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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2024-05-15 16:51:04 工作总结 打开翻译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1

根据上级妇女法律援助中心的文件要求和统一安排,结合我社区的实际情况,在社区妇联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我社区妇联于3月份在全社区组织开展了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并按照上级的工作要求,切实开展了各项宣传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及时部署,精心组织

确保活动顺利开展我社区妇联在接到有关文件后,妇联领导高度重视,并于3月18日上午及时召开会议,对我社区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专题部署。会上宣读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通知”,学习了新修订的《法律援助条例》。会议要求要以这次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为契机,按照文件精神,切实开展各项宣传活动,并通过提高认识,规范法律援助程序,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

二、形式多样,内容丰富

切实加大宣传效果我社区妇联通过采取多种形式,切实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的宣传活动。

一是召开由社区妇联干部及社区居民参加的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座谈会上学习了新的法律援助条例,通过学习大家掌握了修订后的法律援助条例,对如何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基础。座谈会上大家还踊跃发言,针对自己的工作实际,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建议和意见,对下一步法律援助工作的开展起到了一定的作用。

二是以法律援助中心接待咨询工作形式为平台,向广大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通过面对面的宣传,使广大群众知道了妇女法律援助的范围、形式,以及如何申请。

三是印制大量的妇女法律援助条例的宣传资料向群众散发,使广大群众更清楚的了解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切实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是开展开展街头宣传,通过散发宣传材料、组织法律工作者开展街头免费咨询的形式,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条例,取得较好的宣传效果。五是通过开展妇女法律援助案件的代理工作,以案释法,使弱势群体从具体的案件中得到帮助,使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的保障。

总之,我社区妇联在妇女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中,以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开展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并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此次活动散发了各种宣传材料,产生了一定的社会影响,使更多的群众了解了妇女法律援助条例,宣传效果明显。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2

因为之前一直跟着前辈律师帮忙,基本上都在做律师助理方面的工作,而拿到律师证就意味着开始独立办案,身上的责任变大了,然而这才刚刚开始,往后需要学习积累的知识还有很多,以下是本人在本职业年度内的总结和反思:

1、遵纪守法恪守职业道德

在职业过程中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党的领导,遵守中师协会制定的律师章程和司法部制定的各项,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在日常生活中,努力承担法律赋予律师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国家利益的社会责任,严以律己,始终做到忠于、服从于宪法和法律,自觉维护法律尊严,以促进依法治国,保障公民的宪法权利、推进民主法治进程、维护社会秩序为己任。诚实守信,勤勉尽责,忠实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廉洁自律,珍惜和维护职业声誉,保持良好的律师形象。保守在执业活动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当事人隐私等,尊重同行,关注国家法律的制定与实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通过高水平的执业活动促进法律的实施与完善。

2、工作中努力提高业务水平与技能

在办理诉讼案件和非诉讼案件过程中,办案方式取得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了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及时息诉解纷,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谐,也促进了社会的和谐稳定,本人无论是代理诉讼案件,还是办理非诉讼案件,都能恪尽职守。

回顾本人所接收的各类案件和所提供的各项法律服务,本人都是兢兢业业,扎扎实实,每个案子都尽心尽力,做到让当事人满意,自己心里也踏实。取得了较好的经济、社会双重效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保护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财产都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变化及国内经济体制的发展,面对不断涌现的新问题,本人立足现有业务的同时,继续拓展新的业务领域,积极开拓新案源,努力用自己的法律专业知识和技能为当事人服务。

3、认真遵守执业纪律

因为刚执业,办理的案件不多,处理民事案件4件,都已经结案。在职业活动中从来没有出现以下违反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现象:在同一案件中,同时为委托人及与委托人有利益冲突的第三人代理、辩护;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有利害关系的案件中,分别为有利益冲突的当事人代理、辩护;为争揽业务,向委托人作虚假承诺;利用媒体广告或其他方式进行不实宣传或不适当的宣传;捏造、散步虚假事实,损害、诋毁其他律师、律师事务所声誉;利用与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者其他具有社会管理职能组织的关系,进行不正当竞争;接受委托后,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委托人造成损失;接受委托后,无正当理由不向委托人提供约定的法律服务;超越委托权限,从事与委托代理的法律事务无关的活动;接受委托后,故意损害委托人利益,或者对方当事人、第三人恶意串通损害委托人利益;为阻挠委托人解除委托关系,威胁、恐吓委托人,或者无正当理由扣留委托人提供的材料;违反律师服务管理收费规定,或者收费合同约定,向委托人索要规定或者约定之外的费用或财物;执业期间以非律师身份提供法律服务;承办案件期间,在非工作时间、非工作场合,会见承办案件的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或者违反规定单方面会见法官、仲裁员或者其他有关工作人员;我没有任何违法或者有悖律师职业道德、公民道德规范和严重损害律师执业形象的违法违纪行为,从未因不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而受到过处罚。

总结案件办理过程中的经验与教训,积累了一定的实践经验,理论结合具体案件,加深了对法律知识的理解;其次,学习到了更多与人打交道的技巧,这里面既包括与当事人打交道的技巧,也包括与法官及对方代理人之间打交道的技巧。律师是一个从事社会工作的执业,每个律师至少要拿出自己精力的三分之一从事社交,如果相应的人际交往不足,我们的律师工作肯定是裹步不前的.。我认真钻研法律专业,积极学习新颁布的法律,与时俱进,跟上法律不断更新发展的步伐,提高自己的专业素质,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同时办案方式有很大突破,用非诉讼方式解决诉讼问题,既减轻当事人的诉累,又妥善化解社会矛盾,促进了当事人的和解和社会的和谐发展。

4、在工作过程中认真参与公益法律援助活动

在成都市武侯区司法局组织下在玉林东路社区开展法律服务进社区活动,在活动过程中,对于社区居民在土地纠纷、婚姻家庭、遗产继承、劳动争议等方面提出的法律问题,进行认真、全面、详细的解答,解决了居民对法律服务的需求。本人积极投身于普法工作,根据普法工作目标和要求,在法律宣传日开展法律宣传活动。

在热心公益,服务百姓的活动中,本人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热心解答百姓所关心的法律问题,在当今法治社会的背景下,社会群众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对公众及律师行业能够在这样互相交流过程中相得益彰,一方面满足了公众的法律需求,另一方面律师工作也能够通过接地气的方式使自己的工作得到深入和沉淀,对于促进两个文明建设和社会和谐稳定尽了自己的一份力。

总结在20xx年度律师执业情况,在以后的工作中,我一定吸取经验教训,不断加强专业学习,依照《律师法》和律师事业职业道德赋予的职责,提供更优质的法律服务,努力提高业务能力,不断拓展新案源,努力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争做一名优秀律师。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3

20__年7月19日上午,海南州“防范电信网络诈骗暨手机号码支付进万家”主题宣传活动在青海湖广场举行了启动仪式。以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宣传为契机,为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法》社会知晓率,引导广大群众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身权益,海南州法律援助中心开展了以“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为主题的法治宣传活动。

活动现场,悬挂《法律援助法》《党建+公益法律服务》等内容的'宣传横幅,展出了《法律援助法》、青海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为内容的宣传展板4个,并向在场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便民服务卡》《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手册》《民法典与生活同行》《海南州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便民服务手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藏汉双语版、《农牧民法律服务手册》《疫情防控知识手册》等各类宣传资料800余份。向在场的群众讲解了法律援助的范围、申请法律援助的方法,介绍了青海“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智能终端操作流程,同时设立了法律援助咨询处,现场解答法律咨询28人次。通过发放宣传手册、现场讲解法律知识、解疑释惑的方式向在场群众宣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和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扩大了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知晓率。

通过本次宣传活动,加强了本地区农牧民群众对《法律援助法》的认识和了解,为进一步做好《法律援助法》的贯彻落实奠定了基础。下一步,我们将持续加强《法律援助法》、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宣传力度的同时,将不断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质量和效率,切实维护好困难群众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4

根据省、福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的统一部署,本中心紧紧围绕“以打造法律援助立交桥为载体,进一步提升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效益”的目标要求,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此次活动紧紧围绕活动主题,形成了领导重视,依托载体,大造声势,狠抓落实的法律援助宣传浓厚氛围,圆满完成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全市进一步掀起了法律援助的热潮,为建设和谐长乐提供了良好的法治保障。现将活动情况汇报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落实

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伊始,局机关主要领导高度重视,科学安排、严密组织,确保宣传月各项活动落实。由于今年恰逢中心成立十周年,经局领导同意,我们将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与庆祝中心成立十周年系列活动合并开展,并确定本次宣传宣传月主题为:法律援助亲民惠民 推进海西和谐发展。为了保证整个宣传月活动落到实处,我们以局机关名义下发了《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暨纪念长乐市法律援助中心成立十周年宣传活动的通知》,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对全县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进行统一安排与部署,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并带领中心人员下乡督查基层法律援助站活动开展情况,从而确保了法律援助宣传月各项活动的有效开展。

二、依托载体,强化宣传

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本中心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宣传车等大众载体广泛进行宣传,让法律援助真正走进老百姓生活,形成了对法律援助宣传的空前声势。一是在本地报刊《吴航乡情》上宣传报道法律援助工作。在宣传月期间,该报分别于5月7日与5月28日刊登了中心典型案例与中心成立十周年所取得成绩的报道,在当地引起了良好反响。二是在5月7日,协调配合妇联等相关单位在市中心的人民会堂举办 “母亲素质工程”大型宣传咨询活动, “法律援助工程” 做为其中一项重要工程,在活动现场中心受到广大群众的欢迎,当场解答各类法律问题36人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1000份,引起了良好的社会反响;三是利用电视传媒宣传法律援助。除了在本地电视台播放宣传月活动情况外,福州市电视台《法眼》栏目也分别于5月8日和5月18日以《未婚妈妈的故事》和《婚姻》为题,报道了本中心为贫弱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的典型案例;四是利用村(居、街道)拥有的农村法制宣传阵地,组织出版了以《法律援助指南》为主要内容的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据统计,在活动期间,全市共出版法律援助专题宣传栏242期(次),有效地扩大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面;五是在公共场所悬挂宣传标语。在法律援助宣传月活动期间,许多法律援助站都在繁华街道、乡(镇)赶场集中地等公共场所悬挂法律援助宣传标语,在全社会形成法律援助宣传的浓厚氛围;六是以会代训,强化培训。吴航、古槐、湖南等法律援助站通过以会代训形式,对所在辖区法律援助联络员进行业务培训并授牌开展法律援助联络员工作,利用法律援助联络员网络向所在村(居、街道)人民群众宣传法律援助相关知识;七是各法律援助站根据本地具体情况,还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有的利用综治宣传活动,把法律援助宣传与平安建设宣传结合,有的通过组织现场咨询活动,为群众释疑解惑,有的利用传统节日,如端午节等,通过组织活动宣传法律援助。

三、抓住重点,注重实效

法律援助宣传活动的目标之一,是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与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援助意识。为此,我们本着贴近基层、贴近群众、贴近生活的原则,将法律援助宣传重点向基层各村(居、街道)倾斜,有效地增强了法律援助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法律援助也进一步深入人心。据不完全统计,宣传月期间,中心及各法律援助站共发放各种法律援助资料6000余份,出动法律宣传车2车(次),悬挂标语35幅,举办各类法律咨询活动12场次,法律咨询人数千余人(次),解答法律疑难问题200多件,宣传覆盖面遍及全市各主要村(居、街道),收到了良好法律援助宣传效果,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也迈上了一个新台阶。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5

20xx年来,我局法律援助两纲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关心重视和州司法局法律援助科的指导下,认真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

一、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良好氛围

妇女儿童权益的维护,是个社会系统工程,只有全社会真正形成尊重妇女儿童,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良好环境,妇女儿童权益才能得到保障。一是广泛宣传,着力提高妇女儿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针对我县大部分妇女儿童缺乏法律知识、维权能力不强等特点,广泛宣传了《婚姻法》、《反家庭暴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二是结合“法律七进”、“三八”妇女节、“六一”儿童节、开学法治第一课、法治宣传月等活动,采取法律知识讲座、开主题班会、“格桑花”宣讲团开母亲课堂、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组织户外活动、利用手机、微信、微博推送信息等多种途径宣传与妇女儿童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截至目前,已举办法治讲座62场次、主题班会98场次、发放法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教育人数达38000人次。三是通过拍摄微视频,以案释法的方式,宣传婚姻家庭的正能量。截至目前,我局拍摄的微视频《离婚风波》在微信、微博等平台的转载量、点击阅读量比较大。

二、认真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切实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体现政府亲民爱民、关爱、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有效形式和手段。县局和乡镇司法所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把妇女儿童作为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制度。一是各司法所及相关部门加强2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的完善和利用。二是进一步畅通法律援助咨询、申请渠道,法律援助24小时畅通,及时解答、受理和协调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案件和问题。三是以为民服务为宗旨,用“热心、耐心、细心、爱心”来疏导化解来访者的忧怨,为来访者答疑释惑,运用法律武器来维护她们的合法权益。半年来,共解答妇女儿童法律援助咨询80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件,较好地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6

20xx年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围绕“应援尽援,应援优援”主线,以"为民、便民、利民"为宗旨,主动作为,不断创新,做好法律援助工作,提升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截至20xx年12月20日,共接待来访群众940人次,热线咨询913件,受理法律援助案件826件,其中刑事360件,民事464件,行政2件。有效维护了广大困难群众、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一、坚持民生导向,开展优质服务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以民生需求为导向,在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能力上下功夫,着力推行窗口服务规范化,使更多困难群众享受到更接地气的法律援助。

(一)、从细微处入手,疫情防控不隔断。

自1月30日开始取消休假,全员24小时待命,进入警戒状态。暂停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窗口服务,2月20日开始恢复窗口服务。服务大厅窗口实行每天两次消毒,大厅安排值班人员实施体温监测,严格执行日汇报制。主动对接县发改局,收集相关信息和法律问题,及时有效为其提供针对性法律服务,向有需求的企业提供指导意见。深入企业走访,第一时间将《企业复工复产相关法律 问题汇编》送到企业,指导企业精准诊断自身涉及的法律问题,提高防范风险能力。及时向企业宣讲疫情防控、复工复产等最新政策,助企有序复工复产。

(二)、从精准化入手,特定群体畅通道。

围绕“法援惠民生 助力农民工”主题,联合各部门开展“送法进园区”“送法进村(社区)”等系列活动。如1月2日下午在万全镇农民工聚集地开展法律援助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以昆阳镇鸣山灯笼节为契机,在鸣山村开展送法进农村活动,设置法律援助申请流动岗,让农民工随时随地可以申请法律援助。活动现场邀请律师为农民工群体免费提供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对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案件推行“三个当日”服务,缩短办结案周期,让农民工维权“零贻误”、“不落空”。截至12月20日,平阳法律援助中心共理涉及农民工法律援助案件193件。

(三)、从规范化入手,润民服务齐优化。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的'“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推行“一免一简三快”工作机制,规范窗口接待,建立“五一”工作方法,实行一张笑脸相迎、一把椅子让座、一杯清茶暖心、一腔热忱服务、一身正气办事服务准则。向群众亮出法律援助“一次性告知”工作内容,做到法律咨询一次性解答清楚,援助申请一次性告知需办事项。对材料手续齐全的事项,实行受理、审查、审批一次性快速的办理;对需补充完善的手续,建立“容缺机制”,简化经济困难认定方式及案件受理程序,最大限度方便群众。规范热线业务操作,确保法律问题得到专业解答和帮助。截至12月20日,中心共受理法律咨询1853件。

二、深化改革创新,搭建服务平台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与公检法等部门建立刑事法律援助协作机制,推动法律援助的可持续发展。

(一)、打破平台壁垒,提高服务效率。

推进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法律援助协同运行全覆盖。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通过平台向法律援助机构发出法律援助公函,援助中心将案件初审、审批、指派等信息同步反馈给办案人员,法律援助通知书及案件相关文书同步推送承办律师,实现刑事通知类法律援助案件线上单轨流转,全程无纸化、信息化,有效打破政法部门志坚数据壁垒,实现信息数据共享,提升办案效率。截至12月20日,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通过政法一体化办案平台受理案件215件。推动执法办案“一体化”改革。每周2次律师进驻县“一体化”执法办案中心,开展值班工作。平阳构建配合有力、制约有效的执法办案机制的创新做法在省委改革办《领跑者》刊登,并获省领导批示肯定。

(二)、推进阵地突破,支撑服务衔接。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在去年开展认罪认罚工作基础上,检察院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完善配套工作措施,对接法律帮助相关事项,采取定期值班模式,在检察院每周一至周五安排律师值班。截至20xx年12月20日为止,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共安排值班律师提供法律帮助参与签署检察院认罪认罚具结书1277人次。强化沟通协调,监管常态化。建立平阳县法律帮助工作流程。监管法律帮助案件,对律师提供认罪认罚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对值班律师所办认罪认罚从程序监管,要求律师5个工作日内将会见笔录、工作记录等文书材料送交法律援助中心,确保法律帮助质量。

(三)、打造智慧法援,突破宣传模式。

建立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形式,着力打造“全媒体”宣传态势,传播法律援助“正能量”,巩固拓展宣传阵地,实行网络宣传和实体宣传的融合服务。在中心、鳌江镇、水头镇、海西镇、南麂列岛分别投放公共法律服务人工智能自助机,为群众提供24小时不间断的法律咨询和在线实时咨询、留言咨询等服务,有效保障犯罪嫌疑人在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享有法律援助服务的权利。

三、注重长抓常管、提升服务质量。

平阳县法律援助中心紧抓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加强监督管理,有效满足群众法律服务需求。

(一)、规范服务机制。

规范法律援助案件办理中受理、审查、承办等环节的行为规范和服务标准。坚持法律援助“五统一”原则,即统一受理、统一审查、统一批准、统一指派、统一监督,通过推行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促进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开展。同时积极对接财政,提升法律援助各类补贴,开展差异化案件补贴,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

(二)、完善监督路径。

推进“听查评访”案件监督制度,对法律援助案件办理情况进行全面了解;及时对归档的案卷进行查漏补缺,防止不按程序受理、承办法援案件现象发生。今年已开展援助案件听庭听庭12件,回访50件,评估265件。对推诿拖延、敷衍应付,特别是打着法律援助幌子进行有偿法律服务、损害困难群众合法权益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增强法律援助的社会公信力。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7

20xx年大河法律援助工作站在红寺堡区司法局的正确下,经过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全年年解答法律咨询50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我站开展了法律援助培训活动,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5件,现场接待群

众咨询40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

二、强化法律援助办案质量,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

上半年我乡加强了教育和制度建设,让大家认识到从事法律援助工作的光荣感和使命感。并从制度上、程序上加以强化,实行登记备案制度和投诉处罚制度,使案件特别是指派社会工作人员承办的案件办理质量有所提高,办案人员责任心普遍增强,案件胜诉率稳步提高,群众满意度不断上升,促进了法律援助事业在我市健康有序深入开展。

三、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切实维护贫弱者的合法权益。

20xx年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共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共解答法律咨询45余人次,群众咨询反映的问题主要涉及工伤事故赔偿、债务纠纷、合同纠纷、承包地纠纷,伤害赔偿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方面。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8

今年上半年,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及所辖涡阳、蒙城、利辛、谯城法律援助中心在市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在省法律援助中心的业务指导下,经过全市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司法公正为工作重心,坚持扶贫济困,服务社会弱势群体的根本宗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拓展思路,强化服务,树立了良好的对外形象,受到领导和人民群众的广泛好评,做出了较大的工作成绩。具体来说,我们重点抓好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加大宣传力度,树立法律援助为人民的良好形象。

上半年我们积极与市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联系,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宣传力度。我们和市广播电台联合开办的“法律在线”节目,每周两期,市法律援助中心、市直各律师事务所、市公证处安排执业律师、公证员轮流上线,现场解答群众的电话法律咨询。据不完全统计,上半年解答法律咨询385人次,得到群众的较高评价。我们和市电视台联合开展了“法律援助在行动”大型公益活动。活动从五月中旬起,每逢周六、周日,亳州市法律援助中心都指派市直律师事务所轮流设置展台,指定律师在市区的主要街道、大型超市门前以及乡镇集市开展义务咨询活动。截至六月底,该活动已开展10余场次,当场受理案件26件,现场接待群众咨询一千一百多人次,受到了群众的热烈欢迎。亳州市电视台的全程采访报道,也进一步扩大了这次活动的影响力。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送法下乡活动,在农村集市设置法律咨询台,向过往群众散发宣传资料。在残疾人维权日活动中,市法律援助中心也指派律师参与帮助残疾人维权,发放法律宣传单。报社、电视台等媒体还多次对法律援助工作进行了专题采访和报道,收到了较好的社会效果,树立了法律援助机构良好的对外形象。

2、深入开展调研活动,为科学决策提供了事实依据。

上半年我们重点进行了两项较大规模的社会调研活动:一是就如何降低法律援助门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进行深入调研;二是就农村法律援助工作展开专题调研。三是就法律援助机构如何与政法各部门协调配合问题展开调研。三项调研历时近三个月,我们通过向妇联、残联、共青团、工会等相关单位征求意见,向受援群众回访征询,向社会公民发放征询意见表及随机了解情况等多种方式方法,尽量扩大调研覆盖面,拓展调研范围,及时、准确、全面地向省法援中心提供了书面,为上级了解基层实情和社会民众的呼声,从而作出科学决策提供了比较扎实的'事实基础。

3、市区“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把优质、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送入千家万户。

我市的“12348”法律服务专线电话是名副其实的,每天都有不少电话打进来,法律援助工作人员都进行了耐心细致的解答和认真的记录,该电话还和“市长热线”互动,帮助群众解决身边的法律问题,社会群众对此表示普遍欢迎。这不仅树立了市法援中心,也树立了市司法局很好的社会形象。现如今,我市人民群众特别是社会弱势群体遇到法律困难首先想到的就是拨打“12348”法律服务,或者上门咨询,继而申请法律援助。甚至远在千里之外打工的我市群众也经常打电话来询问相关法律问题,周边县市及河南、山东、江苏、广东等地也有电话打过来。市直部门,特别是公检法单位,经常推荐群众求助于市法律援助中心,市法律援助中心已挑起了扶贫济困的大旗。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9

为了让群众广泛知晓即将于20__年1月1日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12月24日,仙游县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于县行政服务中心门口开展《法律援助法》宣传活动。县司法局干部、县法律援助中心、公证处工作人员及律师代表参加。

活动现场,工作人员通过设立法律援助与法律咨询台、走进行政服务中心派发《法律援助法》单行本、民法典宣传折页、普法宣传品等方式,向前来办事的群众宣讲《法律援助法》,解答法律问题,重点引导群众了解法律援助的受理范围、申请条件及所需材料等相关内容。据悉,本次活动共发放《法律援助法》单行本100余本、民法典宣传册200余张、普法宣传礼品300余份。

陈某(化名)是来仙务工的外来人员,今年12月初,因酒后驾驶涉嫌危险驾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后因精神状态申请了取保候审。事后陈某懊悔不已,在其舅舅的陪同下来到活动现场寻求法律帮助。县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当场审查了相关材料,发现陈某不幸遗传了其父的精神疾病,长期通过相关药物控制治疗,且在沟通中,陈某沉默不语、情绪低落,不愿与人有过多的交流。根据《法律援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因经济困难或者其他原因没有委托辩护人的,本人及其近亲属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县法律援助中心主任林凌云当场审批、当场指派了律师为陈某做刑事辩护。“这个法律援助非常好,谢谢政府,谢谢你们了”陈某舅舅激动地说。

同时,县司法局上下联动,同频发力,全县各司法所同步滚动LED来宣传法律援助标语,并在显眼位置张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宣传海报,共同营造《法律援助法》宣传法治氛围。

通过此次活动,让更多社会弱势群体知晓“法律援助”、学会运用“法律援助”,让每一个受援助群众都能体会到法律援助的价值,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度。

法律援助年度总结 篇10

一是注重发挥村居作用。以各村居为载体,广泛开展法律宣传进村入户活动,加强对村居联络员的知识和业务培训,使他们能够充当法援信息员和宣传员,同时在村居建立法援宣传阵地,在村居公务栏内悬挂标语,张贴法援受理条件、程序和受案范围,让宣传活动真正渗透到基层。

二是注重覆盖街头巷尾。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在街道主要路口悬挂横幅,在人口密集处设置宣传咨询台,发放《法律援助指南》、便民服务联系卡等资料,现场解答群众法律咨询;组织村居联络员在村居宣传栏里张贴宣传材料,将法律援助宣传覆盖到街头巷尾。

三是注重深入服装厂和学校。今年以来,湖阳司法所结合“法律六进”活动,开展专项法律援助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走进学校,向广大师生宣传未成年人维权方法和途径;走进企业服装厂,向企业职工宣传劳动者权益保障相关法律法规,并就劳动者如何维权现场解答了企业职工的相关问题。活动受到了学校、企业的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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