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遇见作文900字左右高一

2024-12-04 10:51:01 高一作文 打开翻译

遇见作文左右高一 篇1

在两个星期的忙碌之后,终于迎来五一小长假了。

午后我和妈妈来到购物公园,到处都是熙熙攘攘的人流。我走到了室外,漫无目的地闲逛,突然一家装修风格与周围格格不入的店铺进入我的视线。它的外墙被墨绿色覆盖,散发着复古的气息,与周围现代化的店铺截然不同。那一刻,仿佛被定格,周围的一切都变得黯然失色。像是找到了这世界一处净土,它竟然让我躁动的心逐渐平静下来。

我走近一些,才看清门口的小字招牌:“西西弗书店”。我并没有停下脚步,书店里面像装了磁铁,把我一步一步吸引进去。里面的格局与一般的书店也不一样,很复古。喜欢地理的我,第一眼就看到正对面的地球仪。我快步走向地球仪,它不同于其他地球仪,它没有绿色的陆地,没有深蓝的大海,只是一块一块用黑线描绘的没有颜色的大陆板块,一个个板块上标着令人费解的英文字母,它的色泽有些泛黄,仿佛把我带到了麦哲伦的环球航行时代。

不知道为什么,我在书店里找到的东西似乎都与地理有关。没过一会儿,我看到了一本叫《耶路撒冷的》这本书,我不由得想起了那段已背的滚瓜烂熟的耶路撒冷的介绍。这是一个坐落在西欧的充满宗教色彩的三教圣城。而我好奇于它为什么会被三个宗教都视为圣城,这在我心里也一直没有解开。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在我试图从书中解惑之时,我发现我旁边站着一个与我同龄的女孩,她也端着一本地理学的书在仔细阅读。我靠近了她,我发现她也正好在看耶路撒冷那一部分。我的轻轻地走到她身边,用轻轻的语气道:“你也喜欢地理吗?”她有些茫然地转过头,又微笑着回答:“是啊。”我开心极了,终于找到志同道合的人。我与她开心的聊着,我向她提出了一个疑问:“耶路撒冷到底是巴勒斯坦的还是以色列的呢?”她回答:“我也不清楚,耶路撒冷这个地方在国际上是有争议的,两个都说耶路撒冷是他们自己的。”我思考了一下,说:“国际上大部分声音不认为耶路撒冷是以色列的,那就暂且认为是巴勒斯坦的吧。”她认同地点点头。一会儿,她便先走一步,与我道了别。

从书店出来,我急切地去查找书店的资料,我了解到西西弗书店这个名字,来源于《希腊神话》中的西西弗斯。而我对希腊神话也感兴趣,也查找了西西弗斯的故事。西西弗斯是科林斯的建立者和国王,他曾一度绑架死神,让世间没有了死亡。后来,西西弗斯触犯了众神,诸神罚他将巨石推到山顶。然而,每当他用尽全力,将巨石推近山顶时,巨石就会从他的手中滑落,滚到山底。于是他只能不断重复、永无止境地做这件事——诸神认为再也没有比进行这种无效无望的劳动更为严厉的惩罚了。

看到西西弗斯的故事,我心中油然升起一种崇高的敬意:这块巨石连同这座高山,唯有对西西弗斯才形成一个世界。他爬上山顶所要进行的努力本身,就足以使一个人心里感到充实。他真正的救赎,并不是厮杀后的胜利,而是能在苦难之中找到生的力量和心的安宁。西西弗斯的石头,是悲惨的源泉,也是重生的踏板。我愿意做这样努力着不放弃的西西弗斯。

这假期遇见了西西弗——一家与众不同的书店,它带给了我无限惊喜,我想它将是我今后我人生路上的一盏明灯,给我方向,给予我力量,给予我生命中温暖的阳光。

遇见作文左右高一 篇2

唇上住着花声,心上漾着秋水,手翻一卷桃花水响的姑娘,在不经意间的一个抬眸,伴着微弯的唇角,成了“美目盼兮,巧笑倚兮”——

那是与《诗经》的遇见,是我心中的《诗经》。

轻轻地低唤一声,唇边溢出的歌声,宛若关关睢鸠的一声清脆;青衫翻飞的回眸,溢彩的眸望向远方,起了子宁不嗣音的眉间忧愁;月影朦胧间的一抬臂,一舞步,都成了月出皎兮的无限风华……

我不知道,在世人的心中,《诗经》究竟是什么模样。或许千面,或许万般,或许不食人间烟火,或许鲜衣怒马。我只知道,《诗经》在我眼中,在我心上,都是个纯粹的模样——是遇见《诗经》的那个时候的纯粹模样。带着“桃之夭夭,灼灼其华”的明艳,“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的柔情,一眼一明净地看向你,一步一欢喜地靠近你。

我心中的《诗经》,不是鲜衣怒马,不是一骑飞诗,亦不是不食人间烟火。她是世间最温柔的样子,亦是最纯粹的样子。她以这样的模样,等待一个人,遇见一个人,活在了一个人的心上。

也许平日的生活只是所谓读书作业补习班,也许只是锅碗瓢盆柴米油盐。但字里行间总有墨香氤氲,酱油与醋一行可以调制百味。而《诗经》大抵只是平平淡淡中的一味清欢,烟火人间里的开出的清清爽爽的花。

我心上的《诗经》是草木诗心的纯情与干净,携着清风,挽着明月。不必太肆意,亦不会太清冷,在最适合的地方,种上一树桃花,等其华灼灼,等其叶蓁蓁。斟一杯春风下酒,醉了胭脂,染了世间。

也许所有人生都是如初见。

遇见《诗经》,大抵就是遇见烟火间最初的自己。宛若最细小的石子,亘古不变地守着最初的坚韧与纯粹。

愿我可以活成最纯粹的样子,活在世间,活在一个人的心中。在人生这条漫长的小径,种清风明月,种烟火清欢,种草木清香,种水声清喜。

做最本真的真,做最纯粹的纯,若霜,雪白雪,干净而明丽。

遇见《诗经》,春风染面,花香染襟。

遇见作文左右高一 篇3

八月盛夏,最美丽,意外的遇见即将上演……

——题记

太阳充斥着热情,发懵的梧桐挺拔在道路两旁,为过往的行人遮挡太阳肆意挥洒的热情。伫立于树枝的鸟儿预知似地迎唱着高歌,平复着被太阳热情弄得烦躁的心情。

进入规定的宿舍,八个人一间的小屋,但仍显得宽阔。

当晚,我们汇聚于操场,遍眼望去,看见的全是穿着校服的人脸。一起在星辰的照耀下接受着。

在这里遇见了有神经质的她,她潇洒,热情,开朗,不在乎别人异样的眼光。反而在枯燥的校园生活中多了一抹无法言喻的色彩,光亮。

开学后,我们并不熟悉甚至不知道对方的名字。在我的眼里那时的她反而给我一种安静,文静的“错觉”。

才到学校,我并未认识多少人,一个人吃饭,走路,对于我这种活泼分子是完全不合的,一个人吃饭的我遇上孤独的她,我主动过去:“以后我们一起走吧!”她抬起头,我们相视一笑,自此成为了朋友。

我们一起吃饭,一起走回宿舍,一起军训,我们有着同样的梦想,互相鼓励,互相倾诉。

我们有相同的喜好,看动画片,小说,追剧……

在军训期间,我们相互照顾,较为准确的说是她照顾好我,因为我的适应能力很差,这里的时间好紧,人好多,我有时脸盲症,会焦虑,难受,而她会一直牵着我的手从未有一刻放开,我喝水时,她会拿着水瓶过来让我喝:军训累,太阳毒,多喝水。

在阴天时,她会腿疼,我也会叮嘱她多穿点衣服,不要着凉,她哭了,我从来没见过她哭,我尝试询问,但无效,因为我嘴笨,只好保持沉默,知识宅在她身边,向前走着……

某次吃饭时,她问我:“我们关系怎么样”,我并未立即回答,她又说:“我觉得我们关系很好”一句话不知不觉间温暖了我的心,潮湿了我的眼眶。

在这个时节,在这个学校,在这个不熟悉的地方,遇见了最美的你。

遇见并非多华丽,时间地点多么恰好……

往往只需两个人,一句话即可。

遇见作文左右高一 篇4

天下起了雨,可我却又忘了带伞。

从上课的地方回家,半路竟下起了雨。我赶快躲跑到了公交车站。

翻了翻包,没带伞。哎,等就等吧。

雨随着不时变向的风,时大时小,风夹着雨星,像在地上寻找什么似的,东一头,西一头地乱撞着。

站了还没一分钟,背后好像有人在拍我的肩膀,一转头,原来是和我一起上课的那个女孩,她穿着白色上衣,牛仔短裤,面带笑容,她气喘吁吁地说道:“追了你一路,头也不回呀?哈哈哈……”

“从教室里出来就看到你没带伞,你这样不行啊,来,我的给你。”她继续说。

我和她不是很熟,所以我很客气地回答道:“不用了,这雨一会就停了,你没伞也回不了家啊。”

她没说话,硬扯着我进了一个便利店,买了把伞,然后非常郑重、严肃地把它交给我:“你一定要带伞,不然会生病的。”

第一次见面,她就像我妈,唠叨了一路。心里觉得挺烦,便找了个理由和她分开。

过了一周,再次去上课,从教室里出来,天又下起了雨,我还是忘带了伞。我呆呆地站在教室外,看着从天而降的雨,心里恨恨地想:“什么鬼天气啊?偏偏要跟我过不去?”

她又出现了:“傻瓜,又忘带伞了?”

“你才傻瓜。”我不屑的回复她,还翻了个白眼。“我们一起走吧。”“哦,好的。”

“对了,给你讲个笑话:从前,有一只河豚……哈哈哈……”她才开始讲就笑了,我用一种看另类或神经病的眼神看着她,她平静了一下,“后来它游进了海里,变成了海豚……哈哈哈……”

我意思意思地笑了一下,捧个场。那天,她一路上都在跟我讲这些不好笑的笑话,而我,一路都在捧场。

不过,真的巧了,每次天空下雨时我都忘带伞,而且每次都是去那个地方上课,每次都会成为她口中的“傻瓜”。可没想到的是,通过一次又一次的“雨中漫步”,我和她竟然关系变得特别融洽,无话不谈。

一周又一周,一月又一月,我似乎已经适应了她的存在。

当然,有时她也会忘了带伞,在我一番嘲笑之后,两人一起步入雨中,有时还会一起感冒,一起买药,形影不离。

直到有一天,老师在班上不经意地一说:“噢,她啊,可能不会来了,她了。”

什么,再说一遍?

到现在,脑海里还时时想起“傻瓜”两个字,但我知道,我再也不能听到这两个字从她嘴巴里说出来的声音。我记得,她穿着白色上衣,牛仔短裤,面带笑容,这是第一次见她的时候。

有个女生下课来我的位置上找我:“想听笑话吗?”“好啊,你说吧。”我懒懒地说。

“从前,有只河豚,它游到了海里,变成了海豚……哈哈哈……”

那个女生一直在笑,可我怎么都笑不起来,连捧场的劲儿都没有。

从你走后,我天天盼着下雨。我多么希望,你从雨帘中款款走来,与我相遇,然后,风雨同行。

遇见作文左右高一 篇5

说道湖南菜式,人们最先想到的无非是一个“辣”字。而在我的印象中,代表这“辣”字的,就是那湖南名菜——剁椒鱼头。虽然不是土生土长的湖南人,我对这剁椒鱼头可是情有独钟。还没尝过?那就且听我细细道来。

做剁椒鱼头,首先要一条好鱼。母亲常常选用的鱼头是鳙鱼,别称胖头鱼,头大肉鲜,是做剁椒鱼头的首选。我家里的辅料以剁椒酱为主,弟弟不能吃辣,所以鱼头劈成两半后一边放剁椒,一边放上蒜末浇头,这像极了成都的鸳鸯锅。说到这剁椒酱,是外公自己腌制的。剁椒切末,撒盐,拌匀,装瓶,然后躺在快递箱里来到了上海。即使距离家乡千里之远,还是能尝到一手正宗的湖南味,这是多大的幸事!

材料准备完毕,轮到母亲大显身手了。洗鱼,蒸制,准备浇头,一切都好似行云流水。不出半小时,厨房里就传来了热油,蒜末与剁椒交织而成的刺鼻香气。先上的是蒸鱼,剁椒已铺好,鱼还散发着它本身的腥味。“先别吃,浇头来了!”这时,母亲就会从厨房里端出一碗滚烫的油浇头,“哗”的一下浇在鱼头上,油星飞溅,发出“噼噼啪啪”的爆炸声,整个鱼头如穿上了金缕衣,瞬间变得光彩夺目,散发出诱人的香气。趁热夹一块头部下无刺的鱼肉,看上去嫩白细腻,蘸一点油腻的汤汁放进嘴里,烫得让人张嘴哈气,但那剁椒的香辣味道又恰到好处地渗入到鱼肉当中,诱惑你一口吞下,霎时间,口齿留香。

面对这一大盘的鱼头,让人有些无法下口,但这其实蕴藏着整条鱼的精华。鱼眼是我的首要进攻目标。把整颗透明的鱼眼连着肌肉从眼眶拉出,送进嘴里,听起来着实吓人,不过滋味可是恐惧的十倍——十倍美味。在鱼眼边,有一块不起眼的小肉,那块肉肉质最为细嫩,无刺,是名副其实的“懒人首选”。连着鱼鳍骨头上的那一点肉也是如此,总说物以稀为贵,这两处的肉的确是鱼头上最为珍贵的。没吃到这两处,别担心,靠近腹部的肉里只有大刺,还连着肥腻的油脂,也可做首选;但吃到靠近脊椎的肉,肉质紧,刺多,就只能算次选了。吃完肉,骨头也不能放过,骨头是用来吮的。吮出鱼骨头上的油脂和骨髓,虽然不太文雅,但也是吃鱼头的极大乐趣。这样“丧心病狂”的将整条鱼“敲骨吸髓”,对我来说才是湖南剁椒鱼头最正宗的吃法。

一道剁椒鱼头,看起来泼辣豪华,实则肥而不腻,辣得文雅,辣的沁人心脾。正如湖南的大好河山,也象征了湖南人热情似火、干脆麻利、心地细腻的独特性格。遇见这一碗剁椒鱼头,就像遇见了潇湘,潇湘山水,潇湘人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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