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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

2022-11-28 15:07:35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一)

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教科书不可能包罗学生所需的一切知识,也不可能及时地反映社会发展中不断更新的知识。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关

课外阅读进校园前需经过学校严格审查,审查课外读物是否符合以下特征: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入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学校现有图书类目进行一次大梳理,对违反第二条情形的书目及时清理出校园。

1、各班进行一次问题书籍大排查。对所借阅过的问题图书及时上报处理。

2、要求图书管理员对学校现存图书进行一次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图书。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严禁学生带非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如需带进校园的图书,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入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五、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推荐。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

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书目进行校园内公示,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阅读,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二)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教育部“五项管理”工作要求,落实落细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加强并优化学生读物管理,探索科学有效的读物管理方法,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

根据教育部出台《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既要治理以往课外读物进校园过程中产生的乱相,又要鼓励优质读物进校园,营造学校良好的阅读氛围,达到良法善治的目标。现就进一步加强XX小学教育集团读物管理做具体方案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强化作业治理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学校措施

1、学校图书馆全天向学生开放,学校鼓励学生们到图书馆办理借书证,随时为学生提供借阅服务。班级设立图书角,学生自由借阅。

2、学校设专门的阅览室,3-6年级开设校本阅读课,进入班级课表,引导学生多读书,读好书。

3、学校开展阅读活动,读书分享活动,制作好书推荐卡,读书手抄报活动,努力营造书香校园氛围。

4、学校严格执行省市关于教材教辅的征订的要求,绝不滥定、私定各种资料。

5、学校阅览室开放延伸到课后服务,为爱好读书的学生提供良好的读书环境。

三、请家长朋友对孩子家庭阅读进行监督管理,倡议如下:

1、为孩子选择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和启智增慧的读物。培养孩子的家国情怀;激发孩子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营造良好的家庭读书环境,有专门的阅读空间,陪伴孩子一同读书。与孩子一同分享。

3、鼓励孩子到学校借阅书籍,减少家庭购买书籍的开支。

四、分年级推荐读物。

一年级主题:阅读世界,走过夏天

一本书,就是一个世界的模样,有着万花筒一般神奇的乐趣。这个夏天,我们会阅读很多有意思的书。跟随着文字,我们仿佛穿越到138亿年前,踏上生命与文明演化之旅;我们和迷路的小孩一起,经历漫无目的却惊喜不断的冒险;我们到一个“像海的地方”,和大大小小的鱼近距离交会;我们在诗意中感受大千世界的缤纷变化……

只要打开书,就打开了一个崭新的世界,犹如一场场奇妙的旅行,带给我们丰富的体验。来吧,让我们阅读世界,认识世界,了解世界。

推荐书目:《阳光、空气、花和水》、《天边最亮的星》、《迷路的小孩》、《一个像海的地方》。

二年级主题:记忆的印迹

我们还小,但我们已经开始刻下记忆的印迹。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件事;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幅画;有时候,这个印迹是一件事物;有时候,这个印迹还是一封信,等等。但,我们总会遗忘一些,也总是想不起来一些。从现在开始,我们试着去刻下这些印迹。如何刻下呢?我们一起来吧!

推荐书目:《红军不怕远征难》、《树》、《大熊的信箱》、《噢!中草药》、《七色花》。

三年级主题:出发,我们去寻宝藏

炎炎暑假,寻宝好时光!探寻强国之路,点燃理想和热情,凝成红色精神之宝;与人与大地为友,让爱和笑容,滋生心灵成长之宝;穿越历史长河,让国宝娓娓讲述中华传承的秘藏……来吧,一起出发,一起寻宝去!

推荐书目:《马兰的孩子》、《中国古代音乐故事》、《爷爷的秘密剧院》、《天鹿》、《傻狗温迪克》、《长袜子皮皮》。

四年级主题:爱与陪伴

陪伴是最深沉的爱。无论是父母、兄弟、朋友,若曾陪你走过一段弯路,看过一次花开,淋过一场风雨,赏过一道彩虹,那么,你一定是世界上最幸运的人!走进故事,看我们身边的人怎样用长情的陪伴书写爱的传奇,你收获的将不仅仅是理解,还有深深的温暖和感动!

推荐书目:《兄弟俩》、《讲给孩子的百年梦想:书画家的故事》、《爸爸星》、《我家没有英雄》、《两个小洛特》、《天蓝色的彼岸》。

五年级主题:特别特别的你

可能个性独立,可能身份特殊,可能行为特异,可能反应迟钝,甚至可能是人工智能……无论你是谁,无论你有怎样特别的行为举止,你都是你,是不一样的烟火。这个假期,我们走进每一个“你”的故事,在“你”的故事里,找到“我”的意义。

推荐书目:《远山灯火》、《男旦》、《偷颜色的贼》、《零》、《穿条纹衣服的男孩》、《我是白痴》、《特别的女生萨哈拉》。

六年级主题:少年的星辰大海

虽未远行,也胸有丘壑;不必饮露,却遍闻花香;耽于做梦,更能走向远方……亲爱的少年,我相信,无论你有何种经历与磨难,流浪的地球、圆圆的月亮、扬州的八怪、京剧的故事……这书中的日月山河呀,依然能成就你人生路上的星辰大海。来吧!让我们一起“乘风”,追逐这如梦的风景!

推荐书目:《寂静处的声音》、《萨姆的八个愿望》、《扬州八怪有多怪》、《京剧的故事》、《圆圆的肥皂泡》、《红屋顶》。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三)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四)

为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学校组织学习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该《管理办法》对规范学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为确保《管理办法》落到实处,桓台县起凤中学就相关要求及贯彻执行情况规定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打造育人环境

课外读物既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也是为党育人、为国育才的重要载体,在增长学生知识、开阔学生视野、增强未成年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管理,有利于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育人合力。桓台县起凤中学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的重要意义。按照《管理办法》要求,严格课外读物进校园审查力度,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程序,防止问题读物、违规读物进入校园,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的质量,让课外读物成为我校学生成长发展的真正助力。但是目前,市场上的学生课外读物良莠不齐,个别读物质量低劣,甚至有的读物存在思想性、科学性、适宜性等问题,扰乱了正常的教学秩序,破坏了良好育人环境。学校认真组织学习《管理办法》,明确基本原则、基本标准和工作流程,迅速筑起“防火墙”,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学校也要加大对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宣传力度,通过学校宣传栏、主题班会、学校公众号等途径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学生培养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对课外读物的鉴别能力,形成好读书、读好书、向问题课外读物“说不”的意识。

二、严格落实责任、健全管理机制

学校是进入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因此,学校组建由校长担任组长、教导处牵头落实的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专项工作小组,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专项工作小组切实落实工作职责,做好遴选、审核、推荐工作,特别是对《管理办法》中提到的以下12种情形要保持高度警惕,并不得推荐或选用为学生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进校园课外读物,报属地教育行政部门备案;要深入班级定期或不定期开展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排查工作,并将工作情况及时上报至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班主任和任课教师要承担监督职责,在日常教学和班级管理工作中,及时发现问题课外读物并上交学校专项工作小组处置。工作小组要建立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开展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全面核查工作。

三、建立长效机制、强化日常管理

学校建立对课外读物从初选、评议到确认、推荐的自我监督制度,行成全过程的闭环管理机制,通过严谨、严密的程序设计安排,以确保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依规进行。学校将《管理办法》的落实情况纳入规范办学行为督查,学校的每一位教师、班主任、领导都要认真学习《管理办法》,第一时间将该项工作落实到位。学校要建立健全学校管理机制,加强对学生课外读物使用的监管力度,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对失职失责行为坚决做到及时问责、纠偏,建立健全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长效机制,坚决杜绝违规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及学生手中。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五)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认真贯彻实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

1、小组组织构成:

组长:xxx

副组长:xxx

组员:xxx

中小学各科教研组长和各班主任

2、小组职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结合上级教育部门的工作指导和安排,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推荐、审核和管理工作。

二、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严格执行《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做好推荐、购买、管理工作。

(一)严格推荐程序:

1、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

2、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3、具体流程:

(1)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

(2)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3)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严格购买程序:进校园课外读物由学校图书馆进行购买,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三)加强课外读物管理:进校园的课外读物,统一由图书馆进行管理。

三、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1、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2、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经审核合格后,方可接收捐赠。捐赠读物交由图书馆统一管理。

3、加强各班级自建的图书角的监督管理,班主任老师是第一责任人。凡进入图书角的课外读物,首先要经过审核。审核由班主任牵头,联系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小组,对本班图书角的课外读物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进入班级图书角,在班级内开展阅读活动。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六)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七)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办法》)精神和各级要求,结合宁洱县中小学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领导

成立宁洱县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县教育体育局局长任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局相关股室负责人和各学校校(园)长为成员。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监管,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指导管理监督。领导小组及县教育科学研究和培训中心认真履行责任加强监管,认真审核课外读物,由青少年活动中心全面指导校园对课外读物的甄选、甄别等,杜绝不良课外读物进校园。

(二)广泛宣传,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认真对照并宣传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的12条负面清单,要求各学校制定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并制定相关的实施方案,不断提高校园推荐图书质量管理。

(三)对照要求,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印发的《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四)加强排查,禁止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发生。各学校要成立领导机构,排查、清理不良图书,按照《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实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同时要求家长对家藏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五)严格监控,杜绝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学校要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督促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六)上下联动,建立督查机制。县教育体育局要对学校定期不定期进行督导检查,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学校要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对学校的监督渠道。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各学校要成立校长任组长,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教科(教务)主任、语文学科组长和各班主任为成员的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小组,负责学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促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充分利用家长会、家长群、家访等方式,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三)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各学校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五、此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开始执行。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八)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五项管理”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九)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精神,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我校成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此项工作。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总体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三、具体措施

1、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2、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3、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4、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5、加强监督检查。如发现校园课外读物出现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及其他有问题的读物,须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暂时收取到学校教导处,及时上报,消除不良影响。

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的具体方案(十)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特制定如下细则:

1、明确课外读物的管理职责。

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学校图书图书管理员和各班班主任负责课外读物推荐、清查和管理工作。

2、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学校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同时,列举出不得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中的书籍,进行清查、图书室下架,要求班级学生不带到校、不传播、不阅读。

5、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

学校是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6、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要求。

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要求学校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杜绝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明确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

7、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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