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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2024-03-12 09:52:59 条据书信 打开翻译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

广大家长朋友:

寒假即将来临,为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果,规范校外培训行为,切实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维护广大学生和家长的合法权益,营造健康教育培训生态,让孩子们度过一个健康、快乐的寒假,现对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作如下提醒:

一、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2021年“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区紧紧围绕“一年内有效减轻,三年内成效显著”的工作目标,稳步推进,已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全区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已全部转型或注销。寒假期间,凡是面向中小学生(含以学前班、幼小衔接班、思维训练班、托管班等名义面向学龄前儿童)开展的学科类校外培训(含外语培训),不论是培训机构还是个人,不论是线下授课还是线上授课,均属于违规违法行为。我区已召开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将持续联合开展违规学科类培训专项督查,请各位家长充分认识参与违规培训所带来的疫情防控、人身安全和资金风险,维护自身利益,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过重校外培训负担。

二、谨慎选择非学科类培训

如您让孩子参加非学科类培训,请认真考察,选择同时具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等证照齐全的、教师有资质、安全有保障的培训机构,这些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已纳入“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统一监管,用手机在应用商店搜索下载“校外培训家长端”APP,可查询机构合法信息。注意不要选择以“教育咨询公司”“乐器销售公司”“个人工作室”“住家教师”“众筹私教”“全脑开发”“托管服务”“幼小衔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开展的违规培训。

三、树立正确教育理念

学生学习的主阵地在校内、主渠道在课堂,请您配合学校转变教育思路,注重孩子全面发展,关注兴趣特长和综合素质拓展,加强家校沟通,科学调整培养方向。不要过于依赖、盲目跟风参加校外培训。假期是浓厚亲子关系、培养孩子良好品行的有利时间,家长要加强陪护和监管,要重视孩子良好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的培养,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科学合理安排孩子课余时间学习、生活和锻炼,促进孩子身心健康成长。

四、请勿盲目签约和缴费

参加校外培训请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如果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拒签并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

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续费不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或剩余20课时。对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或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不要盲目轻信,以免财产损失;同时向市场监管、教育等相关部门及所属街道办事处举报。凡是不按以上规定缴纳培训费、不将培训费统一纳入银行账户监管、私下与培训机构另外约定缴费的,所缴费用不受法律法规保护,后期产生纠纷自行处理。要向培训机构索取正规发票,发票内容应按照实际购买的课程情况如实开具,不要接受与实际交易内容不符的发票,不要以收款收据等“白条”替代收付款凭证。

五、请家长办理退费时依法维权

对于不再继续参加的正规培训,家长按照合同约定办理退费手续。如果退费过程中遇到问题,可以通过与机构协商解决、请求消费者协会或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机构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

XXX市教育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校外培训机构查证及举报电话:XXX、XX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市场监管局关于校外培训价格欺诈、广告、消费者权益保护咨询及查证电话:XXX;XXX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执法局关于校外培训违规培训广告沿街分发和无证机构违规制作和悬挂教育培训牌匾广告治理,违规机构房屋存在建筑质量安全隐患咨询及查证电话:XXX;XXX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关于群体性恶意逃费关门查证及举报电话: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2

尊敬的家长朋友们:

感谢您一年来对XXX教育事业的大力支持!寒假已至,为了保障孩子们度过一个愉快充实、温馨祥和的假期,XXX区教育和体育局诚恳建议您关注孩子的身心健康,理性看待校外培训作用,不要过度焦虑、盲目攀比。确需参加校外培训的,我们建议您从孩子兴趣爱好、个性发展出发,理性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做到“五明确”:

一要明确

机构主体是否具有合格资质

您可以通过办学场所悬挂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公立机构为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知道机构的具体名称,查验地址是否和实际一致,证件是否有效,同时查看经营(业务)范围是否包含所要接受的培训内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民办培训机构需持有与营业执照相一致的有效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按照《X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机构也应当主动向消费者出示培训资质的相关证件。机构的具体名称也可以通过签订的培训合同、出具的发票获得。如果要进一步了解民办校外培训机构的情况,除了可以要求机构介绍有关情况外还可以登录各区市政府官方网站信息公开专栏定期发布的“黑白名单”或向XXX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咨询电话:XXX。

选择合法有资质的机构,是我们参加培训和权益保障最重要的前提。提醒各位家长,切勿因离家近等原因而选择没有资质的机构,这样做,您的权益和孩子的学习质量均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二要明确

校外培训的政策法规

校外培训时间不得和中小学校教学时间相冲突,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组织学科培训。

学科培训包括:以学科知识与技能培训为导向,为提升学科学习成绩服务;涉及道德与法治、语文、历史、地理、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等学科学习内容;重在进行学科知识讲解、听说读写算等学科能力训练,以预习、授课和巩固练习等为主要过程,以讲授示范、互动等为主要形式;对学生的评价侧重甄别与选拔,以学习成绩、考试结果等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培训。

学科培训的班级名称、培训内容、招生对象、进度安排、上课时间未经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审查公示前不得开展教学行为。

三要明确

教师是否具备职业资格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规定,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中国公民应当依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从事学科知识培训的教师还应具有相应的教师资格。社会各类培训机构、行业协会颁发的证书、证明不能作为教师资格证书使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规定,外籍教师要取得外国人工作许可证和工作类居留证件。与此同时,所有任课教师的姓名、照片、任教班次及教师资格证号应当在办学场所及网站显著位置公示,正常情况下消费者能够看到任课教师的基本信息。如果机构提供培训的教师不在公示名单中,消费者有权要求机构做出说明。

按照《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在职中小学教师不得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外培训,不得参加机构的培训活动,不得为机构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消费者若发现此类情况,可向教育部门反映。

四要明确

培训费用缴纳的相关规定

按照规定,机构收费项目、标准、收退费办法等信息应在显著位置公示,不允许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并应于临近培训课程开班前收取。消费者切勿为了省事或被培训机构变相捆绑优惠所迷惑,交给培训机构超过3个月的费用。实行此项收费制度,也是为了广大家长和学生的利益。在缴纳费用前,消费者要详细了解培训机构向社会公示的所有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时间跨度。不提倡将费用缴纳到机构对公账户以外的地方。缴费时一定要即时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机构出具的税务发票,把维护合法权益做到前面,避免后期权益受损,机构如果违反收费规定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随着增值税电子发票的普及,发票出具更加便利,消费者收到发票以后可以随时将其存入微信或支付宝卡包中,随时可以出示作为缴费的凭证,避免丢失的风险。

五要明确

问题争议解决的法定途径

按照《XXX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如果机构存在不具备法定资格从事培训服务、以虚假招生简章广告欺诈消费者、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或增加收费项目、擅自降低培训标准、安排不合格的教学人员从事培训活动、不提供相应教学设备和设施、以不正当理由使消费者提前终止或者延迟学业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应当退还消费者有关费用,并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如果与机构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要尽可能收集齐有关证据,依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通过与机构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途径解决,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XXX区教育和体育局咨询举报电话:XXX

邮箱: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3

尊敬的家长朋友:

展信安好!

2023年寒假将至,为进一步深入巩固前期校外培训治理工作成果,坚决防止违规校外培训加重学生课外负担,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让孩子参加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区教体局温馨提醒家长朋友: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

孩子学业成长,学校为主阵地、课堂是主渠道,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课内学习质量,尽量不给孩子增加学校教育以外的学习任务,应尽可能给孩子多一点休息时间,让孩子健康快乐地成长。“双减”政策实施以来,我区学科类培训机构已转型或注销,所有仍在举办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均为违规机构!如若孩子确有校外辅导需要,建议家长遵循教育规律和成长规律,尊重孩子的个性差异和禀赋特质,综合考虑孩子们的精力、特点、兴趣等因素,科学理性选择非学科类培训,切不可盲目跟风。

二、选择合规校外培训机构

1、家长为孩子选择校外培训时,应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防疫工作落实到位、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合规校外培训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证照,培训机构从业人员有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资质。坚决远离无资质校外培训机构,不到小区居民楼、地下室、车库以及校外托管等场所开设的培训班参加辅导;不参与以“家政服务”、“众筹私教”、“住家教师”等名义进行的“一对一”“一对多”等隐形变异培训活动和“地下”违规培训;不参加在职教师开设的校外辅导班,抵制有偿补课行为。做到以上“四不”,自觉拒绝违规培训,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2、参加校外培训,请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

3、一次性缴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对机构以各种优惠方式诱导跨学期、跨学年或在公示标准外收费的,不要盲目轻信,以免财产损失。

三、积极监督校外培训行为

一是查看校外培训机构是否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证照及培训机构从业人员的职业能力资质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予以公示;二是查看培训内容是否超审批范围开展培训业务;三是一次性收费是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5000元;四是是否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任教;五是是否组织学科类培训,组织举办中小学生学科类等级考试、竞赛及成绩排名。

我们诚恳地希望广大家长朋友从关心支持教育发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角度,主动参与到规范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中来,自觉抵制并积极举报一切违规的校外培训活动,监督在职教师参加校外培训行为,共同维护良好的校外培训秩序。为孩子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成长环境。

欢迎家长和社会各界共同监督校外培训行为。如发现有违规校外培训行为,请及时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XXX

举报邮箱: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4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政策实施以来,XX区“双减”工作稳妥有序推进,校外培训综合治理、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得到了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

为巩固和深化我区校外培训机构治理成效,保障您和孩子的利益不受损害,请您不要盲目、过度为孩子安排校外培训,在此温馨提醒大家:

一、树立科学教育理念。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幼小衔接班、小升初衔接班等超标超前的违规培训活动,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二、审慎选择培训机构。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不得留作业;线上培训要注重保护学生视力,每课时不超过30分钟,课程间隔不少于10分钟,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1点。

三、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培训费应于临近课程开班前才缴纳,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适用于学科、非学科类机构)。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一次缴纳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此外,请您积极配合培训机构做好有关疫情防控工作,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戴口罩、勤洗手,不扎堆、不聚集。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寒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其相关审批监管部门投诉举报。

XX区各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XX区教育局:XXX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XX区工信局:XXX

文化艺术类、体育类校外培训机构投诉举报电话

XX区文化体育和旅游局: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5

尊敬的家长:

您好!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切实做好全县中小学生校外培训减负工作,我们在此向全县广大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如下倡议:

一、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念

孩子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学校课堂教学,养成独立思考、独立学习的能力。家长要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引导孩子提高校内学习质量,如果对孩子“学科类培训”加码,提前学、超纲学,不仅增加了孩子课业负担,也违背了青少年成长规律和学业发展规律,不利于孩子健康成长和全面发展。家长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家校合一共同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发展,突出德育实效,提升智育水平,强化体育锻炼,增强美育熏陶,加强劳动教育,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选择正规的教育培训机构

如确有培训需求的,要选择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

一看办学资质。目前,X县境内学科类培训机构(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等)均为非法培训机构;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时一定要查看有无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只有证(办学许可证)照(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证书)齐全的,才是合法培训机构。二看安全环境。场地宽敞、房屋结构安全、消防通道畅通、安保人员和监控设施配备齐全等安全保障条件好。三看教师资质。合格的教育培训课程教师必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无在职在编中小学教师。四看培训合同。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一次性收费不能超过3个月或60个课时。

三、远离无证的教育培训机构

非法培训机构未经教育部门审批,缺乏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办班随意性强,具有临时性、短期性的特点,不仅教学质量不存在保证,而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经济纠纷、安全事故等,维权无从保障。望广大家长务必高度重视,理性选择,在为孩子选择培训项目、缴纳培训费用时,要警惕诱导缴费切勿上当,避免自身权益受损。

四、做好个人防护

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切实做好个人及孩子的健康防护,外出时全程科学佩戴口罩,尽量不去人员密集场所,如身体不适请暂缓参加培训。

孩子是家庭和祖国未来的希望。教育好您的孩子,确保他们快乐、健康、活泼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我们呼吁,广大学生家长要积极响应教育部“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不利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参加学科类培训,自觉抵制、积极举报一切非法办学行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的教育环境。

感谢您的支持!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6

尊敬的学生家长:

您好!

自“双减”政策实施以来,在各位家长、相关机构、各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大力支持下,我市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培训机构办学行为逐步规范。为了进一步减轻校外培训负担,确保学生、家长的权益免受侵害,现将有关注意事项告知家长:

一要重视孩子全面健康成长。要树立科学的育儿观,摒弃教育焦虑;加强培养孩子独立思考、有效学习的能力;引导孩子们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开展文体、阅读等活动;关心关注孩子身心健康,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的作用。多关注孩子的自主发展,寒假期间让孩子充分休息休整,给予孩子留白思考、创新探索的空间和时间。多关注亲子陪伴,多与孩子沟通交流,真正了解孩子的精神需求,做孩子的朋友和榜样。若确有培训需要,要严格遵守校外培训政策,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不参加学科类培训课程,培训结束时间不晚于20点30分。

二要审慎选择正规机构。家长在选择培训机构时要选择正规的培训机构,正规的校外培训机构须“证照齐全”(“证”指《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照”指《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营业执照》)。自觉抵制以教育咨询、文化传播、“家政服务”“住家教师”“众筹私教”等隐形变异违规开展学科类培训行为,自觉成为“双减”政策的监督员、宣传员。无办学许可证开展培训的,属于违规培训,无证无照开展培训的,属于黑机构,场地、设施、安全缺乏保障,卫生防疫条件难达标,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在拒绝黑机构的同时,家长朋友们如果发现这些违规培训活动,请向教育部门举报。

三要通过监管的渠道交费。根据相关要求,所有合规的校外培训机构均已通过“全国校外培训教育监管和服务综合平台”(以下简称“监管平台”)上线运营,在监管平台上运营的机构实行全流程监管。为保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请各位家长自觉抵制高价培训收费,不要冲动消费,防止上当受骗。主动使用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与培训机构签合同。主动通过教育部“校外培训家长端”APP挑机构、选课程、交费用,一次性交费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的周期或60课时,对非学科类培训,一次性交费不超过5000元,索要加盖培训机构公章的收费凭证,确认收费凭证与培训合同、机构证照名称一致,避免产生退费纠纷后的维权难问题发生,依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家长无法下载app也可由培训机构通过培训机构端app进行代买,注意代买课程也要扫描监管平台培训机构端app生成的二维码付款,不可将钱转账到个人账户,不可受机构诱导使用分期贷款缴纳培训费用。

四要严守疫情防控规定。请各位家长根据《关于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的总体方案》,教育孩子加强自我防护,保持良好卫生习惯,在公共场合坚持戴口罩,保持1米以上距离,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

五要采取正当手段维权。校外培训属市场行为,存在潜在的纠纷风险。家长与培训机构发生争议时,首先应自行与机构理性协商;若协商无果,应根据签订的合同(在app购课后自动生成,要注意保存)约定,依法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涉嫌刑事犯罪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以合法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让每一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是学校、家庭、社会共同的责任。家长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切实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帮助孩子全面发展!

XXX市校外培训机构监督举报电话:XXX

举报邮箱: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7

尊敬的家长朋友:

“双减”工作实施以来,我区减轻中小学生校外培训负担工作坚持有力、有效、有序推进,在广大家长朋友的理解和支持下,工作目标已经初见成效,在此向您致以衷心感谢!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特温馨提示如下:

树立科学教育理念

促进孩子的学业进步,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孩子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您遵循教育规律和孩子成长规律,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成才观,理性规划孩子未来发展,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请不要参加任何形式的学科培训,不参加教育咨询、校外托管、个人工作室等机构开展的违规学科培训;不参加各种“一对一”“一对多”“家政服务”“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研学”等隐形变异的学科类违规培训;不参加非学科类培训机构以“素质拓展”“思维训练”等名义超范围组织的学科培训;不参加线上学科培训。如需参加非学科培训,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请您务必抵制培训机构给予的“折扣”、优惠预存等诱惑,不要超前缴费。参加培训前应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请您为孩子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签约、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一次缴纳不超过3个月或累计60课时的培训费用,缴费后应主动索取收费发票。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教育孩子要树立“每个人都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坚持科学佩戴口罩,勤洗手,咳嗽、打喷嚏时注意遮挡等良好卫生习惯,保持人际距离。若出现发热、咳嗽、乏力等症状,请暂停参加线下培训活动,及时进行居家健康管理。

陪伴是最好的教育。寒假期间,希望各位家长抽出更多的时间和精力陪伴孩子,让孩子在亲情中幸福成长!同时如发现校外培训机构有违反“双减”政策规定的培训行为,请及时向区教委投诉举报。

区教委投诉举报电话:

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8

尊敬的各位家长:

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孩子校外培训负担和家长经济负担,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更好地为孩子身心健康保驾护航,特温馨提示如下:

1

树立科学教育观念。

孩子的学业成长,关键是让孩子专注课堂学习,养成独立思考的习惯,提高自主学习的能力,过重的校外培训负担不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成长。真诚希望家长朋友们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树立正确的教育理念,履行好家庭教育责任,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休息、娱乐和体育锻炼时间。

2

自觉抵制违规培训。

寒假期间凡是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黑机构”存在随时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风险,家长缴纳的培训费得不到有效监管。家长应拒绝参加以“教育科技、教育咨询、文化传播”等名义开展的无证无照的违规培训辅导,自觉抵制以“一对一”“住家教师”“高端家政”“众筹私教”以及冬令营等各种隐形变异的违规学科类培训。

3

审慎选择培训机构。

寒假期间,家长和学生如有非学科类培训需求,请理性选择培训机构。一看“证照是否齐全”,校外教育培训机构应同时取得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二看“师资是否合格”,即从事培训的教师具有教师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证书并张贴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三看“收费是否公示上墙”,即收费项目、标准等应在校外培训机构显著位置公示。

4

警惕缴费优惠陷阱。

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费用金额不得超过5000元。请家长务必抵制校外培训机构以各种优惠、折扣、送课等方式诱导超标超期超额缴纳费用;购买课程时须索要正规票据,以防校外培训机构出现“卷款跑路”“退费难”等问题。

5

签订培训服务合同。

请家长主动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印发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6

做好个人健康防护。

当前全国部分地区已经迎来了第一波新冠病毒感染峰值的冲击,同时也是流感等其他冬春季呼吸道传染病高发时期,请您和孩子加强自我防护,在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坚持戴口罩并减少非必要的聚集。若出现身体不适,请及时就医或居家健康监测。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营造积极健康社会氛围,构建XX新区良好教育生态,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您和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祥和的假期!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9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寒假即将到来,为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等文件要求,现向有非学科培训需求的家长告知如下。

一、请客观理性看待校外培训。“双减”政策要求校外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寒假组织学科类培训。希望全体学生家长科学地安排孩子的课余时间,指导孩子完成适量的家庭作业,引导孩子多阅读有益书籍。确需参加的一定要注意疫情防控,要遵循孩子成长规律,给孩子选择权,以发展孩子个人兴趣爱好为主,不能脱离孩子实际,盲目跟风从众,让孩子充分享受寒假轻松愉快的生活。

二、请选择“证照齐全”培训机构。再次郑重提醒家长根据需求在选择相关校外培训机构时,要看是否有“一证一照”。“证”是指办学许可证;“照”是指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家长一定要签订由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缴纳培训费用一次性时间跨度不要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不超过5000元。

监督电话:XXX。邮箱: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0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寒假将至,为切实减轻学生课外培训负担,严防学科类校外培训变异反弹,维护家长合法权益,巩固我区“双减”工作成效,区教育局向全区广大家长发出温馨提醒。

01

不参加学科类培训

寒假期间凡是举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机构或个人,均是无证无照、未经审批的“黑机构”。“黑机构”或个人存在随时卷款跑路、资金链断裂风险,家长缴纳的培训费用很有可能“打水漂”,无法退还。广大家长要理性看待参加校外培训的作用,不盲目攀比、跟风,自觉抵制在居民楼、出租屋等地违规举办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

02

审慎选择非学科培训

如需参加校外非学科培训,广大家长应以促进孩子素质提升、个性发展为出发点,听取和尊重孩子的意见选择孩子真正喜欢、感兴趣的项目和内容,审慎选择合法正规、培训行为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根据孩子实际需求,适度参加。凡正规校外培训机构应该在培训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相关证件,按审批的培训项目来开展培训业务。在选择培训机构前,家长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快速查询该机构是否为合法培训机构。

03

保护自身合法权益

寒假期间,孩子参加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时,家长一定与校外培训机构签订教育部和市场监管总局共同制定的《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如发现合同违法或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购买课程时,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平台App家长端实名制进行选课、缴费、消课,切勿把资金转入资金监管专户以外的任何账户包括私人微信、支付宝等,并妥善保管培训合同及缴费凭证。特别提示: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或60课时的费用,且不得超过5000元。

各位家长,教育是一项静待花开的事业,拔苗助长只会适得其反。让我们同心、同向、同行,构建和谐教育环境,一起守护孩子健康快乐成长!最后,祝您和您的孩子度过一个健康、充实、快乐而有意义的寒假!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1

尊敬的各位家长朋友:

您好!

2021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安排部署全国“双减”工作,文件要求严格执行未成年人保护法有关规定,培训机构不得占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组织学科类培训。2022年11月30日,教育部等十三部门印发《关于规范面向中小学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的意见》,文件指出自“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学科类校外培训治理工作已取得积极成效,但面向中小学生(含3至6岁学龄前儿童)的非学科类校外培训(以下简称非学科类培训)问题凸显,集中反映在资质不全、培训行为不规范、培训质量良莠不齐等方面,人民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日月新开元,天地又一春。2023年中小学寒假伊始,这也是校外违法违规培训行为的高发频发期,为进一步减轻学生校外培训负担,促进中小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妥善做好广大中小学生参加校外培训的风险防范,切实保障您和孩子的合法权益,避免您和孩子免受财产损失,对于中小学生参加非学科类机构的校外培训,我们慎重向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提出如下建议:

一、谨慎选择培训机构。广大家长应该在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XX上查询培训机构的真实合法性,选择证照齐全的合法培训机构,避免孩子进入“黑机构”参加培训;在培训机构现场核实培训人员资质,考察培训场所,保护儿童少年人身安全,对于出现体罚、猥亵、性侵儿童的行为,要坚决报警处置,防范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

二、严禁参加学科培训。2023年1月3日寒假开始,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机构与中小学同步放假。寒假期间,任何机构或个人不得组织中小学生开展学科类培训。凡开展学科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均为违法违规行为,将受到严厉的联合执法和顶格的行政处罚。对于顶风开展学科类培训的机构和个人,广大家长和学生要主动投诉举报。家长送孩子参加学科类培训的属于违规行为,存在培训机构和违法个人退费难、卷钱跑路的极大风险。凡是因参加学科类培训出现财产损失的由家长和学生自行承担。

三、重视个人资金安全。选择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参加培训的学生,家长一定要与培训机构签订《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订版),明确培训项目、培训要求、培训收退费及违约责任、争议处理等内容;鼓励先培训后交费,家长一次性预交费时间跨度不超过3个月或60课时,且最高不超过5000元;培训机构不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收费的行为均为违规行为,存在培训机构退费难、卷钱跑路风险,请家长务必通过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交费,可基本保证资金安全,请家长务必妥善保存交费凭据;“私下交易”极易发生费用纠纷并造成财产损失,家长不能听信任何机构和个人有关集资办学或参与分红的任何信息,此类行为属于违法行为,提醒家长高度重视,不要掉入诈骗“陷阱”。

四、规范培训内容时间。非学科类机构提供的培训内容应与培训对象的年龄、身体素质、认知水平相适应,符合身心特点和教育规律,满足学生多层次、多样化学习需求。非学科类培训机构应全面落实《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材料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培训材料的全流程管理,强化对培训材料的审核、备案管理和抽查巡查,确保培训正确方向。非学科类培训机构线下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0:30,线上培训结束时间不得晚于21:00。

五、谨防隐形变异培训。广大家长和学生要拒绝参加任何违法违规机构或个人以“家教辅导”“小班化授课”“一对一”等名义开展的隐形变异学科类培训活动,不把孩子送到私人家里、地下室、仓库、宾馆或旅馆等存在安全风险的场所补课。小饭桌、托管中心等机构不具有学科类培训资质,如果开展学科类培训属于违规经营,请广大家长认真辨别机构的真伪,勿将孩子送到此类机构参加补课或培训,既要谨防孩子的身心安全、财产损失,也要提防托管经营者的能力水平给孩子造成的学业损害。

六、共同营造良好育人氛围。倡导广大家长合理安排孩子假期生活,充分利用春节这一传统佳节,组织丰富多彩的体育锻炼、社会实践、文化传承活动,加强亲子互动交流,增进亲子感情,调适孩子心理健康,不盲目给孩子报班参加校外培训,增加孩子负担,让孩子度过一个有意义的寒假。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为保障孩子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而努力!

祝全体学生寒假愉快,学休兼蓄,健康成长!

预祝广大家长春节快乐,阖家幸福,生活美满!

监督举报电话:

XXX县教育体育局:XXX、XXX、

XXX县文化旅游广电局:XXX、

XXX县科技局:XXX、

XXX县市场监督管理局:XXX、

2024年关于寒假参加校外培训致家长的一封信 篇12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衷心感谢您对XXX区教育事业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为全面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办学行为,创造良好的培训环境,近年来我区加大了非法办学查处力度,“双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同时,希望广大家长积极参与,共同抵制非法办学行为。现根据《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给出如下建议:

一、理性看待校外培训。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应遵循孩子成长规律,以发展孩子个人兴趣爱好为主,要尊重孩子意见,给孩子选择权,让孩子在各种体验、学习、实践等活动中发展兴趣,提升素质。有些家长通过给孩子报培训班来替代家长教育责任,或是觉得别人家的孩子报了培训班便理所当然地给自己的孩子报上,这种认识是片面的。孩子的成长需要家长陪伴和正确引领,父母的道德素养、和谐的家庭关系和良好的生活习惯,会给孩子的成长带来很大帮助。

二、正确选择培训机构。请选择“证照齐全”的校外培训机构。目前校外培训机构琳琅满目、参差不齐,家长要慎重选择,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要做到“三看”:一看办学资质,合法的培训机构“证照齐全”,缺一不可;“证”是指:由区行政审批服务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或批复文件;“照”是指:由区市场监管局颁发的营业执照;二看校外培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办学类型是否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上的名称、地址和类型相一致;三看经营范围,看经营范围涉及的培训类别或项目。非法校外培训机构未经审批缺乏监管,选择了这样的机构,很难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正确缴费。培训机构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变相收取时间跨度超过规定时长的费用。按培训周期收费的,不得超过3个月,收费时间不得早于新课开始前1个月;按课时收费的,不得超过60课时,续费的不得早于剩余20课时。按周期收费和按课时收费同时进行的,只能选择收费时段较短的方式,不得变相超过3个月且不得超过5000元。学科类培训缴费严格按照《泰发改价格〔2021〕367号关于规范XXX市义务教育及高中阶段线下学科类校外培训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实行政府指导价。缴费时一定要索取与机构名称相一致的正规发票,诱导家长一次性缴纳一年甚至几年费用的,家长应高度警惕、坚决抵制,以免造成经济损失。

四、签订培训协议。家长一定要和校外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收退费办法,拒交订金、押金等。

五、关注校外培训机构信息。各位家长请及时关注我区公布的校外培训机构“黑白名单”,也可登录“全国校外教育培训监管与服务综合平台”(XXX)进行查询。

良好的教育氛围需要各位家长的积极参与,我们真诚的欢迎大家进行监督,及时向区教体局反映,共同推动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治理取得新成效。监督电话:XXX,监督邮箱XXX。

家长朋友们,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为孩子营造良好的学习和成长环境,让他们能够健康、快乐、全面成长!

祝您全家幸福、万事如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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