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我校在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扶贫,做到不遗漏,不造假,层层审核,最终落实。
一、基本情况
20xx年秋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建档立卡户77人,低保家庭24人,本人残疾学生2人,家庭经济困难受助学生共103人,其中受助学生中寄宿生15人,每人每学期资助500元,发放困难生活补助7500元;非寄宿生88人,每人每学期资助250元,发放困难学生补助22000元,本学期共发放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9500元。
二、资助分析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学校在资助评审过程中,发现有1名学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未纳入资助范围,该生是建档立卡人口,本学期该生未住宿,镇下发表说该生已脱贫。又因班主任在调查时该生不愿意。未纳入资助对象。
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1、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2、农村低保家庭的学生。
3、非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4、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精神。
2、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3、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4、学生申请。
5、资助对象认定程序。学生申请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受助学生。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申请表》交学校进行审核。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受助学生汇总表》上报审核盖章。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打到学生监护人银行卡中,杜绝发现金,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6、享受资助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7、所有受助资料归档。
在资助工作中,本校对资助学生通过家访、询问所在社区负责人及邻居进行核实是否困难,做到确实把关。无优亲厚友、公职人员纳入资助,有银行发放资料,签字手续完善。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
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工作中不易把握。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工作中,学校将“千名教师进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
篇二:贫困学生资助工作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部门安排部署,我校在历次贫困生资助工作中,严格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对贫困学生进行精准扶贫,做到不遗漏,不造假,层层审核,最终落实。
一、基本情况
20xx年春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住宿生197人,受资助学生共计62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园有18人,义务教育小学段有44人(小学部受助学生全部是四至六年级住宿学生),共计发放资金31000元。20xx年秋季我校义务教育阶段1—6年级共有住宿生179人,其中受资助学生36人。其中学前教育幼儿园15人,义务教育小学段21人,均严格执行寄宿学生补助,共计发放资金18000元。
二、资助分析
资助工作政策性强,为了把工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把好事办好,让群众满意,社会满意,让最困难的家庭子女受益,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其他领导和班主任等为成员的评审领导小组,健全监管机制,确保专项资金落到实处,顺利推进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体现资助政策的“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保证贫困家庭寄宿生生活不受经济影响,能认真学习、完成学业。
学校在资助评审过程中,发现有1名学生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在20xx年春季未纳入资助范围,该生是建档立卡人口,20xx年春季该生未住宿,镇下发表说该生已脱贫。又因班主任在调查时该生不愿意。未纳入资助对象。
幼儿园刘志启,该生家庭是扶贫户,贫困户人口中早期该生未纳入扶贫人口,当时督学办下发的扶贫户人口查不到此人,班主任老师在摸底时,未找出来,经调查村20xx年将此人才纳入建档立卡人口,未受资助。20xx年秋已转入京山实验小学月亮10班就读。
确定资助范围和对象。为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贫困学生及学前教育幼儿园幼儿,并优先考虑以下几类:
(一)寄宿学生:
(1)、建档立卡家庭,被镇民政办列为特困户,持有特困证,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的子女。
(2)、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的学生;
(3)、父母一方已亡,生活十分困难的;
(4)、父母双残或单残,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5)、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突发事件,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6)、家庭成员长期患病或丧失劳动力,造成家庭经济困难的;
(7)、残疾家庭子女、残疾学生;
(8)、低收入、家庭经济绝对贫困,无力支付在校寄宿生活费用的成员的子女。
(二)贫困幼儿:
1.精准扶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扶贫手册》原件由幼儿园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未发放《扶贫手册》的,提供镇民政办管理的'“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学生家庭个人页面);
2.已被县级以上民政部门确定的城乡低保户家庭的幼儿(农村、城镇居民低保证及其年审证明);
3.残疾幼儿或者残疾家庭的幼儿(残疾证);
4.孤儿(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5.革命烈士子女(烈士证);
6.其他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
(1)父母亲一方死亡或一方常年患重大疾病,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幼儿(县级以上人民医院诊断证明、病例);
(2)遭受天灾人祸造成重大损失,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幼儿(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镇证明材料)。
三、工作措施
1、组织学习上级文件,充分理解文件精神。
2、宣传资助政策。在校内和学生所在村、组张贴布告宣传相关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3、成立资助贫困学生评审领导小组。
4、学生申请。
5、资助对象认定程序。学生申请后,由学校评审领导小组进行审查,确定受助学生。
(1)、公开资助信息。宣传资助政策,真正做到家喻户晓。
(2)、资助申请。贫困家庭学生填写《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申请表》交村委会审核后上交学校。
(3)、评审及公示。评审小组对申请资助的学生家庭贫困程度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学生名单并公示;公示期内,如有异议的,评审小组对有关情况进行重新审核。
(4)、上报。学校根据公示无异议的受助学生名单,填写好《京山县贫困学生认定汇总表》上报审核盖章。
(5)、资金发放。资金到位后,学校及时将补助资金足额发放,并履行好领款签字手续。
6、享受资助的学生每学期评定一次,根据农村贫困家庭脱贫、返贫的实际情况,对受助的贫困家庭学生作出适当调整。
7、所有受助资料归档。
在资助工作中,本校对资助学生通过家访、询问所在社区负责人及邻居进行核实是否困难,做到确实把关。无优亲厚友、公职人员纳入资助,有银行发放资料,签字手续完善。贫困生资助中无非住宿生纳入资助现象。
四、存在的问题及改进办法
贫困学生认定难度大。由于种种原因,学生不能如实说明家庭情况,班主任也不能全面了解每一个学生家庭经济状况等,工作中不易把握。
资助工作是一项爱心工程,惠民工程,也是一项十分严肃的工作,在今后的工作中,学校将“关爱留守生,教师访万家”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全面覆盖,深入到每一个学生家庭宣传政策,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和经济状况,一如既往地严格执行政策,使资助工作真正惠及到每一个贫困家庭的子女,让领导满意、家长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