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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2024-07-12 22:23:22 心得体会 打开翻译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1

就这样被感动了。它是一部波澜壮阔的历史,它是一个感人肺腑的故事,它更是一种纯洁而高尚的爱。它就是狄更斯笔下的《双城记》。

全书充溢着扑朔迷离的色彩,作者以一连串引人入胜的故事为框架,以十八世纪法国大革命为背景。在黑暗的资本主义社会里,农民阶级和工人阶级忍受着资产阶级无情的剥削。正如作者所说:“昌盛而又衰微,笃诚而又多疑,光明而又黑暗,这是充满阳光期望的黎明,又是阴暗失望的长夜,人们拥有一切,却两手空空。”而主人公西德尼·卡尔顿、露西·曼内特和查尔斯·达尔内之间真挚的情感,成为这部名著亮丽的一笔。

在小说中,狄更斯成功地塑造了主要人物鲜明的个性。曼内特是个深爱女儿的父亲,在经历磨难后仍宽容地把女儿嫁给仇人的儿子;露西是温柔善良的贤妻良母,为了让丈夫能看自我一眼每一天风雨不改地到大墙对面站立两小时;查尔斯是个正直、豁达的贵族,与露西相爱,为了感情甘愿放弃爵位与财产。

小说中还有一个人物,就是让人有点憎恶的泰雷兹·德伐日。失去亲人使她活着的唯一意义就是革命胜

利之时为亲人报仇。可是等到革命胜利时,她许多年来梦寐以求的复仇却失去了对象,她的愤怒之深是可

以想象的,然而为了发泄积愤却拿侯爵兄弟的儿子及其家人抵罪,她走上了一条与那些伪贵族同样残忍的道路,于是她的种.种行为使她一步步失去了读者的谅解。最终,恶人有恶报,她戏剧性地因为手枪走火而

结束了自我充满仇恨的一生。也许这才是她最佳的结局。那些像德伐日那样以复仇为生活唯一目的的人,

即使命运坎坷,也决不能博得人们的同情。

而在整篇小说中,最让我喜欢也是最令人感动的就是律师助手——西德尼·卡尔顿。他一出场就带着一身忧郁,隐去了光芒,总是灰心、失望、冷漠、凄凉。他妥协于周围环境,但有时却又显得格格不入,作为律师助手的他才华出众,却甘心境愿躲在人后,做别人成功的垫脚石,他仿佛亲手筑起了一堵墙,隔绝了名利、社会,默默地逗留在角落里。他与查尔斯长得十分相似,也同样深爱着露西,然而两者命运却截然不一样。他羡慕查尔斯,也恨他。可在经历痛苦的煎熬后,他依旧带着诚挚的祝福,愿露西与查尔斯永远幸福,因为“爱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个表面上懒散、放纵的“无用之徒”,内心却是崇高而纯洁的。

最终,他向露西表达了自我的情感。每次读起那段话,难免感到心酸,“我期望你明白你是我灵魂最终的梦。我是在堕落的生活中看见你和你的父亲,还有你所经营的那个甜蜜的家,才恢复了我心中自以为早己死去的往日的梦想。我也所以才感到比任何时候都要凄凉可怜。自从我见到你以后,我才为一种原以为不会再谴责我的悔恨所苦恼。我听到我以为早已永远沉默的往日的声音在悄悄地催我上进…………”

当查尔斯因为家族的犯罪而被无辜判决死刑,西德尼竟然代替他去断头台理解行刑。在生命与爱之间,他选择了后者。他爱露西,为了她的幸福,他为她的爱人献出自我的生命。当他走上断头台的时候,面上依然坚持着笑容,他信守对露西的诺言……因为,他的爱便是他的生命。此时此刻,我的脑海中想起了裴多菲的那首诗:“我愿意是急流山里的小河在崎岖的路上岩石上经过只要我的爱人是一条小鱼在我的浪花中欢乐地游来游去……”作文 WwW.ZuOwENbA.NeT

尽管小说以一个意外的“大团圆”收场,但当读者流着眼泪读完该书时,却感到无限的遗憾、心酸。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却能深深地感受到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它隐藏在内心深处,但却无比的深厚;它默默地承受煎熬,为的只是使心爱的人幸福;它总是无私地付出,而不求一点儿的回报。这种爱在无形中上升到一个新境界,永恒地放着凄美而迷人的光彩。

“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做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命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2

读完《小团圆》,放下书,忍不住为张爱玲叹气。才女身世可怜,生在那样一个末落贵族之家,父母早年失和离婚,母亲做着国际旅行家的梦,渴望有人来爱她,却从不把子女放在心上,从来没有给过她和弟弟母爱的温暖。父亲养着几个女人、只要有大烟抽,日子就过得。纨绔子弟有花不尽的家当,可是孩子却穷得只能在修道院借住,白蹭别人房租。

九莉心中最看重的两个人一个是母亲、一个是那男人。可是这二人却将她伤得体无完肤,命运由不得她选择,就只是命定了的。

读完一声叹息,可怜的缺少关爱的女人。纵然才女,也只是一个需要人来爱惜的小女子。童年缺失的爱,一辈子都补不过来,更何况成年之后,依然被自尊与自卑的、对爱的渴望所迷惑,却从未曾得到过真挚的爱情。

那男人是滥人。九莉知道的,也在不断自省,却身不由己,纠缠了二十年,为她感到不值。

书的末页,九莉那个关于孩子的梦,唯一一次的梦,使她幸福了好久。看得我都快要落下泪来,又是一声叹息。

她对于内心的剖析,也是客观和不留情面。可见是站在一个高度俯视人世间的。一个悲剧的人生,在她的笔下重现。因此更能够理解她的文学作品。从个人角度来说,更喜欢这一本自传。对于作家本人的兴趣大过她对小说的描写。真实的人生,是最刺痛人心、也是让人警醒的。

夜里,我在反复回想着这个迷样女人的悲情一生,感慨万千。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3

一般教育理念都认为,先天因素不是人主观能决定的,对人生的指导意义不大,反而容易成为给自己找借口的理由,所以,不应该过于强调。但是,从另一个角度看,孩子自己决定不了的先天因素,对于生养他们的父母来说,却是后天因素,是可以选择的,尤其在当今自由恋爱时代,如何选择配偶,让孩子出生在哪里,确实影响到孩子未来的发展。所以,我们先来看看乔布斯的先天因素。

其实,乔布斯来到人间,可以说是生不逢时。他的母亲是美国人,在23岁读硕士的时候,认识了他的父亲,一个大学助教,叙利亚人,后来取得博士学位。他们在一次旅行中有了乔布斯,但母亲的父亲因为宗教信仰差异而反对这庄婚事,母亲想留下这个孩子,父亲似乎不赞成(后来,乔布斯到死都没去见亲生父亲,可能就和父亲这个态度有关),但母亲还是去外地生下了他,并找人抚养,开始要求养父母必须是大学毕业,后来,又退而求其次,要求养父母必须保证让孩子上大学。并与养父母签定了,才将孩子送人领养。母亲的父亲去世后,宗教障碍不存在了,母亲和父亲结了婚,还生了一个女孩,这个女孩后来也成为著名作家。再后来,母亲和父亲又离婚,女孩和母亲一起生活。乔布斯在多年以后,见到了自己的亲生母亲和妹妹,他们的关系一直很好。

这里透露出几个信息:第一,父母未婚先育;第二父母的出生地距离很远;第三,父母年纪都很轻;第四,父母的学历都很高;第五,亲妹妹的智商也很高。第六,他出生在美国。

最近,看到美国一个天才,调查表明:父母年纪越轻,智商越高,所生孩子成为天才的概率就越大。可见,乔布斯的先天基因还是非常好的,他妹妹也非常优秀,更证明了基因好。这些信息,如果有什么借鉴意义,那就是我们在选择配偶的时候,应该注意品位。进化论也表明,对配偶的偏好选择,影响了人类的演化,我们人类现在的许多特征和审美偏好,也都与性选择有关。所以,如何选择配偶确实是造就天才的第一步。

另外,更重要的一点是,他出生在美国。如果乔布斯的父母是在中国,乔布斯可能早消灭在萌芽之中了!因为在中国,一个23岁还没毕业的未婚女大学生,即使怀孕了,也不会把孩子生下来;即使把孩子生下来,也没有专业的收养机构帮助她寻找合适的领养父母;即使找到了领养的父母,也不会签署一份保证培养孩子上大学的承诺。所以,乔布斯虽然生不逢时,但却出生在一个观念多元、收养机制健全的国家,可谓不幸中的万幸。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4

《金锁记》是张爱玲的代表作品之一,不同于《倾城之恋》的幸福结局《金锁记》则是一个悲剧,一个彻头彻尾的悲剧。故事从一开始就不是给人以明艳,欢快的节奏,而是给人以忧伤和悲哀的感觉。

故事是从两个小丫环的谈话开始的,两个小丫环躺在床上聊起主人家的事,说起姜家的大爷,大奶奶及刚进门不久的三奶奶,最后提及二奶奶曹七巧,却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人物。我便起了好奇,究竟是怎样一个女人?看完整篇文章,我只觉得震惊,震惊于曹七巧做的事与她的疯狂与变态。再看第二遍,便觉出了七巧的可怜与无奈,她何尝不想好好生活,可是她却没这个机会。

她是被兄嫂因金钱而嫁于姜家的,其实说嫁倒不如说卖字准确。她所嫁的人为姜家二爷,可这个二爷却是一个得软骨病的残疾人。她的大家庭中婆婆妯娌因她出身不好也或多或少有点瞧不起她。她的丈夫无能,她的兄嫂来也只是为了她的钱。试问,在这样的环境中日复一日的生活怎么能不疯?在这样环境下能正常生活的人才不正常!一个女人,嫁到一个新的家庭,都会有期盼,都有美好的愿望,谁愿意变成一个疯子?七巧也不想,可是这是她的命,逃不掉,就只能忍,直到最后忍受不了,变成一个疯子。她被金钱剥夺了幸福,便以疯狂报复心理去剥夺更多人的幸福,甚至自己儿女的幸福。她的精神已陷入了疯狂的状态中去了,她疯狂的想要报复所有人。可是在报复他人的同时,自己何尝不痛,报复别人的同时也伤害了自己,自虐式的复仇。

可能只有这样她的心里才会好过一点。她看不得别人幸福,因为不合理的社会剥夺了他自己的幸福,她嫉妒,愁视,便这样毁掉了儿子的幸福,毁了女儿的幸福。她没有爱,或者她以前有爱,只是这爱在生活的苦痛中完全消失了。最初她爱姜家三爷姜季泽,但姜季泽只是一味的敷衍她,甚至最后为了钱财欺骗她。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兄嫂,只是当兄嫂将她卖于姜家时她便不爱了。也许最初她爱她的儿女,只是当她心中只有金钱还有强烈的占有欲时,她渐渐迷失了心中的爱。因为他对这个世界没有爱,所有她看到的一切都是丑的,恶的。

她没有感受过爱,便也失去了爱他人的能力。从来没有爱的人都是可悲又可怜的。 她几乎毁掉了与她有关的所有人的幸福,同时也招来了他们的恨,她不知道吗?他知道,她不想改变,也改变不了。故事的最后写到:“七巧似睡非睡横在烟铺上。三十年来她带着黄金的枷,她用那沉重的枷劈杀了几个人,没死的也送了半条命,她知道,她儿子女儿恨毒了她,她婆家人恨他,她娘家人恨她。”最后的最后,七巧想起在北京麻油铺还为出嫁时的自己,当时的自己快乐而又自由。想起喜欢自己的朝禄,丁玉根,张少泉,如果能和其中一个结婚生子,也许结局就会不一样。但这只是也许,也许真的该信命,该信“万般皆是命,半点不由人”。七巧的生活也由不得自己挑选与安排,人所受的苦也不是自己求来的。谁都想幸福的过完一生,可是哪有那么容易。

《倾城之恋》中范柳原说“生死契阔,与子成说。执子之手,与子偕老”这首诗这样讲:“我看那是最悲哀的一首诗,生与死与离别,都是大事,不由我们自己支配的。比起外界的力量,我们人是多么小多么小!可我们偏要说:‘我永远和你在一起,我们一生一世都别离开。’好像我们自己做得了主似的。”是的,我们做不了主,人各有命。

自己的命运从来都是自己做不了主的。七巧也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所以她只能这么活着,也只能这么活着。可怜的七巧,她的心中没有爱;可悲的七巧,她主宰不了自己的命运;可恨的七巧,毁了如此多人的幸福。

七巧,愿你来生幸福。别再这么悲哀,这么疯狂的活一辈子了,愿你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愿你平平安安过完来生。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5

真正开始阅读却是当天晚上回到家里蹲大使馆时。文章是第一篇绿皮火车。是一片我很喜欢的文章。盲人的作者回忆了从孩提时代到青春期再到少年期的和坐火车有关的经历,最后以睡梦中通过火车到达一些自己从没去过的地方作为尾笔,文学味甚浓,让人久久回味。火车是作者的一个情愫,是贯穿作者一生的难以磨灭的回忆。这种怀旧让我感动。我童年也搭过绿皮火车,当时的火车的车窗是可以向上拉开的,火车飞驰时从外面逃进来的自由的风至今也历历在目。

随后这本书被我带到了办公室,只要有闲暇的时间,当我觉得对着电脑很累时,我就会拿出来接着上次看到的页数尝试继续消化一些内容。第二篇文章是秋菊男的故事,标题很美,但内容完全不是这么一回事。作者又是回忆了自己的童年——20xx年前的事。大概说自己被人骗了,想申诉却无人受理,最后只能通过召集一群死党像小混混一样恐吓了那个骗了自己的人,而其后作者内心又感到很内疚的一个故事。嘛,故事还行,是一片记叙文,但是语言粪青了些,字里行间都能看出作者真正无非是想表达中国人无钱打不起官司这么一个主题。语言比较幼稚,而且很不优美,而且滥用,读到最后让我感到有点想吐。

之后,我只会久久尝试推进几页了,但通常都不会超过1篇,因为这些文章真的很乏味。它有点像口香糖,开始嚼的时候津津有味,但越嚼味道越淡,到了最后便变得味同嚼蜡了。

林少华的为了破碎的鸡蛋还不错,毕竟文字功底摆在那里。蔡康永的脏话到底脏在那里嘛…我不喜欢最后一段,感觉有点像是为了结尾而写结尾的感觉。摩托日记……看得出作者是个摩托车迷,里面出现大量摩托车型号,对我来说倍增陌生感,看到一半就没看了。

其实看到这里,大概可以为这些文章作个小结了。写的好的文章也好,写的差的文章也好,除了林少华那一篇之外,其他都有着一个共同的主题——怀旧。我想哪怕继续接着看下去也只能是这样,因为从后面那些写真就能看出些端倪。这些文章都是在缅怀回忆中的一些情愫而已,有人喜欢绿皮火车,有人喜欢摩托车,有人喜欢一群大爷混在一起。仅此而已。再也没有什么真正有思想深度的东西。

我想,能为那些80年以前的人拾回一些回忆,为80年以后的人创造一些回忆,这就是这本书的目的了吧。这样其实也不错。但怎么说也好,心里总觉得有点失落。也许是因为期望太高了吧?打着韩寒旗号的杂志,就算不用怎么宣传都会有很多人踊跃购买的,这就是韩寒2个字的价值。然而这本书让我失望了,至少它对不起“独唱团”这3个字,何为“团”?为什么要“独唱”?难道这仅仅只是比喻一个文学的小圈子,让很多人来纷纷怀念自己青春期一些好玩的回忆而已?

其实,整本书我最喜欢的是卷首韩寒的那一段:“写作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让作品不像现实那样到处遗憾,阅读者最快乐的事情就是用眼睛摸一摸自己的理想。世界是这样的现实,但我们都拥有处置自己的权利,愿这个东西化为蛀纸的时候,你还能回忆起自己当年冒险的历程。”是啊,本来这就是一本冒险回忆录罢了,是我想的太深奥。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6

《双城记》被誉为描述法国大革命的最杰出的代表作,我想的原因可能是因为它的与众不一样。和其他的作品,比如卡莱尔的《法国大革命》不一样,狄更斯更注重的是底层人民的喜怒哀乐.虽然人物和主要情节都是虚构的,但却深刻地揭露了法国大革命前深深激化了的社会矛盾,强烈地抨击贵族阶级的荒淫残暴,并深切地同情下层人民的苦难。读完后的震撼、愤怒、感动、欣慰,一时间充斥了我的心。我为革命群众奋起反抗爆发出的大力量而震撼,也为他们在革命进一步进行时不分黑白的复仇行为而愤怒;为卡顿对露西真挚无私的爱而感动,也为小说尾部卡顿的美丽憧憬,为他生命的延续而欣慰。

然而这部小说最能打动我的部分却是卡顿对露西珍贵的感情。它虽然闪现于一时,却持久了一世。感情,是什么是包容,是索取是单纯的占有,还是博大的宽容这个话题如此陈旧却依旧没有答案。在此刻这个物欲横流的世界中,我们总是在想到底有没有长久,有没有无私"为了你,为了你所亲爱的任何人,我愿意作任何事情。倘若我的生涯中有值得牺牲的可能和机会,我甘愿为你和你所爱的人们而牺牲。"卡顿在《双城记》中给了我们答案,给了一个人应当有的对于感情的信念。

太多的分离让我们这一代人丧失了对真爱的追求,丧失了很多信心,很多梦想。然而卡顿牺牲式的死亡却给我留下了难以磨灭的记忆,也唤回了我的很多期望,很多畅想。卡顿对露西的爱是专一的,更是坚定的,在那个动荡的年代,他用自我无私的爱和生命给予了露西一个完美的未来。当他作为查尔斯的替身,平静地理解本不属于他的死亡,安详地走上断头台时,这杯具的故事便拥有了充满期望的结尾。他崇高的爱,拯救的不只是一个生命,更点亮了自我碌碌无为的一生,在人们心中树立了他一向渴望拥有的果断、坚定的形象。

露西是幸福的,她不仅仅拥有了父亲的爱、丈夫的爱、仆人的爱,更重要的是她还拥有卡顿那份只属于她的感情。卡顿爱她,却并不要回报。在她生活无忧的时候,他只是默默地看着她,祝福她;在她的生活出现困境,爱人被囚时,却挺身而出,代替"情敌"走上了断头台。只要爱人幸福的活在这个世界上,自我就能够了无牵挂,正是怀着这样简单而满足的愿望,卡顿能够没有难过和忧伤的观望露西的幸福,能够离开得那么从容。相信很多女孩和我一样羡慕露西,羡慕有那么多人用心用生命来爱她。

查尔斯是幸运的,从第一次法庭上的转败为胜到最终的成功逃脱,卡顿--这个本该同他针锋相对的情敌,却一次又一次的帮了他,表面上看是因为卡顿爱露西,而露西又深刻的爱着查尔斯,但事实上查尔斯出色的人品也是卡顿愿意帮他的原因之一。因为他明白露西在他身边必须能够得到幸福,必须能够在未来的日子里开心欢乐,他认同露西的选择,同时也作出了自我的选择。也许会有人觉得卡顿傻,为卡顿不值,但我想,为所爱的人奉献一切应当也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事吧。

爱常常比恨更为强有力得多,这话很对。看完《双城记》,我突然醒悟,发现原先世上本没有真正的恨与爱,所有的一切都是相对的。所有的事都没有固定的性质,无所谓好,也无所谓坏。重要的不是这件事本身怎样样,而是一个人应当用什么样的心态去对待身边的人和事。就像卡顿对于查尔斯,本该是恨的,因为是他使得卡顿失去了拥有露西的机会,是他使得露西眼中再无他人。但卡顿却选择用博大似海的爱来化解这种恨。也许在他眼中查尔斯已经不是查尔斯,而是露西的一部分,是他所爱的人的一部分,所以也是他所爱的一部分。从另一个角度说,如果没有查尔斯,可能还是会出现查三斯、查四斯、查五斯的,卡顿如果选择了恨,岂不是要恨很多人,要恨一生、恨一世、恨在每一天了么卡顿是聪明的,所以他没有选择恨,而是将恨升华成了一种最最伟大的爱。即使他死了,即使他不能再亲眼看到露西的幸福,相信他也能在天堂感受到爱人的笑,感受到爱人的欢乐。卡顿会活在每个人的心中,不止是露西、查尔斯,还有更多的读者,更多的后人。他的精神会永存,他会得到永生!

有人说感情是自私的,爱别人甚于自我的人都是傻子。但在狄更斯的《双城记》中,我感受到的却是一种超脱世俗的最纯洁、最崇高的爱。这种爱纯得像冰、热得像火,是人性中最完美的、最悲壮的行为,是一种梦想化的美。它能够默默的悄无声息,也能够爆发出无限的力量和勇气。为了情人的幸福牺牲自我的生命,哪怕这种牺牲是因为拯救自我的情敌。这样的故事不可思议,也超出了一般人的承受本事。但它传递给我们的却是作者对于人性、对于感情的思考。爱一个人,就是要给他幸福,哪怕这种爱会伤害自我,哪怕这种爱会让自我消失…

卡顿的牺牲是一种重生,他之所以能够坦然得应对死亡,正是因为他看到了期望,看到了未来。他明白自我的离去能够带给所爱的人更多的欢乐,也能够换来更多人的幸福。他没有怨恨革命者,也没有埋怨任何人,他所做的只是尽自我的本事完成自我爱露西的心愿,实现自我的誓言。

常听人说:"爱一个人要爱他的全部。"爱她的好,她的坏,甚至是她的爱。爱上情敌,不可思议,但卡顿却诠释得很好。对于一般人来说那么恐惧的死亡,在感情面前却是那样的微不足道。活着也许会完美,但如果看着所爱的人每一天悲痛流泪,相信那便会变成一种巨大的煎熬,所以卡顿选择了欣慰的***,那是一种安详的无畏,一种沉静的离开。

同卡顿相比,当今的感情似乎被强加了更多的东西。金钱、权力、地位、利益…这些本不该成为感情的影响因素的东西却占据了越来越重的份量。人们不是为了爱而爱,而是为了生存而爱。很多情景下,虚伪代替了真诚,物质凌驾于精神。也许我们是一群理性的动物,也许我们所做的是的选择。但我们是否应当感到惭愧,是否应当正视自我的每一段感情呢难道人活着只是为了吃好喝好睡好么媒体上报道出的一个个为情仇杀的事件,应当为当今的人们敲响警钟了,大家应当仔细想想,他们,究竟是为爱而杀还是为恨而杀呢如果我们不能博大的活着,世界就会了无生趣,失去色彩。

转而回到《双城记》,卡顿的伟大赋予了他太多的光芒,但就这个人物本身来讲,他还是有杯具的性格。他太小看自我,能够说是有些自卑,所以放任了自我,又因为放任而感到绝望。最终他没能尽力的追求露西,而只是把对她的爱隐藏在内心,默默地承受着煎熬,无私地付出,却不求一丁点儿回报。这种爱凄美而崇高,但却过于低调。如果卡顿能够努力,如果卡顿愿意争取,露西未必不会选择他,而他同样能给予露西很好的幸福。总之,《双城记》带给了我们太多的思考和感悟。关于爱,关于恨,关于复仇,也关于重生。当小说尾部卡顿看

到期望的时候,我仿佛也从整部书有些阴郁的情绪中看到了点点星光。所以,卡顿的存在不仅仅是作者对爱的渲染,更寄予了狄更斯对未来的信心。不错,当人与人之间没有了恨,当所有的恨都升华为爱的时候,没有复仇,没有血腥,有的只会是幸福的欢笑,灿烂的阳光。

再次感动于狄老的良苦用心,感动于卡顿至死方休的梦、沁人肺腑的情,更感动于这份人世间最崇高、最永恒、永不退色的爱,那么难得,那么完美,也必将永存!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7

读此书不由感叹古代的三纲五常是如此的顽固与不人性。可笑的是芸做的事是对的,但在父为子纲的背景下,老子就是王法。那个年代,对于男性去逛妓院貌似再正常不过,文人“骚”客是历史遗留下来的不正社会风气。

对于爱情?或许沈复和芸是真爱,但芸爱的更深一点。文中闺房记乐,从年代上看写的都是新婚之乐,过了新婚之年,沈三白无了这份兴趣,有的是逛妓院,游上玩水。对妻子,没有尽到做丈夫的责任,让妻子过上好生活,没有和妻子一起分担生活重担;对孩子,没有尽到做父亲的责任。对父母,没有做到孝敬父母;对自己,没有好好鞭策自己,好高骛远,浪荡散漫。而芸的一生,显示出古代女性伟大的'一生,为家和孩子操劳一生。

沈复一生过的很潇洒,游山玩水,一生过的很多彩,但身边的亲人过的就很苦了,他这种性格适合做现在所称的“独身主义者”。

短短的《浮生六记》是沈复一生的浓缩,不由感叹时光如白驹过隙。一生说长不长,说短不短,做人不可太自私,生活中扮演的每个角色的责任都要担负起来。人不可无志,“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地势坤,君子以厚德载物”。共勉!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8

大卫·科波菲尔尚未来到人间,父亲就已去世,他在母亲及女仆辟果提的照管下长大,大卫科波菲尔的主题。不久,母亲改嫁,后父摩德斯通凶狠贪婪,他把大卫看作累赘,婚前就把大卫送到辟果提的哥哥家里。辟果提是个正直善良的渔民,住在雅茅斯海边一座用破船改成的小屋里,与收养的一对孤儿(他妹妹的女儿爱弥丽和他弟弟的儿子海穆)相依为命,大卫和他们一起过着清苦和睦的生活。

大卫回家后,后父常常责打他,并且剥夺了他母亲对他的关怀和爱抚。母亲去世后,后父立即把不足10岁的大卫送去当洗刷酒瓶的童工,让他过着不能温饱的生活。他历尽艰辛,最后找到了姨婆贝西小姐。

贝西小姐生性怪僻,但心地善良。她收留了大卫,让他上学深造。大卫求学期间,寄宿在姨婆的律师威克菲尔家里,与他的'女儿安妮斯结下情谊。但大卫对威克菲尔雇用的一个名叫希普的书记极为反感,讨厌他那种阳奉阴违、曲意逢迎的丑态。

大卫中学毕业后外出旅行,邂逅童年时代的同学斯提福兹。两人一起来到雅茅斯,访问辟果提一家。已经和海穆订婚的爱弥丽经受不住阔少爷斯提福兹的引诱,竟在结婚前夕与斯提福兹私奔国外,作文素材《大卫科波菲尔的主题》辟果提痛苦万分,发誓要找回爱弥丽。

大卫回到伦敦,在斯本罗律师事务所任见习生。他从安妮斯口中获悉,威克菲尔律师落入诡计多端的希普所设计的陷阱,处于走投无路的境地。这使大卫非常愤慨。但这时,大卫堕入情网,爱上斯本罗律师的女儿朵拉。他俩婚后生活并不理想,因为朵拉是个容貌美丽、但头脑简单的“洋娃娃”。姨婆也濒临破产。这时,大卫再次遇见他当童工时的房东密考伯,密考伯现在是希普的秘书。密考伯经过激烈的思想斗争,揭露了希普陷害威克菲尔并导致贝西小姐破产的种种阴谋。在事实面前,希普只好伏罪。后因他案并发,被判终身监禁。贝西小姐为了感谢密考伯,送他一笔资金,使他在澳大利亚发财致富,事业上取得成功。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9

今天,我读了一篇文章,它的题目是《疯娘》。读完后,我的心不禁深深地颤动,我哭了,为伟大的母爱而感动。

这篇文章主要讲了一位疯子,她有时候会当众小便,常受到别人打骂和欺负。

因为当时作者的爸爸还没有娶妻,所以把疯子给娶了进来,做了媳妇,一年后,疯娘就生下了一个儿子,也就是作者。

疯娘别的一概不知,但如果有谁欺负特儿子,她一定会挺身而出。有一次,她去送伞,看见别人在打她儿子,疯娘就像一位大侠似地飞跑进去,一把抓住那人,把他拖到屋外,扔进了学校门口的水池里,然后一脸漠然地走开了。

作者上高中的时候,疯娘常常给儿子送饭菜,20多公里的山路,亏她牢牢地记了下来,风雨无阻,也真是个奇迹。可见凡是为他儿子做的,她一点儿也不疯。

有一次,疯娘又给儿子送饭菜,她沿着山路走,看见一株野桃,就摘了几个,一起送给儿子。儿子看到桃子,表扬了疯娘,疯娘笑了。回去的路上,她为了再给儿子摘野桃,掉下山谷,当大家找到她时,只见她静静地躺在谷底,旁边是一些散落的桃子, 她手里还紧紧篡着一个,身上的血早凝固成了黑色。

看到这里,我的泪水不由自主地滑了下来。像疯娘这样的母亲,即使神志不清,但只要与儿子有关的事总是不含糊的,哪怕要了她的生命。这就是母爱,母爱是多么感人,多么伟大啊!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妈妈,虽然她有时会打我,但她心里是非常爱我的。

记得有一天下大雨,爸爸没来接我们。妈妈就自己开摩托车回家。我乘在摩托车上。为了不让我的鞋子被雨打湿,妈妈让我把脚放在摩托车的踏板上,她的双脚放在外面为我挡雨。到家时,我的鞋子没淋湿,而她的两只裤管和鞋子却湿了。当时我真感动。我学习不好,妈妈会打我,但是,她打我是为我好,打我时她自己也常常会流泪,我知道打在我身上,痛在她心里。

疯娘、妈妈,还有天下所有的母亲,用她们博大的胸怀弹奏出一篇篇最动人,最圣洁的音韵。母爱又像一泓清泉,滋润着我们幼小的心田。感谢母亲!

双城记读后感心得 篇10

众所周知,法国大革命是人类的一个血的印记。而《双城记》真实地描绘了统治阶级的凶残和腐朽。通过阅读《双城记》,我深深的感受到了法国大革命时期法国统治阶级与广大人民之间的尖锐矛盾,体会到了作者狄更斯的思想“鲜血无法洗去仇恨,更不能代替爱”。

《双城记》以法国大革命为背景,描绘了十八世纪的一位医生梅尼特从监狱中重获自由,和女儿一起到伦敦生活,五年后,他们在法庭上为名叫代尔纳的法国青年作证,露西和代尔纳因相爱而结婚。1789年,法国大革命爆发,代尔纳因身为贵族后裔而遭逮捕并判死刑。在千钧一发时刻,一直爱恋露西的英国青年卡尔登代替代尔纳上了断头台。

卡尔登是书中最富魅力,也是最为复杂的一位人物,他颓废消极,浑浑噩噩地生活着。求学时,他只替同学写作业,工作后,即使拥有一身才华,他仍然选择默默无闻的打工。但是,在他冷漠的外表下,没有看到他有一份深沉的感情。他温柔的,执着的爱着露西,甚至最终为了露西愿意奉献出自己的生命。他让我们看到了他对露西那深沉的爱:用自己的性命换回自己心爱的女人的家庭幸福与她的笑颜。无论在哪个时代,卡尔登对露西的爱都显得那么珍惜和高贵。

相较于卡尔登所代表的温柔与爱,得伐石太太则是杀戮和血腥的象征。因为亲人惨死在代尔纳叔叔与父亲的魔掌下,所以她一生只为仇恨而活。得伐石太太的嗜血固然使人不寒而栗,也叫人不禁感叹仇恨的力量。18世纪末的法国,就被这种执拗复仇的火焰燃烧成了修罗地狱。

小说同样也赞美了其他角色:梅尼特医生正直高尚,且善良宽容,是仁爱的理想化身;露西则是爱和温情的化身;代尔纳是给统治阶级指明出路的人。这些人物表现出来的种.种美德,都是作为人道主义者的狄更斯所热情赞颂的。

作者狄更斯是19世纪英国现实主义文学的主要代表。他以妙趣横生的幽默、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以及现实主义描写与浪漫主义气氛的有机结合着称。他所着的《双城记》以法国贵族的荒淫残暴、人民群众的重重苦难和法国大革命的历史,来影射当时的英国社会现实,预示着这嘲恐怖的大火“也将在法国上演。

我完全赞同卡尔登在临死前说的:”复活在我,生命在我,信我的人,虽然死了,也必复活;凡活着信我的人,必永远不死。“这就是狄更斯为”最坏的时代“开出的良药,然而这毕竟是一种理想。有人说,《双城记》作为一部不朽的着作,如果没有卡尔登的存在和所作所为,这部小说就失去了它的价值和光辉。

卡尔登的死,就像是羽毛轻柔地飘落水面,没有水花,却涟漪阵阵。它提醒了我们:真正的自由与平等是无法用断头台建立。

我们不能因为岁月而忘记《双城记》给我们带来的教训,我们要从中获得,学到点什么,希望两百年后的我们能创造出真正平等、自由、博爱的新世纪,希望卡尔登临死前看到的世界,将会是我们未来的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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