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履行法律义务。
刚刚过去的12月4日,是我国第X个国家宪法日。何为宪法?“法者,天下之程式也,万事之仪表也。”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诞生于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当今社会,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良好的条件。但学生违法现象并不少见,校园霸凌层出不穷。学生的违法犯罪行为绝不是偶然的,它是长期以来少数青少年学生不学法、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没有建立健全的守法心理结构造成的。他们盲目追求个性,标新立异,无视法律准绳,又偏执冲动不计后果,缺乏社会责任感,其结果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翩翩君子,立身以正;泱泱中华,立国以法。同学们,大到国家,小到校园,法治与我们紧密相连,宪法其实离我们并不遥远。践行宪法精神更应该体现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比如此时此刻,认真对待每一次的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比如在校园中,遵守校纪校规,整齐穿着校服;比如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教育权;比如在考场上诚信作答,不做“长颈鹿”;比如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比如与同学们和谐相处,主动养成遵纪的习惯等等。
学好宪法知识,树立宪法意识,积极维护宪法,是建设法治校园的关键。作为当代中学生,我们应该思考,在成长道路上该如何与法同行呢?在我看来,争做遵纪守法好公民要从守纪开始。借此机会,我在此向大家发出如下倡议:
1、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认真履行学生的一日常规,用校规校纪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环节。
2、履行法律的义务和责任。应明确地知道宪法所赋予我们的权利和义务,知道什么可以做,什么不可以做,要学会控制自己的行为,增强法制意识。树立自尊、自律、自强意识,增强辨别是非和自我保护的能力。
3、胸怀宽阔。发生矛盾,双方要各退一步,积极化解矛盾,冷静处理矛盾,而不能说一些刺激性的话语从而激化矛盾,更不应该大打出手,造成严重的违纪行为。
宪法很薄,只有0。6厘米,可它浓缩了上下五千年的精髓,变得无比厚重;宪法很短,只有143条,可它所构建的保护链圈进了14亿人,变得万分绵长。让我们通过宪法日的活动和学习,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成长为守法护法的新时代有为青年。
我的演讲结束,谢谢大家!
篇二: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高一九班的梅议文。今天我们学习的主题是:弘扬宪法严以律己——做遵纪守法的好学生。
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一个国家没有严谨的法律支撑就不可能快速发展!
2012年12月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指出:“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在庆祝全国人大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常务委员会通过决定,将每年的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设立这个神圣的日子,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生活在法律的保护下,就像生活在阳光下,因为有了法律这一辨别是非黑白的道德准绳,我们才得以安居乐业。而校园,是神圣的知识殿堂,我们从这里汲取丰富的知识。守法要从守纪做起,作为礼贤人,更应该严格遵守校规校纪,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任何自由都是以约束为前提的”。我们每个人都生活在集体之中。集体离不开纪律,纪律是取得集体自由的重要条件。课堂上你有发言的自由,但是你没有说闲话的自由,否则,你就影响了他人认真听课的自由和学习的权利,自由离不开纪律,纪律是自由的保证。
宪法规定,公民在行使自己自由和权利的时候,不得损害国家与社会的集体利益,不得损害其他公民合法的自由和权利。你享有接受教育的权利,同时,你也有专心听课、认真完成作业的责任和义务;在校园班级中,你享有窗明几净的学习生活环境的权利,但是你也有承担劳动卫生工作的义务。你有言论自由,但是你不得污蔑陷害诽谤他人。世界上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权利和义务是互为依存,密不可分,相辅相成的。
我们正值花季,正拥有一段纯洁而又美好的人生,站在人生的十字路口,我们要明确方向:牢牢记住——遵纪守法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道德和法律责任!
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我们现在从一个合格的学生做起,将来走出校园,融入社会,成为一名知法、懂法、守法的合格公民。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所以我们不仅要重视科学文化素质,更要培养高尚的道德修养。有了宪法,我们的秩序更加井然,生活更加自由;有了宪法,我们攀登的脚步会更加坚实。同学们,从今天起,从这一刻,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互相帮助,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识法,守法,做一名优秀的礼贤学生,做一名优秀的中国好公民!
篇三: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我们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法律是规范人们日常行为的准绳,依法治国也是我们国家坚持的治国政策之一,法律与我们的生活密切相关。而作为母法的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
我国有句古话叫做“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对国家,对社会来说,这规矩就是法律,而宪法是所有法律的源泉。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生活中的根本问题,如国家的性质,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等等。宪法规定了每一位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等。宪法的价值与意义首先体现在“限权”,也就是把国家的权利关进最高法律权威的制度限制之中,借此来保证国家各项权力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另外一个重大的意义就是“爱民”,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依宪治国,才能最终保证人民各项权利的落实,只有人人信仰法律,保护法律,我们才会真正幸福。
有人会说,宪法离我们的生活太过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它像空气,水和面包一样,时时刻刻在我们身边,须臾不曾离开。正是它,使人类远离丛林法则,创造今天灿烂而辉煌的文化。就像河流离开河床会泛滥,大雁离开雁群会坠落一样,如果没有法律这张无形的安全网,我们的社会就会混乱。
在新闻报道中,有很多因为不懂法律而酿出的惨祸。给大家举一个例子,16岁的高中生小兴,因为迷上了网络游戏,学习成绩直线下降,还常常逃学去网吧通宵。纸里包不住火,小兴的事情最终还是被父亲发现了。就在小兴父亲深受打击的时候,又传来另一个“噩耗”:小兴因为上网缺钱而去打劫了一名女中学生身上的20元零花钱,结果被法庭判处三年有期徒刑,缓行执行。仅仅因为区区几十元钱,一个少年人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就要在监狱的高墙下,以及深深的悔恨中度过了。在我们的身边也有类似的事情。比如,有些同学捡到饭卡就据为己有,这侵犯了他人的财产权。再比如考试作弊,大家可能认为这是一件小事,可是现在,考试作弊已经纳入刑法,作弊、帮助他人作弊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这更警示我们要遵守法律法规,将法律法规牢记于心。
法无处不在,我们要将它作为生活的准则来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作为学生的我们,只有现在认真学法,才能在未来做一个懂法的人,只有懂法,才能成为一个守法的合格公民,才能拿起法律的武器维护自己的权利,进而保护他人的权益,维护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苏格拉底曾说过:“守法精神比法律本身重要的多。”我们应该把法根植在心中,努力做一个理性的守法公民。
“宪法在我心中。”我们无愧于自己,才能无愧于法律至高无上的尊严。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四: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同学们:
大家好,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
大家知道吗?今年12月4日是我国第8个国家宪法日,设立这个节日是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是的,随着人类社会的不断进步发展,法,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我国的法律法规也日趋完善,只要留意不难发现我们身边无处不存在法律的气息:《未成年人保护法》、《教育法》、《教师法》……是啊,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我们国家是法治社会,法律是我们人人都要遵守的。而宪法则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一个国家若想长治久安,离不开宪法的保障。
我国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大家不要觉得《宪法》遥不可及,大家想想是谁规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谁赋予了公民以基本权利和义务?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家机构?是谁规定了我国的国旗、国歌、国徽、首都?是宪法。宪法是保持国家统一、民族团结、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
我们作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小公民,必须要学习宪法知识,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我们少先队员要人人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具体可以这样做:学习宪法知识,参加法律法规知识竞赛;诵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重要条文并联系实际加以理解;传唱《宪法伴我们成长》这一类的普法歌曲;观看一些学习宪法、运用宪法方面的视频;进行手绘宣传画、儿歌创作和主题手抄报的制作来普法;宣讲一些宪法捍卫公民权利方面的故事来弘扬宪法。
宪法是法典,更是我们心中的“宝典”,我们作为新时代的少先队员,一定要牢记习爷爷嘱托,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始终听党的话,永远跟党走;在我们成长的路上,也请记住:宪法始终在我们身旁,有宪法为我们护航,我们一定会更加茁壮!
学宪法、讲宪法,争做宪法小卫士,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让美好的道德、品行得以延续,共同助长社会的良好风气,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篇五: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题目是《法治校园》。
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必须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增强全社会厉行法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所谓法治,即为依法制约行为,它是我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之一,也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必要保障,切身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利益。而作为祖国新一代的我们,是祖国繁荣富强的强大后盾,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接班人,是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组成与力量,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与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这就更体现出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树立法治观念,增强法制意识的重要性!
俗语说:“没有规矩,乃不成方圆”,作为祖国的未来,让自己的身心得到健康成长,就要求我们做知法、懂法、守法公民,时刻以法律作为心中的准绳,时刻警醒自己不做逾越法律底线的事。一份来自中国青少年犯罪研究会的统计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青少年犯罪总数不断上升,除家庭和社会种种因素外,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中学生法律意识浅薄,仅盲目尝试,做事冲动,不考虑后果,终犯下不可挽回的错误,自食恶果,令人惋惜。国有国法,家有家规,校有校纪,法律是国家的根本,国无法则不能立足于世界,行无规则不能成就和谐,我们青少年应增强自己的法制意识,为自己未来的路打好坚实的基础。同学们,让我们携起手来,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自觉抵制各种不良现象,团结奋进。让我们一起学法、知法、守法,做一名新世纪合格的学生,用我们美好的心灵去净化身边的丑恶,用我们灵巧的双手共建人类的文明,共创和谐校园。
我的演讲到此结束,谢谢大家!
篇六:宪法日发言稿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因法矗立。”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早上好!
我们是来自阜阳三中高二(6)的XXX,XXX。今天我们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爱国主义自古以来就流淌在中华民族血脉之中,去不掉,打不破,灭不了,是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维护民族独立和民族尊严的强大精神动力。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所以能够屹立在世界民族之林。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我们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学习、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我们心中最神圣的法典——《宪法》,宪法就在我们心中。
本周三,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国家宪法日,放眼世界,根据本国的文化和传统,设立纪念宪法的纪念馆或宪法节日,是很多国家的通行做法。之所以我国确定这一天为“全国宪法日”,是因为中国现行的宪法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了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的要求,故全国人大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教育活动,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宣誓制度,传递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
学习《宪法》,要求同学们首先要努力学习法律常识,特别是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以此让自己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要做到对自己的行为负责,三思而后行;第三,要善于用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借助法律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维护法律至高无尚的尊严!
遵守宪法,让守法成为同学们的基本素养,并将它作为生活准则来时刻规范和约束自己的行为。日常生活中,我们每天都要遵守的规则、制度及法律无时无刻不在规范着我们的行为,如升国旗时,《国旗法》对我们的行为进行规范;在上课、学习方面,《中学生守则》和《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对我们有所要求;在国家过马路时,《道路交通法》就对我们的行为进行了规范;上网时,《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都做了明确的规定等等,我们的学习生活中处处涉及到法,正是这些法律条例的存在,才使我们的社会更加和谐,运行更加有序,人民的利益更具有保障性。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
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增强宪法意识,弘扬法治精神,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谢谢大家!
篇七: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早上好!我是初二五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
今天的我们生活在一个法治社会,处处都需要与法律打交道,法律已经完全融入了我们的生活,例如:法律规定我们拥有学习的权利,实行九年义务教育,以及在网上购物时,可以在七天内无理由退换。法律在不断丰富的同时,给我们带来了很多便利,提供了很多帮助!
我们作为未成年人,法律也给予我们特殊保护,但不意味我们可以越过法律的边界进而违反法律!我们在平常生活中要了解《未成年人保护法》以及相关法律,明白自己应该履行的权利和义务和不应该做的违法行为,并将这形成对自己行为的准绳,知法、懂法、守法就是新时代好青年的准标!
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在此我呼吁大家:①知法,不随意触碰法律的边界,认真学习宪法,认清违法后果;②懂法,做到心中有法律,行为上践行法律;③守法,在日常生活中,做到遵章守法,严格要求自己;④当别人有违法行为时,要及时规劝,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法律既是对生活的保障,但也是我们成长道路上最凶险的陷阱,所以我们要杜绝违法行为,健康快乐成长!“做新时代知法、懂法、守法好青年,”让我们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
篇八: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大家好!今天,我讲话的主题是《法制宣传日,我们在行动》。昨天是12月4日,是法制宣传日暨国家宪法日,宪法是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我们小学生也要树立宪法意识。
第一、法律禁止的事情,坚决不做。
高年级的同学欺负低年级的同学,这种以大欺小的行为应该禁止;将不是你自己的物品,拿回家这样的行为都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第二、法律要求的事情,坚决去做。
遵守交通法规,不闯红灯,这是法律的要求,也有利于自身的安全和社会的稳定。我们应当遵守。
法律要求尊重他人的人格尊严。我们就应当讲文明用语,不随便给同学起绰号,不随便乱翻同学的日记本。
法律要求公民保护环境。我们就应当节约用水,不乱扔废弃物品。
第三、遵纪守法,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
我们小学生都是是未成年人,很难做到100%的正确。但犯了错误,关键在于勇敢地改正。一个学生如果在学校经常违反校规、班规,不及时改正,到社会后很有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我相信:只要遵守了法规、校规、班规,我们就是合格的遵守法律的好学生;
谢谢大家!
篇九:宪法日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早上好,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
如果10月1日国庆节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国民对国家的家园之感,那么,12月4日国家宪法日唤起的是我们每个公民对法律的共识、遵从和信仰。我国国家宪法日自2014年设立,以纪念日的方式强调了宪法的权威,也拉近了普通民众与“根本大法”之间的距离,使我们在隆重庄严的仪式中感受到了宪法的力量,在生动活泼的教育普及中触摸到宪法的“温度”。而法律条文从“石柱”“铜表”上走进生活的过程,正是宪法思维、法治精神形成的过程。
与国家宪法日设立同步实施的是向宪法宣誓制度,向宪法宣誓制度的意义我是这样理解的,宣誓既是一种仪式,也是一种承诺。仪式能够激发人的内心深处的皈依感;而宪法宣誓仪式则能增强宪法的威严和信念,最终达成对宪法的信仰。承诺的本质是不被违背的决心和意志,犹如结婚典礼上两位新人手上各自的那枚戒指,当彼此戴在对方手上之时,就意味着誓约的完成,那枚戒指与誓约也将伴随一生。
国家宪法日的设立,将使得宪法教育、宪法宣传更加有的放矢。各种形式的普法宣传活动让我们明白宪法不是悬置于高处的一纸文件,而是扎根于人民油盐米酱醋的具体生活之中,它相距我们不远,就在我们每个人的身边。它既关切国家前途命运的大事,也关注我们普通百姓的细小散碎,譬如,我们的房屋应不应该拆迁?我们的土地应不应该被征用?这些就是宪法所说的公民基本权利。
法律会回应社会的问题,雾霾频发、污染严重的环境问题,老人跌倒敢不敢扶的社会问题,无人驾驶汽车上路将产生的一些新问题,都积极回应进而探讨解决的配套方案。宪法走进生活,往近处看,人们用宪法方式来处理日常生活中的小事,让我们懂法守法用法。从远处看,人们善用宪法思维来参与生活,以公平正义为目标,运用宪法去观察现象,提出问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正是这种思维改变了生活中的落后面貌,解决了生活中困窘的问题,长久以往宪法就会成为信仰。生活中发生事情时不少人习惯批评和抱怨,这是一种旁观者心态,而宪法思维是一种理性的构建思维,它在反思原因,弥补短板和漏洞,从而避免事情的再发生,是发现一种方法不行就想是否有其他更好的办法的思维,是积极主动思考问题,拿出解决问题方案进而解决问题的正向思维方式,是让我们有所作为,使社会变得更好的思维习惯。秉承宪法思维可以解决许多生活和学习中的问题,作为新时代的青年人,我们要主动运用这种正能量的宪法思维,从而成为构建自由民主、公正法治社会的贮备力量军。
同学们,法在身边,法在心中,法就在这天地间。请记住这一天——12月4日国家宪法日。谢谢大家!
篇十:宪法日发言稿
敬爱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的第X个宪法日,今年宪法日宣传活动的主题是“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为此,今天国旗下,我演讲的题目是《宪法在我心中》。
“国的家住在心里,家的国以和矗立。”我们的国家因为和平,因为和谐,而能屹于世界民族之林。我们作为炎黄子孙,有责任维护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
关于”国家宪法日”,国家主席习近平曾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任何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而我们目前的现状是:保证宪法实施的监督机制和具体制度还不健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现象时有发生;一些公职人员滥用职权、失职渎职、执法犯法甚至徇私枉法,严重损害了国家的法制权威。近年来,无数大老虎落网,法律没有因为他们的特殊身份而给予宽容。法治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要成果,一个国家只有形成体现法治精神、顺应时代潮流的法治体系,人民才能有尊严的生活,国家民族才能振兴。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是成年人的事,离我们还远着呢!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因为我们都生活在这片土地上。宪法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宪法保障每个公民的人权,比如,它就规定,所有的青少年享有受教育的权利。曾有一个数据,说的是当时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当然值得肯定。其实,政府是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大家是否记得,2016年,发生的河南省王娜娜被冒名顶替上大学事件,假“王娜娜”学籍、学历信息被注销,毕业证书被宣布无效,假“王娜娜”被单位解聘,9名责任人受到了处分。这一事件,对真的王娜娜13年的错位人生终于有了一个交代。
这让我们意识到,宪法不仅维护公民的姓名权不受侵犯,宪法还在维护法律的公平公正。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远不止这些。作为中学生,我们首先要掌握与自己生活密切相关的一些最基本的法律常识,具备守法、用法、护法的前提条件;其次,要遵纪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规范和道德修养。第三,我们要善于用宪法和法律武器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进而维护他人的权益,维护国家的利益。我们维护好了个人和集体的权益,就是维护宪法的尊严!
12月4日是国家的宪法日,并非只是说这一天才要想起宪法、尊重宪法。其实,每天都是我们自己的宪法日!法的精神深入我们每个人的心中,法的行为体现在日常生活中,我们的社会才会变得更加有序和谐。
篇十一: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同学们、老师们:
大家好!
我是来自初一(3)班的XXX。今天我国旗下演讲的主题是“宪法与我”。
12月4日,也就是今天,是我国第四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十七个全国法制宣传日。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相信同学们也都曾经在电视新闻中看到过这样的场面,从国务院到省市政府,从法官到检察官,公职人员向宪法庄严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这就是从去年元旦开始实行的宪法宣誓制度。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我们是祖国的未来,更是中国梦的创造者,我们应该从小打好尊宪法、学宪法、知宪法的基础,成为用宪法、护宪法、扬宪法的实践者。
作为21世纪的青少年,我们应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和护法。在社会不同领域,国家都制定了相应的法律法规,我们都要严格遵守,做到有法必依。学校有学校的规章制度,如禁止打架斗殴、不迟到不旷课等,作为学生的我们应当遵守校规,在日常行为上规范自我。从身边的小事做起,从自身出发,牢牢遵守校纪校规,加强学习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守法护法,为构建和谐社会献上绵薄之力。《宪法》中的第四十六条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我们今天在阳光哺育下勤奋苦读,明日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添砖加瓦,就是在以实际行动在宣传尊法、学法、知法,以自己的言行举止为宪法的普及贡献力量。
同学们,少年强则国强,为我们自己,为我们祖国的明天,请从我做起,学习宪法、了解宪法、遵守宪法、运用宪法、维护宪法、弘扬宪法。
我的演讲完毕,谢谢大家!
篇十二:宪法日发言稿
尊敬的各位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上午好!
12月4日是我国第XX个国家宪法日,也是第XX个全国法制宣传日。今年的主题是”礼赞宪法”。很荣幸能以《法制在我心》为主题进行今天的演讲。
关于“国家宪法日”,党中央主席习近平强调: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和法律效力。“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也许有同学会认为:宪法离我们远着呢,是成年人的事,其实不然,可以说宪法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
我曾看到这样一则报道:广东省有70多万学生因经济困难而辍学失去了受教育的权利,为此,广东省政府共计出资3亿,让这些孩子重新返回学校接受教育,这就是政府在履行着宪法赋予的义务。
在日常生活中,处处都离不开法律和道德。对于我们青少年来说,我们不需要做多少大事,我们先要从小事做起,从一点一滴做起。
有句古话是:“小时偷针,长大偷金。”意思是说小时候偷根针,这是很小的坏事,可是一旦小的坏事做多了,形成了习惯,就可能走上犯罪道路。宋代有个县令叫张乖崖,一天,他看见一个小吏从府库中慌慌张张地走出来。张乖崖叫住小吏,发现他头巾下藏着一文钱。那个小吏支吾了半天,才承认是从府军中偷来的。张乖崖把那个小吏带回大堂,下令拷打。那小吏不服气:“一文钱算得了什么!你也只能打我,不能杀我!”张乘崖大怒,判道:“一日一钱,千日千钱,绳锯木断,水滴石穿。”张乖崖当堂惩罚了这个小吏。
还有一点是最重要的。在学校守法,也就是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有的同学认为,讲纪律就没有自由,讲自由就不能受纪律的约束。这种看法是错误的,俗语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自由是是有条件的。人走在马路上是自由的,但如果不遵守交通规则,乱走马路,被车辆撞倒,那就失去了行走的自由。因此,世上没有不受约束的自由。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法制在我心”的好学生吧!
谢谢大家!
篇十三:宪法日发言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我今天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校园。今天是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也是我国的第一个国家宪法日。
自改革开放以来,党一贯高度重视法治建设,经过不断的发展完善,我国逐步形成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现象屡有发生。现实生活中很多时候,人们遇到问题和纠纷首先想到的是托关系、找熟人、走后门,或者忍气吞声,或者拳脚相加,很少想到用法律途径去解决等不良现象。这些现象无不说明我们整个社会法治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并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所有法律之母,更是人民意志最集中的体现,是一切组织和公民最根本的活动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庄严地记载在宪法之上,公民的各项权利和义务也同样记载在宪法之上。宪法的实施和落实,就是人民权利和地位的落实。从这个角度讲,谁不关注宪法,谁就是不关注自己的权利和应有的主人翁地位。
设立宪法日的决定,不仅体现了党心,更符合民意。从党心的角度看,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带头执行宪法和法律,将自己的一切活动置身于宪法和法律的范围之内,即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而从民意的角度看,设立宪法日,更值得我们每一个公民期待,我们应伸开双臂,去拥抱这即将到来的第一个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少年兴,则国兴;少年强,则国强。作为一名学生,更应在日常生活中践行宪法精神,做好力所能及的小事。如认真对待每一次升旗仪式,满怀崇敬地高唱国歌;在校园中,遵守校规校纪,整齐穿着校服;在课堂上,用心学习,尊重宪法给予我们的受教育权;在上下学途中,遵守交通规则,文明礼让……
同学们,选择了法律与约束,也就选择了理智和自由。让我们每一位淮外人都牢记宪法精神,人人都来弘扬宪法精神,相信法治风尚必将在我校得到广泛传播,民主法治之花也必将在我校处处盛开。让我们坚持从小事做起,从自己做起,争做文明时代的青少年、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公民,为实现伟大的中国梦注入法治的正能量。
篇十四:宪法日发言稿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
早上好!
今天是12月4日,是我国第七X宪法日。本周,学校各年级各班积极开展“宪法宣传周”活动。我很荣幸能在此为大家作宪法知识宣讲,并分享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关于宪法知识,我主要讲以下六点:
一、宪法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规定国家的性质,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以及国家机构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原则。宪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任何法律的制定都要以宪法为依据,服从于宪法精神。
二、新中国宪法的发展历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曾于1954年9月20日、1975年1月17日、1978年3月5日和1982年12月4日通过四个宪法,现行宪法为1982年宪法,并历经1988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五次修订。
2014年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的《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指出,将每年12月4日定为国家宪法日,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在全社会普遍开展宪法教育,弘扬宪法精神。建立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
三、宪法日的由来
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将每年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四、设立宪法日的意义
国家建立了宪法宣誓制度,凡经人大及其常委会选举或者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正式就职时公开向宪法宣誓。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依宪执政的理念。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至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五、宪法宣传周
2018年11月26日,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公室联合发出通知,部署开展2018年“宪法宣传周”活动,2018年12月4日的“宪法宣传周”活动是中国第一个“宪法宣传周”。今年是第三个“宪法宣传周”。
六、宪法宣誓誓词
宪法宣誓誓词:我要自觉做到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积极弘扬宪法与法治精神、树立宪法权威,成为宪法的忠实崇尚者、自觉遵守者、坚定捍卫者,争做宪法小卫士!
下面,我和大家分享一下我自己是如何践行宪法的。
在日常的行为和教学中,我比较注重培养学生的规则意识。
作为班主任,最常强调要守纪律。比如不迟到早退,课堂不说闲话,按时完成作业等。纪律是一种规则,不是法律。但作为学生,在学校养成守纪律的观念和行为习惯,入社会自然就会知道约束自己的行为,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也教育学生要讲诚信。比如,禁止抄袭,不要说谎话等。诚信是一种传统美德,更需要上升到法律和制度范畴。在学校抄袭,撒谎不改正,入社会可能就会欠钱不还,违约甚至行骗,成为失信者,违法者。国家正在建设和完善信用体系和相应的奖惩制度。失信者寸步难行。所以在学校就要讲诚信,从而达到守法的目的。
我还注重家庭环境法制教育。动员家长提升自身素质和法治意识,在日常生活中,以正确的行为和语言使孩子受到潜移默化的影响,使家庭在树立孩子法律观念中发挥应有的作用。
除此之外,我还通过召开宪法学习主题班会,办学宪法的主题黑板报,课前5分钟讲解法律小故事等等活动,引导我的学生树立法制观念。
作为一名政治老师,宪法知识的教学必不可少,但宪法理论性太强,按照知识点照本宣科,无法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我会根据宪法知识点准备竞赛题,分必答和抢答环节,不仅要求懂还要求快,分组竞赛。将死板的知识教学化为趣味性的游戏进行,更能点燃学生学习宪法的热情。
在平时的教学中,也会不时与学生分享日常所见的事情所涉及的法律知识,与学生讲解最新的法律法规,引导学生对遵守法律的思考。
遵守和践行宪法、法律,不在于做了多么轰轰烈烈的大事,也不在于能影响多少人,只要我们从小事做起,从身边做起,人人遵法、守法、用法,法治社会一定能尽快建成。在此,我号召各位老师,同学,加入这个行列,为祖国的繁荣昌盛,为未来的美好生活,一起努力!
篇十五:宪法日发言稿
同学们,现在我们站在大操场上举行升旗仪式,你有没有想过,为什么我们每周一要升国旗、奏唱国歌呢?为什么我们每天都要来上学,而不是想来就来,想去就去呢?理由是:这是由法律规定的,更准确的说是由宪法规定的。
那么什么是宪法?宪法是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根本大法,它规定公民的基本权利和国家的根本制度。宪法是母法,就像家里的母亲一样。所有的法律都必须根据宪法产生,不得违背宪法,违背宪法的法律是无效的。宪法是爱法,就像母亲保护自己的孩子一样。宪法规定了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使我们的人格、人生、财产受到保护。12月4日,是我国的“宪法日”。之所以确定为这一天,是因为我国现行的宪法是在1982年12月4日正式实施的。
或许大家觉得宪法离我们很遥远,其实不然,宪法与我们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就说交通安全问题吧,如果没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保护,人们出行都按自己的意愿开车、行走甚至横冲直撞,我们能不能按时安全的到校?大人能否按时上班?可以想象路上一定拥堵不堪,乱作一团。而《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让我们安全出行、遵守秩序、畅通无阻。这样的例子很多,只要留意,不难嗅到我们身边无处不在的法律的气息。
还有学生问我,为什么不能去校外吃饭?我想说,这是不懂疫情防控的相关法律法规啊。于是,你们会觉得这些法律法规总是要求着我们,约束着我们的行为,似乎给我们这些遵守者带来诸多的“不便”。但大家想想,从长远和整体的角度来讲,法律给整个社会包括遵守者本人带来的更多的是益处啊。法律是一扇屏障,我们的利益在这里得到了保障,我们的权利在这里得到了自由;法律还是一条粗大的铁链,它紧紧地绑住了犯罪分子,让他们无法在这个社会胡作非为。法律保证了我们快乐地成长,安全地拥有,幸福地生活。
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国不可无法,家不可无规,校不可无纪”,从我做起,从小做起,学习《宪法》、懂得《宪法》、运用《宪法》。它将伴随我们一生,让我们受益匪浅!只要我们学法、守法、遵法、用法,社会就会更加和谐、更加美好。
最后,让我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序言的最后一段话作为演讲结尾:本宪法以法律的形式确认了中国各族人民奋斗的成果,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是国家的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且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
谢谢大家,我的演讲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