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工作方案2022(一)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对XX县XX镇杨柳村“4·5”亡人事故的批示指示精神,根据《XX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的紧急通知》(X安委发〔2022〕13号)文件精神及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决定从即日起到5月31日,在全县开展为期两月的全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精神为根本遵循,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切实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2021年版),进一步压紧压实乡镇党委政府安全生产属地管理责任、部门行业监管责任和企业主体责任,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基本盘,按照“全领域、全流程、全覆盖和不留死角、不留盲区”的要求,对各行业领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铁腕打非治违,着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坚决遏止亡人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二、排查范围及内容
(一)排查范围:全县矿山、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交通运输、道路交通、建筑施工、消防、特种设备、学校、城市运行设施设备、工业企业、燃气设施设备、商砼设施设备、能源设施设备、商贸流通、文化旅游、卫计健康、农业农村、水利等行业领域。
(二)各行业排查内容
1、矿山(含已关闭的煤矿、非煤矿山):矿山排查是否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是否超越批准矿区范围开采;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擅自从事矿山建设,或以采代建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地下矿山是否有设计或设计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矿井通风系统是否完善、主通风机是否随意停开;安全避险六大系统是否未建设或损坏不能使用;露天采石场是否按设计自上而下分层分台阶开采;是否按《爆破安全规程》和爆破设计进行爆破作业;尾矿库是否未履行环保手续擅自违规排放。已关闭的矿山是否存在盗采现象,是否留有民用爆炸物品和危险化学品使用的痕迹。矿山管理制度是否健全,防治职业危害措施是否具体,是否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危险性较大的设备、设施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定期检测检验,是否分层级逐级建立风险管控和隐患治理责任制。(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是否健全落实;生产装置、高危生产活动和危险化学品储存区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可控;作业现场管理、安全警示标识标牌是否有效;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检维修作业、临时用电作业、承包商管理等重点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企业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规章制度制订及落实、人员资质、应急演练等是否落实到位,化工企业内外部安全距离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区域是否采用自动控制系统,隔爆阻热、应急处置设施等是否安全有效;企业是否落实人员出入管控制度。辖区内是否存在烟花爆竹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等行为,零售店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烟花爆竹库区是否存在其它易燃、易爆物品;烟花爆竹库房内是否存在超量、超限堆放情况;烟花爆竹批发企业是否落实危货车辆配送烟花爆竹成品。(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牵头,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3、交通运输:以“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为重点,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运输资质和驾驶人员隐患;以事故多发的国省道干线公路、农村道路以及通行班线客车、校车的道路为重点,全面排查道路安全隐患;以历年来集中排查出的问题点,全面检查农村弯窄急路段、山区临水临崖危险路段、桥梁隧道的隐患整改情况和设备维护情况。检查道路上交通安全设施、警示标志标线是否齐全;检查公路治超机构对超限超载车辆的执法检查和处罚情况;对企业物流管理方面,检查企业是否为无车辆营运证、无号牌、无车辆行驶证以及拼装或者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装载、配载货物,是否对超限超载车辆放行出站出场。以客货运企业、危化品运输企业和物流场站为重点,全面检查交通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到位,排查货车、专用车辆维修企业和车辆非法改装站点,从严整治车辆非法改装、“大吨小标”现象;深入排查水上涉客运安全隐患,加强水路运输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和治理,严查超员超载、非客运船只营运载人;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牵头,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省高速交警溆浦大队、县教育局、县文化旅游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工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住建局、县城管执法局、XX邮政溆浦分公司等单位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4、道路交通:严查机动车查验工作是否规范,剧毒化学品运输车辆是否有道路运输通行证,运输从业人员是否有资质证,运输企业是否落实主体安全生产责任;以重拳治违为重点,从严查处超载、超员、超速等违法行为的情况,检查“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落实“一超四究”制度情况。深入开展“一盔一带”“酒驾醉驾毒驾”“两客一危一货一校”交通专项整治,严格落实城区“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工作举措。全面取缔“马路市场”、淘汰57座大型客运车辆及“营专非”大客车,对逾期未报废的货运、客运、危化品、校车等重点车辆严格进行跟踪督办。(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通管理中心牵头,县交通运输局、省高速交警溆浦大队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5、建设施工:突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人防工程、农村建房等领域,一是排查建设工程是否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是否存在未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擅自开工,是否存在超越资质等级许可业务范围承揽工程,是否存在违法发包、转包及挂靠的行为。二是在建项目施工现场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管控情况。是否编制高切坡、深基坑、脚手架、高大支模、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是否按照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是否建立重大危险源识别台账;是否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定期检查;三是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施工现场是否按规定配置消防设施;是否落实现场高处作业以及用火、用电、用气、可燃物、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安全管理制度。四是各类岗位人员安全培训落实情况,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进场员工是否培训合格。(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县发改局、县城管执法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6、消防安全:以人员密集的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公共文化场馆、养老机构、群租房、民宿客栈等火灾高风险场所为重点,排查是否存在公众聚集场所未经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投入使用,是否实行公众聚集场所消防安全检查告知承诺制度,是否持续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是否完成公共建筑和新建住宅小区消防车通道标识化管理,是否部署开展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消防安全检查,并对存在先天性不足的单位,提请党委政府进行专题研究解决。是否部署开展重大火灾隐患“四个一”(集中挂牌一批、公布一批、曝光一批、处理一批重大火灾隐患)工作;是否持续深入推进重大火灾隐患积案清零行动;是否认真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是否按时推进农村团寨的消防水池修建和电气线路改造工作;各乡镇沿街门店(“下店上宅、前店后宅、以店为宅”等表现形式)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开展情况,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是否带险经营,是否解决防火分隔不到位、疏散楼梯、安全出口不足等源头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牵头,县公安局、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县商务局、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7、特种设备:检查锅炉、压力容器、起重机械、大型游乐设施等设备是否无证、超范围或者许可证核准证过期运行,是否使用非法生产、未经检验检测或者检验检测不合格、超过有效检验检测期限或者国家明令淘汰、应当报废或者已经报废的特种设备,是否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从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作业和检验检测,是否伪造许可核准证书、检验检测报告的,新材料、新设计、新装备、新技术未经技术评审或者评审结果未经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即投入生产、使用的;特种设备是否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未消除仍在使用的。(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8、学校:检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情况,校舍设施、校车、火灾、大型活动安全风险管制制度执行情况,学校安保人员配置情况,校园是否安装视频监控及一键报警器,外来人员、车辆、物品管控是否到位,学校食品饮水管理、交通、防灾、防火、防溺水、防踩踏、防欺凌及防传染病等系统的安全知识宣传情况,学校附属设施设备是否安全,校园消防设施设备是否齐全,学校是否开展应急预案演练等。(责任单位:县教育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9、城市运行设施设备: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城市桥梁的检测评估、养护维修、应急预案、技术档案等相关制度;排查存在安全隐患、违规设置及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户外广告牌;排查供水、排污管等部位是否安全运行,设备维护保养、安全制度是否执行有效;是否建立生活垃圾填埋场应急预案和应急抢险队伍,检查生活垃圾填埋场渗滤液是否流入周边的地表水和渗入土壤;是否对城市排水汇流的部位、建筑工地以及往年易涝点等重点区域有全面的巡查记录和应急预案;城市通道处是否设置路障等违法建设等。(责任单位:县城管执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0、工业企业:检查企业是否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安全隐患整改是否落实,工作岗位风险是否告知,是否有岗位应急卡);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并培训合格后上岗。是否佩戴合适的劳保用品;生产车间是否张贴安全生产宣传标语,危险场所设备安全警示标志是否有缺失。(责任单位:县工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1、燃气设施设备:燃气气源和设施是否符合国家标准;配送站是否在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储存燃气;是否设置燃气设施防腐、绝缘、防雷、降压、隔离等保护装置和安全警示标志;是否制定燃气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应急装备、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定期组织演练:每年是否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记录是否完整;是否对经营、使用的特种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保养;是否做好气瓶充装前的检查,充装是否留有记录,对所充装的气瓶是否粘贴充装标签;是否有超检或超期使用气瓶充装;使用场所是否安装浓度报警仪;是否对用户进行入户安全检查并形成台账。(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2、商砼设施设备:企业安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健全;是否按规定提供安全防护用具;是否编制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落实有隐患风险辨识和排查治理制度;是否建立安全隐患排查台账;运输罐车是否定期维护;密闭空间作业是否得到有效管控,搅拌塔类设备是否定期维护;落扬尘是否有治理工作。(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3、能源设施设备:场所是否张贴安全充电操作风险提示信息;充电设备是否紧固可靠,无锈蚀、毛刺、裂纹等缺陷和损坏;危险带电部分是否裸露;是否具备防雷击保护装置;导线是否连接牢固可靠,绝缘是否良好、无损坏;是否安装过流保护装置;是否备有安全工器具、事故照明灯等应急工具;是否张贴安全警示标识;是否按照要求对灭火器进行检查、维护、更换;视频监控是否按要求进行配置、视频监控功能是否正常。(责任单位:县住建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4、商贸流通: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资格证是否在有效期内;消防设施、设备是否完好、有效;防雷检测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防静电设施、设备是否完好;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检查记录是否按时登记;安全管理人员是否带班在岗;各项管理制度是否得到落实;安全管理机构是否落实到人;视频监控系统运行是否正常;新上岗员工是否培训合格后上岗。大型商贸企业消防通道是否畅通,是否占道经营,防火门是否能正常关闭;消防栓水压是否正常。(责任单位:县商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5、文化旅游:图书馆、剧院、网吧、KTV、电子游艺室等公共文旅体活动场所进出口通道设计是否符合安全要求,消防设备是否充足有效,电气设施设备是否具备安全条件,防火、防雷等设施是否经常维护保养;景区大型设备是否按时检测和保养,安全防护设施安装是否到位,司驾人员是否定期培训。(责任单位:县文化旅游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6、卫生健康:医疗机构是否设置医疗废物暂存间,是否建立医疗废物回收台账,是否与有资质的公司签订医疗废物处置合同。现场查看实验室是否对清洁、消毒、人员出入、高压灭菌消毒等活动有效管控;实验室设施设备运行、更新和维护情况是否落实到位;菌(毒)种及感染性材料使用、保藏、处置、运输控制是否有效,是否制定有应急预案,是否有应急演练方案及消防安全培训资料;查看生物安全培训合格证、核酸检测上岗证、人员培训考核方案、健康体检报告等资料的完善情况。(责任单位:县卫健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7、农业农村:检查农机设备是否有定期检查记录,是否还在使用危险性大的淘汰设备;是否使用无牌无证改装的拖拉机上路行驶;是否存在农用车(拖拉机)超载、超限、酒后驾驶、违章载人等行为;屠宰场是否有专人管理,锅炉是否每天有检查记录;设备检验是否在有效期内,设备、设施、消防是否专人定期检查及维修,是否有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并按规定固定在显著位置;是否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农药;是否执行产品准出制度等。(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牵头,各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8、水利设施设备:辖区内所有水域是否全面建立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单位与责任人。是否在容易发生和曾经发生溺水事故的重点水域危险水域河流、塘坝、水库、沟渠、溪流、鱼塘、水坑等)全面设立防溺水警示牌,是否在危险区域设立安全隔离带、防护栏等设施,是否配有救生杆、绳、圈或竹竿、木板等本地适用的防溺水救护工具。乡镇、村(社区)及产权管理部门是否落实巡查制度,确保时时有人看、有人巡、有人防。水电站检查责任人责任落实及履责情况,大坝、压力管道、厂房、闸门、启闭机等构筑物和金属结构的运行情况,水轮发电机等主要机电维修保养是否到位,特种设备是否定期检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防汛备用电源、应急物资是否配备齐全。(责任单位:县水利局牵头,县教育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旅游局等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各乡镇按照属地管理职责落实)。
三、时间安排
(一)集中大排查大整治阶段(即日起5月底):各乡镇、各部门对行业监管领域开展全面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重大安全隐患,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销除不销号,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全县通报批评。
(二)大督查阶段。对已发现的问题隐患从即日起开展大督查;对新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边整治边督查。大督查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分两个层次进行,县安委办实行一周一调度,一周一通报。
1、行业部门明查暗访。县直行业主管部门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对本行业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查。
2、综合督查督办。县安委办联合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县纪委监委组织开展综合督查,及时形成督查通报,跟踪督办所通报问题隐患整改完成。
四、组织实施方式
(一)各乡镇。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涉及行业领域和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工作,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迅速进行动员部署,组织企业自查自纠自改,从严整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各牵头单位及行业部门。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针对本行业领域实际,制定实施方案,细化排查整治重点内容,组织督查、抽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通报。
(三)各生产经营单位。各生产经营单位要认真制定方案,开展全员、全方位、全过程的安全生产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建立健全安全风险和隐患清单,严格落实风险管控和隐患整改措施。
五、任务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和极端重要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层层抓好组织实施。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带头深入一线开展督导检查,确保工作开展到位。
(二)强化整改落实。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和制度措施“两个清单”,按照“一单四制”要求,深入企业推动开展检查;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狠抓事故隐患的整改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交办及跟踪整改,所有隐患排查整治要形成工作闭环。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坚持严格公正规范文明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要严格按照“四个一律”要求依法严惩。通过严格监管执法,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关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
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工作方案2022(二)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近期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省内外事故教训,切实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攻坚年各项任务,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县安委会决定从20XX年9月18日-20XX年3月20日在全县开展为期6个月的重点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持“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深入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切实深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和综合治理,全面压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开展全县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铁腕“打非治违”,消除安全隐患,筑牢安全防线,实现“三坚决两确保”工作目标。
二、排查整治整改范围和内容
(一)大排查重点任务
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矿山、工贸行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着重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合法合规经营和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制定与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情况,开展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安全设施配备与运行管理情况,安全经费投入情况,风险辨识隐患排查治理及公示情况,应急保障措施落实情况。并明确以下排查重点:
1、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重点排查、管控、整治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废弃处置、包装物及容器等全领域、全环节安全风险隐患,特别是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企业、化工行业的内外部安全距离、自动控制系统、防火隔爆、应急处置设施;固体危险废物收集、贮存、处置设施、场所。构成重大危险源危险的化学品罐区、仓库等作业过程安全风险是否安全可控;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等八大特殊作业及承包商管理等重点作业环节是否严格审批并管控到位;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等。烟花爆竹要重点排查、整治非法生产、非法销售、非法储存,租赁经营,“下店上宅”、“前店后宅”等非法违法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怀化市生态环境局溆浦分局、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市监局、县发改局、县商务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矿山:重点排查停产矿山、已关闭矿山是否存在违法生产和非法盗采行为。排查矿山是否存在使用已明令禁止淘汰的设备设施,是否按设计开采,是否依法履行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排查地下矿山是否存在透水、大面积冒顶片帮、提升运输、中毒窒息,露天矿山是否存在边坡坍塌等安全隐患并进行整治。各地是否存在无证勘查开采、以采代探代建等违法勘查开采矿产资源;矿山是否超越批准的矿区范围开采。民爆物品的使用、运输、管理和储存是否规范。(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公安局,各乡镇人民政府)
3、工贸行业:重点排查整治金属冶炼、粉尘涉爆、涉氨制冷、有限空间作业、煤气生产使用、外包工程、危险化学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和人员密集场所存在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县工信局、县市监局、县商务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4、交通运输:重点检查交通运输企业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特别是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管控及上墙公示情况;聚焦“两客一危”、农客班车、旅游客车、公交、校车、拖拉机、重型货车等重点车辆,全面排查车辆安全性能和相关企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非法营运、“三超一疲劳”、动态监控不到位、违反凌晨2点至5点休息制度等行为;排查整治机动车维修企业非法改拼装货运车辆行为;检查交通客运站场“三不进站、七不出站”落实情况,打击站外揽客现象;检查公路隧道、桥梁隐患治理及桥梁防碰撞整治工作落实情况;整治农用船非法载客、客渡船超载、违反“六不发航”冒险航行、船舶非法载运危险品等行为;检查交通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情况;深化邮政寄递安全综合治理等。(责任单位: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教育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农业农村局、溆浦邮政分公司,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5、道路交通:重点排查是否严格落实机动车查验工作规范,是否从严审查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落实城区“六个严查”、农村“六个严禁”举措,是否落实“路警联合执法”工作机制和“一超四究”制度;排查临水临崖、急弯陡坡、平交路口安全隐患;做好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安全设施的调查摸底;是否结合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深入推进“戴帽工程”专项行动;是否做好科技治超,进一步加大不停车超限检测系统建设力度,依法严厉追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车辆、驾驶人(从业人员)、车属企业及货物单位法律责任。(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省高警局溆浦交警大队,各乡镇人民政府)
6、建筑施工和燃气:重点排查城乡在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农村建房、高速公路、隧道、桥梁、水利、铁路、民航等建设项目,深基坑、高大支模等危大工程,塔吊等起重机械设备的安装、运行、拆卸等关键施工环节,严厉打击工程违法发包、违法分包、施工转包和资质挂靠等行为。排查建设工程履行基本建设程序等情况,在建项目施工现场危大工程管控情况以及施工现场防火责任落实情况。重点检查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建立、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落实、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大危险源监控和应急预案建设等;加强施工现场燃气管道保护,加大施工损坏燃气管道行为查处力度;组织餐饮场所认真开展燃气使用安全监督检查。(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7、消防:排查、整治大型商业综合体、高层建筑及学校、医院、农村大团寨、城中村、群租房、“多合一”、厂房、仓储物流等场所消防隐患。对重大火灾隐患单位严格落实“一单四制”制度,综合运用挂牌督办、警示约谈、集中曝光、执法服务等措施推动隐患整改,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重点推进集经营、仓储、住宿于一体的“多合一”场所及厂房、仓储物流场所消防安全整治。(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公安局、县发改局、县住建局、县市监局、县自然资源局、县工信局、县文旅广体局、县商务局、县教育局、县卫健局、溆浦邮政分公司,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8、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大型游乐设施和客运架空索道、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客运码头、机场、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体育场馆、展览馆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使用登记、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市监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9、农业农村:重点排查种植业、能源沼气建设、屠宰企业、饲料生产企业、规模养殖场、农机、在建及已建水利工程、林业生产、加工单位、森林防火安全工作情况;严厉打击农业系统非法违法使用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物品行为。(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林业局、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0、文化旅游:重点排查旅行社、酒店和景区以及网吧、电子游戏、KTV等文化娱乐场所,重点检查景区内的大型游乐设施、游船、玻璃栈道、滑道、滑槽、水上运动等设施设备及旅游车、船。依法严厉打击“不合理低价游”和各类旅游“黑中介”“黑包车”“黑导游”等不法行为。(责任单位:县文旅广体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市监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1、学校学生:重点排查学校日常安全管理、校舍安全、消防安全、集体活动及水、电、暖、气设施设备等内部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周边安全环境,严厉打击违法违规使用校车等行为。(责任单位: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2、城市运行:重点排查桥梁、地下通道和供水、供电、供气、通信等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和工地渣土、扬土、噪音、污水污染的治理,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大型广告牌、玻璃幕墙等重点部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县商务局、县城投公司、国网溆浦供电分公司、中国移动、联通、电信通信溆浦分公司)
3、其他行业领域:其他行业领域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点位,认真开展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有关职能部门,县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大整治攻坚重点
以构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风险预防控制体系为目标,突出危化烟花、矿山、消防、道路交通、交通运输、城市运行、建筑施工、工业、工业园区、危险废物、商贸、校园安全、特种设备、卫生健康、能源、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领域,发挥各专安委及部门协调会商等制度优势,围绕43个突出问题(详见附件1)开展专项整治,力争从根本上补短板、强弱项、破难题。各乡镇、各部门要认真对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任务,结合明确的专项整治突出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清单、任务清单和督查督办清单,持续推进集中攻坚任务落实到位。同时,要强化“打非治违”,突出“三管三必须”和“管合法必须管非法”,严格落实县、乡政府“打非”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和企业“治违”主体责任,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有效消除监管盲区和漏洞。结合基层应急能力建设,充分调动应急管理人员工作积极性,充分发挥村应急站、网格员及协警的作用,推动“打非治违”工作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构建“打非治违”常态化工作机制。
(三)大整改治理重点
按照“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要求,对历次整改未销号、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排查发现的重大隐患、重点隐患清单(详见附件2),及时掌握、认真分析进展情况,持续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更新“三个清单”,明确时间表和责任人,严格闭环管理,切实推进问题隐患清单按期“清零”。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即日起至9月25日)
县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要制定方案,根据实际明确本行业(领域)县乡两级重点监管对象,明确重大风险(危险源)和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关部门制定实施方案,结合实际确定检查重点企业名单,设立群众举报电话,广泛进行动员;督促企业切实开展自查自改,分区域实行网格化管理,按属地关系和行业管理职能分别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积极利用新闻媒体广泛宣传,营造浓厚氛围。
(二)集中排查整治整改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3月15日)
各级各部门对重点行业领域开展地毯式排查,原则上边排查边整治整改,对普遍存在的面上问题要形成专项整治方案,集中力量集中攻坚;对突出的重大隐患,要按照“一单四制”要求,严格实行交办制、台账制、销号制、通报制管理,做到治理任务不落实不放过、隐患不消除不销号对县级交办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隐患切实加大整改力度,尽早消除隐患;对其他问题隐患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并按行业领域分级挂牌督办,并对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予以通报。
(三)督导督查阶段(20XX年9月26日至20XX年3月20日)
督导督促贯穿整个专项行动,分三个层次进行,县安委办实行一月一调度一通报。
1、各专业委员会开展巡查督导。15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根据本行业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工作部署及推进情况,采取突击检查、随机抽查、明查暗访等多种方式,深入对本行业领域开展安全生产督导检查工作。
2、县直部门驻点督导。县住建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教育局、县应急管理局、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利局、县自然资源局、县财政局、县文旅广体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市监局、县工信局等部门深入联系乡镇开展驻点督导,并配合做好县级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好前期暗访、联络、交办等工作。
3、县安委办暗访。县安委办将不定期下派督查组,以“四不两直”等方式对各乡镇人民政府、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20XX年3月15日-3月20日):各级各部门对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以问题为导向,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有针对性开展安全监管,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当前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严峻性,切实增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紧迫性和责任感,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要求,强化领导责任,勇于担当作为,党政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领导要组织抓好落实,确保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专项行动开展到位。
(二)强化排查整治专业性。坚决落实《溆浦县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集中攻坚方案》,开展领导带队检查、安全生产巡查、安全监管等工作,在专业水平不足时,原则上要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聘请专家随同检查,切实提高检查、巡查、督导的有效性、针对性。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级安全执法部门要以宣传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牢固树立执法为公、执法为民的理念,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从严执法,切实加大监管执法力度,敢于动真碰硬,对不符合安全生产基本条件、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闭取缔一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彻底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隐患。
(四)严格责任追究。专项整治过程中,凡发现对专项行动工作不力、不认真履行职责、对突出问题整治不深不细走过场、对隐患整改监督不到位致使逾期未完成、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隐患不依法及时处理和对非法违法活动应依法处置而未依法处置的,该问责的坚决问责、该查处的查处,决不姑息迁就;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五)及时报送信息。各乡镇、县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要结合本辖区、本行业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并于9月30日前报县安委办,自行动开始起每月5日向县安委办(县三年行动专班)报送上月“大排查大整治大整改”工作进度和行动小结,20XX年3月20日前报送全年行动总结。县安委办将按月通报各乡镇、各行业(领域)工作开展情况,并将其纳入年度安全生产考核重点内容。联系电话:XXX。
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工作方案2022(三)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安委办1月8日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刻汲取近期省内外安全生产事故教训,根据XX市安委会主要领导批示指示,结合岁末年初安全生产百日大会战工作和XX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XX市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X安委发〔2022〕1号)》文件要求,五里牌街道决定,自即日起在全街道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守安全生产红线,强化风险意识、忧患意识、责任意识和底线思维,改进作风、压实责任、勇于担当、狠抓落实。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和“三个必须”要求,在全街道各行业领域、各企事业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努力实现重大隐患动态全面清零和风险全面管控,坚决杜绝各类安全生产事故,确保全街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居民过一个安乐祥和的春节营造安全稳定的环境。
二、重点内容
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突出当前岁末年初安全生产时段特征和气候特点,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百日大会战为抓手,严格按照“四个责任”和“三个必须”落实责任措施,围绕查系统、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紧盯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工贸行业、道路和水上交通、城镇燃气、建筑施工、消防安全、特种设备、旅游景区等重点行业领域、重点企业、重点环节,强力开展“打非治违”、监管执法和隐患排查及风险管控双重预防机制三大重点任务攻坚,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一)危险化学品。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全国危险化学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方案》,对照“安全发展理念不牢、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两大类突出问题和“生产储存环节、交通运输环节、废弃处置环节、”三个重大安全风险进行重点排查治理。针对街道危化企业较多,特别是油气、燃气管道情况复杂且安全管理不到位、年久失修、跑冒滴漏等情况要全面摸排,建立科学巡查、在线实时检测机制,确保防患于未然。突出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双重预防机制,落实“老旧设备装置、老旧管网、老旧工艺”的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治理,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突出“打非治违”,深入推进“小化工”专项整治;突出储存、经营、运输、使用、废弃处置全生命周期安全监管,有效防范危化领域各类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应急办、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二)非煤矿山。重点排查、管控、已关停的非煤矿山企业,严厉打击非法盗采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三)工贸行业。持续深化有限空间、粉尘防爆整治,推进安全标准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完善重大安全风险企业名单,重点排查管控企业重大危险源、关键生产部位和仓储,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企业办、市场监督管理所、自然资源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四)烟花爆竹。持续强化烟花爆竹经营、储存、运输、燃放“打非治违”高压监管态势,突出春节时段特点,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落实打非治违主体责任,全面排查超市、鲜花店、小卖部、封闭式院落等重点场所,严防非法储存、销售以及外地烟花产品流入,开展专项清缴行动,严厉打击燃放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执法大队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五)道路交通安全。深刻汲取外地事故教训,持续深化交通问题顽瘴痼疾集中整治,落实“人、车、路、企、政”治理,加强对“两客一危一校车”重点车辆动态管控,强化路面执法。严厉打击“三超一疲劳”、非法营运、非法改(拼)装机动车、渣土车野蛮驾驶、马路市场等顽瘴痼疾;聚焦农村交通安全短板,加强重点路段、重点时段交通劝导,推进“戴帽工程”,严厉查处农用车、摩托车、机动三轮车非法载客等违法行为。(责任单位:交管站、交警二中队、农业站、应急办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六)城镇燃气。深刻汲取各类燃气事故教训,落实燃气罐区、站点、管道、液化气瓶、用户端、运输、涉气施工全流程、全环节的安全风险管控;强力“打非治违”,重点整治未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从事燃气经营活动,销售不符合安全要求气瓶、充装超期未检气瓶及餐饮场所等燃气使用单位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隐患;狠抓涉气施工安全整治,落实燃气管道保护“五不准”,严厉打击建设工程施工范围内有地下燃气管线等重要燃气设施,建设单位未会同施工单位与管道燃气经营者共同制定燃气设施保护方案,或者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未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擅自施工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自然资源所、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七)建设施工。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和安全教育培训,切实深化施工现场安全整治,强化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塔吊、围挡等重点施工环节、部位安全监管,严禁违章违规赶工期、赶进度施工,严禁恶劣天气冒险户外作业、高空作业,该停工的坚决停工,严防高处坠落、倒塌坍塌事故发生。切实抓好建筑工地搅拌车、泵车等各类工程车辆安全管理,杜绝工程车辆引发事故;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落实工棚、住宿等重点部位日常消防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高度警惕降雨、低温雨雪冰冻天气引发的滑坡、崩塌、坍塌等灾害,防患于未然。(责任单位:应急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八)消防安全。深刻汲取邵阳市隆回县“12·4”民房火灾和衡阳市石鼓区来雁医养中心“1·08”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大型商业综合体、地下商城、宾馆饭店、公共娱乐场所、学校、医院、养老院、医养中心、文博单位、宗教寺庙场所、劳动密集型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小单位、小场所、小企业、群租房、挂牌消防重点单位等高风险区域消防安全。扎实开展电动汽车和电动自行车、电气火灾、消防生命通道、彩钢板建筑、物流园区和物流仓储企业等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集中解决突出风险隐患,杜绝电气老化、用电不当、电动车乱停随意充电等导致火灾或“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责任单位:派出所、卫健办、应急办、市场监管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九)特种设备。重点排查危险化学品相关特种设备、游乐设施、燃气使用、电站锅炉的压力管道、起重机械等设备设施,学校、医院、客运码头、宾馆酒店、商场、公园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在建重点工程乘用电梯。严厉打击未登记使用、未经检验使用、超检验期限使用、检验不合格使用、无维保使用和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应急办、市场监管所、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十)旅游景区景点。加强旅游景区场所风险区域、游客运载工具及危险性旅游项目的排查监测和维护管理,重点整治旅游景区内高风险旅游项目未依法取得经营许可证非法经营,旅游景区内的火灾、设施设备突发故障等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不完善问题;遇有极端天气,及时采取应急避险措施,必要时关闭旅游景区景点,确保安全。(责任单位:文化站、市场监管所、应急办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十一)冬季室内取暖安全。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迅速部署、督促(村组)开展预防“小火亡人”和一氧化碳中毒窒息事故集中整治,突出集贸市场、商业广场、城乡结合部、出租屋等重点部位、孤寡老人、留守儿童、农村独居户等重点人群,采取村村响广播、电视台广告飞字和“敲门行动”进入每家每户加大宣传、排查、整治,严防电气火灾、“小火亡人”及烧煤、烧炭、使用直排式热水器引发一氧化碳中毒事故。(责任单位:应急办、文化站、派出所等相关单位,属地村、社区)
其他行业领域和企业要结合实际,坚持生产安全与公共安全“两手抓”,生产经营性与非生产经营性事故“两手防”,针对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点位,加强风险预判、预警、预防,夯实基层基础,打通安全防范“最后一公里”,严防发生事故。
三、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五里牌街道按照“四个责任”“三个必须”要求,成立以党政主职领导为组长的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协调,以及各项具体工作的开展。
政委:XXX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XXX、XXX、
成员:安委会相关单位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办事处应急办,负责承办专项具体工作。由沈治云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委会单位负责人员为成员。
领导小组制定工作细则、明确工作责任,迅速开展领导带队督查督导安全生产工作,高位推动工作措施落细落实,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强化隐患排查整改。各村(社区)和相关单位及相关企业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理念,迅速对辖区行业企业进行全方位、无死角、地毯式排查。将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和岁末年初百日大会战与“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相结合,查找短板弱项,深化隐患排查和风险管控,严格落实治理措施,对问题隐患立行立改、闭环管理,重大隐患挂牌督办,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强化监管执法。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严格落实“三个必须”,用得罪人的方式来保护人。持续加大“强执法防事故”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力度,对检查发现可能导致事故的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坚决落实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上限处罚和严厉追责等执法措施。帮助解决专业监管能力不足的问题。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进一步加强单位间协调配合,形成工作合力。按照新修订的《安全生产法》和《刑法修正案(十一)》的要求,强力推动行刑衔接,落实依法治安。
(四)强化安全宣传。各村(社区)、相关单位在加大疫情防控工作宣传同时也要强力推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五进”,利用主流媒体、微信公众号、广播电视台、“村村响”等多种形式,积极主动做好安全生产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敲门”行动,入家入户全覆盖地开展用火、用电、用气隐患排查与安全劝导,筑牢安全生产人民防线。各企业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典型事故案例加强“班前会”、岗位培训和警示教育,推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五)强化应急能力。各村(社区)和各行业主管单位、企业要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和协调联动,健全风险预判预警预防机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到岗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和信息报告制度。高危企业假日期间要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带班,切实防范假日安全管理松懈。要加强应急处突的联动工作机制,做好应急准备,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统筹“现场处置、信息上报、舆情管控”,确保处置有力有序有效。
(六)强化督导问效。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迅速开展此次全街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大清零”行动。近期街道纪工委、党政办对各单位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联合督查,对在行动中搞形式、走过场,作风漂浮、执行力差、不严不实的单位将通报至各办点领导,并报请办事处进行专题通报。行动期间,对工作不认真不落实致使发生事故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
安全生产大整治大排查工作方案2022(四)
近期,全国相继发生贵州甲酸甲酯泄漏事故、湖北燃气爆炸事故、四川有限空间中毒事故,我省宝鸡市太白山景区也发生了车辆侧翻事故,造成了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为吸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排除隐患,进一步做好我县安全生产工作,县政府决定,在全县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建党一百周年营造安全稳定的良好环境。
一、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湖北十堰燃气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近期中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牢固树立“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不断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坚持警钟长鸣、常抓不懈,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有效防范和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二、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7月30日结束。
三、范围和重点领域
(一)各镇工作责任。各镇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坚决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围绕当前安全生产工作重点,成立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检查组,深入排查本辖区的重大风险、薄弱环节、关键要害,彻底抓好隐患整改,同时配合相关职能部门,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更大力度,齐心协力开展好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二)行业部门责任。行业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切实履行行业管理责任。所有行业管理部门都要深入推进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以煤矿、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民爆物品、道路(水上)交通、建设工程、消防、特种设备、城镇燃气、农林牧渔、食品药品、商贸和成品油、校园安全、工业安全、医疗卫生安全、旅游安全、电力安全等为重点,突出抓好各自行业领域安全管理,彻底排查事故隐患,全力以赴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
1、城镇燃气安全。全面开展燃气领域安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一是排查燃气经营企业及供应站点、燃气管道、液化气钢瓶、餐饮场所使用燃气安全,重点加强餐饮店、学校及其周边、夜市、人流密集场所等重点区域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储存燃气的行为的燃气安全检查。二是加大对瓶装液化气非法经营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市场秩序。重点排查无证充装、经营、储存燃气,燃气经营门店超量存放等问题。三是排查燃气管网占压、埋深不足、安全间距不足等隐患,燃气重点场站和重点部位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不到位的问题。四是排查燃气场站设施设备和管道安全检查及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历次检查发现的隐患排查治理不彻底、不到位的问题。五是排查管道巡线巡查和周边第三方施工现场管控,严防违法违规施工危害管道安全,开展管道周边滑坡、泥石流、坍塌等地质灾害排查治理,落实地质灾害防范措施。(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2、道路(水上)交通安全。一是切实加强“两客一危”、建设工程交通运输、城市公共交通等重点车辆、客货船只安全管理,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严格落实“入境检查、出境通报、重点护送”制度,严厉打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载、超员、非法载客、非法改装、逾期未年检等严重交通违法违规行为。二是排查对从事客货运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和司乘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各项安全规定执行情况。三是排查重点路段、重点车辆、重点水域及旅游沿线的交通管控,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旅游客运、交通运输工具带病行驶、无证驾驶和农用车(船)非法载客等行为。四是排查道路(水上)运输企业、客运站点、水运码头等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五是排查包茂高速、襄渝铁路、国道541、省道310及县乡村道、公路隧道、桥梁以及其他事故易发、多发、频发路段治理情况。(道路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水上交通安全责任单位:县交通局)
3、建设工程安全。一是严厉打击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擅自施工,超越资质范围或无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转包工程和以包代管,盲目抢赶工期、抢进度,特殊灾害天气强行组织施工,违章冒险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强化深基坑、建筑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等重大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三是严查高处作业、地下室施工、有限空间作业、外架拆塔、吊篮施工等关键环节安全措施不落实,临边防护不到位,作业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不遵守高空作业规程等违法违规行为,检查建设施工企业用电、用气安全管理情况。四是严查建筑工地人员集中居住、活动场所安全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有毒有害作业场所和消防安全情况。五是排查汛期、高温、大风等特殊季节、灾害天气安全防范和应急值守措施,强化应急演练,加强预警联动,提升事故灾害应急能力情况。(责任单位:县住建局)
4、消防安全。一是重点检查车站、学校、医院、商场、酒店、宾馆、饭店、餐馆、夜市、娱乐场所、旅游景点等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情况。二是检查商业综合体、物流仓储、老旧住宅、高层住宅、文物古建筑等区域的火灾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是检查沿街门店、居民楼院、群租房、“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等“乱点”区域的巡查检查力度,是否存在违规用火用电、违规留宿住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堵塞疏散通道等问题。四是检查行业领域、属地管理单位、场所、工地消防安全监管责任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
5、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一是针对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使用和废弃处置各环节的安全监管工作,检查企业是否存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标准要求、不做安全风险评估、不落实领导带班值班和安全风险研判与承诺公告制度、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实施动火、车辆出入、检维修、高温、高处、有限空间等高危作业管理、安全仪表和自动化控制系统未正常投用以及企业生产现场管理混乱、危险化学品储存管理不符合要求、危险废物管理处置不当等问题。二是检查烟花爆竹经营储存场所是否配备消防器材、设立禁烟禁火标识,是否符合周边安全要求等情况。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超量存储、销售越规格或不合格产品、违规燃放等违法行为。三是重点检查现场安全管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防汛、防水、防潮措施等情况。(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6、煤矿安全。一是重点检查已关闭煤矿私挖乱采、越层越界开采、不经批准擅自复产复工、以探代采和边建设边生产等非法违法作业情况。二是检查停产关闭煤矿的停产停工安全管理情况、相关人员值守情况、隐患排查治理情况。三是严厉打击拒不执行指令仍然生产、淘汰退出石煤矿违法组织生产等作文吧问题。(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7、非煤矿山安全。一是重点整治地下矿山提升、运输、通风、防排水、供配电系统及安全避险系统、安全出口建设、运行、维护及有关检测检验情况。二是严查违法违规开采、超许可范围生产、使用明令禁止或淘汰设备工艺、采掘施工以包代管、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不完善进行建设等违法违规行为。三是严查尾矿库擅自改变设计、不按设计进行筑坝、不按规定进行尾矿排放、超能力生产排放尾矿、安全设施不健全及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等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县应急管理局)
8、民爆物品安全。一是重点检查企业是否存在违法违规生产、销售、储存、使用民爆物品,未经许可运输民爆物品、未按规定路线行驶、无资质驾驶和押运,爆破作业规章制度不落实等问题。二是严厉打击转移用途、私藏、私运、私制买卖和使用民爆物品行为。(责任单位:县公安局)
9、特种设备安全。切实加强各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重点排查压力容器、电梯、锅炉、熔炉、供气管道、起重机械、液化气站等特种设备检验情况、人员持证情况、设备检修维护保养情况。严厉查处定期检验制度不落实、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等行为。(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0、校园安全。一是检查学生安全意识和应急逃生知识宣传教育开展情况,教学用房、宿舍、图书馆、机房、实验室等重点场所消防及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学校在建工程安全管理情况。二是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重点检查使用或租赁非营运车辆接送学生以及超载、违停等非法违法行为。三是检查学校食堂燃气使用及食品卫生安全隐患情况,严防事故和食物中毒。四是特别防范恶劣天气、洪水、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重点检查学校周边、生活设施、校舍和学校在建工程等部位。(责任单位:县教体科技局)
1、旅游安全。一是切实加强对旅游景区景点、旅游接待中心及各类游乐场所、设施的安全检查。二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加强对旅游包车、游船、游乐设施等游乐场所的安全检查。三是对漂流、危险地点观景等旅游项目,重点检查防汛抢险物资是否备足备齐,安全防范措施是否到位。四是重点检查旅游重点路段、涉险路段的安全保障措施,落实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责任单位:县文旅广电局)
2、食品药品安全。重点检查食品药品生产、运输、存储、经营等环节监管,检查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程执行情况,生产设施、装备的完好状况及日常管理维护、保养情况。(责任单位:县市场监管局)
3、农林牧渔安全。一是按农药经营许可条件要求,检查农药经营场所、仓库布局结构、安防设施、货品摆放,进货来源,销售记录,严厉打击违规经营禁限用农药的行为。二是重点排查畜牧养殖场、水产养殖塘库网箱等涉养设施设备,强化安全管理。三是全面检查在用养殖生产设备设施,特别是对超出使用年限、老化、出现安全隐患的,要责令限期整改。四是加强对农林牧渔行业生产、加工、存储、经营等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加强森林防火工作检查力度,严格控制野外用火,坚决杜绝火灾事故。五是严厉打击农用机械、车辆超载、超速、超员、疲劳、酒后驾驶以及无牌无证、准驾不符、不参加年检的车辆。六是严厉打击农用车、拖拉机、三轮车非法载人、人货混装、擅自改装从事运输等车辆。(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
4、工业安全。检查工业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安全隐患排查,检查企业有无开展安全专项培训、有限空间作业台账建立、安全警示标志设置、作业审批制度落实、应急救援演练等开展情况。二是排查管控食品加工、金属熔融、粉尘涉爆等关键生产部位、仓储和重大危险源。三是排查治理中毒窒息、容器爆炸、高处坠落、物体打击、机械伤害、灼烫、触电和防火、防爆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5、商贸和成品油安全。一是针对全县商贸企业安全设施设备、安全条件等情况进行检查,重点整治安全设施不达标、操作不规范、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不到位等问题。二是加强寄递物流企业、网点和寄递环节管理,落实三个100%要求。三是加强成品油安全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储存经营成品油、无证无照非法经营,超范围经营行为,严查黑加油站、流动加油车等。(责任单位:县经贸局)
6、医疗卫生安全。重点检查全县医疗卫生场所安全生产制度建设、责任落实、现场管理、医疗卫生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落实情况。(责任单位:县卫健局)
7、电力安全。检查电力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情况。一是重点检查人口密集居住地、闹市区、跨越重要路段、学校等区域电力设施隐患,是否存在因电力设施故障而引起伤人的风险。二是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存在超期服役现象,是否存在长时间、大负荷运转、是否长期得不到检修,是否存在重大缺陷、带病运行。三是突出农村线路安全隐患排查,是否存在部分低压线路裸露、折杆断线、漏电、临时拉接等现象。(责任单位:县发改局)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本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由县级分管领导牵头,各责任部门负责组织,成立由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组长的检查组,对各自领域全面开展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各镇、各责任单位要强化对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领导,加强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和推动落实,将大排查大整治作为大督导工作的重点内容,压实排查整治责任,确保收到实效。
(二)强化协调配合。本次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由各责任单位牵头组织,各专业委员会相关成员单位配合。各牵头责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切实负起责任;各涉及配合单位要选派懂业务、责任心强的业务骨干参加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全力支持、配合牵头单位齐心协力做好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工作。
(三)严格落实责任。当前正值换届关键时期,各级领导干部要迅速进入角色、高度重视、认真履职,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严格履行党政领导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对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行动敷衍塞责、推诿扯皮、组织不力、整治效果不佳的单位和个人,按程序严格问责问责。
(四)及时梳理汇总。各牵头责任单位在大检查大排查大整治过程中要及时将排查整治情况进行梳理汇总,并分别于6月18日、6月28日、7月30日前将工作方案、进展情况和统计表、工作总结报县安委办(县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