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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2024-02-29 21:22:33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1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在我国迅速普及,日渐成为城乡短途出行的便捷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等安全事故也急剧增加,给公共安全带来严重威胁。据统计,20__年以来,全国因电动自行车引发较大以上亡人火灾__起、亡__人,分别占较大以上亡人火灾总数的__%和__%,其致人死亡率远远高于其他类型火灾事故。为此,____安委会于__月__日召开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市安委办印发了《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和《区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____安委办[20__]30号的通知。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安委会和市、区安委会部署要求,深入治理我街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____社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大力规范一批维修改装行为,严格查处一批违法违规停放充电行为,推动建设社区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安全常识明显普及、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

成立____社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按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负责对“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治理的组织和推动。

三、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三)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四、工作措施

(一)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鼓励新建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二)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各社区、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宣传教育。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为综合治理工作深入推进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泛运用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火灾事故,普及电动自行车火灾危险性、初起火灾扑救和逃生自救方法等消防安全常识。指导各社区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演练。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2

为认真贯彻落实____安委会“____”视频会议和____重要讲话精神,强力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按照省、市两级安委会和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____区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区集中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区范围内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强化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机构。由区安委办牵头,由区消防大队协调区发改局、区公安分局、区住建局、区工商分局、区质监分局等相关职能部门共同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落实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活动,协调处理综合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职责分工。区安委会负责组织实施,各相关行业部门按职责分工落实。

1、区安委办充分发挥组织、协调及督办职能,组织实施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落实,各部门制定具体方案,成立综合治理专项工作小组,实时跟进综合治理落实情况。

2、区消防大队协调各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针对辖区内列管重点单位进行检查。

3、区住建局负责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一是加强住宅小区通用消防设施的监管力度,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做好维护管理,二是规范及强化监管小区内电动自行车集体停放和充电场所。

4、区质监分局负责电动自行车源头质量管控,加大执法力度,重点检查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产品质量,严厉打击降低标准生产和制造假冒伪劣产品的违法行为,源头上消除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隐患。

5、区发改局负责依法推广落实《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进一步完善电动自行车管理法规和技术标准,推进电动自行车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6、区工商分局负责对电动自行车流通领域进行监督检查,针对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的销售单位及个人严厉查处,同时严查私改、私换电动自行车关键组件行为。

7、区公安分局、区安监局负责依法指导辖区内公安派出所、安监站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停放楼梯、共用走道、安全通道等建筑内公共区域,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依法追究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的违法犯罪行为。

8、各社区(村)、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对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及其充电设备、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备安装不规范等情况开展宣传教育,对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未落实安全保障措施的个人和单位指导履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签订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弃管小区、楼院,由街镇指导社区(村)确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三、工作步骤

1、部署落实。6月7日-6月10日,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6月11日前各相关行业部门将实施方案电子版上报至邮箱________。

2、集中整治。6月12日-12月31日,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相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自检自查,各相关行业部门共同督进,按行业领域每月22日前将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情况月小结和年底总结电子版上报至邮箱________。

四、工作措施

(一)依法严格整治。严格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

(二)规范停放充电。各相关行业、属地加强巡查值守,针对辖区内住宅小区、商超等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行为加大检查频次,采取联合检查、不定期抽查等方式,严查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违规充电现象。

(三)强化宣传教育。指导社区对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加强电动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按要求停放和充电电动车,遇到电动车火灾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清当前电动自行车火灾频发的严峻性和开展电动自行车治理工作的必要性,确定重点区域、重点环节和重点部位,细化治理目标和措施,认真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务求取得实效。

(二)加强协作配合。各部门主动沟通,彼此协助提供消防技术、执法检查等监管工作支持,加大联合检查力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强化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确保各项治理措施落实到位。

(三)广泛开展宣传。要采取有效措施,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性,提高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四)落实工作责任。各有关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责任制;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进行通报批评。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依法从严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建立长效机制。各有关部门要将电动自行车综合治理工作纳入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等有关安全考核评比内容。同时,及时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3

关于《____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

近日,一起电动自行车在居民小区电梯内瞬间爆燃造成5人受伤的视频网上传播后,引发了广大人民群众的高度关注。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日渐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与此同时,由于产品质量、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引发了多起火灾事故,且火灾致死率极高。据统计,80%的电动自行车火灾都是充电引发的,而致人死亡的案例中,90%发生在门厅、过道以及楼梯间内。

即日起至20__年底有关部门将进行治理。

治理重点

(一)产品质量。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流通销售。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维修改装。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使用管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杜绝电动自行车“进楼入户”“人车同屋”等行为。请广大居民朋友予以重视。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4

为认真吸取近年来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教训,切实加强全市火灾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势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国务院安委办、省安委办统一部署,经市政府同意,市安委会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不发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

二、治理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无证非法生产、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来源不明和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险装置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居民住宅等有人员经常活动的空间内停放或充电,占用汽车停车库与汽车混合停放,与相邻建筑物未保持安全距离。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充电现象,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实标准规定

落实标准规定。认真抓好新出台的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宣贯工作,并严格执行上级制定的过渡期管理政策;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标准;适时提请本级政府出台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规定,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落实国家不鼓励发展共享电动自行车政策,督促共享单车企业限期清理回收共享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

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现象;积极劝导群众不要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不“飞线”充电。推进电动自行车集中规范停放、充电,督促指导新建住宅小区、劳动密集型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机关、团体、事业等单位按照《____市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点》(见附件1),同步建设具备过载保护、功率监测、充满自停、故障报警等功能的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结合文明城市创建工作,各地要将老旧住宅小区、城中村等列出计划逐步增设,20__年底前,全市推广建设电动自行车智能集中充电系统不少于75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7。5万平方米(____区不少于150套;建筑面积不少于1。5万平方米,开发区、____区、____区、____县、____县、____县、____区不少于8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8000平方米;生态文旅区不少于30套,建设面积不少于3000平方米;工业园区、____区不少于5套,建设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

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和宣传提示,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依法严肃处理,并督促建立严格的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防整治过后出现反弹。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

强化宣传教育。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及时曝光违法生产企业和销售、改装单位,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引导群众购买、使用质量合格的电动自行车及电池、充电器等配件。广泛张贴公安部《关于规范电动车停放充电加强火灾防范的通告》和我省《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和民用建筑燃气使用场所消防安全须知》,通过制作动画、挂图、横幅、标语等方式宣传通告内容,大力普及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知识。加强火灾案例警示教育,通过微信、微博、短信、“微警务”等平台向广大群众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警示教育,辖区内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的,及时开展现场警示教育。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同时,积极发动群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违规行为。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5

根据上级关于深化文明城市创建和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要求,镇政府决定自即日起至20__年底,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住宅小区电动自行车含自行车、三轮车等非机动车的停放综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标

规范全镇住宅小区内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减少和预防电动自行车因充电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同时重点推动建设一批智能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点,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提升电动自行车停车规范,保障电动自行车充电安全。

二、治理重点

近年来,全国范围内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频发,并呈逐年增长趋势。小区内电动自行车不规范停放和充电,极易引起火灾。由于电动自行车车体大部分为易燃可燃材料,一旦起火,燃烧速度快,并产生大量有毒烟气,人员逃生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因此重点对以下方面进行治理。

(一)非机动车不规范停放。许多小区非机动车违规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公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

(二)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电动自行车在人员密集场所、“群租房”、“三合一”场所、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甚至在有人活动的场所室内充电;老旧小区存在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及“飞线”现象,充电设施老化和安装不规范等。

三、工作措施

(一)严格落实相关责任。公民应当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安全地点,充电时应当确保安全,不应在个人住房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严禁在建筑内的公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处等公共区域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物业服务企业要督促业主签订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承诺书,开展自查自纠,自觉做到不在有人员活动的场所室内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对于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或者主管单位的,镇人民政府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指导帮助村(居)委员会确定电动自行车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二)切实加强宣传教育。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委员会,应当加强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群众增强消防安全意识,并按要求停放电动自行车和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一旦遇到电动自行车火灾切勿盲目逃生,要选择正确的逃生路线和方法。

(三)严厉查处违规行为。物业服务企业、主管单位和村(居)委员会,应当组织对住宅小区、楼院开展电动自行车停放和充电专项检查,及时消除隐患。对检查发现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应当制止并组织清理;对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者公安派出所报告。

(四)集中改造公共区域。为切实解决居民的非机动车在小区内停车难、电动自行车充电难的问题,镇政府拟对部分小区进行电动自行车停放区域改造。改造以地面为主,地下一层符合条件的可以考虑适当改造。改造小区道路或者其他共用部位的需经业主大会(物管会)或业主大会授权的业委会同意。改造技术要点需符合《溧阳市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溧安办[20__]19号)中附件1《电动车停放、充电场所防火技术要求》。一类、二类住宅小区由镇政府全部出资进行改造;三类住宅小区由镇政府和物业公司各出资一半进行改造。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6

近年来,我区电动自行车火灾多发且呈逐年上升趋势,特别是去年____区“____”较大火灾,造成__人死亡,暴露出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流通销售、维修改装、停放充电、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的通知》统一部署,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前,在全区范围内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建设一批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力争通过综合治理,实现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明显提升,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明显规范,电动自行车亡人火灾事故明显减少。

二、治理重点

(一)产品质量方面。不按标准或者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流通销售方面。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维修改装方面。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蓄电池、电动机。

(四)使用管理方面。电动自行车停放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内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内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完善标准规定。各地、各部门要及时总结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成效,研究制定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长效机制,切实提高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综合能力。质监部门负责生产领域标准的实施和监督,工商部门负责销售流通领域相关规定的制定和实施,住建部门负责按照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电动自行车停放场所规划建设规定的有关要求实施,公安部门负责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方面制度的制定和实施。

(二)规范停放充电。组织清理建筑内的共用走道、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以及棚户区、城中村特别是群租房违规停放、充电现象。推动住宅小区同步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推广安装电气火灾监控和可视监测系统,并加强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严格整治。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的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发现违法生产、销售、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一律依法予以严厉打击。督促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且拒不及时清理的,一律依法强制清理并从严从重处罚。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一律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强化宣传教育。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各类媒体,宣传违规生产、销售、改装和使用电动自行车的危害,讲解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的危险性,入村、入院、入楼、入户宣传张贴电动自行车火灾防范和火场逃生宣传图,普及消防安全常识;全方位曝光违法违规行为和典型事故案例,通过警示教育,切实提高消防安全意识。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时间和步骤

20__年5月开始至20__年底,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6月10日前)。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教育。

(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6月11日至年底)。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摸清我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单位底数和突出性隐患问题,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账,排查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中的消防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并进行整改。

五、职责分工

(一)盟市、旗县(市、区)安委会是组织实施综合治理的责任主体,负责统筹协调、组织部署,制定有关标准规定,明确相关部门职责,推动落实本地综合治理各项工作。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使用管理方面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

(二)各级政府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负责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方面的监督检查,督促落实综合治理工作。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摸清区内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的底数,加大对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生产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严厉查处降低标准生产行为,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违法行为,严把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源头关。重点落实“三查”:查技术标准,检查生产运行特别是关键部件3C认证及使用情况,督促从严落实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过流保护等相关技术标准。查警示提示,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督促设置警示标志或说明。查违法行为,查处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掺杂掺假、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蓄电池、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行为,依法追究生产单位产品质量责任。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流通领域电动自行车及配件产品质量监管,全面摸清区内电动自行车销售、改装单位的底数,加大对电动自行车销售企业、维修经营者以及仓库的监督检查力度,加强对网络销售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的监管。重点检查:销售单位相关证明是否齐全;销售产品是否具有质量合格证;是否明确厂名地址;产品外观质量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是否销售不合格产品;是否存在假冒注册商标等行动。对监管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发布警示信息,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假冒伪劣和无厂名厂址电动自行车及配件等违法行为,严厉查处经营者非法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更换大功率蓄电池、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行为。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依法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规划管理工作,指导、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做好住宅小区共用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工作,大力推动建设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对受客观条件限制,难以建成车库(棚)、充电设施的老旧住宅小区,有条件的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满足居民为电动自行车充电的需求。

公安、消防、安全监管等综合监管部门依法负责指导公安派出所、安监办等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开展常态化安全检查和经常性宣传教育;依法查处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充电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违反电气安全管理行为;依法严查严办电动自行车引发的火灾事故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对生产、销售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村(居)民委员会、住宅小区建设管理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要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加强对住宅小区、棚户区、城中村、楼院公共区域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安全检查,逐一列出时间表,一个区、一个点的排查、解决,及时劝阻和制止违法违规行为。劝阻和制止无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机关等主管部门报告。没有建设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管理的住宅小区、楼院,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和组织业主明确安全管理主体单位,确定管理人员,落实管理责任。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吸取火灾事故教训、维护全区火灾形势稳定的重要举措,是重要的民生工程,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工作方案,明确任务分工,落实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自治区公安消防总队承担协调小组日常工作。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将纳入盟市级政府安全生产工作考核、消防责任制考核和自治区安委会安全生产工作巡查及安全生产综合督查检查内容。各地要相应成立专门工作机构,定期分析研判,实施统一指挥调度。

(二)强化部门协作。各盟市、旗县(市、区)安委会要明确有关负有电动自行车安全监管职责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的具体工作职责,职能交叉、多头管理的领域,要及时协调,落实有关部门责任,防止推诿扯皮。要及时通报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采取针对性措施,推动形成监管合力。

(三)严格督导检查。各盟市、旗县(市、区)安委会要加强本地区综合治理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地区,要派出工作组加强督导。对工作不力、问题突出的地区,要通报批评,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实整治措施。

(四)建立长效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实属地政府、监管部门、管理单位和使用人员的责任,各尽其职,各负其责,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等机制,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应急管理能力。

各盟市安委会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和部署开展情况,请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送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协调小组;从__月份起,每月__日前报送当月工作小结;__月__日前报送综合治理工作总结。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7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以其经济、便捷等特点,成为群众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辖区电动自行车保有量连年增加,由于产品质量不过关、违规改装改造、停放充电不规范、群众安全意识不强等原因,电动自行车领域的火灾呈多发趋势,极易引发“小火亡人”火灾事故,严重威胁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今年____“____”火灾造成2人死亡、2人受伤;____“____”火灾造成__人死亡、__人受伤。今年以来,辖区虽未发生电动自行车火灾,但消防工作不容懈怠,安全意识不可忽视。为贯彻落实省、市、区工作部署,切实加强辖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进一步预防和减少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

工作目标

严格落实《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注重从源头上解决根本问题,强化日常消防管理,广泛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全面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维修改装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行为,大力规范维修改装行为,重点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力争通过半年的综合治理,建立电动车消防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实现电动自行车伤亡火灾事故明显减少的目标。

组织领导

街道安委办成立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街道副主任____任组长,综治办主任____、综治事务科科长____任副组长,街道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分管安全负责人担任成员,负责部署、组织、协调辖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综治办,承担日常工作,综治办主任____兼任办公室主任。

整治重点

一)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

不按标准或降低标准生产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生产假冒伪劣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二)电动自行车流通销售

流通、销售无合格证、伪造、冒用认证证书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销售无厂名、厂址等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等配件。

三)电动自行车维修改装

私自改装和拆卸原厂配件,私自拆除限速器等关键性组件。私自更换大功率、非标蓄电池。

四)电动自行车使用管理

电动自行车在建筑首层门厅、楼梯间、共用走道等室内公共区域违规停放充电,未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老化或破损,充电线路乱拉乱接,充电设施安装不规范。未落实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安全保障措施,将电动自行车或蓄电池带入电梯或户内。

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

20__年6月开始至20__年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全面部署阶段(20__年6月底前)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按照街道安委办部署,制定整治计划,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广泛开展宣传。

二)整治攻坚阶段(20__年7月至11月)

按照综合治理工作要求,组织发动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等单位和个人自查,排查整治电动自行车产品质量、停放、充电和管理存在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三)建立长效机制(20__年12月)

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结合工作实际,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工作与日常业务工作、网格化管理、火灾隐患排查、消防安全整治同部署同落实。

工作措施

一)严格执行标准规定

参照《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等技术标准要求,____市场监督所要督促生产、经营企业严格落实电动自行车电器装置、绝缘性能、蓄电池密封性以及欠压、过流保护功能的相关技术标准。综治办(消防)、____市场监督所要加强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维修改装、使用管理和停放充电场所建设,按照国家政策要求规范共享电动自行车管理,积极稳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

二)规范停放充电行为

综治办(消防)、社建办(建设)要积极推动商业区、居民住宅区、群租房密集区、工业集中区、办公集中区、村民自建区设置集中停放场所和具备定时充电、自动断电、故障报警等功能的智能充电控制设施;新建建筑从源头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电动自行车等非机动车库,或在室外预留空间供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集中充电设施应选用符合标准要求的产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场所应与其他功能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因地制宜配置简易喷淋、消防卷盘、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电气火灾监控、灭火器、可视监测系统等技防措施。

三)紧盯重点场所人员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紧盯快递、物流、外卖等重点领域,部署行业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建立健全管理体系、组织岗前教育培训、加大投入硬件设施,强化仓储物流、分拣中心、中转站点安全管理,落实作业区、生活区、住宿区与仓储区防火分隔。紧盯群租房、沿街商铺等场所,推动落实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措施、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并加强日常和夜间巡查值守。

四)严格执法铁腕整治

街属各相关单位按照《福建省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意见》(附件1)职责分工,严格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监管,整顿维修改装市场,严厉打击违法生产、销售、流通、改装电动自行车及配件行为。综治办(消防)要集中部署开展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场所与其他部位进行实体墙防火分隔的“保命墙”工程,清理电动自行车销售维修停放充电场所违规住人现象,强化源头防范。区安委办将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纳入政务督查内容,督促镇街、村(居)民委员会、建设管理单位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加强日常检查,发现违规停放、充电行为,要督促消除火灾隐患。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应每月定期开展“纠违停、清飞线”集中整治行动,并邀请媒体进行集中曝光。对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的,依法追究事故责任单位和人员的责任,并依法倒查生产、销售、改装等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五)加强消防宣传教育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互联网等媒介,广泛开展电动自行车火灾事故警示教育。利用城市户外视频、公交移动电视、楼宇视频系统、社区报栏等平台,开展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提示性宣传,提醒居民认识电动自行车火灾危害,引导广大市民购买正规厂家生产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养成良好的停放充电习惯,避免长时间充电,不在门厅、过道充电。综治办(消防)、社建办(建设)要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和建设管理单位、物业服务企业定期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

工作要求

一)要强化组织领导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是一项系统性、长期性、复杂性的工作,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细化整治措施,确定重点地区和重点环节,有序组织开展综合治理工作。要加强联合执法,组织执法人员深入社区、深入企业、深入相关单位和场所,认真查找隐患,督促整改措施落实到位,确保工作成效。

二)要形成工作合力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和“三个必须”要求压紧压实属地责任和部门(行业)监管责任,拧紧生产、销售、改装、使用环节监管链条,积极推动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建设,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等机制。20__年8底前,要摸清本辖区电动自行车停车、充电点及生产、销售、回收、改装、修理等场所数量,完善基础台账。整治期间,要积极推广建设集中停放场所和智能充电设施。

三)要严格督导问责

街道安委办加强整治工作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对电动自行车安全隐患问题集中的区域,将适时进行督导。综合治理期间,因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尤其是发生较大以上火灾事故的,要依法从严从重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要加强情况报送

街属各社区、各相关单位要对照工作内容和要求,完善基础台账,及时梳理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固化好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不断加强电动自行车火灾防控工作。

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综合治理方案 篇8

____区城区范围内共有物业服务住宅小区380个,小区内建有集中停放场所225个,可停放3万辆电动车。目前小区电动车数量已突破7万辆,配备充电端口1。2万个,远远满足不了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的需求。集中停放场所配建不足、充电设施配备不够,导致电动车乱停乱放、不规范充电现象频发,不仅严重影响小区的环境,而且给小区造成严重消防安全隐患。为了进一步规范物业住宅小区电动车停放、充电行为,最大限度消除消防安全隐患,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净化我区物业住宅小区消防安全环境,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山西省物业管理条例》、《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积极履行属地管理职责,排查整治辖区消防安全隐患,加大住宅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建设和智能充电桩的推广力度,确保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安全。

二、目标任务

深入开展全面治理物业住宅小区内电动车违规停放和充电行为,积极推进集中停放场所及充电设施设备的安装,保证满足小区内电动车的存放、充电和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切实做到输管并措,保障广大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杜绝火灾发生。今年按比例完成10%的实施,三年内物业小区达到全覆盖。

三、责任分工

区住建局:加大对物业服务企业监督管理力度,指导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在小区内选址、增建、改建、扩建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和智能充电场所,安装电动车入梯报警系统。

区消防救援大队:督促指导各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开展消防应急演练,受理街道办事处、社区、物业服务企业、小区业主上报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案件,并依法查处。

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加强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引发火灾的防范常识宣传和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居民加强消防安全意识,鼓励居民发现隐患及时劝导或上报。推进、督促、落实目标任务实施。

各物业服务企业:要对服务区域内电动车停放、充电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严禁电动车在消防车通道、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处违规停放,严禁小区业主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车充电;现有停放条件的小区安装集中式智能电动车充电设备,并引导业主使用;受客观条件限制,前期没有建成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的小区,通过向业主征求意见、公示后统一划定一个或多个相对独立的安全区域,设置符合安全条件的小型集中临时充电点;在每个单元楼道或电梯内张贴告知书,宣传私拉乱接电线给电动车充电安全隐患,以及严禁此类做法的告知书,限期让业主自行收回充电设施,停止私拉乱接电线给电瓶动车充电行为;对有违规停放电动车、私拉电线的业主上门进行一对一劝阻,劝阻无效的做好书面记录并报告辖区消防救援机构。

四、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阶段(5月底至6月10日)

各物业服务企业对管理区域内公共部位、首层门厅、楼梯间、疏散通道随意停放电动自行车或充电的行为进行自查自纠,建立自查问题清单(台账),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时限。于6月10日前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回区住建局物业管理股。

(二)集中排查整治阶段(6月10日至11月30日)

住建局、消防大队、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联合进行集中整治检查,对电动车停放和充电场所进行深入调研勘察。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宅小区要求在规定期内进行整改,由住建局对物业服务企业的整改事宜进行推进,对于业主意见不统一的,由街道办事处、社区进行调解沟通,与物业服务企业积极配合协商统一思想,一切以小区安全为重,如双方拒不配合者,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惩处。

(三)总结巩固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剖析存在的普遍性突出问题,总结治理成果;对正在规划建立推进集中式智能充电点的小区进行后续跟踪,有问题的及时协助解决;对工作不落实的单位,一旦发生火灾,将从严倒查并追究责任。

五、工作措施

1、广泛开展安全宣传。通过宣传版面、多媒体、微信公众号等广泛宣传电动车安全存放、充电常识,及时曝光典型火灾案例,引导业主规范停放电动车,教育业主遵守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由住建、消防、街道办事处和社区组织消防宣传教育进小区活动,组织居民业主面对面讲解电动车违规存放、充电的危险性,普及消防安全常识,提升小区业主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2、督促物业服务企业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各物业服务企业要配合住建、消防、街道等相关部门开展电动车消防安全治理工作,形成长效机制,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加强日常防火检查和夜间巡查,及时发现和制止在楼梯间、楼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及高层建筑首层门厅等公共区域违规停放电动车及充电行为。

3、完善小区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和充电设施。已经投入使用但缺少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的物业住宅小区,要分批增建、改建、扩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各社区要负责做好建设的宣传、协调和督促工作;住宅小区的管理单位或物业服务企业为建设责任主体,要合理筹措资金,按照市场化运行模式,充分利用公共用地或原有的停放场所,参照建设技术要求,规划增建或改建电动车集中停放和充电场所。

4、组织开展集中治理。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原则,由住建、消防、街道办事处、社区组成综合执法队伍,定期不定期地开展电动车违规停放及充电的专项整治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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