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天干物燥,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希望广大妇女及家庭积极参与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认清危害,加强防范。坚决杜绝焚烧秸秆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景区、堤坝、田间地头等燃篝火、野炊、吸烟,禁止野外用火。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二、加大宣传,营造氛围。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身边人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依法要承担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以及做好森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山、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三、遵守禁令,严控火源。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报告当地村组负责人或拨打当地防火值班电话。
四、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春节即将到来,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广大妇女姐妹要以平安为本,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等陋习,倡导用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和清扫墓碑等健康、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广大妇女姐妹们,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发挥好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教育好子女,劝告好家人,做到进山不带火,林边不用火,协助党委、政府共同守护好__的绿水青山,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2
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在这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因上坟烧纸、焚香、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弘扬优良传统、培育文明新风,有效防止因聚集性祭扫活动带来疫情传染风险,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期,我市干旱少雨,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严重威胁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队员人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群众的共同愿望。
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逐步将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注重精神传承,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弘扬美德的重要载体。
倡导节俭祭祀,传承良好家风
祭而丰不如厚之养,面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攀比、不铺张,以丰而不奢、简而不陋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使祭祀活动回归“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价值本源。( 来源 WwW.ZUOWENba.neT )
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乱扔烟头、不焚烧荒草、秸秆等、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违规用火不仅污染空气,造成火灾的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责。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林区和地段进行巡护和宣传,消除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或镇政府,确保森林火情能及时扑救。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监督者,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携手共建美好文明的美丽家园。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3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天干物燥,发生森林火灾风险较高,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__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广大妇女姐妹们要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把遵规守纪、护林防火、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引导家庭共同预防森林火灾。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广大妇女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必须做到“十不准”:
(一)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田基草、烧灰积肥;
(二)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火取暖、烧烤食物;
(三)不准在林内、山边乱丢烟头、火种;
(四)不准在林内、山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
(五)不准在林内、山边烧香烛、纸钱;
(六)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等;
(七)不准小孩在林内、山边玩火;
(八)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
(九)不准在林内、山边倒炉渣、油渣等易燃物;
(十)不准在林内炼山、未经批准不准其它一切野外用火。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情火警,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林业、应急等有关部门报告,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
广大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安全关乎全县人民的福祉,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平安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4
各村(社区)妇联、广大妇女姐妹:
近期,我乡持续晴热干旱天气,森林防灭火形势较为严峻,__市森林防灭火指挥部、__市气象局联合发布森林火险气象等级信息,要求按森林火灾应急预案规定,启动黄色响应措施。为切实落实好全国“两会”期间森林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坚决打好森林防灭火持久战,__乡妇联向各村(社区)妇联、广大妇女姐妹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森林防火宣传者。要大力宣传森林防火命令、违章用火典型案例、防火知识,加强对老人、孩子等高危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广大妇女姐妹要积极行动起来,充分发挥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把防火知识传递给每一个家庭成员,让防火、护绿观念深入人心,在全乡营造森林防火、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争做文明用火践行者。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做到不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烧火、取暖;不在山上野炊、烧烤;不烧山、烧荒、烧田埂草,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
三、争做护林防火监督者。要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等烧火、玩火行为。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要做好教育劝导工作。对在禁燃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等不文明行为要及时劝诫、制止。在各村(社区)发现火情火警时,要立即拨打相应村级林长电话,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四、争做科学灭火应对者。要沉着冷静,科学应对。我们倡议:带头冷静应对森林火灾,自觉引导有关人群科学合理避险,严禁无组织扑救,要及时拨打相应村(社区)村级林长电话或向当地政府报告,准确反馈火灾现状。严禁擅自组织老、弱、病、残、孕、幼等群体参加扑火工作,确保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展巾帼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5
森林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宝贵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为凝聚巾帼力量,彰显巾帼担当,引导广大妇女群众从我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中来,最大限度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倡议如下:
一、当好“示范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荒种地、燃篝火、野炊、吸烟、放孔明灯,反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鞭炮等祭奠方式。
二、当好“宣传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动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把遵规守纪、主动防范、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当好“监督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林长”要主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重点区域尤其是通往墓区、山林的主要路口的巡护,主动制止林区及周边区域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四、当好“报警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林长”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日常生产生活和巡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9,第一时间向森林管护队员报告。
五、当好“倡导员”。广大妇女群众要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争做“森林防火示范户”。
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展巾帼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6
全县妇女姐妹、广大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正处秋季,全县天气持续高温干燥,森林火险隐患攀升,森林防灭火形势较为严峻,迫切需要妇女姐妹们和各家庭细胞发挥在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共同参与到护林防火的行动中来。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请积极行动起来,做护林防火行动者。森林防灭火意识牢记在心,不带火种进山,进入林区不用火,不从事烧荒、烧地埂、烧秸秆、烧垃圾等农事用火,及时清除房前屋后、田边地边、承包林地内及其周边可燃物。做好家庭成员森林防灭火宣传教育,不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不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请积极行动起来,做护林防火宣传者。积极参与护林防火志愿宣传,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森林防灭火安全知识,普及森林防火相关法律法规,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积极参与森林防灭火网上接力宣传和互动引导活动,共同筑牢森林防灭火坚强屏障。
请积极行动起来,做护林防火监督者。进入林区、森林公园、自然保护区等地时,主动开展森林防灭火巡护志愿服务。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吸烟、野炊,主动进行劝诫。发现火情火警时,立即拨打森林火灾电话报警,并及时报告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灭火指挥部。
一旦发现火情,请立刻拨打12119,报告火灾发生地点,火势等情况。
人不负青山,青山定不负人。若我们每个人、每个家庭都能够参与到守护绿色家园的行动中来,定能赢得衡山“青山绿水春常在、来年花草更胜今”。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7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清明临近,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全县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__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护林防火宣传员。广大妇女和家庭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家有份”的理念,积极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纸、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宣传政府森林防火禁令以及做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号召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切实做好防范工作。
二、争当护林防火践行员。广大妇女和家庭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做到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不燃放烟花爆竹,不违规在野外用火、烧烤干粮,坚决杜绝野外用火、烧荒烧纸、乱扔烟头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接受防火检查站的检查和登记,协助相关部门在村庄、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护林防火监督员。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独特作用,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不听劝者要及时举报;如果发现火情火警,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2119或报当地政府。
四、争做文明新风倡导员。清明临近,广大妇女和家庭要以平安为本,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大力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和清扫墓碑等健康、文明的祭祀方式,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县妇女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8
全县妇女姐妹及广大家庭: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多镇连续发生山火,据县气象部门预计,未来半个月我县天气持续晴朗干燥,极易发生火灾,防范山火的任务极为繁重。为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全县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应当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广大妇女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通过“小手牵大手”、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禁令及违章用火典型案例等,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等特殊人员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火灾,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广大妇女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必须做到“十不准”:(一)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田基草、烧灰积肥;(二)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火取暖、烧烤食物;(三)不准在林内、山边乱丢烟头、火种;(四)不准在林内、山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五)不准在林内、山边烧香烛、纸钱;(六)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等;(七)不准小孩在林内、山边玩火;(八)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九)不准在林内、山边倒炉渣、油渣等易燃物;(十)不准在林内炼山、未经批准不准其它一切野外用火。
三、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情火警,应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林业、应急等有关部门报告(森林火灾报警电话:______),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妇女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从每个家庭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争做平安健康的守护者和护林防火的引领者,为建设平安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9
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维护生态安全,保持生态平衡,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护林防火,人人有责”,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发出“加强森林防火,守护青山绿水—巾帼行动”倡议:
一、做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广大妇女要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令,主动向家人和身边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宣传教育,把遵规守纪、护林防火、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
二、做护林防火义务监督员。
教育管理好家人,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小孩、老人、痴呆傻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隐患,一旦发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报告。
三、做护林防火志愿服务劝导员。
积极参与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路口、重点林区、重点地段开展宣传巡护,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行为,及时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
四、做移风易俗树新风的带头员。
带头移风易俗树新风,倡导用种树、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亲人,不烧纸钱,不烧香蜡,不放鞭炮,不放烟花爆竹,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家庭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绿色生态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0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及家庭: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天干物燥,发生森林火灾风险较高,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为加强野外火源管控,严防火灾发生,维护生态安全,守护绿色家园,在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和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做护林防火义务宣传者。广大妇女姐妹们要主动向身边人宣传护林防火知识,把遵规守纪、护林防火、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引导家庭共同预防森林火灾。
二、争做护林防火劝导志愿者。积极参与护林防火义务宣传队、执勤巡逻队等各类志愿服务队伍,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特别是在通往墓区、山林的主要路口进行重点宣传和巡护,严格禁止上坟烧纸、燃放爆竹、放火烧荒等野外违章用火行为,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行为,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三、争做倡导文明新风的先行者。带头不携带火种、香、纸、烛和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带头不烧荒种地,不烧灰积肥,不野炊;带头倡导用植纪念树、鲜花等有益生态保护的方式祭奠亲人,反对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炮等祭奠方式,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广大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安全关乎全县人民的福祉,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清凉绿色秀美幸福新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1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希望广大妇女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广大妇女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通过“小手牵大手”、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禁令及违章用火典型案例等,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和精障人群等高危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广大妇女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根据《__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规定,必须做到“十不准”:1。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田基草、烧灰积肥;2。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火取暖、烧烤食物;3。不准在林内、山边乱丢烟头、火种;4。不准在林内、山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5。不准在林内、山边烧香烛、纸钱;6。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等;7。不准小孩在林内、山边玩火;8。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9。不准在林内、山边倒炉渣、油渣等易燃物;10。不准在林内炼山、未经批准不准其它一切野外用火。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广大妇女要以平安为本,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大力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和清扫墓碑等健康、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争做“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情火警,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2119或报当地政府,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不听劝者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局)、________(林业局)。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
妇女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争做平安健康的守护者和护林防火的引领者,为建设“精致小城·大美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2
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的生存环境和我们自己的绿色家园。近期,我县天气干燥,已进入森林防火高风险期,森林防火形势严峻。全县广大妇女、儿童是联系广大市民的桥梁和纽带,要积极参与到我县森林防火知识宣传活动中来,引导广大家庭及成员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和规章,最大限度地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积极营造文明、健康、和谐的社会生活环境。在此县妇联向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发出如下倡议:
1、从我做起,注意防火。请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要切实树立安全防范意识,入山踏青游玩时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燃篝火、烧炭、烧蜂、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对痴、呆、傻、聋哑、精神病患者和未成年人,家属要做好监护工作,防止他她玩火引发烧山烧林事故。
2、移风易俗,文明祭扫。清明时节是我县干旱时段和火灾高发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广大城乡家庭和妇女姐妹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影响环境的习俗,倡导用植树、鲜花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祭奠寄托哀思,弘扬社会主义新风尚。
3、众志成城,共筑和谐。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广大妇女和家庭及成员,要严格遵守市县森林防火禁令要求,禁止在森林、林地及边缘100米范围内违规野外用火,严禁在森林防火区吸烟、烧纸、燃放烟花爆竹,当好森林防火守护者。一旦发现火情,立刻报警森林火灾报警电话12119。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宣传森林防灭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和谐、平安__做出应有的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3
亲爱的妇女姐妹们: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烧纸、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市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市妇联向全市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广大妇女要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大力营造氛围。要通过开展“移风易俗,一起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地、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搞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二、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监督员
广大妇女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要带头并督促家人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等。要积极参与护林防火义务宣传队、执勤巡逻队、妇女护林队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三、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管理员
广大妇女要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全市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4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烧纸、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区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__区妇女联合会向全区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引导
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讲先人故事、家风故事,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进行文明祭祀,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新风气。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做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争当护林防火监督者
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对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劝阻、举报,遇到火灾险情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争当护林防火践行者
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祭祀,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全区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5
全县妇女姐妹及广大家庭:
火患猛于虎,防患于未然。当前我县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气温回暖、天干物燥,加之清明将至,祭祀用火、农事用火等行为大幅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全县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应当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去。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妇女姐妹和广大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示范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做到不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烧荒种地、燃篝火、野炊、吸烟,反对焚烧纸钱、烧香点烛、燃放烟花鞭炮等祭奠方式。
二、当好“宣传员”。广大妇女群众要主动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动群众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法律法规,把遵规守纪、主动防范、安全用火变成自觉行动,使森林防火知识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当好“监督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志愿者”要主动协助相关部门抓好重点区域尤其是通往墓区、山林的主要路口的巡护,主动制止林区及周边区域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消除一切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
四、当好“报警员”。广大妇女群众特别是“巾帼志愿者”要强化责任意识,对日常生产生活和巡护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一旦发现火情,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119,第一时间向森林管护队员报告。
五、当好“倡导员”。广大妇女群众要带头倡导文明祭祀新风尚,通过鲜花祭奠、植树纪念、网上祭奠等方式寄托哀思,不断传承和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争做“森林防火示范户”。
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展巾帼担当。让我们携起手来,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森林,像爱惜生命一样爱惜森林,共同筑牢绿水青山防火墙,共同守护美丽家园安全网,共同拥抱一个生机盎然、平安美好的春天!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6
全县的广大妇女姐妹们:
近期,我县气温回升,风干物燥,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春耕备耕、外出踏青、扫墓祭祖活动频繁,焚烧秸秆杂草等野外违规用火增多,森林防火形式十分严峻。为进一步做好森林防火工作,有效预防森林火灾发生,保护生态环境,维护良好的人居环境,我们倡议:
一、进入林区,不带火种。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域违规用火。严禁在林区及周边抽烟、野炊、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焚香烧纸和烧秸秆荒草等行为。
二、摒弃旧习,文明祭祀。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焚香、燃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俗,以献一束花、植一棵树、敬一杯酒、清扫一次墓碑等无火、无烟、绿色、环保的祭祀方式表达哀思、发扬传统,在全社会形成文明祭祀新风尚。
三、加强防范,相互监督。自觉增强防范意识,筑牢思想防线,严格约束自我行为,同时做好相互监督,尤其要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的引导教育,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
四、加大宣传,确保安全。自觉履行宣传责任,充分利用各种渠道宣传森林防火知识、避险常识,尤其要加强对青少年的宣传教育,做到森林草原防火人人皆知、主动尽责,避险知识人人掌握、科学自救。
五、高度警惕,快速反应。受气候影响,近期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一点星星火,可毁万亩林。要高度警惕、快速反应,一旦发现火情,立即向党委政府、村报告,做到火情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六、加强监督,严格问责。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在林区、野地违规用火,损坏林区防火设施造成火灾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广大干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举报在林区、野外违规用火行为,共同筑牢我县森林防火防线,杜绝森林火灾隐患。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7
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县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__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护林防火宣传者。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讲先人故事、家风故事,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进行文明祭祀,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新风气。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做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二、争当护林防火践行者。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祭祀,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护林防火监督者。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对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劝阻、举报,遇到火灾险情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全县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致广大妇女的森林防火倡议书 篇18
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
春回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春季护林防火特险期,由于天干物燥、风多风大、农事增多,野外用火稍有不慎极易引发森林火灾,给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危害。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__县妇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争当护林防火的宣传者。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希望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自觉当好护林防火的宣传员。要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纸、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要积极参加各级妇联组织开展的护林防火志愿服务活动;要认真学习宣传森林防火“三三六”工作法,宣传保护森林的重要性,预防各类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自觉移风易俗,争当护林防火的践行者。
“清明无客不思乡,儿孙安康至亲盼”。希望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一步践行文明生产生活方式,主动当好护林防火的践行者。要主动采用文明环保的农事劳作方式,坚决杜绝烧荒烧地行为;要自觉做到“三个不”(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放鞭炮等陋习,积极倡导用网络祭扫、鲜花祭扫、植树缅怀、家庭悼念(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等形式寄托哀思、缅怀先人。
三、加强自我约束,争当护林防火的监督者。
“摒弃陋习强监管,率先垂范护家园”。希望广大妇女和家庭要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争当护林防火的监督者。要引领号召家人和朋友们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积极参与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失火;全面落实“憨聋痴哑”及精神病人的监护人责任,给予特殊人群更多的关心和关注,防止监督不力引发森林火灾。一旦发现森林火情,在第一时间拨打报警电话或第一时间向防火部门报告。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全县姐妹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魅力__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