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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2024-02-23 09:49:52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1

尊敬的家长朋友:

元旦、寒假将至,“双减”实施以来,我市综合施策,“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寒假期间,为巩固和深化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每一个孩子都是独一无二的,在成长过程当中存在个性差异,与“别人家的孩子”相比存在不同是很正常的,要善于发现和培养孩子的兴趣和特长。要建立学习型家庭氛围,帮助孩子养成独立自主的学习习惯。不要过分依赖和夸大校外培训作用,切实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特点,切忌盲目跟风从众,增加孩子和家庭经济负担。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根据“双减”政策要求,各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主动接受资金监管,将课程上架至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网址:/),家长可通过手机下载APP端选课、购课。假期里,如确有需要参加非学科类培训的,一定要审慎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无安全隐患的非学科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孩子实际需求,适度参加。寒假期间,您让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缴纳费用时应注意以下四个要点:一是务必要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由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20__年修订版),并详细了解课程内容、授课教师、收费项目标准、退费规则等事宜,提防合同中出现类似于“概不退费”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二是所缴纳的培训费用应直接转入校外培训机构在银行开立的唯一的预收费资金托管专用账户(以下简称“监管账户”),不要将费用转入机构监管账户以外的账户或任何私人账户,以免造成经济损失。三是家长应综合考察学校办学能力,缴费前应注意预缴费时间不要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或通过拆分合同等形式变相收取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的费用、任何以赠送课时、办预付卡诱导学员的行为都是明令禁止的,家长应果断拒绝。四是您有权在缴费后要求校外培训机构开具税务部门认可的票据,不要接受与实际内容不符的发票和收款收据等“白条式”收款凭证,并注意妥善保管好培训合同及收费凭证。

主动举报违法行为

请广大家长协助我们共同做好监督工作,对提供有偿家教服务的在职教师、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以及无证无照举办学科培训的“黑”机构、“黑”培训班或个人,请您积极提供线索,举报监督,我市“双减”工作专班将持续加大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力度,依法查处各种违规行为,坚决维护家长朋友的合法权益。家长朋友们,当前新冠病毒不断变异,国内多地相继出现本土聚集性疫情,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值此寒假和新春佳节即将来临之际,祝全市广大中小学生健康快乐、全面发展、茁壮成长!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全市教育事业发展的支持、理解和配合!孩子健康快乐、成人成才是您的期盼,也是党和政府的希冀。长期以来,党和政府高度关注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仅今年__至__月,____就__次对治理校外培训乱象、减轻学生过重负担、保障学生健康成长作出指示批示,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双减”意见对全面规范校外培训行为提出明确的要求。目前我市正在开展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整治行动,依法打击学科类校外培训的违规培训行为。为保障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现将国家对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治理的相关要求告知如下:

1、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必须取得市教育局颁发的《办学许可证》,且在市民政局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才能招生收费,开展培训活动。无《办学许可证》、未登记为非营利性机构不得营业。校外培训机构要按照批准的业务范围、按照章程规定开展培训活动。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不得从事学科类培训。

2、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使用的培训材料应符合教育部《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__函〔20__〕__号)的规定,并报市教育局备案审批。不得使用境外教育课程,不得超标超前培训。不得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等名义面向3至6岁儿童开展学科类(含外语)培训。

3、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聘请的教学人员应符合教育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校外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管理办法(试行)》(__函〔20__〕__号)的规定,必须具备相应教师资格。不得聘请在境外的外籍人员,不得聘请中小学、幼儿园在职教师。

4、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在规定时间范围内组织开展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类培训。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5、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应依法保障学生和家长的权益,使用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印制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__函〔20__〕__号)与学生家长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不得利用不规范格式合同侵害群众利益行为。

6、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收费应执行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校外培训机构预收费监管工作的通知》(__函〔20__〕__号)的规定,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执行上级政府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通过第三方托管、风险储备金等方式进行预收费,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开具正规发票。不得提高或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不得在培训费外另行收取其他费用。不得一次性收取或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不得以其他名义开具收款凭证,不得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款凭证。

7、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广告应执行市场监管总局等八部门《关于做好校外培训广告管控的通知》(__发〔20__〕__号)的规定,主流媒体及其新媒体、网络平台以及公共场所、居民区等线上线下空间不刊登、不播发面向中小学(含幼儿园)的校外培训广告。不得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商业广告活动,不得利用中小学和幼儿园的教材、教辅材料、文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广告的行为。

目前我市所有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均未取得《办学许可证》,它们组织开展的培训活动都是违规的,敬请广大家长监督举报。同时,也请各位家长对查处学科类校外培训隐形变异问题提供线索。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希望广大家长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念,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切实履行自己的教育责任和监管义务,支持和配合学校做好孩子的教育工作,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创造更好的氛围和环境!

让我们一起为孩子的健康成长、快乐成长、全面发展、个性发展共同努力!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和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对教育的理解和支持道一声诚挚的感谢!寒假期间,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让他们度过一个积极健康、快乐充实的假期,在此,我们向您作如下温馨提示:

一、做好三个“关注”

1、关注身心健康。家长要帮助孩子们合理安排寒假生活,学会平衡学习和放松,保证规律的饮食和睡眠,建立良好的作息规律,指导孩子科学制定居家生活和学习计划,引导孩子们以健康乐观的心态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面貌投入居家学习生活,适当进行体育锻炼,保障身心健康,尽量不前往密闭空间、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

2、关注自主发展。假期是孩子休息调整、自主发展的重要阶段。希望您能够尊重孩子成长的科学规律,不把假期当学期,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时间与空间。建议您在放假伊始,在遵守防疫要求的前提下,结合学校寒假安排,与孩子共同商量制定一份科学合理的寒假计划,培养孩子自我管理、自我发展的能力。

3、关注亲子陪伴。假期是家长与孩子亲密接触、共同成长的最佳时机。希望您能给予孩子爱的陪伴,不要用报班补习代替亲子时间。建议您多与孩子沟通交流,聊生活,聊成长,聊兴趣爱好,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

二、做到三个“谨慎”

1、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如您的孩子确有需求参加艺术、体育等培训,要在充分了解培训机构的办学资质、场地条件、师资条件、收费情况、培训时间的基础上慎重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机构。

2、谨慎缴纳培训费用。参加非学科培训支付费用时,不要一次性缴纳超过3个月(含赠送课时)或60个课时的培训费用。学员及家长尽可能地通过培训机构家长端APP上架课程中选购课程、签订合约及在线缴费。

3、谨慎签订服务合同。参加非学科培训之前,要主动提出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对合同中双方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时间安排、收费金额及退费标准与办法等条款,要逐项认真审查,以防上当受骗。

三、抵制三种“行为”

1、自觉抵制科技、体育、艺术等非学科类培训中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或者以教育咨询、课后看护、托管中心、家政服务、游学、研学、冬(夏)令营、思维素养、国学素养等名义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2、自觉抵制在居民楼、酒店、咖啡厅等场所通过化整为零开展“一对一”“一对多”等学科类培训的行为。

3、自觉抵制在职中小学教师违规开展有偿补课的行为。

家长朋友们,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共建良好教育生态是我们共同的责任。让我们着眼未来,共同守护学生身心健康,营造良好的育人氛围,将孩子从繁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中解放出来,让教育回归本质,助力孩子全面发展,健康成长。最后,衷心祝愿您和家人工作顺利、身体健康、阖家团圆、新春愉快!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机构对于满足中小学生选择性学习需求、培养发展兴趣特长、拓展综合素质具有积极作用。近年来,一些校外培训机构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开展培训,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人民群众反应强烈。近期,我区正全面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切实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在此我们向广大家长发出如下建议:

01树立正确教育观念

孩子学业的成长发展,关键在于提高平时课堂听讲的效率,养成良好的学习习惯,培养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校外培训只是查漏补缺、适当促进的辅助环节。如若确有需要安排校外培训,希望家长能以孩子自身素质提升、兴趣培养、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切不可跟风或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尽量减少孩子的学业负担,促进孩子全面健康发展。

02谨慎选择培训机构

家长可通过“全国中小学校外培训机构管理服务平台”“校外培训机构查询”板块查询培训机构合法性、经营范围等信息,理性选择经审批且合法经营的培训机构。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已经投入使用,并已推出线上购课服务,请家长朋友下载相关APP软件,通过手机在平台上自行选课、购课及缴费(操作办法附后)。通过平台“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的培训费均自动缴入望城区校外培训资金监管平台并自动生成正规培训合同,为您的预缴资金提供安全保障。请您务必抵制“折扣”等诱惑,不要一次性缴纳时间跨度超3个月培训费用。同时,要和培训机构签订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收退费办法。未经审批经营的非法培训机构较普遍存在场地安全不达标、无教师从业资格等问题,且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的监管,一旦发生经济纠纷、安全事故,将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请广大家长自觉抵制非法培训机构。

03自觉抵制违规培训行为

请家长们积极参与监督培训机构的办学行为,现场察看培训机构是否主动将办学资质等信息进行公示,是否落实规范校外培训办学行为的具体要求,如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时间不得晚于21:00。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布置课后作业,不得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成绩排名,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一次性续课不得超过60课时,不得聘用在职中小学教师及无资格证教师,不得“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确保小学生每晚睡眠时间达到10小时,初中生达到9小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违规培训行为,请向我们举报,我们将依法为举报者保密。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教育好您的孩子,保证他们健康、快乐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各位家长,让我们共同努力,为我们的学生、您的孩子切实减轻课外负担,为他们健康、快乐成长尽我们共同的一份力量。

望城区教育局举报电话:____-________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5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双减”(减作业负担、减校外培训负担)的目的是释放孩子的主体活力,让孩子有意愿、有时间、有空间自主发展和个性化成长,提高整体素质、发展健全人格。

__小学全体教师诚挚希望您树立科学的教育理念,合理安排孩子的假期生活。家长可与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假期生活学习计划,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尽量在家安排学习和娱乐活动,做到张弛有度,切不可盲目跟风,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造成过重学习负担。

1、坚决杜绝学科类培训。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习惯,提高自主学习能力,过重的校外学科类培训负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请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学科类培训的作用,不要轻信有关个人和机构夸大培训效果、制造焦虑情绪的虚假宣传,您要积极承担起家庭教育责任,为孩子科学安排暑期学习生活,更好地陪伴孩子健康成长。

2、抵制隐形变异学科培训。凡以托管、作业辅导、思维素养、戏剧表演、文学欣赏等名义,在文化艺术、体育、科技等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中违规开展学科培训的,均属“无证办学”、逃避监管的行为。所有在居民楼、地下室等场所开办的“一对一”“一对多”等无证无照培训均属“黑机构”,其培训质量、安全卫生、疫情防控等均难以得到保障。公、民办中小学在职教师严禁从事有偿补课。暑假期间,请不要送孩子参加任何个人或机构开展的学科类培训,避免因违规培训被关停、取缔给您和孩子在经济、学习上带来损失。

3、审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如确需参加艺术、体育、科技等校外非学科类培训,应从孩子兴趣爱好和个性发展出发,尊重和听取孩子的意见,合理选择孩子真正感兴趣的培训项目,不盲目攀比和跟风。请选择经__区文旅、科技、体育等主管部门核准的且资质齐全的机构参加培训。(详见附件__区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

4、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参加非学科类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国家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__年修订版)》,切勿听信虚假广告宣传和销售人员的口头承诺,提防合同中出现“概不退费”等霸王条款。警惕培训机构以“折扣”、优惠预存等方式诱导的超前缴费行为,一次性缴纳培训费用应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请妥善保管好合同文本、缴费发票、支付截图等凭证资料,作为维权的重要依据。

5、接受家长和学生的监督。__小学全体教师承诺坚决拒绝校外培训机构的邀请,更不会自行组织学生有偿补课,如经发现,学校会严肃处理。我们自觉接受家长朋友们的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__市__小学________

__市__教育局________

请各位家长多关注“双减”政策,参与“双减”行动,还孩子自由成长的美好时光,让孩子充分体验轻松快乐的假期生活,给孩子一个“乐学、会学”的氛围,过一个平安、愉快、有意义的暑假。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6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寒假将至,为巩固和深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家长: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不参加违规校外培训。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家长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不要报名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类培训,拒绝到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经营的无证照场所参加培训辅导,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各类冬夏令营等名义违规开展培训等形式开展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如果发现校外培训机构存在寒假期间组织学科类培训等违规行为,请及时向区教委投诉,投诉电话为:________。请选择合规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__区目前已有97家“证照齐全”的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具体的机构信息可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查询。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银行监管专用账户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00。请警惕缴费优惠陷阱。校外培训机构一次性收费不得超过3个月或单个科目超过60课时。请您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缴纳费用;购买课程时须将学费通过“校外培训家长端”APP缴纳至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专用账户,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请签订培训服务合同。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合同的培训内容、培训期限、收费项目金额、退费办法、违约责任及双方争议解决途径等事项,不要相信口头约定,避免发生纠纷时无法得到法律保护。

三、做好个人健康防护。请您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手消毒,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

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营造良好社会氛围,构建和谐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祥和的寒假!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当前,我区“双减”工作正在平稳有序推进,并取得了初步成效。“双减”工作目标的实现,离不开您的理解和支持!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及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生态,我们温馨提醒您: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依赖、迷信校外培训不可取。家长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着眼于培养有利于孩子全面发展、终身发展的综合素质。希望各位家长坚持正确的成才理念,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学习、生活和锻炼的时间,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二、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目前,我区没有一家学科类培训机构,所有机构均不具备开展学科类培训的资格。凡是继续面向中小学生开展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学科类培训,以及借非学科之名开展的学科类培训和辅导,均属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违法违规行为。

三、谨慎选择非学科培训

艺术类、体育类、科技类培训机构由区文体广旅局和科技局监管。如果您的孩子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选择具有文体广旅、科技等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机构。相关证照原件应在机构显著位置公示,无相关证照不得违规开展培训。

四、远离非法违规培训

请不要参加以托管、家教、教育咨询及“家政服务”等名义开展的非法(隐形变异)培训。此类“无证无照”的黑培训机构存在食品、消防、房屋等诸多安全隐患,培训内容不科学,严重影响孩子身心健康,不利于学生学业发展。

五、规避收费陷阱

请各位家长提高维权意识,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要规避培训陷阱,谨慎支付费用。一次性交费不超过3个月或单科不超过60课时,交纳培训费用前,要与培训机构签订规范合同,有效保障自身合法权益,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或损失。需要退费时,请依据合同与培训机构协商解决,如不能达成一致,建议您向消保委申请调解或通过司法途径进行维权,妥善解决。

六、加强疫情防控

如果您的孩子确需参加校外培训,为了您和孩子的健康安全,请严格做好自我防护,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并积极配合当地政府和学校做好疫情防控工作,自觉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保持防控意识不放松。

各位家长,减负才能增效,健康才能长效,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通过我们的共同努力,为孩子营造一个健康、快乐的成长环境。欢迎家长朋友对全区校外培训治理工作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进行学科类培训的行为,可拨打监督电话进行举报投诉!

监督举报电话:________

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告家长书 篇8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各位家长、相关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逐步规范。为了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学生、家长的权益免受侵害,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家长:

1要重视孩子全面健康成长

要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摒弃教育焦虑;加强培养孩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引导孩子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文体、阅读等活动;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若孩子确有培训需要,要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参加学科类培训课程,参加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

2要审慎选择正规机构

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正规的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须“证照齐全”(“证”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自觉抵制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自觉成为“双减”政策的监督员、宣传员。

3要通过监管的渠道交费。

根据相关要求,所有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已通过“全国校外培训教育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上线运营,在监管平台上运营的机构均落实了资金监管,同时还纳入校外培训机构“白名单”管理,其对外销售课程均在场地、师资、课程、收费等方面通过教育部门审查。为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家长应该通过监管平台的“校外培训家长端app”购课、交费、退费、消课;若家长无法下载app也可由培训机构通过培训机构端app进行代买,注意代买课程也要扫描监管平台培训机构端app生成的二维码付款,不可将钱转账到个人账户,不可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付款后要索要正规发票,妥善保管票据等资料,以作为维权凭据。若家长因自身原因,未选择合规机构,未将培训费用缴入监管平台培训机构端app生成的二维码里,合法权益将难以保障。

4要严守疫情防控规定。

请家长自觉遵守疫情防控的各项要求,参加校外培训时做好学员和家长的个人防护措施,有效防范疫情传播风险,确保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5要采取正当手段维权。

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存在潜在的纠纷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争议时,首先应自行与机构理性协商;若协商无果,应根据签订的合同(在app购课后自动生成,要注意保存)约定,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帮助孩子全面发展!

__市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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