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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2023-02-20 20:24:13 工作报告 打开翻译

篇一: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有力配合督导机构对我院的业务监督,规范我院医疗秩序,维护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我院成立了医疗机构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并于20xx年3月20日对全院医疗规范情况进行自查,对发现的问题立即进行整改。整顿活动自查总结如下:

一、自查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加强我院医疗规范化管理,使临床运行秩序得到进一步改善,保障了我院临床医疗安全;努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医疗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自查工作重点

1、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医疗机构超范围执业,禁止无证行医和不符合要求的医疗行为。

2、查处我院内出租、承包科室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及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3、查处我院内有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以及违反《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的行为。

4、查处各科室无证行医行为。

5、严肃查处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四、成立活动领导组

组长:xxx(院长)

副组长:xxx(业务副院长)

xxx(副院长)

成员:xxx(医务科主任)

xx(办公室主任)

xxx(药房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项工作。

五、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对规范医疗秩序的管理。主管领导要亲自挂帅,精心部署,周密安排,运用法律和行政手段,切实抓紧、抓细、抓好,抓出实效。

2、要认真开展自查工作,坚决禁止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禁超范围执业。

3、整顿活动组织领导要加强对机构内从业人员依法执业的监管,对存在违法行为的科室和人员要严肃查处。

六、自查结果

1、我院对查出的废物指示标示不明显,已制作标识标牌5个,整改到位。

2、我院不存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行为。

3、我院已清理了承包科室人员,现在无出租、以及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和超范围行医的违法行为。

4、我院已同运城市有医疗垃圾处理资质的单位签订“医疗废物处理协议书”,无发布违法医疗广告行为。

5、我院因周围环境影响暂时没有收住院病人,目前只开展了公共卫生服务规范要求的孕产妇管理有关各项工作。

篇二: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药监朝阳分局安监科:

我单位名称(公章):

通讯地址:邮编:

法人名称:电话:手机号:传真号:

机构人员数:(人)药房人员数:(人)

药房负责人:电话:手机号:

联系人:手机号:。

我单位是全民、集体、合资、个体性质。具体情况如下:

1、综合医院(一级、二级、三级);综合中医医院(一级、二级、三级)。

2、门诊部(综合、中医、专科)。

3、诊所(综合、中医、专科)。

4、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5、社区卫生服务站

6、卫生室、卫生所、医务室、医务所:服务对象只对单位人群不但对单位人群同时对社会人群服务。

根据你局转发《北京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奥运会及残奥会期间医疗机构药品质量安全保障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结合《20xx年兴奋剂目录》我单位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1、我单位使用药品共个品种规格,其中化学药品个品种规格,蛋白同化制剂和肽类激素药品个品种规格,中成药个品种规格,中药饮片个品种规格,医院制剂个品种规格、其他类个品种规格。

2、药品供货商为:xxxxx共个单位。

我单位收集了家供货单位的相关材料,相关材料均在有效期内;未收集供货单位相关材料家;相关材料已过有效期,正准备收集家。

3、所使用的药品个品种规格,有供货单位票据。

个品种规格没有供货单位的票据。

4、对购进的药品是否进行检查验收(是否),是以何种方式验收如:验收记录本、电脑、供货票标注的方式。

5、我单位(有无)药品库房,库房内(有无)五防措施,并(有无)温度调控设施。

6、我单位没有药品库房,购进药品直接上药房货架,药房内(有无)温度调控设施。

7、我单位(有无)麻醉和第一类精神的药品,共计个品种,(有无)监控装置,(是否)保险柜存储,(是否)双人管理,(是否)帐物相符。

我单位(有无)第二类精神的药品,共计个品种,(是否)专用处方,(是否)专柜存储,(是否)严格控制处方量。

8、是否建立药事委员会或相关组织。(是否)

9、我单位建立了与药品管理相关的各种规章制度种,具体为等制度。

10、我单位(是否)建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机构,(是否)由专(兼)职人员负责收集上报工作,(是否)取得了网上帐号。

11、我单位(是否)对涉药人员进行了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培训,(有无)培训记录,对学习内容(是否)掌握。

12、在我单位使用的药品中有个品种规格属于含兴奋剂类物质的药品,其中有品种规格的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已经标有“运动员慎用”字样,品种规格没有标注,我们计划采取、退货、换货、或贴签的方式进行处理。保证在08年5月1日以后凡是不符合规定的'药品不再继续使用。我们一定按照朝阳区医疗机构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实施方案的要求做到

(1)建立建全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药品供应商的档案材料,做好药品验收、养护等记录;

(2)对所有药品进行自查,没有进货票的品种全部下架,不可继续使用。

(3)对新购进的药品索要与药品相同批号的检验报告书;

(4)对所含兴奋剂类物质的药品检查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是否按规定标注“运动员慎用”字样。自20xx年5月1日起,不得采购、使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未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含兴奋剂药品

(5)确属临床抢救、治疗急需必须采购、使用无标示药品的,依据京药监朝分安[20xx]2号文件精神,填写《医疗机构院内使用兴奋剂类药品备案表》上报至分局;

(6)凡配制或委托配制含兴奋剂的制剂品种,配制前必须按照规定完成修改包装、标签或说明书工作。自20xx年5月1日起未在包装、标签或说明书上标示“运动员慎用”字样的品种,严禁配制和使用。

注:

1、根据自己自查的结果,将自己的情况如实填写或选择

2、自查报告格式为我局制定的样本,可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内容,或另附报告,但应包含其中所列的内容

3、将此报告于20xx年4月8日之前交至或寄至分局安全监管科。

篇三: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20xx-20xx年,浙江省各级卫生监督机构连续三年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成效斐然。

一、行动概况

自20xx年起,省卫生厅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采取培训宣贯、依法监督、约谈处罚、记分通报、整改复查等措施,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同时省卫生厅每年组织多种形式的检查:20xx年由厅领导带队检查省级医院,各市卫生局现场观摩检查;20xx年推行市际“推磨式”检查,各市卫生局组队互相检查,省卫生厅对检查结果进行通报;20xx年开展“省查市、市查省级医院”层级检查。

二、监督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共出动28.1859万人次卫生监督员,监督检查医疗机构14.5289万家次,每年监督覆盖率均100%,共与7.3335万家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承诺书》,发放了10万本《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法律义务书》,对1.0208万家违法法规的医疗机构进行约谈并签署了约谈记录。

各地开展行动前,纷纷召开会议进行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宣贯和部署;行动中各地结合实际,采取多种形式的监督检查,如湖州、衢州、金华、丽水以开展“执法月”形式,由市卫生局组队对全市所有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杭州、宁波、绍兴抽调医院院感、护理、医疗质量控制等专家参与联合执法;温州市组织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开展县际对口检查,相互督导;丽水专题发文表彰行动中表现优秀的单位及个人。

三、行政处罚情况

三年行动中,全省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警告20xx家,处罚4000家,罚款1922.78万元,没收违法所得228.38万元,并对12户给予暂缓校验,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83家,吊销医务人员执业证书15人,不良执业行为记分10023家。

行动中查处了违规开展肾移植手术等一批典型案例,并依法加大对大型公立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力度,仅对省市级医院处罚39家次,罚款18.12万元,不良执业行为记分50家次;有力的规范了医疗机构尤其是大型公立医疗机构的依法执业行为。

四、行动成效

经过三年行动的努力,不仅医疗机构的依法管理意识和依法执业情况逐年改善、提高,卫生行政部门在依法管理意识、依法监管机制、依法监管能力方面也有大幅提升。主要表现在:

1. 医疗机构管理依法管理意识有提升,依法执业情况逐年好转。行动中发现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的数量逐年不断减少,且对违法违规问题都能积极主动整改到位。同时,通过对行动开展以来医疗机构行政处罚案件分析发现,医疗机构“原则性”违法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如“超核准执业范围开展诊疗”、 “放射诊疗设备未经许可”等较严重的违法行为逐年明显减少。

2.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行政意识增强。通过行动强化了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对“依法执业守护健康”专项行动的认识,领导重视程度逐年提升,依法行政意识不断增强,对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违法行为的处罚案件逐年增多,扭转了以往对公立医疗机构,尤其是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只查不罚”的局面。

3.依法监管机制更加完整、依法监管能力不断增强。初步建立了涵盖医政,疾控,院感,质控等综合执法机制,建立相对统一的监管标准,丰富了省市区联动、层级稽查、交叉检查等多种监管形式;同时医疗卫生执法能力也不断提升,尤其是对医院感染管理和“医疗技术”等操作技术性行为的违法违规行为,从不敢查到不仅敢查、而且能查出问题并依法查处。

五、下一步工作

1.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监管成果

根据新一轮医改提出“到20xx年,普遍建立比较完善的医疗服务体系”的改革目标和“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重点任务,依法执业作为行医的'基本准则,不仅需要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的严格遵守,更需要卫生行政部门的强有力监督来保障群众的就医安全,今后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守护健康行动要不断继续深入开展。

2.进一步完善依法执业监管机制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进一步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落实对医疗机构的依法监管责任,建立综合监管机制,实施医疗机构许可预防性审查制度,严把医疗机构许可校验综合审查制度,进一步推进依法执业监管向纵深发展。

3.进一步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

各地要加强综合执法能力建设,通过执法理论系统培训、实践基地培训、带教进修学习、技能大比武等方式,全面提升依法执业监管能力。同时要导入行业管理机制,充分发挥医疗质量质控中心、医学会、护理学会等技术支撑作用;此外还要创新信息化监管方式,建立依法执业监管信息系统,逐步推进医疗废物、消毒院感控制等实施在线监控,提高监管时效性和实效性。

篇四: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医疗机构监管工作的通知》(卫办医管发[20xx]56号)文件,我局于7月4-5日期间对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开展一次专项督查,现就督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机构基本情况:

我县基层医疗机构共有8所乡镇卫生院、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所社区卫生服务站和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50家、一体化管理村卫生室分室37家。通过现场检查和资料查询,全县各及各类基层医疗机构都依法取得执业许可证从事医疗活动。

二、机构人员基本情况:

1、乡镇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县基层卫生机构在编人员80人,取得执业医师(助理)专业资格从事临床工作人员40人,具有护士及以上资格从事护理工作人员20人,其他具有药剂、检验技术、技士资格技术人员9人,工勤人员6人,具体临床类别中专以上学历在上级临床医师指导下从事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的临床见实习人员5人;全县基层医疗机构聘用各类人员23人,其中具有执业助理以上资格人员2人、护士以上资格人员10人、药剂师及检验师资格人员3人,从事临床医疗护理工作,其他8人为后勤服务人员从事医院后勤服务;督查过程中,各类人员都具有执业资格,除2位护士外都进行了执业注册,从事相应医疗服务工作,未发现违规从事医疗活动,未发现超范围执业活动;

2、村卫生室及分室:全县87所卫生室中,从事医疗活动人员94人,其中取得执业助理以上资格13人及具有乡村医生资格74人,从事卫生室的医疗活动;其余7人为具有护士以上资格人员在村卫生室从事护理工作人员,检查过程中,各类人员都具有相应执业资格并进行注册,未发现其他人员从事医疗活动和超范围执业。

三、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方面

检查中发现,我县各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都广泛开展了“三好一满意”、“抗菌素专项整治”、“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抗菌药物合理使用管理”专项全员培训,强化了民生服务意识,确保了医疗质量。全县各基层医疗机构也都按照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健全落实了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强化了院长负责制、科室负责制、卫生室室长负责制,并把医疗机构医疗质量管理控制,纳入我县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的绩效考核,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医疗质量和安全,目前全县医疗服务氛围良好。

四、存在的问题

通过督查发现我县1所医疗机构的1位护理人员,未及时将执业地点变更到目前的'医疗机构,从事公共卫生服务。

五、下一步打算

1、对检查中发现的1位护理人员未及时变更执业注册地点从事公共卫生服务外,要求立即办理注册变更,未办理执业地点变更之前不得从事临床护理工作;

2、继续加强医疗机构制度建设,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加强职工政策学习和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为基层群众提供高质量的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

3、我县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监管,不定期组织医政、卫生监督、农合办及县二级医疗防保机构对全县基层医疗机构开展综合检查,把对医疗机构的管理作为常态化,确保全县医疗机构安全。

篇五: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组织

我们召开了医疗机构整顿工作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薛城区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是薛城区中医院延伸举办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辖4个社区卫生服务站、5个行政村卫生室,服务临城街道10万城乡居民。所有机构均按要求办理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按规定的范围开展执业活动。

(二)人员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现有工作人员76人,副主任医师1名,主治医师7名,执业医师12名(含助理医师),主管护师6名,护师24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

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重视医疗安全,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参照病历管理规定,完善门诊登记制度,规范门诊登记。加强处方的管理与使用,建立处方点评制度,开展处方点评工作,规范抗生素、激素等药品的'使用。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

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自查,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全部使用国家基本药物,所辖服务站和卫生室药品供应由社区中心统一网上采购配发,全部零差率销售,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由于政府投入不足,有些医疗设备未能配备或得不到及时维护与更新,阻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

(二)、受编制及人员经费所限,工作人员普遍配备过少工作量较大,外出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

(三)、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所辖的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业务用房均为租赁,面积相对较小,除中心、福泉外均未能做到诊断室与治疗室、输液室分开,输液室亦不能做到分区管理。

(四)、为配合公共卫生工作中心设立了口腔科,需要增加相应的诊疗科目。

(五)、临城街道辖区除北城、古井村卫生室达到了标准化卫生室的要求,北二、张桥、西丁均未达到要求,东丁、绳桥、挪庄尚属空白村,新建的临山公寓、永泰花园、燕山社区亦无相应的社区卫生服务站。

(六)、部分医护人员无菌观念淡薄,不能做好消毒隔离及自我防护工作。

临城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薛城区2015年基层医疗机构集中整顿实施方案》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篇六: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改善群众健康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乡认真组织人员对全乡医疗机构进行自查自评。现把自查自评情况如下:

一. 人员执业格监管情况

我辖区乡村两级医务人员共计24人,其中,卫生院15人,4个村卫生所计9人,卫生院现有执业医师1人,执业助理医师3人,执业护师1人,b超、心电医师1人,村卫生所,有执业助理医师2人,乡村医生7人。上述人员均在我辖区进行了执业注册并在市卫生局备案。执业人员按照《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等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从而,杜绝了无职业资格人员从事相关诊疗护理工作。

二. 各项规章制度落实情况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和浸入性诊疗器械的管理;依照《医疗废弃物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并严格自查。

三. 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加强医疗、护理文献资料的管理和保存,以备查阅。 2,合理使用基本药物

(1)我辖区乡村两级医疗机构均已全部使用国家规定基本药物。

(2)严格按照《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办法管理》规定,由医院的抗菌药物管理领导小组对辖区各医疗机构的抗菌药物和处方实行动态管理, 对不合理用药及时干预。

(3)各种收费

我们严格按照国家物价政策关于《医疗服务收费管理规定》对各项收费实行全部公开制度。明码标价。便民监督。

(4)重点传染病防控

按照《传染病防治法》《传染病管理条例》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开展工作,统一部署,责任到人,坚持首诊负责制,凡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例,积极转诊,上报疫情,并积极配合上级防控部门开展相关流调工作。无推诿、截留传染病人情况。 存在的问题

1.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和医德医风教育,认真学习各项法律法规,开展业务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培训。

2.开展就医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疗风险,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和鉴别假医、假药宣传的能力。

3,落实责任追究制度。

对在工作中不按操作程序执业,发生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篇七: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花溪区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乡医疗卫生机构监管,对于坚持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基层、强基层、建机制”的基本原则,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提高群众对基层医疗服务的利用率,改善群众健康状况等具有重要意义。我乡认真组织人员对卫生院及全乡3个村卫生室进行自查;现把自查汇报如下:

一、医务人员执业资格监管及执业许可

我乡的医务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行业要求。卫生院的医务人员门诊医生必需取得执业医师或助理医师,护理的有护理资格,未取得资格证不得从事医疗业务工作岗位上的'诊疗工作。乡村医生取得乡村医师或村医资格,才能开展医疗业务。严格按《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护士条例》执行。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相关法规开展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的诊疗业务,严格执业范围;自查中未发现违法、违规行为。

二、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和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我乡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建立健全并检查落实各项管理规章制度;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医疗文书的书写和保管,合理使用药品和医疗器械,确保医疗安全;严格落实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措施,加强一次性医疗器械、耗材的管理;依照《医疗废弃无管理条例》等进行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经严格自查,我乡无违反操作的人员和事件。

三、存在的问题

1.今后要进一步加大基层医务人员的培训,开展医疗质量和安全、医德医风的教育,组织法律、法规、合理用药、医院感染、诊疗技能和医患沟通等方面的相关培训。

2.开展群众就医知识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正确认识医疗风险,提高群众医疗安全意识。

3.经过严格的自查我乡的情况大体就这些,不足的希望今后上级领导多给予指导改进。

4.逐步提高,为深化医疗卫生改革提高医疗服务质量而努力奋斗。

篇八: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服务站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自纠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服务站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任组长自查领导小组,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科苑街道丰苑社区卫生服务站”,性质为民办非企业,位于;法人代表:;主要负责人:区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2017年12月23日。我服务站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6张,诊疗科目有预防保健、全科医疗;业务用房面积320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服务站现有主治医师1名,执业医师1名,助理医师2明、护士3名。我服务站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服务站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等组成。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服务站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服务站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严格执行抗菌药物制度规定。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服务站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篇九: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我院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严格的自查工作。现将有关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严密组织

我院召开了会议,对自查工作进行严密部署。会上,成立了由王斌任组长、各相关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自查领导小组,各业务科室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严格对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进行了认真细致的自查自纠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自查基本情况

(一)机构自查情况:单位全称为“昆明汤池医院”, 性质为民营企业,位于昆明市阳宗海风景区管委会汤池镇;法人代表:高凯宏;主要负责人: 。具有 卫生局颁发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执业许可证号: ,有效期限至年月日。我院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实行了严格管理,从未进行过涂改、买卖、转让、租借。现有床位 张,诊疗科目有外科、内科、中医科、妇产科、检验科、影像科;业务用房面积xx平方米。

(二)人员自查情况:我院现有主治医师 名,住院医师 名,主

管药剂师 名,检验师 名,主管护师 名,护师 名,技师(放射) 名。我院从未多范围注册开展执业活动或非法出具过《医学证明书》;从未使用未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护士执业资格的人员或一证多地点注册的医师从事医疗活动,所属医护人员均挂牌上岗,并在大厅内设立了监督栏对外公开。

(三)提高服务质量: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标准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实施医疗质量保证方案;定期检查、考核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级各类人员岗位责任制的执行和落实情况,确保医疗安全和服务质量,不断提高服务水平。

(四)院内交叉感染管理情况:成立有院内交叉感染管理领导小组,由孙承启、于爱英、王可福、崔建春等组成,领导小组人员均取得上岗证。经常对有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建立和完善了医疗废物处理管理、院内感染和消毒管理、废物泄漏处理方案等有关规章制度,有专人对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数量等进行完整记录,定期对重点科室和部位开展消毒效果监测,配制的消毒液标签标识清晰、完整、规范。

(五)固体医疗废物处理情况:对所有医疗废物进行了分类收集,按规定对污物暂存时间有警示标识,污物容器进行了密闭、防刺,污物暂存处做到了“五防” ,医疗废物运输转送为专人负责并有签字记录。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处理情况:所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用后做到了浸泡消毒、毁型后由医疗垃圾处理站收集,进行无害化消毒、焚化处理,并有详细的医疗废物交接记录,无转卖、赠送等情况。所有操作人员均进行过培训,并具有专用防护设施设备。

(七)疫情管理报告情况:我院建立了严格的.疫情管理及上报制度,规定了专人负责疫情管理,疫情登记簿内容完整,疫情报告卡填写规范,疫情报告每月开展一次自查处理,无漏报或迟报情况发生。

(八)药品管理自查情况:经查我院从未使用过假劣、过期、失效以及违禁药品。

三、存在不足

一是由于经费不足,有些医疗设备得不到及时维护或更新,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相关业务的深入开展,发展的后劲不足;二是受编制所限,人员紧张,工作量大,到省级医疗机构进修的机会不多,知识更新的周期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服务水平向更高层次提高等。

四、今后努力方向

我院一定以此次自查为契机,在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会议精神,严格遵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强化管理措施,优化人员素质,求真务实,开拓创新,不断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技术服务水平。

xxxx医院

20xx年x月x日

篇十: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提高本单位的管理水平,保证人民群众用上安全有效的药品,根据县药监局的文件要求,为了抓好药房规范化管理的工作,我们依照(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有关文件要求认真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院位于xx县xx乡xx村,是一家公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承担着全乡6000多人口的疾病防控,健康教育及基本医疗服务,药品使用范围严格按照“基本药物目录”和“省补目录”的相关规定和制度实施。我院自成立以来即秉承一切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坚持诚信为本,依法经营优质优价的办院原则,无药品违法经营行为,所经营药品无质量事故发生。药房在岗执业人员一人主要从事药品质量管理,验收及日常养护工作。药房使用面积为40平方米布局合理,设备完善达到了药品分类存储的要求。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规范化管理小组,制定了各种规章制度,不断加强学习培训,提高了药房管理人员的素质。坚持依法经营,加强内部管理,建立了药品管理的长效机制,确保了药品质量,为保证患者安全有效用药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主要实施过程和自查情况

1、加强管理我院成立了以院长为组长的.药品管理领导小组,明确各人员的职责,制定了规章制度,使我院的药品质量管理工作做到了有据可依,有章可循。

2、加强教育培训提高药品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

3、依据相关要求我院增加了药品货柜,冷藏柜等设施,药房地面平整,门窗严密,阴凉通风,基本符合相关要求。

4、严把药品购进关,认真执行网上招标采购的相关规定,确保采购药品的合法性,与供货单位签订了质量保证协议书,药品购进凭证完整真实,严把药品采购质量关。附供货企业详细情况表:

5、认真抓好药品的养护严格按药品的理化性质和存储条件进行存放,确保药品质量完好。

6、特殊药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管理,严格核对资料后发放。

7、药房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院的质量管理制度进行销售活动,认真核对处方和药品的规格,有效期,服用方法,注意事项及患者姓名等必要信息确保药品准确付给,符合相关规定,建立完整的购销记录。

8、对药品不良反应发生情况进行跟踪检测,一旦发现及时上报国家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网并及时追回药品对患者进行跟踪服务保证药品安全有效及患者的用药安全。

篇十一: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积极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保障医疗安全,加强医疗废弃物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和就医安全,在20xx年我县以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为工作目的,通过开展医疗机构“依法执业报健康”行动、公立医疗机构专项监督检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等有效措施,进一步提高了我县医疗卫生机构依法执业水平,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现将我县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县现状

我县目前共有各类医疗卫生机构34家,其中县属医疗卫生机构5家(包括3家县属医疗机构和2家公共卫生机构),乡镇卫生院7家,村卫生室17家,个体诊所1家,学校、企业医务室5家。从事医疗卫生服务工作的卫技人员共448名,其中执业医师132名,执业助理医师33名,乡村医生21名,执业护士139名,药剂人员39名,医技检验人员29名,其他卫技人员55人。辖区内有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1家,主要负责本岛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集中处Z,其余乡镇医疗机构废物自行焚烧处Z。7家乡镇卫生院中医疗废物管理达到规范级指标的共6家,规范率为85。71%。

二、主要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认识,落实监管职责

我县历来重视对医疗市场秩序的维护和监管,县政府、卫生局两级领导紧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要点,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作为规范医疗市场秩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我县社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高度来认识,根据省、市下达的工作要求,由局医政科、疾控监督科和卫生监督所紧密合作,齐抓共管,切实落实监管职责。

(二)强化监管,规范执业行为

在日常监管中,我县以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个体诊所、村卫生室作为监管重点对象,以医疗机构

许可证管理、人员依法执业情况、医疗广告发布情况为重点检查内容,通过严把许可校验、强化医务人员法制意识等方式方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一是严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校验关。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年审校验时,将医疗机构开设诊疗科目是否与核准科目相符,名称与核准名称是否一致,医护人员是否持证执业等作为审核关键要素,发现有违规违法现象的一律不予校验。二是加强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提高依法执业意识。一方面对医疗机构负责人进行培训,强化责任意识,另一方面医疗机构内部对医护人员进行培训,提升医疗机构整体法制意识。三是加大日常监管力度,对非法、违法行医行为进行及时查处。特别是对聘用非卫技人员、跨专业执业、开设未核准诊疗科目等情况进行严肃处理。四是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县中小型医疗机构执业分级监管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目前除县属4家医疗机构外,应开展依法执业分级监管的中小型医疗机构共31家。已开展31家,量化分级实施率100%,其中2家为规范级,29家为合格级。

(三)注重实效,推进医废处Z规范化建设

我局积极从我县实际出发,注重实效,采取监督执法与加强整改相结合的原则,逐步规范我县医疗机构医疗废物的处Z行为。一是重点加强了对乡镇卫生院医疗废物处Z的规范化建设,严格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的要求,监督乡镇卫生院落实对医疗废物的管理职责,规范分类收集和运送程序,规范建设医疗废物的暂时储存设施、设备。杜绝医疗废物的随意流失、泄露和扩散现象。二是对县属医疗机构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Z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加强指导和监管。对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的处Z能力进行评估,全面掌握处Z设施建立和运行情况。

(四)加强自查自改,落实整改要求

我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规范情况,在市卫生局上半年督查后,及时召集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和各医疗机构相关负责人,根据督查发现的.问题,共同商讨整改

方案,落实各项整改责任,明确了以卫生局督查整改、卫生监督所指导整改、医疗机构落实整改的任务要求。一是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流程,完善台账资料。进一步建立健全了相关工作制度、流程及规章制度,且制度、流程在相应的诊室上墙明示,使医务人员工作有章可循,操作有据可依,加强了医务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和卫生安全意识,切实落实“定人、定岗、定职责”的三定原则。完善医疗废物交接登记、院感防控监测登记、医疗器械消毒登记、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记录等台帐资料,对格式不正确、登记不详细的登记表格进行修改,做到每项工作均有记录。二是现场指导整改,及时跟踪整改进程。

根据市卫生局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督查情况的通报以及督查组现场检查整改意见,我局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逐项督促整改。县卫生监督所承担指导整改职责,依据《执业医师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管理规范》、《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Z规范》、《发热门诊设Z规范》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到各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指导。在医疗机构现有条件下,充分利用可利用的人力、物力资源,与医疗机构切实解决存在的问题。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跟踪整改进程。至目前,相关医疗机构已完善了部分设施设备,如县中医院已将注册地址与执业地址不符的医务人员进行重新注册,对医疗废物处Z加强管理,规范院内医疗废物运转流程,暂存处警示标示进行改正,增设暂存处防蝇设施,建立医疗废物应急预案;县人民医院加强了对内镜室、口腔科的消毒管理,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加强对医务人员院感防控知识培训,对消毒供应室进行整改,设Z污染区与清洁区之间的缓冲区,安装防尘防蝇设施。

(五)转变监管模式,落实不良行为记分管理

根据省、市文件要求,我县充分领会上级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积极开展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局领导班子高度重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认真学习文件,领会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认识,制定我县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和内容。二是落实职责,明确分工。县卫生

局确定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属医疗机构的记分管理具体部门,及时将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和记分情况上报县卫生局医政科,由县卫生局定期向社会公布。做好信息的上下沟通、收集、报告等工作。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县卫生监督所按照责任分工实施医疗质量管理、监督执法。三是加强监管,促进提高。县卫生局相关科室、卫生监督所将采取日常监管、专项督查、暗访、定期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对医疗机构进行随机监督检查,并将记分管理将作为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机构进行校验的重要依据,不良执业行为记分情况作为医疗机构年度校验必须提交的材料之一。通过监管,提高医疗机构的质量水平、管理水平、服务水平,提高群众满意度。

三、存在问题和困难

经过开展系列整治和有效监管,使我县的医疗机构依法执业和医疗废物规范处Z情况得到进一步规范。但是因为人员编制、工作经费、交通等原因,还是存在以下几点问题:一是乡镇卫生院执业医师、执业护士人数不足,个别乡镇卫生院还是存在“一人多用”跨专业执业的现象。二是医疗机构对医护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力度和次数不够,医护人员法制意识需要提高。三是县内医疗废物集中处Z单位虽然持有经营许可证,但许可项目中不包括医疗废物处Z。集中处Z单位焚烧炉趋于老化,对处Z能力带来一定影响。四是本岛以外的乡镇卫生院由于交通不方便,医疗废物不能集中处Z,各乡镇卫生院自行焚烧销毁处Z不规范,如医疗废物产生量少,存在暂存日期超过两天的现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结合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医务人员依法执业自觉性,落实院感防控和传染病防治相应措施。

(二)进一步贯彻落实《执业医师法》、《母婴保健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医疗机构执业行为。

(三)坚持标本兼治,着力长效监管机制建设。结合《浙

江省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探索对医疗机构的长效监管模式。

(四)维护医疗市场秩序,加大对有证医疗单位的监管力度,对中小型医疗机构根据已评定的量化分级等级,实行分类监管。

(五)加强医疗卫生法律法规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通过各种形式扩大投诉举报电话知晓率,形成全社会对医疗机构监管氛围。

篇十二:医疗机构自查报告

市卫生局: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管理,规范诊疗服务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保障新农合基金安全,推动新农合精细化管理,促进卫生系统行评工作,根据《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文件精神,区卫生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的通知》(点卫发【20xx】55号)文件,对我区的定点医疗机构新农合服务行为检查活动进行了安排部署,各医疗机构进行了自查,区卫生局组织专班,于9月5日至9日对辖区各级医疗机构进行了专项检查。现将检查情况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取得的成绩

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高度重视新农合工作,强化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新农合政策,全力服务参合群众,确保了新农合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水平提高,确保了新农合基金安全。主要表现如下:

(一)内控机制基本建立

各乡镇卫生院均建立了新农合层级管理体系,职责分工明确;强化基础管理,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考核奖惩,确保了各项制度规定落到实处。

(二)住院费用稳中有降

推行住院按床日付费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强化费用控制,强化医疗服务,实现了费用有下降,服务不打折的良好成效。20xx年1-8月,联棚乡卫生院住院例均费用为1200元,比去年同期下降272元,下降幅度为18.48%。

(三)门诊总额预付成效显著

实行门诊总额预付支付方式改革后,各乡镇卫生院均加强了门诊统筹管理,制定了管理方案,并加强日常管理,严格监管考核,确保了参合群众受益、门诊基金安全。桥边镇卫生院强化系统监管、季度考核、入户稽查,1-8月共核减村卫生室违规补助资金4140.80元,有效遏制了虚构诊疗套取基金的现象,确保了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安全有效。

二、存在的问题

(一)区人民医院

一是内部新农合管理体系还需进一步健全。由于区人民医院纳入宜昌市中心医院的一体化管理,区人民医院没有独立完善的新农合层级管理组织,医保办的新农合管理职能有待进一步强化,内部管控与考核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是入院标准执行不严。区人民医院在执行“社区首诊”、“逐级转诊”制度上存在先入院、后转诊的现象;入院标准掌握不严,存在门诊转住院、小病大治现象。

三是合理用药有待加强。区人民医院使用的是三级医院的药品目录,整体药品价格偏高,抗菌药物使用没有严格执行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四是合理检查有待规范。区人民医院加强了彩超、CT等大型检查的管理,检查的针对性、合理性有所提高,但仍存在与主要疾病无关的非常规要求的检查、对诊断治疗意义不大的.不必要的检查等过度检查行为。

(二)乡镇卫生院

各乡镇卫生院的新农合门诊管理基本规范,基药政策落实,补偿及时到位,无虚构医疗服务套取基金现象,参合群众满意度较高,社会反响良好。

各乡镇卫生院在新农合住院管理上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个别卫生院的急危重病人比例过高。1-8月,土城卫生院按急危重管理的病人比例达28.78%,高于全区平均水平近10个百分点。

二是乡镇卫生院整体服务能力不足。由于人才、设备、技术、管理等因素的影响,乡镇卫生院的医疗服务能力呈下降态势,一些农村常见病、多发病不能在基层医疗机构治疗,病人外流比例呈升高态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和新农合基金安全。

三是部分乡镇卫生院例均费用偏高。与去年同期相比,艾家镇卫生院、联棚乡卫生院例均费用明显下降,新农合按床日付费改革成效比较显著。土城乡卫生院例均费用达1583元,相对较高。

四是合理检查还需规范。一些检查与主要疾病无关,一些检查(如血糖)过于频繁重复。

(三)村卫生室

一是基药政策执行不到位。非基药在村卫生室仍然存在,由于不能纳入补偿,影响了参合农民受益。

二是部分村卫生室中药未纳入报销。

三是部分乡镇门诊总额预付基金使用率偏低。1-8月艾家镇的基金使用率为72.93%,联棚乡的基金使用率为70.25%,基金沉淀过多,参合农民受益率较低。

四是虚构医疗服务现象仍然不同程度存在。部分村卫生室未执行小票签字制度,随意乱收费;少补多报、虚构人次等套取基金现象难于从根本上杜绝。

三、整改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人民医院要正确处理医院发展与群众利益的关系,切实加强新农合管理职责,理顺关系,建立完善内控机制,将控费责任落实到科室、落实到医生。各乡镇卫生院要进一步落实院长负总责,分管院长抓落实的领导体制,将管理职责落实到科室,延伸到村卫生室,并严格责任追究制。

(二)建章立制,规范行为。区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要从制度建设入手,推行精细化管理,规范新农合服务行为,提高参合农民受益水平。区人民医院要建立符合江南院区实际、突出区人民医院职责的相关管理制度,从入(出)院标准、规范诊疗、合理控费等方面加强制度管理,把例均费用、平均床日费用、药品构成比、大型检查阳性率、实际补偿比、目录外药品使用率、平均住院日纳入考核内容。各乡镇卫生院要建立与支付方式改革相适应的各项制度,确保改革取得预期成效。

(三)强化监管,严肃纪律。新农合基金是参合群众的救命钱,严禁各级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违规骗取、套取、挪用、挤占。区合管办要履行经办监管职责,认真审核相关补偿资料,加强网上监管、现场督查、电话随访、入户核查,对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予以核减费用、通报批评等处理,对问题突出、情节严重、社会反响强烈的违规违纪案例要上报区卫生局处理。各乡镇卫生院要加强所辖村卫生室的动态监管,实行日常监管、季度考核,进一步规范诊疗报销行为,确保医疗服务不打折,农民受益水平不降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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