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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祥号码服务协议书

2024-03-19 00:53:49 条据书信 打开翻译

吉祥号码服务协议书 篇1

甲方:

乙方: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广西有限公司 分公司

特别提示:

◆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吉祥号码 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吉祥号码入网要求

(一)甲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时,选择设定有月最低消费 元话费(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限制的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入网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此吉祥号码在网期间不允许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此吉祥号码在网期间的月最低消费有效期为5年。在有效期满前30天,如任何一方未向对方提出终止或变更协议(变更需经双方同意)的要求,则自动展期5年。上述展期不受次数限制。如甲方所选优惠业务设有最低消费限制,按照两者中较高的就高不就低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在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 年内(不少于一年)不可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年内(不少于一年)不可将本协议项下的权利义务转让给第三人(以下简称“过户”)。为保护甲方权益,在该吉祥号码入网时甲方应另行登记其他联系号码,以便在办理过户、补卡、更改资料、销户时复核身份。

二、吉祥号码过户要求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 年后(不少于一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 年后(不少于一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来源 wwW.ZUowEnbA.nET

(二)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时,甲方及受让方须同时亲自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

(三)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人后,由第三人与乙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 本协议自动终止。

三、吉祥号码资料更改要求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该吉祥号码对应的SIM卡办理。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重置功能需在换卡业务申请一周后方可办理。

四、补卡要求

(一)若甲方因挂失补卡的,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办理,同时通过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

(二)若甲方因卡损坏或卡的应用问题需补卡的,除需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和服务密码外,还需凭旧卡办理更换。

五、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协议,收回号码,终止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

(二)甲方在号码在网期间通过违规手段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未到期办理过户业务;

(三)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四)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

(五)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

(六)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

(七)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入网、过户、分合户、补卡、修改资料、重置密码、拆机复装、销户、停机保号业务的,需到号码归属地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

(二)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号码重新启用。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盖章或签字后生效。对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

甲方 :(签章或签字)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吉祥号码服务协议书 篇2

甲方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号码: 住址:

乙方:中 地址:

特别提示:

本协议为保障使用吉祥号码客户的权益而约定。

在签署本协议之前,请甲方仔细阅读本协议各条款,如有疑问请及时咨询。甲方在签署本协议后即视为完全理解并同意接受本协议的全部条款。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吉祥号码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吉祥号码入网要求

(一)甲方自愿在签订本协议时,选择设定有每月话费最低消费 元(不含手机支付、代付费用)限制的吉祥号码 ,并同意在签订本协议时一次性为该号码预存 元话费。如甲方所选其它业务亦设有最低消费限制,则按照其中最高的额度标准执行。

(二)甲方承诺: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在网期间不得修改、中止或取消月最低消费。如有特殊需求,须由甲方本人至乙方指定营业厅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按照其吉祥号码最低消费调整流程审批通过后方可办理。若甲方自行通过除上述方式外的其它渠道或方式对吉祥号码的最低消费进行修改、中止或取消的,该类操作无效,乙方可自行恢复,甲方对此无异议。

(三)为保护甲方权益,在该吉祥号码入网时甲方应另行登记其他联系号码,以便在办理过户、补卡、更改资料、销户时复核身份。

二、吉祥号码资料更改要求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密码修改、重置及其他资料变更业务等,需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该吉祥号码所对应的SIM卡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二)为保障甲方利益和信息安全,密码修改、重置业务在补卡业务办理完成一周后方可办理,甲方对此无异议并予以接受。

三、吉祥号码补卡要求

如需办理补卡,需甲方本人持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营业厅办理,同时乙方有权通过服务密码或系统内记录的其他信息进行校验,未能通过校验的,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四、吉祥号码停机保号要求

甲方承诺,自与乙方签订本协议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停机保号业务。

五、吉祥号码拆机复装要求

甲方对本协议所涉的吉祥号码办理销户(即与乙方解除或终止协议)后,乙方有权收回该号码重新启用。在乙方完成号码回收流程以前(即仍可在乙方系统中查询到甲方的姓名、证件类型、证件号码等信息),甲方可使用该号码办理拆机复装业务。甲方需在号码归属地的乙方指定营业厅按照乙方关于拆机复装业务的管理规定申请办理。

六、吉祥号码过户要求

(一)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五年后方可办理过户业务,每次过户的时间间隔不得少于五年,甲方对此无异议并完全接受。

(二)甲方将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过户给第三方的(以下简称“过户”),第三方应与乙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 甲方及第三方本人均需到场,乙方对过户双方的有效身份证件原件与服务密码进行双重校验,并留存身份证复印件给乙方存档。本协议在第三方与乙方签订的吉祥号码服务协议生效当日自动终止,不再履行。具体细则按照乙方关于过户业务的管理规定执行。

(三)甲方办理过户手续,乙方与第三方重新签订吉祥号码服务协议时,该吉祥号码的预存金额和最低消费标准按照乙方与第三方签订协议时,乙方有关吉祥号码新入网的管理标准执行(即按乙方业务规定中对应的吉祥号码级别办理),不适用甲方使用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时的最低消费约定。

七、协议解除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乙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终止向甲方提供服务,并有权向甲方追索欠费,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及责任均由甲方自行承担:

(一)甲方(包括代理人)提供的证件或资料虚假不实的;

(二)甲方在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前,通过违规手段或本协议约定以外的方式修改、中止或取消号码月最低消费、未到期办理过户业务的;

(三)甲方利用乙方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或从事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活动的;

(四)乙方收到国家有关部门通知要求停止向甲方提供通信服务的;

(五)甲方欠费满60日仍未交纳费用的;

(六)甲方办理停机保号业务后,号码保留期届满,甲方仍未办理恢复使用手续的;

(七)法律法规规定乙方可解除协议的其他情形。

八、投诉争议解决

乙方咨询投诉热线为10086。本协议项下发生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向电信管理部门申诉、向消费者协会等有关部门投诉,或向乙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九、其他

(一)甲方办理吉祥号码的入网、过户、分合户、补卡、修改资料、重置密码、拆机复装、销户、停机保号业务的,需由甲方本人持有效证件原件至乙方指定的号码归属地营业厅办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为其提供服务且无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甲方办理上述业务而产生的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与乙方无关。

(二)协议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有权收回本协议所涉吉祥号码并重新启用。

(三) 本协议生效后,除非出现协议约定的可变更或可终止、解除之情形,否则一方要求变更或终止、解除本协议的,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或经司法机关生效判决确认后方可变更或终止、解除。

(四)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协议经加盖乙方公司的合同专用章、经办人签字或印鉴,甲方签字并加盖手印(或公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并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如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的约定为准。

甲方 :(签字及手印、公章) 乙方:(套印公司合同章)

经办人(签名) :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签署地点:

吉祥号码服务协议书 篇3

甲方(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由原则,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资料翻译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委托内容

1.服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

2.文件名称:________________

3.翻译语种:________________

4.文件格式:________________

5.翻译字数:________________

6.服务时间:________________

7.交件方式: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服务收费

1.翻译单价:___元/千中文字,共_____元。

2.附加服务:___元。

3.服务总价:___元(大写)。

4.预付金额:___元(大写)

5.结清时间:___月_____日_____时前(签收后_____个工作日内)。

第三条 工作要求

1.甲方须向乙方明确排版、格式、设计和印刷等要求,乙方不对因要求传达不明而导致的后果负责。

2.甲方没有明确工作要求时,乙方应依据原文或通用的格式排版设计。

第四条 翻译质量

1.乙方应保证译文流畅,准确且用语符合专业规范。

2.乙方应向甲方核实原文表达不明确或文字不清楚以及乙方疑为错误或遗漏的内容,但乙方不对原文错误、遗漏或语言问题等原因造成的后果负责。

3.乙方原因造成错译漏译,甲方有权要求按错词_____元、漏词_____元、漏句_____元、漏段_____元扣罚,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但扣罚和索赔总额仅限当次服务费之内。

第五条 交件时间

1.乙方应按协定时间交件。乙方原因造成交件延迟,应及时告知甲方协商解决;甲方有权要求按每延迟_____小时扣罚当次服务费总额百分之_____,但扣罚总额仅限当次服务费之内。

2.甲方中途要求对原稿进行删减或增加相关内容和服务,交件时间应相应提前或顺延。

第六条 结清时间

1.甲方应按协定时间结清费用。甲方原因造成逾期结清,应及时告知乙方协商解决;乙方有权要求按每延误_____小时另外收取当次服务费总额百分之_____。

2.甲方中途要求对原稿进行删减或增加相关内容和服务,结清时间应根据新的交件时间提前或顺延。

第七条 修改中止

1.甲方若对译文有异议,应在签收译件后_____天内提出,逾期将视为放弃;乙方判断为合理异议后,应负责对译文免费修订。

2.甲方中途要求对原稿进行删减或中止翻译,甲方应根据乙方翻译进度以协定的单价支付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资料保密

1.乙方应保证不泄露翻译稿件的客户商业和技术秘密及个人隐私。由于乙方保护不当导致甲方稿件内容泄露或信息流失,所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2.甲方若有特殊要求,乙方可在服务完成后将原件、译件及全部相关文稿交还给甲方或予以销毁,并删除客户资料数据。

第九条 权责范围

1.乙方不谋求所译译文之版权,但保留翻译署名权。

2.乙方只对翻译的质量负责,不对甲方文件的来源、内容和用途负责。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违反本合同约定,或无故终止合同视为违约,违约方应按合同法有关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2.在合同有效期内,若无不可抗拒因素发生,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终止合同,终止合同方视为违约。

3.违约金的计算方法:(略)。

第十一条 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对因笔译服务委托而获知的另一方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向有关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经另一方书面同意的除外。

第十二条 合同终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终止本合同,应提前_____天正式书面并电话通知对方,双方应在结清所有费用及承担相应责任后本合同才能终止。

2.合同终止后,合同双方仍应承担原合同内所规定之双方应履行而尚未执行完毕的义务与责任。

第十三条 补充与变更_

1.本合同可根据各方意见进行书面修改或补充,由此形成的补充合同,与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2.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合同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合同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迟延履行本合同,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五条 争议的解决_

本合同各方当事人对本合同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双方通过友好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可选择下列第____种方式解决:

(1)将争议提交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六条 生效条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七条 其他__

本合同—式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授权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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