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1
我喜欢看远处高山上的苍松。尤其是站在山脚,仰望那高大挺拔的苍松,那一根根松针像刚硬“毛发”,让人觉得如果没有“毛发”了,这苍松就不是真正的自己了吧。每每站在山脚下的时候,一股莫名的敬畏感拥上心头,看着望着,就觉得周围的人消失了。世界只剩下我和我身旁的一片小天地,以及最重要的那一山的苍松。安静充斥整个环境,精神与苍松同在,融合交汇。大自然感受世人,世人感受着他,和他带来的伟大神力。
我喜欢一种静,静到意识里只能感受到自己思想的活跃,四围里没有任何一种杂音。可能有人会说不就是在睡觉吗?这,不是睡觉,是心灵的空前宁静,是自己思想的空前解放。极致的静,永远是美妙的。
除静以外,我还喜欢一种花,绽放在人们脸边的。不论春、夏、秋、冬,不论街头巷尾,不论年龄如何,几乎每几分钟就会发生千万次——嘴角微微上扬的刹那。在自己看自己时,不经意滑稽的动作,我会微微一笑,有时自己就这样被自己感化了。开口大笑我不喜欢。大笑久了,我就觉得我迷失了自我,像一只“迷”鹿,在硕大的森林里寻找不到方向。如做人,本来真实的自己很好,却硬要在别人面前表现的一本正经,好显得自己多么厉害,多么有修养。有人觉得微微一笑是对自己的不关注,无视,虚假不真实。真的是吗?我看未必。微微一笑,更多的是会心一笑。你说对吧。虚假的笑总是需要大笑来掩盖的。
我喜欢深夜独自躺在床上,思考人生,看万家灯火灭。夜间起来上厕所,看一眼窗外早已漆黑的天空,视觉被黑暗笼罩,眼前漆黑的夜景我并不害怕,也不担心。因为我始终相信黑夜终将退去,所有的一切也会重获光明。这,只不过是时间问题。只有战胜难熬的时光,走出低谷,就会迎来光明的。我坚信。
我喜欢生命,任何生命都值得敬畏。
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2
我喜欢这浩瀚的大千世界,世间的一切,都充满了美好与欢乐。迎着清晨初升的第一束朝阳,吹着拂面而来的第一缕微风,我的心情愉悦极了——这是我所喜欢着的,热爱着的。
我喜欢看书。书是我的精神食粮,它就像我的命根子一样,在我的心中生根发芽,现在正逐渐茁壮成长着。我最喜欢看小说,很多小说其实都反映了现实社会底层人民心中的痛苦,而平民老百姓们又敢怒不敢言,只能是打落了牙齿往肚里吞,但作家们却善于体察民间疾苦,维克多·雨果的《悲惨世界》,杨绛的《我们仨》,卡勒德·胡赛尼的《追风筝的人》,他们写下家喻户晓的作品,记录着、叙述着他们的深思。书也可以调节我的情绪,每当我心情愉快时,我总会习惯性地拿起一本书,静静地翻阅着,读着,读着,甚至有时一坐就是一整天,淡淡的书香墨味沁人心脾;心情不好时,我便会到外面转转,释放压力的首选圣地自然是图书馆,带上一个吨吨桶(水杯),全神贯注地感受着阅读的美好与祥和,书籍不言不语,却又向我诉说着许多人生哲理。
我喜欢历史。在我心中,与历史有关的工作早已是我的理想,我的未来职业。泱泱大国的竹简青史并非如同表面上看起来那般枯燥无趣,细细品读,你反而能从中感受到,它处处都充满了你意想不到的惊喜。它是有温度、有情感的,给人以无限的震撼。无论是文景之治,还是靖难之役,又亦或者是康乾盛世等等,在悠久绵长的历史潮流发展面前,都只不过是转瞬即逝的匆匆。张居正,尉迟敬德,戚继光,岳飞,王安石这些洪流里的名人们,在整个庞大宇宙之中,都只不过是渺小微弱的沧海一粟。风云变幻,社会发展,王朝更迭,却有着无数灿烂的历史瑰宝、宏伟建筑……这无不使我们每一位炎黄子孙,对古者先贤的智慧与勤劳肃然起敬!
我喜欢音乐。我的音乐老师曾说,这世上有三样东西能让你忘记一切烦恼,那便是酒,毒品与音乐。喝酒是通过血液的控制,让酒精溶到血液中,随其进入大脑从而产生麻痹,那是一醉方休的豪情,是今朝有酒今朝醉的壮烈;吸毒是精神枷锁、道德最底层,是绝不可以触碰的地狱;至于音乐,才是这三者中威力最强的、最值得我们以此怡情酣畅淋漓的,它随着你心脏的起伏与跳动,脉搏的收缩与舒张,而不停地随着蹦跳的节奏悠闲地律动着。每当我写作业时,我的双耳,总会戴上蓝牙耳机,静静地聆听,那熟悉而又美好的乐章,如潺潺流水般汇入我的心田,然后,偶尔凌乱的思绪便在这过程中,慢慢与落下的琴键一起沉淀下来,给予了我无限的恒心与力量,在幽静的夜晚,在明亮的台灯光亮下,努力学习。
我喜欢篮球。篮球使我快乐。即使我的基础不好,即使我的球龄很短,但我依然热爱这项运动,我喜欢它的一切。我时常在初日微升的篮球馆,在那空无一人的偌大的篮球馆里,自己默默地听着脚步变换的声音和球砸在地面的声响,独自练习着:口袋运球,带球转身,正反胯下,背后运球,试探脚步,后撤脚步……最后双手合球,调整了一下手感和出手角度,直接干拔出手,只见篮球在空中划过一道美妙的抛物线,我内心早已开始欢呼雀跃,可迎接我的,却是一声声永无止境的冰冷的“当当”打铁声,但我却一直没有放弃,因为这是篮球,我喜欢的篮球,篮球巨星的事迹在我遭受挫折时激励着我,科比老大虽然退役后离开了我们,但曼巴精神却永垂不朽,我的训练计划,就是由科比的“6+6+6”模式简化转换而来的,我始终觉得那些年的春秋冬夏,那凌晨四点钟的洛杉矶黑暗的街道,换来了他的奖杯无数,换来了湖人队的荣光和他的王朝,也激励着我勇敢克服困难,突破极限提升技术。篮球,那一抹令我着迷的神秘色彩!
我喜欢春晓的同学。他们与我共处一个屋檐之下,是除了家人以外我最亲密可靠的人:上课语重心长扯大道理教育的朱姐,声音贯穿整栋教学楼的老汤,给我们从秦皇汉武讲到唐宗宋祖的妍妍子,还有威严无比,刻板老旧的张奶奶……当然了,最懂我的陈老师必须是他们之中不可或缺的那一个。我喜欢这群时刻念着我们为我们着想的老师们,也喜欢这群扬洒着亲密友谊温情的同学们。他们之中,有可以陪我下课冒着被处分的危险下楼打球的好兄弟,也有愿意听我倾诉心中苦恼与忧愁的知音,更有敢于挺我到老师充满刀山火海的办公室走一趟的铁哥们。春晓,我喜欢这个处处充满着爱的大家庭!
我喜欢在茫茫的人群中,趁大伙儿都不注意时,默默地注视她的一举一动,偷偷地寻找她的位置。在我的眼中,她就像天使一样,纯洁无瑕。我喜欢她运动起来时那股动如脱兔的活泼与阳光,也喜欢她静心阅读时那股静若处子的文静与温暖,我喜欢她的一颦一笑,她的举手投足之间,仿佛承载了这世间所有环环相扣的美好与温柔。温柔的目光与我对视时,好似冬日里的一股暖阳,融化了我心中的坚冰,她的容貌俏丽,性格开朗,许多人都视它为“女神”,。美得不可方物,美得风姿绰约,美得风华绝代,美得让人不愿将视线从她的身上移开。我喜欢的女孩,愿你一辈子过得顺心如意,前程似锦。
我喜欢这世间万万种欢喜,只盼山河无恙,心存善意;但求无愧于心,大展宏图!
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3
我喜欢世间的一切事物。
我喜欢静静地聆听时间,在夕阳的余晖下拎着书包走在回家的小路上。在雨天的滴答声中听一张唱片,在晴天的早晨倾听大自然。因为这样,我发现了许多美好与奇妙。
我喜欢站在窗边俯瞰小镇的黄昏。亲吻着田园,炊烟袅袅的村庄里,不时传来几声狗吠鸡鸣,仿佛是一个遥远朦胧的梦。深黑色的天窗被窗棱划成几块,几颗星星散落着,夜很美,很静,让人忍不住呼吸。
我喜欢在下过雨的乡村傍晚,看那圆圆的落日像一块流油的咸蛋黄。一旁的草丛里昆虫在比着歌喉,这自然之歌传遍乡野。孩子们在空地里做游戏。抬头看一眼那树枝上的绿芽儿。夕阳渐渐沉下,街道洗刷了人们的疲惫,左邻右舍出出进进,空气中充满了幸福。
我喜欢弟弟妹妹的画,把美好的事物都装进了画笔,一点一点描绘出来,画中枫叶飘落,那平淡的生活多了些味道。我喜欢赤足奔跑在沙滩上,感受大海的气息,感受沙滩的热情。风中夹杂着人们的欢笑。
我也喜欢梦,我喜欢梦里那神奇的世界。我总能梦见我会飞,飞过了美丽的草原,飞过了深蓝的大海,飞过了高耸的山峰,飞过了茂密的森林。不停的,它又飞向了远方。看!它飞到了村庄,我家矗立在中央,青绿色的藤蔓缠上了房檐,紫红色的花镶嵌在大片的绿叶上。小孩子们一同前往村边清澈见底的小溪玩耍。
我喜欢坐在亭下,吹着清风,泡一杯茶,慢慢品尝。
我喜欢坐在柔和的灯光下,写下属于自己的篇章。让那些属于自己的文字徜徉在属于自己的世界里。
我喜欢一个人独自面对天空,喜欢体会“天高任鸟飞”的自由,感受月的孤寂,聆听着宁静与寂寥!
喜欢有时候不需要去追随,但你要把它藏在心里慢慢品味!
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4
我喜欢生活,生命是如此绚烂多彩。
我喜欢夏季的清风,在如火的骄阳下绽开。我喜欢那份平淡,喜欢在并不火热的午后越过一条条窄窄的小溪。水草像飘舞的小蛇,不住地挠动我的脚。我喜欢低头看水中灵活的小鱼,银光闪闪的鳞片中透着一袭浅蓝——它似乎要引导我,要激励我。那俏皮又不失风度的模样,总能带给我一种无穷的力量。
我还喜欢树,那些高大的,粗壮的树干,让我产生十足的安全感。圆顶的枫树,虽瘦但直入云霄的白桦,庄重肃穆的松树以及那婀娜的柳。也喜欢在网上搜索那些不知名的小树。极矮的,尖顶的,崎岖的。它们在幻想自己的命运时,一定是十分开心而激动的吧。
我喜欢另一种树,是长在人们心里的,支撑人们精神的树。当寒冷的夜晚过去,我推开窗,仍看见那在窗檐下筑巢的小鸟时,看见那位依然神采奕奕为了生活而奋斗的大姐姐时,我的心,就像解冻的湖面,被暖阳所融化了。在学校,我喜欢去看最后锁门的同学用消毒水在我的书桌上留下的痕迹,星星点点,像小花一般的。喜欢抬头直视同学的目光,喜欢他们眼中的澄澈和信任,看见这目光,我就知道,美好的一天又开始了。
我喜欢与我远在深圳的朋友通话,我喜欢听她小孩似的声线,去想象她现在的样子,喜欢听她在我耳边唠唠叨叨,她说的那些配上她的嗓音,往往有一种装小大人的感觉。我从来都没有忘记她和我说的最多的一句话:“要不是我妈不让,我早就连夜搭火车去你家啦!”我总会不自觉地笑起来。我喜欢她与我开玩笑,好像就连风都轻柔起来了。
我喜欢在一天的末尾问问自己:“今天是美好的一天吗?”我是一个很容易记住开心事的人,也许这件事并不大,也许这件事薄如蝉翼,但我还是喜欢。我会在手机上用一两句话记录这些事并贴上一个小小的表情包。
我喜欢读小说,动物的,科幻的,或是写实的都行。我喜欢学着书中的人物呲牙咧嘴的说着话,让自己都不自觉得笑起来,或根据书中的描述想象一下当时的情景,读完一本书,脑子里就像过了一部电影。我喜欢去看那些有点名气的书,想要和书中的人物拥抱,因为我喜欢去想象,有多少人知道这个主角了,又有多少人可以尝试着学着书上的故事,去关爱他人了。
我喜欢,喜欢蓝蓝的天空,喜欢一草一木,我甚至可以久久的注视一只小小的七星瓢虫。因为这一切,都是我所关注的,我所热爱的,也因为这一切,我喜欢。
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5
我喜欢这人世间,因为这世上的一些人和事都能让我安静下来。
我喜欢无边无际的草原。放眼望去,绿色与浅蓝交连在一起,眼前时不时有几匹马儿的影子飞驰而过,这儿没有农村的烟火气,也没有城市的繁荣喧闹,这里是大自然,这里是宁静又淡雅的。我喜欢草原,因为它总是给我带来希望。
我喜欢太阳,每到春天,阳光是最温暖的。晴天的中午,坐在卧室的窗户旁,一缕阳光透过玻璃照到这沉寂的小房间里,房间里漂浮在空中的微小灰尘颗粒,在阳光的照射下被我看得一清二楚,伸出双手,阳光从指缝间照射到我的脸上,使我温暖又陶醉。它总是在我不开心的时候出现,给予我力量,它温暖着人世间,也一直给予我前进的动力。
我喜欢稚趣的孩童,他们不会被生活所打扰。在与人交往的过程中,他们不必考虑自己说的话是否得体,他们可以想怎么说就怎么说;当小脸蛋上露出那天真无邪的笑的时候,我想起了自己,想起了童年。他们使我明白了做人最基本的品质,在成长中最应当保留的那份质朴。
我喜欢朋友。犹不能忘记的是,那年夏天,我拿着一张试卷从老师办公室回来,低沉的坐在位子上,一张犹如小太阳般的脸出现在我眼前,安慰我鼓励我。我身体不舒服时,也是她一遍又一遍的问候,一趟趟的接热水,忙前忙后的。朋友就像太阳一样互相温暖彼此。
我喜欢画画。我并不是一个特别热爱美术的人,喜欢画画是因为自己能浸在里面。我喜欢画笔蘸上颜料,轻轻地在画纸上涂抹;喜欢把自己的心情画进去,在画里我能拨开重重迷雾,去寻找最纯真的色彩;在画里,我是情绪的主人,再也不会被它们所掌控。我也喜欢那个沉浸在绘画里那个最安静的自己。
我喜欢旧物件,一本我曾经用过的笔记本,上面有老师的评语,一本我曾用过的书,一支笔,一张试卷。我把这些美好的回忆小心翼翼地收藏起来,内心有矛盾时我翻一翻它们,去寻找最初的自己。它们都记录着我的成长,内心那个最初的自己,我仍旧要小心地保留着,保留这段珍贵而美妙的岁月!
我喜欢人世间的一切!它们给予了我太多,我学会了安静,学会了热爱……这一切我都喜欢着!
我喜欢为题写作文 篇6
我喜欢思考,屏蔽外界的交流,只沉浸在自己的思绪中,任其烟翻云涌。
我喜欢阅读中的思考。手捧一本自己最喜欢的书,寻一僻静之处,便可安心享受。看书并不只是简单的摄取信息,而是与那些文字之间进行无声的交流。每个人的感受不同,所感之情即心之所向。这使我找到心中那个最原始的自己。我会不自觉的建立与书中故事丝丝缕缕的关系。一本书总会有几处令我心头一颤,每到这时,我会把书合上,用思考来消化我那微妙的情绪。
我喜欢亲近自然的思考。明朗的早晨和静谧的夜晚是首选。我喜欢清晨那种溢满四处的朝气,总会让我精神抖擞。晨跑一会后,四肢的麻木和精神的清醒是个矛盾但又美妙的体验。这时我又会让思考占据我的大脑。脑子里充满希望与憧憬,有对自己的,也有对旁人的;有对眼下的,也有对未来的……总之都是好的。我被太阳那如火般炽热的激情同化了。晚上我会进行冥想,四下无声,夜好像触手可及了。不过,马上就会回到现实:他是如此的深不可测,时间无限和空间无垠,令我肃然起敬。
我喜欢好的风景,不管是出自上天之手,还是人们的精心雕琢。
我喜欢爬山。我喜欢看山上那些小生命。树木郁郁葱葱,满眼都是绿,却不单调。那其中不乏还混迹着几只鸟啊,雀啊。花儿和蝶蜂相伴,彼此之间各取所需。
我喜欢和家人待在一起。我希望一睁眼就可以看到妈妈的背影,听到爸爸的声音,吃到妈妈的饭,坐到爸爸的身旁。假使人生充满坎坷和磨砺,但有这种温情的存在,也可以使人感到温暖。若人世间没有这样的情感,那该多可悲呀。这便是一种幸福,是人生中最美的风景之一。
我还喜欢闲适的生活。没有过多的烦恼忧虑,只静静的享受生活当下。从一点一滴的日子里撷取幸福,体验岁月的波澜不惊。
我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