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篇1
甲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联系人:
电话:
车辆信息:共叁拾辆车,金额合计:叁仟壹佰叁拾捌万捌仟元整(¥31,388,000。00元)。(见附页)
一、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需先预付款 壹佰万元(人民币)到甲方指定银行,在提车前付清余款方可提车。乙方所购车辆为正规手续的车辆,整车质量以国家质检为依据。
二、交货时间: 车到通知 ;
三、交货地点: 安庆 ;
四、运输方式: 自提 ;
五、违约责任:甲方通知(每台车逐一通知)乙方七个工作日之内,乙方未能付清款项提车,甲方有权处理乙方所订车辆,定金不予退还。如发生不可抗力、战争、自然灾害或政府政策等导致甲方未能按时交货,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六、本合同壹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七、其他: 定金到帐后双方签字盖章后合同生效。
八、甲方开户行: 帐号:
乙方开户行: 帐号: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20__年 月 日
汽车代购3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
卖方与买方因 车辆购销事宜,经友好协商就有关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如下:
第一条 合同车辆
买方要求购买卖方销售的 车辆,具体要求如下:
1.车型:制造商:3.颜色:
4.数量:5.合同金额:到车时间:
7.交车地点:8.其它:
第二条 结算方式
1. 现车:买方于本合同签定之日起7日内以现款形式向卖方支付本合同所涉及合同金额款
2.定车:买方在本合同签定之日向卖方支付定金或首付款元,定金或首付款充作应付款的一部分。买方应在合同指定时间内向卖方支付剩余应付款,如买方逾期支付应付款视为违约,则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买方接到卖方到车通知时,应在一周内办理验车提车手续,并在当天向卖方支付全部购车款和装潢精品款。如买方迟延支付全款超过7天,则卖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买方应向卖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按照定金的30%标准计算。本合同解除后,卖方有权自行处置并出售本合同拟下的车辆。如由于买方未支付车款给卖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了定金的数额,卖方保留取得额外赔偿的权利
3. 签定合同时买方应认真检查核对车辆,卖方确认收到定金后合同开始生效
4. 其他约定:
第三条 卖方责任
1. 卖方向买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已经过生产厂家的调试及功能性检查,符合生产厂家的出场标准
2. 按合同约定交付买方所购合同车辆,并使该车辆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及随车附件,配置齐全,随车技术文件完备
3. 如遇厂家生产延期、不可抗拒的因素或因国家政策法规的影响而导致不能按期交车买方可解除合同,卖方退回定金,卖方不承担其他赔偿责任
第四条 买方责任
1. 买方必须全款到帐后方可提车。提车时应验收车辆配置和资料,提车后的质量问题按厂家索赔条款处理
2. 如因买方原因要求退定该车,买方需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且定金不予退还
3.买方须按《车辆使用维护》规定的规范驾驶方式使用所购车辆,并在使用过程中严格按照随车交付的《车辆使用维护说明书》中规定的要求使用、保养、维修,以使合同车辆保持正常的使用性能
第五条 质量保证
签定日期: 年
卖方向买方销售的合同车辆,售后服务由生产厂授权在该地区的维修站予以保证,保修期和保修公里数按生产厂规定的范围在维修站受理
第六条 其它条款
1. 本合同一式两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2. 如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协商不成,按《合同法》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决定停止经营_邮政超市,对超市商品和设备折价处理给乙方经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按照商
品盘点清单:雀巢类、宝洁类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八折;
其余商品在保质期内打六折,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滞销商品、临近过期商品的处理另议。
二、根据现有固定资产:收银系统作价___元,双面货架每组作
价___元,单面货架每组作价___元,由乙方向甲方缴付折算款。
三、乙方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折价款为___元。乙方在接收甲方商品和固定资产时,首付折价款元的30%为___元。所欠余款由乙方以等额的邮政储蓄有效存单作抵押;乙方在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再付折价款___元的30%为___元,甲方退还给乙方付款等额的抵押存单;乙方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向甲方付清折价款元的剩余40%为___元的欠款,甲方退给乙方折价款最后抵押的40%的存单。
四、承包期限为六年,从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止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期后乙方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续签。
五、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期间,乙方向甲方缴纳承包费为每月___元,乙方必须在当月的___日前向甲方交清次月的承包费后,方能享有承包经营权。
六、乙方不能继续使用甲方目前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甲方现用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由甲方向登记机关注销或变更,乙方重新向工商、税务登记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
七、乙方必须依法经营,所发生的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概由乙方承担。
八、乙方属于企业在职职工,买断承包经营期内企业执行州局统一政策,只为乙方交纳由企业为职工承担部份的养老金和住房公积金;属个人缴纳部份,按规定时间由乙方自行向企业交付。在经营期内乙方不享受工资和其他一切福利待遇,经营期满后回企业上班按规定竞争上岗。
九、甲方为乙方提供经营的固定设施:
⑴现邮政超市所使用的全部门面。
⑵二楼除甲方留用一个房间以外的全部楼房屋空间给乙方作经营的仓储和办公用房,二楼窗户防盗栏由乙方安装,乙方解除合同后产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如需改变二楼的使用用途,事前需征得甲方同意。
⑶现有门面内外和二楼屋内的设备设施。
十、甲方向乙方提供水电使用,乙方按水电使用量,按规定据实向甲方按月交付水电费,如交付不及时,甲方有权停止供水、供电,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自行负责。
十一、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房屋结构,不得私自将甲方提供的房屋转让他人。
十二、违约责任:
1、乙方在经营期内不按规定交纳承包金,甲方将按照企业职工相关条款,视同长期不在企业上班作旷工处理。
2、甲方在乙方经营期内终止或变更向乙方提供的经营场地或设
施,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三份、乙方二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至乙方经营期满失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流通安全协议 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为加强对超市、大型综合超市肉类商品的安全监管,有效控制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肉类商品的流入,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乙方保证按gb18406.3-《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畜禽肉产品安全要求》供应肉类产品。乙方保证供应的肉类商品来自非疫区,检验及相关检测证明齐全;外省市进沪肉类商品持有非疫区证明和运输、检疫、入境证明,证货相符。
2.对乙方所供肉类商品疑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问题时,甲方有权暂扣并交有关法定检测机构复检,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经复检证实存在质量问题的肉类商品由甲方负责销毁,或移交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处理。
3.甲方应严格审查乙方的生产、经营资质,并可对乙方的生产加工场所、质量管理和生产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和随访,乙方应给予配合。
4.乙方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供应含有“瘦肉精”、“注水肉”等质量不合格的肉类商品的,甲方有权将其企业列入“黑名单”,并报上海连锁经营协会及有关食品监管部门备案。
5.甲方在肉类商品销售期间,应根据不同批次建立统一台帐,并妥善保管所有资料和验收证明,以备查验。
6.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7.本协议作为超市(大型综合超市)产品的补充协议。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代表(盖章):_________乙方代表(盖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