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1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男,1962 年 3 月 15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55 年 5 月 24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58 年 9 月 9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84 年 8 月 22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女,1964 年 2 月 17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65 年 3 月 5 日出生, 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80 年 12 月 27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62 年 10 月 22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申请人第三人:(原一、二审第三人) :男,1976 年 11 月 13 日出生,汉族,住北京市西城区北礼士路 X 号院南侧平房。
被申请人:,住所地北京市 X 号 法定代表人:,部长。电话:
第三人: 有限公司,住所地北京市 号。 法定代表人 ,经理。 请求事项: 请求裁定中止“(20xx)一中民终字第 号”民事判决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第三人与被申请人之间房屋纠纷一案,现已两审终审,本案现 已进入执行阶段。 因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20xx)一中民终字第 号”民 事判决事实认定错误,申请人已向高院申请再审,高院正在审查立案。 鉴于申请人利用承租房屋经营 维持一家生计,同时该承租房也是申 请人一家生活居所,除此地外再无其它去处。如果强令执行,无疑致申请人 于绝路,恳请贵院以人道为先,慎重处理。同时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 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有下列情形之 一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的规定裁 定中止执行:......(3)执行的标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机构正在审理的 案件争议标的物,需要等待该案件审理完毕确定权属的;......”贵院亦应 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综上所述,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恳请贵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执行。 此致 北京市 人民法院作文吧 WWW.zuOwEnBa.Net
申请人:
二 0 xx年七月二十一日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2
申请人:,男,1961年4月2日出生,汉族,现住xx市xx街道号,公民身份证号:。 被申请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法定代表人林,负责人。
被申请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住所地xx市xx街道解放路445号,组织机构代码x9483-3。法定代表人刘,主任。 请求事项 :
1、依法对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
2、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向被执行人xx市xx街道办事处提出检察建议,督促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自动履行(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建设工程纠纷一案,已经xx市人民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并发生法律效力。该判决主文确定: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未在判决书确定的十五天期限内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也未按该判决所确定的义务进行履行。
申请人依法向xx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由于被执行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确定的义务,并通过各种手段干预执行,致使该案无法执行,搁置至今。 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作为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主管部门和开办单位,尚欠申请人工程款412462元已长达十七年之久,申请人多次追讨无门,通过诉讼也未获得解决。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完全有财力和能力解决拖欠申请人工程款,但终因其处强势地位而拖延至今。因此,申请人要求:
一、督促被申请人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组成清算组对xx市xx房地产开发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清算,以清算后的财产清偿债务。清算后的财产不足清偿债务,不足部分由xx市人民政府xx街道办事处承担。向申请人支付尚欠工程款412462元及违约金(自1996年6月1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二、督促xx市人民法院排除干扰,依法采取查封财产、冻结帐户、划拨资金等强制措施,确保本案顺利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35条规定“人民检察院有权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部分地方开展民事执行活动法律监督试点工作的通知》(20xx年3月10日 高检会[20xx]2号)第五条规定:“对于国家机关等特殊主体为被执行人的执行案件,人民法院因不当干预难以执行的,人民检察院应当向相关国家机关等提出检察建议”等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请求检察机关对xx市法院(20xx)漳民初字第456号民事判决执行一案进行监督,以维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人民检察院
申请人:
申请人代理人:戴永生律师 2xx年9月30日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3
申请人:广州海运(集团)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被申请人:厦门立盛工艺品有限公司 请求事项: 请求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止“ (20xx) 穗中法民五终字第 1443 号”民事判决书的执行。 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 现已终审判决 结案,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被申请人向人民法院申请立即查封、扣押、冻结申请人财产 线索直至申请人履行全部债务为止, 对申请人的生产经营活动带来了 极大的不便。此外,申请人确无其他可供执行的财产,执行本次程序 极有可能导致申请人无足够的资金向公司员工下发薪酬。 望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本着“以人为本”的精神,充分考虑申请 人的建议,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四条 第一款第(五)项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在 1998 年 7 月 8 日制定的《关 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试行 》第一百零二条之规定, 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恳请依法核准为盼!
此致 厦门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二 O xx年八月三十一日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4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请求事项
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因与王某房屋纠纷上诉一案,依法申请中止诉讼。
事实与理由
本案的法律事实必须以尚未审结的另案(即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 应依法中止诉讼。
咸阳市渭城区人民法院正在审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诉王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中,申请人咸阳某有限公司已于20xx年9月6日公证送达解除了20xx年4月 23日双方签订的《房地产买卖合同》,并诉至渭城区人民发院,要求确认解除合同的行为合法有效,现该案正在审理之中。现贵院受理的咸阳某有限公司与某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上诉一案,必须以该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该另一案尚未审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中止诉讼:(五)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的”之规定,本案必须以另一案的审理结果为依据,而另一案尚未审结,恳请贵院依照民诉法之规定中止本案诉讼。
此致
xx人民法院
申请人:
申请日期: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5
人民法院:
申请执行人:名称,法定代表人的姓名、职务
被申请执行人:姓名,工作单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__________申请复议案,于____年____月____日作出___________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33条规定,现申请强制执行。
此致
人民法院
_____(申请执行人印章)
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6
秭归县人民法院:
我叫熊翠兰,因唐永泽诉我财产分割一案已由宜昌中院审理终结,现在执行过程中。我对终审判决不服:
一、该案现已申诉至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该案判决是错误的:
1、民庭不能判决唐永泽拥有移民补偿金的权利,因为该判决已超出了民庭审判的范畴,它属行政部门或行政庭所决定、判决的范畴;
2、该判决使用法律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之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我与唐永泽分居近20xx年, 秭归县茅坪镇建平路61号的住房理应归我所管、归我所有,同时也是我与儿子、媳妇、孙子的共同财产;
二、从1984年至20xx年止,唐永泽隐匿的工资(退休金)及利息约20多万元,这属于我与唐永泽在婚期间的共同财产。我正在秭归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判决唐永泽分给我的财产10多万元。
为了该案的执行正确,公平公正,不含冤情,我特申请秭归县人民法院等案情水落石出,暂缓、中止执行。
望批准为盼!
致,
归县人民法院。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7
申请人:
被申请人:
委托代理人赵伟、系陕西华声商贸有限公司经理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诉至贵院,现请求撤回起诉,其理由如下:申请人与旬阳县房地产业管理局关于撤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一案,已于20xx年xx月xx日诉至贵院。由于需要对本案相关证据予以补充,故向贵院依法申请撤诉,请法院准许。
申请人:
被申请人:
日期: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8
申请人:
被申请人:
请求事项:
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中止“(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的执行事实与理由: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一审终审,本案现已进入执行阶段。
鉴于申请人目前生活困难,经济紧张,4位老人体弱多病,需申请人赡养,还有未成年儿女也需申请人抚养,申请人本人也没有工作,更无经济来源,每个月只能靠借贷过日。所以申请人目前根本无法执行(20xx)深宝法民二初字第1078号”民事判决
现情势紧急,如果不中止执行,势必会造成申请人生活困难,严重影响申请人家庭生活的和谐。在此情况下,特此建议贵院执行局出于以人为本的原则,慎重处理,严格按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第234条第一款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在1998年7月8日制定的《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 》第102条规定,被执行人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的,裁定中止执行,因此,请求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立即裁定中止原判决的执行。
此致
申请人:皱
二Oxx年十二月5日
附:申请人失业证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9
申请人:A,女,岁,族,省县人,县第中学学生,现住县路号。
法定代理人:B,女,岁,族,省县人,县公司员工,现住址同上。
被申请人:C,男,岁,族,省县人,县厂工人,现住县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之间因增加抚养费一案业经县人民法院于年月日作出(19)字第号民事判决,被申请人拒不遵照判决履行给付义务。为此,特申请人民法院予以强制执行。
事实与理由:
(应祥述,此略。)
为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216条第1款之规定,特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强制被申请人C每月继续给付申请人A子女抚养费元。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申请人:A
法定代理人:B
年月日
附:县人民法院(19)字第号民事判决书1份。
关于执行的申请书 篇10
申请人:上海,住址:上海市号,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身份证:),男,汉族,1973年2月出生,安徽省人,杭州市路号理发店理发师,现住杭州市地下库,联系电话,13
请求事项:被申请人一次性支付给申请人3000元(租金1000元+滞纳金1000+诉讼费1000元)。
事实与依据:
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并于20xx年1月2日作出上民三初字第号民事判决。现该判决书已生效,但被申请人拒绝执行判决。为此,特申请你院给予强制执行。
此致
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
20xx年月日
申请人签章:
附:
1、(20xx)沪民二初字第号民事判决书一份。
2、该民事判决书已生效的证明一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