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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2024-03-14 08:48:35 条据书信 打开翻译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

尊敬的学生家长、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欢迎加入__市__小学的大家庭。学生资助是一项重要的保民生、暖民心工程,事关社会公平。成华区教育资助中心,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学生资助规范管理,全面推进精准资助和资助育人,促进学生资助工作取得了新的成就,确保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现将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内容告知如下:

鸡蛋牛奶工程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义务教育段的__户籍在籍在校低保家庭学生、孤儿。

资助标准:

在校期间可获得每天一个鸡蛋和一盒学生饮用奶,其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每学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全年共计800元/生。

申请发放流程:

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低保证、近3个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孤儿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按天发放鸡蛋牛奶实物。

宏志助学金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义务教育段在籍在校的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人员中优秀非寄宿学生,学生户籍不限。

资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

申请及发放流程:

由学生或监护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提交户口簿、低保证、近3个月领取低保金的银行流水、特困供养人员证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经审核批准后,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寄宿学生)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寄宿学生。学生户籍不限,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寄宿学生优先享受此资助项目。

资助标准:

小学1000元/年·人,初中1250元/年·人。

申请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助学金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非寄宿生)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经教育行政部门审批的公民办学校义务教育阶段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脱贫家庭(原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非寄宿生,学生户籍不限。

资助标准:

小学500元/年·人,初中625元/年·人。

申请及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发放到一卡通,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

免午餐费

资助范围:

就读成华区公办学校中的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义务教育学校(含民办学校政府委托办班)的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包括:低保家庭学生,孤儿,烈士或一级伤残军警且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因疾病、意外灾难等原因导致影响家庭基本生活、难以维持子女正常学业的特殊困难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在校期间,按照每生每天9元/餐的标准免除午餐费,每学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其餐费高于补助标准部分,由学校公用经费承担。

申请及发放流程:

学生自愿申请。在规定时间内,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或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有相关困难证明的附上对应证件的复印件。经评审公示无异议后,按学期直接减免,春季资金在每年5月中下旬发放学校,秋季资金在每年11月中下旬发放学校。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学生资助工作是一项民生工程,是帮助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的重要方式。政府和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坚持做好资助宣传工作,让家长和学生了解资助政策,从而做到“应助尽助”。特面向全体家长进行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请您认真阅读相关资助政策,如有资助需求,可以上报班主任老师。

1、资助对象

①原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包括继续享受政策的建档立卡脱贫户人口家庭、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易致贫、易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需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②低收入人口含低保、特困供养人员、低保边缘、支出型贫困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法定监护人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出自 wwW.zuoWEnBA.nEt

③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学生本人经民政部门认定,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④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⑤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或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公安、消防救援部门分别认定,持有相应证件,在相关部门信息系统具有电子信息档案,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⑥优抚对象子女:经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认定,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

⑦残疾人家庭子女:法定监护人持有残联部门核发的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并“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具有电子信息档案。

⑧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法定监护人因公牺牲或因见义勇为牺牲,根据有关文件规定其可享受教育优待资助的子女学生;或经学校认定,学生本人或共同生活家庭成员因病因灾等各种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

2、补助标准

小学每生每年500元。(按春秋两季发放,春季250元,秋季250元。)

3、资助公示

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类别,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4、发放方式

学校安排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办理学生个人银行卡,并将资助资金直接划入学生银行卡。(学生无法办理银行卡的,家长可以代领。)

5、办理流程

1、个人申请:如您的孩子属符合申请条件且需要资助,请向班主任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2、班主任或年级组初步审核:班主任通过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量化评估等方式对学生或其法定监护人提出的认定申请及相关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定班级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并指导学生或其监护人进行自主申报。

3、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根据学生或其监护人自主申报的材料,通过信息比对认定(通过“全国学生资助信息管理系统'',将学生学籍信息与系统基础数据进行线上比对认定)、量化评估认定、学校评审认定、学校调查认定等方式,确定学校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

4、公示无异议后,逐级上报区学生资助中心,经审核通过后予以资助。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党和国家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学问题,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为使您清晰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顺利完成学业,现将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学段学生资助政策告知如下:

1、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二)免费教科书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资助标准:为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免费配备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年500元,初中生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发放,补助资金发放至受助学生家长提供的银行账户。

(四)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资助对象: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每生每天5元,由学校按标准统一提供营养早餐、课间加餐或午餐,补助资金不得以现金形式发放给学生或家长个人。

2、捐资助学政策

资助对象:具有本县户籍的家庭经济困难中小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生每人每学期300元,初中生每人每学期500元,高中生每人每学期800元。

若对以上学生资助政策有不理解的地方,可向孩子就读学校咨询,也可与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联系。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电话:__。

感谢各位家长一直以来对学校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您的孩子需要资助,请在开学后及时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4

各位家长: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生资助工作,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因贫困而失学,切实保障各项资助政策精准落实,按照上级资助工作相关文件要求,特制定2024年春季我校各类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一、资助申报流程

1、符合以下条件且有意愿申报的学生:请家长在3月18日之前将相关证件的原件、一份复印件、填写好的《申请书》交给班主任。

2、凡提出申报的学生、家长,在申请资助工作流程中须同意进行“公示”环节的要求,如不同意公示将无法进行申报。

二、资助申报条件

(一)中央下发的建档立卡家庭贫困学生

1、应有扶贫手册。手册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如果没有扶贫手册,须开具村镇两级证明。

(二)低保学生

※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和第2两条,方可认定证件有效。

1、应提供低保证。低保证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请家长打最近两个月的银行流水作为该低保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的佐证。

(三)低收入救助学生

※低收入救助必须同时具备以下第1、第2和第3条,方可认定证件有效。

1、应提供低收入救助证。低收入救助证中“共享人”应有该生姓名。

2、学校资助审核领导小组要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认定确实家庭存在困难方可申报。

3、请家长打最近两个月的银行流水作为该低收入救助证是否在有效期内的佐证。

(四)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以下两方面须同时具备,方可进行资助。

1、残疾学生或者父母为残疾人,须查看有效证件;

2、必须是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或者残疾人子女。学校资助审核领导小组要对其困难程度进行认定。认定确实家庭存在困难方可申报。

(五)孤儿、烈士子女、特困救助供养等情况须查看其有效证件。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各位家长:

您好!

2024年春季学期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开始启动,为了更好的落实国家资助政策,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了解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结合《__小学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活动方案》,现将资助种类、所获金额、上报方法等通知如下:

一、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政策

资助对象: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二、非寄宿困难学生补助

将义务教育阶段建档立卡学生,以及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纳入补助范围。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的比例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即年生均小学500元,每学期250元;初中625元,每学期312。5元。

三、__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中小学生营养午餐补贴

资助对象:就读于__市公办普通小学、初中的__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城区(含开发区、双阳区)午餐补贴标准:

小学6元/天/人,初中7元/天/人。

申请程序:每学期开学时,__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家庭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资助申请表并提供证明材料。

四、__市残疾学生营养餐补贴政策

资助对象:

1、公办特殊教育学校在校学生(幼儿园)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民办特殊教育学校(机构)在校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3、幼儿园(含民办)、普通中小学(含民办)、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随班就读残疾学生(幼儿),且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资助标准:

1、学前教育阶段。每日三餐:12元/日/人

2、义务教育阶段、高中教育阶段、中等职业学校。

走读生每日一餐:8元/日/人

3、每学年按195天计算。

五、教育脱贫攻坚和幸福__

资助对象:就读于__市公办普通小学、初中的__市城乡低保及低保边缘及建档立卡家庭的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

低保学生每生每年1000元

建档立卡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

六、办理程序

每学期初,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学校提出申请,学校汇总受助学生信息材料,上报上级教育资助管理部门,资助管理部门将学校上报的信息交由同级资助机构进行审查,审查合格确定为受助对象。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6

学生资助工作,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和民生工程,为进一步加强党对学生资助工作的全面领导,全面落实精准资助政策,持续加强规范管理,加快提升学生资助信息化水平,特签订本责任书。

一、工作目标

1、加强资助政策宣传。在开学时进行不少于“两课时”的资助政策宣传,加强对资助范围、资助标准、资助程序等重点政策内容的宣传,充分利用课堂、校园网、广播站、宣传橱窗、进村入户、家访、“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等多种形式,加大对学生、家长等重点人群的宣传力度,做到国家资助政策家喻户晓。

2、做到资助对象精准。对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城乡低保户等家庭经困难学生,确保“应助尽助”,进一步巩固和拓展脱贫成果,在过渡期内保持学生资助力度总体稳定,对易返贫致贫家庭子女给予重点关注和帮扶。

3、落实资助政策精准。在精准排查的基础上,对照学生资助政策,实行各学段的脱贫户、监测对象户、城乡低保等家庭经济贫困学生资助全覆盖,在政策措施和资金安排上给予支持和倾斜。

4、推进系统全面应用。学校机构、资助项目、资助信息100%纳入系统管理,系统中在校生数据、困难学生数据、资助数据与实际之间“零误差”,努力实现“3个100%”和“3个零误差”目标。

5、健全工作台账资料。对于学生资助对象,要做到以班分贫困类型,分年级、分学期编目录登记造册,要把资助计划、资助总结、相关的文件、会议记录、宣传资料、家长反馈等内容纳入台账管理,做到资助对象资料底细清、受助明。

二、管理责任

书记、校长是学生资助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学生资助工作负主要责任,分管的副校长、学校资助中心主任及班主任对学生资助工作负直接责任。对资助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中出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尤其是虚报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吞资助金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____新区(高新区)__小学2024年春季资助金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了,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使广大家长知晓助学的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资助对象

01、脱贫家庭(原建档立卡,有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02、残疾(学生本人残疾证);

03、城乡低保(有低保证);

04、特困救助供养(有特困救助供养证);

05、孤儿(有孤儿证);

0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相关证明文件);

07、烈士子女(有烈士证书);

08、工会认定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符合上述条件的学生应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或街道、镇级及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以及户口本复印件。

国家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按每学期500元进行资助。

申报方法

学生或家长填写《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初审,再交给学校统一评审、上报。

申请材料

01、班主任老师处领取《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02、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03、资助申请表和证明材料一个学年提交一次,原则上去年秋季申请提交并参与补助的春季不需要再提交材料,但春季新增的名单需另行提交。

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2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联系方式:

学生发展中心张博韧老师

联系电话: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城乡义务教育家庭

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补助对象:

就读于我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籍在校学生

①原国家级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原广东省户籍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有相关证件证明);

②特困供养人员(有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

③特困职工子女(有特困职工证);

④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有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证(低保证));

⑤低收入(低保边缘、低保临界)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有低收入家庭证书或低保边缘家庭证书或低保临界家庭证书或支出型困难家庭证书);

⑥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或优抚对象抚恤补助登记证、因公牺牲警察子女证明);

⑦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儿童福利证或孤儿证明或福利院证明或事实无人抚养儿童证明);

⑧学生本人残疾(残疾证或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⑨学生本人患重大疾病、家庭遭受疫情学生(有相关病历或病情诊断书);

⑩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家庭遭重大突发意外事件学生(相关证件或手写相关情况描述,需含申请人签名和所在居委会或村委会联系电话);

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的儿童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相关证件或证明等,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调查科学评定)。

以上提及相关证件及证明应在有效期内。申请时需将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交学校,除为申请开具的证明学校要收原件外,其他材料原件学校现场核验后返还给学生或家长,复印件学校留存。

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办理程序

请符合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向学校索取《__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并于3月8日前向所在学校提交《__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补助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由学校按规定受理申请、组织评审、公示评审结果,公示无异议学生名单通过资助管理系统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资助名单最终确定后,由学校将资助资金发放至家长(监护人)的银行账户。

(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申请原则上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动态调整。)

二、学校的助学事项

(由学校补充,主要学校资助部分)

温馨提示: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0757-87835015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家长:

您好!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进行简要介绍。

资助对象

资助对象为我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贫困生:

(1)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

(2)脱贫享受政策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边缘易致贫困、突发严重困难户家庭困难学生。

(3)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

(4)特困供养学生

(5)孤残学生

(6)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烈士子女

(8)因其他原因(如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重大突发意外、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常年卧床不起等)造成经济特别困难的家庭学生。

资助标准

小学寄宿生每生每年1000元

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年500元

初中寄宿生每生每年1250元

非寄宿生每生每年750元

资助流程

(1)提出申请。根据本学期资助时间安排,符合条件的学生或监护人自愿向学校提出申请,如实填报《芜湖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和国家资助对象认定申请表》。

(2)资格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严格执行班级评议、学校资助管理部门、学校审核三级认定程序。

班级评议

班级认定评议小组根据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表审核其真实性、有效性,对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标准,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综合学生家庭实际情况,确定本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报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认定评议小组审核。

学校资助管理部门认定

认定评议小组审核各班上报的名单和材料,综合统筹,确定本年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名单,并将审核意见报学校资助领导组核准。

校级审核

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将核准后名单报学校资助领导小组统一审核。

(3)结果公示。审核结果进行公示。

温馨提示

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暖心资助,情润童心。__镇中心小学将继续积极践行义务教育资助的责任,进一步做好国家资助政策宣传工作,深化资助育人成效,让每个孩子享有公平的教育。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日益丰富。为使家长们清晰了解助学政策的相关内容,确保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国家助学政策,特在此向家长们介绍我省现有的义务教育资助政策。

一、资助对象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

孤儿及残疾学生

烈士或优抚家庭学生

二、补助标准

非寄宿生小学每生每年500元。

三、发放方式

生活补助经费由区教育局按学期集中支付,直接发放到学生(或学生监护人)个人的农业银行银行卡账户

四、具体流程

01__省建档立卡等学生信息管理系统以及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中已有的学生,可直接接受资助。(不需提供任何材料)

02两个系统外的学生若符合资助条件需提供以下佐证资料。

建档立卡家庭学生:

提供申请生活补助承诺书、建档立卡手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户籍关系不在__省的,须提供户口所在地的县级扶贫部门提供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建档立卡户主与受助学生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

低保(含特困供养人员)家庭学生:

提供申请生活补助承诺书、低保证、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2份(低保证持有者与受助学生必须在同一户口簿中;户籍关系不在__省的须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提供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孤儿或残疾学生:

提供申请生活补助承诺书、孤儿须由区(县)级以上部门提供父母双亡的证明、亲属关系证明及复印件2份;残疾学生提供残疾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

烈士、英雄模范和因公牺牲、一级至四级因战因公伤残的军人、公安民警、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家庭子女、符合《军人抚恤优待条例》和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可享受教育优待对象的家庭子女:

提供申请生活补助承诺书、退役军人事务、公安、应急管理等部门相应认定材料、家庭成员关系证明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优抚对象子女或法定监护人享受国家定期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子女提供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的认定材料、家庭成员关系证明及复印件2份。

03出现在两个系统内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若自愿放弃补助,需提交关于自愿放弃国家资助的声明。

请各位家长朋友认真查阅以上内容,并按时申报。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祝您的孩子健康成长、充满阳光!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1

尊敬的家长朋友:

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资助工作现已开始,为让您更深入了解资助政策的具体内容和要求,特以一封信的形式转发给您,请您仔细阅读。

一、资助项目名称

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

二、资助原则

应助尽助、尊重意愿、阳光透明、保护隐私

三、资助范围

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在校家庭经济困难的非寄宿学生。

四、资助标准及方式:

(1)对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实施“两免”,即对所有在校生免收杂费和课本费。

(2)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给予生活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750元。

五、认定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为在籍在校学生,包括以下7类:

(1)经扶贫部门确认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

(2)经民政部门确认的低保家庭学生(包括农村低保和城镇低保);

(3)经民政部门确认的特困供养学生;

(4)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孤儿和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确认的烈士子女;

(6)经残联确认的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对象(“无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六、办理程序

1、非寄宿生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

2、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现场审核,并上交复印件);

3、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手写);

4、上交相关佐证材料一式1份(具体见下条);

5、经学校评审、公示,无异议后,学校逐级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予以资助。

申请方提供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如有不实,要承担相应法律后果。

七、需要提供的材料。

以下证件原件现场审核,并上交复印件1份。

1、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中学一部或小学三部德育处领取)。

2、监护人身份证(正反面在一张上)

3、户口本:(首页、户主、监护人页、孩子页)。

4、特困相关证件:(首页、家庭成员页、领取页)

5、其他特殊情况需要佐证的材料(没有不用提供)。

八、申请时间

申请资助的学生报给各班班主任,3月7日15:00前由班主任老师将本班申请资助的学生名单报给各部德育处,然后等待审核通知。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随着国家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重视,资助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项目不断丰富。为使广大家长了解资助政策,确保符合政策的学生享受国家教育惠民政策,特在此向您介绍各学段资助政策。

(一)学前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对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给予生活补助。学前一年每生每学年750元,其余阶段幼儿资助标准由各县自主确定。

(二)义务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生活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国家基础标准为每生每学年小学1000元、初中1250元,按照国家基础标准50%核定家庭经济困难非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

(三)普通高中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四)中等职业教育阶段资助政策

国家助学金:资助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贫困程度分为2档,家庭经济一般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1500元,特别困难的学生每生每学年2500元。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每生每学年6000元。

免学费: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含戏曲表演专业,艺术类其他表演专业学生除外)。

(五)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申请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学生申请的国家助学贷款应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支付,毕业后的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向户籍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咨询电话:__

__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3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为切实做好我县教育资助工作,确保教育资助政策惠及每个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籍在校的脱贫家庭学生、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低保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家庭学生、孤儿学生、烈士子女、残疾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在校子女、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低保边缘家庭学生、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户学生和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等14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失辍学,现将有关教育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1、学前教育阶段

(1)政府资助。对象:在籍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标准:每生每年800元资助。

(2)幼儿园内资助。幼儿园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不少于4%资金,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幼儿生活补助。

2、义务教育阶段

(1)免学杂费。免除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为小学一年级新生免费提供正版学生字典。

(3)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对象:在校在籍的14类家庭经济贫困学生。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年1250元;非寄宿生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年625元;按学期打卡发放。

(4)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县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膳食补助,每生每年975元。

3、普通高中阶段

(1)国家助学金。对象:在校在籍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标准: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最高档资助。

(2)免学费。对象:在籍在校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等四类学生。标准:省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700元,市示范高中每生每年1400元,一般高中每生每年700元。

(3)校内资助。公办学校从事业收入中足额提取4%资金,民办学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不少于5%资金,用于奖励和资助学生。

4、职业教育阶段

(1)中职国家奖学金。对象: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学校全日制在校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标准:每生每年6000元(一次性打卡发放)。

(2)国家助学金。对象:在籍在校中等职业全日制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贫困学生。标准:一档每生每年3000元、二档每生每年2000元、三档每生每年1000元,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实行最高档资助。

(3)免学费。对象:我县中等职业学校在籍在校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标准:平均每生每年2000元。

(4)校内资助。公办中职学校从事业收入中提取5%的经费用于勤工助学、减免学费、设立校内奖助学金和特殊困难补助等支出。

5、高等教育阶段

(1)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经济困难家庭在校生中享受国家助学金,具体标准由高校在每生每年2000-4000元范围内自主确定,可以分为2-3档,具体标准咨询所在高校,并由所在高校统一发放。

(2)生源地助学贷款,普通高校本专科生含高职生、第二学士学位学生,每生每年16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20000元。

6、大学新生路费补助(滋蕙计划)

对象: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应届毕业,通过高考、高职单招当年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含高职)的家庭经济贫困生,原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学生全部享受。标准:省内院校每生500元,省外院校每生1000元。

温馨提醒:

学生和家长如有不明之处,请拨打县教育局电话__、__进行咨询。

__经开区一小资助咨询电话: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4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资助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资助,特在此向您介绍现有资助政策:

资助对象及标准

1、在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有扶贫手册)

2、在校就读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城市低保、农村低保)(有低保证明)

3、在校就读的特困供养学生。(城市特困、农村特困)

4、在校就读的孤儿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5、在校就读的烈士子女。

6、在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及残疾人子女。

7、在校就读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即边缘易致贫户)。

8、在校就读的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

9、在校就读的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度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户等特殊困难群体。

资助标准

小学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500元/人年

申报流程

1、符合条件的在班主任处领取《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秋季学期已认定为困难的则春季学期不需要重新填写和上交证明材料)

2、学校评审。评议小组负责对学生提交的《认定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核实,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状况,进行民主评议后,初步提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和认定等级。认定工作组再负责对评议小组提出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进行审核和批准。

3、结果公示。学校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认定等级在学校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

4、补助申请。通过学校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或家长填写《补助申请表》,办理“一卡通”账户。(农村商业银行)

5、数据比对。教育局汇总上报数据报呈区纪委“互联网+监督”平台进行大数据比对,有疑问数据再返回学校重新审核。

6、资金发放。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5

尊敬的家长:

您好!

长沙市一中金山桥第二小学(香桥小学)2024年春季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进一步做好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使广大家长知晓助学的政策,确保符合条件的学生都能享受助学待遇,现将相关政策介绍如下:

一、资助对象

在我校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主要包括以下十大类:

1、原建档立卡学生有扶贫部门发放的扶贫手册;

2、低保家庭学生(含城市低保和农村低保);

3、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证;

4、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含城市和农村特困救助供养);

5、城乡孤儿有孤儿证,复印证件纳入资助;

6、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相关证明文件;

7、烈士子女有民政局发放的烈士证书或烈士家属证;

8、工会建档立卡家庭学生有工会建档立卡证明文件;

9、残疾人子女(必须家庭确实困难,提供家人残疾证复印件、户口本复印件及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10、家庭遭受重大灾害和重大突发意外等特殊情况。

二、国家资助标准

小学阶段:按每学期500元进行资助。

三、申报办法

由学生或家长监护人向学校提出申请,填写《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交给所在班级班主任初审,再交给学校统一评审、上报。注:2023年秋季已资助的学生,2024年春季在本校在籍且需继续资助的话,可不用再提供证明材料,若是上一学期未提交相关资料,本学期请准备好申请表和相关证明材料

四、申请材料

1、《____新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识别二维码获取,打印纸质,内容必须填写完整!

2、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复印在一张A4纸同一面上;

3、户口本复印件学生和家长

4、困难证明材料证明自己为以上情况的证件复印件,不得要求村委、社区及街道开具贫困证明

5、__农商行的银行卡复印件卡号一定要清晰!请在空白处写好卡主的身份证号码和姓名

五、申报时间

2024年3月1日-2024年3月11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班主任。

温馨提示:请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资助专干:__老师

联系电话:__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6

尊敬的家长:

您好!____小学将开展2024年春季学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申报工作,为进一步让您更好地了解国家、省、市、区的学生资助政策,确保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精准资助,现将资助政策介绍如下:

一、补助对象

1、资助对象:

(1)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

(2)原建档立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

(3)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有扶贫办数据评定为困难的);

(4)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学生本人或者学生父母因重大灾害或重大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能提供相关原始凭据且经学校评定为困难);

(5)城乡低保学生(学生本人或者学生父母有低保证及近3个月低保发放流水);

(6)城乡特困救助学生(有特困救助证、五保供养证);

(7)低保边缘人口(有资助中心公布的民政局对应数据评定为困难的);

(8)支出型困难家庭学生(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认定的医疗、教育、残疾康复或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达到或超过其家庭年收入的60%,且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户籍所在县(市、区)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9)其他低收入家庭学生(含建档立卡困难职工子女)(具有工会部门发放的《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手册》,或家庭经济收入低经济负担重难以满足学生在校期间学习和基本生活支出,经学校走访评定为困难的等);

(10)孤儿(有孤儿证);

(11)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父母双方皆未抚养,有县市级以上民政部门数据等相应凭证的);

(12)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学生本人有残疾证,且家庭经济困难);

(13)家庭经济困难残疾人子女学生(学生父或母有残疾证,且家庭经济困难);

(14)烈士子女(具有烈士证或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认定的佐证资料的)。

2、界定条件:参照湘教发〔2019〕30号《湖南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实施办法》。

二、补助标准

小学非寄宿生250元/生·期。

三、申请办法

书面申请。由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向所在班级班主任自愿提出申请,如实填报《__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并提供能够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支撑材料。由学校按教育局相关要求收好纸质材料,资料符合申请要求的学生在学校评议认定后经5个工作日公示统一上报。

四、申请提交材料

1、《__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义务教育阶段非寄宿生)》(可联系班主任领取电子版打印填写完毕后上交);

2、相关证件材料:有证件的根据所属类别对应提供原建档立卡扶贫手册或扶贫明白折发放流水、农村低保、城市低保、特困救助(含孤儿证)、残疾人症、城市困难职工解困脱困手册(工会认定)、烈士证等证件中任一证件的复印件。其他没有证件的类别,需家长提供相关原始凭据;

3、监护人(收款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学生及监护人(收款人)户口本复印件(户口复印件要体现收款人和学生之间的关系);

5、收款人银行账号信息页[此页可联系班主任领取电子版打印填写。要求:1。账号必须为湖南省农村信用社的扶贫明白折账号或者湖南省农村信用社(__农商银行)账号(__区建档立卡户统一使用明白折账号);2。账号及身份证图片清晰且账号户主要与报送的收款人一致]。

五、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5日,请需要申请的家长及时联系本班班主任进行申请。2023年秋季学期已在我校申请并获得资助的学生,本学期无需再重复进行申请。

同时,我们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7

尊敬的家长朋友:

为进一步做好2024年春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根据《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结合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实际,现将有关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幼儿认定工作及申报办法等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按照__市教育体育局等8部门出台的《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实施细则》__教体发〔2022〕6号认定结果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根据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困难程度,认定结果分A、B、C三个类级。

A类:主要指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

B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仅能提供小部分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或突发意外事件,造成家庭财产重大损失或家庭成员人身伤亡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患重大疾病或长期卧病在床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一方亡故的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等情况。

C类:主要指学生及其家庭能够提供大部分但尚不能完全提供基本上学费用等情况。包括父母监护人年迈、劳动力弱、失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因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父母离异、监护人监护缺失、监护人无力履行监护责任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家庭成员中有多个正在接受全日制教育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等情况。

二、认定程序

1、提前告知

学校要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提前向学生或监护人告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事项,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同时宣传相关学生资助政策。

2、个人申请

学生本人或监护人自愿提出申请,按时向学校提交综合反映家庭经济情况的认定《申请表》,并承诺所填信息及提供材料真实可靠。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突发严重困难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深度相对意外困难职工家庭子女等情况学生无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提供相关材料,无法提供佐证材料的,需提交真实反映家庭经济状况的说明材料。所有材料送学校核对,复印件由学校存档备查。

3、学校认定

学校认定小组根据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材料,依据民政、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工会、残联等部门提供的贫困家庭相关信息数据,综合考虑学生日常消费情况以及影响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因素开展核实认定工作,按规定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划分认定等级。学校将以家访、个别访谈、大数据分析、信函索证、量化评估、民主评议等方式提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精准度。

4、结果公示

学校应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名单及等级,在适当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示。公示时,严禁涉及学生个人敏感信息及隐私。学校应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复核和动态调整机制。

5、建档备案

经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最后确定的本校各等级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汇总造册,连同学生或监护人提交的《申请表》、相关佐证材料复印件等资料按学年整理装订,建立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档案,并按要求及时录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信息系统。

三、认定结果与使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分配学生资助名额和安排学生资助资金的重要参考依据,作为学生贯彻落实各级政府学生资助政策和实施学生资助措施的重要参考因素。

四、认定申请及认定时间

学生或监护人在每学年开学一个月内向班主任或资助负责人提出认定申请。

1、认定申请时间:2024年3月8日——2024年3月15日。

2、认定申请材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手写,B类和C类困难学生提供相关佐证。

3、请各位家长仔细阅读文件,如有符合以上文件中要求的学生,请在3月15日前与班主任联系,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逾期不再办理。

温馨提示:若您认为您的家庭情况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可向所在学校自愿申请相应的学生资助项目,是否符合条件请以所在学校按规定审核的结果为准,我们将按照应助尽助的原则给予资助。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与学校或班主任联系求证。请正确引导您的孩子合理支配相关资助资金。在教育孩子的问题上,学校与家庭任重而道远,为了孩子,让我们家校携手,形成合力,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

2024年小学学生资助工作致家长一封信 篇18

各位学生家长: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为使广大学生及家长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特在此向您介绍我区现有的助学政策。

一、__省城乡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

补助对象:就读于我市小学阶段学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学生

①脱贫家庭学生(有扶贫手册);

②脱贫不稳定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

③边缘易致贫家庭学生(乡村振兴局、镇级以上人民政府等相关部门证明);

④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有低保证明);

⑤特困供养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有特困证/五保证/三无证/孤儿证/儿童福利证等相关证明);

⑥父母不能履行抚养义务、低收入家庭(有边缘低保/临界低保等贫困证明);

⑦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子女(有优抚对象、因公牺牲警察证等相关证明);

⑧残疾儿童(有残疾证/三甲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

⑨其他困难类别见分析表(有贫困证明)

补助标准:小学非寄宿生每生每学期250元。

申请流程:符合条件的学生向学校资助办公室索取《__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认定一学年进行一次,秋季学期进行认定,春季学期动态调整)和《__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助学申请表》,于开学2周内将填写好的两份申请表和有关证明材料提交给学校,由学校认定小组根据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和认定,并将认定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结束后,由学校将名单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经审核无误后,由相关部门下拨补助经费给学校,由学校将补助款项拨付到学生家长有关银行账户上。

温馨提示

从2021年秋季学期起,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统一纳入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不再实施__省户籍原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

有关资助政策可致电学校电话0757-29228340咨询。特别提醒您,不要轻信各种以资助为名义的电信诈骗电话,有疑问请及时与学校联系求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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