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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

2022-11-15 16:41:58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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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二)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结合自己的专业特点,针对当下征地拆迁中存在的问题,畅所欲言,纷纷表示要全面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会议精神,利用自己的法律知识,争当依法治国的推进器。

京润律所张志同主任认为,作为承办征地拆迁业务的专业律师,所代理的诉讼基本上都是行政诉讼,被告基本上涵盖了与土地开发及项目建设的各个行政机关。因征地拆迁而引发的矛盾已经成为社会的热点和焦点,因此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依法治国任务,与我们的工作息息相关,比起其他专业的律师,我们要承担更多的责任。律师通过对行政行为的司法性审查,监督并促使他们依法行政,依法拆迁,督促行政机关能够加强自身建设,自觉依法行政。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得失。从这个角度上来讲,律师是行政机关自我审视的铜镜,通过律师直接折射出是否做到了依法行政。我们代理的诸多案件,诉讼后行政机关主动撤销行政行为,让拆迁户看到了一个知错就改的好政府。如贵阳市白云区艳山红村的房屋征收决定、花溪区竹林村丫河寨的强拆决定,都是在复议后自行撤销的。这样就可以一定程度上避免了非法行政行为的发生。

针对一些地方政府官员“律师尽是在和行政机关找碴”的质疑,合伙人李海霞律师表示,这是他们对律师在征地拆迁中作用的认识不足。她认为,征地拆迁的矛盾主要来源于行政审批不透明、征地补偿立法严重滞后、一线工作人员官僚主义太严重等原因,当然也有个别违纪官员官商勾结侵害老百姓的拆迁利益。如果政府部门以及法律工作者能积极的去引导拆迁户合理的表达诉求,采用诉讼维权,将矛盾的化解集中到司法机关,而不是采用盲目、盲从的上访。从而通过律师的引导采用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补偿问题,这对于建立有序的法治国家是非常有利的,也有利于促进经济发展。从这个角度来看,律师还是解决征地拆迁矛盾的润滑剂,是矛盾双方的缓冲器。

“我认为律师是依法行政推进的排头兵”。合伙人默立贤律师律师说:“在座的每个人每年代理的行政诉讼案件有200多件。行政机关通过一场场的诉讼,法律意识大为增强,法律知识也大幅提高。某种意义上讲,律师以及行政诉讼案件,是政府公务人员很好的法律老师。”来源 wwW.ZUowEnbA.nET

其他律师也纷纷表示,在征地拆迁业务代理过程中,一定积极的引导当事人合理表达诉求,引导他们依法维权,放弃不合理的维权方式,在维护自己权利的同时做到维护团结稳定的社会秩序,做好本职工作,推进法治中国的建设。

在学习讨论过程中,大家一致认为,以_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反腐败的力度空前,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打击腐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作为专业承办征地拆迁的法律工作者,律师要充分发挥自己的作用,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自己的力量,争做依法治国的推进器。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三)

近期我认真学习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该书是对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全面依法治国作出的一系列重要讲话、报告、指示的汇编,从“四个全面”、党的领导、科学立法、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法治队伍建设、从严治党等八个方面深刻阐述了依法治国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总体要求等问题,对我们准确把握党依法治国的理论政策、指导实际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通读该书,我对全面依法治国有了更深刻的认识,作为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人员,应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争做遵法守法的引领者、依法行政的带头人、依法治国的守护者。

一、提高认识,做学法、守法、用法的引领者

习总书记在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三十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强调,要在全社会加强宪法宣传教育,提高全体人民法制观念,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在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首先,要提高思想认识,自觉学法懂法。法律作为一种特别的社会行为规范,对全社会每一个个体或者机构都具有约束作用。依法治国就是无论是机构还是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法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运行,确保社会生活的有序、安全、和谐和文明。学法懂法是守法用法的前提,作为社会的一份子,每一个机构或者个人都必须熟悉法律规则。我们经常说的一句老话叫做“不知者无罪”,这句话在日常生活当中或许适用,但涉及到违法犯罪行为却不能以“不知法”为由免责,事实上有很多人是不知法而犯法。因此,作为纪检监察人员首先要学法、懂法,熟悉各项法律法规。

其次,要提高法律意识,自觉守法用法。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全民守法。全民守法,就是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任何公民、社会组织和国家机关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行为准则,依照宪法和法律行使权利或权力,履行义务或职责。树立对法律的信仰,培养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信念,自觉守法、按法律规定、法定程序办事。

随着《关于依法处理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的意见》的出台,诉讼与信访彻底分离。2014年9月12日,宁夏中卫的农民王金富决定结束长达3年的上访奔波,改为向法院提起申诉,“现在走到哪里,都说要走法律程序,找领导也没用了。”作为社会公民,我们要树立法律素养,培养法律思维方式,养成用法习惯,做到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善于依靠法律来解决问题。

第三,要提高法律信仰,自觉尊法护法。“让尊法守法成为全体人民共同追求和自觉行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谈到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时,非常鲜明地提出了这一目标。“尊法”不同于“他律”的“遵法”,是源于尊重法律的基本价值观和一种内心的崇尚坚守产生的“自律”行为,进而在生活中按照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并积极维护法律的尊严与神圣不可侵犯,勇于同社会上的不良行为作斗争。

二、依法办事,做依法行政、为民谋利的带头人

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具体行使党的执政权和国家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的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全面依法治国的方向、道路、进度,领导干部对法治建设既可以起到关键推进作用,也可以起到致命破坏作用,因此,习总书记在讲话中着重指出“各级领导干部在推进依法治国方面肩负着重要责任,全面依法治国必须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阳江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中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认真做好群众的信访工作,有求必应、有诉必查,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结果,充分结合实际,积极拓宽群众反映渠道,主动公开公布群众举报方式,两年来,共接受群众来信来访电话举报2532件(次),立案857件,有效地维护了群众的合法权益。

要强化业务学习,打牢依法办事基础。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领会习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论述的精神要求,坚持在党的统一领导下,正确处理政策与法律的关系,加强依法治国理论与法律法规的学习,打牢依法办事的理论基础和知识基础。市纪委监察局在干部培训中,注重充分挖掘发挥系统内部先进经验及办案技巧,除组织委局干部参加省级各类培训、邀请外部人员讲课外,坚持举办灵活简便的“周五讲堂”,定期于周五下午,组织委局领导干部轮流讲课,互相交流业务知识与办案技巧,推广先进经验,取得很好的效果。

要强化法治思维,提高依法行政能力。要认真履职、依法行政、为民谋利。各级领导干部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要以法治思维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在执法、司法活动中确保公平公正,以实际行动让老百姓相信法不容情、法不阿贵,引导群众依靠法律解决问题。

要强化权责意识,自觉接受公众监督。要明确职权法定,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十八大以来,随着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各类_的程度不断刷新纪录,同时一批小官巨贪逐渐进入公众视野,如河北秦皇岛的马超群,虽身为一供水公司总经理,本应为市民和单位提供基础公共服务,却以此为“摇钱树”,大肆受贿索贿,贪污挪用公款,案发后其家中被搜出亿元现金、数十公斤黄金及68套房产手续。马超群之所以堕落成为“小官巨腐”的代表,大肆侵吞国家资产,鱼肉相亲百姓,一方面是其在权力中迷失了方向,将手中的一点权力作为发家致富的途径,另一方面是缺乏各方面的有效监督。作为公职人员,应时刻牢记手中权力取之于民,要用之于民,并自觉接受人民的监督。

三、严格执纪,做依法治国的坚定守护者

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的历史时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严明党的纪律、保证党的决策执行和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等重要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就是执行党纪国法、推进依法治国的坚定守护者。两年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既严打“老虎”,又快拍“苍蝇”,既严肃查处_等严重违法行为,又严厉问责“四风”等违纪问题,共处分855人,其中县处级干部23人,乡科级干部93人,移送司法机关50人,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2.56亿元。

纪检监察人员要认真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中纪委全会精神,迅速把思想统一到中央、中纪委要求上来,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不断提高工作能力,为履行好肩负的职责打下坚实基础。要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要紧密结合“三严三实”学习实践活动,大力加强自身建设,不断强化“忠诚”“专业”“自律”的精神品质,深化落实“三转”要求,增强纪律意识,加强纪律建设;加强业务学习,刻苦钻研纪检监察业务知识,提高监督、执纪、问责能力和水平;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权力观、事业观,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杜绝“灯下黑”现象。

要落实监督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纪检监察机关要承担起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责任,加强对党员、公职人员的监督力度,促进各级行政与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加强作风建设,提高服务效率,确保各项权力的规范运行;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加大对贪赃枉法违纪违法行为的查处打击力度,时刻保持高压态势,以案倒逼,促进各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不断提升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促进依法治国的全面推进。

要推进法治反腐。习总书记在十八届中纪委二次全会上,对反腐作出进一步部署,“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加强反腐败国家立法,加强反腐倡廉党内法规制度建设,让法律制度刚性运行。”纪检监察机关要将依法治国的精神内涵运用到反腐斗争中去,以法治化开创反腐倡廉新局面,大力培育反腐败文化,营造不敢腐、不能腐的环境,充分发挥司法惩治腐败的震慑作用,不断完善反腐制度建设,形成反腐倡廉的制度化、常态化,以达到治本效果。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四)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全新的,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

(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

(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五)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根本宗旨,执法为民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公安机关必须以执法为民为核心,研究探索服务群众的规律,切实履行“三大政治和社会责任”。胡锦涛同志指出:“各级干部都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真心实意对人民负责的精神,做到心里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工作依靠群众,一切为了群众。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为群众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事,坚持不懈做好事。”这是对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具体内涵的精辟论述。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观念新突破。公安机关作为国家刑事司法和行政执法力量,要真正把执法为民落实在具体工作中,广大民警在执法思想上,必须解决好执法“为了谁”的问题,能够始终做到心系群众、善待百姓。因此,在执法思想上,必须使广大民警有新突破,切实树立人民至上的观念。公安机关作为政府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权力是人民通过法律赋予的,必须理所当然地服务于最广大人民,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观念,尽心竭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事为民所办。保障人权的观念。公安机关既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打击犯罪和维护稳定,又要做到坚定不移地服务和保护人民。公正执法的观念。公正执法是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本质要求,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是公安执法工作的永恒主题。讲究效率的观念。广大民警牢固树立效率观念,迅速、及时、认真地履行法定职责,努力提高执法工作效率。

务执法为民之实,求执法水平新提升。公安民警是公安执法活动的实际承担者,民警执法能力的高低不仅关系到公安执法工作质量的优劣,而且关系到公安机关的声誉和队伍形象,关系到“执法为民”思想的具体落实。加强对执法民警的法律教育,作为改进和加强公安执法工作的重要内容,促使民警养成自觉守法严格依法办事的习惯,自觉地加强对各种应知应会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应用水平的培养,提高运用法律武器的能力。

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执法为民的最终的落脚点和归宿。党的十六大报告中指出:“制定和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基本着眼点是要代表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对于公安机关来讲,人民群众所要求的最根本利益就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改革越是深入,开放越是扩大,就越要把这个根本利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在人的多层次需要中,除了生存需要外,第一要紧的便是安全需要。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拥有财富的逐渐增加,对安全需要也与日俱增。安居才能乐业,乐业也会推动安居,安居与乐业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很难设想在一个安全毫无保障的社会中,人类会实现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安居乐业作为一种社会发展的环境保障,顺应了人民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安居乐业,并非公安机关本身的职责所能涵盖,也不是公安机关一家所能达成,但公安机关在这个环境的培育、实现和发展过程中,任务无疑最重。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创造舒适、安定、康乐的生活环境,能够充分体现党和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宗旨,必将凝聚人心,融洽党群和干群关系。这就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全面发挥职能作用,尽心尽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安全的生活、学习和工作环境。随着建设小康社会进程的逐渐加快,公共事业发展方兴未艾,人民群众对提供新型的服务有不可抗拒的需求。毫无疑问,公安机关职能的定位,也应该随着人民群众需要的发展而发展。公安机关是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的主力军,而安居乐业的实现要靠我们坚定地贯彻好党的群众路线。应该看到,公安机关为人民创造安居乐业的环境,人民群众期望安居乐业,这本身就为我们走好新时期的群众路线开创了广阔的途径。

我们常说,我们的一切工作,就是为了让群众满意,而没有群众的安居乐业,我们就难以让群众满意。党中央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包括政治文明、物质文明、精神文明诸多方面。其中,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在建设小康社会的过程中,公安机关的使命和任务无疑更加繁重而艰巨。公安机关作为政府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建设大局,坚定不移地把保卫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生产力发展作为公安工作的第一要务。公安工作为经济建设服务,要着重体现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防范打击经济犯罪和优化行政管理质量,为经济发展提供直接动力、直接服务、直接效益上;要进一步拓宽服务领域,提高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要树立指导型、服务型、沟通型的执法理念,学会运用便民的、符合时代要求的、体现民主精神的法律规范,创造性地开展公安执法工作,切实提高行政执法效率,真正做到便民、利民。保障人民安居乐业,公安机关不仅要做到传统意义上的爱民、助民等服务,而且要自觉地、优秀地依法行政。所以,只有在思想上认识到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是实现小康社会的题中重要之义,我们才能自觉地服务于社会,服务于党的奋斗目标。

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队伍,要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贯彻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使公安工作的每一个方面、每一个环节都真正体现人民的愿望、满足人民的需要、维护人民的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

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这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在法治上的体现。要确立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来自于人民的理念,把实现、维护和发展广大人民群众最根本的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要坚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在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上体现尊重和保障人权,做到为人民执法、靠人民执法,保证把“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要求落到实处。

参加法治实践活动学习心得有感范文(六)

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决定,是一篇新时期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献,充分反映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时代要求,充分体现了人民群众期盼和意愿,对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重大指导意义,现将自己的心得体会与大家交流如下:

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性。习近平总书记近日在江苏调研时强调,“要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主动把握和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协调推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推动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四个全面”的提出,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和国家各项工作关键环节、重点领域、主攻方向更加清晰,内在逻辑更加严密,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治国理政总体框架日臻成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党的十八大提出的重大战略任务,是党向全国人民作出的庄严承诺。全面深化改革对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社会体制改革、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和党的建设制度改革进行了全面部署。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的一个全局性问题,这是中共中央全会第一次专门研究法治建设。全面从严治党将为前三个全面提供坚强的领导和组织保障。包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在内的“四个全面”无疑成为新一届中共中央集体治国理政的主要纲领和奋斗目标。我对讲话提出的要求非常的赞同,作为一名党派机关干部我感受体会最深的就是我们要形成人们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制环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于宪法和法律的特权,要加快宪法和法律的实施、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

二、依法治国要坚持依宪治国。宪法是我国的基本法,它体现了全国各族人民、各民主党派、政治团体的共同意志,我们每个人都应当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一切行为都要以宪法和法律为准则,这是建设法制社会的最基本的要求,因此,各级各部门应该增强宪法意识,加强对宪法的系统学习,让宪法的精神、精髓和要求入脑入心入行。作为民主党派成员,我们更有责任和义务去遵守这一基本要求,以主人翁的意识,主动参与法制建设,自觉遵守法律制度、自觉坚持参政为民、服务为民的工作职责、自觉的把实现中国梦作为价值追求,时刻以法律的要求规范自己,为法治中国的建设奉献自己的力量。

三、要正确处理好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的关系。习近平指出,党和法治的关系是法治建设的核心问题。要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要求,是党和国家的根本所在、命脉所在,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利益所系、幸福所系,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应有之义;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法治是一致的,社会主义法治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党的领导必须依靠社会主义法治。一方面,在推进法治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另一方面在坚持党的领导过程又必须遵循法治的原则,既要坚决防止依法治国企图脱离党的领导的错误倾向,又要严厉打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不良现象。总书记的讲话从更高的层面上,为我们揭示了党的领导与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问题,也为我们民主党派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道路的重大政治任务,坚定不渝的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信念不动摇,在依法治国的进程中,不断增强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不断提高民主党派历史使命感和时代责任感,进一步夯实多党合作的共同思想政治基础。

四、要更加注重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工作。法治,简言之,就是依法而治,即管理国家、治理社会主要依靠法律这种普遍、稳定、明确的规范和规则,而不是法律之外的某些习惯和办法,更不是个人包括的意志和看法。强调各级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就是要求各级干部在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推动工作和事业发展时,根据法律规则认识和解决问题。推动民盟工作同样如此,参政议政要尊重法治原则,讲究法治程序,一切工作都要在法治范围内活动;社会服务工作要尊重民意,体察民情、顺应群众诉求,并通过社会服务工作积极引导广大民众增强法律意识,依法律办事,靠法律维权,争做知法、守法、用法的好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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