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2022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后称《家庭教育促进法》)规定:“每年5月15日国际家庭日所在周为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为推动《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在全国家庭教育宣传周期间,市直二幼开展“以爱润家向美而行”系列主题活动,推动形成家庭教育新风尚!
一、活动主题
以爱润家向美而行
二、活动内容
以爱为媒——亲子诵读活动
莎士比亚说:“书籍是全世界的营养品”,从小养成阅读的习惯,将为孩子的一生积累最宝贵的财富。请家长与孩子采用跟读、对读等形式,诵读有关爱的文字(绘本、童谣、诗歌等),表达爱、传递爱,在亲子阅读的过程中,提升陪伴质量,达成高质量家庭教育!(大班组)
我爱我家——亲子美工活动
从儿童的视角出发,发挥想象力、创造力,通过绘画、手工等多种形式,请家长陪伴孩子一起绘出幸福家庭的模样,让孩子体验自由表达和亲子创作的快乐。(中班组)
爱的游戏——亲子游戏活动
幼儿在亲子游戏中获得的对待物体的态度、方式方法以及人际交往的态度、方法会迁移到儿童的实物游戏和伙伴游戏中去。游戏不仅仅是游戏,还承载着家庭深深的爱,请家长抽出时间与孩子一起游戏,让孩子体验成长、体验爱!(小班组)
爱的解读
《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讲座
XXX园长进行《家庭教育促进法》解读讲座,与家长、教师进行在线学习、研讨、分享,让家庭教育有法可依、有法可行。
爱的分享
二幼家长家庭教育心得分享
从我园家庭教育相对较全面的家长中选取热心家长,将自己的家庭教育方法做视频分享,让其他家长能从身边家长经验学起,互相交流、互相探讨,共创家庭教育新格局!作文 wWw.ZUOweNbA.nEt
爱的培训
幼小衔接我们该怎么做?
“幼小衔接”是广大幼儿家长迫切关注的话题,我园中原名师(培育对象)杜茜园长将在5月为全园家长做一次专题培训,为家长答疑解惑,同时为家长明确“幼小衔接”家庭教育的方向。
爱的讲座
线上名家谈家庭教育
7位优秀家长代表以“履家庭责任,做合格家长”为主题进行系列讲座。7位优秀家长代表,既有中国首位女航天员刘洋,又有中国科学院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座谈会特邀家长代表王元卓,还有教子有方的著名校长朱丹、著名媒体人刘肖、“大国工匠”余军伟、个人虽然平凡但培养出优秀孩子的范广卿、吕红霞。他们的讲座,通过切身体会,从不同角度,诠释了家庭教育促进法的丰富内涵。
篇二:2022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宣传周的形式
5月9日一5月14日讲座每天推出一期
家庭教育是整个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的基础,它是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无法取代的;家庭教育是一门科学,要想使这种教育富有成效,必须遵循正确的教育原则,运用科学的方法,为了孩子,与我们一起学习吧。
1
为孩子成长打下亮丽的底色
第一讲:为孩子成长打下亮丽的底色
主讲:刘洋(中国首位女航天员、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解放军航天员大队特级航天员、现任全国妇联副主席(兼))
上线时间:5月9日
2
履行家长主体责任助力孩子全面发展
第二讲:履行家长主体责任助力孩子全面发展
主讲:王元卓(中科大数据研究院院长、中国科学院计算技术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全国人大家庭教育促进法实施座谈会特邀家长代表)
上线时间:5月10日
3
家庭教育的”三字经”
第三讲:家庭教育的“三字经”
主讲:朱丹(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国家督学、郑州一中原校长、现任郑北一中总校长)
上线时间:5月11日
4
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
第四讲:给孩子高质量的陪伴
主讲:刘肖(河南教育报刊社副总编辑、河南省德育发展研究中心主任)
上线时间:5月12日
5
让好习惯助孩子行稳致远
第五讲:让好习惯助孩子行稳致远
主讲:范广卿(洛阳市社会保险中心干部)
上线时间:5月13日
6
影响我人生的六句话
第六讲:影响我人生的六句话
主讲:余军伟(全国劳动模范、河南航天精工制造有限公司镦制领域总制造师、特级技师)
上线时间:5月14日
7
特殊孩子的特殊教育
第七讲:特殊孩子的特殊教育
主讲:吕红霞(安阳市特殊教育学校家委会副主席、安阳市夕阳红敬老院工作人员
上线时间:5月15日
02《家庭教育促进法》十问十答
一、什么是家庭教育呢?
二、《家庭教育促进法》对家庭教育会带来什么影响?
《家庭教育促进法》不仅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能够为家长正确实施家庭教育提供行为指引;同时又明确了国家、社会等为家庭教育提供的指导、支持和服务,能够为家长提高家庭教育能力提供帮助。
三、家长在家庭教育方面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父母分居或者离异,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四、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家庭教育六大内容)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五、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家庭教育九大方法)
对家庭教育的方式,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六、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七、“双减”政策背景下,家长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共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八、如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家长可以寻求哪些帮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国家和社会为家庭教育提供指导、支持和服务。家长遇到家庭教育难题,可以向家庭教育指导机构、家长学校、服务热线等求助,这些服务均属于公共服务产品。
九、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能获得哪些支持?
《家庭教育促进法》特别关注到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难,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方面设区的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十、家长不依法履行家庭教育责任,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按照法律规定,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拒绝、怠于履行家庭教育责任,或者非法阻碍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的,应当予以批评教育、劝诫制止,必要时督促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在家庭教育过程中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暴力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等法律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办理案件过程中,发现未成年人存在严重不良行为或者实施犯罪行为,或者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正确实施家庭教育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根据情况对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予以训诫,并可以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好的,亲爱的家长朋友们,学完《家庭教育促进法》,你想好如何更好的教育自己的孩子了吗?
家庭教育的影响常常在父母的语言或者行为中体现的,它有着经常的、反复的、潜移默化的作用、家庭教育决定着孩子人生的起点,影响着孩子人生的轨迹。
希望我们都能够做智慧的父母,也衷心祝愿所有的孩子健康成长,所有的家庭和谐幸福!
篇三:2022幼儿园家庭教育宣传周活动方案
01什么是家庭教育?
家庭教育是指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为促进未成年人全面健康成长,对其实施的道德品质、身体素质、生活技能、文化修养、行为习惯等方面的培育、引导和影响。法律明确家庭教育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
02《家庭教育促进法》的目的
《家庭教育促进法》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法律不仅告诉了家长家庭教育“是什么”“做什么”“怎么做”,发扬中华民族重视家庭教育的优良传统,引导全社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增进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03家庭教育应承担怎样的责任?
明确责任:
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家庭是第一个课堂、家长是第一任老师的责任意识,承担对未成年人实施家庭教育的主体责任,用正确思想、方法和行为教育未成年人养成良好思想、品行和习惯。
共同生活的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其他家庭成员应当协助和配合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
营造良好家庭教育环境: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及其他家庭成员应当注重家庭建设,培育积极健康的家庭文化,树立和传承优良家风,弘扬中华民族家庭美德,共同构建文明、和睦的家庭关系,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环境。
04家庭教育应该教哪些内容?
家庭教育内容涉及多方面,法律作了几项引导性规定,主要包括:
(一)培养家国情怀:教育未成年人爱党、爱国、爱人民、爱集体、爱社会主义,树立维护国家统一的观念,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培养家国情怀;
(二)培养良好道德品质:教育未成年人崇德向善、尊老爱幼、热爱家庭、勤俭节约、团结互助、诚信友爱、遵纪守法,培养其良好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意识和法治意识;
(三)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成才观:引导其培养广泛兴趣爱好、健康审美追求和良好学习习惯,增强科学探索精神、创新意识和能力;
(四)促进身心健康发展:保证未成年人营养均衡、科学运动、睡眠充足、身心愉悦,引导其养成良好生活习惯和行为习惯,促进其身心健康发展;
(五)关注未成年人心理健康,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教导其珍爱生命,对其进行交通出行、健康上网和防欺凌、防溺水、防诈骗、防拐卖、防性侵等方面的安全知识教育,帮助其掌握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其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
(六)帮助未成年人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参加力所能及的劳动,提高生活自理能力和独立生活能力,养成吃苦耐劳的优秀品格和热爱劳动的良好习惯。
05家庭教育应该用什么方法?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应当关注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智力发展状况,尊重其参与相关家庭事务和发表意见的权利,合理运用以下方式方法:
(一)亲自养育,加强亲子陪伴;
(二)共同参与,发挥父母双方的作用;
(三)相机而教,寓教于日常生活之中;
(四)潜移默化,言传与身教相结合;
(五)严慈相济,关心爱护与严格要求并重;
(六)尊重差异,根据年龄和个性特点进行科学引导;
(七)平等交流,予以尊重、理解和鼓励;
(八)相互促进,父母与子女共同成长;
(九)其他有益作文吧于未成年人全面发展、健康成长的方式方法。
06家长在教育孩子的过程中不能做哪些事?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
07“双减”政策背景下,家长应如何开展家庭教育,促进家校共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08不知道怎么教育孩子,家长可以寻求哪些帮助?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09留守未成年人、困境未成年人家长实施家庭教育能获得哪些支持?
家庭教育促进法特别关注到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家庭教育面临的困难,作出了有针对性的规定。一方面,市、县、乡级人民政府应当结合当地实际采取措施,对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建档立卡,提供生活帮扶、创业就业支持等关爱服务,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创造条件。另一方面,教育行政部门、妇女联合会应当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为留守未成年人和困境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实施家庭教育提供服务,引导其积极关注未成年人身心健康状况、加强亲情关爱。
10五大内容提升
当做父母也变成一门“必修课”后,哪些方面是父母们亟待提升与需要注意的内容呢?
(一)学习提升: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理念,自觉学习家庭教育知识,在孕期和未成年人进入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等重要时段进行有针对性的学习,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的能力。
(二)共同促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与中小学校、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社区密切配合,积极参加其提供的公益性家庭教育指导和实践活动,共同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三)依法履职:未成年人的父母分居或者离异的,应当相互配合履行家庭教育责任,任何一方不得拒绝或者怠于履行;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阻碍另一方实施家庭教育。
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依法委托他人代为照护未成年人的,应当与被委托人、未成年人保持联系,定期了解未成年人学习、生活情况和心理状况,与被委托人共同履行家庭教育责任。
(四)科学减负: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合理安排未成年人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的时间,避免加重未成年人学习负担,预防未成年人沉迷网络。
(五)拒绝暴力: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得因性别、身体状况、智力等歧视未成年人,不得实施家庭暴力,不得胁迫、引诱、教唆、纵容、利用未成年人从事违反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