身边的违法行为吗?这其中有你吗?有你的家人吗?
法律对于我们青少年而言,还只是一只模糊的蝴蝶,有时候违反法律了还毫不知情。那些犯罪的人为什么犯了罪,罪在哪里都不知道,这是缺乏法律意识的一种表现,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是祖国的希望,如果我们不从小培养法律意识,养成学法、知法、守法、用法、护法的好习惯那么依法治国将永远是一句空话!
古人说:“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只要我们心中有法,你就会明白:什么事情可做,什么事情不可做,什么样的行为是受法律保护的,什么样的行为是法律所禁止的。
同学们,法律是一柄双刃剑,它既惩治坏人,也约束自己,它既赋予你权利,也让你肩负责任,它无处不在,它就在我们身边,它就在我们心中。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九)
尊敬的辅导员老师、亲爱的队员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主题是《宪法在身边》。
常言道:无规矩不成方圆,老师也常常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而《宪法》就是一个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从1954年9月20日第一届全国人大第一次会议通过第一部宪法到今天,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宪法已经走过了65年。为了弘扬宪法精神,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2014年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作为中国的宪法日,即全国法制宣传日。
法律它就像空气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上课、学习时,《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就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回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安全法》在保护和规范着我们;在预防欺凌方面,《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作了明确规定。一句话,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而《宪法》则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国家制定其他一切法律法规的依据,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都必须了解《宪法》的内容,遵守《宪法》的各项规定。
因此,我们要深入开展学习宣传贯彻宪法精神,提高自身的法制观念,要求我们做到:知法,学习法律知识,明白什么事该做什么事不该做;守法,我们应该明白制定法律的最终目的是保障我们的权利,而不是让法律成为一纸空文,用法律来约束自己,反省自己,不断养成法制思维;用法,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严重侵害时,我们要毫不犹豫的拿起法律武器捍卫自己的权利。
队员们,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多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在全国法制宣传日到来之际,就让我们共同努力,遵法守法,弘扬宪法精神,做合法小公民!
国家宪法日国旗下的学生讲话稿(十)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
我是七(2)的XXX,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敬畏宪法严守法规》。
同学们,12月4日是我国的法制宣传日,同时也是宪法宣传日。宪法是规定公民基本权利和国家根本制度、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是国法,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同时它又是母法,所有的法律法规都必须依据宪法制定。比如与我们学生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交通安全法》、《义务教育法》、《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等都是以《宪法》为依据,也正是这些法律法规,为我们撑起了一个巨大的保护伞,保护我们的权益不受侵害,保护我们健康茁壮地成长。
邓小平爷爷早就说过:法制教育要从娃娃抓起!所以加强青少年的法制教育一直是普法宣传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社会公民我们应当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更应该学习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法规要求,首先知道什么该做、什么不该做,才能在危险面前积极预防,在伤害时刻自我防护。
生活中,离我们最近的法律要算是《交通安全法》了。因为在每天的车水马龙中经常发生交通事故,它就像一颗威力十足的炸弹,一时大意,这颗埋伏的炸弹就会爆炸,炸得家庭破碎,炸得人心苦悲。
有这样一起交通事故,至今让我心有余悸。一辆七座的面包车满载了十二名小学生,在一条比较宽阔的马路上,与对面一辆疾驰而来的货车相撞,面包车当场撞翻,滚落沟底。司机和七名孩子当场死亡,五人重伤,吓得一身酒气的货车司机瘫坐在地,痛哭流涕。
同学们,八条鲜活的生命啊,就这样转瞬即逝,试想想,如果面包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货车司机遵守交通法规,酒后不驾车,拉货不超载,或许悲剧不会发生;如果每一位孩子家长都懂得交通法规,不让孩子乘坐没有正规客运手续的车辆,这起由鲜血酿就的惨剧就不会发生!如果可以重来,如果可以重来……但一切不会重来。血的教训警醒我们:学习法律法规,势在必行,遵守法律法规,我们人人有责!
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敬畏宪法,严守法规。是我们每一个人应具备的基本素质,为了我们的生活更加幸福,为了我们的明天更加美好,让我们从现在做起,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好公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