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2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打造“清洁城市”,进一步提升城市品质和内涵,助力城市现代化治理,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城市市容市貌干净整洁有序安全标准(试行)》为导向,以贯彻实施《山东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临沂市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为抓手,以城市环境卫生的提质提标为核心,贯彻落实临沂市第十四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措施,提高定额标准、提升装备水平、补齐设施短板,推进源头治理和依法治理,形成全覆盖、全过程、全天候的长效管理机制,进一步解决环境卫生管理面临的突出问题,全力营造人民群众满意的城市环境。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问题导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的环境卫生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在环境改善中的获得感、幸福感。
——强化责任落实。压紧压实属地和街道(乡镇)责任,推动工作重心下移,利用量化考核手段,狠抓工作落实,形成职责明晰、合力共建的长效机制。
——划片打造提质。立足现有条件,聚焦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薄弱环节,区分轻重缓急,有序集中攻坚,用3年时间,对城市建成区进行划片渐进打造,实现道路深度保洁、园林精细管养、设施提质达标、垃圾分类习惯养成,全面提升城市清洁水平。
——坚持标准引领。以城市精细化管理标准为基础,严格执行环卫园林作业定额,改变传统的以投入定标准的工作模式,建立健全科学合理的环卫作业经费保障体系,推动环卫事业高质量发展。
二、实施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实施范围
临沂中心城区、各县城和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建成区。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行动,到2025年力争达到以下目标:
——80%以上的城市主次干道达到深度保洁示范路标准并通过验收。
——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至少有80%的镇街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至少完成90座城市公厕建设,重点区域公厕24小时开放率达到100%。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城市道路清洁行动
1、提升城市道路精细保洁水平。按照《山东省城市道路深度保洁操作指南》的要求,积极推进城市道路和人行道深度保洁工作,推行机械化联合作业为主、人工捡拾为辅的环卫保洁作业模式,采取高压冲洗、洗扫一体、人行道冲洗和人工快速巡回保洁相结合的作业方式,变“扫路”为“洗路”,主次干道地面尘土不得超过5克/平方米、人行道不得超过10克/平方米,确保道路整体清洁,路见本色,边角部位、窨井盖、雨箅周围无污渍、无尘土、无积水。人行道、路缘石、交通护栏、隔离墩、绿化隔离带等保持干净。
2、提升“门前五包”区域保洁水平。严格落实城镇容貌和环境卫生管理责任区制度,将责任范围和要求书面通知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并按照道路保洁的时间和标准,统一纳入日常监督考核范围。环卫作业经费能够支撑的县区,可以将“墙根到墙根”的区域全部纳入环卫保洁范围,实现“一把扫帚扫到底”。
3、提升背街小巷环境质量。推进沿街商铺上门收集垃圾服务,落实街巷地面定期清洗机制。规范“便民地摊”的管理,对流动商贩进行登记建档,合理设置疏导点,按时出摊收摊,确保摊走地净。加强日常巡查,及时查处损害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行为。
4、提升机械化清扫能力。按照环卫机械的作业定额标准,测算辖区环卫机械的实际需求,制定财政资金保障措施,确保城市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90%以上。
5、提升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农村人居环境。各县区(开发区)在现有的建成区边界基础上,将保洁区域沿国省县乡道路向外延伸1000米,确保城乡结合部道路保洁工作符合城市道路保洁作业标准和规范。结合乡村振兴行动,推动区域内公厕、垃圾收集站等环卫设施改建提升,加大偷倒、乱倒垃圾行为处罚力度。
(二)开展园林绿地清洁行动
6、提升城市绿化管养水平。科学更新城市绿化,调整绿化配置结构,完善绿化设施功能,系统提升绿化品质,做到精致建绿、精细护绿。提升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管养水平,及时补植死亡、缺失的行道树,定期修剪影响电力、通信、交通信号灯、警示标志等设施正常运行以及行人出行的枝叶,彻底整治超高土和绿地种菜现象,确保城市道路绿化带和街头绿地植物生长良好、叶面清洁,树木无缺株、死株、空株,无杂草丛生,无露天焚烧枯枝、落叶,无明显暴露垃圾,无单处面积大于0。5平方米的土地裸露。
(三)开展住宅小区内垃圾清理行动
7、落实“城市管理进社区”工作。引导社区居民委员会、业主委员会、物业服务企业完善环境卫生和园林绿化管理制度,合理设置装饰装修、大件垃圾收集点。加强定期沟通,建立专业运输单位协议收运体制,探索实行垃圾运输“三联单制度”,实现物业单位和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确保各类垃圾及时清运。健全环境常态化巡查机制,发现毁绿占绿行为及时劝阻,并立即报告城市管理部门。
8、提升居民生活垃圾分类能力。合理布局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增强可回收物投放、交售的便捷性。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研究探索生活垃圾分类收运体系和再生资源回收体系“两网融合”,提高酒瓶玻璃、铁皮制品、废旧衣物等低值可回收物收集率,推进城市生活垃圾中低值可回收物的回收和再生利用,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广泛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活动,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台账,加强日常监管,推进居民习惯养成。
(四)开展公共空间清洁行动
9、提升功能空间环境品质。以公园景区、绿地绿道、电影院、图书馆、体育馆、学校、医院、公交场站、客运中心、小餐饮集中经营区、农贸市场、公共停车场周边等为重点区域,落实日常保洁责任机制,纳入数字化日常考核范围,推动日常管理精细化、标准化,营造干净、整洁、有序、安全的公共环境。推动拆迁地块、储备地块、待建地块的综合利用,对长期闲置地块进行临时绿化或改建临时停车场。全面加强巡查监督,杜绝发生违法倾倒垃圾等问题。
0、提升城市容貌洁净水平。开展建(构)筑物外立面、公共服务设施洁净行动,解决墙面剥落或者外立面污损、变色等问题,确保建(构)筑物、公共服务设施保持外观完好,外立面干净,无破损、无污迹和无乱张贴、乱涂写、乱刻画、乱拉乱挂现象,提升城市容貌洁净品质。
1、提高建筑垃圾智能化监管水平。利用平台智能化监管和数据分析,掌握建筑垃圾综合利用量和处置去向等数据。严格落实施工工地现场围挡设置要求,加强城区建设工地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加大巡查力度,从严查处使用非备案车辆、车厢未密闭或密闭不严上路行驶、车辆带泥上路、运输抛洒以及不按规定地点乱倾乱倒等建筑垃圾违法违规行为。建立完善工地周边道路渣土污染应急处理机制。
(五)开展河网水域清洁行动
2、开展城市河网、湖泊及沿岸环境卫生整治。加强河湖水面常态化巡查,及时打捞水草、清理水面垃圾,加大对生活污水直排偷排行为的协同查处力度,保持河面、河岸干净清洁、无漂浮物。
(六)开展设施清洁行动
3、洁净环卫作业车辆车容车貌。推广使用全密闭、环保环卫作业车辆,加强渣土运输车辆、道路清扫车辆、垃圾运输车辆等车容车貌管理,保持车身清洁、无泥尘、无垃圾、无锈迹,外观整洁美观。
4、加强垃圾桶、果皮箱管理。按照《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CJJ27)要求,在城市主要道路两侧、各类交通客运设施、广场、社会停车场等公共场所合理设置垃圾容器,应有明显垃圾分类标识并易于识别,内部的垃圾应日产日清,无满溢现象,投放口周边整洁,无垃圾悬挂,周围地面无撒落存留垃圾、无陈旧油污,箱(桶)体无破损,无锈迹、无污垢、无污渍,外观干净整洁。
5、提升公厕、转运站管理水平。对公厕、转运站及周边设施完好情况进行全面排查,缺失损毁的部件及时维修,年久失修的及时改造提升。加强日常管理,优化保洁模式,推行即脏即洁,垃圾日产日清,无噪音、无异味、无污水。设立环卫设施保洁责任公示牌,明确管理责任单位、人员,标明联系和监督电话,保洁人员要按规定着装。延长公厕开放时间,增加24小时开放公厕数量。按照《临沂市城市公共厕所提标便民行动实施方案》任务目标,合理布局建设城市公共厕所。
(七)开展环卫工人权益保障提升行动
6、规范环卫工人着装管理。环卫工人上岗时,应当配备统一标准的清扫收集车,穿着统一的环卫专业标志服装、反光衣,配备手套、雨衣、水鞋、防滑鞋、安全帽等劳保用品,并保持着装干净整洁、纽扣扣好,不坦胸露背、不卷裤脚。作业人员在早、晚、雾天、无路灯或视线不良的路段作业时,要穿反光衣且双肩佩戴警示灯,灯光要明亮。环卫工作服应以橙色为主色调,按照春秋装、夏装、冬装分类配发,每两年更新一次。
7、切实保障环卫工人合法劳动权益。建立环卫工人薪酬保底和动态增长机制,严格落实防暑降温费、加班补助、保险保障等相关政策,依法为符合条件的环卫工人缴纳社会保险。环卫工人月最低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10%。按照300元/人的标准,发放春节、中秋节、环卫工人节慰问金,每季度提供1次不低于40元/人的必要劳保用品(肥皂、毛巾、洗衣粉、口罩、手套等),每年6-9月随当月工资发放300元/人/月的防暑降温费,每年至少组织环卫工人进行1次免费健康查体(标准不低于300元/人)。具备条件的县区,要争取为一线环卫工人提供免费早餐,每餐标准不低于7元/人。通过多种形式,在公园景区、沿街商超、饭店、银行、社区、公厕管理房等场所,合理设立环卫驿站,配备基本设施,为环卫工人休息、就餐等提供便利。
四、方法步骤
(一)谋划部署阶段(2022年3月至2022年6月。梳理环境卫生管理方面的突出问题,研究出台工作计划和方案,制定责任区环卫标准,建立工作联络机制。重点解决住宅小区、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市场周边等区域卫生顽疾。
(二)划片打造阶段(2022年7月至2025年6月。按照每年集中打造一片的原则,对照常态化标准规范进行提升改造,消除各类环境卫生顽疾,提升环境整体品质。
(三)建立长效阶段(2025年6月以后。对三年行动的成果进行总结,形成一套“清洁城市”常态化管理标准体系。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市城管委办公室成立“清洁城市”三年行动推进工作专班。各县区(开发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把打造“清洁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尽快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要明确建成区区域边界,按照职责分工,制定整治措施,抓好贯彻落实。要坚持依法治理,明确各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责任主体,形成监管清单。各县区(开发区)建成区范围和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区要在2022年6月30日前统一划定。
(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各县区(开发区)要对照本方案和工作标准,细化任务目标,明确责任分工,确定完成时限,精心谋划实施。要按照“谁的区域谁负责,谁的职责谁负责”的工作要求,对各自区域和牵头行业存在的问题,列出清单开展提升治理活动。要发挥各行业主管部门的积极作用,主动对接基层单位、街道社区,形成条块结合、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要依托数字化平台,加强环卫等信息采集,对不文明行为开展专项执法,推行违法行为追溯机制,及时处置违法行为,提高非现场执法效率。要积极打造“清洁城市”工作亮点,形成典型经验。市城管委办公室要将“清洁城市”行动纳入城市管理综合考核,作为重要考核内容加分项目和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并适时组织召开现场观摩会。
(三)加强宣传,重点引导。各县区(开发区)要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短视频等媒体,加大“清洁城市”的宣传力度,加强“清洁城市”理念的宣传引导,推进中小学文明行为习惯宣教,宣传展示专项行动成效,发动市民支持和参与“清洁城市”行动。要加强对环卫领域的公共监督力度,鼓励市民通过市民通APP对不文明行为和卫生问题进行“随手拍”。要重视发挥各类文明服务组织的作用,常态化开展文明志愿活动。
篇二:2022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指示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认真做好清洁家园工作,彻底清洁城乡环境卫生,铲除细菌病毒生存的“温床”,给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干净、整洁、靓丽的城乡环境。
一、行动目标
通过开展城乡清洁家园工作,让城乡更加干净、整洁、有序,以干净整洁的城乡面貌助力疫情防控阻击战,为全县复工复产复学、城乡有序运转提供安全支撑。
二、行动时间
2022年4月6日-2022年4月30日
集中行动时间为2022年4月7日早上6点。
三、行动任务
一是做好公共环境卫生清洁。对我县城区、镇村和城乡结合部开展先洗扫保洁、后消毒消杀的公共卫生清洁行动对道路、农贸市场、公园、商场等人员聚集场所及背街小巷、城乡结合部、老旧居民区等薄弱环节进行环境卫生集中清理整治;
二是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清洁。着力对农村农贸市场、健身广场、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农村公厕、垃圾收集点、垃圾箱、隔离人员居住点等重点场所及周边环境加强清洗作文吧和消杀,加强对农村坑塘沟渠管理和黑臭水体排查清理,对影响村容村貌的鸡鸭禽舍、猪牛羊圈等进行全面清理拆除;对惠安辖区内黄塘溪、林辋溪、蔗潭溪、锦阳溪四大溪流及其支流进行全面整治;
三是做好居住小区环境清洁。对全县居住小区进行全面清洗、保洁和消杀,加强城区老旧小区整治;
四是做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公环境卫生清洁。对办公场所、宿舍区域和办公设施设备进行环境卫生大扫除,清理办公和生活场所卫生,严格落实清洁、消毒、通风措施,营造良好工作环境,做好表率作用;
五是做好学校及周边环境清洁。对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公共体育场馆、青少年宫、文化馆、图书馆等教育、体育、文化领域管辖单位的室内外场所进行全员动员、全域清洁、全面消杀,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六是做好干线公路环境整洁。加大干线公路区域的路面及沿线附属设施洗扫保洁力度,对道路两侧控制区违法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道路摆摊设点、占道建筑材料、占道洗车加水、道路两旁乱设广告牌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篇三:2022清洁城市行动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市“双创双攻坚”第五次推进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蓝天保卫战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效防控城市扬尘污染,不断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按照《河南省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8个专项实施方案》和《许昌市2018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行动目标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市“双创双攻坚”第五次推进会议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因地制宜,转变方式、精细管理”方针,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结合“三城联创”活动,全面开展清洁城市行动,实现城市生产生活环境更加整洁有序、健康宜居。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单位、各部门、四个办事处、社区,居民小区等。
三、行动区域
一城乡结合部、城中村、背街小巷、农贸市场集市等重点地区。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市场发展服务中心,各镇办
二城区内公交场站、火车站广场等重点场所。
责任单位:市交通局、城管局、火车站
三城区广场、公园、游园、景区等公共场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住建局、旅游局、文广新局、各镇办
四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公共区域。
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直各有关单位,各镇办
五工业企业厂区、办公区域、住宅区。
责任单位:市工信委,各镇办、市产业集聚区、大周产业集聚区
六城区街道“门前四包”区域。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镇办
七未实行物业管理的社区、街区、住宅小区。
责任单位:各镇办
八施工工地,物业小区。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城管局、房管局,各镇办
九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及街道两侧墙体立面、绿化带、公交站牌、交通护栏、电力箱、通信箱、路灯杆等。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各镇办,市供电公司、移动公司、联通公司、电信公司
十绕城公路、国省干道、乡镇公路,城区内铁路沿线。
责任单位:市公路局、市交通局,各镇办
十一城区内裸露黄土绿化硬化、河流沟渠沿线两岸裸地的绿化硬化,沿岸绿地、游园等公共场所。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各镇办
四、行动重点
(一)清理整治城市环境卫生死角,加大农贸市场、城中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地区市容顽症的整治力度,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解决马路市场、废品收购站、露天烧烤、路边洗车、占道经营、夜市摊区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全面清理乱搭乱建、乱拉乱挂、乱贴乱画等问题。
二加强城区内车站、景区等重点场所的卫生管理,完善城市环境卫生配套设施和运行监控设施建设,提高城市社区物业管理水平,实施“门前三包”制度,保持市容和社区卫生整洁美观。
三全面清洗公共设施、交通护栏、绿化隔离带等积尘浮尘,彻底清除护栏下和道牙石周边泥土、下水道的清淤土;对城市主次干道两侧花坛内高出花坛围挡的尘土和泥土逐项清理到位,并做好雨水引流等工程。
四加大投入,科学选择城市道路机械化作业设备,大力推进电动清扫车、快速保洁车等小型设备的应用,努力提高道路清扫保洁人机比例,提高机械化作业的覆盖面。规范清扫保洁作业程序,综合使用冲、刷、吸、扫等工艺,提高道路扫净率。
五着力发展和高效使用城市垃圾清运设备设施,努力提高垃圾清运能力,全面实行密闭收集,确保垃圾及时清运。大力拓展延伸数字化城市管理覆盖范围和服务领域,将城市环卫作业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监管,提高城市环境卫生监督管理水平。
六对城区行政和事业单位公共区域、工矿企业厂区、办公区域、住宅区积尘及楼宇屋顶进行全面清扫、保洁。
七完善城市过境铁路、公路、河流沟渠沿线环卫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日常保洁力度,落实作业责任,强化环卫监管;规范广告和标识、标语,提升周边容貌秩序。加强铁路主要干线、城市县域区段公路、重要河段区域沿线沿岸绿化美化工作,塑造沿线沿岸特色风貌,提升景观效果和环境卫生管理水平。
八大力推进标准化工地创建活动,严格执行扬尘污染防治标准规范,从源头减少扬尘污染。加大建筑渣土运输执法力度,积极推进部门联动,对基坑开挖和土方回填、拆迁拆除、市政施工等涉及土石方作业的工程实施专项治理;加强监督检查,督促施工单位落实防尘、降尘和抑尘责任。
五、行动时间
4月5日—4月30日
六、强化考评监督。
创建办要对城市清洁行动实施周评比、月考核,不断巩固工作成果。市创建办要对各镇办和市直各单位清洁城市行动进行跟踪督察,适时公布行动进展情况,实行责任追究制,加大典型问题曝光和治理力度,确保清洁城市行动取得实效。城市清洁行动考核结果作为4月份全市创建工作排名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