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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2024-01-15 16:50:04 条据书信 打开翻译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它是粮食生产安全保障的基础,对保护农田、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但它在人类面前也是脆弱的,人类的疏忽大意造就了森林杀手——火灾。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以开垦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随着春季的到来和天干物燥,防火工作已到关键时刻,森林防火工作必须引起各位家长重视,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森林防火十不准

1、不准携带火种进山、进林区。

2、不准焚烧地边、地堰。

3、不准上坟烧纸、烧香、燃放鞭炮。

4、不准在树下堆积、焚烧秸杆、树叶。

5、不准在野外吸烟、野炊、烤火。

6、不准在林区内从事野营、登山、祭祀、庙会等活动时用火。

7、不准擅自在林区进行射击、爆破等易燃作业。

8、不准擅自进入林区进行挖掘、运输等生产作业。

9、不准智障、精神病患者和儿童私自进入林区活动。

10、不准进入林区放牧、砍柴。

最后,让我们家校联合行动起来,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保护森林,也就是保护人类自己;保护森林,是振兴经济,造福子孙,有益当代的千秋大业。然而,森林火灾有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当前正值我市森林防火高危火险期,为全面敲响森林防火安全警钟,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安全教育防范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做好20__年清明期间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清明节期间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提倡用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减少烧香烧纸、燃放鞭炮、点香烛、吸烟、野炊等易发森林火灾的野外用火和乱砍伐林木的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自己子女的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写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对您的孩子负责,对家庭负责,对社会负责。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联合,携手共建和谐美好的生活。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森林无时不在造福于人类,保护森林就是保护人类自己。每年冬春之际,是火灾的多发季节,全国每年因为森林火灾,大片的森林被毁,大量的财力和人力、物力资源受损,还出现了众多的人员伤亡。全市森林防火期为每年12月1日至次年6月15日,其中3月1日至4月30日为森林高火险期。因此,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为了建设我们的绿色家园,我校特发出致所有学生家长的一封公开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森林防火,人人有责。

森林防火要做到“十不要”:

1、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2、不要在林区内吸烟、用火把照明。

3、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或放火驱赶动物。

4、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5、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6、不要炼山、烧荒、烧田梗草、堆烧等。

7、不要在林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花爆竹。

8、不要让特殊人群与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9、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救援。

10、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自己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不断强化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二、严禁子女携带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对重要时段(如冬季、元旦、春节、清明,家长要加强对孩子出行的管理,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田埂等违章行为。

三、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和爱护自己子女角度,落实好自己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督促子女遵守安全防火法规。

四、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据《未成年人保护法》、《森林防火条例》等有关规定,严禁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扑救森林火灾等抢险救灾工作。发现他人在林区用火,要及时教育和制止,如制止不了,要及时向政府等相关部门报告。发现森林火情,要立即拨打森林火警电话“12119”。

预防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是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让我们携起手来,为保护森林,美好绿色家园而努力奋斗吧!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4

广大学生家长朋友们:

时值春季,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易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特别是今春我市气温同比升高,森林防火工作形势十分严峻。在此,我们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严格遵守森林防火“十不准”规定,和孩子们一起保护来之不易的绿水青山,保护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争当我市森林防灭火的守护者、宣传者、监督者:

一、做绿水青山守护者

十年难育一棵树,星火能毁万亩林。请大家牢记森林火灾教训,争做森林资源保护者,正确用火,文明祭祀,自觉遵守森林防火区内禁止上坟烧纸、燃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烧烤等野外用火规定,让火源远离森林,让生态惠及人民,让南安更美丽。

二、做森林防火宣传者

保护森林资源就是保护发展优势。请大家牢固树立“森林火灾重在防范”“森林防火、人人有责”意识,积极倡导绿色、文明、安全、环保新风尚,主动向家人、朋友宣传森林防灭火知识,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三、做违法行为监督者

森林防火千秋业,生态安全万代兴。请大家积极举报森林火灾肇事者,主动制止违规违法野外用火行为,发现火情立即报警(请拨:12119),形成人人参与、群防群治浓厚氛围。

四、森林防火“十不准”

(一)不准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准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准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准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准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准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玩火。

(七)不准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准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准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准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家长朋友们,森林防火,关乎你我。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树立文明用火意识,严防森林火险,守护绿水青山,共同筑起安全坚实壁垒,建设和谐生态环境!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亲爱的同学:

你们好!学生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学校教育的重中之重,根据__区教育局关于转发《20__年__市教育局森林防灭火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周末及节假日一直以来是发生偶发事项的“高发期”,家长对学生的安全及法治教育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因此,学校需要各位家长在家庭教育中对学生的日常行为管理进行延伸和强化,树立职校学生良好的自我形象,杜绝一切意外事件发生。

森林,是人类生存的重要条件。人类离不开森林,人类需要森林,因森林孕育着人类,所以必须全力保护森林!而火灾是森林最凶恶的敌人,在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政领导都把森林防火列入议事的日程,各族人民和社会各界对森林防火都十分关注。人民群众的森林防火意识在不断的增强,“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得到进一步深化,进一步重视。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乱扔烟头多,是森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时期。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我们学校和家长必须做大量工作,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希望各家长配合学校强化火源管理,加强对学生的教育,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我校利用主题班会、告家长书、签订消防承诺书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师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我校每位学生都是义务防火宣传员,望各位家长配合学校充分发挥他们的作用,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在全社会营造重视森林防火工作的氛围。

四、随着传统节日清明节的临近,随着农事用火的进一步频繁,随着春游、踏青等活动的日益增多,森林防火形势将日趋严峻。清明节期间,人们有拜祭祖先的传统习俗,上坟祭祖时烧纸、烧香、放鞭炮等行为极易引发森林火灾,希望大家提高警惕、注意安全,提倡绿色祭扫。

五、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学校近期组织开展了消防演练,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在及时组织科学扑救的同时要注意人身安全,并向各级组织报告。为了及时有效地扑救森林火灾,若发现火情应立即报告村(居)委会、乡政府(街道办),并拨打“119”,请求消防员协助灭火等,努力减少损失。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幼参加扑火,以确保人身安全。

希望家长协助做好学生思想工作,提高学生防火安全意识。与此同时继续抓好学生饮食、交通、防溺水、防盗、防中毒等安全工作,强化学生的安全意识,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此致

敬礼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家长:

您好!

“一点星星火,可毁万顷林”。森林是人类生存环境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安全教育工作,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特致信各位家长,恳请您与我们一道,警钟长鸣,筑牢防线,提高责任意识,安全意识,教育管理好家人及子女,做好以下工作:

1、自觉遵守森林防灭火的法律法规,认真学习森林防灭火相关知识,做一名保护森林的好公民。

2、严禁携带一切火源(打火机、火柴等)、香烛、鞭炮、火药、雷管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森林区域。如发生或发现森林火灾,及时报警并安全逃生避险。

3、树牢“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理念,严禁中小学生、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员参与森林火灾扑救,对自发参与扑救森林火灾的学生和老弱病残幼等特殊人员,要及时劝阻。

4、倡导践行“文明祭祀”,采取植树、献鲜花、花篮等文明方式开展上坟扫墓祭祀祭祖活动。请勿在林区牧区从事焚烧香蜡纸钱、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火把照明、玩火等活动。

5、科学开展农事生产,请勿在森林区域从事烧灰积肥、埂地边、焚烧秸秆、野炊烧烤、生火取暖煮茶等野外用火活动。

6、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痴、呆、聋、哑、精神病患者、老年人、未成年人的监管和教育。如因人为事故而造成森林火灾将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情节严重,造成较大损失的,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各位家长,为了您的孩子、您的家庭,为了社会的和谐安定,我们需要您的全力配合!让我们家校携手,共同守护美丽家园、杜绝森林火灾,共建和谐美好生活。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们:

您好!

首先,祝您生活愉快,身体健康!孩子的安全教育一直是幼儿园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合作与支持!

春季风干物燥,是森林防火的关键期。为切实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特发出致全体家长的一封信,并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做好以下工作,做好孩子的表率!

一、森林防火事关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要切实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务必增强森林防火意识。

二、林区内严禁烧荒、烧灰积肥、焚烧秸秆、焚烧垃圾、爆破作业等生产性用火。

三、严禁坟头烧纸、烧香点烛、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取暖、野炊及举办篝火活动等非生产性用火。

四、严禁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林区。

五、严禁在林区周边点放孔明灯。

六、严禁在林区内私设“电猫”。

七、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自己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配合幼儿园工作,做好榜样示范,让幼儿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

八、一旦发现森林火灾,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报警电话:119,接到扑火命令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迅速赶到指定地点,科学组织扑救。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对保护农田、维护自然界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都十分重要。据统计,99%的森林火灾是人为火源引起的,尤其以开垦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等引起的森林火灾最多。

当前正值清明前后,天气较为干燥,森林防火形势依然严峻。为了增强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建设“宜居宜游、富美__”的大环境,作为各位家长及您的孩子,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爱护森林,美化环境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严禁家长带孩子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秸杆等生产性用火。

二、倡导文明祭祀。自觉摒弃烧纸钱、焚香烛,放鞭炮等祭扫陋习,提倡网络祭祀、远程祭祀,通过在线上献花、留言寄语等方式追思先人,寄托思念。

三、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清明节日期间,严禁火种带入林区,严禁在林区吸烟,严禁上山野炊,严禁在林区上坟烧纸和放鞭炮。

四、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教师、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110等。一旦引起森林火灾,家长必须承担监护人的责任,坚决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

五、根据森林防火的有关规定,对违反森林防火规定而引起火灾,造成损失的,将依法赔偿损失,情节和危害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加强家庭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及时关闭煤气、注意更换电气线路,规范正确使用电器、灶具等。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家长,同学们:

森林是人类的摇篮,火灾是森林的大敌。每年的春季和秋冬季节是森林火灾易发期,这些季节空气干燥、植被干枯,火源一旦入林极易酿成森林火灾。近段时间,农民春耕备耕,林缘燃烧杂草等现象屡见不鲜,加之清明节即将就要到来,预防火患刻不容缓。每年无数的火灾中,有许多就是因为林缘烧草和清明扫墓防火不当造成的。一个小小的火种,就可能引发一场大火灾。

同学们,你们正处在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阶段,作为园林绿化城市的小公民,应该结合课堂知识的学习,亲近自然、爱护树木,向森林汲取成长的力量和智慧,牢固树立文明的生态观和森林防火意识,当好森林防火小天使。要做好小手牵大手、共同来防火的宣传工作,告知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林缘不随意做点烧田堙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的用火行为。

家长们,请你们加强对孩子用火知识的教育和管理,杜绝违规用火。同时希望你们采用文明的方式进行清明节祭奠等活动,自觉杜绝携带火种进入林区,严格禁止孩子参与野外用火,以保护林区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森林火灾隐患。同时要积极劝导和监督身边的人不在野外玩火,宣传违规用火引发森林火灾将承担的法律责任,鼓励大家自觉遵守防火期内林区禁止野外用火的规定。发现火情时,要记住失火位置,迅速拨打“12119”火灾报警电话或市森林防火报警电话“____—______”。

森林防火,关乎我们的生命财产和生态环境的安全,是每个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和责任。让我们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美好的生态家园!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0

为提高学生的防火意识,有效地减少森林火灾的发生,希望家长能够与学校配合,对学生加强森林防火教育。

春季风干物燥,山林内可燃物多、野外生产用火活动多、上坟烧香烧纸多,是山林火灾事故多发期,也是森林防火关键期。每年因学生进山玩火、上坟烧纸而引发的火灾事故占了很大比例,给社会和个人造成巨大损失,为切实做好春季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希望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防火教育。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生态环境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和家庭成员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希望家长加强教育管理,加大监护力度,监督学生节假日、休息日的活动,不准进入山林春游踏青,不准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准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学生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春季森林防火关键时期,严禁下列行为:

1、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

2、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3、上坟烧纸祭祀、烧花圈;

4、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5、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6、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7、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

请家长认真阅读公开信,按要求管好自己的家人,教育好自己的孩子,严防火灾事故发生。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森林火灾,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森林资源安全,维护生态安全,建立健全森林防灭火工作长效机制,请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以下工作:

一、加强防火安全教育。森林防火事关人民群众财产、生态安全,各个家庭要提高对森林防火工作重要性、艰巨性和紧迫性的认识,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子女和家庭的森林防火教育工作。

二、加强管理和监护力度。家长要加强学生节假日、上下学途中的教育监护,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1、杜绝购买、燃放烟花爆竹、放孔明灯等易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

2、不进入山林踏青,不搞任何形式的野炊,不带火种进入山林游玩。

3、万一发生森林火灾,严禁让未成年人参加扑灭山火活动。

4、教育孩子注意用电安全,强化安全防范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在森林防火关键时期,请家长带头遵守怀宁县人民政府关于森林防火工作精神和要求,严禁下列行为:

1、进入林区内郊游、踏青等活动。

2、携带火种、火源进山入林。

3、上坟烧纸祭祀、烧花圈。

4、烧火取暖、野外吸烟、乱丢火种。

5、烧荒、烧秸秆、燎地边、焚烧垃圾。

6、野炊、生火烘烤食物。

7、燃放烟火爆竹、爆破作业。

最后,希望各位家长以身作则做好各项防火工作,加强教育、监护,提高孩子安全防护意识,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筑牢幸福家庭之根基,共同建设好我们美丽的家园。

谢谢!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三月份以来,气温回升,天干物燥,我县森林防火形势严峻,为贯彻__月__日市、县森林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县教育局《20__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方案》要求,为有效遏止森林火灾的发生,保护好闻喜绿水青山,保护未成年人的生命安全,建设我们绿色的家园,我们特发出致全校学生家长的一封信,并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以身作则,做到“六不”。一是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二是不在野外烧荒点火;三是不烧田草、秸秆;四是不在野外烧火取暖;五是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六是不在野外烧烤、做饭。

3、文明祭扫,移风易俗。纪念先人要文明祭扫、绿色祭扫,通过献一束鲜花、互联网祭祀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文明方式开展祭祀活动,严防发生火灾。

4、加强教育,提高意识。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重点要教育孩子做到“六不”:一是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二是不在林区玩火;三是不在林区丢弃火种;四是不在林区周边放鞭炮;五是不在林区野炊、烧烤;六是不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5、强化监管,履行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严禁儿童、学生上山扑火,一旦发现火灾立即报警,森林火警电话:12119。

6、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敬请家长协助学校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子女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提醒和教育子女注意交通安全、用电安全,防盗、防食物中毒、防溺水事件、防意外伤害,强化子女的安全意识,促进子女身心健康发展,确保生命和财产安全。

祝您和您的孩子平安、健康、幸福!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3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您们好!

随着气温逐渐升高,风干物燥,山林可燃物多,又到了山林火灾事故的多发期和森林草原防火的关键时期。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确保森林草原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每一所学校和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森林草原防火事关大家切身利益,我们一定要高度重视引起森林草原火灾的极端严重性,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地投身到森林草原防火的工作中,守护好我们共有的绿水青山、建设好我们共有的美丽家园。

我们也衷心希望广大家长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草原防火工作贡献力量。

一、森林草原防火是我们每个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希望大家自觉树立人人防火、时时防火、处处防火的意识,严格遵守野外用火管理规定。

二、我们希望家长朋友们严格做到“六不”:

1、不在山林中乱丢烟蒂、火柴梗。2。不在野外烧荒点火。3。不烧田草、秸秆。4。不在野外烧火取暖、烧烤食物。5。不在山林中燃放烟花爆竹。6。不在林区烧火驱兽。

三、做好预防森林火灾工作,要重点教育孩子做到“六不”:1。不带火种进入林区。2。不在林区玩火。3。不在林区丢弃火种。4。不在林区地边放鞭炮、燃放烟花爆竹。5。不在林区烧火取暖、野炊烧烤。6。不在林区烧火驱兽。

四、文明祭祀。上坟祭祖时烧纸、焚香、点蜡、燃放烟花爆竹等都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希望大家上坟烧纸不用火,自觉摒弃焚香烧纸的陈习旧俗,倡导植树寄哀思、鲜花祭故人等有益于保护生态环境的现代文明方式寄托哀思,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

五、履行好监管责任。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草原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六、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为森林防火期,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必要的生产用火必须经申请批准,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用火。未成年人玩火或者痴、呆、聋、哑等限制行为能力人员引发的火灾,由监护人承担法律责任。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4

亲爱的家长朋友们:

您好!

森林是大自然的生态屏障,是人类生存繁衍的摇篮。近期我县已进入春季森林草原防火非常时期,有效降水少,大风天气多,气温逐步升高,防灭火形势严峻复杂。为进一步加强幼儿园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家园,确保幼儿健康平安,特温馨提示如下,希望家长能共同配合。

一、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灾隐患。广大家长要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从自身做起、从小事做起,自觉遵守森林防火的有关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自身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和法治意识,自觉做到不在禁火区内明火祭祀、燃放烟花爆竹、吸烟、烧火野炊、烧灰积肥、烧草秆、烧火取暖、点火照明。

二、维护生态环境,增强防火意识。森林火灾是一种突发性强、破坏性大、处置救助极为困难的自然灾害之一。大家要充分认清森林火灾给生态环境和人民生命财产带来的严重危害,牢固树立生态意识和防火意识。

三、严格火源管理,切实消除火灾隐患。据了解,很多森林火灾都是人为造成的,因此,希望各位家长配合幼儿园教育管理好自己的子女,强化火源管理,加大监护力度。严禁携带火种进入山林,不在林区上坟烧纸、燃放鞭炮、野外烧烤、违规用火等。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四、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希望广大家长做森林防火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五、加强监管教育,落实监护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子女的角度,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远离森林火险,共建和谐生态环境!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孩子们的安全教育一直是我们教育的重中之重,为进一步加强学校森林防火安全教育工作,我们需要您的支持与配合!每年的秋冬季,空气干燥、植被干枯,是火灾事故易发期。为了保护我们的生存环境,建设绿色的家园,确保学生健康平安,特致信提醒你们,共同做好森林防火工作。

1、森林防火,人人有责。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要积极配合学校,加强对子女的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要从维护国家、集体、个人利益的高度出发,把森林防火教育作为家庭教育的重要内容,不断强化自己孩子的防火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2、严禁子女携带火柴、打火机等火种上学;严禁子女在野外烧烤。要特别注意对火源的监管,严禁未成年人利用火种燃放鞭炮、烟花、焚烧荒草等违章用火行为。

3、如发生森林火灾,坚决制止未成年人参与扑火救火工作。

4、外出务工人员,要从关心、爱护子女的角度,落实好子女的临时监护人,可通过电话、微信、写信等多种形式,加强子女森林防火安全教育,督促子女遵守森林防火法规。

5、各位家长作为监护人,有教育管理好子女的责任。凡因教育或监管不力,导致未成年人玩火引起(森林)火灾的,其监护人必须依法赔偿损失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家长和亲友在林区或山边不做随意点烧田埂草或烧灰积肥、上坟烧纸等错误和不文明的用火行为。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我们美丽的家园,请大家共同拒绝火魔的威胁,远离森林火险,共建生态环境!请家长朋友们做好学生安全工作,提高孩子们的防火安全意识。同时,教育学生居家时要注意电器、厨房用火安全,强化孩子的安全意识,切实提升学生安全防护综合素养。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6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近期天气转晴,气温不断升高,风力逐渐增强,森林火险等级提升,下乡上山人员增加,农事活动频繁,违规野外用火突出,特别是“清明节”将至,为确保“无烟清明”,防止树林火灾的发生,确保森林资源安全,防患于未然,是我们每一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衷心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积极行动起来,和我们一起为做好森林防火工作而努力。

望家长积极配合,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做好孩子的教育,严格遵守以下“十不要”。

一、不要携带火种进山

二、不要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

三、不要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

四、不要在林区内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

五、不要炼山、烧荒、烧田埂草、堆烧等

六、不要让特殊人群和未成年人在林区内玩火

七、不要在野外烧火取暖

八、不要乘车时向外扔烟头

九、不要在林区内狩猎、放火驱兽

十、不要让老、幼、弱、病、残者参加扑火抢险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7

尊敬的家长朋友:

森林对于人类十分重要,它对保护农田、维护生态平衡和美化环境等都起着重要作用。值得人们深思的是,99%的森林火灾都是人为火源引起的。在人为火源引起的火灾中,开垦烧荒、吸烟、上坟烧纸等占比最多。为了增强同学们的森林防火意识和责任感,自觉地保护森林,爱护家园,作为家长,您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严禁带孩子在林区及林木边缘地带烧荒、烧炭、烧灰、烧田坎草、烧秸杆等生产性用火。预防和扑救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

二、加强野外用火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要把“严禁一切野外用火”作为铁的要求,特别是在森林防火期内,以及春节、清明节期间,严禁将火种带入林区、在林区吸烟、上山野炊、在林区上坟烧纸和放鞭炮。

三、父母是孩子的法定监护人,应教育孩子不上山玩火,不在野外点火,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学校或当地政府,或拨打火灾报警电话119、110等。家长要经常对学生进行森林防火教育,教给学生森林防火基本知识,强化学生防火意识。一旦引起森林火灾,一律不得组织学生参加扑火行动。

最后,让我们家校联合行动,积极参与到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中来,时刻警惕,做好森林火灾预防工作,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

关于森林防火安全教育致家长一封信 篇18

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

大家好!

冬去春来,天干物燥,加之临近清明,祭祀、游玩等活动容易把火源带入山林引起森林火灾。3月4日全市启动森林火灾IV级应急响应,森林防火进入关键时期,我们要充分吸取近期我市个别地区发生零星山火而造成严重后果的深刻教训,共同肩负起做好森林防火的责任,积极行动起来,为我市森林防火工作贡献应有力量。在此,特向全市广大师生及家长朋友们发出倡议:

一、执行防火规定,坚持做到“六不”。森林防火,从我做起,各位老师、同学及家长朋友们要做到“六不”:不带火种进入林区;不在林区乱丢烟蒂;不燃放孔明灯;不在山林中、林区边玩火或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林区野炊、烧烤,烧荒点火;不盲目参加扑救山火行动。

二、履行监管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家长们要加强对孩子的教育和管理,特别是加强放学后、周末、节假日期间和孩子结伴外出游玩时的管理,经常进行预防森林火灾等安全教育。家长和子女要互相监督、互相约束,家长们要做好子女的表率。

三、加强宣传教育,提高防火意识。老师们要充分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广播等各种宣传媒体,通过主题班会等形式,大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让全体学生树立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懂得造成森林火灾事故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四、破除陈规陋习,倡导文明祭祀。传统祭祀节日,提倡大家采用送鲜花、栽纪念树、网上祭祀等形式来缅怀先烈、追思先人,预防森林火灾的发生。摒弃燃放鞭炮、焚烧纸钱、冥物等陈规陋习,不搞封建迷信活动,争做“科学祭祀、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和带头人,用实际行动践行文明新风。

五、勇于监督举报,营造护林氛围。小火好扑,大火难救,一旦发生火灾,要立即拨打火警电话(119或12119),及时扑救,以免扩大蔓延。大家不仅自己要遵纪守法,而且要广泛告知身边人,遵守《禁火令》,违反《禁火令》者,将会受到有关法律法规的严肃处理。同时,对毁林坏林的不法分子和不法行为,要敢于检举揭发,形成爱林护林的良好风气。

把好防火关,安全记心间;筑牢防火线,平安乐融融。广大老师、同学及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共同努力,自觉投身到森林防火工作中,守护好绿水青山、建设好美丽家园,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绿美汕尾样板,为加快创建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赋能添彩。

顺祝大家身体健康,家庭幸福,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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