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1
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县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__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争当护林防火宣传者。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讲先人故事、家风故事,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进行文明祭祀,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新风气。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做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二、争当护林防火践行者。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祭祀,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三、争当护林防火监督者。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对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劝阻、举报,遇到火灾险情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全县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2
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
又是一年春草绿,梨花风起正清明。在这缅怀故人,寄托哀思的时节,受传统习俗的影响,因上坟烧纸、焚香、放鞭炮等引发的火灾事件时有发生,给森林草原资源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了严重危害。为弘扬优良传统、培育文明新风,有效防止因聚集性祭扫活动带来疫情传染风险,确保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在此我们向广大妇女群众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火灾是一种发生面广、突发性强、危害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近期,我市干旱少雨,大风天气持续,森林火险等级偏高,严重威胁着森林生态系统安全、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扑救队员人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严防森林火灾是全社会和每位群众的共同愿望。
坚持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
以平安为本,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陋习,树立文明祭扫观,大力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祭奠,以献一束花、敬一杯酒、植一棵树、清扫墓碑等雅致方式寄托哀思,逐步将注重实地实物祭祀转变为注重精神传承,使清明节成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弘扬美德的重要载体。
倡导节俭祭祀,传承良好家风
祭而丰不如厚之养,面对在世老人多关心、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人逝去时,不攀比、不铺张,以丰而不奢、简而不陋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使祭祀活动回归“传承好家风、彰显正能量”的价值本源。
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有关规定,不乱扔烟头、不焚烧荒草、秸秆等、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不在林区吸烟、烧烤、野炊等违规用火,违规用火不仅污染空气,造成火灾的轻则行政罚款、重则依法追责。清明节期间,坚决做到不在林区及其边缘地带燃香烛、烧纸钱,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林区和地段进行巡护和宣传,消除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一旦发现火情,立即报告所在村(社区)或镇政府,确保森林火情能及时扑救。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争做文明之风的倡导者和传播者,争当文明祭祀的先行者和监督者,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让森林火灾失去肆虐人类美好家园的机会,让逝者和生者都享有青山绿水的青睐,让越来越丰富的森林资源惠及全民,携手共建美好文明的美丽家园。
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3
全县广大妇女姐妹: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护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近期我县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火形势极为严峻。为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希望广大妇女在全力应对疫情防控的同时,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为此,县妇联向全县广大妇女姐妹发出如下倡议:
一、加大宣传,提高意识
广大妇女要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理念,通过“小手牵大手”、志愿服务活动等形式,大力宣传森林防火禁令及违章用火典型案例等,加强对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和精障人群等高危人群的教育引导工作,充分发挥妇女在家庭和社会生活中的独特作用,当好森林防火的宣传员和监督员。
二、遵守禁令,严控火源
广大妇女要严格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在森林防火禁火期内,根据《__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的规定,必须做到“十不准”:1。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田基草、烧灰积肥;2。不准在林内、山边烧火取暖、烧烤食物;3。不准在林内、山边乱丢烟头、火种;4。不准在林内、山边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5。不准在林内、山边烧香烛、纸钱;6。不准烧山赶野兽、烧黄蜂、焗蛇鼠等;7。不准小孩在林内、山边玩火;8。不准夜间持火把照明走路;9。不准在林内、山边倒炉渣、油渣等易燃物;10。不准在林内炼山、未经批准不准其它一切野外用火。
三、移风易俗,文明祭扫
广大妇女要以平安为本,自觉摒弃上坟烧纸、燃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大力提倡鲜花祭奠、网上祭奠、植树祭奠和清扫墓碑等健康、文明的方式寄托哀思,争做“移风易俗、文明祭扫”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四、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如果发现火情火警,要第一时间拨打火警电话12119或报当地政府,对野外用火等违反禁令行为及时劝阻,不听劝者要及时举报,举报电话:110(公安局)、________(林业局)。同时在森林火灾扑救中,务必坚持“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安全第一”的原则,禁止老人、孕妇、未成年人等参与扑火。
妇女姐妹们,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每个人做起,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来,争做平安健康的守护者和护林防火的引领者,为建设“精致小城·大美__”贡献巾帼力量!
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4
亲爱的妇女姐妹们: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烧纸、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市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市妇联向全市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一、当好护林防火义务宣传员
广大妇女要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等文明祭祀新风,大力营造氛围。要通过开展“移风易俗,一起防火”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地、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和搞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
二、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监督员
广大妇女要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要带头并督促家人严格遵守野外用火“十不准”规定,做到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区等。要积极参与护林防火义务宣传队、执勤巡逻队、妇女护林队等志愿服务活动,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重点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
三、当好护林防火义务管理员
广大妇女要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森林火灾。遇到火灾险情时,要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
全市妇女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5
清明临近,气温回升,天干物燥,上坟烧纸、春耕生产和旅游踏青等活动交织,野外用火增多,野外火源管控难度增大,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峻,全区森林防火已经进入了高危期和关键期。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绿色家园、筑牢生态屏障,__区妇女联合会向全区广大妇女及家庭发出如下倡议:
提高政治站位加强宣传引导
自觉树立“进入林区、防火第一”意识,积极倡导鲜花祭祖、植树祭祖,讲先人故事、家风故事,积极影响和带动身边人进行文明祭祀,促进形成良好社会新风气。通过开展“小手拉大手、一起来防火”等活动,把防火宣传带回家,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以及做好护林防火,保护绿色资源对于国家和社会的重要意义,使防火、护林、护绿观念深入人心。
争当护林防火监督者
主动参与对重点人群的管理,全力防范老人、小孩、痴呆及精神病患者等特殊人群玩火、纵火引发林区火灾。对违反森林防火有关规定的,做好说服教育和劝导纠正工作。对在禁燃区内销售、燃放烟花爆竹和违规焚烧等不文明行为积极劝阻、举报,遇到火灾险情时,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和森林防火指挥部报告森林火警电话:12119。
争当护林防火践行者
坚决杜绝焚烧秸秆、清明烧纸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带头做到上山不带火,不在林区燃篝火、野炊、吸烟、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文明祭祀,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保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配合和协助相关部门在重点村庄、重点林区、重点地段进行宣传和巡护,消除可能发生的火灾隐患,共同构筑护林防火安全防线。
全区姐妹们,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
做好防火安全,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尊重自然,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作出积极贡献!
妇联护林防火倡议书 篇6
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
阳春三月、清明时节,大地万物复苏。当前正值春季护林防火特险期,由于天干物燥、风多风大、农事增多,护林防火形势严峻。为了全力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守护我们的绿水青山和美丽家园,县妇联特发出如下倡议:
一、维护生态安全,增强防火意识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多年来,在全县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我县森林覆盖率显著提升,生态环境越来越美。为了保护我们的生态环境,建设绿色家园,希望全县广大妇女和家庭进一步增强森林防火意识,积极利用新媒体平台参与宣传,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主动向家人、邻里和亲朋宣传野外用火、烧荒烧纸、乱扔烟头等不良行为可能造成的严重危害,号召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规定,预防各类森林火灾的发生,共同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二、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无客不思乡,儿孙安康至亲盼”。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现状,我们呼吁全县广大群众今年清明不聚集、不串门,不现场祭拜、踏青祭拜,通过分散追思、网络追思、家庭悼念(讲先人故事、制作思念卡)等形式寄托哀思、缅怀先人,严防火灾和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带头服务疫情防控大局,将平安作为对亲人的最大告慰。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灾隐患
“摒弃陋习强监管,率先垂范护家园”。广大姐妹们要引领号召家人和朋友们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上山不带火、上地不点火、上坟不烧纸;积极参与留守老人和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工作,防止失火;对于我们身边的人员,要给予更多的关心和关注,防止监督不力引发森林火灾。
星星之火,可毁万林,全县姐妹们,保护森林,就是保护我们自己!崇尚文明,就是尊重我们自己!让我们同心协力,防火护林,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建设大美__贡献巾帼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