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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2023-03-20 20:47:23 工作报告 打开翻译

第一篇: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出自 wwW.zuoWEnBA.nEt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

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二篇: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县纪委《关于对扶贫领域项目专项资金、物资使用情况迅速开展核查的紧急通知》的文件要求,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迅速抽调人员成立专项工作组,对近年来的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和精准扶贫资金开展了专项检查工作,现将自查自纠工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局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7.6万元;收到市财政下拨20xx年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一般性转移支付补助资金第一批5.926万元,第二批1.75万元,两批共7.676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扶持资金第一批0.34万元,第二批0.95万元,两批共1.29万元;收到省财政下拨20xx年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第一批1.55万元。

(一)20xx年度

20xx年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70000元;两项共37人76000元,均已发放到位,没有结余资金。我局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20xx年度贫困归侨扶贫救助专项补助资金的发放工作。

(二)20xx年度

20xx年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52500元;两项共35人5926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35人,17500元。目前我局共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760元,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70人70000元,两项共发放72人次7676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7月30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10月30日发放完毕。

(三)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3400元;第二批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5人,9500元;两批共发放17人次12900元,没有结余资金。第一批扶贫资金发放工作已于20xx年3月15日完成,第二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9月21日发放完毕。

(四)20xx年度

20xx年度第一批发放特困归侨生活补助2人,6000元;发放困难归侨临时救助金13人,9500元;两项共发放15人次15500元,没有结余资金。该项扶贫资金已于20xx年7月13日发放完毕。

二、省贫困归侨扶贫资金使用和项目管理情况

由于扶持贫困归侨的专项资金是关系到群众的切身利益的民生大事,所以我们局非常重视该项工作的开展,务求

将有限的资金用到刀刃上,不能浪费一分一毫。在该笔资金的报批和使用过程中,我局严格按照工作流程的规定,严格按照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上报使用计划,核实贫困归侨情况,对资金发放名单进行5天公示,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依法依规把专项资金全部发放到所有已申请的符合使用条件的贫困归侨手里,没有截留、挪用和挤占专项资金,没有以实物形式发放,也没有其他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经过入户走访,贫困归侨们纷纷表示,该项资金改善了他们的.生产生活,真正起到了雪中送炭的作用,获得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三、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我局负责江屯镇石坳村委会的精准扶贫挂钩工作,实行分户包扶方案,落实驻村联户帮扶机制,按照每个干部结对帮扶要求,对扶贫工作责任进行了分解,让帮扶干部一对一制定帮扶计划。按照扶贫户的实际情况及意愿,制定好每一户的精准扶贫工作计划,落实扶贫项目资金。根据20xx年8月20日在江屯镇府召开的挂钩单位领导的联席会议要求,由9个帮扶挂钩单位筹集20.8万元,用于江屯镇精准扶贫工作经费。我局于20xx年11月8日转账划拨给江屯镇人民政府1万元。截止20xx年8月15日,挂钩单位筹集的20.8万元经费,已使用12.05万元,剩下8.75万元。该项资金主要用于扶贫挂钩单位驻镇工作人员日常办公经费开支,购买节日扶贫慰问品等。

20xx年9月9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中秋节慰问活动,发放月饼、大米、花生油慰问品共1746元,慰问金9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20xx年1月12日到江屯镇石坳村对我局结对帮扶的9户精准扶贫户开展春节慰问活动,发放大米、花生油慰问品一批(由江屯镇人民镇府负责统一购买),慰问金1800元。所有慰问品、慰问金由我局工作人员送到扶贫户家里发放。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局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省贫困归侨扶贫救助补助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第三篇: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文县委办公室、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发《关于对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督察的通知》[xx]159号文件精

神,丹堡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组织人员对xx年全乡惠农资金落实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丹堡乡地域面积501平方公里,占全县总面积的10%,乡政府驻地丹堡村,距县城20公里,海拔940米。全乡辖15个行政村,67个合作社,76个自然村,2575户,8551人。共有党员418人,党组织18个。耕地面积11760亩,人均占有耕地1.61亩。20xx年农民人均占有粮255公斤,人均纯收入1380元。

二、自查内容

截至目前,全乡共发放粮食直补资金600004元;农资综合补贴元;退耕还林补助233956元;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13793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1474098元;五保供养94850元;计生家庭奖励扶助金元;二女户节育一

次性奖励资金元;农村独生子女领证户养老储蓄金元;独生子女领证父母奖励金元;计生村级工作人员报酬元;农村育龄妇女环情补助金元;村干部报酬养老保障金元;村组干部报酬元。

三、工作措施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

认真贯彻落实党在农村的各项惠农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方针促进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乡党委、政府以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为出发,从讲政治的高度切实将各项惠农政策落到实处。乡上由主要领导亲自抓,组建了由多个部门组成的惠农大厅,确定了财政、民政、信用社、计生、新农合、新农保等6名业务主办,具体负责各项惠农政策的业务办理,对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村低保、退耕还林、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补贴项目,都经过了政府行政会议讨论,严格把关。

(二)制度健全,发放及时。

乡政府处在农村工作的`第一线,各项惠农资金都要经过乡级财政所发放到农户手里,在具体工作中,严格按照“指标统一下,资金一户管,补贴一卡发,服务一站办,收支一本帐”为核心内容的管理目标,对惠农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和“一册明一折统”发放。xx年,乡上对各类资金的发放,更是层层把关,严格审核,确保各项资金全部兑现到户。在发放时间上,根据上级财政资金拨付情况,及时发放,从未滞留。

(三)运作规范,资料完善。在认真抓好各项惠农资金落实兑现基础上,乡上注重健全完善账目,及时填写“明白册”,使每个农户对本人享受的优惠政策心中有数。凡是上

级部门下拨的各项惠农资金,

乡上都及时记账,做到了资料齐全,账目清楚。各项目补贴方案确定后,在各村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农村医疗救助每年年底对享受补贴的人员和农户在全乡范围内公示。并把各项惠农资金的发放情况及时填入农户“明白册”之中。

第四篇: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对全省民政救灾、城乡低保、扶贫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开展集中检查的通知》精神,我市扶贫办财政局组织专班人员,深入各项目实施镇处和村组,围绕20xx年度扶贫开发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等方面,认真开展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20xx年度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执行及落实情况

20xx年,省下达我市财政扶贫、扶持老区建设项目资金151万元,其中,基础设施类项目7个,项目资金99万元;生产发展类项目5个,项目资金43万元;科技培训类项目2个,项目资金9万元。截止到20xx年底所有扶贫项目已全部完工,资金已全部下拔到各镇处和项目建设单位,资金到位率达到100%。

二、20xx年度扶贫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的做法

一是强化项目监管。

省扶贫资金及项目一经省扶贫办备案审批下达,我们始终坚持“项目跟着规划走” 、“资金跟着项目走”的原则,按照省办《关于进一步改进扶贫项目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按下达的项目资金额度和建设内容精心组织实施。同时,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多次深入项目施工现场调查了解工程进展情况,督促施工单位严格按规划实施方案施工,确保工程按规定的时间、进度和质量要求完工,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责成施工单位返工。在项目建设验收合格后,将项目建设内容、资金额度等内容及时录入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监测信息系统,使全市扶贫项目资金做到无任意调整挪项、无擅自分散使用,无“半拉子”工程现象发生。

二是坚持阳光作业。

严格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公告制,各镇、村、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充分利用镇、村公开栏、宣传单、新闻媒体等,对项目审批程序、项目名称、实施地点、建设规模和效益、实施期限、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资金来源、资金总额等内容在公开栏进行至少为期半个月的公示公告,确保了扶贫项目和资金充分接受群众监督,提高了扶贫项目和资金使用的透明度。严格实行竣工审计验收制,项目完工后,市扶贫办会同市财政局及相关部门、镇分管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施工单位按照规划实施方案组织验收。严格项目建设质量监督评审制,各村成立了项目建设质量监督小组,在项目验收上,严格实行质量监督小组不签字不得评为合格项目。同时,项目主管单位对项目建设采取不定期的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把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同时,市扶贫办联合市财政局、市审计局等相关单位组成的专班,深入到各镇处和重点村,对20xx年的`老区建设项目和资金进行审计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了整改,并把检查审计结果作为下一年度扶贫资金和项目分配的一个重要参考因素。

三是严格资金使用。

在扶贫资金的管理上,我们严格按照《湖北省财政扶贫资金管理办法》,在市财政局设立了扶贫项目资金专户,实行全过程跟踪管理,全封闭专户运行,严格把握所有项目资金必须进入项目资金账户,然后履行审批手续后使用的规定。在项目申报、审批到资金下拨、使用的各个环节,主动接受审计、财政、监察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审计和监督,始终做到了专款专用,足额到位,无挤占、挪用、截留现象发生。

四是注意发挥效益。

对推进实施的项目,力求效益最大化,坚持做到建设一个,达到促进一片发展的目的。20xx年,维修村级主干渠5000米,改善了1000多亩的农田灌溉难问题;硬化和改造老区村特别是重点老区村村级道路20公里,解决了5000多人的行路难问题;开展我市贫困地区贫困农民技术培训3000人。这些项目的实施,改变了贫困地区的面貌,为贫困地区的全面、快速、持续发展奠定了基础,极大地改善了老区部分群众的通行条件,使农产品卖难和农资运输难问题得到缓解,提高了贫困农民脱贫致富的能力,增加了老区农民的收入,促进项目实施区的农民年人平增加收入300元以上。

总之,我们通过自查,认为我市20xx年度扶贫项目的实施符合国家、省、宜昌市相关规定,资金拨付及时,项目管理规范,发挥效益明显。

第五篇:扶贫专项资金自查报告

按照都财发【20xx】79号文件和20xx年8月6日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要求,我镇认真开展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根据相关要求,我镇及时召开了扶贫资金专项清理工作会议,研究布置了我镇专项清理工作,组建了清理工作小组,由镇长罗健勇同志任组长,副镇长郑恩昌同志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为成员具体负责涉农资金专项清理工作。

二、政策执行、项目推进和资金管理情况

我镇认真执行扶贫资金政策,强化了公开公示工作,严格按照项目和范围使用资金;

根据都江堰农村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都扶贫办[20xx]5号)《关于认真做好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文件精神,我镇龙凤村被列入都江堰市20xx—20xx年贫困村并启动帮扶。为充分发挥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资金的使用效益,认真选准、选好龙凤村20xx年农村扶贫开发项目,该村于20xx年6月14日在村委会召开了村民议事会议,共有龙凤村议事会成员19人参会。在广泛听取该村干部、群众意见的基础上,议事会决定:利用20xx年市级财政扶贫村专项资金对村3、4组的道路路面进行铺设、垮塌处进行浆砌保坎,以方便村民出行和车辆通行,也为下一步农业产业化发展奠定基础。

严格按照扶贫资金管理办法使用资金,无截留、挤占、挪用资金问题,无滞留和资金使用率低等问题;没有多头申报、虚假冒领、套取资金的问题

三、具体工作做法

1、梳理扶贫专项资金:扶贫资金共5万元(财政已支付2。5万元),涉及龙凤村3、4组的道路路面铺设,垮塌处浆砌保坎项目,长约1。5公里,宽4米。该项目工程现已全面完工。待市上验收合格后,划拨余下2。5万元扶贫资金。

2、对照项目进行检查:工作小组按照实施的`项目到村组进行检查:一是查看公示公开和档案管理情况,二是查看项目实施进度情况,三是查看项目后期管理情况。

四、下一步工作。

通过自查,我镇扶贫专项资金严格按照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无违规使用扶贫资金。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公示和公开工作,以保障扶贫资金效益的最大发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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