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1
为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的人身安全,避免和减少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提高防范意识,划清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网络,特签订本安全责任书:
(一)、权利与义务:
1、学校应当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采取相应措施,预防和消除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
2、学生家长作为学生的监护人,应当依法履行监护职责,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管理、保护工作。
3、学生要认真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和消除相应的危险。
(二)、事故与责任:
1、学校、班级、教师要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把安全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实行安全责任制;校长对全校安全负责,学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负责。
2、学校要经常对学生进行安全法制教育,检查安全工作。
3、严禁教师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如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但属履行职责,进行正常的批评教育,出现意外后果的,由学生方负责。 4、教师或工作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程、职业道德造成学生伤害的,由教师或工作人员本人负责。
5、学校开展校内外集体活动,因组织不周,造成意外伤害的,学校应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学生不听指挥,违背有关规定,造成意外伤害的,学生应承但一切责任。
6、学生在校园活动中发生安全事故或受到意外伤害,学校有责任积极配合家长向保险公司申请索赔,与教师无关。(指已参加保险的学生)
7、 学生在校期间(规定上学时间,课间、午休除外。),校方有责任保护其不受非法侵害。
8、 来自学校外部的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9、学校不知道或难于知道学生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而造成的伤害,学校不承担法律责任。
10、在学校管理职责范围之外发生的伤害,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不喝生水,不吃腐烂水果以及变质食品等,不买零食尤其是地摊上的小食品,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预防中毒现象发生。
12、严禁在校内追逐打闹,打架斗殴,吸烟酗酒,做危险性游戏。如有违反,造成学生伤害的,由过错方承担责任。
13、严禁玩火、玩电、玩水、玩炮、玩锐刃钝器,一旦出现后果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14、严禁学生在教室焚烧废纸、点燃蜡烛、否则一旦出现意外,由学生自己负责。
15、日常上课时间,学生不得随意外出,有事外出,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由学生方承担一切责任。
16、放学后、节假日或假期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7、学生自行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意外伤害,由学生本人负责。
18、学生自行外出或擅自离校期间发生的伤害,由学生自己负责。 19、严禁学生到网吧上网,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0、不准学生骑自行车上学,由此而造成的意外伤害事故,由学生自己负责。
21、学校应加强食品卫生安全教育,不准学生买其它食品食用,不食来历不明的食品,学生中餐由学校统一免费提供,学校供餐食品学生必须一次用完,不能带出学校或自由留取,若因违反造成的一切事故由学生方自己负责。
22、凡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概由学生家长负责。来源 wwW.ZUowEnbA.nET
23、学生在校外造成社会危害,由学生方负责经济赔偿;触犯法律的,由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此责任书自签字之日生效至20xx年元月20日终止(由学校保存)。
校长(签字)或盖章: 学生家长: 班主任: 学生姓名:
20xx年3月1日
学 生(签字):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2
第一条 严格遵守学校消防安全的有关规定。
1、严禁在学生宿舍使用违规电器(如电炉、电热棒、电饭煲、电吹风及其它伪劣电器产品以及煤油炉、液化气炉等违禁液、气加热器具。
2、严禁在宿舍内乱拉电线,布置电线。离开宿舍时,必须关掉一切电源,做到“人走电关”。
3、严禁学生在宿舍、教室、图书馆等室内公共场所吸烟。使用蚊香须摆放于安全处。
第二条严禁住校生在外擅自租住民房。住校生晚上必须按学校规定准时返回自己宿舍住宿,严禁学生未经请假夜不归宿。严禁在学生宿舍留宿异性和外来人员。人员外出必须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
第三条 严禁学生到正规游泳场所以外的任何水域游泳。
第四条 学生外出集体活动,必须经过申请,报学院、学校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外出。严禁出入不健康娱乐场所。
第五条 晚上返回宿舍须结伴而行。严禁攀爬围墙、铁门。
第六条 严禁学生酗酒、寻衅滋事、斗殴、打群架。
第七条 购买电脑的同学自觉遵守国家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办法的规章制度、且须签订安全管理责任协议。
第八条 珍视饮食卫生,维护身心健康,不到无健康证等不卫生场所购买、食用食物。
第九条所有学生对人身、公共财产安全都应尽充分注意的义务,如遇突发性事故,所有知情(发现)者、当事人,都应积极施救并在第一时间向辅导员报告或报警;知情不报者,将承担相应的责任。
结合以上条例特此成立以班长为组长,纪保委员为副组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各寝室长等为成员的班级安全领导小组及事故处理小组。班长负责全面安排工作,各成员具体负责某一时段的安全工作。如:体育委员负责体育活动中的安全工作;生活委员负责班级的财产安全电器安全工作;纪保委员负责课前点名及课堂教学安全工作;学习委员负责网络安全工作及汇总班级安全日制工作等;各寝室长负责各寝室的财产,人身安全等。
本人已经明确以上安全责任书中所有规定,并保证认真遵守。若因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事故,本人愿意承担一切责任。
附: 级 班
责任人签名——
班长 纪保委员
生活委员 学习委员
生活委员 体育委员
各寝室长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3
为了确保学生辅导期间的人身安全,严格责任界限,健全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一体化网络,根据教育部颁发的《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我校辅导站实际,特签订本安全责任协议书。
1、学生的监护人为学生的父母或依法确定的监护人,其监护关系不因学生的入学而转移给学校,学校与学生只是教育管理关系。监护人应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学生在校期间辅导教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
2、学生造成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的,由其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学生在校期间发生损害赔偿纠纷,按本协议第3条处理。
3、学生在校生活、学习期间,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身体受到伤害和财产受到伤害的,应由第三人承担赔偿责任,因自身造成伤害的,由本人负责。如给他人造成伤害的,一般由学生或监护人承担赔偿责任。如能够证明教师有过错的,按教师过错的大小确定教师应承担的赔偿责任。学生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4、符合下列条件即可确定学校无过错:
(1)损害事件的发生与学校的设施无关,或者虽与学校的设施有关,但学校的设施并无
缺陷;(2)学校或老师履行了应尽的教育管理职责,损害事件仍不可避免地必然发生;(3)损害事件不属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直接所致;(4)地震、洪水等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或来自校外突发性、偶发性侵害造成的损害。
5、学生放学后应立即离校回家,非学校或教师的原因学生在校内滞留、嬉戏玩耍,造成伤害的,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学生上学、放学、离校、返校途中发生的伤害事故,以及课间、中午休息和虽在校内但是由学生之间造成伤害事故,学校不承担赔偿责任。禁止学生在校内“疯打闹”,如果不听从教育发生事故者,责任自负。
6、严禁教职工侮辱、殴打、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因此造成后果的由教师本人负责。
7、上课期间,学生未到校或私自离校,学校知道后应及时通知学生的监护人,学生因此造成社会危害或出现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8、学生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出现交通事故的,由肇事方负责;严禁在校内骑自行车,违者出现事故,学校不负责。
9、学校严禁学生玩火、玩电、玩水、玩甩炮、火炮、玩锐刃钝器物等,因此发生的赔偿纠纷,应由肇事者承担负责。
10、学生在校外食宿和购买零食吃造成意外后果的,学校不承担责任。
11、严禁学生私自到河边、沟堰等处洗澡,学生违反规定造成意外事故,学校不负责任。
注:家长若不履行以上协议,学生可不参加辅导班学习。
本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学生在该校辅导学习期间。
该协议书一式二份,班主任存一份,学生及学生家长留一份。
甲方(盖章):西拉科学校 辅导教师(签字):
乙方(学生): 学生监护人(签字)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4
为了保证您的孩子安全, 形成学校与家庭教育的合力,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确保学生在校期间正常地学习,健康地成长,请您对孩子加强安全教育,加大对您的孩子的监管。我校根据教育部出台的《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提醒学生和家长时刻注意安全,并签定《学校与家长、学生安全责任书》 。
一、温馨提醒同学和家长:
1、保管好自己的东西,请勿轻信他人,谨防受骗,爱护公物,不损害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2、在与他人发生矛盾和纠纷时,请向老师、班主任、学校领导反映,不要私自解决问题。
3、注意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规则,请勿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上、放学途中不拦车、不追车、不爬车。
4、禁止使用、收藏、携带危险物品、管制刀具等,禁止学生在监护人不知的情况下在校外吃宿,校园内禁止追逐打闹、聚众喧哗、惹事生非。
5、学生应穿学生装或运动装上学,最好不要穿拖鞋、背心上学。
二、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学生及监护人承担责任:
1、学生上学、放学、返校、离校途中发生的安全事故,学生自行外出、擅自私自离校、不假离校期间发生的安全事故,放学后、节假日等学校工作时间以外,学生自行滞留学校或自行到校发生的安全事故。
2、学生在校外无营业执照和卫生许可证的摊点购买食品发生饮食安全事故。
3、学生参加各项体育活动、实验等,均要在教师的指导下规范操作,学生未按照教师的要求私自违规操作发生的安全事故。
4、学生翻越或推拉围墙、栏杆、门窗,私自进入禁区,私自下河(塘)游泳发生的安全事故。
5、学生因骑摩托车、驾驶机动车辆或乘坐非法营运车辆、无证无照车辆和车况不好的车辆发生的安全事故。
6、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家长应如实向学校说明,如因未如实告之学校而发生突发安全事故的。
三、学生家长安全职责
1、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父母应依法履行对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义务,并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教育子女在学校要听从老师的教导,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确保课间活动的安全,同学间的玩耍应该有礼、有度,严禁在校内打闹;平时不与陌生人或社会不良青年接触来往,以防上当受骗或沾染不良习气;教育子女不吸烟,不饮酒,教育子女不进游戏机室;注意食品卫生安全,不吃“三无”食品及过期变质食品,防止食品中毒;父母要经常和学校保持联系,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其它生理、心理状况异常的学生要及时通知学校领导或有关老师,加以防范。
3、父母应教育子女在校期间遵守校纪,不打架、不骂人、不攀高爬低、不到危险的地方去玩。如学生不遵守校纪校规,打架斗殴,或因其它违纪情况造成人身伤害的,学校负责处理事件,根据情节轻重,责成当事人家长承担一切责任。
4、父母要负责并督促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按时上课、活动,有事要请假,事毕要销假,如果无履行请假手续学生未到校上课,私自外出玩耍,校外就餐住宿等,所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由家长承担。
5、要教育子女及时回家、准时到校,注意道路交通安全,不得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嬉戏,否则途中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由家长负责。教育子女离校期间,在家或外出的活动安全,有外出活动须告知家长或有家长亲自陪同,详细指导活动的过程以防不测,确保学生在家或其它任何场所的人身安全。
6、父母要经常对子女进行法律知识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注意防火、防电、防雷、防溺水、防汛、防寒、防盗、防食物中毒、防交通事故、防人身伤害、防疾病教育,确保学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
7、父母或其他监护人要支持学生参加人身平安保险,购买学平险。
8、家长有责任、有义务接送子女上、放学,特别是小学低年级的学生(1-3年级)。上学时家长必须把子女送到学校,放学时家长必须到学校指定的地点接学生。日常学生上学、放学、节假日住校生离校返校,家长不愿接送的必须向学校递交自愿承诺承担学生校外一切安全事故责任的申请书,学校不承担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班主任、值周教师要做好学生离校、返校登记工作,离校后、返校前的学生安全教育工作。
9、非寄宿制学生,在行课期间请假。学生家长(监护人)必须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签字(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签字,做好记录记载,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特殊情况请假,如:电话请假,班主任记录好通话记录,要求学生家长事后补请假条,并将学生情况及时通知给值周教师做登记。
10、寄宿制学生,在住校、行课期间请假。
(1)区乡学校家长必须向学校提供乡(镇)党委政府出据的请假证明,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2)城区学校学生由家长(监护人)写请假条(注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销假返校时间),交班主任(必须强调路途交通安全及人身安全)、值周教师、寄宿制学生管理员签字,做好登记。接送学生家长(家长或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必须签字(按手印)。
11、家长、监护人、家长(监护人)指定的亲戚朋友(年满18周岁以上):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姓名
四、学校经常性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意识,培养学生自我保护能力提高防范能力;关心、爱护学生,发现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或者受到伤害,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学生如出现未按时到校、擅自离校、生病等异常情况,及时与家长联系。
五、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时间为一年(20xx年8月24日—20xx年8月23日)
家长(监护人)签字:__________学生签字:__________
年级:__________班 主 任:__________
学校(盖章):
年月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5
为加强对大学安全管理,保障学生生命安全,维护学生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学校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共同拟定如下安全管理合约:
一、学校责任
1、学校要切实抓好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坚持以班或学生为单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办法对学生进行经常性安全教育和自护自救知识教育,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努力培养学生优良行为习惯。
2、学校应切实加强对学生在校期间的安全管理。
一是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强化过程管理,定期开展安全督办检查,及时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二是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建立上学、放学路队管理制度。实行按学生居住性区域编排路队,指定路队长专职负责,形成相互监督机制。加强教育学生上学,放学途中不得搭乘三轮车,小四轮、拖拉机等不符合规定的交通工具。学校报批的集体活动需集体乘车(船)时,学校必须与交通(航管)部门取得联系,乘坐正规载人客车或船只,严禁租用农用车或证件不齐全及车况差的车辆(船只)。
三是加强饮食卫生安全管理。学校应加强对学生的健康教育,上好卫生健康教育课,并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开展爱国卫生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吃生、冷、霉烂变质食物,以增强学生卫生意识,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凡有住宿生的学校应不断改善食宿条件,向学生提供符合要求的食品和饮用水。以班级为单位,根据不同季节定时或不定时地检查学生自带菜,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禁止食用。学生在校期间突发疾病,学校应及时送医院就诊并立即通知家长或监护人到医院为学生治疗,由家长或监护人承担一切治疗费用。
四是加强其它安全管理。教育学生严格遵守学校的校纪、校规,并根据学生年龄、认知能力和法律行为能力的不同,采用相应的预防措施对学生的安全予以管理和保护。对学生具有危险性的行为,如:擅自下河洗澡,不请假擅自离校、课外时间打闹。在楼梯间拥挤、攀爬翻越护栏、触摸电器或违章使用电器以及在集体活动中不听指挥擅自行动和可能危及他人安全的行为等,应及时告诫、纠正,必要时应责令其写出检查或依据校纪校规给予一定的处分。对不听却阻、拒不改正的要及时告知其家长或监护人,并认真做好记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学校要禁止学生参与抗洪抢险和扑救火灾等活动。
3、学校应将作息时间准确无误的告知家长或监护人,以便家长或监护人加强对学生禹校期间安全的监管。
二、家长或监护人的安全责任
1、家长或监护人必须配合学校加强对学生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学生非在校期间的一切安全责任应由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2、学生上学或放学途中必须使用交通工具时,家长或监护人应监督学生乘座正规的人客车或船只,禁止学生乘坐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家长应主动与学校加强联系,及时反映学生的情况,并共同对学生加强教育,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
3、学生在校期间患病时,家长或监护人应尽快将其接送医疗部门治疗。学生上学前,家长或监护人应注意了解、观察学生身体状况,如有不适,应阻止学生返校及时予以必要的治疗。学生若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异常心理状态的,家长或监护人应及时、如实告知学校,严重者应办理休学手续,予以休学治疗。
4、学生在校期间严重违反学校的和纪律,其行为危及个人及他人安全,造成不良后果的,家长或监护人应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和经济责任。学生在校期间擅自离校的及其行为应由个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自接到学校告知时起,应承担学生的安全监护职责。
5、学生离校期间(学校组织活动时间以外)其交通及其他安全由学生本人负责,家长或监护人负责监管。
三、学生的安全责任
1、学生必须严格遵守《中小学守则》、学校纪律和学校安全管理制度,自觉遵守交通(航运)规则,遵守法律法规,努力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因违反校规校纪,违反法律造成安全事故的,由学生自己负责。
2、在校期间,严禁打闹;不在楼梯间推搡、拥挤;不攀爬、翻越护栏;不购买食物三无食品和霉烂变质食物。放学、上学途中切实做到:遵守路队纪律。服从路队长管理:不搭乘和使用农用车及各种不安全交通工具;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不拦车、扒车;不骑自行车带人;不下河(沟、渠、塘、库)洗澡;不攀高登险;不玩火,燃放鞭炮,不做不安全游戏和活动。
3、在校期间或参加集体活动时,未经教师允许,不得私自离校(离队)外出和单独行动。学生放学后或节、假日期间,不在学校逗留,游玩。其它未尽事宜,按教育部《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以上内容,学校、家长或监护人,学生应严格遵守,并自觉履行各自责任。如因学生或家长不遵守合约规定造成的安全事故,其后果学生本人或家长(监护人)自负,学校概不承担责任。
4、学生在校期间必须听老师的教导和管理,如果不服管理一意孤行,出现意外学校不负责任。
本责任书自签定之日起有效。有效期为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请家长仔细阅读,认真签字(盖章并签字)。
学 校(章):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6
学校食堂安全工作目标管理职责书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杜绝学校重大安全职责事故的发生,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公共财产和师生人身安全,根据《市教育局关于切实加强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和教育部关于《学生伤害事故处理办法》的精神,结合学校安全制度,特制定本职责书。
一、职责目标
1.每一天做好本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保证食堂工作人员健康上岗,负责本食堂通风防尘防四害设施齐全、生熟食品容器冰箱冷库设备运作正常、洗涤消毒、加工分装、保存分发、处理剩余食品等。监督每一天的副食品的采购、储存、初加工、烹饪加工、供应、禁食、留样、餐具清洗消毒保洁各个环节。确保按质按量向师生带给卫生、营养、可口的饭菜。
2.妥善保留当天饭菜的样品48小时备查。
3.建立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书面验收制度,严格把关主、副食品原料的进货。有职责要求查看当天主要货源的原料进货证明、加工时光证明等。一旦发现有疑点,立即向学校“食品卫生安全”领导人汇报,在得到同意的基础上有权拒绝当天进货。
4、建立每一天学生食堂副食品加工菜单报告制度,分别通知学校主管领导和保健老师。
5、做好每一天的食堂清洁卫生打扫,不留死角,处理好食品废弃物和泔脚,定期开展设备检修、内外环境整洁、消毒、灭四害工作,确保食堂的整体环境整洁。
二、奖惩规定
本职责书由学校纳入每学期工作考核资料。
三、签订本职责书第一职责人如工作岗位有变动,本职责书由接任者继续履行。
四、本职责书一式两份,学校一份,签约人一份。
五、本职责书有效期为一学年。
六、本职责书解释权在学校。
学校负责人签名_______ 签约人____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7
博爱双语小学学校食堂安全责任书
为确保师生人身安全,根据上级有关安全工作要求,本着服务师生,安全第一的原则,经学校与食堂承包人协商签订本责任书。
一、牢固树立“优质服务,安全第一”的思想意识,强化安全防范措施,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
二、采购粮油、蔬菜必须渠道正常、票证等手续齐全,且保证在运输、储藏方面无污染。
三、饭、菜熟透,不向师生供应生冷、霉变食品,严防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四、食堂所有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执证上岗。各食堂必须办理卫生许可证。
五、协助值日教师维护好饭场秩序,严防拥挤、烫伤等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六、严禁闲杂人员进入操作间。加强水源、电源管理,使用电器必须规范操作,经常检查线路,防止火灾发生,定期清洗水塔,保证用水卫生。
七、要定期对食堂灶具进行消毒,定期打扫环境卫生,定期进行灭蝇、灭鼠工作,认真做好防疫工作。
八、学校要尽可能创造条件,为食堂正常运作提供良好环境。
九、安全工作实行责任追究制,发现不安全事故,视具体情况进行严肃处理,重大问题交由上级机关甚至司法机关处理。
十、本责任书每学年度签订一次,一式二份,学校、食堂工作人员各存一份,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校长(盖字): 食堂工作人员(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8
为明确工作责任,进一步加强管理,学校与门卫人员签定以下责任书。
一、热爱学校,热爱学生,忠于。严格按照学校的规定交接班,杜绝空岗现象发生。随时开关校门,不怕麻烦。
二、按时开关校门。除放学和周末学生集体出入校门时须开大门,其余时间一律关闭大门,只留小门。晚上十点关闭小门。
三、上课期间出校者,须上交班主任或年级主任签字的请假条,门卫留作存根并做好记录。否则不许外出。
四、上课期间出大门的车辆,门卫要询问,核对车牌号,无误后方可出校。进校的车辆须按门卫指定地点停放。师生的车辆,一律按划定区域放置整齐。
五、不许机动车辆进入校门(上级领导和本校人员除外)。不许闲杂人员随意入校。非特殊情况,一般不许学生家长在上课期间进校找学生。特殊情况须进校找学生或教师者,要做好记录并使其签字可出示本人身份证件。对扰乱教学 秩序者,要予以制止;对理取闹者,要送公安机关处理。
六、对携带物品外出者,门卫要严格检查、询问,登记后方可放行。有关公物的外运,须持学校有关部门的证明。否则,门卫应当制止和扣留。
七、放学后,劝说学生尽快离校,注意观察动静,严禁打架斗殴现象发生。
八、不准商贩在校门或校园内摆设点、大声叫卖。
九、管理人员如发现漏洞,应及时向学校反映,以查缺补漏,消除隐患。凡因违反上述规定而给学校造成的一切人为损失,由当天值班人员承担责任。
十、上课期间有以下现象发生,当天值班人员负责:外来人员随意入校威胁教师、打骂学生、扰乱教学秩序;学生在校门打架无人过问;学校公私财物流失;机动车辆自由进入教学区;学生无故外出;值班室空岗;大门不锁、小门不关, 商贩在校门外设摊等等。
十一、此责任书履行情况由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检查,检查情况作为其年度工作考核的主要依据。
负责人(签字盖章)
责任人(签字)
201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9
为了加强校园内施工现场与人员的安全管理,预防治安、火灾、交通等各类事故的发生,保障广大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有关规定,凡在 学校校园进行施工的单位均应履行以下安全责任:
一、治安安全责任
(一)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施工单位应在入校施工前与学校签订《XX学校入校施工单位安全责任书》,明确安全责任(学校应将施工队入场情况及时通知承担学校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未签订施工安全责任书的禁止施工。
(二)及时到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施工单位进校5日内,工程负责人要将施工项目、人员名单、施工值班住宿情况、工期等报学校承担安保责任的相关部门备案。
(三)建立安全组织并逐级明确责任。施工单位应建立现场治安保卫组织,工程负责人对施工现场和施工人员的安全工作负总责,根据工程项目的情况,施工单位应当确定一名治安保卫负责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
(四)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管理的各项规定。例如:施工现场的围挡,施工材料的运输,以及易燃、易爆、剧毒、有害物品的储存等均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特别要做到施工区域与学校教学
区域要实行硬隔离,同时确保塔吊活动的辐射区域不得经过未经硬隔离的教育教学区域。
(五)严格遵守门卫制度。施工单位由校内向校外运送各类物品必须向校门卫出示出门条方可出校。
(六)加强思想教育。施工单位要教育所属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我校的校纪校规;尊重宗教信仰;尊重少数民族学生的风俗习惯。
(七)把好政审关。施工单位用人要坚持先审后用的原则,不得使用无合法身份证明的人员,施工队中有曾被公安机关处理或劳改、劳教释放人员应向学校承担校园安保责任的有关部门备案。
(八)积极做好突发事故的处置工作。施工现场发生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安全事故等,施工现场的治安保卫组织必须积极救助伤者,保护现场并及时向施工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公安机关报告。
二、防火安全责任
(一)明确责任分工协作。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负总责,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另外,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委派一名负责人分管日常的防火安全管理工作。
(二)加强检查规范管理。施工单位的工程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防火安全工作,必须经常性地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使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纳入规范化的管理轨道,形成有效有消防安全管理机制。
(三)认真学习落实责任。施工单位要认真组织施工人员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和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遵守学校的消防管理规定,逐级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责任必须落实到位,落实到人。
(四)制定。对于本单位所负责的施工工地要制定切实可行,行之有效的灭火和人员疏散应急预案。
(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施工单位要建立义务消防队,并加强队伍的培训,努力提高消防技能,使义务消防员能做到“四会”即火灾隐患会排除,遇到火情会报警、初期会火灾会扑救、组织人员会疏散。
(六)消防器材要完善。施工现场要根据施工的特点、施工材料性质配置必要的消防器材。
(七)加强宿舍防火安全管理及时纠正违章行为。施工单位要经常对施工人员的校内居住地(宿舍)进行安全检查;要坚决制止违章用火、用电和用气的现象。
(八)加强动用明火的管理。施工单位需动用明火施工时,必须提前向学校申报,未经申报审核的,不得动用明火施工。经批准动用明火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并指定专人负责,从事电焊等专业技术工作的要持证上岗,明火现场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九)加强校园内挖掘施工的管理。施工单位需要在校内进行挖掘施工时,应提前向学校提出申请,充分了解施工现场地下管线情况。经批准并确保地下管线安全的前提下才能施工。
(十)火灾现场处置。一旦发生火灾,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组织人员疏散,扑救水灾,及时报警,并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处理善后事宜。
三、交通安全责任
(一) 遵法守规,责任到人。施工单位车辆进入校园,必须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学校交通安全管理规定。施工单位须有专职人员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建全机动车辆和机动车驾驶人员的管理制度,制定行之有效的行车安全措施,责任应落实到人。
(二)加强教育,严格检查。施工单位必须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和施工人员的交通安全法规宣传教育工作,服从学校保卫部门的管理;要定期和不定期的检查本单位或租用的机动车辆,严禁“病车”和“报废”车辆在校园内行驶。
(三)低速行驶,办证通行。施工单位的车辆进入学校后限速5公里,严禁鸣喇叭;长期入校施工车辆(15天以上)应到保卫处办理机动车通行证。
(四)重点时段,禁止通行。学生上下课高峰期间禁止车辆进入教学区(时间:早7:40—8:10、中午11:40—12:10、晚4:00—4:30),特殊情况另行商议。
(五)专人指挥,保障安全。大型施工机械运输车辆进校时,须派专人负责指挥,确保校园内的行车安全。
(六)发生事故,及时处理。因施工单位机动车辆造成的交通事故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必须及时赶到现场,配合交通管理机关和学校保卫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七)承担责任,及时救济。凡因施工单位造成的交通事故,所需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凡因交通事故给学校带来的经济损失和不良影响由施工单位负责。
四、学生安全教育责任
(一) 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加强学生安全教育。学校要进一步明确安全教育责任,做到责任到部门、责任到岗位、责任到人,并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和载体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同时利用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等形式,呼吁家长共同参与到学生的安全教育中,进一步强化学生安全意识。
(二)加强安全宣传,强化安全监管。学校要在校门口及施工现场附近悬挂关于确保学校施工期间师生人身安全的警示标语。学校要安排人员在学生下课期间到施工现场附近进行巡视,严禁学生到施工工地及附近玩耍、逗留观看,并做好巡视记录。针对巡视中发现的问题,在做好登记的基础上,要及时报告学校相关负责人,学校要结合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开展相应的安全教育活动和整改活动,彻底消除安全隐患。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学校、施工单位各执一份,学校复印一份送交教育局备案,本责任书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学校(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年 月 日
学校安全相关责任书 篇10
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学校有关安全工作的要求,切实保障师生安全和校园稳定,做好门卫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特签订西林区第四中学门卫安全责任书。
1、杜绝一切外来人员进入,问清情况,坚决实行门卫检查登记制度。
2、学生来校、离校时,管理学生安全,决不让学生私自外出。
3、下班后,巡视并关紧门窗,以防外来人员的进入。
4、认真执行学校作息制度,按时开、关校门。上班时间,严禁私自离开岗位。
5、对于学生在校时家长的来校,门卫先与班主任联系,请班主任出来接见、处理或班主任允许后方可放入。
6、认真检查管理好门窗、设备等,做到每日三小检,每周一大检。发现有损坏或存在不安全隐患问题的及时上报、报修,确保学生在校时的安全。
7、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措施,发生事故及时报告。
8、门卫人员负责做好校门里外环境卫生的维护工作。及时清理一些石头、玻璃、纸屑、积雪等。
9、服从领导,虚心接受检查、指导和安排。
此责任书一式两份,签字有效。
校长(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