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一)
我是一名特高压生产一线的运维员工,安全生产在我的身边显得尤为重要,新《安全生产法》已于2021年9月1日正式实施,此次新出台的《安全生产法》更体现了在安全生产管理上要强化超前预防,才能有效避免安全事故发生的理念。
当前,安全生产形势越来越严峻,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也越来越重视,要求也越来越严格,新《安全生产法》颁布的第一时间公司组织了全员宣贯和普考工作,加深了员工对新法律的学习和了解,对自己在工作中的行为有了新定义,作为特高压一线基层职工应充分认识到这一点,不断提高自己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安全无小事,身边处处要安全。例如进入电缆沟道内应首先充分的通风并探测气体含量合格,确认安全后方可进行作业。只有将自己身边的工作安全意识提高了,我们才能更好的采取预防措施,避免安全事件的发生。
我们要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养成尊重科学规律,反对违章蛮干的好习惯。扎鲁特换流站通过开展站层、专业层、班组层相结合的主题安全日学习、制作新《安全生产法》口袋书、全员普考、在办公室制作展板等多种方式方法进行宣贯学习,站领导利用各班组安全活动契机深入参与,以座谈的方式强化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程度,使我对新法律有了更深的理解,大大提升了本质安全能力。作文 WwW.ZuOwENbA.NeT
通过这一阶段学习新《安全生产法》,我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全员参与,全程融入到特高压安全生产工作中,从而有力促进安全稳定发展的新局面。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二)
通过《安全生产法》的培训和案例学习,让我清楚了“全员安全责任”的定义。这就要求工作中每个岗位,每名职工都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主动落实安全作业章程,切实压实个人安全责任。尤其作为铁路运输服务窗口单位,安全的不确定因素更多,这就要求我们时刻紧绷安全这根弦,加强安全工作的事前预想、事中控制和事后应急处置,做到防患未然、未雨绸缪。安全意识的树立,安全习惯的养成,源于制度和法律的约束。通过几个典型案例的学习,认识到了违章、违纪、违法带来的安全惨痛后果和后期法律追责的严肃性,触动内心。因此只有在安全工作中时刻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警惕心态,才能真正把安全工作化于内心、外化于行、落在实处。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三)
当前全段正在开展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活动,我们要眼睛向内,认真检视自身在安全生产上的不足与漏洞,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积极提出自己在安全生产上的意见与建议,集思广益,为我段继续完成日后的安全生产贡献力量。
通过安全生产法培训教育,使我对安全有了深刻的理解和感悟。让我充分认识到了在工作中要把安全放在首位,在以后的学习中和工作中要不断提高技能、技术和防范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敬畏生命、敬畏规章、敬畏安全,让安全持续伴随我在单位成长、奋斗。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四)
安全生产是社会发展永恒的主题,是一切工作的真谛。安全是企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与企业的生存发展息息相关,企业要想寻求更大发展,获得更广阔的市场,就必须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力遏制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创造出更好的经济效益。
身为一名一线铁路职工,更要时刻保持精神集中,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遵守作业制度,确保旅客运输安全。从自身出发,认真分析规章制度,提升安全责任意识和落实岗位职责要求;从旅客出发,敬畏岗位、执行标准、做好服务,时刻把旅客的生命健康安全摆在工作的第一位。所以我们无论是工作还是生活,都离不开安全两个字,要筑牢安全根基,时刻保持警惕。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五)
“漠视安全就是违规!就是违法!”在1000千伏特高压锡盟站专项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培训会后,我写下了这句话。本次培训详细讲解了新《安全生产法》修改的背景、进程和主要内容,深刻阐述了新法的八大亮点、新增条款和对企业的要求等方面的内容。结合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深刻剖析,对《安全生产法》新旧内容进行对比讲解,对工作中可能存在的违法行为进行详细解读。
“安全事故在身边,身边处处要安全。”每一次事故的警笛,都揪人心弦;每一次惨痛的事故,都给亲人心头绿色留下永久的痛。在对真实发生的案例进行讲解时,每次提到人员的伤亡情况我都心头一震。换位思考,如果真的发生事故,自己的家人、朋友会多么伤心。安全生产是一种责任,不仅是对自己负责、对家人负责,更是对企业负责、对社会负责。
“安全生产无小事,防微杜渐是关键”。作为新入职的员工,要树立起“违章就是隐患,违章就是事故”的安全观念,要深刻懂得:安全生产是一切工作的前提,安全工作来不得半点虚假,要从实际出发,要以身作则,深入实际,扎扎实实做好安全工作。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六)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深入学习,认识到安全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让我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习近平主席也曾做出重要指示,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从此可以看出国家对安全生产更是愈加重视。下面是我关于安全的一些感想。
新法中提出了“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对于我们电力工作者来说,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面临的各种问题,明确“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的工作要求。
公司一直强调,各单位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制度,强制要求每一位员工按照“十不干”、“十严禁”进行作业。
作为一名特高压输电运检工,必须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视起来,要加强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理念,严格按照本质安全工作要求,开展日常生产工作提升安全意识,杜绝违章行为,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能否把运维工作安全持续的开展是每一位输电工人的责任和义务。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七)
为了切实推进2022年度干部能力素质提升工作,近期七三三处再次组织全处职工对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进行培训。通过此次新《安全生产法》专题培训,让我更加深刻地了解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安全是储备事业发展的前提和根本,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充分发挥储备“稳定器”“压舱石”作用。安全事故就像一只老虎,我们从事危化品作业管理,如同经常从“老虎”旁擦身而过,所以我们要把“老虎”关在笼子里,还要经常检查笼子是否牢固。我认为要切实保障安全,必须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
提高政治站位,准确认识形势。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要切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总体国家安全观,要正确认识安全生产形势,扎扎实实地开展安全生产工作,全面提高生产现场的事故整体预防能力,将各项安全生产工作举措落到实处,务求实效。
二、要切实提高职工思想认识
在工作中要突出问题导向,强化“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抓早抓小,定期查摆问题隐患。切实做到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因此,作为一线职工更要提高警惕,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意识。要搞好安全生产工作,思想认识是关键。
三、要加大安全管理执行力度
抓安全生产工作,必须注重执行能力建设,严格按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树立安全生产工作“没有问题就是最大的问题”和“没有最好只有更好”的理念,时刻对各类风险和隐患保持高度警觉,筑起坚固的防范之墙,遏制一切事故的发生。我们要着力在守牢安全底线,维护稳定大局上下功夫,巩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成果,进一步深化“两个大”专项行动,突出重点部位、关键环节隐患的排查治理。
四、要切实抓好油库风险管理
风险管理是开展各项管理工作的基础和前提,因此,要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全员开展全面、全方位的危害因素排查活动。针对排查出的危害因素,及时制定风险消减控制措施,并充实、完善到操作规程中,作业人员需按技术标准进行操作,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
油库安全生产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因此,安全生产工作需要全员参与,要做到“人人、事事、时时、处处”抓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增强全员的安全生产意识,提高全员的安全生产素质,实现“要我安全”到“我要安全,我会安全”的思想转变,从而有力促进油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发展。
对新安全法的学习,不难发现责任的明确、责任的落实、责任的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之一。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八)
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实现“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安全是一条不可逾越的红线,这条红线就是要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这条红线,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理念,正确处理重大险情和事故应急救援中“保财产”还是“保人命”的问题,所以就要求生产必须安全,安全才能生产。新法为促进和实现这个理念,从两个方面进行了加强:一是明确了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各个方面及各类人员的职责,包括生产经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机构与安全管理人员的职责,各级政府及负有安全管理职责部门的职责,工会的职责,中介机构的职责等;二是加大了对违法单位及人员的惩罚力度。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九)
通过对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我发现安全责任明确,安全责任落实,安全责任追究是新法的主要关注点。新法的责任体系是“强化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建立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的机制”。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就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管理方针。安全第一,是指”安全”是生产的前提条件,不安全不生产;为此需要预防为主,包括消除事故隐患及事故应急救援隐患两个方面;要实现上述要求就需要综合治理,包括政府综合有关力量和社会综合有关方面对企业加以管理与监督,以及企业内部各职能及各层次的安全管理与监督,并从技术上对人、机、环境生产三要素进行系统的治理。企业主体责任体现为从制度、规范、措施、实施程序、检验、责任等都得到落实。
关于新安全生产法的学习心得(十)
近期,在科室内部的组织下,我们对新《安全生产法》进行了系统的学习。通过学习,进一步使我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大意义。现我谈谈几点体会。
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的责任追究和在生产安全管理工作中要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指导方针。意思是要有超前意识,安全生产不应当只在在事故后处理问题,只有有效地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才能使安全管理工作达到最好的效果。在贯彻“安全第一”工作中必须遵循“预防为主”的原则和“防范胜于救灾”的内涵。
提出了安全生产应当以人为本,这与习总书记提出的“发展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为代价”的重要指示相辅相成。生命只有一次,失去了生命,人也就失去了一切。国人常说“人命关天”。而对煤矿管理者而言,更要保护所有人的生命。牺牲了人的生命换来的发展,是吃人的GDP。新法充分体现了“以人为本,尊重生命”的人文精神。
像近期发生的一些煤矿事故,这里面也包括一些国有大型企业。有的企业装备水平高、技术人员多,觉得不会出问题。正是这种思想助涨了他们对安全管理工作的懈怠情绪,最终导致事故的发生。我们要从这些事故中吸取经验教训。在思想上进行自我剖析,查找自身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不足,在现场管理中查找存在的隐患。对查找到隐患进行及时处理,坚决不让隐患过夜,用实际行动来促进企业的正常发展。
生命是珍贵的,每个生命都关系着一个家庭的完整和幸福。为了企业的长期发展和社会的安定,必须要把安全生产贯彻到平时的工作中,认真做好每项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