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1
全旗广大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草原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请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火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在此,XXX公安局向全旗广大群众发出以下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维护生态安全。保护森林草原资源需要全社会的广泛参与和共同努力,让我们切实增强森林草原防火意识,争做“护绿使者”,为全旗生态建设出一份力。
二、加强火源管理,严防火灾发生。坚决杜绝焚烧农作物秸秆、烧荒烧炭、吸烟、烧纸、烧香等野外违法用火行为。积极投身秸秆禁烧行动,不仅带头拒绝焚烧、妥善处理自家秸杆,还要主动监督、主动制止他人焚烧秸秆,人人争做环保模范,严防森林草原火灾发生。
三、加强自我约束,减少火险隐患。自觉遵守森林草原防灭火有关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品进入森林草原防火区;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
四、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扫。坚持从我做起,自觉摒弃陋习,不在森林草原防火区上香、烧纸、燃放烟花爆竹,树立现代文明的祭扫观念,努力弘扬社会主义新风正气。( ZuOwEnBa.nET )
请您明白
1、防火期内,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野外违法用火、拒不执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下发布的决定、命令,将被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2、引发森林草原火灾,造成他人财产损失的,要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造成森林草原火灾,情节严重的,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绿水青山呼唤人类与自然和谐相处,风调雨顺源于森林草原与生命相互依存。让我们同心协力,为保护我们的绿色家园共同努力!
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2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你们好!
当前正值春耕备耕时期且清明节将至,林缘劳作、入林春游、祭祖扫墓等活动大量增加,森林防火形势日趋严峻。为有效遏制森林火灾发生,确保森林生态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共建美丽良村,我们倡议:
一、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非法用火。严格遵守《X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全镇行政区域内所有林草地及边缘100米范围内,严禁未经许可携带火种进入林区(地);严禁祭祀活动时点烛、燃香、烧纸;严禁农事活动时烧灰积肥、炼山、烧秸秆杂草;严禁燃放烟花爆竹、制售和燃放孔明灯;严禁在林地内吸烟、生火取暖及野炊;严禁其他野外用火及易诱发森林火灾的行为。
二、提倡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祀。我们在尊重祭祖习俗的同时,更呼吁大家摒弃上坟烧纸、点香烛、放鞭炮等祭祀用火习惯,提倡通过网络祭扫、鲜花祭祀、植树祭祀等生态、文明、健康的方式祭奠、缅怀亲人。
三、增强守法意识,切勿以身试法。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依照《森林防火条例》对个人处200元-3000元罚款,对单位处1万-5万元罚款;造成森林火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森林高火险期内违规野外用火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处;过失引起火灾尚不构成犯罪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四、做到遵纪守法,减少火险隐患。违反上述规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送往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灾、野外非法用火,应当立即向良村镇人民政府报告或拨打良村镇应急值守办公室电话XXX。
五、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要做文明祭祀的的先行者、带头人,自觉以文明安全形式进行祭扫,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和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积极宣传森林防火知识,带头践行“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社会倡导。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朋友们,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履行好严防森林火灾的责任和义务,守护好家乡的绿水青山,为建设美丽良村贡献一份力量!
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3
全镇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由于今年夏季较为干旱,伏后雨水较往年充足,植被后期生长茂盛,现大量林下草本植物干枯,可燃物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接下来又是元旦佳节和春节,祭祀需求较大,为有效遏止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镇现有森林资源,现向全镇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市委市政府严禁野外用火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1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例如带上一束鲜花,献给故人。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镇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要提高警惕意识,及时报告火情。一旦发现森林火灾,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XXX。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消除火灾隐患,保护好森林资源。为建设更加美好的生态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4
全区广大干部群众: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由于今年夏季较为干旱,受台风天气影响伏后雨水较往年充足,植被后期生长茂盛,现大量林下草本植物干枯,可燃物增多,防火形势异常严峻。目前又逢“送寒衣”民间习俗节日,为有效遏止火灾的发生,保护好我区现有森林资源,现向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要增强防火意识,严禁野外用火。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严禁野外用火相关要求,坚决杜绝在所有有林、有树、有草的区域及外沿100米内进行农事用火、祭祀用火和其他用火,以消除火灾隐患保护森林安全。
二要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
三要争做模范表率,引领文明新风。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要带头做文明祭奠的先行者、带头人,并教育、规劝、影响和带动家人及亲朋好友进入林区不携带火种、不使用明火,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良好社会氛围。
森林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重要资源。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消除火灾隐患。
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5
当前,气温回升较快,农事活动逐步展开,生产、生活、祭祀等野外用火高峰接连而至,进山入林游玩踏青人员日益增多,特别是随着清明、“五一”节日相继临近,全镇已进入森林防火高风险期,为做好当前森林防火工作,提出倡议如下:
01
严禁田地烧荒烧灰
春耕违规烧荒是引发火灾的主要因素,请广大农民朋友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切勿烧荒烧灰。各村要加强对野外用火行为的管控,特别是林区及周边严禁一切野外用火行为,镇护林中队将组织对全镇各区域开展常态化巡查,一经发现严肃处置。
02
自觉遵守防火规定
请广大镇村百姓切实提高森林防火安全意识,自觉遵守森林高火险期规定,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山林,不在森林防火区域吸烟、焚香、燃烛、烧纸、野炊和燃放烟花爆竹、孔明灯等。各村应加强留守老人、未成年人及身边人群的教育引导,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精神病等特殊人群,防止引发森林火灾。
03
倡导安全文明祭祀
随着清明节的逐渐临近,全镇森林草原火灾危险系数也在不断提高,上坟祭祀烧纸、燃放鞭炮等是引发森林火灾的最主要原因,请广大群众通过压纸、献花、植树、墓园除草等形式追思先人,弘扬文明祭祀新风尚。
04
发现火情及时报警
广大镇村百姓如果发现有野外用火行为或森林草原火情,请立即拨打火警电话或镇24小时值班电话XXX说明有关情况,镇护林中队将根据情况快速响应,确保火情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处置,保护好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细节做起,关注森林防火,严防森林火灾,为建设天蓝地绿,景美民富的生态下初作出应有的贡献。
2024年关于禁止野外用火的倡议书 篇6
森林资源是全社会的共同财富,森林防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当前,风干物燥,风力较大,正值春季防火,高火险期,特别是春耕伊始,清明将至,上坟烧纸、烧荒、烧秸秆等极易引发火灾。为切实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在此,我们向广大村民朋友倡议:
一、树立生态环保意识,充分认识野外违章用火的严重危害。
二、积极响应号召,自觉做到未经审批野外不用火不焚烧杂物等。
三、主动向家人、邻居和亲戚朋友宣传劝导,做到野外不用火不焚烧、不冒一处烟。
四、自觉移风易俗,倡导文明祭奠。树立文明的祭奠理念,把祭奠先人的传统习俗与保护森林的良好愿望,用更加生态、环保、安全的方式进行表达,例如带上一束鲜花,献给故人。
五、不携带火种进山;不在林区吸烟、打火把照明;不在山上野炊、烧烤食物;不在野外烧火取暖;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防止玩火引起火患;采取有效措施管控特殊人群,防止因监护不力引发森林草原火灾。
六、对违法焚烧秸秆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可以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刑事拘留。
七、广大村民要自觉行动起来,同故意野外违章用火焚烧行为作斗争,并积极向旧城乡党委、政府举报,举报电话:XXX(乡政府)。
森林是我们绿色家园的保护伞,为了美丽的家园,请各位父老乡亲提高防火意识,认清火灾危害,远离森林火灾,共同守护旧城乡的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