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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2024-10-24 07:11:17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

为了加强学校春季传染病的防控工作,提高我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能力,减轻、消除传染病的危害,保障全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定应急预案,贯彻执行“预防为先、分级控制、分层管理、及时处置”的工作原则,力求务实、高效、科学、有序地预防和控制传染病。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的防控长效机制,科学有效的防范传染病在学校中流行,确保我校广大师生健康及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建立学校预防和控制传染病的处理机制,迅速开展全校防控传染病紧急情况的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失和影响,有效、切实维护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稳定。

二、目标任务

1、宣传和普及传染病防控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及学生家长的自我保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报告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传染病不在本校蔓延。

4、加强环境卫生整治,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动员全校人员集中整治环境卫生,消除发病诱因和隐患。

5、认真落实晨检、午检制度。每日进行晨检、午检,一旦发现发热、咳嗽、咽痛等流感症状的学生,立即通知家长将孩子送往医院诊治,及时对学生所在班级所用桌椅等物品进行彻底消毒,发现疫情立即向镇卫生院、教管中心报告。

6、定期组织力量消除鼠害和蚊蝇等病媒昆虫及其它传播传染病的或者患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动物危害。

7、有计划地建设和改造公共设施,对污水、污物、粪便进行无害化处理,改善饮用水卫生条件。

8、建立有计划的预防接种制度,每年新生入学进行传染病预防接种。

三 、组织领导

1、落实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案,明确工作职责,责任到人。

2、加强传染病报告制度,班主任要在早晨对来校的每个学生进行观察、询问、检查,了解学生的健康情况。对有发热、出疹、腹泻、流感症状的学生,要及时登记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班主任要对因病缺勤的学生及时进行病因追查,并认真进行登记。

4、学校以及班主任加强宣传力度,要做好时时讲,事事讲。

5、班主任要做好教室等场所的通风工作,每天放学后相关人员要对以上场所实施消毒,并认真做好记录。按时上交各种材料。

6、具体负责:刘志斌、刘安华(全面协调)、王志海(加强监管、并做好上报工作)、班主任(消毒、发现及报告疫情)

四、主要工作

(一)严格控制传染源,阻断传播途径。

1、严格按要求控制学校传染源并对发病学生采取控制及隔离措施。

2、学生病情好转后,经校医检查签字后方可进入教室。

3、做好学校环境卫生,加强室内外的消毒工作。

4、消毒方法:(1)开窗通风。 (2)定时消毒。

(二)加强健康教育宣传,提高学生防病意识。

1、加强春季传染病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做到四个一,即:一次大型集会、一个班会、一个宣传栏、一封告家长书。

2、加强体育锻炼,增强学生抗病能力。

五、应急措施

当学校出现“传染病”疫情预警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方案后,在第一时间采取如下措施:

(一)在第一时间内向上级教育、卫生部门报告。

(二)对一般发热等病人的处理:

1、教师、学生在家中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及时就医并向学校请假,不得带病上学、上班。发热病人退热两天后,且无反复,凭医院的健康证明,才能回校上课、上班。

2、学生在校内出现发热咳嗽咽痛等症状,应立即通知其家长,由家长陪同去医院;家长不能到校的由教师护送去医院诊治。

3、学校在规定时间内将发热人数向县医院、监管部门报告,并对病人作跟踪了解。

(三)对可疑病例的处理

1、发热病人经医院认为有传染病疑似病例嫌疑的,学校要立即报告教委。对在校内发现的病人,要在第一时间进行隔离观察,再通知家长送医院诊治。

2、学校要对可疑病人所在班级教室或活动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与可疑病人密切接触的学生进行隔离观察。

3、可疑病人在医院接受治疗时,禁止任何同学、同事前往探望。

4、学校应根据可疑病人活动的范围,在相应的范围内调整课时计划和教学方式。

(四)对传染病人的处理

若“疑似病人”被医院正式确诊为传染病患者,学校要立即向上级报告,并采取一切有效措施,迅速控制传染源,切断传染途径,保护易感人群,具体要求是:

1、封锁疫点。立即封锁患者所在班级或所在部门,等待卫生部门和教委的处理意见。

2、疫点消毒。对学校所有场所进行彻底消毒,消毒必须严格按标准操作,消毒结束后进行通风换气。

3、疫情调查。学校应配合卫生部门进行流行病学调查。对传染病人到过的场所、接触过的人员,进行随访,并采取必要的隔离观察措施。

(五)学生因发热等原因停课居家休息治疗时,应及时向班主任报告身体状况,由班主任老师负责记录上报学校教育处。

(六)根据相关规定,出现因疫情原因需要部分或全校停课的,按上级教育和卫生部门的通知精神执行。

六、预防物质保障

购买一定预防药品及消毒药品

注:传染病各班必须及时上报校长室和教育处。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2

防范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传染源输入,指导职工做好个人防护,严格特定场所的消毒,及时发现、报告、处置疫情,全力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扩散和蔓延,现制订方案如下:

一、工作要求

坚持预防为主,实施网格化、地毯式管理,做到“早预防、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处置”。

二、防控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

企业要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建立企业主要负责人牵头负责的企业疫情防控工作领导机构,明确卫生专管员,配齐防控物资,按要求落实好各项防控措施。

(二)建立健全防控制度和应急预案

1、完善职工岗前检查、因病缺勤登记追踪、通风消毒等制度。要建立员工的发热等异常情况记录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与离岗人员联系,了解每日健康状况并登记。

2、要制定针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应对预案。做好应急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的准备工作。

(三)做好疫情防控物资保障

1、设立专用房间用于临时隔离和医学观察场所。场所设施要求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执行。

2、做好物资储备。要求有医用口罩、体温计、快速手消毒液、84消毒液、75%酒精、0、5%过氧乙酸、喷雾器(超低容量)、消毒人员个人防护物品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四)开复工前期准备

1、有序组织人员返工

企业员工应实行分次分批到位,先安排市内或非疫情地区、疫情轻微地区的员工返工。疫区员工待疫情结束后再返长。对已返长的员工,及时登记、做好体温和症状监测,及时向园区报告相关信息。

有关员工复工原则具体如下:一是现仍在湖北的企业员工,劝导其暂缓返回复工;二是对新招聘的涉“鄂”员工、已从湖北返长的企业员工及相关人员,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三是对14天内有本地病例持续传播地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抵达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

四是对出现呼吸道症状、发热、畏寒、乏力、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者,应至专业医疗机构排除感染后方能复工;

五是对近期接触过发热病人的,一律采取居家隔离或到指定地点隔离(自最后接触之日算起,隔离留观时间务必达到14天,或至接触对象排除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2、提前做好厂区、办公区、宿舍和餐厅等区域全面消毒工作。

3、物资储备到位。每位员工每天配备至少2个医用口罩,储备足够量的体温计、消毒物品。

(五)开复工后日常防控工作

1、加强职工健康监测。每日指定专人在特定区域(大门口、车间门口、集体宿舍区等)设置体温测量点,每位员工以及来访人员均须佩戴口罩,进行体温测量,并做好登记。

2、加强疑似症状监测,对有疑似症状人员应主动报告。出现发热、乏力、干咳及胸闷等疑似对象时,应立即做好各项防护措施,就近送至发热门诊,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并协助专业机构开展相关调查处置工作。

3、做好人员密集区环境消毒。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受到污染时随时进行清洁消毒,确保工作环境清洁卫生。停止或减少使用中央空调,做好清洗消毒,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须对厂区、车间、门厅、楼道、会议室、电梯、楼梯、卫生间、食堂、集体宿舍、进出车辆等进行消毒(具体见附件)。

4、加强健康宣教。要求职工佩戴口罩,开展“手卫生”教育,各类场所配备洗手龙头、洗手液、抹手纸或干手机。倡导职工养成常洗手的好习惯。减少不必要的会议、聚餐等。食堂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集中。

(六)发生疫情后防控工作

企业发生疫情后,在各区县市防控指挥部的调度指挥下,按《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方案(第三版)》做好处理。

(七)引用的防控方案如有更新,按照国家公布的最新方案执行。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3

各医疗卫生单位:

为加强“春节”期间传染病防控工作,保障节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以及上级精神,决定对我市医疗卫生机构和中小学、托幼机构的传染病防控工作开展监督检查,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监督检查重点:

全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一)医疗卫生机构

1.医疗卫生机构医院消毒隔离情况和预检分诊工作开展情况。

2.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处置情况。

3.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情况。

(二)学校、托幼机构

1.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管理制度、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及制订情况。

2.晨检工作开展情况。

3.学生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工作开展情况。

(三)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

重点检查有工商营业执照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餐具清洗消毒工作开展情况。

三、工作安排:

1、各镇乡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组织人员对本辖区的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于20xx年2月19日前报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传真:)。

2、市卫生监督所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学校、托幼机构、集中式餐饮具消毒企业进行监督检查。

四、时间安排:

20xx年1月11日—20xx年2月19日。

xx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xx年1月13日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4

为有效预防控制学校传染病,维护广大师生身体健康,根据《传染病防治法》《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中小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工作管理规范》《学校结核病防控工作规范(20__版)》《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通知》(湘政办〔20__〕99号)和《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加强学校肺结核等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市政办明电〔20__〕6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切实加强我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应对准备,指导和规范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处置,最大程度地维护广大师生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工作原则

(一)联防联控,责任到人。强化属地管理,各部门要加强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责任到人。严格执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事件的预防、疫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规范管理。

(二)预防为主,常抓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卫生水平,加强日常监测,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有效的预防与控制措施,迅速切断传播途径,控制疫情的传播与蔓延。

(三)快速反应,高效运转。建立预警和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要求,确保发现、报告、隔离、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发现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和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适用范围

本方案适用于全县各级各类学校及幼儿园防控传染病疫情应急工作。

四、确保职责分工

(一)县卫生计生局负责会同县教育局制定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将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县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定期召开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协调会议,及时通报疫情信息,督促县疾控机构、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和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好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各项措施。

(二)县教育局负责把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纳入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幼儿园)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完善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将传染病防治知识纳入学校(幼儿园)健康教育课,切实增强疫情防范意识。负责与县卫生计生局加强联系协作,以学校(幼儿园)为防控重点,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为技术指导单位,制定切实可行的专项应急预案和技术方案。同时,组织开展防控工作联合检查,强化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的责任落实,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落实各项传染病预防控制措施。积极配合和支持县卫生计生局开展对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执法检查。

(三)县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执法机构负责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好学校(幼儿园)对传染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加强对疫情报告、疫情控制、感染控制和传染病防控等工作的监督,将发现的问题及时通报给当地乡镇人民政府和县教育局,依法严肃查处违法行为。

(四)县疾控中心负责承担对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学龄传染病患者的主动疫情监测,负责监测资料的收集、汇总分析,及时将发现的学龄传染病患者信息上报县卫生计生局,通报给县教育局,迅速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疫情处置,并指导学校(幼儿园)开展消毒,控制传染源,保护易感人群,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五)各级医疗机构负责严格执行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执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做好发热门诊、腹泻门诊工作,做到发现一例、报告一例、治疗一例,配合县疾控中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

(六)学校(幼儿园)职责

1.加强传染病防控管理工作。落实传染病防控工作校长(园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责任落实到人,制定传染病报告制度,建立学校(幼儿园)传染病疫情登记本,制定传染病疫情应急处理预案。定期召开传染病防控工作会议并安排部署工作,制定预防控制传染病的计划和制度。

2.加强入学体检和预防接种检查。切实做好新生入学体检和教职工常规体检工作。认真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工作,督促家长带儿童及时完成相关传染病疫苗接种工作。

3.规范开展学校晨检午检工作。推行学校(幼儿园)班主任负责制,认真做好晨检午检工作,由班主任对到校的每个学生或幼儿进行观察、询问,了解学生或幼儿出勤、健康状况。班主任应当密切关注本班学生或幼儿的出勤情况,对因病缺勤的学生或幼儿,应当了解其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如怀疑为传染病,要及时报告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及时追查和核实学生或幼儿的患病情况和可能的病因。

4.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按照规定做好教室、图书室、宿舍、食堂等人群聚集场所的通风换气、消毒工作,保持室内空气清新。气温较低时要在课前和课间休息期间利用教室和走廊的窗户开窗换气,气温回暖后则要实行全日开窗的方式换气。同时,要做好校园内公共设施和公共用具的清洁和消毒工作,搞好校园环境卫生。特别是县城区学校(幼儿园)要结合创卫工作,开展好爱国卫生活动。

5.做好传染病疫情处置工作。当发生传染病聚集性发病、暴发或流行时,学校(幼儿园)应及时向当地乡镇人民政府、疾控、医疗机构和县教育局报告情况,并依据应急预案和操作技术规范组织人员与疾控、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开展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疫情监测、密切接触者筛查、病例治疗管理、环境消毒、健康教育等防控措施,最大限度地减轻疫情危害和影响。

6.加强传染病防控宣传教育。加强学校(幼儿园)管理人员、班主任、教师、校医(或卫生保健教师)对传染病防控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范意识,熟练掌握疫情的各个环节要点,不断提高疫情应急能力。将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按照规定开设健康教育课,根据传染病流行的季节特点,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以上集中传染病防治知识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健康教育课、班会、讲座、板报、广播、网络等形式开展传染病预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学生了解常见传染病的传播途径和预防方法,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特别是要加强对留守儿童的关注与教育。利用家长会、家访等形式,向学生家长讲解预防传染病的相关知识和要求,并要求家长关注孩子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现异常时,应及时到正规的医疗机构就诊。

7.加强学校饮食安全工作。加强学校(幼儿园)饮食和卫生管理工作,减少生活用水、环境卫生和食品卫生的危害风险,清理整治学校(幼儿园)食材食品的安全问题,制定科学合理措施制度,并按要求执行到位。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中小学校(幼儿园)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工作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协管卫生计生、教育工作的负责人、县卫生计生局局长、县教育局局长任副组长,县委宣传部、县财政局、县食药工质局、县安监局、县委县政府督查室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县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定期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及时分析、研究、调度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及时解决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困难。

(二)密切部门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当前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的复杂性和紧迫性,强化联防联控,加强信息沟通和协调配合,认真履行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职责,严防传染病在学校暴发流行。

(三)规范宣传舆论。要加强信息报送和宣传舆论引导工作,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以正确的途径与规范的方式及时报告信息。传染病疫情信息由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发布,学校传染病防控信息由县卫生计生局、县教育局会商,报领导小组同意后,指定专人发布。要正确引导宣传舆论,积极做好应对措施,防止不实报道,避免造成负面影响。

(四)开展联合督查。要完善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督导制度,每年要开展2次传染病防控工作联合督导检查,对学校传染病防控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技术指导,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对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不力、推卸责任、玩忽职守的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追究行政责任,造成学校(幼儿园)传染病流行或蔓延等严重后果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法律责任。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5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港镇中心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黄廷模

副组长:王家春

疫情报告员:王文豹

组员:刘芳余、何元玉、叶天胜、桂建树、张雪梅、李世珍、吴明波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己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克山小学疫情报告员:

强圩小学疫情报告员:

新港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新新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代代红幼儿园疫情报告员:

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六、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同班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现传染病或疑似传染病病人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立即报出相关信息。

个别学生出现不明原因的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发生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或者其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新港镇中心小学疫情报告员报告。

3、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

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

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6

为加强新学期学校春季传染病防控工作,预防各类传染病在学校的发生、流行及蔓延,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关于做好20xx年春季学期学校开学后学生安全和流行病防治工作的通知》(桂新冠防指办[20xx]84号)有关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落实“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及县有关文件精神,以科学的观点,人本的意识,和谐的主题为中心,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管理和应急机制,切实做到对传染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保证学校教育教学的正常开展。

二、防控措施

(一)各学校成立传染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二)严格执行晨午晚检及学生缺课追踪制度。

班主任在早中晚对每一个学生进行身体检查时,一旦发现体温超过37.3℃、咳嗽、呕吐、腹泻、四肢无力、呼吸急促等症状的同学,及时送到校隔离室观察并马上联系家长,并由老师先送医院医治。对晨午晚检缺课因病学生,及时电话联系家长跟踪学生处理措施及诊治情况等。在治愈后凭治愈证明方可上学。

(三)各班开展预防传染病教育班会。

1.以告学生书、黑板报、国旗下讲话等为宣传载体,营造浓厚的校园传染病防控氛围。重点向学生进行春季传染病预防知识教育,提高学生的自我预防意识和能力。同时向家长发放预防宣传材料,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2.加强教师防控培训,特别是对班主任防控工作责任心要求。以“学校传染病的防控”为主要培训内容,使全体教师了解传染病防控相关知识,做好传染病防控工作。

(四)实行传染病快速报告制度。

1.班主任老师发现学生有传染病症状,应立即向学校领导报告。

2.对于发病学生,班主任每天做到电话随访,了解学生病情,并做好随访记录。

3.对出现不明原因高热、呼吸急促或剧烈呕吐、腹泻等症状的学生,劝其停课,并及时报告、记录,要求家长送指定医院救治。

三、疫情报告

(一)学校召开预防春季传染病会议,指定疫情报告责任人,由校医负责每日疫情防控报告。

(二)严格执行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程序,对疫情实行“日报告”制度。出现传染病疫情时,学校领导小组必须马上启动本校应急预案,校长立即(第一时间)向当地卫生部门报告,同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防控领导小组成员平时要加强日常工作,各负其责,一旦发生疫情,按责任分工保证工作迅速到位。

(四)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隐瞒、迟报、谎报,对有违反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四、流行传染病疫情的应急响应

学校一旦发现流行传染病,马上启动应急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一)启动日报告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加强疫情通报。

(二)学校严格执行出入校门管理制度,控制校外人员进入校园。

(三)做好进入应急状态的准备。

(四)发现传染病疫情时,要及时与卫生、疾控部门联系,加强对传染病患者的追踪管理,做好教室消毒工作。

(五)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印发宣传资料,出好宣传专刊,提高师生的自我防护意识和防护能力,外出和进入公共场所要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五、高度重视传染病工作。

全体教职工必须把传染病的防控工作作为重要工作来抓,以对学生高度负责的态度严格落实各项防控工作,层层落实责任,做到防患于未然,对因工作不力、不负责任、措施不当等造成疫情扩散传播或对师生健康造成其它严重危害后果的,要实行安全责任追究。

六、落实防控措施

(一)坚持晨检制度,畅通报告渠道。班主任要坚持对学生开展每日晨午晚检工作,对出勤学生进行询问,对生病请假在家的学生要通过电话等方式询问病情及主要症状。建立班主任→校医→校长三级上报防护网络。

(二)缺勤缺课登记制度。对每天缺课缺勤师生要做好登记《由各班在晨午晚检缺课追踪登记薄上填写),并注明原因,每日登记情况及时反馈给校医。

(三)做好健康教育,消除恐慌心理。学校密切关注春季传染病的流行趋势,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及时加强宣传力度,有效利用校园网、班会课、宣传栏、致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深入地进行预防春季传染病知识的专题宣传和防治动态的相关报道,普及春季传染病的防控知识,引导师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师生卫生防病的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消除恐慌心理。

(四)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及环境卫生,消除传染病可能发生或传播的条件。

(五)建立资金保障制度,根据需要向政府申请,安排一定的专项经费用于各种防控措施的落实,如消毒用品及器械的储备。

七、疫情应急处理

(一)当学校发现传染病疫情时,立即报告教育部门和疾控中心,并采取果断措施,对病人实施严格隔离,到指定医院进行治疗。

(二)对与新冠肺炎等传染病人有密切接触的师生进行就地隔离,并进行医学隔离14天,无相关传染病症状并经指定医院医生检查确认后方可复课。

(三)对新冠肺炎病人到过的场所及用过的物品,迅速、严密、彻底地做好全面消毒工作。

(四)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作好流行病调查及善后处理工作。

(五)坚持完善学校门卫凭证出入制度。一旦学校发生传染病疫情时,严禁校内外人员随意进出学校。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7

为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师生复学返校工作,加强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监管、学校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学校食物中毒、流行性疾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青少年儿童溺水事故发生,经研究,决定在全县开展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工作集中整治,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坚持统筹联动、问题导向、突出重点、综合治理的原则,深化校园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整治,制定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任务到岗、责任到人的落实体系,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压实责任,进一步强化校园食品卫生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安全管理责任,推进校园安全管理规范化、队伍专业化,提升校园安全管理水平和保障能力。

二、整治范围

全县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

三、整治时间

20xx年5月上旬至7月下旬。

四、整治内容

(一)校园食品安全

1.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校食品安全责任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相关食品安全制度,是否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日常管理。

2.是否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员(学生食堂就餐人数达500人以上的学校,应当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员);是否定期组织开展食堂食品安全隐患排查,校长是否参加食堂食品安全检查,是否跟踪做好问题隐患整改。

3.是否建立校长陪餐制,是否有校长陪餐制度、陪餐计划,陪餐制度规范落实情况。

4.学校食堂是否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环境卫生是否整洁干净;“三防”设施是否齐全并符合规定要求;从业人员是否规范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堂从业人员晨午检制度。

5.学校食堂采购食品及原料、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是否验收、索要票证,是否建立物品溯源查验台账记录。

6.库存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是否有变质现象;贮存食品原料的场所、设备设施是否整洁干净,是否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情况;食品添加剂是否规范管理。

7.食堂食品加工管理制度是否齐全,冷藏柜、清洗池、粗加工是否生熟分开且有明显标识,是否存在交叉污染;是否使用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等影响食品安全的食材。

8.是否存在违规制售冷荤凉菜;操作人员是否佩戴口罩、一次性手套、帽子、工作衣,是否有佩戴首饰现象;是否具有留样设备、按规定留样,留样设备是否正常运转。

9.学校食堂是否配备清洗消毒、专用保洁设施设备,且数量满足实际需要;清洗消毒池是否与其他水池混用、餐饮具消毒是否符合要求;消毒人员是否掌握基本消毒知识。

10.是否开展食品安全管理员及食堂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是否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二)传染病防控

11.学校是否建立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传染病防控组织,传染病防控应急预案和相关制度是否齐全,包括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传染病疫情及相关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因病缺勤病因追查与登记制度、复课证明查验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宣传和健康教育制度、校园清洁与学习生活场所通风消毒制度等。

12.是否建立信息收集机制,明确学校传染病疫情报告人。

13.是否规范开展师生晨午(晚)检、因病缺勤病因追查登记等;返校学生是否有医院出具的病愈证明;是否规范开展学习生活场所消毒。

14.是否有饮用水卫生管理制度;二次供水、自建设施供水是否有水质消毒设施卫生许可证、水质检测报告;是否定期进行储水设施清洗消毒等。

15.学生饮用水原则上不得使用桶装水,如使用桶装水的,是否有生产企业营业执照、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水质质检报告;是否定期进行饮水机消毒等。

16.学生饮用水使用管道直饮水的,是否有供水设备的企业营业执照、水质检验报告、涉水产品卫生许可批件;是否定期进行设备维护更换滤芯、直饮水终端机消毒等。

17从事供、管水的学校人员是否持有有效健康合格证和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是否定期进行体育体检。

18.是否开设健康教育课,有无教育计划、方案和课时安排等资料,是否开展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

19.是否设立医务室(保健室)、配备专(兼)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或保健老师。

20.学生宿舍是否进行消毒保洁,整洁干净、通风良好。

(三)防溺水教育管理

21.家庭监护是否有力,是否及时到位。

22.安全教育宣传是否充足,青少年儿童对不明水域的危险性、防溺水的基本常识是否掌握,对溺水危害性认识是否明确。

23.沟河塘管理主体责任是否明确,安全提示牌、安全护栏、救援设施等是否齐全和牢固,日常巡查是否规范有序。

24.属地监管、部门监管责任落实是否到位。近年来下发的相关文件、方案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责任是否履行到位,工作是否扎实有效。

25.督导考评奖惩是否严格,有关信息是否及时报送、事故责任倒查追究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建立严格的考评奖惩机制,推动压力传导、工作部署和责任落实到位。

五、整治方式

(一)严格自查自纠。全县各级各类学校要提高政治站位,细化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围绕整治内容,扎实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自查工作,对标对表逐项核查,对排查出的问题及隐患要立即整改到位,严守校园食品卫生和学生身体健康安全底线。

(二)全面排查整改。各乡镇(开发区)、县直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聚焦工作重点,主动下沉到学校检查指导,做好隐患排查、问题整改工作,切实落实属地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推进集中整治行动落实落细。

(三)定期督查通报。县教育局、市场监管局、卫生健康委、公安局等部门成立督查组,对全县各学校校园管理整治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和实地督查,定期下发督查通报,对问题严重且未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的,予以严肃问责。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工作紧迫感,统一思想,从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高度出发,切实提高对加强学校食品安全、传染病防控及防溺水教育管理工作的认识,强化组织领导,周密部署实施,确保整改工作顺利有序推进。

(二)落实责任,加强协作。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强化工作力量,密切配合协作,加强信息互通;要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统筹联动,认真开展集中整治工作,坚持边整治、边建设、边总结,及时把集中整治中形成的好经验好做法用制度形式固化下来,防止问题反弹回潮。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各乡镇(开发区)、县直各有关单位要持续加大宣传力度,坚持点面结合,及时报道整治工作措施,全面展示取得的工作成效,大力宣传典型经验与做法。要坚持开门搞整治,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广泛听取群众意见,接受群众监督,积极回应群众诉求,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8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我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高预防传染病和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保护师生员工身心健康,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规和预案,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联防联控工作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一)成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分管副市长石勇辉为组长,市政府办相关领导,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业务单位分管领导和机关各相关股室为成员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附件1),负责研究部署全市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预防和控制工作;制定防控方案,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协商解决联防联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等。领导小组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作会议,遇有特殊情况,可召开临时会议。各镇、街道党政分管负责人牵头,成立相应的联防联控工作领导小组,分级分片负责组织好本辖区卫计办、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中心学校进行联防联控联督查。

(二)设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

卫计、教育系统按属地管理原则设立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联络组(附件2),负责落实领导小组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和部署的各项工作;定时开展联络,互通工作信息;履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日常工作,协调处置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和业务知识培训;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等。

(三)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

抽调市医疗卫生单位和教育系统专业人员共同组建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提出咨询建议,参与制定工作方案,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进行技术指导,承担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工作目标

根据“预防为主、积极应对,各司其职、优势互补,精诚合作、信息共享,齐抓共管、措施联动”的工作原则,建立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联防联控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通报、应急处置、健康教育、预防接种、宣传培训和督导检查等防控工作,提高学校整体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有效预防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制度,落实工作责任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要督促全市卫生、教育各单位之间的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晨午检、因病缺课登记、餐饮卫生安全监管、学生体检、消毒管理校医进修培训等卫生管理制度,实行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园长)为传染病预防控工作第一责任人,扎实有效地推进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全面开展。

(二)加强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预警

市疾控中心要加强对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的监测和报告,及早预防疫情发生,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尽快采取防控措施,做到防控关口前移,严防事件扩散蔓延。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学校相关工作人员。教育部门应及时将监测工作中发现的异常情况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卫计部门可根据监测预警工作需要在学校范围内采集有关检测标本,并将检测结果及时通报教育部门,学校负责组织协助开展标本采集等工作。

(三)协同开展预防接种证查验和应急接种工作

卫计部门要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认真开展预防接种和疫苗相关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各学校和托幼机构要积极落实国家规定的儿童入托、入学预防接种证查验制度,配合市疾控中心和当地医疗卫生单位做好疫苗查漏补种和强化免疫工作。当学校发生疫苗相关传染病暴发、流行时,除实施控制治疗措施外,根据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应急接种。

(四)共同建立信息报告和通报制度

学校发生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或疑似事件后,卫计、教育部门应密切配合,加强协调,互通信息,确保双方均能及时、全面、准确地掌握事件相关信息,保障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控制工作有序、有效开展。学校应在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2小时内向当地卫计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卫计和教育部门定期对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共同研究提出相应防控措施。

(五)联合处置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

学校突发传染病或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卫计部门负责处置工作的技术指导和支持,及时派出疾控、卫生计生监督、医疗等有关专业技术人员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置,开展现场调查、检测、预防控制和医疗救治等工作,提出并督促落实各项控制措施。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学校范围内的控制措施的落实。学校发生涉及人员伤亡的其他突发事件时,卫计部门要立即组织实施应急医疗救援工作。教育部门举行重大活动时,卫计部门应根据需要提供必要的医疗卫生保障。

(六)强化健康教育与卫生培训

教育行政部门应根据本地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特点,督促、指导学校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的健康教育工作,提高广大学生、家长和教职员工卫生防病意识。组织对各学校校长、校医和其他相关人员进行卫生防病知识培训,不断增强卫生应急意识,提高防控能力。卫计部门为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宣传培训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七)联合开展防控工作督查和指导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市教育局共同制定督导工作方案,不定期联合开展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落实情况的督导指导。督查工作原则上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增加督查频率。发生学校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时,双方可根据实际需要对防控工作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各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学校每学期至少要对辖区内各学校、托幼机构联合开展一次以上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防控工作的督查和指导。

四、其它事项

(一)卫计、教育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学校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工作,明确责任领导和相关工作负责人,积极参加联动,切实保障在校学生、托幼儿童和教职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本方案根据实际需要,经双方同意,进行修订和补充。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9

幼儿园是人群比较密集的场所,幼儿是传染病易感人群,稍有疏忽容易引起各种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做好幼儿园传染病的预防和管理,控制传染病在幼儿园暴发和流行是保障幼儿健康发展的保障和关键。目前,正值各种传染病多发季节,存在传染病发生和流行的威胁,为进一步做好幼儿园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决定采取以下措施,对于有利、高效的防控和遏制传染病的.产生和传播有着重要的作用:

一、早期预防是关键:

总的来说,幼儿传染病的潜伏期基本限定在3——8天以内,在幼儿处于症状不明显或无症状的潜伏期内时,尤其容易将病原体传染给其他孩子。在幼儿园这样幼儿高度密集的地方,如果等发现某个幼儿已经发病了再进行防治,往往就丧失了最佳的控制时机,为时已晚。所以,传染病的防治贵在早发现、早干预。在充分认识到这一点后,我们平时特别注意各项预防工作的落实。

1、加强晨间检查:

实行每日晨检和缺课追踪制度。每天,保健医生把好第一关,对所有到园幼儿进行认真负责的检查,观察其皮肤、手足是否出疹子,口腔里是否有溃疡;摸摸两腮是否肿痛等,做好晨检登记,发现问题及时向园长报告,班级老师到园后,首先开窗通风,然后对入园的孩子询问、检查,把好第二关。若发现异常立即要求家长带孩子到医院就诊,对于排除了传染病的幼儿,均需持医院的相关证明方可入园。同时,老师要负责对每位缺课的幼儿追查缺课原因。

2、加强缺课追踪登记制度

每天上午10:30由各班负责考勤追踪的老师打电话询问未到园的儿童原因并做好登记,诊断情况及医院后交到保健室,由保健医生进行追踪,发现问题及时向相关医院及上级部门报告并做好登记。

3、疫情报告情况

若在园内出现传染病及疑似传染病,应及时对患病者进行隔离并通知家长到正规医院诊治,并由保健医生跟踪调查诊治结果,及时上报责任医院、区疾控中心、教育三科等相关部门。

3、落实好各项卫生消毒工作:

对幼儿教学、生活物品以及活动室、寝室的常规卫生工作,我们加大检查力度,幼儿口巾、擦手巾、水杯、碗筷做到一用一消毒,采取每天两次以上检查制,做好各班清洁卫生和环境卫生,每周五进行一次大检查,并做好相关记录,每月一次检查各班口巾、擦手巾、水杯是否和班上幼儿姓名相对应,若发现不足的应及时补上,当场指出,当场改正,及时监督、督促各班更加细致地做好、做实常规卫生工作。

二、措施得当是保障:

1、保持教学、生活环境通风换气。

2、加强检查:严禁幼儿共用水杯、餐具以及小毛巾等个人物品现象发生。

3、严格按照要求,由专人为大型玩具喷洒消毒药液,定时开展预防性消毒;

4、根据天气状况,不定时安排全体幼儿服用具有抗病毒药效的中药水,注意均衡营养,加强户外锻炼,保证足够休息,增强体质;

5、让每位老师熟知传染病应急预案内容,在园期间发现幼儿如有发热、咳嗽、乏力、精神萎靡等症状时,老师知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及时就医、及时隔离等。

传染病防控工作方案 篇10

一、指导思想

为加强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在学校内的发生与流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止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方案。

二、组织机构

成立新港镇中心小学防控传染病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黄廷模

三、工作目标

1、普及传染病防治知识,提高全校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传染病的信息报告程序,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把突发传染病造成的危害降到最低程度。

四、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常备不懈。

宣传普及传染病发展防治知识,提高师生的防护意识和校园公共活动场所卫生水平,抓好预防接种查验工作,作好因病缺课登记,发现病例及时采取措施。

2、统一领导,依法管理。

严格执行相关法律规定,对传染病的预防、控制工作实行依法管理。

3、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传染病的防控工作实行校长负总责。

4、快速反应,运转高效。

5、建立预警,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五、组织管理

1、为严防传染病在校内传播流行,本校设置传染病疫情报告人。负责本校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登记在传染病登记本上。

2、在校所有教职工、学生都是义务疫情报告人,发现的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要报告学校的专兼职疫情报告人员。

3、学校疫情报告人要依法履行职责,一旦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要立即报告学校负责人,并按照以下要求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

六、疫情报告制度

1、报告内容及时限

在同一班级,1天内同班有3例或者连续3天内有多个学生(5例以上)患病,并有相似症状(如发热、皮疹、腹泻、呕吐、黄疸等)或者有共同用餐、饮水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在24小时内报出相关信息。

2、报告方式

当出现上述情况时,学校疫情报告人应当以最方便的通讯方式(电话、等)向属地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镇卫生院)报告,同时向新港镇中心小学疫情报告员报告。

3、学校疫情报告人发现传染病病人或传染病疑似病人,不得隐瞒、谎报或缓报。如因玩忽职守造成学校传染病传播流行,将依追究法律责任。

七、协助疾控机构、医疗机构对传染病人及疑似病人在治愈或排除前一律停课,不得来校。学生因传染病休学,痊愈好要出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证明并经学校同意方可回校学习。

八、加强健康教育,定期开设健康教育课。坚持开窗通风和定期消毒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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