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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2024-03-18 07:03:17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1

为进一步优化全盟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资源配置,激发教师队伍内在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结合我盟实际,现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按照“旗县统筹、政策引导、因地制宜、合理流动”的原则,建立健全有利于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校长、教师管理体制和人力资源均衡配置机制,推进旗县域内优质校长、教师资源共享,缩小城乡、校际差距,促进旗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全力办好每一所学校。

(二)工作目标。20__年秋季学期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到20__年全盟基本实现旗县市区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制度化、常态化。通过旗县域内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推进校长教师优质资源合理配置,提升校长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交流轮岗范围及要求

交流轮岗的人员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在编在岗的校长(含副职,下同)、教师。交流轮岗原则应在同一学段同一类型学校间进行。

(一)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满两届(或满两个聘期),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以上的,均应进行交流轮岗。同一所学校,党政正职一般不同时交流,学校班子成员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班子成员的30%。交流轮岗到新学校任职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一届(或一个聘期)。

(二)教师。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9年及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龄在5年及以下的教师含延续退休的副高级职称女教师,均应进行交流轮岗。或学校学科结构不尽合理有必要交流的教师应进行交流轮岗。各旗县市(区)每学年教师交流轮岗的比例应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骨干教师(包括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一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名师等)应不低于交流教师总数的20%。交流轮岗到新学校任教时间不得少于3年。

(三)以下人员可不纳入或暂不纳入交流轮岗范围。

1、已有农村牧区学校6年及以上工作经历的。

2、处于孕期和哺乳期,或经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确诊患有严重疾病的。

3、在同一旗县域内,无相同学段、相同授课语种的。

(四)对没有纳入交流范围的校长、教师,本人申请交流的,经现任职学校同意并报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也可纳入交流范围。

三、交流轮岗时间及方式

(一)20__年__月__日开学前,各旗县市(区)要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科学安排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年度交流计划。20__年秋季学期,全盟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全面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校长、教师的交流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优质学科和薄弱学科之间交流为主,根据实际需求,设有__乡镇学校的旗县,要考虑城乡学校之间的交流。同时积极鼓励各旗县市(区)采取学校联盟、结对帮扶、走教等模式,共享校长教师优质资源,扩大智力交流的覆盖范围;鼓励建立区域间中小学网络联盟,通过网络信息技术分享优质学校教育资源。

四、保障机制

(一)落实教育统筹管理体制机制。进一步理顺教师管理体制,强化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对辖区内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的统筹管理。按照事权统一的原则,建立健全由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统筹管理本行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师资调派、职称评审、岗位聘任、考核奖惩及校长培养、选拔、任免的长效机制,全面推行“县管校用”的管理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为进一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二)建立城乡岗位统筹管理制度。各旗县市(区)要落实城乡同学段学校高级、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一致的政策。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总量控制,教育行政部门动态调配”的原则,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核定的教师专业技术岗位总量内,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教学需求、教师变化等情况,统筹分配调剂使用,并按交流比例预留一定的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专项用于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鼓励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对于交流前已在原学校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的校长教师,交流后要继续聘任到原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交流前没有聘任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的优秀教师或紧缺学科教师,交流后优先聘任到相应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对城镇学校交流到乡村学校任教的教师,交流后在乡村学校中、高级岗位任职满3年的,由旗县市(区)统一考核,考核合格的,可在同一专业技术岗位等级内高聘一级,以鼓励城镇优秀校长、教师到乡村学校任职任教,鼓励交流教师服务期满后继续留在农村牧区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任教。校长教师交流后,应及时将岗位聘任变化情况报同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三)建立和完善待遇保障机制。

1、制定交流人员生活补贴的政策。各地在核定绩效工资总量时,要向乡村学校教师进一步倾斜,逐步提高乡村教师工资待遇。要研究制定交流到乡村学校人员的交通费、生活费补助标准和发放办法,并列入当地财政预算。

2、推进乡村教师周转房建设。各地要通过闲置校舍改造、新建教师周转宿舍等方式,进一步加快乡村学校周转宿舍建设,解决乡村教师周转宿舍问题,为校长、教师交流提供生活保障。

(四)建立与交流工作相结合的激励机制。

1、从20__年起,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参评特级教师、正高级教师、高级教师及名校长、名师、学科带头人和教学能手时,须有在乡村学校或相对薄弱学校3年及以上的工作经历。

2、在同等条件下,评先选优及岗位晋级等工作要优先考虑参与交流的校长教师。

(五)加强教师招聘工作的统筹。严把教师入口关,从源头上保证新聘教师的质量。按照自治区统一要求,学校补充教师,要在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指导监督下,由盟教育行政部门通过竞聘、引进等办法组织实施。坚决防止各类不公平以及因交流而加剧部分学校教师超编,高级、中级人数超比例等现象的发生。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要把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作为重要工作任务,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教育、编制、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协调沟通,及时研究解决交流轮岗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共同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校长教师队伍建设的统筹管理、规划指导;组织部门要按照校长管理权限,会同教育部门全力推进校长交流轮岗工作;机构编制部门要积极探索促进交流工作的编制动态管理制度;财政部门要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投入力度,保证交流轮岗工作必要的经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要在“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岗位设置、职称评聘等方面给予政策支持。

(二)分级负责,抓好落实。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实行“盟级指导、旗县市区级为主”的工作机制。旗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方案和年度交流计划,要把校长教师交流纳入教育发展规划和教师队伍建设规划,明确交流程序与要求,并组织实施。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在实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中,要建立信息公开制度,做到公开、公平、公正,严肃纪律,加强监督,切实维护参与交流校长教师的合法权益,维护队伍稳定。

(三)加强督查,强化考核。各地政府要将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纳入地方政府教育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加强考核和监督。同时要纳入教育督导评估体系,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的重要指标。教育督导机构要会同有关部门,每年对交流轮岗情况进行专项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的,要追究相关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同时,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要建立工作评估、反馈机制,完善交流轮岗校长教师的考核、管理机制,加强跟踪管理,对工作中需要制定的政策和规定,要充分论证,积极探索,稳妥操作,不断完善工作措施,确保取得实效。

(四)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广泛深入宣传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大意义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创设良好的氛围和环境。各地要加强校长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引导校长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树立大局意识,积极主动参与交流轮岗工作。同时,大力宣传先进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各地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2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优化教师结构,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促进全市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根据__省《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实施意见》(__教师〔20__〕__号)、《__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意见》(__教人〔20__〕__号)、《中共__县委、__县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系统人事制度改革的意见》(__发〔20__〕__号)、《__市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实施方案》(__教人〔20__〕__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深化教育改革精神,按照省市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总体部署,立足新起点,进一步健全科学合理、规范有序的中小学(含幼儿园,下同)教师交流机制,稳步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完善学校聘用管理,盘活全域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大力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交流原则

1、坚持促进均衡。把促进教育均衡发展作为教师交流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均衡配置教师资源,优化教师结构,促进城乡校际之间均衡发展,保障教学需求。

2、坚持统筹规划。把教师交流工作与教师全员聘任制、绩效考核改革、学校学科建设统筹起来,统一部署、统一安排、同步推进,提高交流效益。

3、坚持公正规范。公开教师交流工作程序,公开教师交流方案和交流结果,规范操作,稳步推进,严肃纪律,加强监督。

4、坚持以人为本。激发教职工参与交流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充分考虑参加交流教师的实际困难,制订完善配套政策,统筹兼顾以人为本、就近方便与保障教育教学需要。

交流对象

交流对象为全市范围内中小学在编公办教师。凡能正常胜任教学工作,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的教师均需参加交流工作。

交流时限

教师交流服务期为1至3学年,鼓励和提倡各级各类学校按教学循环周期开展交流工作(各学段均以三年为一周期),以保证交流任教的实效和质量。

交流类型

教师交流在市域内城镇和农村中小学之间进行,交流形式主要为交流任教、跨校竞聘。

(一)城区学校教师交流

1、城区市直学校,可确定1-2所城区邻近的缺编或薄弱学校作为对口支援学校,结对帮扶,捆绑式发展。减轻交流教师的生活负担,保证支教交流实效。城区各学校之间教师交流以及保障城区学校教学需求后富余学科教师到周边学区支教,均由市教育局根据受援学校申报的岗位需要统一安排。

2、集团化学校的教师交流提倡优先保障集团内部教学需要,本部与分校之间的教师交流要统筹安排,优先补齐学科短板,满足教育教学需要,富余学科可参与集团外学校交流工作。

(二)农村学校教师交流

1、农村中心学校以学区为单位,统筹安排学区内初中、中心小学等超编学校的教师交流工作,满足本学区教学需求后的富余学科教师可采取跨校竞聘形式到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2、农村市直超编学校富余学科教师需经市教育局统一安排以跨校竞聘形式到其他缺编学校(含城区学校)交流任教。

(三)跨校竞聘

为盘活市域内教师资源,发掘师资队伍潜力,优化师资配置,根据省、市推进“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意见,积极鼓励超编学校(指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教师周转库中本地服务满3年的教师到缺编学校参加教学岗位竞聘。跨校竞聘基本程序为:缺编学校提出需求岗位,超编学校教师向所在学校提出跨校竞聘申请和竞聘意愿,市教育局组织竞聘教师现场填报竞聘志愿,缺编学校组织竞聘考核,确定岗位最终聘任人选,并报教育主管部门批准。

为保证教学秩序稳定,跨校竞聘一聘三年,三年期满后根据竞聘人员工作表现、缺编学校师资状况决定是否续聘。超编学校完成本学校(区)新学期教学岗位聘任后,应鼓励富余学科教师参加跨校竞聘工作,如申报人员较多各超编学校应结合学科富余、师资配置等因素制定学区人员派出方案,积极稳妥地实施好跨校竞聘工作,各超编学校于8月15日前上报参加跨校竞聘人员名单。

超编学校教师竞聘到城区学校任教期间不享受乡镇工作补贴,竞聘到其他农村缺编学校任教期间按实际工作地乡镇工作补贴标准享受。参加跨校竞聘教师可享受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交流任教相关优惠政策。

相关规定

1、教师交流自本方案发布之日起执行新规定,原则上按学年度进行。各校交流教师应采取个人申报和学校指派相结合的方式确定,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由市直学校、中心学校根据本校教学需求并结合受援学校的需求统筹安排,保证选派交流教师的数量与质量。每批交流教师中各级骨干教师、优秀教师应占有一定的比例。进行交流的教师,交流服务期间只转临时党团组织关系,人事关系(含工资关系)保留在原学校,在原学校的职务职级不变,其教育教学工作(包括班主任、教研组长、课外兴趣小组指导等工作)年限连续计算;教师交流、跨校竞聘期间,其工作由受援学校安排,支教人员按照不低于受援学校教师的平均工作量承担教育教学任务,派出学校原则上不再安排其他工作。对个别特别紧缺学科,经交流学校双方协商报中心学校和教育局核准,交流教师可兼课(走教)。

2、教师在交流期间,由派出学校与受援学校共同管理,以受援学校管理为主。受援学校要做好交流教师的考勤(考课)工作;教师交流期间的年度考核按人社部门关于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相关规定执行。对交流教师的工作考核、绩效考核,由受援学校(乡镇中小学由中心学校)组织实施,每学年进行一次。考核工作坚持自评与他评、平时考查与学年度考核相结合。交流教师学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优秀等次比例不超过15%。考核结果报市教育局审核备案,交流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由市教育局统一颁发《__市中小学教师交流服务合格证书》。交流服务期满考核等次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的,延长其交流服务期。派出学校要主动与受援学校联系沟通,加强对派出教师的督促指导,确保顺利达到既定的交流工作目标。

3、鼓励教师参加交流轮岗工作,对在交流轮岗取得一定成绩的教师在各级评优表彰中予以倾斜。教师在交流期间参加职务评聘、岗位竞聘,同等条件下优先;有交流经历的教师,参加优秀教师(教育工作者)等荣誉评选,同等条件下优先。属超编学校到缺编学校交流的人员在受援学校脱产任教满三年经考核合格,可不占指标表彰为__市优秀教师,可参加受援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的量化考核推荐。

4、城区学校教师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现职以来应具有在乡村学校或城镇薄弱学校支教经历按__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文件及__市操作细则规定执行;超出编制需求数的农村集镇所在地学校教师(男50周岁以上、女45周岁以上除外)在评聘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时的支教要求比照城区学校要求执行,农村其他学校教师支教规定由中心学校根据学区内师资配置状况研究确定。

5、对符合交流条件而不服从学校交流安排的教师,职务聘任合同期满后,予以高职低聘,3年内不得参与评优评先。

6、各中心学校要在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下,妥善安排学区内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等,对城区学校和农村直属学校派出的支教教师,农村受援学校要为其生活提供方便。派出学校视情况给予支教教师一定的生活、交通补助。

7、市教育局对全市中小学教师交流工作加强督查指导,定期开展总结表彰活动,并安排专项经费,用于支教人员的补贴与表彰奖励。学校实施教师交流工作状况纳入市教育局对直属学校、中心学校的年度工作目标管理考核。

本方案由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3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__省人民政府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__政发〔20____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__省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实施办法的通知》__政办发〔20____号和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省编办《关于实行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全面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意见》__教师20____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大同市20__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__大,__届____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4

为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科学合理的交流轮岗制度,促进义务教育学校师资合理配置,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根据省教育厅、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__教发〔20__〕__号)和《__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推进县城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意见的通知》(__府办发〔20__〕__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目的意义

合理配置校长教师资源,全面提高校长教师“两支队伍”水平,建立城乡一体化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切实缩小城乡之间,校际之间差距,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促进教育公平,统筹城乡义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办学条件是基础,师资配置是关键。实行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是师资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是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工作重点之一,为我县教育事业改革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实施原则

以建立教师活动机制,均衡教师资源配置为着力点,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校长、教师交流轮岗以均衡教育师资资源为导向,重点优化我县城乡之间、校际之间教师专业水平结构、学科结构、年龄结构和教师数量的均衡分布。一是顺向交流(城区周边学校除外):有计划实施城区优质学校校长教师向农村学校和城区薄弱学校流动;农村中学教师向本乡镇农村小学流动;农村工作条件较好的学校校长、教师向艰苦边远(或相对艰若边远)学校流动。二是逆向交流:选拔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校长、教师到城区优质学校培养锻炼。同时,积极引导超编学校教师向有编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学科紧缺学校流动。交流期间,原学校保留其人事关系和所聘专业技术岗位,教师交流期满后返回原学校,其中以顺向交流方式进行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在交流轮岗期满后,个人申请,经双方学校同意,报县教育局批准,可选择留在交流轮岗学校工作。教师交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政策导向与学校推荐、个人申请相结合,积极稳妥推进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三、交流轮岗对象和条件

(一)交流轮岗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均为交流轮岗对象,教师富余的学校,教师交流年龄放宽至55周岁,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的村小(含教学点)原则上不作要求,由学校自行决定。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校长、教师,除按有关政策规定或工作或个人原因需要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不参与交流轮岗。

其他校级和中层干部可按行政管理人员进行轮岗,也可按教师进行交流,完中学校高中一线专任教师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每学年各校教师交流轮岗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教师总数的10%(不含暂缓交流轮岗人员)。同时,积极鼓励引导城乡中小学教师自愿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教育。

(二)交流轮岗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校长、教师都应进行交流轮岗

1、校长、教师在同一所学校任职任教达10学年及以上的(教师请假期间计入连续任教时间)。城区学校借用教师被正式调入后,任教时间从借入城区学校时间起算。在同一所学校任职或任教时间计算截止到每年的8月31日。

2、城区学校教师在农村学校任教和乡(镇)中心小学教师在村小任教经历未达2学年的(“三定向”毕业生实习期间不列入农村工作经历)。

3、周课时量(指学科教学,下同)未达12节及以上的教师。

4、其他按有关政策规定需要交流轮岗的教师。

暂缓交流轮岗人员。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教师;经个人申请、单位同意、患病经县级及以上医院诊断、教育行政部门审核不宜交流的教师;有配偶、子女长期患病卧床不起(或长期住院)的教师;有子女在高三或初三就读且夫妻单方在城区工作(生活)的教师;任教毕业班的教师;因其它特殊原因暂不能交流的教师。但暂缓交流轮岗延长时间一般最多不超过2年,暂缓交流教师在校公示且须经教育局审核批准,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一年一认定。

四、交流轮岗形式

在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在本县城区学校之间、城区学校与农村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农村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安排实施。

(一)均衡交流

根据辖区内学校教师专业水平结构及教师数量、学科不均衡情况,按照当年教师交流的指令性计划,开展交流轮岗工作。

1、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交流

根据任现学校校长职务年限及工作需要,县教育局研究,适时对义务教育公办学校校长进行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年限原则上不少于5学年,轮岗后其人事关系转入新单位。

2、城区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轮岗

城区中学教师之间、小学教师之间交流轮岗,以学科教师互补余缺和对换顶岗进行交流。交流对象是有农村学校在编在岗任教经历5学年及以上,且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主要依据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并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无对应学科则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各中小学校交流轮岗。交流轮岗年限为2学年,期满后返回原工作单位。

3、农村中学教师交流轮岗

乡(镇)中学教师交流以支援本乡(镇)小学教学为主,乡(镇)中学之间互补学科余缺为辅的办法进行交流轮岗。乡(镇)中学在编在岗教师人均周课时量高于12节及以上,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1学年;人均周课时量低于12节以下,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2学年,期满可返回原工作单位。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交流岗位选择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至于交流轮岗到本乡镇何所村小学校,根据本乡镇中心小学提出村小教师空岗情况而定。

4、农村小学教师交流轮岗

乡(镇)小学教师交流以本乡(镇)各村小、教学点之间进行交流。中心小学及乡(镇)附近小学教师到本乡(镇)边远及艰苦边远学校交流任教,音乐、美术、英语、计算机等紧缺学科教师可采取在本乡(镇)各村小之间进行走教(走教学校不少于3所)。交流轮岗年限不少于2学年,其中紧缺学科教师走教年限不少于3学年。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教师,交流轮岗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村小任教经历情况、年龄大小(计算到月)、交流轮岗教师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教龄、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交流岗位选择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岗,至于交流轮岗到本乡镇何所村小学校,根据本乡镇中心小学提出村小教师空岗情况而定。

(二)培养交流

有计划地选派农村学校的校级领导(校长除外)、校级后备干部(含中层干部)和专任骨干青年教师到城区学校跟班学习(男50周岁以下,女45周岁以下,任职、任教年限满5学年),且按城区学校校级或中层干部、教师安排行政、教学工作量。跟班学习期限为1学年,期满后返回原工作单位。

1、农村中学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安排在县一中、县二中、县三中带职培养,协助学校某一方面行政工作(原则上以原学校分管工作相匹配),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担任相应教学工作。

2、农村小学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安排在县中山实验小学、江重实验小学、县二小、县三小、县四小带职培养,协助学校某一方面行政工作(原则上以原学校分管工作相匹配),参加学校行政会议,担任相应教学工作。

实施原则:农村中小学校每学年初原则上分别安排1-2名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和专任青年骨干教师到城区中小学校跟班学习,学习管理制度、管理方法、参与教学教研等活动。交流轮岗对象由学校根据工作需要进行推荐,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城区各中小学校接受实践培训。城区学校校级干部、中层正职干部下农村学校挂职锻炼参照执行。

(三)下派交流

1、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且未有农村教学工作经历或农村教学工作经历未满5学年的城区中小学教师,一律到农村学校支教不少于2学年,城区中学教师也可到农村小学支教。交流顺序原则上主要依据农村工作经历情况、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技术职称评聘(含岗位细分等级晋级)、教龄、现学校任教时间长短等因素,在征求教师意见的基础上,经学校研究,制定具体操作办法,由学校确定交流轮岗对象并上报县教育局。具体到何校工作,根据农村学校岗位需求情况,县教育局设置空岗学校,依据年龄大小(计算到月)、教龄、现任教学校时间长短、技术职称已评聘高低等顺序依次进行选择农村学校。

2、特殊岗位的校行政干部、教师,如报账员、紧缺学科教师等由学校提出意见报县教育局审批,可实行下派兼课交流,兼课周课时量不少于4节,兼教期限为3学年。

(四)帮扶交流

1、每学期安排城区中小学优秀学科教师开展教学开放周活动及送教下乡,具体办法由县教研室制定并组织实施。参加教学开放周活动及送教下乡的教师视同一次交流轮岗,可不参加交流轮岗,但须连续6个学期承担开放周活动(即示范课)和送教下乡任务,送教下乡次数每学期不少于4次。

2、经个人申请、组织审核批准,承担挂牌名师工作室的优秀教师,名师工作室年度考核和三年周期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的,视同一次交流轮岗。

3、以县城中小学校为领衔,分别与全县农村边远中小学校建立城乡教育共同体,提高学校教育质量和管理水平。帮扶对象二年一定,具体为:县一中对接相山中学、许坊中学;县二中对接航埠中学、白路中学;县三中对接孙坊中学;县中山实验小学对接孙坊小学;县江重实验小学对接白路小学;县二小对接航埠小学;县三小对接许坊小学;县四小对接相山小学;县城中小学校校长每学期不少于4次参加对接学校班子会,参与学校管理,对受援学校在学校管理、教学教研等方面给予帮扶与指导。

(五)自愿交流

城乡中小学校长、教师,如果自愿支持农村薄弱学校教育,可不受交流轮岗条件限制,经学校同意,在县教育局批准后,并按有关规则安排到农村中小学薄弱学校进行支教。

(六)选拔调配交流

根据城乡学校教师需求和编制情况,组织教师合理流动,适时对农村中小学教师公开选拔至城区学校任教。具体实施办法由教育部门制定报县政府审核后实施。各乡镇学校之间教师交流调配,以师资均衡配置为导向,鼓励引导教师顺向调配。

(七)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城区中小学校不直接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城区高中和紧缺学科教师除外),教师补充采取从农村学校公开选调办法进行,新补充教师招聘计划重点安排在农村中小学校。同时,积极引进外地优秀人才,对有意愿返回__任教的教师,依据事业单位人才流动有关规定,在符合政策条件和有需求的情况下,同意他们调回工作,原则上充实到薄弱学校或农村学校,重点安排到村小学校任教。

(八)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做大优质教育资源“蛋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发挥优质学校的辐射带动作用。城区教育资源扩容,将实行一校多址、名校办分校、学校联盟等办学模式。

五、政策保障措施

(一)完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干部选拔和评优评先、教师工作调动等机制

1、从20__年开始,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具有2学年以上的农村学校工作经历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

2、副校级干部、后备干部(含校中层干部)在职务晋升:城区学校干部应有农村工作2学年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干部应有在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

3、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含副校级及以下行政干部),申报评选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等荣誉称号:城区学校教师应有农村工作2学年或按要求参加教师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教师应有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

4、申报评选省特级教师、市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应有3学年及以上农村学校交流(工作)经历。申报评选县级名师须有2年以上农村学校交流(工作)经历。

5、学校在年度工作考核、师德考核、评先中预留适量“优秀”或“评优”指标,专项用于交流教师,工作表现突出的可考核为“优秀”或评为先进。

6、农村中学教师原则上无交流轮岗工作经历,农村小学教师无在村小学校任教2学年经历的,组织上不予进行乡镇之间工作调动,如确因工作生活需要,则必须作为新调入学校下一年交流轮岗人员。

(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与农村任教、交流轮岗经历挂钩

1、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男教师,19__年8月31日以后出生的女教师(含副校级及以下行政干部),申报评聘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中、高级技术职称岗位细分等级空岗岗位竞聘的:城区学校教师必须有2学年及以上农村学校在编在岗工作或按要求参加交流轮岗经历;农村小学教师必须有在乡镇村小学校任教2年经历。

2、校长、教师跨单位(不含本乡镇小学之间交流及工作调配交流)交流轮岗期间在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评分时按实际轮岗年限实行加分。加分标准为: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4分;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域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6分;在享受“最边远”地域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轮岗每学年加8分;帮扶交流中的送教下乡、承担挂牌名师工作室的教师每轮交流经考核合格计8分。交流轮岗年限加分值最高为16分。

3、乡镇小学在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评分时,教师在本乡(镇)各村小、教学点任教经历年限须计算分值,并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称评聘量化总分。乡镇中心小学要根据辖区内村小学、教学点分布情况,研究确定各校任教经历年限分值,最边远学校年度分值不低于每学年计4分,任教经历年限分值最高为20分。计算分值方案要能充分引导教师均衡配置,未列入量化评分的,县教育局审核不予通过。

4、在我县现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在编在岗)累计满25年,且评聘专业技术职称中级及以上职务时,仍在享受艰苦边远地区农村学校任教的,且年度考核及师德考核均为称职(合格)及以上,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在具备相应资格条件下,由本人申请,学校根据本单位此类教师工作业绩进行量化排序报县教育局,有计划的逐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校长、教师跨单位交流轮岗期间可参与原校专业技术职称评聘,交流轮岗期间工作考核合格及以上的,由轮岗学校根据其工作表现签署意见,其教学业绩取交流轮岗前3学年中本人最高一次的教学业绩列入计算。

(三)相关补贴待遇

1、参与交流轮岗的校长、教师,享受流入学校教师的同等待遇(不能出现重复享受某一待遇),并接受流入学校管理、考核。基础性绩效工资和有关政策性福利由原校发放,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划入流入学校发放。

2、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边远乡镇学校任教(相山、许坊、航埠、孙坊、白路)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我县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和“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均为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较边远乡镇学校任教(三山、白陂、马安、桃源、礼陂、河上、六家桥、郭圩),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我县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24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城区学校教师交流轮岗到城区周边乡镇学校任教(石庄、巴山镇沙堤、郊西片,城区周边学校除外),享受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16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40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3、农村中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村小任教交通补贴费标准为(1年按10个月计算):(1)在未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160元;(2)在现享受“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为24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3)在现享受“最边远层次”教师特殊津贴学校任教,月交通补贴费320元,同时享受相应层次教师特殊津贴。

4、乡镇之间中学教师互补学科余缺交流轮岗交通补贴标准为240元/月。

5、“帮扶交流”教师送教下乡、小学“均衡交流”教师“走教”、“下派交流”教师“兼课”交通补贴费标准均为160元/月(一年按10个月计算)。

干部、教师交流轮岗交通补贴由学校发放,对交流轮岗教师,由县教育局和有关学校对其教学任务和学科帮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发放相应补贴;县教育局根据各校教师交流轮岗情况对单位进行奖励,县财政部门为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交流轮岗教师对受援学校在教师传、帮、带工作中,成绩突出,社会反响好,县教育局给予精神或物资奖励。

六、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

广泛宣传国家、省、市等有关校长教师交流政策文件精神,县教育局召开校长动员大会,利用各种媒体向广大教职工公布《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深入宣传解读交流政策,把重大意义讲清楚,把改革方向讲清楚,把相关要求讲清楚,把鼓励政策讲清楚。

(二)摸底统计

各校要依据校长教师交流对象和条件对本校教职工基本情况进行摸底,建立符合交流轮岗条件人员花名册。

(三)上报教师交流轮岗名单

每年6月底,各校按要求分别上报下学年度教师交流轮岗名单和教师需求补充岗位数,并注明学校(村小名称)、学科。

(四)组织实施

城区学校及乡镇之间教师交流轮岗,县教育局依据《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统筹安排。农村中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小学及农村中心小学教师交流到本乡镇村小、教学点,由当地乡(镇)政府依据《__县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办法》有关规定统筹安排。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县长任组长,教育、人社、财政、编制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育局,教育局局长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二)提高思想认识

各学校要正确把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引导学校、教师、学生家长和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为推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创造良好的氛围和环境,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三)有序稳妥实施

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工作,实施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注意科学、合理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防止方法简单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序、有效,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推进城乡学校共同发展,不断提高师资配置效益,整体提升义务教育质量,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四)严格督查考核

县教育局将对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进行不定期督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同时,学年末进行年度工作考核,对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其交流轮岗经历,交流轮岗期限顺延1学年,扣发相应交通补贴费。

(五)建立档案和信息登记制度

县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建立校长教师交流轮岗资料档案,特别是暂缓交流轮岗的和中途暂缓交流轮岗的要做好登记,以便今后滚动延续交流轮岗。市教育局将依托__省中小学教师信息管理系统,每年9月组织县教育行政部门上网登记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情况,翌年7月登记考核结果。登记信息实行市、县两级管理,分级上传汇总,按权限查询,动态监测。

八、本《实施办法》由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领导小组另行研究。本办法从20__年__月__日起执行。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推进中小学校长、教师轮岗制度的落实,加强校际间校长、教师交流,进一步调整优化教师队伍结构,实现教师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协调发展,根据__州委、州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轮岗交流的原则

合理配置城乡教师资源,促进城乡教育教学工作均衡发展。

二、轮岗交流的范围和对象

(一)范围

县城学校教师与同类、同层次农村牧区学校校长、教师相互轮岗交流;

(二)对象

1、20__年聘任的校长,20__年7月1日以后新参加工作的教师;

2、需晋升中级及以上职称无农村学校工作经历2年的教师;

三、交流轮换的时间

校长交流轮岗时间为三年,在交流期间,严格按照校长任期目标进行考核。教师交流轮岗时间为两年,每两年一次轮换,从20__年9月开始。

四、交流轮岗的人数

校长的轮岗交流,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管理需求,每三年进行一次适当的调整,县城学校与农村牧区学校教师应分期分批进行轮岗交流,每一轮交流轮岗人数不少于2人。

五、交流轮换的年龄

交流轮岗教师的年龄原则上男教师在45岁以下,女教师40岁以下。

六、县城交流轮换期满后回原校工作的条件

(一)在交流轮岗期间必须是在交流轮岗的学校工作和生活。

(二)在交流轮岗期间,必须服从学校工作安排,工作态度端正,积极肯干,任劳任怨。

(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无旷工旷课现象,无违反师德师风和违法违纪行为。如果不遵守劳动纪律,教育教学成绩低劣,有违法违纪和违反师德师风行为,接收学校反映较大,由组织将其调动到被交流的学校。

七、农村牧区学校交流教师期满后的去向

农村牧区学校教师交流轮换到县城学校的,交流轮岗期满后必须回原单位工作。

八、交流轮换教师的待遇

(一)交流轮换的教师与原学校的教师(一视同仁,享受同等待遇。

(二)原校为交流轮换的教师每周报销一次往返车。

(三)接收学校不再发给交流教师任何津补贴。

(四)接收学校应为交流来的教师安排好吃住,经常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安心教育教学工作。

(五)交流的教师在交流轮换期间表现较好,成绩突出者,在评优、评先、晋升职务(职级)上优先考虑。

九、交流轮换教师的管理和考核

(一)教师在交流期间要服从接收学校的工作安排,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以高度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搞好教育教学工作,树立主人翁精神,为接收学校的发展主动献计献策。接收学校要加强对交流教师的管理,严禁教师交流轮岗工作走过场,流于形式。

(二)交流教师的考核由接收学校按照本校教师同样的考核标准,加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交流期满考核。教师交流期满后,并由接收学校出具评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意见反馈回原校。交流教师的年度考核由派出学校在充分尊重接收学校考核意见的基础上确定等次。凡交流教师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者,派出学校应继续聘用。

(三)教育局每两年召开一次城乡教师交流轮换总结表彰会,对好的交流单位、优秀教师进行表彰。

十、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城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城乡教师交流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____

副组长:____

成员:____、各学校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____兼任,具体负责教师轮岗交流工作。校长的轮岗经局务会研究并报请县政府党组和县委组织部批准后实行。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6

为促进我市义务教育学校教师资源合理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根据__省《关于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__教发[20__]__号和《__市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实施意见》(__市教字[20__]__号)等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__届__全会精神为指导,以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为抓手,通过建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科学、合理、有序的交流轮岗机制,优化教师队伍资源配置,增强教师队伍活力,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总体目标

坚持“以县为主”的管理体制,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通过加强教师资源配置管理,让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化、常态化,加快县域内教师队伍“县管校用”管理机制改革,整体提升义务教育办学水平,实现教育公平。

三、基本原则

坚持科学合理、民主公开、积极稳妥、以人为本、促进均衡、资源共享、统筹兼顾的原则。优化配置教师资源,实行个人自愿申请与组织安排相结合,个人成长与教育均衡相统一,促进校长、教师交流与保持队伍稳定相协调。

四、交流轮岗范围和对象

(一)交流范围和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__年__月__日),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副职校级领导和教师(以下简称为教师)均应纳入交流范围,每次交流的人数原则上不得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总人数的10%。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以及名师(简称“骨干教师”)不低于应交流骨干教师总人数的20%。

1、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或任教满10学年的在编在岗教师;

2、已获得省特级教师,县级及以上学科带头人、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

3、本学年拟评聘本校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和职务岗位晋升的教师;

4、没有农村学校任教经历的教师;

5、校级后备干部。

(二)轮岗范围和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时间截止到20__年__月__日),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10学年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书记(村小及以下学校除外),在本乡镇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10学年的中心小学及以下学校教师(含校级领导),每次轮岗的人数不得低于符合轮岗条件总人数的10%。

(三)不参与或暂缓交流轮岗对象

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上的校长、教师,除自愿提出意向外,原则上不参与交流轮岗。

以下对象可暂缓交流轮岗:

1、患重大疾病经高安市人民医院诊断,且在校内公示无异议的校长、教师;

2、处于孕期、小孩未满3周岁的女教师;

3、子女在新学年就读初三或高中的教师;

4、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校长、教师;

5、夫妻双方在同一乡镇工作的教师。

因其他特殊原因暂不能交流的校长、教师须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后报领导小组批准。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实行一年一认定。

五、实施步骤

1、调查摸底。在开展轮岗交流工作前,各校要对编制总额、人员情况、获奖状况、专业技术职务等基本信息进行摸底,建立本校符合交流轮岗条件的人员花名册。

2、学习动员。教育部门、各学校分别召开动员大会,传达学习省市相关文件会议精神,提高全体校长、教师对开展轮岗交流工作的认识,明确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的重要意义,对开展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工作进行总动员。

3、审核公示。各学校将所有符合交流条件的人员名单、暂缓交流轮岗的教师名单、与对应学校研究确定的交流轮岗岗位(指人数和学科,下同)予以公示。

4、确定名单。各学校根据本办法,结合本校教师情况,按对应学校轮岗交流岗位需求确定当年轮岗交流人员名单,并进行公示。

5、组织实施。学校将轮岗交流名单报市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组织教师轮岗交流到位。

六、交流轮岗的组织实施

(一)交流的组织实施

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需要在本县域内城区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农村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安排实施。教师在交流期间,原学校应保留其人事关系、所聘专业技术岗位和行政级别,交流期满,回原单位任教。由优质学校到薄弱学校、城区学校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个人提出留在交流学校的,由教育行政管理部门研究批准。

1、交流的主要方式

(1)内部交流。在各乡镇中学、小学之间实行内部交流,即把乡镇中学超编、超学科的教师交流到乡镇小学交流,优化教师队伍结构。

(2)培养交流。

①新招聘的农村学校教师,须在农村学校服务5学年以上方可交流到城区学校任教。直接招聘在城区学校任教的教师,工作满5年后属于交流到农村学校的对象,交流时间不少于2学年。

②每学年从城区学校选派副校级领导及中层干部到农村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不少于2学年。

③每学年选派一定数量的农村学校副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到城区学校挂职锻炼,挂职锻炼的期限为1学年。

(3)名师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范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超过5周年,并已经获得省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和市级(设区市)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名师等荣誉称号的教师,必须到农村学校交流1学年或到城区薄弱学校交流2学年。分五年实施,每年安排五分之一的教师交流。

(4)自愿交流。不属于交流轮岗对象的城区中小学教师,如果自愿申请交流,可不受交流任职任教年限限制,由教育行政部门安排到相应学校交流。

以上交流,除规定了具体交流年限的外,40周岁以上的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少于1学年,40周岁以下的教师每次交流的期限不少于2学年。

2、交流岗位的确定。

(1)城区学校之间、城乡学校之间、优质学校与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轮岗工作在教育行政部门统一协调下,分别由相关学校研究确定好交流岗位(指人数和学科,下同),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2)属于内部交流的学校,由乡镇初中、中心小学支部研究确定交流岗位,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3)其他交流形式岗位的确定。由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各中小学学科结构情况,按照流出学科教师与流入学科教师对等的原则研究决定,在交流前予以公示。

3、交流人员的确定。

①高安中学、高安二中初中部教师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聘任高级、中级和初级三个职称层次,每个层次按照10%的比例确定交流人员。按照所需学科聘任时间长短排序,聘任时间长者先交流;如时间相同,则按所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级别高低排序,级别高者先交流;如再相同,则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交流。

②其他学校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所需学科在现任教学校任教时间长短排序,任教时间长者先交流;如时间相同,则按所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级别高低排序,级别高者先交流;如再相同,则按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交流。

③名师交流人员的确定。按照所需学科获得的综合最高荣誉的级别排序,级别高者先行交流;如级别相同,则按获得时间长短排序,时间长者先行交流;如时间相同,以年龄大小排序,年龄大者先行交流。

4、交流人员选岗办法。交流人员按照确定的交流名单排序,分类依次选择交流岗位。

(二)轮岗的组织实施

1、符合条件的校长(书记),在同层次学校之间根据组织安排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5学年。轮岗期间其人事、组织关系转入新任职学校。

2、符合条件的乡镇中心小学与村小(教学点)教师,在本乡镇范围内定期实行轮岗,每次轮岗时间不得少于2学年。轮岗人员的确定参照交流人员确定办法,结合实际由乡镇中心小学支部具体组织实施。乡镇中心小学特殊专业教师、或未达到课时工作量的紧缺学科教师(如计算机、英语、音乐、美术等),原则上以走教的形式到村小(教学点)进行巡回任教。不属于轮岗对象的中心小学教师自愿申请轮岗到村小(教学点)的,在同类岗位中优先选择。

七、保障措施

1、严格参评、参聘、任职资格。

(1)从20__年开始申报本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必须有农村学校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以上的任教经历。

(2)评聘本校中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必须有农村学校1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工作经历;评聘本校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和晋升岗位等级的教师,必须有农村学校2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3学年工作经历。

(3)从20__年开始,城区学校教师申报市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优秀德育工作者、教书育人楷模等荣誉,必须有农村学校1学年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工作经历。

(4)从20__年开始,新任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应具有农村或城区薄弱学校2学年以上的工作经历。

2、加大待遇保障力度。

1各农村学校必须优先解决好交流人员的住房、生活等相关实际问题。

2交流教师的绩效工资和福利由原学校发放。

3交流教师每人每学年发放1000元的交通差旅补贴(不含城区内及同乡镇内交流轮岗教师),并将所需经费纳入到市本级财政预算;进一步完善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制度,轮岗交流教师按照谁在岗谁享受的原则,按岗享受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

4在同等条件下,参加轮岗交流的校长、教师在职务评聘、评先评优和评选骨干教师、学科带头人时优先考虑或评先评优时拿出一定指标单列出来给予表彰。

5每年拿出一定比例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聘任指标,用于当年交流期满、表现优秀的教师进行聘任。

(6)各小学、初中在本校岗位结构比例内,可优化部分中、高级岗位聘任指标,专项用于到农村学校交流的教师。

(7)城区学校教师交流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满2年,表现突出的,可在本岗位结构比例范围内高聘一级。

(8)在本市属于特殊津贴发放范围的农村边远地区学校任教累计满25年且仍在这类学校任教的教师,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直接聘任相应专业技术岗位。

3、建立档案和信息登记制度。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要建立校长、教师轮岗交流资料档案,特别是暂缓轮岗交流的和中途暂缓轮岗交流的要做好登记,以便今后滚动延续轮岗交流。

八、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成立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市文化教育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编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全面负责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文化教育局,市文化教育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落实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

2、提高认识。各学校要正确把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积极宣传有关政策,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做好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政策宣传和思想教育工作,着力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和良好的工作氛围,进一步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确保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取得实效,努力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

3、精心实施。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工作,实施过程要体现以人为本,要注意科学、合理地把这项工作做实、做细,防止方法简单化。既要积极开展、注重实效,又要操作有效、维护稳定,坚决杜绝只顾眼前利益的短视行为,促进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

4、加强管理

1交流轮岗人员在交流轮岗期间由交流轮岗所在学校管理。

2对符合交流轮岗条件,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免去其职务,其后按教师身份进行交流轮岗。拒不服从交流轮岗的教师,在待交流轮岗期间年度考核定为不确定等次。

3交流轮岗人员中途如遇暂缓交流轮岗的情况,经批准可暂停交流轮岗,暂停交流轮岗的人员待符合交流轮岗条件后,继续补足交流轮岗时间,此交流轮岗人员不计入该校来年须交流轮岗人员10%总量。

4经批准同意交流轮岗的教师,凡属于学校所有财产和资料,须自觉归还原学校。

5、加强协作

1人事部门。

①对交流轮岗教师享受的边远地区特殊津贴进行审核。

②交流轮岗的教师,在交流轮岗期间的职称评聘纳入该教师编制所在学校评聘。

③及时做好对城区教师交流到农村任教满2年且评而未聘的对象审核工作。

2编制部门。要及时衔接好交流轮岗后的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对交流轮岗人员要保留其在原单位的编制。根据上级规定,逐步实行城乡统一的编制标准。

3财政部门。应根据教育部门提供交流轮岗安排的情况,将交流轮岗的校长、农村边远地区特殊津贴、交流轮岗教师的交通差旅补贴等划拨到交流轮岗所在学校进行管理发放。

本方案从20__年__月__日起试行,实施方案及未尽事宜由市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7

为贯彻落实《中共__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__省教育厅、__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__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工作的意见》(__教师〔20__〕__号)、《__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转发<教育部等六部门加强新时代乡村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的通知》(__教师函〔20__〕__号)等精神,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促进校长、教师交流制度化、常态化,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现就推进__市20__年度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__届____全会精神,全国、全省、全市教育大会精神,以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为目标,按照“统筹兼顾、均衡发展、因地制宜、以人为本、科学规范、积极稳妥”的原则,着力构建科学、规范、有序的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机制,优化教师资源配置,提升教师队伍整体素质,增强教师队伍内在活力,缩小城乡、区域、校际之间师资差距,促进教育公平,提升教育质量。

二、交流范围

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

县域内以优质学校为龙头,分别联合周边农村学校、薄弱学校,形成若干个片区(学区、盟区),实行教师在片区(学区、盟区)内学校间交流。鼓励城区学校教师跨片区交流。校级领导一般在县域内交流。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的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机制,逐步扩大交流范围。

三、交流对象

1、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及以下,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职满6年及以上的校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在同一所学校连续任教满6年及以上且完成一轮教学任务的专任教师为应交流对象。校长的交流按照管理权限由主管部门确定。教师每年交流人数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10%以上,其中每年参与交流的特级教师、学科带头人、教学能手、骨干教师、县级以上模范(优秀)教师以及中高级教师要达到应交流对象总数的20%以上。同一学校级领导每次交流人数一般不超过校级领导总人数的30%。

2、在山区、丘陵地区农村学校任教满9年或在条件更为艰苦的边远农村学校、教学点任教满6年的教师,自愿继续留校任教的,应尊重本人意愿,视为具有交流经历。

3、处于孕期和哺乳期的教师或患病并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医院诊断不宜交流的教师,在校内公示后,可暂不交流。学校传统项目、特色课程的领衔教师经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可暂不交流,但延长时间原则上不超过3年。

4、校长、教师自愿申请参与交流的,经学校和同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后实施交流。

四、交流形式

交流坚持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和组织安排相结合,坚持与教师培养、使用和优化教师队伍相结合,坚持多形式、多层面开展交流工作。

1、指导性交流。鼓励城区学校的名师、骨干教师和校长向农村学校、城区薄弱学校流动,指导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学科建设、队伍建设等。

2、合作性交流。采取名校办分校、集团化办学、联盟校等形式进行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3、优化型交流。特长教师向特色学校流动,富余学科教师向该学科短缺学校流动,超编学校教师向缺编学校流动,超编学校与缺编学校根据学科余缺进行互补式流动,进一步促进教师结构优化。

4、走教型交流。采取就近片区内走教兼课的办法,解决部分学校音体美、劳技、信息、心理健康等结构性岗位空缺问题。

5、其它形式交流。各县区教育局、各学校要不断创新交流方式,采取名师名校长特聘岗交流、对口帮扶、支教、送教下乡等形式,支持优秀校长、优秀骨干教师向农村学校、薄弱学校有序流动。

五、工作流程

县属学校将符合交流条件的所有人员花名册报送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各学校教师编制、岗位及符合交流条件教师的情况,下达各学校应交流的学科及交流名额指标。各学校将参与交流的人员名单报各县(区)教育局。各县(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确定交流人员的服务学校。各县(区)教育局将本学年度教师交流情况报告、校长教师交流花名表、交流人员报到单上报市教育局备案。

六、保障措施

1、评职评优优先机制。对积极参与交流并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骨干示范作用的校级领导、教师,在职务晋升、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倾斜,对做出突出贡献的给予表彰奖励。

2、改善工作生活条件。各县教育局和各学校要努力改善交流教师的工作、生活条件,加快建设教师周转房,可根据各县实际情况给予交流人员一定的交通补贴。城区学校交流到农村学校的教师,享受农村教师补贴。

七、工作要求

1、提高思想认识。全面推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是优化中小学校长和教师队伍结构的有效手段,是推进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合理分布,缩小师资校际差距、城乡差距和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和学校主要领导要深刻认识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消除对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片面认识,在总结以往工作经验的基础上,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组织开展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大力提升校长教师队伍素质,激发校长教师队伍活力,促进本区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2、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的重大意义,予以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市教育局成立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领导组。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科室人员担任成员,具体指导和落实全市范围内的校长教师交流工作。选派交流教师的学校,要深入细致地开展思想工作,组织教师有序开展交流,努力帮助教师解决交流中遇到的各类困难。接收交流教师的学校,要热诚对待每一位流入的教师,尽快帮助流入教师熟悉学校环境和文化,及时融入学校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流入教师的作用。

3、分级规划实施。县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掌握所属义务教育学校师资需求和在编教职工基本情况,统筹制定年度交流计划,将交流指标落实到各校;各学校每年进行调查摸底,核清人员学科、年龄、教龄结构和学校工作年限等情况,根据交流指标,确定交流人员名单。

4、加强政策宣传。要统筹协调各方面的关系,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解释、舆论宣传和思想政治工作,要多形式引导教师深入认识交流的意义和价值,消除思想顾虑。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方案。要大力宣传和总结交流教师的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

5、平稳有序推进。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复杂性、艰巨性,结合本地实际,妥善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把握工作重点和进度,循序渐进。保持和发扬学校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发挥骨干教师的引领作用。坚决防止部分学校因交流而引发学校超编、超岗位结构比例配置等现象发生。要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解决交流教师的后顾之忧,尤其要关心交流到农村学校任职任教教师校长,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

6、其他要求。各县(区)教育局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全力推进校长、教师交流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年度目标任务。从9月份起,于每月25日前向市教育局书面报告该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责任制度,确定1名分管领导和1名具体责任人负责日常管理、考核评价、信息报送等工作。

关于开展城乡教师交流轮岗工作的实施方案 篇8

为认真贯彻《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中发〔20__〕__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意见》(__发〔20__〕__号)有关精神,积极落实《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__教规范〔20__〕__号)、《__-__教育事业发展一体化规划》和《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城乡融合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市发〔20__〕__号)等文件有关要求,推进教育人力资源优化配置,持续开展20__-20__学年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现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____思想为指导,以推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促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为目的,以输出“名校”先进办学理念、管理经验和优秀师资,带动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快速发展为核心,以加强管理、提升服务、提高质量为重点,大力实施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让更多学生享受更优质公平的教育。

二、工作原则

按照“省级指导、市级统筹、区县实施、学校落实、积极推进、提升质量”的工作原则,紧密结合辖区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制度改革的实施,有效依托市、区县和开发区“名校+”教育联合体的运行,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促进全市教师校长合理交流、有序轮岗,持续缩小城乡学校和区域内校际间差距,促进教育教学迈向高质量发展。

三、交流任务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全市教师队伍建设实际,合理确定每学年教师交流的比例,一般不低于辖区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名师(特级教师、教学能手、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等)、高级教师和一级教师应不低于交流总数的30%。在深入调研基础上,对全市20__-20__学年交流轮岗工作做出安排,具体项目及任务见附件1。

(一)教育特派员支教帮扶。根据《__市建设教育卫生特派员突击队工作实施方案》,中心城区(开发区)选派100名优秀教师作为教育特派员到郊区县(开发区)学校支教帮扶。期限1学年。主要任务是开展以课堂教学为主的帮扶活动,也可根据帮扶学校的教育教学需要进行听课评课、开设公共课、研讨课或专题讲座,指导青年教师,协助学校做好教学管理工作。

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填写附件2(一式三份,派出学校、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接收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各执一份,用于存档和安排工作参考使用),汇总填写附件3报市教育局。

(二)教师跟岗学习交流。从郊区县、开发区遴选100名中青年教师到中心城区、开发区优质学校跟岗学习,发挥优秀教师“传帮带”作用,提升青年教师教学科研业务能力,促进其专业成长。

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负责组织填写附件4(一式四份,派出学校、接收学校、双方学校所在区县(开发区)各执一份,用于存档和安排工作参考使用),汇总填写附件5报市教育局。

(三)“三区”人才支持计划。为进一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有效衔接乡村振兴战略,按照教育部和教育厅统一部署安排,遴选50名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优秀教师(原则上为各级教学骨干)全职到到周至县、__县县级以下学校担任相应课程或专业的教学任务,并通过集体备课、举办讲座、开设公开课等多种形式,帮助当地教师提高教学水平、业务能力。时限为1学年。本项工作补助经费已按规定预拨相关区县、开发区,详见《__市财政局__市教育局关于下达20__年“三区”人才教师计划专项工作补助经费预算的通知》(市财函[20__]__号)。选派教师学段和数量分配情况见附件6。

(四)市域内校长轮岗。为提升校长办学治校和育人水平,发挥城区优秀校长示范引领作用,从中心城区和郊区县遴选80名校园长或副校园长(含其他校级领导),实施互派挂职轮岗交流。时限为1学年。

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按照附件1轮岗名额分配表的安排,对接沟通协商确定轮岗校长学段和学校,组织填写附件7(一式三份,轮岗校长所在学校、派出区县、开发区和轮岗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各执一份,用于存档和安排工作参考使用),汇总填写附件8报市教育局。

(5)“__教育一体化发展”校园长轮训交流。为加快推进__-__教育事业一体化发展,落实《__-__教育事业发展一体化规划》有关工作要求,两市教育部门决定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轮训交流。__市选派40名校园长(含副职)到__市知名学校挂职培训或跟岗学习,__市选派20名优秀校园长(含副职)到__市薄弱学校挂职指导。挂职培训和挂职指导时限均为1个月,跟岗学习时限为1学期。

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按照附件1“__教育一体化发展”校园长轮训交流项目分配表安排,接收或选派相应学段的校园长,组织填写附件9(一式四份,本人所在学校、所在区县或开发区教育局、__市教育局、__市教育局各执一份,用于存档和安排工作参考使用),汇总填写附件10报市教育局。

(6)县域内“名校+”教师交流。为持续改善县域内学校师资队伍结构,优化教师资源初次配置和再次配置,按照“名校+”工程有关要求,加大县域“名校+”教育联合体内教师均衡配置力度,保障“名校+”工程落地见效。按照市上统一安排组织辖区“名校”选派优秀教师到“+校”任教或“+校”选派青年教师到“名校”跟岗学习。时限为1学年。

相关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按照附件1“县域内“名校+”教师交流”名额分配表安排,组织填写附件11(一式三份,本人所在学校、交流学校、区县(开发区)教育局各执一份,用于存档和安排工作参考使用),汇总填写附件12报市教育局。

四、交流对象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委编办、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__教规范〔20__〕__号),凡男50周岁、女45周岁以下,且在同一所学校任教满6年的专任教师均应交流;凡男55周岁、女50周岁以下的正、副校长在同一所学校任满8年后均应交流;新招聘教师原则上首先安排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2年以上,纳入当地教师交流工作计划。为落实市委、市政府有关规定,区县、开发区可结合实际,在省定条件基础上适当放宽条件制定本地教师交流政策,报市教育局备案。省属、市属中小学、幼儿园和普通高校附属中小学和幼儿园纳入所在区县和开发区统筹安排交流,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辖区教师交流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宣传动员(__月__日-__月__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召开动员会,安排20__-20__学年度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做好政策宣传和思想动员,激发校长、教师的积极性、主动性。

(二)确定人员(__月__日-__月__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根据本地和对口交流区县(开发区)学段、学科教师队伍建设实际情况,协商确定跨区域交流人员名单,指导辖区“名校”及“+校”确定区域内交流人员名单。市直属中小学、幼儿园跨区域交流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县域内“名校+”教师交流纳入所在区县统筹安排。__月__日前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将本单位《20__-20__学年教师交流工作实施方案》报市教育局组织人事处。

(三)报送材料(__月__日-__月__日)。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整理教师交流资料,__月__日前向市教育局报送交流人员汇总名单PDF版名单(附件3、5、8、9、10、12加盖公章后发指定邮箱)。跨区域交流的人选名单和汇总表由派出单位负责对口送达接收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对接沟通安排有关工作。

(四)启动实施(__月__日-__月__日)。__月__日前各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对交流人员进行培训。__月__日前所有交流人员到达新岗位报道。秋季开学时,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应及时检查教师交流工作落实情况,市教育局将此项工作纳入开学检查事项。

六、保障措施

(一)完善交流轮岗制度。充分认识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的重要性,将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和“名校+”、“名师+”、“名校长+”工程的实施作为推进完善交流轮岗的保障机制。县域内教师、校长交流轮岗要突出重点,有镇区和乡村学校的县(区),以城乡学校之间交流为主。没有乡村学校的市辖区,以优质学校和薄弱学校之间交流为主。乡镇范围内以中心小学与村小学、教学点交流为主。

(二)落实交流激励机制。对主动到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工作的教师、校长,在职称评定、岗位聘用、评优树模等方面实行政策倾斜。城镇中小学教师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同等条件下,可以优先评审一级教师职称;评定高级、正高级教师职称时,必须具有农村学校任教1年或薄弱学校任教3年的经历。对在交流中拒不到岗、消极应付、擅自离岗、弄虚作假、“挂名交流”等行为,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三)加强交流信息管理。严格按照《关于加强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管理和服务的若干意见》(市教发〔20__〕__号)要求,定期对辖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校长信息及时更新,动态管理。

(四)加大督导检查工作。各级教育部门和教育督导部门将教师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作为开学检查、专项督导和综合督导的内容,促进交流工作质量不断提高。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教师校长交流工作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落实建设教育强市、办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质量,精心选派。交流教师承担着将优质学校先进的教育理念、教学方法和管理经验带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的

重要使命,要选派师德高、业务强的教师承担交流任务。

(三)广泛宣传,保障有力。要加大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交流工作开展的舆论氛围。接收学校要安排好交流人员的工作和学习,提供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

(4)扎实推进,强化管理。区县(开发区)教育部门要加强对交流教师校长的管理,建立完善相应的考核机制。交流期间,派出学校要定期看望交流人员,检查履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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