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学校校建工程中,为了做好校建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按照上级有关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组长:XXX、
副组长:XXX、XXX、
成员:XXX、施工人员
二、工作措施
1、拆除旧房及新建房时学校与施工方均应告诫学生不得靠近施工场地。施工方应在工作场所拉好围网。
2、拆除旧房及新建楼房时施工方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并做好警示标语等。
3、发生任何重大事故,(如校建质量事故、楼房倒塌事故及校建伤害事故等)第一知情人必须立即向学校领导汇报。领导小组成员只要知情或得到通知后,必须在最短时间内到达事故现场,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积极组织抢救工作。摸清基本情况后,由学校领导或领导授意其他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
4、上一级学校领导因公外出等特殊情况无法到达现场或不能履行职责,经授权由下一级学校领导副组长代行职责。
5、学校领导、中层领导、年级组长、班主任、值班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到岗到位,确保各自电话24小时畅通。
6、各部门要密切配合,服从指挥,确保政令畅通和各项工作的落实。
7、全体教职工必须服从领导小组的指导、调度,积极投身到相关抢救工作中。特殊情况下,无条件征用教师车辆。
8、无论发生何种事故,都必须将学生安全放在第一位,先保护、撤离、抢救学生,再抢救其他人。
9、相关部门平时要加强检查和巡视,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汇报,及时处理,将事故扼杀在萌芽状态。
0、各有关部门在事故发生后,应作出快速反应,分工合作,迅速组织人员和设备、器材,听从领导小组的调遣,集结待命,开展工作。同时与通讯联络组保持不间断的通信联络。
1、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调查,分清责任。对事故中受伤的师生员工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事故处理完毕,迅速向有关部门写出书面报告。
2、新闻媒体要求采访,必须经过校长或上级部门同意,由领导小组统一对外发布消息。未经同意,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接受采访。
篇二:学校工程建设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生命安全,有效地防范和处置重大安全事故,根据国家及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工程建设,制定本预案。
凡是在济南大学附属小学从事工程建设等有关活动时发生的由于人为过失或自然灾害等造成的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均适用于本预案。
一、应急指挥领导小组
学校各部门应根据本预案,结合项目实际制定各类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预案。同时成立由相关部门参加的应急事故处置指挥系统,明确各部门职责,一旦事故发生,应立即启动指挥系统,实施统一组织指挥。
二、应急工作原则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当事单位要以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为原则,及时、迅速、有序、有效地积极组织人员投入抢救,保护好现场,并同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程序向各主管单位报告;在接受事故调查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
三、应急组织及措施1、应急领导小组:
严婷校长为该小组组长,负责全面工作;
医疗救治组:李旭为组长,马晓萌和相关班主任为医疗救治组成员;
现场抢救组:徐雪霏为组长,全体工会人员为现场抢救组成员;后勤服务组:陈庆荣为组长,后勤组全体人员为后勤服务组成员;应急组织的分工及人数应根据事故现场需要灵活调配。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时,负责指挥工地抢救工作,向各抢救小组下达抢救指令任务,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随时掌握各组最新动态并做出最新决策,第一时间向110、120、119、当地安监部门、公安部门求援和报告实情。平时应急领导小组成员轮流值班,值班者必须住在工地现场,发生事故时,在项目部应急组长抵达工地前,值班者即为临时救援组长。
2、现场抢救组职责:
采取紧急措施,尽一切可能抢救伤员及被困人员,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
医疗救治组职责:对抢救的伤员,视情况采取急救处理措施,快速送医院抢救。
后勤服务组职责:负责交通车辆的调配,紧急救援物资的征集及人员的餐饮供应。
3、救援器材
应急领导小组应配备下列救援器材:
①医疗器材:担架、氧气袋、塑料袋、小药箱;
②抢救工具:一般工地常备工具即基本满足使用;
③照明器材:手电筒、应急灯;
④通讯器材:手机、电话;
⑤灭作文吧火器材:灭火器、消防栓;
⑥交通工具:工地常备一辆值班车,该车轮值班时,不应跑长途。
4、应急知识培训
应急小组成员在项目安全教育时,必须附带接受紧急救援培训。
培训内容:伤员急救常识、灭火器材使用常识,各类重大事故抢救常识等。务必使应急小组成员在发生重大事故时能较熟练地履行抢救职责。
5、通信联络
项目部必须将120、110、119项目部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的手机号码、学校企业领导手机号码、当地安全监督部门电话号码,明示于工地显要位置。工地抢险指挥及安全人员应熟知这些号码。
五、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项目部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一)一般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死亡1-2人的一般安全事故后,事故发生时,学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6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基础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6小时内分别报告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6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
(二)重大安全事故报告程序、时限
发生死亡3人及以上重大安全事故后,学校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并2小时内按照事故报告的内容和要求,将所发生的事故情况报告基础教育中心;基础教育中心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分别报告市教育局有关部门;市教育局有关部门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报告省教育局安全办公室备案。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尽快了解详情,在2小时内分别向上级部门补报或续报,同时事故初步原因必须在12小时内向上级部门补报。
(三)急性中毒、中暑事故:应报告当地卫生部门;易爆物品爆炸和火灾事故:应同时报告当地公安机关。
六、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险情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事故现场情况;
(二)险情及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包括失踪人数);
(三)险情及事故发生原因的初步判断;
(四)险情及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以及事故控制情况;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情况和问题;
(六)事故报告单位、报告人、报告时间及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