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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与热作文1000字

2022-09-20 02:29:08 1000字作文 打开翻译

冷与热作文1000字(一)

冬日,是寒冷的,夏日,是温暖的。地球夜以继日地转动让我们感受到了天气的冷与热。而当你用心去感知这一切,你会发现,冷敌不过人心的寒冷,而人心的热却能温暖他人,温暖世界。

昔日陆游游山西村,“莫笑农家蜡酒浑,丰年留客足鸡豚”这是热,人心的“热”;今日顾城慨叹“你一会看我,一会看云,我发现,你看我时很远,看云时很近”这是冷,人心的“冷”。流年似水,我们年少的棱角也被磨得圆润,人心,也渐渐地冷了。

一开始,我们是沈从文笔下茶峒依山傍水的边城世界的人,我们的心是热的。那里鸟语花香,青山翠竹,古朴的吊脚楼,耸立的小白塔,一脉清流相伴随,花自开来水自流……生命的季节循环不息。掌水码头的船总顺顺,一个热心的人,他对过往的落魄船家、游学文人莫不倾囊相助。他忠于职守,对过河的人分文不收,实难推却就买烟买茶给渡人。他虽是富人,却常常体恤穷人,老船夫死后,他资助并组织料理后事……

那时,我们就像是顺顺,拥有一颗“热”的心,乐于助人,待人以诚,仁厚质朴。因为“热”,我们感受到了幸福与爱,他温暖了我们,温暖了世界。

后来啊,我们突然变成了鲁迅《祝福》笔下的人,翻开书卷,浓浓的悲凉渗透人心。她,祥林嫂在鲁镇一露面就“头上扎着白头绳”,第二次还是“头上扎着白头绳”。丈夫死了,本非她的错,却要被人看做不吉祥;她本遵循封建礼教“好女不嫁二夫”的规定却被婆婆逼迫改嫁,被人嘲笑、歧视;,她向人诉说儿子被狼吃了的悲惨遭遇,村里的人却逗她取乐,把她的眼泪当成无聊生活的调剂;她苦苦攒钱捐了门槛却仍不被世人所接受……

这时,我们就成了鲁镇的人,在各种压迫与煎熬下只剩下一颗“冷”的心,隔岸观火,麻木不仁,欣赏别人的苦难如同看戏。因为人心的“冷”,我们不再快乐,世界变冷了。

而现在,你是否对春晚小品《扶不扶》记忆犹新,是否记得那句耐人寻味的话——人倒了咱不扶,人心不就倒了吗?人心要是倒了,咱想扶都扶不起来。我想,人心倒了,亦是冷了。现实生活中,常有人遇到同样的问题,老人摔倒,该不该扶?新闻里也时常报道扶起摔倒老人反被讹诈的事,这些“碰瓷”事件让想扶的人都有了顾虑,人们的心也渐渐冷了。

在繁华的街头,在世界的每一个角落,纵然冰天雪地,仍有暖阳。雪是冷的,石头是冷的,凳子是冷的,而凳子上的我们拥有一颗温热的心。请摈弃心中的寒冷,做一个有热度的人,爱自己,也爱他人,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让人心的热度洋溢在世间,不用再惧怕寒冷!

冷与热作文1000字(二)

他瑟缩在墙角里,即使距那堆微微颤抖的火焰只有几步之遥,也感受不到一丝暖意。他怀里的那把步枪几乎冻成了一根冰棍,这时,他不禁想起了老排长对他说过的话:“记住,热是最好的感受。”

那是半年前的事了。7月,他刚刚入伍,便随部队来到了这能够建功立业的地方,为此,他还同报名处的军官吵了一架。那个秃头,左手只有三根手指的老头,非要把他送到意大利去,他才不去呢!那里没有战火,没有建功立业的机会,只有太阳和海滨,他最讨厌太阳了。

他长在北方的城市。轮回的四季里,他最喜欢冬天,最好是有雪的冬天,最好是微雪,刚刚润湿地面,不干扰正常的玩耍。冬天空旷的天地里,喊上一群伙伴,在微微落雪的街头看看少有的匆匆行人,或者对着商店的橱窗哈哈气,氤氲成一个个美丽的图形,圣诞节还有美味的火鸡,啊,想想都流口水了。最讨厌夏天,夏天有什么?自从他无缘无故地被烈日晒伤之后,他就开始讨厌太阳,讨厌炎热的夏天。

军官拗不过他为国效力的热情与执着,最终顺从了他的想法,把他送到了前线。他不知道,不去前线要被同乡的伙伴轻视的。去年就有个家伙宣称要去意大利,结果在圣诞晚会上,没有一个女孩子愿意和他跳舞,他只是凭借一腔激情,凭借自己对理想的火热执着,就成为了无数人眼中的英雄,特别是女孩子。

进入营地的第一天,老排长看着他稚气未脱的脸,轻叹一声,暗骂道:“该死”,摇着头走开了。他以为老排长是嫌弃自己年轻,不会打仗,很是不服气,暗暗较劲,一定要让老排长另眼相看自己,而且要努力作战,要得到比老排长更高的职位和军衔。是的,他生于尚武善战之乡,乡人把英勇善战看作骄傲和自豪,再加上他自小酷爱舞枪弄棒,喜欢军事战争题材的故事,常常模仿故事里的人物操练“军队”,即使那军队只是自己的小伙伴,甚至是一些板凳。故而他也是他们乡里比较有名气的人物,他面对老排长的叹息作出的反应应该是有一些基础的。

辛苦的军旅生活,没有让他伤感,反而激发了他的斗志。他常常冲锋在前,不怕苦累地锻炼。老排长很是喜欢他,对他是呵护有加,有些体力重的活儿不让他做,他不止一次地向老排长提意见:“我不是小孩子了,我是一个士兵!”老排长微笑着颔首,但以后却依然如故,他也没有脾气可发。

这一次,他和老排长闲谈,谈到他最喜欢的季节,他骄傲地告诉老排长:“我最喜欢冬天,冬天是最好的季节。”老排长看他一眼,沉默很久,才说:“记住,在这里,夏天才是最美好的季节。太阳是上苍送给我们的最美好的礼物,它带给人的才是最美好的感觉……”此后再说了什么,他一句也没听进去,火车的汽笛声掩盖了老排长的话。火车要到达目的地了。他们要攻占的城市,在寒冷的高纬度,听说那里的人也很是坚强……

刺骨的寒冷使他回过神来,现在,他也是一名排长了,当然是刚刚晋升的,元首为了激励斗志,下令全军官升一级,然而,老排长没有等到晋升的日子,两个月前,他就死在了一处废墟的冷枪下,现在,无论怎样的奖励,也激发不起这支队伍的斗志了,断粮断水已经数周,他们不要官职,只要赖以生存的水粮。有小道消息传来,军长可能要投降了,军长说不能让这支队伍活活饿死,冻死。

他叹口气,当年的雄心壮志早已被冰雪粉碎,如今,他最大的愿望,就是有一件温暖的棉衣,和一碗热乎乎的可口的饭菜。

远远的几个黑点出现,可能是敌人,他想举枪射击,可是,手已经举不动枪,好不容易举起来,又拉不动枪栓——枪已经被冻坏了。他索性放下枪,等待死亡的来临。

来者是两个老兵,穿着厚厚的棉袄,奇怪地看着这个在零下20度的冰天雪地里仍穿着单薄的小孩。“举起手来!”一个老兵操着不流利的外语说道。

他动了动,枪随即歪倒在地上,只是手里仍紧紧地抱着自己的胳膊,他一定是冻僵了。“唉,他一定是冻僵了。”另一个老兵叹息道,拿出身边的水壶,拧开盖,给他灌了一口,是伏特加,辣辣的酒带着热热的气息流入胸口,他似乎暖和了些,稍微活动了些。

那个老兵,叹口气,把棉袄解开,脱下来,盖在他身上,嘴里嘟囔着什么,眼里有着无限暖意。他知道自己被俘虏了,但是他愿意。

路上,两个老兵在后面拿枪指着他,他回回头,比划着自己不会跑。他裹紧身上的棉衣,喃喃道:“热,真好!”

冷与热作文1000字(三)

在我儿时的记忆里,一年的四季轮回,只不过是最简单的冷热划分:春暖,夏热,秋凉,冬寒。逐渐长大,才知道冷与热的交替,还牵连许多事物的兴衰演变,不同的季节在我心中也着上了不同的色彩,我对它们的感悟也各不相同。

冬天,向来是我最喜爱的。喜欢它圣洁无瑕的雪花纷纷扬扬飞旋于天际,喜欢它傲骨的腊梅顺着晚风送来清幽的暗香,喜欢它纷繁热闹的佳节洋溢着祝福的喜悦……而最喜欢的,是只存在于冬季最寒冷那几天的,外界皆冰封时,我却能于一室之内独守暖炉,或翻翻书,或喝杯热茶的那份温馨、惬意感受。

记得十一岁那年的我,每天还在学校参加田径训练。十二月,已入冬一阵子,天亮得晚、黑得早。放学后,我总是孤单地在操场上一圈又一圈跑着。耳旁,只有风的呼啸声夹着远处树枝摇曳的沙沙声,眼前,只见淡红而少生气的太阳一点点藏入厚重的云层……冰冷的空气,抚过双颊已无感,只是自鼻腔顺着呼吸道流入肺中,一阵寒冷与干涩在胸中化开,时不时让人产生想要放弃的冲动,可前面同学的脚步从未停歇,我也定要咬牙坚持……天终于沉了下来。好不容易完成了一天的任务,心中如释重负。全身都因剧烈的运动而血液循环加快,只觉热气腾腾,不再感到寒冷,之前的孤独、寂寞也瞬时没有了,只剩下又一次战胜了自己的喜悦与满足。

慢慢地,我明白了我喜欢的不是冷,而是存在于冷时的温暖——这特殊的时候,温暖更显珍贵与来之不易,在外界寒冷本身的衬托下,这温暖更为热烈,更入人肺腑。

而小时候,我最不喜欢的是夏日:蚊虫防不胜防,总咬得我“体无完肤”;气温高,总惹得我心烦意乱……可日子久了,我发现,只要心境平和,在夏日里也能不浮不躁,气定神闲。

今年暑假,我走在沅江边散步,至一小广场,见许多老人身着白色缎袍在练太极。三伏天里,行步匆匆的我早已汗流浃背,可见他们,一呼一吸间都是心平气和,一招一式都从容不迫,柔中带刚……尤其是最前面的高个子师傅,立时头若悬日,挺拔如松,动时流畅矫健,行云流水。晚风习习,吹得他太极拳服微波层层,甚有“遗世独立,羽化而登仙”之感……引得许多行人都纷纷驻足,拍照、欣赏,而他自己却浑然不知。

热闹、浮躁间也能追求清静、爽朗。为喧扰、吵嚷所困时,若改变不了外界,就唯自己有心如止水,方能处海阔天空之境。热时,请觅清凉。

古往今来,许多名人贤士都能巧妙地辗转于“冷与热”之间:“结庐在人境,而无车马喧”只因“心远地自偏”;“莲之出淤泥而不染,濯清涟而不妖”只因“中通外直,不蔓不枝”;“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只因“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

人生要走过无数个春夏秋冬,有时冷,有时热,最重要的是把握好自己最适合的温度,热时寻一份清凉,冷时多感受温暖,成长的这条路就不会只有漫长与苦涩。

冷与热作文1000字(四)

《一》

静,不,是死寂。

并不是一般人死后所有人沉浸在悲伤中穆然的那种静,而是,没有一个人。

这才凌晨三点钟,人们正该熟睡的时候。门缝中透出的红光离他越来越近,红色也由朦胧转向刺眼,近了,近了!可他就那么猝不及防的倒下了,亦应当说又是那么的自然而然,没有声响,没有呼喊,没有挣扎,就如同一片叶子脱离树干般倒在了雪地里。雪花毫不客气的落在他的脸上,融化。再落,再融化。仿佛一场无声的拉锯战,最终胜利的是雪。胜利的喜悦让它更加肆无忌惮地打在他的脸上,终于不再融化,而堆积,最终覆盖。

雪真是种无情的东西,它总是妄想覆盖所有人来过的痕迹,不论贫富,不论老少,对他也不例外。

《二》

他倒也真想就这么永远在世界上消失,在所有人心中消失。

这对他来说或许更像一场解脱,从人们的指责中解脱,也从自己几十年的压力中解脱。

人人都知道他,曾经嗜赌如命的他,在妻子身患重病的时候并没有陪在身边,反而在外边连赌几天,最终被砍掉了右手小手指落魄回家,连妻子的最后一面都没有见到。

“那就是那个连妻子重病都在外赌钱的人吧!”

“是啊,你说他是不是冷血动物,活该被剁掉一根手指!”

“真没见过这么冷血的人!”

这些年来,这种话语似乎从未离开过他,生活也一直以冰冷相待,从未对他好过一分。它们在他的心里沉淀,交错,一波接着一波的涌来。

这是多大的嘲弄啊,她竟然习惯了这些带刺的话,他终于淡然的面对所有的黑暗,听到那些话是麻木到像是听别人的故事。

《三》

天开始泛青,冷冷的光被打散到地面各处。王强与妻子早早就起了床,这天是王强三十岁的生日,三十于一个男人而言意义重大,两人决定好好庆祝一下这不寻常的一天。推开门,下楼梯,一切有条不紊的进行着。“啊,该死,什么东西!”王强的妻子似乎被什么东西绊了一下,低声咒骂道。王强赶忙上前去扶,却发现妻子惊愕到浑身颤抖。顺着妻子的目光看去,他也愣了,怎么是他?!

他本想永远删除那段记忆,可眼前的一幕把他的思绪生生扯回了那一天。六月八号,高考最后一场考前,他偶遇老乡。在如此特别的一个环境中,人的心情总会很复杂,对于考试很紧张,却又难以抑制相遇的喜悦。而高三课业繁重,他已经很长时间没回家,更是倍感亲切。“节哀顺便吧,阿姨人那么好,在那边会过得好的。”同乡伸出手拍拍他的右肩。“你说…什么?”王强呆了一下,回过头疯似的逆着人流跑开了。同乡这才意识到,但再找他已不见人影,只有水一般的人涌来。

他强迫自己不要再想,可那天的场景却一边又一遍的撞击他的神经。撞开家门后,整屋的白色刺得他眼睛生疼。母亲闭着眼睛安安静静躺在床上,所有人都穿着白色衣服,挤在床边,父亲一个人蜷缩在墙角,深深地吸了一口烟,含了一会才缓缓吐出。嘴里的烟丝还没散尽,就又去吸下一口。他踉踉跄跄的挪到母亲身边,目光呆滞,竟流不出一滴眼泪,只是剧烈的咳嗽,呕吐。大姨把手搭在他的肩上,沙哑着喉咙告诉他,母亲死前只说了两句话,让他好好学习要有出息,还有,他的父亲是个好人。

好人,什么好人,他在回家的路上便听说他舍下重病的母亲去赌的事。用手撑起身体,他来到父亲面前,抓住他的衣服,喊得歇斯底里:“你又去赌了对不对,你又去赌了对不对,我妈她那么爱你,临死前都说你是好人,你怎么舍得对不起她,你说呀,你说呀!”剧烈的咳嗽使他放开了他的衣服,他本身就很瘦弱,在他的剧烈晃动下身体不住摆动。他又一次抓住,喃喃道:“她的命终究是不如你的赌重要,她真不值,不值,不值。”几次他想开口,可终究还是什么都没说,只是深深吸了几大口烟。

从那天起王强就没再回家,他搬了出去,他想把这段记忆掩埋。

可记忆这东西,又哪有那么容易说丢掉就丢掉呢?

《四》

低头看看雪中的尸体,他竟连一丝怜悯都不舍得给,有的只是恨。可是他不明白,为什么这么多年以陌生人的姿态活在两个不同的世界,今天却又来找他。王强这才注意到他的右手手臂一直倔强地抬着,他走近,弯腰,看到他缺了一根小指的手中紧紧攥着一个小木偶。

王强脑袋里的东西好像瞬间全部被人抽去了一般,顿时一片空白。木偶,那是他上小学一年级时,看到别的小朋友玩,回家死活也要一个。但是当时村里穷,惟一的交通工具便是双脚,他就步行了十公里去镇上给他买来了木偶。

王强想打开他的手拿出木偶,可手指一直紧紧攥住,即使是少了一根小手指的力量。不知怎的,他突然想回去看看十几年前他离开的所谓叫家的地方了。

找到丝毫不费力,他只凭感觉就可以找到最对的方向。拨开脚下的草来到门前,门没锁。推开门低低身子进去,借着昏暗的光,他发现一切都是老样子,缺半条腿用石块垫起的桌子,因为他调皮而磕掉一块的水缸,只是那只小猫不知跑哪里去了。张望间,他望见了母亲生前用的小箱子,从衣柜上小心搬下,灰尘还是跌了一脸。他用手擦去厚厚的尘土,晃晃脑袋斗落脸上的灰尘。箱子有锁,他找了半块砖头砸开,一本小小的红本安安静静的躺在里边。离婚证。

他想逃,可双脚却像被缚住一般不敢动弹。颤抖着打开,2005年5月22日。

他终于知道了,原来父母早就分开,只是害怕影响他高考才装出仍然在一起的假象。

他终于知道了,原来母亲重病时他们早已不是夫妻,所以他的不管不顾理所应当,毕竟他们只是稍微熟悉一点的陌生人。

他笑了,这个世界,所谓人心从来就那么冷而没有一点温度。他突然发现自己竟然是那么的孤单,黑暗中连影子都不肯陪伴他。

《五》

可是,他还是不知道为什么母亲临死前都还说父亲是好人,正如他永远不会知道放弃这段婚姻的是母亲,她抛弃了父亲和人离开,带走了所有的钱,可最终还是被骗空手而归,是他不计前嫌一直在照料母亲。他不知道他虽好赌但从不赌命,可听到母亲重病的消息后,他一夜未睡,烟抽了一根又一根,终于决定去赌,因为或许赢了母亲就有钱治病了。可是他最终失败被剁去了小指。他不会知道他回家看见母亲遗体时像是失去了整个世界,他不会知道为了保留母亲在儿子心中的美好形象,他独自忍受了一年又一年。

王强不知道,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的心如热血般滚烫,他永远都不会知道,他有多爱他的母亲,却总不及他有多爱他。

冷与热作文1000字(五)

南方是温暖的代言人,北方是寒冷的指示牌。

南方温暖在于它春日杨柳绿堤,湖海送暖。所谓“春江水暖鸭先知”,春天的到来从来都是从南方开始。在南方春意渐浓之时,北方也未必觉察到春的脚步已过长江直奔黄河。

“哥啊,你那边暖和了么?”身处北京以北哈尔滨以南某个小城镇的二宝此时正在公用电话亭哈着冷气问候远在千里之外的哥哥。

“那是咧,南方肯定暖和喽。”大甲生活在中国南部的沿海城市,终年不见冰雪。他此时行走在繁华的都市,身边是川流不息的人群。

“暖和哩也要注意保暖喽,春天容易感冒咧。”二宝吸了吸鼻子,紧了紧脖子上的围巾,关怀道。

“是咧是咧,”大甲不耐烦地说,随即又想起什么,“二宝啊,你给咱爸妈打钱了没?”

“打喽打喽,这个我心里有数。哥你不用担心喽。好好照顾自己,要是想什么吃喽不要舍不得那几个钱咧。爸妈有我寄钱咧,你把钱留着多吃些鲜的哩。”二宝不无担忧地说。哥哥在那么热闹的城市,开销又大,听隔壁李大爷说城市人爱攀比,可不能让咱哥给人比下去啊,他想。

“好咧,好咧。”大甲皱着眉不耐烦道。人行道红灯刚一亮起,马路上的车辆便如离弦的箭向前急射。他站在斑马线前盯着红绿灯,只想着快点结束对话。

“哥啊,我昨天帮老板照顾孩子,嘿,老板就要给我钱,这多大点事啊,用个成语怎么说来着,手……手……对,举手之劳嘛。”二宝憨憨地笑起来。

“停停停,我就问你,钱收了没?”大甲打断道。

“啊?哦,哥啊,举手之劳嘛,我当然不能收他的钱咧。他们一家人也不容易哩,上次……”

“什么不容易,什么不容易啊?当老板的谁没有几个钱!不容易?你干活就容易了?哄你们这种傻不拉叽的没文化农民!”大甲愤愤地吼道,他激动的声音引来一行人的注目,他连忙正了正西装,咳嗽了一声掩饰自己的失态。

“哥,哥你感冒了?得注意身体啊,别太拼命,身体重要咧。”二宝听到电话里的轻微的咳嗽声,焦急地询问道。

“没,哥没事。二宝啊,听哥的,去找你老板把钱要回来。出门在外,一分钱都不能浪费咧。”红灯开始倒计时跳转,大甲向前移了移,超出斑马线半米左右。

“这,这怎么行呢?举手之劳……”二宝还想说大甲几年前教自己的另一个成语,助人为乐,可是电话亭的玻璃被人敲得“咚咚”响:“喂,你什么时候打完啊,大冬天的,冻死我了。”

“诶诶,我这就打完了,要不你先进来吧,外面冷着呢。”二宝打开电话亭的门,冷风窜进来,他缩了缩脖子,“哥啊……”

“好了好了,二宝你记得把钱要回来,我赶着上班。”大甲一见红灯灭绿灯亮,立刻掐掉电话,大步向前。

“嘟嘟嘟……”电话里传来单调的电流声。二宝对那个缩在电话亭一角的青年小伙无奈一笑,“你打吧,我打完了。”

青年小伙从他手里接过话筒,二宝从他旁边挤出去,在关门前的一瞬间,他似乎想起了什么,朝青年小伙憨憨一笑:“嘿,春天可不远了哩。”

大甲向前走着,绿灯很快跳转。他身后传来了一阵紧急刹车时轮胎和地面摩擦的刺耳声以及人群中的尖叫声,他转过身去,只见一个年轻小伙躺在斑马线旁,鲜血染红了洁白的线纹。肇事司机见势不妙,一个拐弯,踩着油门绝尘而去,留下惊愕的人群开始慌忙打电话、记车牌。

大甲暗自庆幸还好自己走得快。他望了一眼地上受害者痛得扭曲的惨不忍睹的身体,暗道:“作孽啊。”便转身奔向人行道。

二宝在寒风中蹒跚前行。一个偷跑出来的小孩迈着欢快的步子从他面前奔过,冷不丁被余雪绊倒。“嘿,小破孩。”二宝走上前去,提起摔倒的小孩,拍拍他身上的雪粒,摸摸他冻得通红的鼻子,“慢慢走,过段时间春天来哩,你们就快快乐乐到处跑吧。”二宝憨憨地笑起来,小孩也跟着他笑。

二宝把围巾取下来为小孩戴上,又嘱咐道:“小屁孩,外面还冷着呢,早点回去喽,别让爸爸妈妈担心咧。”

二宝缩着脖子回到住处时,全身都快冻僵了。隔壁李大爷见了忙招呼他进去喝汤:“二宝啊,回来了,来,喝口热汤暖暖身子。”

一口热汤下肚,二宝全身上下每个毛孔都舒服地呼了口气。

“唉,这热汤就是北方的温暖喽。”

二宝心田里的小苗在热汤的浇灌下,抽芽长叶伸展,茂茂盛盛,长得无比繁华,他整个人都散发出一种春的气息。

冷与热作文1000字(六)

“这场战争是献给国家和人民的……”

同样正当且正义的理由吗?

我在风中不语。

夕阳的残血,绯色的虚无,刺眼的凄凉。我挽起乌黑的披肩,游走在赤红的废墟间,睁开了暗无光泽的冰冷双眼,紧握寒芒彻骨之镰,我作为死神君临这世界。手中挥舞着的冰冷鬼镰上,泛着绯红的血光,狰狞的断壁一直延续,直到世界的尽头。四周呼啸的炮弹,如雨幕般落下,硝烟之中猩红纷飞。石块、人、战车,被炙热的气浪抛向空中,刹那间,便被战火撕裂吞噬,消失殆尽。致命的镰不断地挥舞,鬼魅般变化的镰影,伴随着灼眼的血光,从我的残影上渗出。我在火光、血光、惨叫声中旋转挥舞着鬼镰,好像在伴随着这首悲凉的战歌,跳着一段华丽的华尔兹……

我穿梭在风与血中,眼里开始蒙上一层薄雾,我试图仰望那绯红的苍穹,却看不透眼前这片缥缈的虚空。

我眼中依旧结着一层坚冰,疲惫的脚步,也未曾停下,钝乏的利刃早已不能后退。镰影闪过,夺去气息,留下心碎。漠然等待,下一刻,又要带走谁?伴随着惨叫或咒骂,伴随着感人的或不感人的告别。伴随着相同的的或不同的祷告……我又看见谁绝望的双眼,我知道死亡并不是我的安排。

炮焰在风中纷飞,编奏着一首凄厉的葬歌……

所有人都恨我吧?我想。

可又有谁曾看到过死神狰狞的面具下滚烫的泪水和在黑夜里瑟缩的灵魂!

我知道,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天堂与救赎……

我,只能以死神的身份主宰这一切,继续审判这原罪。

枪声未曾停歇,炮弹仍就在嘶吼。一排排炮弹划破苍穹,又随风而下,化为种子,在与废墟沙土亲吻的瞬间,在废墟里突兀的生长出千百朵绚烂的血色玫瑰—又随风凋零—绽放—再凋零。

终于,我疲惫飘忽的身影定格在了一处再普通不过的废墟前。夕阳慈悲的余晖被弯曲烧红的钢筋和犬牙般的断壁截开,温柔亲吻着这个五六岁的小女孩的脸颊。身上有着火一般热情的红色风衣,即使沾上了灰尘和暗红的血渍,也掩盖不了它透出的欢快与生机。

她蹲在地上,用她柔美的声音唱着一首温馨的童谣,她用泥污的手在沙地上画着,绘着她心中美丽的梦…

“什么时候才能和动物们尽情地撒欢?什么时候太阳公公才能露出笑脸?我们尽情地在草地上打滚,时间一点也不晚,和爸爸妈妈小猫小狗尽情撒欢的时间一点也不晚…”

优美的旋律萦绕在废墟中间,冲淡了痛苦,仇怨,恐惧与离别。仿佛神奇的魔力,将我引到这里,却扯出我的灵魂,曝晒在烈日之下,煎熬,无处躲藏…字字句句直扣我的心扉,无情的冲刷着我内心的坚冰,让它破碎消融,一种惶恐,不安,羞愧的感觉从我的脚底升起,掠过脊椎,直冲我的脑海。终于,无法按耐住的情感化作滚烫的泪水从我的眼角滑过,顺着我的脸颊,滑入我的嘴中,咸咸的,异常苦涩。

“为什么?”

一个疑问不由自主地从我的心底浮起。

“我为什么要成为死神?”

我多么想我的躯壳连同我残缺不全的灵魂一起埋入土中,全部都腐烂掉!

我背对着炮火和硝烟,连紧握的生命终结之镰都丢弃在了地上,尽可能多的将炮焰中的嘶吼和哭泣挡在耳外,连冲天的炮火也抛在了脑后。静静地凝望着她,看着她微笑,观察着她脸上表情变化的一丝一毫。她的嘴角微微上扬,在浑浊的空气中,她的双眸依旧像夏夜的星辰般闪亮,即使是脸上的污渍也遮不住她眼睛的光彩。她的眼睛眨着,和嘴角向上扬起的弧度组成了一幅美妙绝伦的图画,她双眼流露出似水的柔情,她淡淡的微笑,似在憧憬一个美妙的梦。

她在笑什么呢?为什么即使是生在硝烟炮火的厄运中还能笑得如此动人呢?是在憧憬着一些什么吧?

我的黑色披风在风中猎猎作响,随风扬起的尘沙遮蔽了我的双眼,但我仍能准确地找到那道星辰的光芒。

这时,她也透过沙尘发现了我,用她如黑夜般美丽的眼睛轻柔平和地望着我,莞尔一笑,笑得很甜……“为什么你要笑呢?”我缓缓地走了过去,蹲在她身旁,尽可能地表现得如同她一样自然。我抚摸着她干枯发黄的头发,注视着她,我眼里的坚冰也开始融化,我的目光第一次变得柔和起来,我也浅浅地笑了,又问道:“难道你不怕我吗?”我第一次用我沙哑的嗓子和一个“人”说话,但没想到我沙哑的嗓子竟能说出如此轻柔的话语。

“可怕呀。”她注视我的眼清澈澄明,她扯着我的衣襟,眼神竟开始不安地飘忽起来,用她沾满血污的手指了指外面,“但那里更可怕啊……”

原来,那里更可怕啊。多么沉重的一句话,直击我的心脏,连我的身躯都禁不住一颤。是吗?这是一个无邪的小女孩发自内心的回答啊……

而我,却愣在了那里,身体不安地颤抖了起来,眼神也开始变得迷惘。“死神叔叔,”小女孩伸出同我一般冰冷的小手,紧紧握住我的手,清澈的眼眸关切地望着我,“你是不是很冷啊?那让露露来帮你暖暖手吧。”只可惜她的手和我的一样冰凉。

但是,我却感到有一股暖流萦绕着我,使我冰封着的灵魂竟开始一点点地变得温暖起来,这是我生平第一次感受到来自别人的温度!

“谢谢你!”泪水再也止不住,融入了感动与神伤,一齐涌出,我紧紧地抱住了露露,哽咽着,“谢……谢谢你!因为你的出现,让活在地狱的我感觉到:‘活着真是太好了’!”

我在涕泗交流中笑着,笑的很狼狈。

即使活在地狱已成宿命,我也不愿再沉沦。

“这场战争是献给国家和人民的……嗞嗞……”

泛着火光和鲜血的残垣断壁之上,正义之辞仍在废墟间回荡,萦绕,传向远方,只有猩红的风在倾听。废墟之间,炮焰纷飞,多少誓言从此踏上不归……

在彻骨的寒冷与炙热的鲜血中,我的灵魂仿佛要被撕碎,化为虚无。

“走吧露露。”我深吸一口气,终于平复了心中的波澜。

“嗯。”

我站了起来,牵着露露的手,走出了废墟,炽热的气浪直扑我的脸颊,我却只感受到绝望的悲凉,呼啸的炮弹重重的落在我们的四周,扬起猩红。露露她只是紧紧的扯住我的衣襟,眼神不安的飘来飘去,身体如在黑夜中的我一般颤抖……

“对了!”露露突然地停下了脚步,转身飞奔向昏暗的废墟。

在废墟中,从她早已冰凉的尸体的手里轻轻地拿出了一株被炮火折断的正在怒放的雏菊,将它轻轻地种入土中。

“要坚强地活下去啊。”露露耳语似的说着。雏菊的影子赢在露露躺在血泊中的尸体的脸上。她仍旧温柔地微笑着,脸朝着太阳升起的方向……

“好了,走吧!“露露又飞奔了回来,牵着我的手。

“呐,叔叔,我们会去天堂吗?”

“嗯,会的……”

微风透过面具,轻拂着我的脸颊,风干我的泪水。

我的眼神再次结上了寒冰,射出彻骨的寒光。

因为,死神是不允许拥有泪水的……

冷与热作文1000字(七)

当看到汉服爱好者着汉服上街,却被误认作东瀛子民而遭羞辱的新闻时,我的心竟如撕裂般地痛。

当听闻首都大批并非基督信徒的青年男女于圣诞节涌入大大小小的教堂时,我的眼前竟如绝望般的黑。

是什么?到底是什么令堂堂华夏儿女炎黄子孙冷眼于本民族积淀了五千年之久的传统文化,却怀满腔热情前仆后继地投身于漂洋过海而来,早已变味的洋文化的熔炉中。

真是讽刺,当世界掀起了一阵“中国热”的时候,我们的儿女却以一种冷至冰点的态度来对待传统。这是一种对滋补我们根系的蔑视和对先人的否定。今我与先我站成对立相互攻击,长此以往,这样的个体,这样的国家和民族,必然会被历史前进的大潮吞噬,永世湮没。

儿郎们,醒醒吧,睁开眼瞧瞧我辈祖先遗留下来的东西吧!

当你热衷于那惹眼的皮裙长靴时,为何不看看被冷遇多年的汉服?它不是汉朝的衣服,不是古装,更不是东瀛的和服,它是我大汉民族的传统服装。曲裾、襦裙、褙子……纵使由最朴素的面料制成,着于身上也尽显女子庄重典雅的气质,再随意挽一个斜云髻,温婉含蓄的东方女子便悠然现身。那些满嘴污言秽语不知收敛却自以为是的女子们,着一身汉服吧,去感受那其中包裹着的一个文明女子该有的蕙质兰心,高雅端庄。

当你满心纷乱,被新时代的洪流裹挟着亦步亦趋地前进时,不要再听那热情似火的摇滚,它只会让你更加慌乱,于这繁芜丛杂中迷失自我,坠入深渊。去乘一叶扁舟吧,听一曲《平沙落雁》,唤醒满江笙歌,让清越悠长的古琴声为你涤荡心灵,让那伏羲古琴上的七弦引领你去一个静谧之乡,伴着“杨花萧萧落满肩,落满肩,笛声残,窗影寒,烟波桨声里,何处是江南?”的小调与细雨轻风共舞,与蓝天白云同在,呷一口清茶,品味人生百态。不急不躁,沉稳镇定,这才是中华儿女的本色。

当听闻我们的传统节日被别国申遗成功时,你是否会愤慨会不甘?当听闻我们的历史名人竟被所谓的种种“证据”证明出生于别国时,你是否会鄙夷会气忿?如果回答是肯定的,那便好,我们的民族精神尚未完全沦丧,我中华之崛起尚存希望!

曾有人说我们的传统文化都是老教条了,该退出历史舞台了。的确,我们传统文化中的那些类似于“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女子无才便是德”的教条已不适应时代的潮流,但是,我们不能因此对传统全盘否定,只需取其精华,去其糟粕,革故鼎新,古为今用,它定能于这新时代绽放其特有的光芒!

收起对变质的洋文化无谓的热情吧,把它投诸于被冷遇多时的传统文化之中,去继承它,去发扬它,去奋斗,去超越,去拼,去搏,去让东方巨龙重新翱翔于世界之巅!

冷与热作文1000字(八)

我的人生写下的第一篇作文是在小学二年级的期末考里。看图说话式的作文我到现在都还记得很清楚。内容大概是小羊背了一袋米回家,走到半路袋子漏了,于是米一直往下洒,路过的小狗好心地提醒小羊,可是小羊却以为小狗想要他的米,便不理踩小狗,直到走回家才发现已经没剩一粒米了。四张图片我一共写了一两百字,成绩下来之后虽然卷面分很糟糕,但是我的作文是全班唯一的满分。

老师在台上念我的作文,念完之后她问,同学们,这篇作文写得好不好?然后我的同学们异口同声地答写得好。最后一个好字的声调一直在延长,我前排的男生转过头来对我挤眉弄眼,当然身后那一道道嫉妒与羡慕的眼神我也没忽视。那个时候我像个骄傲的孔雀坐得笔直,老师的赞美我一字不漏收到了耳中。“你们看看阿宴写的,再看看你们,句子都没扯通,这样得不到分你们懂吗?尤其是xxx和xx,要多向阿宴学习知道吗?”年少的嫉妒是很重的,xxx和xx是我的好朋友,但当老师点名后,她们一致把我排在朋友之外。

那一年我七岁,第一次尝到这种被赞美与被嫉妒的滋味,它使我拥有了人生中第一个梦想,但同时也使我失去了一起玩耍的同伴。

我第一次拿奖是在四年级,很鲜艳很鲜艳的红本子,上面写着“全国xx作文大赛小学组二等奖”。参赛作品叫《印象深刻的老师》,我心里很清楚,这篇文章的作者并不是阿宴,是我的班主任。星期六下午我的班主任邱老师给我们补作文,而她的方式是她念一句我们写一句,然后收上来打一个优+。尽管许多事不是真的可我还是要写,因为得不到优+是要重写的。六年级我们换了一个班主任,她也给我们补作文,不同的是她告诉我们技巧并且带我们出去玩,玩完了之后再写。这个时候我成了老师的宠儿,每当布置作文题之前她会先问我这个题目好不好写。然后根据我的回答思考后再布置。我印象深刻的是她对我说了一句话。那是开班级联谊会,我们玩击鼓传花,老师让我们描述这个游戏。我的朋友们这样写道:“好像一个受欢迎的东西,‘花’被同学们抢来抢去。”我写的是“它好像是带着病菌的霉球,人人都躲闪不及。”那天她把我叫进办公室,她说阿宴你一定要加油,我很看好你。

那一年我11岁,没有受过打击,人生一路顺风顺水,自以为会一直存在于大家眼中,会被老师一路称赞下去。

事实上直到初一,我还是备受关注的一个。每周念作文必定有我。老师夸我有灵气。可是那时候我不快乐,我写的东西没有一样是真实的。初二的时候迷新概念作文。当我翻开第一篇文章时,属于另一种写作的风格展现在我面前,我有了一种归属感,觉得自己可以融进去。而这种感觉所带来的后果是我开始讨厌应试作文。不久后我写下了第一篇“新概念式”的作文,不出意料地被叫去谈话,班主任的第一个问题就是:为什么写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

“又没有谁规定不可以写”

“我且不说你的文体,我讲了那么多次景物描写要符合人物心情,你看看你写的什么,什么叫‘我从家里走出来,一直在哭,太阳温柔地打在我的脸上’”

“为什么不可以,若是我难过的日子里太阳就是升起,老天就是不肯下雨怎么办?为什么所有的东西都要围着主角转,写作不可超越的常识难道不是真实吗?”

我吼完这句话之后她没有回答我,而是以狠狠的把本子摔在地上来宣泄她的愤怒。

“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想要拿高分你就给我老老实实写。”

她冷着脸咬牙切齿的模样我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初三我在校刊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目叫《暗恋》,上数学课时她走到我身旁,轻轻在我耳边说了一句“我对你已经失去耐性,这么跟你说吧,以后再敢写这样格调低俗的文章,直接撕了重写”而我只是冷着脸把草稿纸往桌上重重一摔。她在我旁边站了许久,一直盯着我看,我想她只是有些奇怪为何往日乖巧听话的我如今却有些离经叛道。她只是不知道我只是厌烦了满纸的谎言。和我一起发表的还有另外一个同学,她写的是与她爷爷在一起的日子。她回家告诉***妈,第二天一来兴高采烈的样子无人不知。她说昨天晚上***妈很开心,拿着校刊边转边说我们家出了一个作家了。她扭过头来问我,阿宴你呢。我说我妈妈也很开心。

事实上我只是把校刊带回家,却没有拿出来。不是不想,只是那天晚上班主任打电话告诉我妈我在学校干的好事。我妈挂完电话就开始训我。

时间都好像静默了,夜晚的风从窗纱吹进来,我想,真冷啊。“听到了吗?”“……嗯。”我说。可是我想说的是妈妈你知道吗我们班上有几十个人投稿只有两个人上了刊其中有一个人是我妈妈你难道不开心吗妈妈你知道吗我很难过你是我妈你不应该永远鼓励我陪在我身边吗为什么你要阻止我去做我喜欢的事呢。但我一句都说不出口,因为我知道原因在于我的那篇文章叫暗恋,不是写家人不是写朋友而是写暗恋。尽管这种情感每个人都拥有,但是没有人点破也变成了心照不宣的秘密,我错在成了第一个将它放在公众眼光之下的人,于是成了老师们的众矢之的。我也知道我所有的为什么都可以用一句话来回答“没有那么多为什么,想要拿高分就给我老老实实地写。”夜晚的风吹进来,我想,真冷啊。

那一年我十四岁,现实朝我泼来第一桶冷水,我措手不及,我毫无招架,我被淋成了落汤鸡。

好在这个世上并不全是我的班主任和我的妈妈,我得感谢我们学校的阅卷老师,稳定的42分以上的作文让班主任和妈妈噤了声,只是从此以后念作文的人里没有我罢了。被老师忽视被同学遗忘,我的十四岁一片冰凉。

冰凉到让我以为那些被讨厌被喜欢的情绪不会再出现了。

中考结束后我把自己关在房间里,花一整天整理自己,或喜或悲,一直一直写,酣畅淋漓充满快感。然后发到了网上,敲完最后一字蒙头大睡,天昏地暗,什么都不管。凌晨四点突然惊醒,手机正“嘀嘀嘀”响个不停。打开一看,心一下就凉了半截,这种久违的不被认可的感觉在时隔几个月之后又重新回归。黑暗里,手机发着冰冷的光,屏幕上是比这光更加冰冷的几个字“你不适合写作”我正死死地盯着这几个字,眼前突然一片模糊。我想起了我一年级的老师说你们都要向阿宴学习,我想起了我六年级的老师说阿宴我很看好你。我想真对不起啊各位,辜负了你们的期望。你们口中的阿宴其实根本不适合写作。眼泪一直下落下落,滴入无际的黑暗,又消失不见。

我的梦想我的骄傲,它们都消失不见。

太阳七点升起,我看见世界从一片混沌的黑暗走进温暖的光明里,我勾了勾唇,心情一片明媚。手机的屏幕亮着,上面留着这样些话“加油,很棒”“很棒,加油,希望能在巨鹿路675号看见你”

棒这个字眼,穿越了漫长的冬季,穿越了一年的冰封,再次回到了我身边,尽管与之到来的还有令人绝望的批评,但是,这些都不重要了。只要有一句赞赏和鼓励的话,那么我所受的委屈都可以烟消云散。

七岁那年我写下了小羊和小狗的故事,十五岁这年我写下了这篇文章。中间八年被赞美过被批评,这所有的冷与热让我不再惧怕任何打击,不再为任何赞赏而沾沾自喜。我知道我还有很长的路要走,我也知道继续走下去会面临更多的冷眼、嘲笑,但幸好与之相对的赞美也一直存在。而我只要有了这一点热量,那么即使前方充斥着无尽的寒冷,也会一直走下去。

冷与热作文1000字(九)

冷之极端,是冰;热之极端,是火。冰火素不相容,冷热却不尽然。

有人云,女子是水作的。生物学上说,女子的普遍体温是高于男子的。我在想,女子是否如一团炙热的火,去温暖着本该被温暖的人。

有一个女子在词里这样写道:“惟有楼前流水,应念我,终日凝眸。凝眸出,从此又添一端新愁。”能写出这样诗词的女子内心一定是温暖的罢,尽管总会有一段愁绪萦绕在心头。

我想我是不该妄自评判她的人生是悲是喜的,毕竟无论哪般,都茹人饮水,冷暖自知。她有过29年的美满婚姻,与丈夫举案齐眉,共赏诗赋。然而晚年的境遇又如此凄凉,颠沛奔波,寂寥到老。她是幸运的,又是不幸的,但又实在庆幸,她的内心自始自终都留有一片温暖。

我想宋朝这个神奇的时代,孕育了不仅仅一位如李清照般的温暖词人,也培养了一位豪放派的拥有一颗炙热的心的词人,他是辛弃疾。

“千金纵买相如赋,脉脉此情谁诉?君莫舞,君不见,玉环飞燕皆尘土!闲愁最苦,休去倚危栏,斜阳正在,烟柳断肠处。”辛弃疾的这首《摸鱼心》,上篇写惜春,怨春的复杂情感,而下片借陈阿娇的故事,倾诉了作者爱国深情无处可吐的苦闷。他用比兴的手法,创造象征性形象来表现了自己对祖国的热爱和对时局的关切,也许处在和平时代的我们并不能深切体会辛弃疾的爱国情怀,但他颗炙热的心我们能用最真挚的情感去品味其中的韵味。

李清照的温暖,辛弃疾的炙热,都在宋朝这样一个年代里体现得淋漓尽致。在滚滚红尘中,他们用他们的火热,用他们柔软的内心表述了自己的坎坷一生。

曾经有这样的一句诗词深深地打动了我:“人生自是有情痴,此恨不关风与月。”我想,一个男子多少是有些风花雪月的事的,又怎能说“此恨不关风与月”呢,又实在叹服于他用字的精妙,在离筵上拟说归期,却又无语先咽,蕴含了多少不人说出的离别之情。然而作者并没有沉溺于一己的离愁别绪而不能自拔,而是由己及人,将离别一事推向整个人世的共同主题。

岳飞的《满江红》许多人都耳熟能详,其中脍炙人口的名句不少,然而最打动我的却是这几句“三十功名尘与土,八千里路云和月。莫等闲,白了少年头,空悲切。”这首忠义慷慨,气贯长虹,充满战斗豪情的爱国精神的千古绝唱,是中华民族的精神写照。后世读之,犹凛凛有生气焉。岳飞的精忠我们无法亲眼见证,但他对敌军的那份冷冽我们却能从他的诗中默然体会。他的冷,是因为他有一颗炽热的爱国之心,他用他对敌人的冷,用他坚强的身躯来保卫他的国家。

我想,这便是“冷”罢,不论有多悲伤,都不会沉溺其中,不论有多不舍,都不会沉溺其中不能自拔,不论有多艰难,都会挺起胸膛奋然而起。欧阳修就是这样一个男子,不管经历了多少流离变迁,心中都自有一番冷然罢。而岳飞的冷冽,也定不会因历史长轮滚滚转动而被磨灭。

“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我曾无数次感慨究竟是什么成就了李白的一腔豪情,是什么成就了他的飘逸潇洒。一定有些什么,让卓然的他名垂千古。

是卓绝的身姿?是冷然的神情?是醉酒后的狂放?还是拥有一颗纯净而傲然的心?我想,这些都是答案,又都不是答案。

李白写下“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这样豪放而又夸张的诗句,后人无比惊奇,又都惊叹。李白的一腔热血,终究被后世得知,也庆幸被保存。他有冷然的容颜,又有炙热傲然的内心!这些都是他名垂千古的理由!

我到底还是不能确切的定义冷与热,我不能妄断,不敢妄断。我只能无限地遐想,愿有一天,我能清晰地说出他们的定义。但我想,只要我们心中有着满腔热情,哪怕世间再冷,也终将被融化。

冷与热作文1000字(十)

千里冰封,万里雪飘,烈风撕扯,尖刀般侵蚀每一寸肌肤,这是世之严寒;烈日似火,热浪如焰,高温蒸煮着一切,这是世之酷热。

有人说,水火不相容,冷热不共生。但试想,如果没有了热,什么才叫冷,若没有了冷,又何为热呢?冷热是相对的,相辅相成,共生共灭又相互转化。经过寒风之刺骨,才知春风之和煦;经过骄阳之焦灼,才知秋日之高爽。四季循环冷热交替,此天地之理。

人生莫不是如此?前方的路途可能天寒地冻,路遥马乏,挫折,失落,失望,失意,内心冷透;也有可能人生顺畅,春风得意,继而忘形,内心因此躁热而膨大。一切迷惘,一切未知,真正走好这条路,我们要能不惧严寒,不畏酷热,做一名行者,理性看待一切。冷热之变,不能淡却行者坚定的目光,不能阻断行者前行的路,不能停下行者稳健的步伐。

做一名行者,用智慧理性与长远目光去对待冷热。冷兮热之所倚,热兮冷之所伏,冷热相谐方是人生的全部。愚昧者似盲人摸象,管中窥豹,受困于人生局部的寒冷,便对世界开始绝望。而行者则登高望远,人生整体性与冷热自然性了然于胸。于是,才有身处挫折磨难之时的巍然不倒,才有人在荣光无限之时的宁静淡然。风雨见彩虹,乐极必生悲。

苏东坡便是一位目光长远,不拘冷热的行者。开豪放词风,唱大江东去,把酒问青天,聊发少年狂。他,加上苏洵苏澈,父子三人震响北宋文坛,左右官场风云,谁人不知东坡大名。此可谓“热”也。然而,一场乌台诗案,陡然将他从极热摔向极冷,他琅珰入狱,被游街示众,遭小人围骂,被贬黄州,此不是极“冷”吗?一般之人在极热极冷中翻滚早已痛不欲生。然而他是苏东坡,在黄州,他静下来了,沉思了,反省了,沉淀了。自省于热时的嚣张,冷时的沮丧,当看透世间冷热,当俯看人世之浮沉,骨子里的豁达乐观,清纯空灵迸发而出,正如余秋雨所说:“勃郁的豪情发过了酵,尖利的山风收住了劲,湍急的溪流汇成了湖——引导千古杰作的前奏已经鸣响,神秘的天光射向黄州……”他成功了,留下了一个潇洒的乐坡居士给后人。正是他看全了人生看透了冷热,才不再纠结于个人得失,目光才会移向更远,寄托的情怀才会更高,灵感一旦迸发,不可阻挡。假如他狂妄在热中,或忧闷在冷中沉沦下去,我们会少了一个豪放豁达的苏东坡,中国将少一段绚丽多彩的文化。

做一名行者,对待冷热,心止如水,宁静从容。做到“长远目光”之后冷亦无奇,热亦无奇,便能心止如水。我们向前行走,冷与热只是行走的环境,荣耀与困苦只是路边的风景。也许,你曾经走过的路途,十里荷花馥郁,良辰美景俱有;也许你曾经走过山河破碎,废池乔木,悲景伤情。但一切终是风景,终是过眼云烟。行走的目光始终聚焦在远方,方能不为沿途所动。那个远方,叫追求,叫理想,叫信仰。那个远方是你心中的价值,值得你一生寻找。那个远方,让行者日夜兼行,让行者坚定不移,让冷热都淡化。于是心便成了水,任举世非之任举世誉之,他依旧宁静从容,不起波澜。

居里夫人献身于科学事业,提取的0、1克镭震惊了世界,夺得了诺贝尔奖。然而,她没有借此大发横财,挤入上流社会,炫耀求赞。她使自己静了下来,在热中冷了下来,依然目光灼灼,重新钻进了让她“一生相许”的实验室,创造了更多的成果,造就了一个更美的居里夫人。因为,她不是为诺奖而奋斗,才能不被诺奖所动;因为她不是为物质荣华而研究,才能不被物质的漩涡所卷入。她为的是科学,是理想。为此她不顾一切,诺奖,金钱,风景矣,得之我幸,失之我命。心止如水,静观冷热,她做到了。

在东方,还一位祥和的百岁老人,目光深邃,他是巴金。经历“五四”的呐喊,文革的痛打,劫后的重生,他那温和的目光,看穿了一个世纪。他并没有像其他文人一样,随政治摇摆,他始终坚持着文化之方向。他睿智地指出文化界的“棍子”,为中国文化敲响警钟,然而他为此在文革被殴打批斗,受着非人磨难;在现世鲜花掌声袭来之际,他又冷了下来,写作《随想录》,打人性之补丁。冷也好,热也罢,何时动摇过他对文学文化的追求。正是因为不畏冷热,一个世纪的风雨未曾击倒一个行者的身驱,政治阶级的撕杀只能断绝文化的水源,巴金在中国竖起了一座文化灯塔,指引着人们在黑暗和泥泞中行走。

一切追求源自于心,心灵是奋进生命征途上不竭的动力。内心的精神能帮助你战胜物质,心中的追求也就能战胜冷热。即使累死在途中,但心不会死,即使倒下,身躯定是挺直的,脸上必是微笑的。范公所说“不以物喜,不以己悲”不正是追求超脱物质的体现吗?

现在的社会,又有多少真正的行者能用长远的目光,冷静的心态去看待冷热。物质是必需的,而如果将物质定位为目标,那将被物质冷热折腾得死去活来。现如今,很多人活在单纯的物质世界中,多少艺术家、文人为商业而创作,为金钱而创作;又有多少科学家为奖项而奔命,为奖金而研究,这样的创作和研究,又怎会有惊世的文化佳品,造福世界的科学发明呢?

一个国家的长久兴盛也必须能御冷热。当内外交困之际,毛主席一首《卜算子?咏梅》展现了在冷中的无比斗志,全国人民携手共渡了难关;而今,习总书记在十八大响亮提出“清醒”,为头脑日益膨胀发热的部分党员与官员降了温。热会滋生腐败,出现享受,掀起物欲狂流,我们需要时刻降温,时刻清醒。

任自然冷热,人体总能找到平衡,维持适度的体温。人生亦如此,不忧惧冷不沉湎于热。把好人生航向,驾驭生命之舵,收拾行囊,继续你的征程。

平衡冷热,调好人生的温度;前方有路,也无风雨也无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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