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将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扫黑办和省、市扫黑办工作部署,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保护公民和组织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活动,有效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广大干部职工反有组织犯罪意识。
二、总体目标
深入学习宣传和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深刻领会其出台背景及重大意义,全面理解和把握其主要内容,推进卫生健康系统扫黑除恶斗争常态化。
三、宣传方式
(一)借助媒介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单位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等媒体,开展专题宣传和集中宣传,放大宣传效应。
(二)开展公共区域宣传。各单位要通过设立宣传栏、张贴海报、悬挂标语横幅、LED屏和电子广告屏视频播放、字幕滚动等形式,在公共区域内广泛进行宣传。
(三)结合日常工作开展宣传。各单位要将宣传融入日常单位学习会、培训会等各类会议,结合重大节日时间点,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宣传活动,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形成浓厚的宣传氛围。要充分利用健康帮扶、健康体检和政策宣讲会等途径,积极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做到宣传无死角、无盲区。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实施。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好抓实,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实施,强化保障,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责任清单,打造卫健系统“小平安”,助力全县构建“大平安”。
(二)创新活动形式。各单位要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基础上,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等传媒的作用,通过各种行之有效的形式,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为2022年贯彻实施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三)持续行业治乱。各单位要持续开展职责范围内卫生健康领域问题线索排查,深入推进卫生健康行业领域突出问题整治,从源头上杜绝行业出现黑恶势力,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为群众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单位要在宣传贯彻《反有组织犯罪法》活动中总结好做法、好经验,并及时报送卫健委扫黑办(联系方式:__;电子邮箱:),以便在卫健系统宣传交流,共同提升卫生健康领域反有组织犯罪的水平。
篇二: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根据省扫黑办《关于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现就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2年X月1日至30日
三、宣传内容
1、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
2、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
3、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4、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格局。
5、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有组织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等主要内容。
四、活动形式
根据疫情防控要求,以线上宣传、阵地展示为主,线下学习、实地送法为辅,抓好“四个融入”:
(一)融入网络普法阵地。以“法润江苏”普法平台为核心,联动各地各级普法网站、微博、微信及客户端,特别要发挥法润民生微信群覆盖村(社区)的平台优势,开设《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专题专栏,推送《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框架和内容解读,展播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治动漫、电影、书画摄影、格言警句等,切实增强普法宣传活动的辐射面和感染力。
(二)融入法治文化阵地。依托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广场、法治文化街区、法治文化特色园及法治宣传教育中心、法治教育实践基地等法治文化阵地,设置《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内容专区和互动学习区域。同时,充分利用车站、码头、商场等各类户外宣传载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推动公共场所显示屏、公告栏、移动电视实现宣传内容全覆盖,让群众随处可见可学。
(三)融入送法服务活动。各地按照区域疫情防控实际,结合疫情防控法治宣传、国家安全教育宣传等系列活动,广泛普及《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扫黑除恶成效,展示学习展板,发放法律文本。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组织法律宣讲和以案释法活动,不断提升《反有组织犯罪法》的群众知晓率。
(四)融入基层依法治理。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与法治乡村(社区)建设有机结合,作为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与农村学法用法示范户培育、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同部署、同落实,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融入基层治理全过程。
五、工作要求
(一)要落实责任。各地要提高政治站位,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引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确保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要将宣传活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细化工作方案,落实责任分工,强化督促检查,杜绝形式主义,有序有力推动宣传活动持续深入开展。
(二)要注重实效。各地要立足疫情防控实际,将《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与群众日常生产生活紧密结合,积极整合各类法治宣传和法律服务资源,搭建群众便于参与、乐于接受的形式载体,在潜移默化、寓教于乐中提升宣传的渗透力和吸引力,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在全社会有效覆盖。
(三)要扩大声势。各地要充分发动各类新闻媒体,加强对《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活动的宣传报道,选树推广活动中的特色经验和典型标杆,扩大示范效应和声势影响,为宣传活动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篇三: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0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按照全国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实施方案》、全国扫黑办《关于切实抓好〈反有组织犯罪法〉贯彻实施工作的通知》和市扫黑办关于印发《榆林市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方案的通知》,现就我校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准确把握立法原意,广泛宣传解读,深化贯彻落实,提高师生知晓度和自觉主动用法意识,健全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凝聚全社会共防共治的强大力量,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更好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打击黑恶势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为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四次党代会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工作措施
一)加强学习培训
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全体党员干部学习培训内容,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大学习大培训活动,采取专题培训、以会代训、研讨交流、案例剖析等多种形式,认真学习法律条文和相关辅导读物,切实做到全面掌握。
二)开展普法宣传
1、全面启动我校《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贯彻工作,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重大意义、重要作用和主要内容。通过在公众号开辟专栏、悬挂宣传条幅、发放宣传资料、举办专题知识讲座等形式,大力开展普法宣传,推动《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在全校有效覆盖。
2、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学校法治教育的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重要内容,聚焦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学生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三)狠抓贯彻落实
适时召开推进会,分析工作形势,查找短板不足,对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进行研究推进,确保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工作落地生效。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法律成果,对于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横山,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要意义。全体教职员工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二)提升用法意识。要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宣传与工作、生活紧密结合,提升遵、学法、守法、用法意识,不断增强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篇四: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反有组织犯罪法》于2021年12月24日经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浓厚宣传氛围,根据新乡市部署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扫黑除恶的重要指示精神,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提高《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全民知晓度,有效提升职工反有组织犯罪意识,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5月20日—6月30日
三、宣传方式
(一)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全面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依托“三会一课”制度,利用党员大会、党小组会等有利时机,集中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神、提升职工作文吧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引导职工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二)借助媒介开展宣传。大力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宣传氛围,在公司厂区主干道悬挂条幅标语;各基层党组织制作一期主题板报,通过橱窗科普相关法律知识;运用公司微信公众号、电子屏等媒介,广泛进行宣传。
(三)结合日常工作宣传。将《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八五”普法的重要内容,融入到日常的工作例会、培训会等各类会议中,使法律知识入脑入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标志性成果,各基层党组织要深刻认识其重要性,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
(二)注重宣传实效。各基层党组织要积极落实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要求,将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通过公司广播、白鹭报、微信公众号等进行推广。
篇五: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反有组织犯罪法》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维护广大群众的合法权益,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浓厚宣传氛围,结合我社区工作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学习宣传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有组织犯罪法》与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扫黑除恶的决策部署相结合,提高政治站位,超前谋划,确保宣传的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通过学习宣传,要认识到国家制定《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性,深刻理解制定颁布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是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必然要求,是党中央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标志性成果,是构建中国特色反有组织犯罪制度的成功探索和伟大实践,有利于进一步健全行业领域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防控体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黑恶势力滋生蔓延。
三、工作举措
一深入组织学习。全面把握《反有组织犯罪法》主要内容,要充分利用社区“两委”会、党员大会、居民代表会、小组会和干部例会等有利时机,组织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主要内容。对全文进行逐条解读。深刻理解条文内涵精神、提升运用法律武器打击、防范黑恶犯罪的能力水平。同时、利用集中教育宣讲活动,引导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制定和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大意义。
二采取多种形式。大力营造《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氛围,社区全体干群要通过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防范有组织犯罪的意识。社区党员干部要教育引导群众自觉抵制有组织犯罪,防范有组织犯罪的危害。
一是充分利用宣传墙、公示栏、微信群、公众号、“321”网格区域通知栏、电子led等方式,适时公布《反有组织犯罪法有关信息;
二是每月通过召开村民代表会、结合疫情防控“敲门”行动、防返贫监测走访进行上户宣传等活动。结合五里镇工业园区岗位推荐、反邪教、扫黑除恶排查为契机,面对面宣传解读《反有组织犯罪法》,引导和增强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做斗争的信心和能力:
三是将《反有组织犯罪法》列入“八五”普法宣讲内容,通过宣讲,提高居民的知晓度,助力全镇平安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要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要任务抓实抓好,有效提升广大群众反有组织犯罪意识。
二要将教育活动与扫黑除恶常态化工作相结合,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若发现有组织犯罪损害群众人身、财产安全,妨碍公共秩序的线索,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公安机关报告。
五里镇五里社区居民委员会
篇六: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2021年12月24日,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反有组织犯罪法》。同日,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一○一号主席令予以公布,将于2022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根据中央和省市部署要求,现敬文小学就组织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按照全国扫黑办和省市扫黑除恶斗争领导小组相关要求,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宣传解读,提高全民知晓度,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能力,确保扫黑除恶斗争始终在法治轨道上向前推进,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安全稳定的政治社会环境。
二、活动时间
2022年X月10日至5月10日。
三、活动主题
依法严惩有组织犯罪,保障人民安居乐业。
四、重点宣传内容
突出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依法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对更好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持社会稳定安宁、国家长治久安的重大意义;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在遏制有组织犯罪滋生,确保扫黑除恶有法可依,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确立的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相结合,坚持惩防并举、标本兼治的反有组织犯罪工作格局;深入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规定的有组织犯罪的法律概念和认定标准、有组织犯罪预防制度、有组织
犯罪案件办理机制、有组织犯罪涉案财产处置规定、反有组织犯罪法律责任体系等主要内容。
五、活动安排
1、全面启动《反有组织犯罪法》集中宣传月活动。4月中旬组织我校全体师生及家长集中宣传月启动仪式,根据现有条件和疫情防控要求,在法治宣教育中心等场所开辟《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专区并组织参观。迅速掀起学习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热潮。
2、加强扫黑除恶工作人员培训。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做到宣传有计划、有重点、有活动、有内容,确保法条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3、组织参加全国扫黑办视频培训。按照上级统一安排,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全国扫黑办《反有组织犯罪法》系列视频培训,分专题对纪检监察和政法单位分管负责同志、扫黑除恶一线办案干警,就《反有组织犯罪法》制定背景、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实操注意事项、司法案例等进行详细解读,做到学懂弄通、指导实践、灵活应用。
4、组织参加全国扫黑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场“双百报告会”。组织全体师生参加全国扫黑办“百名法学家百场报告会”活动,举办《反有组织犯罪法》专场报告会,深入宣讲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反有组织犯罪法》。
5、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老师学法用法重点内容。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教师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教师例会会前学法计划,作为教师年度述法重要内容,确保《反有组织犯罪法》学习活动时间、内容、效果落实到位。
6、组织开展宣传活动。宣传月期间,学校要按照省市区统一部署,采取问卷调查、手抄报、学校公众号等全媒体形式,依托学校LED屏及宣传橱窗等领域宣传载体,开展《反有组织犯罪法》,增强学习宣传的吸引力、针对性、实效性和覆盖面。
7、加强青少年预防有组织犯罪宣传。推动将《反有组织犯罪法》纳入中小学法治教育重要内容,列入法治副校长授课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各类法治教育实践基地开展主题教育,聚焦青少年合法权益保护、防止遭受有组织犯罪侵害,组织开展主题班会、征文演讲、歌曲创作、参观扫黑除恶斗争网上展馆等形式多样的活动,提升青少年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举办以《反有组织犯罪法》为主题的青少年文化话动,组织学生通过绘画、书法、书信、诗歌等方式学习理解《反有组织犯罪法》。通过公开课、观看宣传视频、制作黑板报(手抄报)、举办法治讲座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
8、组织广大师生及家长参加《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问答。
六、工作要求
1、提高政治站位。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反有组织犯罪法》普法宣传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关于常态化、机制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的决策部署。
2、成立学校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组织领导,制定培训方案,明确任务目标,将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列为当前重点工作,做到宣传有计划、有重点、有活动、有内容,确保法条学习活动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敬文小学《反有组织犯罪法》
宣传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张正斌(校长,全面负责《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副组长:朱青松(副校长,具体负责《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
成员:朱成林(负责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工作,上报材料等)
各班班主任
篇七:2022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活动方案
信访局《反有组织犯罪法》宣传教育活动方案
为贯彻落实《反有组织犯罪法》,组织好学习宣传和教育培训,形成法律实施的强大声势,营创扫黑除恶浓厚宣传氛围,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威海市统一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常态化扫黑除恶斗争的要求,充分利用多种载体各种平台,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宣传活动,营造家喻户晓、人尽皆知的浓厚氛围,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运用法律与黑恶势力作斗争的信心和底气;通过学习培训活动,提高信访干部运用法律武器推进扫黑除恶斗争的能力和水平。
二、活动时间
5月1日-5月31日
三、宣传形式及内容
(一)阵地宣传。充分运用本单位宣传栏、电子屏等宣传阵地,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和亮点等;充分利用本单位的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工作。
(二)社会面宣传。按照属地管理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通过电子屏等载体,在接访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广泛宣传《反有组织犯罪法》的实施,形成浩大声势;通过开展志愿服务,组织信访干部到网格发放明白纸,进行“面对面”宣传,做到尽人皆知,家喻户晓。
四、学习教育形式及内容
(一)精心组织日常学习。结合单位实际,组织全体信访干部集体学习《反有组织犯罪法》,精心组织年度学习计划,研究贯彻落实的措施办法,把《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全年重要学习内容,做到熟知内容、掌握精髓,真正学深学透。
(二)积极参加知识竞赛。按照有关工作要求和本单位工作实际,积极组织本单位人员参加有关部门开展的《反有组织犯罪法》知识竞赛,迅速掀起学法用法热潮。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高度重视,制订好实施方案,将学习、宣传、贯彻实施《反有组织犯罪法》作为今年一项重要任务进行落实,保质保量落实好宣传贯彻。
(二)增强宣传效果。综合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加大宣传。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努力形成全方位、多手段、立体化宣传态势,不断增强扫黑除恶宣传效果。
(三)健全长效机制。在宣传贯彻的同时,及时向市扫黑办总结上报集中宣传教育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将行之有效的好做法转化为制度规范,不断健全常态化宣传扫黑除恶的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