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物拆迁合同 篇1
发包方(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___联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 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传真):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就甲方所属的____________建筑物拆除工程承包一事,依照《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合同条款如下:
第1条、拆除工程基本情况及要求
1.1、项目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砖混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____________㎡;砖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____________㎡,土木结构房屋建筑面积大约____________㎡,简易搭架面积大约____________㎡;
1.3、乙方拆除的时限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前;
1.4、乙方对本工程的拆除期间为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拆除后应将所拆除的物料全部运走,将土地平整清楚,按约定时间交由甲方。
第2条、拆除工程承包费交纳 乙方交纳的拆除工程承包费为____________元,于本合同签订当日一次性缴清,甲方收到乙方交付的拆除工程承包费时,应出具正式交乙方收执。
第3条、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 乙方应在本合同签定当日即向甲方交纳拆除工程履约保证金人民币____________万元整;在约定的时间内拆除完成,该履约保证金如数退还;若拆除超过时限,每拖延一天罚款人民币____________元;拆除超过____________天取消保证金。
第4条、特别约定
4.1、乙方在进行拆除时应按安全规范进行作业,其工人的安全保护措施等要到位;乙方对工程拆除的安全责任负全责。
4.2、甲方应免费提供拆除现场用电电源、用水水源给乙方使用;乙方应自行连接;乙方用电要注意安全,要节约用水;若乙方不安全用电、不节约用水,甲方有权停止供给,其责任乙方承担。
第5条、其他事项
5.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5.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代表人签章后即时生效。
5.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____________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用壹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签约
建筑物拆迁合同 篇2
甲方(需 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供货方):
公民身份证号:
住址:
一、产品明细
合同标的
合计: (大写) 人民币:
二、质量标准:乙方所供产品与乙方之前提供的样品基本一致,允许所供产品与样品存在合理范围色差。
三、交提货方式及地点:
由乙方负责送到工地,由乙方卸货,双方点清数量,甲方指定为收货人,联系电话 ,收货人在供货方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四、验收标准:
1.产品破损率按国标3%执行,超过3%的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
2.因陶瓷材料来源于天然矿物质,烧制过程复杂,允许交货产品存在合理色差。
3.如甲方发现产品质量不符合标准,应立即停止施工并妥善保管,告知乙方,并在三天之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
4.甲方因保管施工不善造成产品质量下降,不得提出异议。
5.若有异议,需经第三方鉴定该批次产品存在质量问题。
6.如需补货,产生的色差等问题与乙方无关,退货不得超过总货数的3%。
五、结算方式:
1.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天之内,甲方支付 作为预付款。
2.剩余货款甲方必须于 前结清。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停止供货,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并支付给乙方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延期违约金。
2.乙方须按合同规定的品牌、规格、编号、数量进行供货。
七、其它约定: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八、合同生效、终止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立即生效,自货款完全结清时自动失效。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章): 乙方签字(章):
电话: 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建筑物拆迁合同 篇3
甲方(聘用方): 乙方(受聘方):
甲方是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中国法律批准,并经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是一家依中国法律设立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 甲方为使自己的企业行为合乎中国法律的规定,使自身的合法权益获得中国法律的保护,自愿聘请 的律师为其提供专项法律服务。经协商双方达成合同如下:
1、服务期限
根据甲方的要求乙方指派本所律师为甲方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期限自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为甲方提供该专项法律服务之日起,至该项目经乙方论证可行并提供相应的法律文件,或不可行并出具相关法律文书时止,但服务期限最长不超过个月。
2、委托事由
甲方因征地拆迁一事而需要乙方律师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3、工作内容
就征地拆迁的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
应甲方要求起草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征地拆迁是否可行出具法律意见书。
应甲方要求审查与征地拆迁有关的各类法律文书,提供修改意见。
应甲方要求参与与征地拆迁有关的谈判。
4、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其报告工作进展情况。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真实资料,不得虚假陈述;乙方亦有权要求甲方对其委托办理的法律事务提供真实、全面的情况及材料。
甲方不得要求乙方律师进行违反国家现行法律、法规以及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活动。
甲方不得提前中止本合同,但乙方有重大过错除外。
乙方律师应当诚实信用,恪守职业道德、执业纪律,严密审慎,尽职尽责地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乙方应选派具备相应业务能力的律师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
乙方不得泄露在甲方受聘期间所接触的甲方商业机密、技术秘密,并不得利用甲方商业机密和技术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乙方不得向甲方作无事实根据及法律依据的虚假承诺。
乙方必须在甲方授权范围内进行代理活动,不得超越代理权限。
乙方不得拒绝接受甲方符合本合同约定的委托办理法律事务的要求。但甲方为谋取非法利益、提供虚假材料的除外。
5、特别约定
乙方在不妨碍、不拖延甲方交办的法律事务的前提下,可承接他方的法律事务。 5.2 如在本合同期间,甲方发生合并、分立、名称变更等事项,则甲方的权利、义务承受者享有并履行本合同约定的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律师及助手不享有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规定享有的各项权利,亦不承担甲方员工依据劳动法及其劳动合同应履行的义务。
6、相关责任
甲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乙方已收取的律师费不予退还。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乙方无合法理由单方解除本协议,无条件退还乙方已收取的全部律师费,并承担违约金壹万元。
甲方无合法理由逾期支付乙方律师酬金超过30日的,经乙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支付律师酬金的,视为甲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乙方无合法理由拒绝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超过30日的,经甲方书面要求仍不予提供服务,视为乙方单方解除本协议。
甲方有重大违法行为,严重损害中国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经乙方律师提出书面异议拒不纠正,乙方有权中止履行本协议,此项中止行为,不视为违约,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甲方承担。
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如解除合同,应以书面形式阐明理由并通知对方。
7、 律师费
该项目的专项律师服务费为:人民币 元正(¥ ),于本合同书签订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支付。
8、 附 则
本合同附件所确定的通讯地址及收件人为甲乙双方认可的文件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变更方有义务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向原地址、原收件人寄送的文件(以特快专递方式)在寄出后第三日即视为已送达。
由本合同引起的纠纷双方可协商解决,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诉讼在本合同签署地人民法院管辖。
本合同文本为中文,共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订。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