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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2022-06-01 22:35:36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篇一: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县直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深化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专项整治,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根据《XXX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印发<深入开展行业领域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研究,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点围绕“六清”专项行动,及时堵塞行业监管漏洞,从源头上铲除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土壤,全力推动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坚决打赢“行业清源”攻坚战。

二、目标任务

聚焦土地和矿产开发利用等关键环节,以“行业清源”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土涉矿问题,重点整治违法用地、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暴力手段长期霸占控制土地、矿产、林业等自然资源使用、开发和利用,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暴力抗法、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等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强化日常监管,注重源头整治,严格规范执法,健全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提升服务监管水平,切实维护全县良好的自然资源和规划管理秩序。

三、整治重点

(一)节约集约用地,严肃查处违法违规使用土地行为。结合日常巡查、卫片执法、例行督察、耕地保护专项督察,全面梳理排查违法违规用地行为,严肃查处非法侵占、倒卖集体土地,乱占耕地正在违法建房,强占、多占、非法出售等恶意占地建房行为,无视法律法规严重破坏生态,群众反映强烈的乱占耕地违法建房等行为,严肃查处包庇纵容、失职渎职导致耕地流失及搞利益输送等严重问题,坚决遏制新增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到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住建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二)规范矿山秩序,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严格矿业权出让审批,加强对矿业权人勘查开采活动的监督,建立健全网格化巡查机制,强化监管措施,严厉打击非法开采、盗采、运输、加工矿产资源及以土地开发整理、矿山生态修复整理等工程建设为名非法盗取矿产资源行为。全面清理整治非法石料加工收购堆放点。深挖彻查各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案件,坚决依法、依纪、依规惩治各类盗采矿产资源幕后指使者以及充当“保护伞”的公职人员、村级党员干部。加大矿产资源滥采、盗采乱象整治,坚决打击一处、查处一批、震慑一片,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良好秩序。(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经信局、县公路局、县财政局、县供电公司、县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区管委会)( WwW.ZuowenBa.Net )

(三)强化森林督查,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定期组织对大沟河岸、省县道绿色长廊及林带、荒山绿化、林业重点工程等重点林地进行全面排查清理。全面清理整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突出问题,严厉打击乱砍滥伐林木、乱批滥占林地等违法行为,防治水土流失,维护生态安全。(牵头单位: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县公安局、县生态环境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公路局,各乡镇人民政府、经济发展区管委会)

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2020年6月中旬)

结合3月份开展的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乱象治理严厉打击盗采矿产资源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和违法用地集中攻坚工作开展情况,广泛发动宣传,制定整治方案,明确工作目标,落实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全面开展整治。

(二)摸排整治阶段(2020年6月至11月)

聚焦土地、矿产和林业资源开发利用领域,对行业领域涉乱问题进行全面排查,建立问题线索台账清单,按照“四个一”(一类问题线索、一名责任领导、一套整治措施、一个工作专班)的要求,对排查出来的问题,认真剖析原因,制定有效措施,逐一开展核查整治,做到线索不清查不放过、乱点不拔出不放过、群众不满意不放过。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0年12月)

以行业专项整治为契机,深刻剖析土地、矿山、林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生的原因,认真梳理查找行业监管漏洞,及时堵漏筑牢,精准施行对策,确保整治效果。按照可复制、管长远的要求,建立健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日常监管、滚动摸排、依法查处、深入整治、追责问责等方面的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着力构建打防管控为一体的制度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深化思想认识,提升政治定力,将行业领域专项整治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直接检验,树牢底线思维,勇于担当作为,统筹推进行业领域专项整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抓细抓实。

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武云峰同志任组长,副县长梁霆、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局长朱旭昊为副组长,农业农村局、住建局、公安局、交通局、市场监管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分局、经信局、公路局、财政局、供电公司、农业机械化管理服务中心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任小组成员,统一组织指导整治工作。

(二)密切协作配合,全面推进整改。按照职责分工,密切协作配合,实现信息共享、资源共享,形成工作合力。以“行业清源”为目标,突出行业整治重点,强化对重点领域、重点区域和重点人群进行梳理排查,对发现的问题,坚决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到位。

(三)健全长效机制,提升监管水平。坚持一手抓突出问题整改,一手抓制度机制建设,结合工作实际,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提炼工作中成熟的经验做法,堵漏筑牢行业监管漏洞,健全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升行业监管能力水平,从源头上坚决遏制黑恶势力滋生的土壤。

(四)加强督查调度,严肃工作纪律。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指导,对整改不到位、反馈不及时的进行专门督导,跟踪整改反馈。对行业乱象突出、整治不积极、效果不明显的,将依纪依法追究责任。

篇二: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自然资源重点领域开展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总体思路,坚持专项治理、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和源头治理有机结合,不断扩大扫黑除恶成果,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和自然资源管理结合起来,形成长效机制。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土涉矿问题突出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领域,通过集中打击、专项整治,铲除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黑恶犯罪团伙,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系统监管长效机制。

三、重点内容

自然资源领域重点排查下列涉黑涉恶违法线索:

(一)严厉打击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过程中竞标围标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二)严厉打击在国有土地征收拆迁过程中,煽动闹事、暴力抗法、暴力阻工等涉黑恶违法犯罪。

(三)严厉打击在集体土地使用方面,垄断集体土地资源,非法买卖、转让集体土地、破坏农用地等涉黑涉恶违法犯罪。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

根据自身工作职责和实际情况,明确目标、落实责任、深入指导、强化措施,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

二问题排查阶段

建立反应灵敏的巡查报告机制。通过信访、投诉举报、日常巡查发现、媒体网络曝道、各级交办移送、卫片执法检查等途径扩大违法线索排查的广度和深度。建立层级管控的审查研判机制。自然资源领域排查发现的涉黑涉恶违法线索需与扫黑办做好充分的沟通协调,确保及时发现监督和管理漏洞。

三集中整治阶段

积极主动加强与扫黑办和公安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公安机关查处涉黑涉恶违法案件需要自然资源部门提供勘查、鉴定或要求联合办案的,各相关单位必须全力支持配合。整治中要树立证据意识、法律意识、程序意识,切实加强宣传,营造氛围,统一口径。针对排查问题要进行全面梳理,对重点线索、重点问题要循线深挖、逐一见底,坚决预防和遏制黑恶势力赖以滋生的土壤。

四总结巩固阶段

加强与公安、安监等有关部门开展联动监管、信息互通,建立快速反应机制,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延伸,坚决遏制新增涉黑涉恶违法行为。对专项行动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固化经验做法,分析问题短板,堵塞监管漏洞,建立健全遏制乱点乱象滋生蔓延的常态化、长效化系统监督管理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把自然资源重点领域涉黑涉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到全镇工作突出位置,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专项行动内容涉及到各行业、领域方方面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程。各相关单位要强化日常监管,加强线索排查,与扫黑办、公安机关建立涉黑涉恶线索移送反馈制度,定期向其反馈涉黑恶线索。

三强化督查指导。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及时发现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当、推进缓慢的部门将通过“点对点”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督促专项行动落实。同时强调明确专项行动中的政治纪律:严禁有案不查,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违规办案,严禁插手干预,严禁擅自接受采访发布信息。

篇三: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6月17日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以及6月21日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根据《XXX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开展全市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和乐业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通知》X安委办发〔20XX〕29号要求,即日起至9月底,在全县集中开展为期3个月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在前期已经部署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汲取湖北省十堰市“6·13”燃气爆炸事故及全区、全市近期接连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等教训,结合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以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和重大敏感突发事件为重点,坚持全面检查与严格执法相结合、企业自查与政府督查相结合、属地负责与部门督导相结合,集中开展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责任和措施,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多发频发势头,为建党百年等重大活动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机构

为确保本方案有序开展,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XX县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XXX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员:XXX县自然资源局矿保股股长

XXX县自然资源局法规执法与调处股股长

XXX县自然资源局矿保股办事员

XXX县自然资源局矿保股办事员

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矿保股,XXX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自然资源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统筹协调、信息上报、跟踪督办等日常事务。

三、大排查大整治范围和重点内容

(一)安全监管综合整治。

1、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定期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亲自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督促有关部门和企业依法履行安全生产责任等情况;按照“三个必须”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扎实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等情况。

2、按照全国、全区、全市及全县有关工作部署要求,建党百年等重大活动和汛期、国庆节等关键节点安全防范措施部署落实情况。

3、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部署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制定三年行动工作任务清单,持续动态更新问题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结合本地区、本行业实际,聚焦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制定集中攻坚实施方案,明确重点攻坚任务等情况。

4、强监管严执法情况。重点检查组织开展暗查暗访、依法依规严肃查处事故等情况。

(二)对持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整治。

要汲取全国近期矿山事故教训对本行政辖区内持采矿许可证矿山企业特别是地下开采矿山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排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采,其中露天矿山是否自上而下分台阶或分层开采,台阶高度是否过高过陡;开拓系统、采矿方法等是否与方案一致。二是排查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及超规模开采矿产资源行为。三是对不按开发利用方案(或开采设计)进行开采的,责令停产整顿,限期整改;对超越批准范围开采矿产资源的,责令退回本矿区范围开采,赔偿损失,没收越界开采的矿产品和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对拒不退回本矿区范围内开采的,发证机关依法吊销采矿许可证;对排查发现证照不齐全的通报有关主管部门,由有关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生产行为,依法责令停产整改或依法关闭。

(三)对勘查项目尤其是坑探项目整治。

对本辖区内勘查项目尤其是坑探项目进行全面排查整治。一是督促探矿权人和勘查单位开展安全隐患自查,加强对营地、探矿坑道、周边山体的安全巡查监测,严格按照勘查实施方案依法依规开展野外地质工作。二是要立即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辖区内探矿权实施坑探勘查作业项目开展全面安全隐患排查,对从事坑探工程作业的要取得安监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凡未取得安监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单位,不得从事坑探工程作业。三是要排查有无以采代探、越界勘查、持无效勘查许可证非法勘查作业等违法勘查行为;对存在以采代探、越界勘查、持无效勘查许可证非法勘查作业等违法勘查行为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予以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依法进行处罚。四是要排查地质勘查项目施工单位是否建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技术管理人员;是否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培训是否到位,特殊工种是否持证上岗。

(四)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整治。

要结合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及日常巡查等工作,组织相关股室人员对本辖区内的矿区开展全面检查,重点检查重要矿区、重要矿种、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易发地,严厉打击取缔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对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坚决做到“三不留,一毁闭”,即对非法矿点不留地面建筑物、不留生产生活设备设施、不留看守人员,对非法矿窿进行毁灭性炸封。要做到发现一起依法查处一起,严厉打击非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行为,确保正常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秩序。

四、工作安排和主要措施

从现在起到9月底,不划阶段、不分环节,要把企业自查自改、部门暗查暗访贯穿全过程。

(一)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事故隐患,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立即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实行挂牌督办,确保整改到位。

(二)对大检查大排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移交当地执法部门。对涉及多部门或跨区域的重大问题,加强联合执法。

(三)要加大问题曝光和安全监管执法典型案件报告力度,大检查期间至少报送2次突出问题典型案例。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集中力量,落实责任,组织开展本地、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明确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主要任务、重点内容和工作要求,落实责任、细化措施,层层动员部署,广泛发动宣传。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采取突击检查、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回头检查、交叉检查等多种方式,深入开展督查检查。突出安全生产任务重、事故多发的地区、重点行业领域和高风险企业进行重点检查,对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进行跟踪复查。

(三)加强舆论宣传。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作用,采取多种形式,对安全生产大检查进行广泛宣传发动,形成强大宣传声势,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

(四)强化自查自改。要把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的文件发到各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各类企业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认真组织对生产经营建设全过程及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制定风险防控措施,建立安全隐患清单和整改清单,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彻底整改隐患。隐患清单和整改落实情况在企业内部公布,并报送当地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篇四: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委决定部署,进一步强化涉黑涉恶重点行业、重点领域源头治理、综合治理,不断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更好的开展20XX年全县自然资源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如下整治方案:

一、目标任务

进一步做好自然资源领域扫黑除恶工作,深入推进打击自然资源领域违法违规行为,扩大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线索排查范围,重点围绕群众反映强烈、涉土涉矿问题突出的重点线索、重点案件、重点领域。全面加强行业领域监管,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巩固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成果,达到标本兼治、长治长效的效果,建立一批务实管用的系统监管长效机制,以铁的决心、铁的纪律、铁的手腕打好扫黑除恶攻坚仗,持续把专项斗争引向深入。

二、整治内容

(一)突出持续打击自然资源重点领域突出问题。

聚焦毁林(草)开垦、改变基本农田及林地、草原用途,非法取土、非法狩猎及濒危野生动物保护、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保护、集体土地使用,行业协会监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坚持常态化滚动排查整治,定期走访排查,发现问题及早提醒解决。结合全国农村乱占耕地建房清理整治专项行动、绿盾行动、矿产资源日常监察检查等工作,对违反自然资源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及时进行处罚。

(二)加强信息共享和工作联动。

在线索摸排和案件查处中注意甄别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在摸清基本事实的情况下,自然资源系统内土地执法监察大队、林业稽查大队、草原稽查大队应做到信息共享,各执法大队联合执法,涉及刑事案件及时移交公安机关。同时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切实做好“三书一函”整治工作。对发现公职人员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涉及自然资源领域违法犯罪等方面积极配合公安、司法、法院、检察、纪检监察机关,重拳打击黑恶势力,推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有效衔接,形成打击合力,绝不姑息。

(三)建立健全源头治理的防范机制。

把源头治理作为扫黑除恶斗争的治本之策。坚持一边打击整治,一边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从行业领域着手,及时研判行业领域中的新形势、新变化,从源头防控、日常监管、案件查办、行刑链接等方面找漏洞、补短板,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提高自然资源管理水平,切实防范传统行业粗放管理、资源行业非法垄断、新兴行业非法野蛮生长等问题对自然资源领域的侵蚀,坚决防止行业乱象演化成涉黑涉恶问题。

三、工作安排部署

(一)深入摸排核查(20XX年6月至7月)。

结合我局实际,对照“六个围绕”、“五个是否”举一反三,对自然资源领域三年内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进行再梳理再排查,进一步拓宽发现渠道,通过卫片执法、群众举报、媒体曝光、日常监督检查、实地走访的途径,排查梳理问题,规范登记,建立台账,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认真研判涉黑涉恶线索及背后的“保护伞”及时移交,认真落实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与纪检监察、政法机关的信息共享、线索发现移交、通报反馈制度。

(二)、大力开展整治工作(20XX年8月至10月)。

切实加强领导,保障工作落实,局班子每半个月研究一次扫黑除恶工作,将扫黑除恶工作纳入局重点工作,并作出部署。对问题比较集中的地区,要报告同级人民政府领导,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与公安、司法、检察、法院、纪检监察机关的沟通协作,做到该移送的移送、该移交的移交,进一步增强整治行业乱象重点问题的威慑力,确保问题整治到位。

(三)巩固提示整治成果(20XX年11月至12月)。

坚持标本兼治,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工作经验,将好的做法和经验固化下来,不断完善落实行业领域相关规章制度,巩固提升整治成果。

四、工作安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各相关科室要把自然资源领域涉黑涉恶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摆在全局工作突出位置,与重点工作同部署、同谋划、同落实。

(二)强化协作配合。

专项行动内容涉及到各行业、领域等方面内容,是一项需要各责任部门通力合作、协同推进的综合性工作。加强与公、检、法、司等部门协调与配合,主动推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有效衔接。把“三书一函”作为行业整治的切入口,认真分析乱象问题和监管漏洞,加强管理,查缺补漏,完善制度,消除监管盲区。

(三)加强督导检查,落实跟踪问责。

我局将结合专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专项督察,随机抽查,督促各科室、局属事业单位落实监管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工作质量。对敷衍应对、推动不力、问题整改不到位,将采取通报、警示约谈等手段,督促专项行动落实。同时强调明确专项行动中的政治纪律,严禁有案不查,严禁跑风漏气,严禁违规办案、严禁插手干预,严禁擅自发布信息。

篇五:2022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局实际,现就推进自然资源领域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省委九届十一次、十二次会议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系统思维、法治思维、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及其“保护伞”,既从前端斩断利益链条,又从源头铲除滋生土壤,建立健全源头治理防范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新时代全面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资源支撑。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加强违法犯罪打击力度,深挖和铲除利益集团和“保护伞”,全面整治自然资源领域管理乱象和突出问题,推动属地管理责任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持续向好,行业领域日常监管、部门区域联动等各项工作制度基本完善,对“保护伞”的常效长治工作局面基本形成。

三、重点任务及责任分工

一重拳打击违法犯罪活动。以破坏自然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为重点,自2021年8月开始,组织开展为期一年的专项打击行动。充分运用大情报、大数据等信息化技术和人力情报手段,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水利等行业部门的协作配合,及时受理审查、立案侦办移送的案件线索,明确案件中证据规格、移送程序等要求,推动案件快侦、快诉、快审,综合运用挂牌督办、提级侦办等措施,坚决破获一批大要案件、打掉一批犯罪团伙、查处一批违法犯罪人员,铲除背后利益集团,确保整治效果。

二深挖彻查背后保护伞。全面回溯专项斗争期间自然资源领域“有黑无伞”“大黑小伞”的案件,深挖背后“保护伞”“关系网”。坚持纪检监察、公安“双专班办案”工作机制,对新立案侦查的涉黑涉恶案件,纪检监察机关和政法机关同向发力,畅通线索移交渠道,将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一网打尽,依纪依法再深挖一批为其站台撑腰、提供庇护的“保护伞”。行政主管部门在执法过程中发现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处理,落实好行政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衔接工作机制。

三全面核查涉黑涉恶和行业乱象线索。加强涉黑涉恶线索摸排收集工作,拓宽收集渠道,作文吧对群众举报、媒体发现、

上级交办和各行业主管部门线索收集平台反映的问题线索仔细甄别,加强核查,对指向明确的举报线索,紧盯不放,深挖细核,情况复杂的组织提级核查或交叉核查,问题突出的由上级扫黑办直接督办核查。构成黑恶犯罪的一律成立专案组专案侦办,涉嫌其他违法犯罪的依法严肃处理,各行业主管部门要迅速落实整改,完善机制,堵塞漏洞。

四持续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各乡镇、经济开发区和各部门联合执法,依法查处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严打态势。强化源头管控,压紧压实“责任人”责任,实现监管全覆盖。加强全过程监督,严格落实远程视频监控等制度,严肃查处不按许可要求违法行为。完善法规制度,加强行刑衔接,提高违法成本,遏制违法乱象。

五持续整治突出问题。针对聚焦突出问题和行业乱象。专项整治期间,从严查处各类违法案件,移送涉及刑事追责的案件,深挖违法当事人背后的利益关系网,整顿监管不力,涉嫌失职渎职的违法违纪行为。严格把握历史遗留露天矿山修复、地质灾害治理等工程相关法规和政策界限。

六建立源头治理的长效机制。深入研究犯罪现状、成因、手段,对违法犯罪行为反映出行业监管中的监管盲区、监管漏洞和制度空白,责任部门要及时深层次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完善制度性文件,推动以案促改、以案促制。

四、组织保障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责任担当,坚决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整治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统筹好资源保护与经济社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关系,以强烈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和更严格的要求、更严肃的态度、更严厉的措施完成整治工作。

二强化部门协调联动。要担责履责、主动作为,逐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工作统筹,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行业部门之间、行业部门与纪检监察机关、政法机关之间在线索发现、移交、查处、行刑衔接等环节密切配合,形成强大合力,提高打击成效。

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宣传力度,坚持打击、宣传、普法同频共振。对一些引发社会关注的自然资源领域案件,主动正面发声、及时引导、回应关切。选取一批典型案件,组织媒体深入采访,以案释法,全面展示整治成效,做到查处一案,教育一片,警示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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