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1
为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和燃气安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全面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结合市场监管部门职责,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__大精神,深入落实新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严格落实安全生产十五条硬措施,全面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人员岗位安全责任,“大起底”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工作原则。
——坚持安全第一、系统治理。以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根本,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紧紧围绕燃气安全“一件事”,聚焦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灶具、燃气用连接软管、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燃气器具生产、流通,全面系统开展专项整治集中攻坚,守牢安全底线。
——坚持规范监管、压实责任。依法依规实施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的监督管理,强化分层分级管理,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量。严格落实城镇燃气相关企业主体责任,完善安全责任体系和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末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坚持创新引领、数字赋能。加强数字技术应用,推进智慧监管能力建设,全面提升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产品数字化安全监管能力,依靠数字赋能提升产品本质安全水平。
——坚持打建结合、标本兼治。抓紧排查燃气气瓶生产、充装,以及燃气器具生产、流通环节的突出问题,严格查处假冒伪劣产品,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信用惩戒力度,强化震慑效应。建立完善特种设备安全和燃气器具质量安全法规标准体系,加大制度供给力度,健全长效工作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从根本上解决问题。
(三)工作目标。
用3个月左右时间开展集中攻坚,全面排查整治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风险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切实消除突出风险隐患;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巩固提升集中攻坚成效,组织开展“回头看”,全面完成对排查出风险隐患的整治,构建燃气气瓶和燃气器具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到20__年底前,建立严进、严管、重罚的安全监管机制,完善相关法规标准体系,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城镇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二、突出重点集中攻坚
(一)深入排查整治燃气生产、气瓶充装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强化对液化石油气的质量安全监管。坚持问题导向,实施分类精准监管,结合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对发现较大质量安全风险的液化石油气生产经营单位,实施重点监管;对涉嫌存在气质不达标、非法掺混二甲醚等“问题气”的生产经营场所(含充装单位)内所有储气罐的液化石油气实行全覆盖抽样检验,发现存在“问题气”的,要立即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及时依法查处,并移送有关发证审批机关依法处理;情节严重的,由有关发证审批机关依法吊销证照。(质量监督司牵头,执法稽查局、特种设备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地方市场监管部门组织落实。以下均需地方市场监管部门负责,不再列出)
2、严肃查处燃气气瓶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修订相关安全技术规范,明确同一充装地址不得同时充装液化石油气和二甲醚。对未取得充装许可的单位从事燃气充装的,要依法责令关停,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充装单位不再符合许可条件、未按照消防主管部门要求经消防验收合格、未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充装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违规充装非本单位办理使用登记气瓶、超期未检气瓶、不合格气瓶、超出设计使用年限气瓶或“黑气瓶”(经翻新的报废气瓶或来历不明的气瓶)的,未按要求送检气瓶的,要依法严肃查处,情节严重的,吊销充装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发现50kg“气液双相”气瓶液相阀带转换接头的,一律清除。查处的气瓶必须移交气瓶检验机构报废处理,严禁不符合要求气瓶再次流入市场。对充装单位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依法从快从重打击,对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依托“铁拳”行动案例曝光机制等宣传渠道,及时曝光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特种设备局牵头,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深入排查整治瓶、灶、管、阀等产品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严格燃气气瓶制造和检验环节监管。对未取得制造许可或者不具备生产条件仍从事气瓶、气瓶阀门生产的,要及时依法查处;已取得制造许可的单位生产不符合国家标准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问题瓶”、气瓶阀门的,在50kg“气液双相”气瓶液相阀出口加装转换接头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制造许可证,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加大对气瓶检验机构监督检查力度,督促检验机构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对气瓶检验机构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气瓶定期检验,以及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检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检验机构和有关人员资质,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局牵头,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对“问题瓶”进行严厉查处。聚焦信用风险高的燃气气瓶充装企业,强化重点监管,对发现假冒伪劣的“问题瓶”或存在安全隐患的气瓶立即查封扣押,将办理气瓶使用登记的充装单位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气瓶充装单位对不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要召回并移交检验机构报废处理,对符合国家标准的“气液双相”气瓶在瓶体上喷涂“气液双相瓶”“仅用于气化装置”等明显字样,在气相阀、液相阀附近分别喷涂“气”“液”明显字样。对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单位发现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禁止使用的50kg“气液双相”气瓶,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液化石油气瓶的,对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溯源管理,重点查处气瓶生产单位、充装单位、检验单位等在生产、充装、检验过程中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实施处罚,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特种设备局牵头,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3、对燃气器具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摸排。对燃气灶具、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的生产和销售单位开展全面摸排,建立生产和销售单位台账和质量安全档案。已建立工业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信息平台的,由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将生产和销售单位及相关质量安全信息录入信息平台,未建立信息平台的要及时建立生产和销售单位名录。聚焦信用风险高的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强化重点监管。(质量监督司牵头,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强燃气器具生产单位全覆盖监督抽查。加大质量监督抽查经费投入,对生产单位进行全覆盖抽查,及时公布抽查结果,对发现不合格的产品及时查封,严防流入市场。建立监督抽查发现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风险隐患快速应对机制。对抽查发现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在收到监督抽查初检报告后,第一时间组织开展核查处置工作,督促产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和法定义务,立即封存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风险的产品,防控和消除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涉嫌违法的要及时立案查处,同时报告上级市场监管部门。(质量监督司牵头,执法稽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5、加强燃气器具经营环节监督检查。加大监督检查频次,督促指导销售单位建立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台账制度。以农村地区及城乡接合部的批发市场、商超、五金店为重点,重点检查燃气灶具是否具有熄火保护装置,调压器出口压力是否不可调节,家用调压器出口为软管接头时是否有切断安全装置,商用调压器出口是否为螺纹连接,家用燃气用橡胶和塑料软管是否有产品名称、生产日期、使用期限等,对发现的问题立即依法处置。要压实电商平台对平台内经营者的管理责任。销售单位违规在有形市场或电商平台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假冒伪劣的“问题阀”“问题软管”“问题灶”等燃气器具及配件、未经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具的,要责令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对相关经营主体予以行政处罚、对相关人员依法实施任职资格限制,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实施联合惩戒等。督促平台对发现的不合格产品立即下架处理,追踪溯源,实施源头治理。(质量监督司牵头,认证监管司、执法稽查局、网监司、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作文 WwW.ZuOwENbA.NeT
6、对移送的“问题灶、管、阀”进行溯源管理。对住房城乡建设、商务等部门单位发现移送的餐饮企业使用的可调节出口压力的调压器,对燃烧器具进行中压供气,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或假冒伪劣的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调压器、软管、灶具等燃气器具及配件的,要对其生产销售单位进行溯源管理,将生产销售单位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惩,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加强宣传引导,发布燃气器具消费提示,引导单位用户和消费者主动识别并拒绝购买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产品。(质量监督司牵头,认证监管司、执法稽查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深入排查整治燃气压力管道安全风险和事故隐患。
1、加强燃气压力管道生产环节监管。严格实施燃气压力管道相关许可制度,督促相关机构认真开展压力管道元件制造监督检验和型式试验,从源头上严把压力管道元件制造质量关。按照《特种设备安全法》和安全技术规范要求,严格实施新建及更新改造燃气压力管道施工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对违法违规的依法处罚,并将相关行政处罚信息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公示。(特种设备局牵头,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严格落实燃气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制度。配合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燃气压力管道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制定检验计划、依法履行燃气压力管道法定检验义务,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未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开展燃气压力管道及相关压力容器定期检验,以及检验人员挂证、检验人员无证检验、检验报告弄虚作假的,要依法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吊销检验机构和有关人员资质,并依法依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特种设备局牵头,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加强监管执法薄弱环节排查整治。
1、加强对监管执法工作的督促检查。着力加强城镇燃气领域监管执法力度,对未建立责任倒查机制、排查整治措施和责任不实不细不落基层、监管执法“宽松虚软”等问题,通过重点案件督查督办、重点地区约谈督促、重点领域督查指导等方式强化监管执法责任落实,对有事不理、有责不担、有案不查的依照相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强化行纪衔接。(执法稽查局牵头,特种设备局、质量监督司、认证监管司、网监司、价监竞争局职责分工负责)
2、加强对生产销售企业的监管执法。对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及配件、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生产销售企业加强监管执法,采用约谈、出具监察指令书、责令整改、责令下架、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资格证书等方式,强化监管执法,加强行刑衔接,及时将执法结果公开,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引导用户自觉选择安全产品。(执法稽查局牵头,特种设备局、质量监督司、网监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综合施策提升本质安全水平
(一)切实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1、严格落实燃气气瓶充装单位安全主体责任。督促指导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全面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监督落实机制,建立企业安全风险隐患清单并实行闭环管理。督促燃气气瓶充装单位按要求配备气瓶安全总监和气瓶安全员,严格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以及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特种设备局负责)
2、严格落实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督促燃气器具生产销售单位全面落实《工业产品生产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和《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督促燃气灶具等产品的生产销售单位按要求配备质量安全总监和质量安全员,针对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情况,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制度落实情况,生产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出厂检验等信息记录情况,销售单位进货查验、入库验收等信息记录情况进行深入排查,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消除潜在风险。(质量监督司负责)
(二)规范城镇燃气工程安装收费行为。
加强城镇燃气工程安装价格收费监管,重点整治收取明令取消的费用、向用户转嫁应由自身承担的费用等违规收费行为。(价监竞争局负责)
(三)推进燃气安全监管智能化建设。
1、加强燃气气瓶信息化追溯管理。提升燃气气瓶充装追溯体系建设和监管水平,全面推行燃气气瓶可追溯唯一编号、充装追溯赋码建档和充装自动识别,健全追溯赋码系统应用规则,通过电子标签或二维码等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气瓶信息追溯管理。(特种设备局负责)
2、加强燃气器具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对已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家用燃气灶等产品和拟恢复生产许可管理或者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的商用燃气灶、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产品,要推进实施产品质量安全信息追溯管理。(质量监督司牵头,认证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管理制度。
1、完善气瓶充装许可要求和监督抽查机制。完善、提升气瓶充装许可和气瓶检验机构核准条件,省级市场监管部门或行政许可主管部门严格实施,规范事中事后监管,建立市场清出机制。完善对气瓶制造单位、充装单位和检验机构监督抽查机制,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将上述单位纳入重点监督检查范围,加大抽查频次;对相关单位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特种设备局牵头,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完善燃气器具准入管理和定期抽查机制。认真落实对涉及公共安全等特殊领域依法依规加强监管的要求,完善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监管规定。对商用燃气灶、软管、调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及燃气紧急切断阀逐步实施准入管理,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范围或者恢复生产许可。建立对燃气器具等产品质量定期抽查机制,发现存在质量安全隐患的及时清出市场,对生产销售单位依法实施联合惩戒,定期通报一批、重罚一批、停产整顿一批。(质量监督司牵头,认证监管司、执法稽查局、信用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完善有关法规标准。
1、加快完善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相关法规标准。完善燃气气瓶、燃气压力管道的生产、充装、使用、检验等环节安全监管法规规范;加快修订《液化石油气钢瓶》《液化石油气瓶阀》两项推荐性国家标准,并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特种设备局牵头,标准技术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2、抓紧修订燃气器具相关产品标准。抓紧修订《商用燃气燃烧器具》等涉及公共安全的燃气器具产品标准,将《燃气用具连接用金属包覆软管》《燃气用具连接用橡胶复合软管》《燃气输送用不锈钢波纹软管及管件》《电磁式燃气紧急切断阀》等修订为强制性国家标准,提高燃气器具产品及配件安全要求。(标准技术司牵头,质量监督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强宣传教育提升安全素养。
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介、挂图、公益广告等宣传介质,通过编制事故警示短片等各类方法手段,广泛进行燃气相关特种设备,燃气器具产品法律法规、安全常识、案例警示等内容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调动各方积极性,形成人人懂安全、人人关注安全、人人监督安全的社会氛围。(新闻宣传司牵头,执法稽查局、网监司、信用监管司、价监竞争局、质量监督司、特种设备局、标准技术司、认证监管司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工作安排
(一)集中攻坚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以涉及燃气的瓶、灶、管、阀和充装单位为重点,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安全风险分析情况细化实施方案。在督促相关企业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和要求进行自查自改的基础上,进一步深挖细查风险隐患,对排查出的风险隐患实行清单管理,明确整改责任单位和整改要求,坚持边查边改、立查立改,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加大执法打击力度,真正发现问题、真正整改到位。加强全社会共同监督,运用12315投诉热线受理群众和企业员工举报监督。协调配合有关部门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联合惩戒力度,依法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责任。要集中曝光一批典型执法案例,强化震慑效力,形成严厉惩处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总局将适时分片区对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开展督导检查。
(二)全面巩固提升阶段(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在集中攻坚的基础上,再用半年左右时间,基本建立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安全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切实加强燃气气瓶、燃气器具及配件市场治理整顿,从源头严控安全隐患。要盯牢风险隐患整改,全面完成排查出安全隐患的整治,及时开展排查整治“回头看”,通过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巩固集中攻坚成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阶段(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剖析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产生的深层次原因,认真总结推广专项整治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做法,健全完善法规标准和各项政策措施,基本建立市场监管领域燃气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市场监管总局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总局工作专班),在总局安委会领导下,负责统筹协调各有关部门、总局各相关司局,指导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实施专项整治工作,及时协调解决专项整治中的重大问题。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当地党委和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要求参加或成立工作专班,明确负责人和专班工作人员,依据任务分工,认真履职尽责,要积极配合住房城乡建设、商务、应急管理、公安、消防救援等各有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加强工作衔接,增强工作合力。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完善协调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及时解决专项整治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和突出问题,要及时向当地党委和政府报告。
(二)压实责任措施。
各地市场监管部门要深入领会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依据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结合本地实际,研究制定专项方案,压实责任,细化措施,明确工作进度和工作要求。坚决防止推诿扯皮、责任悬空,切实把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的责任和压力传导到基层末梢。要结合行风建设三年攻坚行动,着力加强城镇燃气领域监管执法行风治理;要突出重点领域,深挖问题隐患,紧盯整改进度和质量;对排查整治不深不细或者问题整改不到位的,要启动责任倒查追究机制。
(三)加强督导检查。
总局按照本实施方案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结合各地市场监管部门专项方案,适时组织开展督导检查,确保通过专项整治,力争取得可感知、可检验、可评判的工作成效。各省级工作专班围绕摸清底数、查清安全风险隐患、治理突出问题、查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执法薄弱环节、建立长效机制等重点工作,制定考核验收标准和办法,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验收考核。对于专项整治不扎实、不深入、走过场的,要采取约谈、通报、问责等方式督促加大整治力度,切实提高排查整治质效。
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区市场监管领域专项整治工作的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专项方案报总局工作专班。各省级工作专班自20__年__月起每月__日前上报《市场监管系统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成果统计表》和专项整治行动进展情况,并梳理总结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成果,汇总形成阶段性工作总结,分别在20__年__月、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底前报送总局工作专班。重要问题及时报告。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2
为深刻汲取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深入学习贯彻____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____等中央领导指示要求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推动全国和全省安全防范工作紧急视频会议、全省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视频会议、全区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会议精神落地落实,切实加强我镇城镇燃气安全防范工作,确保全镇城镇燃气行业安全持续稳定,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思想和党中央决策部署,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及区委区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6。21”事故教训,对当前燃气安全风险严峻形势时刻保持清醒认识,进一步增强防范燃气安全风险的紧迫感责任感,盯紧苗头隐患,坚决守住安全底线。
二、整治目标
聚焦燃气行业领域政治理论学习贯彻不到位、燃气经营企业违规经营等突出问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结合《__区住建领域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__行动方案》《全省城镇燃气行业突出问题系统治理工作方案》,开展__镇20__年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消除安全隐患,规范市场行为、理顺管理体制,强化政府属地、行业监管等安全监管责任,规范储存、运输、使用等环节,提升行业安全管理能力,遏制安全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开展,成立__镇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工作组(以下简称区工作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和2个督导组。办公室设在镇村建办,由__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工作。督导组按责任片区分工包干负责,采取明察暗访、情况反馈等方式,督促指导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行动整治工作。督导工作实行组长负责制,组长领导本组工作,带队检查、定期听取、研究本组工作情况。
四、排查重点
本次重点对液化石油气、管道燃气经营、运输、使用进行全链条拉网式排查,特别是销售、使用瓶装液化气及管道燃气的餐饮经营场所、农贸市场、医院、学校、宾馆、商住(商超)混合体等重点场所和出租屋、自建房、餐饮店、流动商贩、机关事业单位、医院、学校等燃气使用场所。全面排查燃气用户、燃气从业人员、燃气运输车辆、燃气灶具销售门店等。
(一)经营企业
1、合法从事燃气经营;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持证上岗,定期全覆盖开展安全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安全监督、针对性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应急救援预案和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并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工作机制,定期开展隐患排查,及时消除设备损坏、管道占压等安全隐患;定期开展应急演练及时处置群众安全投诉信息;定期开展执行情况考核,将从业人员违规行为纳入安全生产奖惩的内容。
3、配备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定期开展线路、管线维护检测、检查维护和安全评估;定期开展入户安全检查,书面告知用户存在的用气安全隐患并建立完整的检查档案,指导、督促用户消除安全隐患;开展重大危险源识别,按规定进行备案;落实安全生产、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4、推动非居民用户安装燃气报警器,公寓、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开展安装一氧化碳报警器。
5、提供质量合格、安全可靠的用气气源,无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等影响燃气使用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按规定设置液化气充装点。开展液化石油气销售溯源工作,无违规向地下室、半地下室及其他密闭空间等特殊场所供应液化石油气的行为;使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车辆运输燃气。
6、对餐饮等公共场所,租赁户等重点群体及燃气服务对象通过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张贴安全用气常识、推送安全用气宣传片、发送安全用气提示短信等开展燃气安全用气宣传,加强安全用气知识宣传。
7、对到访不遇、问题隐患突出的居民用户采取“敲门补漏”,实现户内隐患整改“清仓见底”。
(二)使用场所
1、燃气管道安装、布置符合技术规范。公共燃气设施和室内管道无锈蚀等现象。
2、不在公共用餐区域、地下室、半地下室或通风不良的场所使用、存放液化石油气,同一空间内的气瓶与燃烧器满足安全距离。
3、使用合格气瓶、灶具、热水器,规范连接软管和减压阀。
4、规范安装、维护和检测、更换燃气泄漏报警和切断阀等。
5、配齐相应消防器材,开展消防培训演练,粘贴消防安全提示,规范配置消防设施,确保消防应急通道畅通。按要求配备使用防静电、防雷、防爆等设施设备。
6、推动非居民用户、出租屋、农村经营性住房等重点领域安装联网型独立式感烟火灾探测报警器。
(三)工程建设
1、新改扩建燃气工程项目无违法转包、分包、资质挂靠等行为。按资质等级依法承揽燃气工程设计、施工、监理。
2、规模以上燃气建设工程依法办理施工许可,燃气设施改动依法办理审批手续,动火、动土、有限空间作业等按程序审批及规程操作。
3、将燃气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检验。
4、在建燃气工程项目使用合格材料、开展主要管材质量检验,按方案施工。
5、在燃气设施保护范围内施工,应与燃气企业共同制定落实燃气设施保护方案,第三方施工期间落实专人监护。
6、按规定进行建设档案资料备案。
五、责任分工
见《全镇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任务清单》
六、实施步骤
(一)自查自纠(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村(社区)立即开展全覆盖隐患自查自纠工作,既要逐店、逐街、逐片、逐户开展全方位自查自纠工作,也要聚焦前期对餐饮经营等排查出的燃气隐患整治情况,针对性开展“回头看”,按照谁检查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督促被检查人将现场检查表格(被检查人)贴在醒目位置。要及时通知辖区相关生产经营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改,并向镇政府进行书面安全承诺。坚持边自查边整改,逐项整改销号,同时要督促燃气企业举一反三开展隐患问题朔源排查,并建立防范机制,从根本上消除隐患。各行业部门,各村(社区)要对各餐饮经营及非居民燃气用户组织开展用气安全常识培训。
(二)集中整治(20__年__月__日前)。在自查自纠基础上,紧盯重点对象和突出问题,开展全面检查和重点抽查,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原则上随查随改,重点隐患__月__日前整改完成,个别整改难度大、时限长的隐患制定专项整改方案,并在隐患整改完成前落实安全保护措施。要对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违纪问题严厉查处、严肃问责,确保专项行动工作见实效。要积极拓宽和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大社会监督,促进专项行动工作走深走实。
(三)督查问责(20__年__月__日前)。镇工作组对自查自纠、集中整治情况,进行督导、抽查,每周不少于1次。对存在排查工作敷衍应付、隐患整治推进不力、执法处罚“宽松软”等问题,采取敦促提醒、全镇通报、警示约谈等方式倒逼整改,对自查自纠未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违法行为未查处等行为严肃追责问责,推动专项行动工作落实落地。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__日前)。认真总结燃气整治专项工作好的经验做法,梳理专项行动工作开展情况、治理成效、存在不足、典型做法以及推进过程中发现的线索问题、处置建议等。建管站要对行动过程、上报成果、突出问题、重点难点进行全面系统总结,充分运用专项行动成果探索建立燃气安全管理长效机制,有序引导广大燃气用户提升安全意识、培养良好习惯,自觉落实个人法定责任,筑起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燃气安全管理的大防线。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镇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要深刻汲取__市__区__烧烤店燃气爆炸事故惨痛教训,充分认识开展城镇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特殊性和重要性,务必高度重视,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专项行动上来,将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作为城镇燃气行业贯彻____思想和关于本次事故重要指示精神的具体实践来抓,将其作为当前的一项大事要事来推动,杜绝假排查、虚整改。
(二)加强组织领导。镇级相关部门、各村(社区)、燃气经营企业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推进专班,落实工作责任,强化部门协同,村建、应急、食安、自然资源所、派出所、交管站、学校、卫生院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区分不同排查对象,开展联合排查,力争一次排查到位,避免重复扰民。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有力有序抓好专项行动推进,确保如期高质量完成专项行动任务。
(三)强化逗硬惩戒。坚持以查促改、以查代训,加强过程管控,开展“敲门补漏”和整改“回头看”,对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要采取临时措施,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坚决查处非法销售不合格燃气具、违法建设、项目违规投运、违规运输、违章占压、第三方损坏燃气设施、不按规定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切断装置等行为,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要坚决取缔,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要实行联合惩戒,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要坚决问责曝光。
(四)注重工作实效。对专项行动工作的统筹调度和监督检查,按照工作排查重点、目标和时间节点要求加快工作推进。强化举一反三,各村要盯紧守牢交通运输、建筑施工、餐饮住宿、城镇燃气、危化品、消防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3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安排部署,深入推进全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提升城镇燃气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安委〔20__〕__号)、《__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__府办发〔20__〕__号)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近期对城镇燃气安全有关部署和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深刻吸取近年来全国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坚决“控大事故、防大灾害”,坚持“市级指导、区县落实、企业主体、齐抓共管、综合施治”基本原则,聚焦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等领域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深化全市燃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7项专项任务,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彻底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非法违法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一批严重失信市场主体、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全面规范和加强城镇燃气安全生产工作,坚决防范遏制燃气重特大事故。
二、工作目标
党政机关和学校、医院、商场、酒店、餐饮企业等各类企事业单位,100%开展燃气安全知识宣传并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或张贴画报),燃气经营企业100%建立一线员工“岗位风险清单、岗位职责清单、岗位操作卡、岗位应急处置卡”(以下称“两单两卡”);四类场所100%公示燃气安全责任;全面排查整治燃气经营、公共场所燃气、老旧小区燃气、燃气工程、燃气具等燃气源头、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排查出的安全风险和重大隐患100%完成整治;深入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和管道设施安全管理,新增各类用户、既有单位用户、既有老旧小区和困难群众用户100%安装,燃气管道、站场设施100%普查建档并按计划开展改造更新,推进管网设施智能化管理;已取证燃气经营企业100%完成安全达标评估,整顿整合、淘汰一批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区县(自治县)和两江新区、__高新区、万盛经开区(以下统称区县)、燃气经营企业100%制定(修订)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和处置方案,100%建立专(兼)职应急队伍,100%开展燃气安全应急预案演练。到20__年底,全市燃气运营和使用秩序进一步规范,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升。
三、工作任务
(一)进一步深化宣传教育。
1、加强公众宣传教育。进一步拓宽燃气安全宣传平台,丰富宣传内容,利用居民小区楼栋公告栏、公共交通媒体、各类户外广告、电梯及物业广告、地方融媒体等渠道广泛宣传燃气安全知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交通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化旅游委,各区县政府〔以下均需各区县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2、加强主要负责人教育。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教育,完善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继续教育制度。开展燃气经营企业主要负责人述职、评价工作,完善定期述职、评价制度,将述职、评价情况通报其实际控制人、主要股东及有管理权限的上级单位。(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3、深入推进“两单两卡”。开展“两单两卡”试点,总结形成可参考、可借鉴、可复制的经验在全市推行。开展“两单两卡”交流、展示等活动,提高燃气经营企业和一线员工“比、学、赶、超”积极性,不断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水平。在单位用户推广燃气设施管理人员“两单两卡”。(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二)进一步深化挂牌公示。
1、落实公示牌动态管理。建立燃气经营企业重大风险点(源)清单、重大隐患清单、特殊用气场所清单,对照安全责任公示挂牌要求,建立安全责任公示牌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管理责任,明确执行挂牌、摘牌程序,更新挂牌清单。(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2、完善安全整治责任制。对照全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职责分工,各区县政府建立部门、乡镇(街道)、燃气经营企业和用户责任清单,并层层细化任务、压实责任,将任务完成情况、责任落实情况纳入各类考核。(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三)进一步深化排查整治。
1、深化燃气经营企业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燃气经营企业经营安全风险和隐患开展全面排查,重点排查整治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配备不符合要求、安全检测和管网监测设备不足或失效、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管线检查维护不到位、隐患排查治理不闭环、从业人员无证作业、“三违”行为突出、违反安全技术规范进行气瓶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充装、使用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气瓶、使用无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许可车辆运输、企业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入户安检制度不落实、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等风险隐患。督促企业逐一建立风险隐患清单,对现场类、设施类隐患立查立改,对管理类、制度类隐患,落实责任限期整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交通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2、深化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建立餐饮经营场所、学校、医院、酒店、小旅馆、农贸市场、商住混合体、群租房、民宿等场所及用户清单。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公共场所物业管理单位、用户对照清单全面排查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管道被违规占压、穿越密闭空间,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内、擅自将气瓶放置于室内用餐场所,使用不合格的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私接“三通”,不安装燃气泄漏报警装置或安装使用不规范、适用气种不符或功能过期失效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商务委、市卫生健康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3、深化老旧小区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组织燃气经营企业、物业企业全面排查老旧小区燃气管道、调压箱(柜、站)、燃气引入管、立管以及管道穿越楼板等部位风险隐患,重点排查整治小区内违规设置非法储存充装点,居民用户擅自安装、改装、拆除户内燃气设施和燃气计量装置,室内管道严重锈蚀,使用不合格气瓶、灶具、连接软管和减压阀等风险隐患。(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
4、深化燃气管道设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对各类在建工程开展排查,重点排查整治未按规定将燃气管道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未依法进行特种设备施工前告知和安装监督检验、不落实燃气设施保护责任和措施、不按规定检验主要管材、未经验收合格投运等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
(四)进一步深化技防物防。
1、推进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燃气工程项目规范》等要求,将燃气安全装置安装使用情况纳入用户通气验收检查内容,确保新增用户全面安装使用;加大具备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和数据传输功能的燃气安全装置推广普及力度,完成既有单位用户和老旧小区、生活困难群众等居民用户安全装置安装,有序推进其他居民用户安装使用燃气安全装置,并依托城市安全、安全生产等平台,建设用户安全装置使用管理平台,强化安全装置使用管理。(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大数据发展局)
2、加大管道设施改造更新。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和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等档案管理单位对燃气场站设施、燃气管道进行普查建档,掌握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并对20__年以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进行全方位安全评估,编制更新改造工作清单及实施计划,纳入各区县年度重点项目统筹推进。对无法查找建设年代、产权归属、管道材质、安全状况等资料的,按20__年前建设的燃气管道设施处置。(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进管道设施智能化管理。对普查建档的燃气管道开展补勘补测,完善全市燃气管网设施信息系统数据。开展__市城市地下管线安全监测预警体系试点建设,着力建设燃气管道运行安全监测“一张网”。综合运用电子围栏、电子标定、激光检漏、流量压力监测等技术,提高防范第三方施工破坏、应急抢险、运行调度等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大数据发展局、市应急局)
(五)进一步深化对标达标。
1、加快推进安全评估。组建工作专班,对燃气经营安全评估工作开展过程督导,督促依法委托的安全评估机构对照本方案和相关技术规范,将燃气经营安全、管道安全等内容纳入评估细则,在20__年3月底前完成评估,评估报告经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签字确认后抄送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对不符合要求的燃气经营企业,在20__年__月底前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2、提高整顿质量。推动安全管理不达标的燃气经营企业整顿整合,充分发挥专业机构作用,为安全评估、整顿整合提供有力支撑,加快淘汰基础差、安全管理水平低的燃气经营企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3、严格许可管理。对已发放的燃气经营许可证开展清理,对不符合程序、不符合安全要求、不符合许可条件的,要予以纠正,严查违规新设燃气经营企业、违规发放燃气经营许可的行为。严格执行管道天然气特许经营和燃气经营许可相关规定,严格准入条件,严格审查把关,各区县经济信息部门要将审查结果报区县政府主要负责人审定。(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
(六)进一步深化监督执法。
1、全面整顿燃气工程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燃气工程非法转包、违法分包、违规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不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违法违规行为,对无资质或超资质登记承揽燃气工程施工的,依法予以处罚和清退。严肃查处第三方破坏燃气管道设施的野蛮施工、违规作业、违章建设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
2、全面整顿燃气具和燃气安全装置市场秩序。开展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和安全自闭阀等安全装置的生产、销售市场专项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和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整顿电商平台、小商品市场等对经营者管理责任落实不到位问题,明知经营者利用其销售平台、场所销售不符合要求燃气具、燃气管道及附属材料、燃气泄漏报警装置及配件等产品,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严格依法对销售平台、场所予以处罚。(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3、全面整顿燃气压力管道、容器未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严格依法督促相关企业定期对城镇燃气压力管道、容器开展检验检测,严肃查处未依法开展检验检测等违法行为。重点排查整治易导致重特大事故的老旧燃气管道带病运行、高中压燃气管道被占压、燃气场站设施安全间距不符合要求等突出问题隐患。(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经济信息委)
4、加强燃气安全执法能力建设。明确燃气安全执法职责,将燃气安全执法纳入各类安全检查必查内容。加强燃气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燃气行业专职行政执法队,配备与行业管理需要相适应的人员力量和物资装备。(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经济信息委)
(七)进一步深化应急管理。
1、加强应急体系建设。全面清理燃气安全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队伍、应急物资情况,按规定落实到位。整合燃气经营企业和其他相关专业应急队伍力量和应急物资装备,建立区县级燃气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资装备储备库。(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
2、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燃气安全应急预案年度演练计划,加大无脚本演练、应急测试拉练、跨行业演练的力度,开展专业化、针对性强的演练,强化演练评估并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处置方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管局)
3、提升应急值守管理。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24小时专人、专线应急值守制度,定期不定期抽查检查落实情况,坚决杜绝应急值守人员和抢险人员混岗、脱岗等情况。(责任单位: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
四、进度安排
(一)动员部署(即日起至20__年__月底)。各区县对照《__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和本方案要求,制定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开展动员部署和宣传。
(二)深化排查(20__年__月至__月底)。深化燃气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并立查立改,建立健全本地区本行业燃气安全整治排查基础台账清单。
(三)整治攻坚(20__年__月至__月底)。完善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专项整治各项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问题隐患按“五定”原则立查立改,通过挂图作战、系统治理、整体推进等手段方法,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制度机制完善到位。
(四)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__月底)。强化措施推进重大隐患整改,对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总结评估,进一步优化完善燃气安全长效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效果。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加强对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将__市燃气油气行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组调整为__市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专班(以下简称工作专班),市政府分管副市长为召集人,市政府联系燃气安全工作的副秘书长及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召集人,市教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委、市城市管理局、市交通局、市商务委、市文化旅游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通信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总队等市级部门,各区县分管负责人为成员。工作专班每季度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协调推进整治工作。
工作专班办公室设在市安委会办公室,负责专项整治日常协调调度等工作,市经济信息委、市应急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二)强化统筹协调。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采取强有力的人、财、物保障措施,为深化燃气安全专项整治营造良好环境。要完善组织机构,落实各方责任,健全工作机制,结合实际制定针对性强、操作性强的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
(三)明确工作职责。市安委会办公室要加强综合协调,及时总结专项整治经验,组织市经济信息委、市司法局等部门建立完善燃气安全管理责任清单。市经济信息委落实燃气行业监督责任,牵头建立安全会商研判、信息共享、联合执法等工作机制。住房城乡建设、规划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公安、交通、商务、消防救援、应急、教育、卫生健康、文化旅游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强化燃气工程建设及充装、运输、使用等环节安全监管,形成齐抓共管的安全专项整治和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各区县政府负责具体落实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市级有关部门加强指导、督促,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加强执法监督。各区县政府要对照专项整治任务,对燃气充装、运输、使用、建设、运行等环节,以及企业主要负责人、风险隐患整改责任人、违法违规行为人等群体,组织开展专项执法、联合执法,完善联合惩戒机制,严格落实事故调查处理决定和“黑名单”等制度,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坚决防止执法不作为和“宽松软”。同时,要畅通并广泛宣传投诉举报渠道,定期公布典型案例,强化执法震慑作用。
(五)加强督导考核。市安委会要采取明查暗访和“四不两直”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督导检查,定期向市政府报告,并将督导检查情况、燃气专项整治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对区县安全生产相关考核内容,对因工作不力导致整治进展滞后、整治责任不落实、重大问题悬而未决的,坚决依纪依法严肃问责。要加强本辖区的督导检查,组织力量对各责任单位工作落实情况实行常态化跟踪督导,及时掌握进展情况,及时发现纠正问题,并严格对标开展考核,严肃奖惩和追责问责。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各区县政府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以本级安委会文件报市安委会办公室,并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之前将本地区工作进展情况、典型执法案例报送市安委会办公室(邮箱:__________)。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加强燃气行业安全管理,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__市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县安委会办公室决定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特制订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部署要求,坚持标本兼治、条块结合,进一步厘清并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健全信息化监管体系,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作用,把排查整治与建章立制贯穿全过程,着力建立完善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消除各类燃气安全风险隐患,力争不发生燃气供应安全生产伤亡事故,有效防范餐饮场所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一般事故,切实提升我县燃气安全水平。
二、整治时间
20__年__月至__月
三、整治范围
全面排查我县城镇燃气供应场站设施;整治违规违法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风险隐患;严厉打击充装非自有钢瓶、超期未检钢瓶、违规检验钢瓶、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倒气等行为;加强液化石油气、气瓶及调压阀、连接管等配件产品质量管理;全面排查各类餐饮场所燃气使用安全风险隐患;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提升安全监管能力。
四、整治重点
(一)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
1、各类场站、天然气管道等设施设备是否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安部城镇燃气反恐怖防范工作标准》《__省城镇燃气安全检查标准》《关于加强城镇燃气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__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燃气市场安全管理的实施意见》等规范要求。
2、是否按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制定完善各类应急预案,落实应急救援、安保防范工作各项要求。
3、是否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员工安全、消防和安保教育培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持证上岗的是否100%持证上岗。
(二)瓶装液化气市场经营秩序。
1、重点督促瓶装液化气企业规范设置下属瓶装气配送点,各经营企业要对城区及各乡镇现有配送点进行整合,合理布局,缩减数量,并逐步予以取缔。到20__年底,各乡镇力争只保留一家瓶装气配送点,整合后暂时保留的配送点内不得再存放有气气瓶,配送点必须设置单独瓶库并满足有关规范要求。对达不到要求的瓶装气配送点一律予以取缔,加强对配送点、送气车辆、送气人员的管理。
2、重点查处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燃气经营、气瓶充装、燃气运输和非法储存、倒灌、分装、掺假、销售瓶装燃气等活动,坚决遏制擅自设点、无证经营液化石油气等违法违规行为。
3、重点打击非法充装、使用未办理使用登记、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报废液化石油气钢瓶,擅自排放残液和修理改造拆解钢瓶等危险行为。
4、加大餐饮场所(包括宾馆、饭店、学校、医院、养老院、企业食堂和流动商贩、烧烤摊、农贸市场等)燃气安全管理,严厉打击违规使用超期气瓶、报废气瓶等行为。
5、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出入道口运送钢瓶车辆的关注和临检布控,依法打击“黑气点”、流动“黑气贩”等违法犯罪行为。
6、加大燃气设备设施和液化石油气瓶安全使用知识的宣传教育力度,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制定用户安全用气规则,通过向用户发放安全用气手册、公众号推送等方式,对用户进行燃气安全使用宣传和指导。
(三)气瓶充装、检验单位(机构)行为及产品质量。
1、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建立本单位检验气瓶的电子技术档案,实现检验机构的气瓶检验数据信息与气瓶充装单位、地方监管部门互联互通。
2、气瓶充装单位是否充装非自有产权气瓶、超期未检气瓶、非法改装气瓶、报废气瓶和无信息标识气瓶;严厉打击无资质充装二甲醚、擅自在民用液化石油气中掺混二甲醚的行为。
3、气瓶检验机构是否建立相关制度,检验人员是否持证上岗;是否按照检验规范标准开展检验工作;是否存在出具虚假检验数据、检验报告和检验标志行为;是否存在非法改装气瓶、翻新气瓶,或者擅自销售报废气瓶等违法行为;是否冒用其他检验机构名称进行检验。
4、对辖区内销售的液化石油气钢瓶、角阀、减压阀、灶具、热水器等产品质量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查处无证经营、销售不合格钢瓶、阀门、灶具和热水器等违法行为,及时向社会公布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结果。
(四)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使用管理。
1、餐饮用户是否与合法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燃气器具以及连接管、调压阀等配件;
2、餐饮用户是否每月对户内燃气设施设备使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自查;是否在餐饮场所显著位置张贴公示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3、餐饮场所是否存在违规储存、使用瓶装液化气的行为;用气场所、燃气设备设施、用气操作是否符合要求。
(五)落实燃气企业安全生产责任。
1、按照《安全生产法》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隐患排查整改责任。
2、液化石油气经营企业对下属配送点的经营活动、安全管理全面负责。
五、整治措施
(一)严格隐患销号。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建立“滚动排查、清单管理、动态销号”制度;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责令制定详细可操作的整改计划,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费用、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实行挂牌督办,同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安全,有效完成隐患治理的工作闭环。
(二)明确配送标准。贯彻落实《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办法》,使用货车运送液化气的,应当申请许可;使用三轮车、电动车开展城市内“最后一公里”配送的,可以不申请许可,但要确保配送安全。
(三)严格市场准入。严格安全准入,做好燃气经营许可证和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核发,把好市场准入关。对已经进入市场的液化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经营检查,对没有健全的经营方案、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的,未建立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客户服务系统确保产品与服务质量安全责任可溯源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予以清出市场。
(四)实施智能管控。加快推进非居民用户,特别是餐饮场所安装带有燃气泄漏监测报警及自动切断功能的装置,建立燃气泄漏报警远程监控系统,实时分析采集的燃气浓度,及时预警、同步推送,利用手机APP实时动态查看燃气浓度。
(五)强化监督执法。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隐患,严格依法责令“三停”、行政拘留和临时查封等处罚和强制措施。定期检查餐饮用户自查情况和隐患整改情况,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燃气经营企业应采取停止供气措施,由属地街镇和餐饮行业主管部门责令停业整顿。
六、责任分工
(一)住建部门:依据国务院《城镇燃气管理条例》《__省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等法规、规章,负责具体实施本地区燃气行业的管理工作,并按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合同的约定,承担用户燃气设施巡检、燃气使用安全技术指导和宣传责任;负责督促燃气经营企业安全生产、瓶装液化石油气实名制销售、建立客户服务平台等工作。负责查处燃气违法经营行为,依法取缔非法经营站(点);对违反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燃气经营企业进行查处。
(二)市场监管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等法律、安全技术规范,对液化气气瓶充装、检验单位、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施行政许可和监督检查;对液化气储罐、罐车等压力容器及其它特种设备实施使用登记和安全监管。对充装非自有气瓶、超期未检(报废)钢瓶等行为进行查处,加快建立气瓶安全信息追溯系统,确保溯源管理。依据《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对未办理营业执照的餐饮场所进行查处。依据《产品质量法》,对液化石油气、燃气器具及配件产品生产、流通领域开展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对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燃气器具及液化石油气、充气过程中缺斤少两、掺混二甲醚等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三)商务部门:负责组织餐饮场所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餐饮场所经营者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四)公安部门:依法处理阻碍执行公务等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配合住建、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储存、倒罐、销售液化气的行为和窝点进行依法查处;对非法经营、销售伪劣产品、非法储存、运输、携带、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危及公共安全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负责瓶装液化石油气道路运输车辆交通安全管理;配合住建、交通部门依法打击跨区域运输经营等违法行为。
(五)应急管理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申请,对在燃气使用方面存在重大隐患的场所以安委办名义实行挂牌督办。对于有关燃气安全的举报,依据《__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有关规定依法处理。对涉及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纳入安全生产联合惩戒或“黑名单”管理。
(六)消防部门:依据《消防法》《__省消防条例》等法律、法规,对燃气企业、餐饮单位遵守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餐饮场所的消防安全实施专项监管;依法查处餐饮场所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七)交通运输部门: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督管理办法》等法规的相关规定,负责道路、水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船只、从业人员、港区装卸管理人员、申报人员的资质管理,对危化品运输车辆非法运输瓶装液化石油气等违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八)教育、民政、旅游、卫生部门:负责组织学校、福利机构、旅游景点、医疗机构等领域的燃气用户开展燃气使用安全自查工作,对自查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督促其与合法的供气企业签订供用气合同,按照有关规定安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配备干粉灭火器等消防器材。鼓励引导瓶装液化石油气用户逐步改用天然气。
(九)各乡镇、开发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本辖区内燃气安全监督检查和安全管理工作;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通知液化气经营企业、液化气用户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并督促整改;负责排查辖区内瓶装液化石油气违法违规行为,对非法违法经营、运输、储存、使用液化气的,要及时处置和上报相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本辖区内工业企业做好企业“点供”燃气自备站(LNG)的安全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开展工业企业“点供”用气治理、取缔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检查、执法工作。
(十)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燃气安全管理工作。
七、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前)。各部门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整治工作目标、任务和措施,明确相关燃气管理工作职责,全面动员部署各级各单位迅速开展工作。
(二)排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一是开展全面排查。组织燃气经营企业、充装单位、钢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单位及其他燃气用户自行组织排查治理,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建立台账、列出清单、逐项整改。__月__日前完成排查工作。二是集中检查约谈曝光。组成联合检查组在全县范围依法开展检查,对燃气经营企业、气瓶检验机构、餐饮用户等企业负责人进行约谈,充分利用法律、行政、经济、舆论等手段,督促落实安全责任措施。三是实施综合治理。对排查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隐患依法查处并督促落实整改,同时进行分析研判,完善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城镇燃气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长效化。
(三)总结验收阶段(20__年__月至__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检查验收情况纳入20__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考核内容。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职能分工,开展监督检查,督促落实专项整治工作。
请各乡镇、县直各有关部门于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部门专项整治工作负责人、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加强协调配合,形成监管合力。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作配合,联合组织检查、督查,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情况通报、联合查处、案件移送机制,及时通报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全链条监管和跨区域打击力度,切实形成执法合力。
(三)广泛发动群众,加大查处力度。各乡镇、开发区、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社会公众、企业职工全面查找身边的安全隐患,充分用好《__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通过12345热线,__省安全生产举报平台,12350安全生产举报投诉热线和119消防举报电话等,及时举报各类风险隐患。加大对发生事故的企业的责任追究力度,依法严肃追究事故企业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主要负责人、有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5
为深入贯彻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县安办《关于印发全县安全生产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__安委〔20__〕__号)要求,确保今冬明春元旦、春节前后扎实抓好城镇燃气安全工作。经研究,决定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在全市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范围
全县城镇燃气(包括管道天然气、液化天然气(LNG)和液化石油气等)经营企业,液化石油气销售点。
二、整治内容
(一)安全管理
1、燃气经营许可证制度执行情况;燃气企业的各项管理制度、燃气应急预案等落实情况;企业贯彻执行燃气安全技术规程、操作规程情况。
2、各燃气经营企业对加气站(压缩天然气、液化天然气)、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及销售点、管道天然气管网及用户用气设施进行检查、维修、保养等管理制度执行情况。
3、是否存在非法经营液化石油气供应网点,非法从事液化气充装、添加剂作业、液化石油气钢瓶未按规定定期检验或使用报废气瓶、擅自排放残夜等危险行为。
4、企业是否按要求开展安全教育培训,燃气从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
5、管道燃气企业是否存在超范围经营。
6、农村燃气安全管理现状及存在的安全隐患。
(二)燃气设施安全整治
1、天然气配气站、液化石油气灌装站、汽车加气站安全隐患:主要包括防火间距、压力容器检验、安全保护设施、消防设施、防雷设施、安全监控装置设置及运行等。
2、燃气管道安全隐患:主要指管道埋深不足、安全净距不够和管道被占压等。
3、燃气使用环节安全治理:主要指餐饮店等燃气使用场所燃气用具、连接软管、减压阀和燃气泄漏报警装置,私拉乱接燃气管线和违规使用燃气现象等。
三、整治步骤
第一阶段:宣传动员阶段(即日起至20__年__月__日)
局属相关股室、城镇燃气企业要组织开展燃气安全专题会议,深入贯彻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深刻汲取“3。21”__特别重大爆炸等全国全省近期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教训,紧锣密鼓安排部署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自查自纠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局属相关股室要督促各城镇燃气企业要按照整治内容,全面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强化企业重点设施、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巡查、维护和实时监控等措施。各城镇燃气企业,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隐患自查自改,对每个部位、每个环节、每个岗位,全面排查安全风险点和隐患,建立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台账,严格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到位”,形成隐患问题整改闭环管理,及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同时,要认真执行节假日期间值班值守和领导带班制度,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运行监测、监控,进一步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及时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城镇燃气企业履行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开展执法检查,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督办一批典型案件,问责曝光一批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力的企业。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建立责任清单和整改时间表,一般隐患要做到现场立查立改,重大隐患实行挂牌督办,并跟踪落实整改。对集中整治工作进行总结梳理,完善各项制度建设和资料收集。同时,要加强春节期间应急值守工作和明察暗访的频次,确保节日安全生产。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和责任人,同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把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实到生产一线和操作层,确保城镇燃气安全生产不留死角,取得实效。要把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作为重中之重,指导和协助企业加大安全投入,强化安全管理,提升安全水平。
(二)严格执法。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认真开展城镇燃气专项整治行动、燃气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责令整改,并加强对整改过程的跟踪监督。对限于客观条件一时难以治理的重大安全隐患,要实行挂牌督办,督促企业整改落实。对拒不整改安全隐患的企业,要依法从严查处。
(三)畅通信息。局属相关股室、各燃气企业要从实际出发,抓好任务落实,畅通信息渠道。局属相关股室,__市天然气__分公司、__县__天然气公司、__燃气有限责任公司要认真开展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包括采取的工作措施、企业自查自纠、隐患排查及整治、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等),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报县住建局城建股联系人及电话:罗____,158________。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6
为认真贯彻“15条硬措施”中关于扎实开展“城镇燃气”等十二个重点行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攻坚行动,精准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消除潜在的安全风险要求,持续巩固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立即开展城乡燃气安全隐患入户排查的紧急通知》成果,根据市、区人民政府统一安排,从即日起至__月__日,扎实开展城镇燃气安全入户排查工作,确保摸清隐患底数、形成隐患台账、限时隐患清零。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__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工作部署,深刻吸取20__年__省__市__区6。13及__省__市__区10。21、20__年__市__区__街道办事处食堂1。7燃气爆炸事故教训,全面排查各类燃气安全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燃气事故发生,切实提升城镇燃气安全管理水平。
二、整治目标
通过一年时间,坚持问题导向,狠抓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和安全责任落实,严厉打击危害燃气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形成高压态势,强化燃气安全监管执法,依法严惩非法违法行为、彻底治理重大安全隐患、关闭取缔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联合惩戒严重失信市场主体。坚持重点突破,开展精准化整治,加快完善安全设施,推进老旧燃气管网等基础设施更新改造和智能化监控能力建设,建立健全燃气安全管控长效机制,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全镇城镇燃气安全持续稳定。
三、整治重点
1、是否正确使用燃气燃烧器具,严格遵循产品使用说明;严禁使用不合格或已达到报废年限的燃气燃烧器具,是否有效排气;
2、是否将燃气管道作为负重支架和接地线;
3、安装燃气计量表,阀门及气化器等设施的专用房内不得有人居住、堆放杂物及使用明火等;
4、定期检查连接燃气用具的软管,不得使用不合格、过期和出现老化龟裂软管,软管应安装牢固,长度不得超过2米。用气点与燃烧器具连接软管推广使用波纹管;
5、燃气管道与电气设备、相邻管道的净距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城镇燃气设计规范》(______)的相关要求;
6、燃气用户是否存在擅自安装、拆除、改装、迁移、暗埋燃气设施和用具;
7、餐饮等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燃气的应当安装可燃气体报警装置,并保障其正常使用;
8、用气现场应干燥、整洁、无水、汽、油烟及其他腐蚀性物质。管道外表应完好无损,无腐蚀现象;
9、用气现场应通风良好;
10、室内安装的热水器和壁挂炉,严禁使用直排式,安装应符合规范;
11、市政燃气管道腐蚀情况以及密闭空间、建筑占压、暗沟(管)敷设等可能发生燃气串气的安全隐患情况等;
12、加热、摔砸燃气钢瓶或者使用时倒卧燃气钢瓶;
13、倒灌瓶装燃气和倾倒残液。
14、加大燃气安全用气常识宣传
四、责任分工
见《__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排查整治任务清单》。
五、实施步骤
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倒排时间表、路线图、不等不靠、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加快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消除问题隐患。
(一)排查摸底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组织开展全覆盖排查,摸清燃气总体情况、存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并建立台账清单。
(二)整治攻坚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动态更新问题清单,加大整改攻坚力度,全面完成隐患问题整治任务,通过督导检查、明查暗访、考核评估、警示通报等手段方法持续加大整治攻坚力度,确保重大安全风险管控到位、重大问题隐患整改到位。
(三)巩固提升20__年__月至20__年__月底。认真总结专项整治好的经验做法,查漏补缺,巩固提升整治成效,进一步健全完善城镇燃气安全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和各燃气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此次入户排查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工作专班,组织发动干部职工、社区网格员、楼栋长(物业)、燃气企业等相关人员,认真开展入户排查,做到全域覆盖、不留盲区。
(二)强化排查责任。各社区和涉及燃气安全的镇级部门要按照属地负责、行业主管的要求,比照《__市__区燃气安全专项检查内容及标准明细表》,入户进企进行细致摸排,并详细填写排查表,相关人员对排查结论签字确认并承担责任。要以村(社区)或单位为单元建立专档,形成问题汇总清单,并于__月__日18:00前,将《__市__区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情况汇总表》,交建管站王__同志处。
(三)强化持续整改。各村(社区)、各燃气企业,要按照各个阶段的时序要求扎实推进,尤其要强力推进问题整改。对能及时整改的,要立即整改到位;对一时不能整改的,要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人,必须限时整改到位,全部归零清仓。
(四)强化工作督导。凡因弄虚作假、推动不力、进展缓慢,影响全镇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将建议相关部门严肃问责处理。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全国燃气安全防范专题视频会议部署,深刻汲取近期发生的燃气爆炸事故教训,推动我乡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根据《__市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__安委〔20__〕__号)及《__自治县城镇燃气安全整治“百日行动”实施方案》(__安委〔20__〕__号)精神,结合我乡实际,乡安委会决定从即日起至__月底在全乡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百日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____关于安全生产特别是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贯彻落实自治区、__市和自治县党委、人民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从捍卫“两个确立”、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深刻认识抓好燃气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统一思想、统一行动,聚焦关系公共安全的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坚决的态度、坚决的行动,集中力量整治燃气安全领域突出问题,严厉打击威胁燃气安全的严重违法行为,坚决防范各类燃气爆炸事故,坚决遏制燃气较大以上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全乡燃气安全稳定形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____胜利召开。
二、重点整治对象和内容
(一)重点整治对象。“百日行动”在全面开展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突出两个重点对象。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餐饮场所、商业综合体、商住混合体、农贸市场、学校医院、宾馆、酒店和大排档、小吃店等公共场所燃气安全问题。二是重点排查整治使用年限超过20年的老旧住宅小区燃气安全问题。
(二)重点整治内容。“百日行动”要重点聚焦五个环节。
1、燃气经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燃气经营企业、充装企业未取得相关许可证书;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经专业培训并考核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无从业资格证书,运行维护和抢修人员数量达不到要求;安全管理制度照抄照搬,安全操作规定不健全,应急预案和演练流于形式;违规充装非自有气瓶和超期未检、达到报废使用年限的气瓶或翻新“黑气瓶”;未按规定加臭,违规在液化石油气中添加二甲醚;重大危险源管理缺失,未按规定进行入户安检并督促隐患整改,隐患排查治理不闭合等问题。
2、燃气输送配送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不按规定对城镇燃气管道巡线和实施定期检验;未制定和落实城镇燃气管道第三方施工保护制度;未取得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运输燃气等问题。
3、燃气使用环节:重点排查整治使用无熄火保护装置、无3C认证的燃气具;使用不合格的非金属连接软管,软管长度超过2米或私接“三通”,软管老化松动,软管穿越墙体、门窗、顶棚和地面;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可调节压力液化石油气调压器;使用不合格气瓶,使用工业丙烷气瓶;餐饮等场所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报警器质量不达标、适用气型不符、安装位置不正确或不在工作状态;在餐饮等人员密集场所室内设置液化石油气瓶,或存瓶总重量超过100千克但未设置专用气瓶间,气瓶间未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气瓶间违规设置在地下室和半地下室等问题。
4、燃气管线施工环节:重点排查整治未将燃气新建、改造等管线工程纳入工程质量安全监督;非法转包、分包、挂靠,不按施工方案施工,未验收合格即投入使用;燃气管线周边施工未落实保护措施;未落实第三方施工期间专人监护规定等问题。
5、燃气具生产销售环节:重点排查整治生产和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或不符合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的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调压器及其连接软管等问题。
三、整治工作安排
(一)企业和单位全面自查。全乡燃气企业要再次开展隐患排查,辨识安全风险、能立即整改的要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燃气非居民用户要进行自查,细致检查气瓶、连接软管、燃气具、燃气泄漏报警器等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联系供气企业帮助解决。企业和单位自查要于20__年__月__日前全面完成,新增燃气企业、燃气非居民用户要随时开展自查,并在显著位置悬挂燃气安全使用信息公示牌。
(二)各村(社区)全面排查。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餐饮等燃气使用单位开展一次安全自查和安全培训,依法安装燃气泄漏报警器,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要组织燃气企业对餐饮等使用燃气的公共场所进行一次全覆盖入户检查服务,对室内外管道设备设施、燃气具、连接软管、用气环境、气瓶等进行全面细致的测试和检查;要组织有关部门,整合辖区燃气企业、物业公司、社区居委会的人员力量,并邀请燃气行业专家,采取“分片包干、分工负责”方式,对辖区燃气企业、老旧小区和燃气非居民用户进行全覆盖排查,做到不漏一企、不漏一区和不漏一户,并注意建立排查台账,全面摸清底数清单,按照定人员、定责任、定时间、定进度的“四定”原则,立即整改,及时消除隐患。三项重点任务不分阶段,要同步推进、抓紧实施,尽快取得实效。排查工作要在20__年__月__日前全面完成。
四、整治工作要求
(一)严格实施销号管理。按照“全覆盖、零容忍、重实效”的总要求,对全乡城镇燃气安全风险隐患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严格按程序验收销号,实行闭环管理;对重大风险实施有效防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整改,燃气安全隐患整改不到位的要按规定停止供气或停业整顿,直至整改完成,坚决防止搞形式、走过场,确保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二)大力整治燃气市场。对已经进入市场的燃气企业,要加强充装、销售、配送和入户安检等环节的检查,对自有产权气瓶数量与经营规模不匹配,未建立客户服务系统、配送服务体系、气瓶充装电子档案以及连接追溯系统的,要限期整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坚决清出市场。
(三)提高检查专业性精准性。要注重发挥专家作用,把燃气企业、行业协会中燃气专业人才组织起来,充实到各检查组中,提高专业能力,真正能够查出隐患、消除隐患,破解“安全检查查不出问题”的难题。要用好已建成的燃气管道监测预警系统和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中心,对实时监测数据进行动态分析,及时发现隐患、整改隐患。要鼓励群众举报身边的燃气安全风险,对发现和消除重大隐患的有功人员予以重奖,努力将隐患消灭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将“百日行动”作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切实扛起政治责任。要对前期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存在的问题,查找工作不足,拉高标尺,从严要求,切实抓好排查整治工作。
(二)强化宣传教育。各村(社区)、各相关部门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切实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教育,组织并督促辖区内餐饮等非居民燃气用户开展员工安全培训,了解燃气泄漏的应急处置措施,对依规操作、安全用气作出承诺,全面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充分发挥各类媒体特别是新媒体作用,加强燃气安全宣传,普及用气安全知识,防范操作不当引发事故。
(三)严肃追责问责。“百日行动”期间,对查出的燃气企业非法违法行为,一律依法从严处罚;对发生的燃气伤亡事故,要认真组织调查,对社会影响大的典型事故,要提级调查,依法依规彻查事故原因,倒查监管责任,对安全排查整治工作不到位、不作为、慢作为等涉嫌失职渎职的,及时将线索移交纪委监委。
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篇8
为深入贯彻落实____、____等中央领导同志近期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汲取__市__区__小区“6。13”燃气爆炸事故,按照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进一步加强__辖区燃气安全管理,排查燃气安全隐患,规范燃气市场经营秩序,有效预防和减少燃气安全事故,切实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__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实施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摸清燃气经营企业主体,建立燃气安全长效机制、责任体系和事故应急体系,认真落实辖区属地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协助县级部门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法经营及超范围、超区域经营行为,加强重点领域和安全隐患排查,全面提升市场经营秩序和居民用气安全知识,减少燃气安全事故的发生。
二、整治范围
__燃气经营企业、燃气工程设施建设,燃气存储、销售、使用等环节。
三、工作任务
(一)全面配合部门排查。建管站会同各居委会积极配合县级部门联动排查,做好以下七项工作。
1、做实做细辖区燃气应急预案,落实突发事件安全防范及应对措施。2。燃气企业经营手续办理情况作好登记台账。3。辖区新建、改建、扩建和既有燃气工程设施建设手续办理情况作好备案登记备查。4。燃气企业的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5。突发事故抢险处置预案制定、应急演练。6。定期督促检查辖区酒店、饭店、食堂等公共场所燃气使用和安全培训情况。7。严格排查社区、机关、学校等燃气使用情况。
(二)深入小区,宣传督促。1。告知辖区饭店、门市摊点、辖区居民要选用与家用燃气气质相适用的燃气器具和软管,燃气胶管长度不应超过2米,不得穿墙越室,接口处必须用专用灭火管箍加紧固定。燃气灶具和天燃热水器的判废年限为8年。在使用时,通过一看燃气软管不能高于灶台台前,是否老化、龟裂、曲折或损坏;二调风门,使灶具燃烧时的火焰为淡蓝色,轮廓清晰,出现黄焰、黑焰、回火等是不完全燃烧现象;三烹调时,厨房内必须随时有专人照料;四关,外出或晚间入睡前,牢记关闭气源灶前阀。严禁使用燃气加工熟食时,无人看管、烧干锅。2。督促提醒辖区用气单位、门市、饭馆规范使用燃气灶具、燃气热水器,严禁出现因燃气使用不当造成室内严重缺氧、一氧化碳中毒及燃气安全故发生。
(三)风险隐患,协助整治。1。协助县级部门重点查处公共区域天然气、液化气用户使用超期未检钢瓶,报废使用年限、不合格钢瓶等行为。2。协助燃气主管部门查处违法建设、无证经营、封堵占压、非法储存、充装倒卖等违法违规行为。3。协助各部门查处销售不合格燃烧器具和燃气连接管的经营企业,严厉打击无资质安装维修和民用燃气私拉乱接行为。
(四)协助排查,配合打击。协助燃气主管部门对辖区燃气企业向无燃气经营许可的单位或个人,违规提供液化气经营性气源、充装非自有钢瓶、翻新钢瓶、超期未检钢瓶和经销点违规在人员密集地方集中储存液化气钢瓶进行严厉打击。
四、强化组织保障
(一)密切配合、压实责任。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务必高度重视城镇燃气专项治理工作,以网格为单位、以户为基准开展用气安全宣传,协助县燃气主管部门开展排查、督促整改、打击等工作。
(二)强化宣传、加强报告。各社区居委会既要充分利用小喇叭、LED、微信等方式宣传燃气使用安全知识,更要结合其它相关工作入户宣传。配合县住建局燃气办对辖区居民、门市摊点、餐旅馆用气安全进行全面排查,一旦发现问题,现场督促整改;对一时难以整改的上报县燃气主管部门。
(三)跟踪督办、及时问效。各社区居委会、相关单位要将本次城镇燃气专项整治与安全生日常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相结合,对薄弱环节、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作为重点,确保整治不走过场,办事处将对组建专班对辖区安全进行督察督办,从严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