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1
在我的记忆里,有一段温暖的回忆,还有一个让我安心的人。
2018年的暑假仿佛还在昨天。那天,燥热的天气让人们难以按耐激动的心情,在城郊的公路上,大巴车飞似的掠过,车上的学生都是来自不同学校的参加信息比赛的种子选手,大家的脸上都写满了自信,一路上欢歌笑语。
山峦苍翠欲滴,与山脚下清澈的溪流伴我们前行,我把脸靠近车窗,不想放过一处景色,但太阳的强光晃得我睁不开眼,不得不缩回身子来,这才发现旁边的他,他是那样的安静,宝石般剔透的眼眸映射着书本,嘴角的一抹微笑引人浮想联翩。他察觉到我的目光,抬起头轻声问我:“你想看这本书吗?如果不介意就一起看吧。”看这种书有什么用?我内心暗自不屑,我这次可是来拿冠军的,怎会和你们打成一片?
作为参赛成员,我们要通过编程让机器完成任务,这并不是一件易如反掌的事,更何况这是我们的第一场比赛,经验的匮乏使我们的程序状况百出,尽管绞尽脑汁,可机器好像有他自己的想法,就是不听从我的操控,虽然侥幸晋级,可积分垫底,决赛将至,巨大的压力是我再也忍不住,只能对着机器发脾气,他在一旁默不作声,走到电脑前,用修长的五指敲击着键盘,我强忍着烦躁,对他说:“我来吧,不行就算了。”他没有起身,一边修改一边说:“你现在太累了,发现不了问题的,你总是想着自己多承担一点,但无论你我,都需要彼此的帮助啊。以后别太逞强了,交给我吧”。他的话像清水一样,浇灭了心头躁动的火焰,便坐在他身后,静静地看着他修改,场馆的光并不亮,电脑的荧光照亮了他的身影,他的背影好像比任何时候都更加宽厚。
他,让我明白了我们要始终保持低调,要学会与人合作,要学会帮助他人。这样的人,让我佩服。出自 wwW.zuoWEnBA.nEt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2
每个人都会有姐姐,我的姐姐是一个很普通的女孩儿,但在我看来,她并不普通。
她跟我一样戴着一副眼镜,鼻子大不大不小,微微高挺,戴上眼睛显得脸小了。肤色是黄白交差,微黄。她有着锐利的眼睛,微大,里面有两个黑樱桃在眼眶里,深不可测的目光从眼睛,镜片中射来,那眼神,有沉思的,有放松的…
在我的印象中,有一种特殊的印象。她喜欢攀比,攀比的不是生活用品,而是学习。是我见过的最厉害的一个。那次,一直稳定前十的她突然落了水,成了13,仰之弥高的梁老师跟她谈了话,她暗下决心,对学习一定有存心,下次考试必须要进前十。
每天,她潜神贯注,心会神凝,一直和第一名比一比,看看有什么补充的。早上目不窥圆的读书,虽然有赖床的习惯,但对赖床告别一段落了。她为了争取时间,摄制了一个目标,贴在墙上:“进不了前十,露宿街头!”连梳头都没了细心,直接梳几下,顺了绑,她对无用事情无暇及此,无兀穷天,沥尽心血,一直迎来考试。书上的字群蚁排衙,密密麻林,与以前迥乎不同,一反既住,考试过后,如愿以偿,完成了她的前十梦。
在她努力的过程中,天黑时,这里还是有一盏灯亮着,每天日日清,无论什么知识点都背会,经常背课外古诗,半夜睡觉时突然在枕头边翻开书看一看。
她,是卓越的学者,是坚强的柱石,做的真痛快!热情澎湃,每天昂首挺胸,和那个13名的那个姐姐截然不同。
她的笑声是明朗的,每次成功时,用笑来回报她艰苦奋斗的业果,姐姐勤学好比,是我学习的榜样,她的穷大的学习精神和对比能力是是她的永恒的骄傲,在这里,不是衣服的永恒,也不是生活的永恒,这里的永恒才是最有价值的!
和她做,跟她学,这样的人让我佩服,我为她庆幸!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3
杨梅
有人佩服被称为白衣天使的医生。有人佩服为人师表的教师,有人佩服远近闻名的明星,而我却佩服比我小6岁的弟弟石头。
弟弟长着又圆又可爱的娃娃脸,时常露出阳光般灿烂的笑容,干净利落的蘑菇头,有神的大眼睛,能说会道的樱桃小嘴,组成了一个阳光帅气的小伙子。
石头是一个天真勇敢爱动脑筋的小男孩,他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会用她那充满热情的心去面对。
暑假的一天,我和石头来到游乐场里玩,那里有各种各样五花八门的玩意儿,一进去石头就拉着我往一个地方跑,我定睛一瞧,原来有许多人在玩一个叫海盗船的东西,我的天呀,我平生天不怕地不怕,就怕高和鬼这么高,打死我我都不愿意玩儿,可就在我畏惧退缩的时候,石头挺身而出拍了拍胸膛,说,姐姐莫要怕让小弟啊来保护你,看着她一本正经的样子,我心里暗暗不服输,与连石头这么小的都不怕,我还怕什么,于是我慢慢的登上了船,让我吃惊的是,他居然还要坐在船的顶端见此情景,我只好豁出去了,硬着头皮做了下来,船开动了,人们跟着船摇上摇下,不一会儿我的头就晕了,可是你猜石头怎么着,他竟然大声的叫,哇哦,太爽了,我真的是服了他了,
下来之后我都被晕的想吐,可他竟然还要玩爬高树,没办法,虽然我是他姐姐呢,我本想把他抱上去。可他呢,大声喊了一句老姐我来也只听扑通一声,石头跳了下来,膝盖还擦掉一大块皮,我见后吓了一大跳,可他却不以为然说没事儿,我可是小小男子汉。
毛泽东曾说过,勇敢和坚决是美德的灵魂,我理解了这句话,弟弟虽然人小,但他有勇气,这也是我佩服他的原因吧。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4
冲破时空的枷锁,抖落历史的尘土,你,令我佩服!
不曾想,吕布纵横沙场。
漫天黄沙,仿佛将眼下要塞吞噬,满山遍野的敌人,如黑云压城,令人窒息。战神伫立风沙之中,迷离的目光渐渐有了焦距。手中的酒一饮而尽,他握紧了手中的方天画戟,拍了拍身旁的战马,重叹一口气,大手一挥,飞身上马,旋即冲入漫天黄沙。这是吕布的承诺,即使万剑穿心,定会杀出一条血路,屹立不倒。
吕布成功了,一人一戟,冲锋陷阵,如入无人之境,成就战神之名。或许吕布的结局并不完美,但他伟岸的身躯,必然成为每一段历史的见证者眼里无法逾越的山,仿若“力拔山兮气盖世”。他坚毅地让我折服。
不曾想,李白对酒当歌。
月下,寒风凛冽,男子一袭白衫,手持一杯小酒,一把折扇,辗转徘徊,仰天问月。落寞的诗仙会孤独吗?不,他有明月相随,诗酒相伴。尽管他偶尔被时光虑抛,也间或为消愁无力。但他“使力士脱靴,贵妃捧砚”之后决然拂袖而去,去来天地之间,仰天长吟:“天生我材必有用”。他是埋怨世俗、鄙弃功利的酒鬼,更是“把酒问青天”的诗魂,何尝不是仙人哲人的潇洒与高傲呢?
不曾想,诸葛亮谈笑风生。
卧龙一袭青衫,一把羽扇,儒雅风度与军营里的肃杀气氛格格不入。他揉了揉眼,手指军事地图,一遍又一遍模拟推演早已踌躇满志的战术。河边,一排草船摇晃归来,身边的将领纷纷夸赞军师神机妙算。他抚了抚长长的胡须,望向江面的远方,若有所思,带着神秘的微笑。他仿佛听到战斗的鼓响,看到凯旋的大军。
后悔未能与这些英雄豪杰同战、共饮、言谈。但每一个英雄的影子,都触动着我心中那把未曾染血的剑、未曾斟酒的杯。这样的人,无法让我释怀,怎能不让我佩服?!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5
清晨,没有比这更美好的时光了,阳光透过稀薄的云层,温和的照射着大地。
春天在不知不觉中悄悄来临。我在刚长满花瓣的紫荆树下,背着书包,走在上学的路上。我的思绪随着晨风飘扬,随着春的芳香飞散,留恋在这美好的时光,想永远停驻在这美丽的清晨。
我忽然停住了脚步,听,这样悠扬动听的音乐,是手风琴拉奏出来的。音乐随着风四处飞舞,或许,是某位高超的拉琴人,或许,是大自然奏出的美丽清晨,才使得乐曲如此动听。
从那以后,每路过这条小路时,我总能听见优美的乐声,却不知是谁在拉奏。
后来,我不在细听那乐声,而是注意起树下拉琴的人。那人每天都穿着一件黑色的大长风衣,一条休闲裤,一双大皮靴,无论刮风下雨总在树下拉琴。他站在一棵偏僻的树底下,仿佛是想避开人们的视线,人们只能闻其声却不见其人,可他却引起了我的注意。
又是一个早晨,可今天却没有悠扬的乐声伴奏。他和他的琴声消失了,像来时那样,神秘的消失了。后来才发现他住在商店旁的小楼里,好像是在写着什么东西,我暗想,会不会是在作曲?只见他拉起了手风琴,在嘀咕些什么。接着是一段悠扬的乐声从楼里传来,“小船,小船……”,琴声贯满整座城,马路上小车的鸣笛声仿佛是在给这悠扬的音乐伴奏,使整个早晨又变得美好起来。
在不经意之中,他给了我一种启示:做事要有坚持不懈的态度,要有坚强的毅力,专心致志,做好每一件事。
就这样,从冬天到春天,他一直在那儿拉琴,与这淡淡的阳光、初绿的小草、细细的柳枝相称,构成一幅美丽的画。我不曾认识他,他也不曾认识我,可我不知从什么时候起,手里总是拿着单词卡,随着他的琴声,有节奏的读着。
从那天起,清晨之中,又多了一个声音……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6
他,很高大,也有点瘦,黑黑的皮肤,黑色的眼眶,坐在教室的最后一排,时她总是那么不引人注意。但对于他,我们的语文课代表——许越,我确实打从心底里佩服。
清晨的寒风如刀割般划过我色脸颊,划下一道道红色的“伤痕”,一阵阵寒风吹得我瑟瑟发抖。今天我比平时早些去教室,但因为这刺骨的风,心里不禁抱怨着:早知道就多睡一会了。本以为我会是最早到的,但发现许越还有几个同学也到了,而许越此时正在读书,窗户开着,风趁虚而入,无情的吹着寒气,但许越却好像没感觉到似的,手中拿着书,嘴里时而念着些什么,时而摇头晃脑,表情透露出些许严肃,但眼睛却从未从书中也开,即使寒风再怎么吹,他却依旧自顾自的读书,好像在他的世界里除了自己和手中那本书,便再无他物……就这样的读着,直到正式的早读,他也不知道读了多久。自由的时,我们可以选择站着读或坐着读,但也就只有寥寥无几的几个同学站着,但没过多久有坐下了,但许越,切从头到尾都坚持站着,他挺直腰背,单手拿着书,战力着,如同一棵大树那么高大,挺拔,无论风吹雨打,他都不会倒下,是的,许越真的从未“倒下”,以后的每一次早读,当你进入教室,你总能看到他的身影,一如既往的专心致志,即使那一天的天气有多么寒冷,他总是那么早。自由读时,他自始至终坚持站着,依旧手中拿着书,认真地读着,那么认真,严肃。也许,学习在他心中学习是一件很神圣的事。
许越,如同一棵成长中的树,历经风吹雨打,却依旧挺拔,他无时无刻都在汲取着书中的知识,不断的成长,坚持着,这样的他,令我深感佩服。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7
在这个学期里,我很荣幸,因为我的组长还是房沂航,大家都觉得她很冷漠,但我不觉得。
我的组长房沂航,她还有一个双胞胎妹妹叫房沂珈,她们有四分之一的血脉是韩国的,她们的眼睛又大又圆,水灵灵的,犹如黑珍珠。她们的嘴很小,嘴唇很红很薄,她们的手很小巧,只有我三分之二个手掌的大小,手指也很细,我们的指甲盖有一厘米一平方厘米,但是她们的手小到出奇,只有零点七厘米,零点五平方厘米。但是和房沂珈相比,房沂航的脸更尖一点。
房沂航的个子不高,但是她的体育成绩很好,跳远和跳高是她的强项,跑步也跑的很快,是我们班里跑步比赛时的领头羊。在运动会上班里一个同学因为血压过高,不能参加800米跑,房沂航勇于挑战自我想参加,虽然最后还是那个同学坚持参加比赛,但是房沂航也十分勇于挑战自我。
房沂航还是一个名不其实的学霸,各科的每一次考试她都能名列前茅,回家作业的正确率也是高的出奇,我有些不会的题目问她,她都会帮我,我不一会儿就能解开疑惑,有一些题目,她和她妹妹会有热烈的讨论,我就在一旁听,等她们讨论结束,我心中的疑惑,也已经解开了。
房沂航还是一个很热心肠的人,我的修正带被我一不小心弄坏了,还没买到新的房沂航行借了我很多次修正带,虽然我没有很多,但她十分热心肠。有几次我整理书包时,有几本要写作业的本子没放进书包,房沂航,及时的告诉了我,不然我就要忘了。
我的组长房沂航学习好,体育好,漂亮,还热心肠,这样的人真的让我佩服。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8
王文灏
每当看到“英雄”两字脑海中会不由得自主想起你的名字,一个真正的英雄。
“出兵,我们必须出兵。你怎么忍心看赵国的土地被秦军的铁骑践踏。”已不知这是你第几次请求出兵援赵了,但宋义仍是不准。你最痛恨这种小人,一气之下一刀杀死了宋义。士兵见状,纷纷用你拥将军,你便立即出兵援赵。
终于,巨鹿之战后,秦军投降,赵国得救。你以你的仗义让历史记住了你——大将军项羽。
鸿门宴上,范增不停地向你使眼色,要你下令杀死刘邦。可你默默不动,因为你认定那是小人之举,你要光明磊落的战胜刘邦,让世人心服。范增只好提议,请项庄舞剑助兴。刘邦不知是计,欣然同意。正当刘邦举杯痛饮时,项庄的剑已紧紧缠绕住刘邦,可一旁项伯突然拔剑阻挡,无奈,项庄只好就此打住。刘邦明白过后,急忙拜别,仓皇离去。你以正直让历史记住了你一西楚霸王项羽。
“力拔山河气盖世,时不利兮骓不逝。骓不逝兮无奈何,虞兮虞兮奈若何。”面对滔滔江水,不禁泪如雨下,江山已随他人姓,红颜知己也自刎于乌江亭内。江对面便是家乡父老,你只要乘船逃走,就可重整旗鼓,卷土重来,可你没有。最终你拔出佩剑,自刎于乌江边,你认为应该死得有尊严,那才是英雄本色。
项王,在我心中永远是那个西楚霸王。历史的长河,淹没了你出兵援赵的大义;淹没了你拒绝杀害刘邦的大善;淹没了你尸体被分成六份邀功的悲壮,却给后人留下一段英雄的绝唱。有人说你狂妄自大,可我知道你是光明磊落,天地无愧。
项羽,正因为你这样仗义正直,这样光明磊落,所以让历史长河记住的你,让现在的人们记住了你,你是永远的西楚霸王,你这样的人让我佩服。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9
生活中总有一些让人敬佩的人,他们或许只是大群体中的一个小小的存在,但却令人敬佩不已。
我佩服的不是公务员,不是常说的环卫工人,也不是父母,而是我的同学。因为军训我们相识,到现在,我们已经成为了无话不谈的好朋友。
我佩服她,佩服她的坚持与自觉。这点体现在她的学习上,她的作业是工整的,干净的,充实的,只需一眼,也可以想象到它的主人是多么认真。老师布置的每一项作业也好,任务也好,她总是最积极的,最先完成的,并且是做得最好的那一个。闲来时,我看过她的心得本,满满当当的,群蚁排衙的字,只是看着便是一种享受,或是深入的看她所写的内容,便知道她绝对不是在敷衍人,而是真情实感的,一字一句地写下生活中的一些琐事,情感之细腻,令我赞叹。我曾幻想过他她坐在书桌前,开着台灯,挺直着背坐在椅子上,如同被点了穴似的,认真写作业,不分神,也不乱动的样子。拿他与我做对比,实在是让我面上如同被火烧了一般,因为我要是能够安分地坐上半个小时,都是母亲感到万幸的了。
我佩服她,佩服她超强的毅力与耐力。这一点则体现在体育课上。因为中考体育的缘故,每节体育课上都是挺能锻炼,大家都不太喜欢上体育课,当然也包括我。跑步的时候,我有留心的观察过她,她是真的从来都没有停下向前跑的脚步,匀速的跑着,不快,但却超过了我们许多人。我曾有追赶过她,但还是因体力问题由跑变为了走。她难道不累吗?不,她当然累了。大家都累,而我停下了,她还在继续跑。转眼间,我便再也追不上她了……
她叫申屠嘉,三生有幸遇到他她,给了我前进的动力,欢迎你来发掘这个宝藏女孩儿,她会给你带来更多的惊喜。
这样的人让我很佩服作文 篇10
魏佳艳
寒风吹,人越冷。我不仅把衣服拉得更紧了,脚步也加快了许多,一阵香味传来,我不禁被吸引了,沿着香味,一个奶茶店出现在了我的面前。店在一个不起眼的小巷子里,推开门,整个房子里弥漫着香味。我点了一杯奶茶,坐着等待,不一会儿,一杯冒着热气的奶茶好了,啊,真暖和,来自我心灵的声音。放下钱,离开了。
走到巷口时我听见身后传来一阵急促的脚步,紧跟着:“小姑娘,等一下,等一下。”我停下脚步,扭头向后:“这不是刚才买奶茶的阿姨吗?她怎么来了?”我自言自语着“小姑娘,找……找你的钱。”她跑得有些上气不接下气,几个硬币放入了我的手中,我的心一下子暖了。
那硬币似乎比平时更重了,这里面装的是店主对客人的尊重,我抬起头,仔细打量了一下她,黑色的头发中嵌着几根银丝,黄色的皮肤上有了一些皱纹,一个普通到不能再普通的人,但他的行为却让她在我心中变得高大起来。
“谢谢。”过了许久我才说出一句话,我被眼前这个阿姨所震住了,她拥有着常人所没有的气场,她不是伟人,不是明星,但她却令我佩服。:“不用谢,钱给你了就行,我先走了。”她朝我笑笑,摆摆手,转身离开了。她的脚布有些慢了,但她的身上似乎有了一个金色的光环,照亮大地,温暖人心。
我喝了一口奶茶,好暖,这是人心暖,还是奶茶暖,我自己也不明白了。奶茶的香味传入口中,人的善良流入心中。
这此后,每逢走过这条巷子,我都会推门而入,这样,阿姨与我便熟了,每次推开门,进去:“小姑娘,来了。”正因为我常来,所以阿姨知道我总会点的,无需我说,她也明白。
与其说这样的香味让我难忘,还不如说这样的温暖让我难忘,这样的人让我敬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