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1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全面贯彻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总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进一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各项纪律全面从严,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坚强纪法保障。广大党员干部要认真学习《条例》内容,坚持以《条例》约束自我行为,坚定不移走好新时代从严治党“赶考路”。
一、抓细党性淬炼,从思想上固本培元
新修订《条例》,释放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一是深刻理解《条例》内容,把握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学习贯彻《条例》是党性锤炼的有效途径,广大党员干部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注重修炼“内功”,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凝心聚魂,拧紧思想上的“总开关”,做到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二是紧密结合自身工作,紧跟主题教育时代步伐。要从细节谋划,从根源抓起,把作风问题扼杀在萌芽状态,围绕新修订的条例内容,原原本本学深悟透,在知行合一中不断淬炼党性,提高站位,扎实做好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深化内化转化工作。三是运用创新理论武装头脑,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看清事情可不可做、该不该做、能不能做,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始终保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自觉,破除“不思己过”的看客心理和“不伤大体”的侥幸心理,不逾“红线”、不碰“底线”。
二、抓牢作风建设,从思想上警钟长鸣
新修订《条例》,坚持与时俱进,严明了纪律要求。一是要秉持职业操守,常守敬畏之心。要始终保持“赶考”的清醒,保持对“腐蚀”“围猎”的警觉,恪守自律之道,牢固树立“清廉是福,贪欲是祸”的价值观,要经得起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了初心,把清正廉洁作为自身的基本要求和行为准则,时刻扣好廉洁从政的每一颗“纽扣”。二是要严守纪律规章,规范自身行为。要坚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的心态抓牢自身作风建设,自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牢笼,同时要“阳光用权”,把握权力行使的正确方向,自觉接受党和人民的监督,让权力在允许范围内充分运作,确保权力行使不偏向、不越轨。三是要守住交往观,抵制不良风气。要时刻提防“温水煮青蛙”,不断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和朋友圈。要把握好交往目的、交往对象、交往方式上的分寸,善交益友、乐交诤友、不交损友,深入基层多交百姓朋友,把交往作为密切干群关系,提升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三、抓实纪律监督,从思想上筑牢底线
新修订《条例》,在总结经验基础上完善纪律规范。一是不断丰富纪法教育形式和内容,增强警示教育针对性。通过专题会议、主题教育、以案促改、警示教育等形式,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树牢纪法意识,筑牢纪律防线,要以《条例》为戒尺警醒自己,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自查剖析“回头看”活动,敲响清廉警钟,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二是把纪律监督融入日常工作,提升干部监督实效性。通过建立谈心谈话制度,对党员在工作、生活中表现出的思想、作风问题,及时提醒和批评教育,做到“抓早抓小”,切实提高廉洁自律意识。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放在首位,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细则要求。三是利用节假日做好廉政提醒,巩固纪法约束的靶向性。要强调纪律要求,督促党员加强自我约束,并跟踪反馈落实情况。要对照廉政建设责任清单,细化排查,对查找出的问题,纳入问题清单,明确责任人限时整改,并健全党员廉政长效机制。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2
贯彻落实《条例》做好干部监督管理工作
202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新修订的《条例》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靶向施治,推动各级党组织严格执纪、精准执纪,从严监督、从严管理。组织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应通过政治监督、日常监督、激励保障等,不断提升干部管理监督实效,为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高素质干部队伍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一、围绕对党忠诚,做实政治监督
《条例》指出,要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做好对干部的政治监督工作,一是加强政治思想监督。督导各级党委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时刻心怀国之大者、省之重者、市之要者,担当履职、开拓进取。二是加强政治生活监督。督促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严格遵守《条例》《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通过查阅资料、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党内政治生活监督检查,推动党内政治生活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三是加强政治纪律监督。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和把关作用,认真落实党管干部原则,严把政治素质关口,开展不担当不作为和乱作为等问题专项整治,强化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立场、政治忠诚、政治定力,督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二、围绕从严管理,做细日常监督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小事小节是一面镜子。做好干部监督工作,要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从领导干部的日常小事小节管起。一是做好预警管理。坚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经常性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落实好干部谈心谈话制度,及时发现和纠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运用好谈话提醒、批评教育、责令检查、诫勉等处理方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防止小毛病演变成大问题。二是拓展监管范围。通过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日常了解、家访社区访等方式,深入了解领导干部的家人、近亲属、管理服务对象等,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廉洁纪律、群众纪律的监督;通过检查抽查、信访举报、出国(境)证件管理等方式,全面了解领导干部“八小时外”生活社交情况,加强对领导干部遵守组织纪律、生活纪律的监督。三是强化协调联动。充分发挥干部监督联席会议作用,拓宽选人用人问题收集渠道和监督途径,定期组织开展分析研判,强化干部监督合力。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坚持和完善“一报告两评议”、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制度,扩大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依托“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及时受理核查群众信访举报反映。
三、围绕激发活力,做好激励保障
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条例》时明确指出,要把从严管理监督和鼓励担当作为高度统一起来。在严格管理干部的同时,也应注重激励保护干部。一是鲜明选人用人导向。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按照“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大力选拔在基层一线、吃劲岗位经受磨练的干部,树立基层、担当、实绩导向,真正将政治素质硬、专业水平高、工作业绩优的干部选拔出来、重用起来。二是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建立完善既考“显绩”又考“潜绩”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统筹做好平时考核与年度考核、专项考核和任期考核等,落实好积分制考核,将考核结果综合运用到评优评先、职务职级调整等工作中,激励干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三是真诚关爱保护干部。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不断完善容错纠错、澄清正名、打击诬告等措施,积极稳妥做好受处理处分干部重新使用工作,落实好《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规定》及配套文件规定,为担当者担当、为负责者负责、为干事者撑腰、让有为者有位,大力营造积极健康、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3
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2023年12月8日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第三次修订《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中央站在党和国家战略全局的高度,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重大部署,表明了党中央用严明的纪律管党治党的坚定决心,释放了将全面从严治党进行到底的强烈信号。
作为一名普通党员,要切实增强学习贯彻《条例》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准确把握《条例》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认真学习贯彻好新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坚定理想信念,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发现的问题,都可以从少数党员干部政治弱化虚化淡化上找到原因。此次新修订的《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坚定共产党人的信仰信念,任何时候都至关重要。对共产主义的信仰,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是共产党人的政治灵魂,是共产党人经受住任何考验的精神支柱。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的政治觉悟、思想境界、道德水平,才能时刻自重自省自警自励,慎独慎微慎始慎终,从内心深处抵挡住腐败诱惑,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
二、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并取得了显著成果,也为党内法规制度的完善奠定了坚实基础。腐败的本质是权力出轨,行为越轨,许多腐败问题都与权力使用不规范、监督不到位有关。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够正确看待和正确使用手中的公权力,带头守规守纪守法、带头接受监督,牢记初心使命,忠诚履职尽责,做到不谋私利,克己奉公。作为一名年轻党员干部,应该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行为踏错半步。要做到慎初、慎独、慎微。慎初就是要牢牢守住初心,大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慎独就是要提升个人修养,注重内省,不做“两面人”,坚持自我监督,始终见贤思齐,见不贤而自省。慎微需要时刻牢记纪律,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洗礼,谨慎行事,如履薄冰,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决不让信念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
三、坚持以案为鉴,做到警钟常鸣
通过对常态性以案促改案例的学习可以发现,很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以案促改,关键在“促”,目的在“防”。坚持以案促改,引为镜鉴,就是充分利用“五种学习方式”,把反腐败学习融入日常,融入平常,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要从各类案件汲取教训,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约束自己的操守和行为,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不踩红线、不越雷池,切实做到心有所守、身有所循、行有所止,筑牢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防线,摒弃懈怠、被动和侥幸心理,坚定理想信念的终身课题,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真正做到光明磊落,一身正气,两袖清风。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4
严字当头,深入贯彻《条例》的“三个维度”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对《条例》的第三次修订,是党中央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适应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对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作出的再部署再动员。不仅释放了治党执纪越来越严格的信号,更充分彰显了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和坚定。党员干部是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最坚强力量,应深刻领会修订《条例》的重要意义,精准把握《条例》的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坚决做到知行合一、表里如一,推进《条例》学习往深里走、往细里抓、往心里去,自觉把纪律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
一、从求时出发,总结从严治党理论实践经验,牢牢把握纪律“生命线”
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加强纪律建设,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先后于2015年、2018年、2023年3次修订《条例》,就是因为《条例》作为规范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完成党的任务的重要制度保证。当前,站在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重要时间节点,要胜利实现党的二十大擘画的宏伟蓝图,就必须发扬永远吹冲锋号的自我革命精神。“山雄有脊,房固因梁。”修订后的《条例》将十九大以后习近平总书记的纪律论述转变成了具体的纪律要求,要全面系统领会《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丰富内涵,在掌握核心要义上下功夫,提高理论素养和党性修养,筑牢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
二、以求是深入,坚持问题导向深入联系实际,精准发力纪律“关键点”
不搞不教而诛,勿谓言之不预。进入新时代以来,党中央以徒木立信的定力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十年磨一剑”的魄力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管党治党宽松软状况得到根本扭转。但也应该清楚认识到,不正之风潜滋暗长的土壤还在,腐败背后各种暗流涌动,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让“潜规则”时有抬头,政治骗子仍有市场,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依然存在。本次《条例》新增内容聚焦执纪监督中的重点难点新问题,不仅增写了以讲课费、课题费、咨询费等名义变相送礼的处分条款,充实了廉洁纪律规定,而且增写了对“脱离实际,不作深入调查研究,不搞随意决策、机械执行”“在督查检查考核等工作中搞层层加码、过度留痕,增加基层工作负担”等行为的处分规定,打击了干部群众反映强烈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
三、用求实落地,严明政治纪律抓好贯彻执行,拓展延伸纪律“保障面”
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好《条例》的贯彻执行,促进执纪执法贯通,切实维护纪律的刚性、严肃性。《条例》对纪法的衔接起到了强化作用,是一把党组织维护纪律的刻度精准、适用广泛的基本标尺。要从细从实查摆问题、抓住线索,以刀刃向内、刮骨疗毒的勇气和魄力,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件案子。要扎紧制度的铁笼,巩固和发展执纪必严、违纪必究常态化成果,筑牢不能腐的钢铁城墙,下大气力抓落实、重执行,让抓纪律落实变成“真落实”,而不是“假落实”“空落实”,让制度“长牙”、纪律“带电”。广大党员干部更要把学习贯彻《条例》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常态化开展作风整顿、自查剖析“回头看”活动,敲响清廉警钟。要把自己摆进去、把工作摆进去、把职责摆进去,培养和强化自我约束、自我控制的意识和能力,走好从严治党“赶考路”,永葆生机活力,焕发出新的时代光彩。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5
严守纪律红线,勇于担当尽责
通过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我深刻感受到《条例》是规范所有党组织和党员行为的基础性法规,为全体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红线”和“底线”。现就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体会:
一、强化政治意识,提升素质能力
在对正反两方面教材的学习中,我明显感受到,任何违纪违法的干部,都是由于政治意识不强开始偏离航道的。政治意识上出问题,直接从根本上违背了党的根本宗旨,破坏了党和群众的鱼水关系,从根本上触碰人心向背这个决定党生死存亡的大问题。作为一名基层组工干部,身处农村基层,天天和群众打交道,更要注重政治意识建设,坚定政治信仰,不忘初心使命。要坚持不懈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牢思想之“舵”,补足精神之“钙”,不断校正成长路径,始终做到做正事、走正道。从群众的吃、穿、住房、教育、医疗上下功夫,去落实党和国家各项制定的各项方针政策,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二、严守政治纪律、提升执行能力
在党的纪律中,政治纪律最重要、最根本、最关键。新修订的《条例》的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政治性,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全党令行禁止。在日常工作中,要从大局出发,工作中要处处想着群众,处处从群众利益出发,扎扎实实为老百姓办事,时时严格要求,事事严于律己,要从反面案例中受到警惕,自觉用党章党规修正言行,始终做政治上的明白人。
三、增强担当意识、提升防腐能力
这次修订《条例》,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坚持问题导向,将违反党的纪律行为整合修订。针对管党治党的突出问题和监督执纪中发现的新型违纪行为列入“负面清单”,也为我们党员干部划出了明确的“红线”和“底线”,使全面从严治党的螺栓越拧越紧。通过警示教育案例的学习可以发现,这些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都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最终走上了违纪违法犯罪的道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培养,辜负了人民群众的期盼。所以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们应该时刻以《条例》为镜子,对照查摆问题,防微杜渐,决不让自己行差踏错半步。风起于青萍之末,最初一点微小的放纵有可能让自己人生的轨迹大大偏离。要自觉接受党风党纪洗礼,谨慎行事,如履薄冰,提升拒腐防变的能力,决不让信念之堤毁于贪腐的蚁穴。
四、自觉接受监督,提升服务能力
打铁还需自身硬,只有规范行为,增强服务意识,为民办事,把自己的工作融入到服务群众当中,在思想上贴近群众,提高服务本领,才能有所作为,才能得到群众的认可,《条例》对全体党员提出了更为严格的纪律要求,我们要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切实做到“两个维护”,加强纪律教育,增强纪律观念,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突破底线、逾越红线、触碰高压线,知敬畏、存戒惧,做为民务实清廉的表率。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6
切实把铁的纪律转化为工作习惯和自觉遵循
1月19日,全省“组工讲坛”安排部署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讲解授课,这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必然要求,更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工作纪律的实际行动,对推动广大组工干部更加深刻领悟“两个确立”、更加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有着重要意义。
一、要做严守政治纪律的组工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实现党在新时代新征程的使命任务,党的建设和组织工作要有新担当新作为。组织部门作为政治机关,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定不移把“两个维护”作为新时代组织工作的根本和灵魂,以强烈的使命意识和政治担当履职尽责。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将“两个维护”作为最根本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予以明确,作为组工干部要对党忠诚老实,不做两面人、不搞两面派,在政治思想上不掉队、政治行动上不走偏。要时刻关注党中央在关心什么、强调什么,始终坚守组织工作的正确方向,全力推动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在各单位、各领域落实落细落小。
二、要做严守组织纪律的明白人
党的组织纪律是维护党在组织上团结统一的行为准则。核心是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正确处理个人与组织、民主与集中、下级与上级、局部与全部的关系。要永葆对党的组织纪律的敬畏之心,从根本上提高党内战斗力。注重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贯穿落实到个人事项申报、干部选拔任用、换届选举、录用考核、荣誉表彰、党员管理等具体工作中,把纪律规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努力形成遵规守纪的高度自觉。
三、要做严守廉洁纪律的干净人
“木受绳则直,金就砺则利”,打铁还需自身硬,必须模范遵守廉洁纪律。首先要简化人际关系,切实做到谋事不谋人,钻研不钻营,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在干事创业上。其次要注重细节小节,自觉抵制一些“小意思”“小恩惠”“小动作”,谨防糖衣炮弹的攻击和“温水煮青蛙”的陷阱,真正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最后要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始终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用党的纪律严格要求自己,树立遵规守纪、作风优良的良好形象。
四、要做严守群众纪律的贴心人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严守群众纪律充分体现了党的性质和宗旨,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克服脱离群众危险的重要保证。工作中要警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改头换面、“四风”问题隐形变异、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抬头、华而不实的“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死灰复燃等现象,真正解决群众身边的作风和腐败问题。组工干部还要多学习与群众交流沟通的方式方法,忧群众之所忧,急基层之所急,不折不扣地落实好中央各项政策,把对群众尽责作为砥砺党性作风的着力点,不断在提升服务质量上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真正提高服务群众的本领能力。
五、要做严守工作纪律的责任人
工作纪律既是“紧箍咒”,更是“安全带”,必须时时处处严格遵守。组织部门作为管党治党的重要职能部门,承担着巡视巡察的重要职责,必须深化组织监督与巡察监督的贯通协调,努力探索干部选拔任用与巡视巡察反馈问题落实情况挂钩的创新做法,切实为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要让年轻组工干部到巡察机构通过轮岗交流、跟班学习、以巡代训等多种形式历练成才。工作中严格按法律办事、按程序办事、按制度办事,做到于法有据、于法合规,坚决不碰“底线”、不踩“雷区”。坚持把公道正派当作立身之本,以正确的用人导向让干部群众感受到公平公正。
六、要做严守生活纪律的老实人
生活纪律是党员干部在日常生活和社会交往中应当遵守的行为规则,涉及个人品德、家庭美德、社会公德等各个方面。要按照“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时刻保持清醒头脑,时刻严于律己。做到慎言、慎行、慎独、慎微,纯洁社交圈,净化生活圈,规范工作圈,管住活动圈。不因别人“高看一眼”而狂妄自大、趾高气扬,不因别人生活“丰富多彩”而效仿尝试、擅闯禁区。注重家风家教,严管厚爱,修身齐家。自觉把模范部门的招牌擦得更亮,时刻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挺在前面,全力维护组织部门纪律最严、组工干部作风最硬的良好形象。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7
2023年12月19日,中共中央印发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从党章这个源头出发,坚持严的基调,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于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氛围有着重要意义。组工干部长期坚持在组织一线工作,在组织建设、人才选用、干部监督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作为刚参加工作的年轻组工干部,应当坚持用《条例》检视自身,自觉加强作风建设,扣好廉洁从政的“第一粒扣子”。
一、树立崇高理想,把握党性修养主旋律
“党性教育是共产党人修身养性的必修课。”当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已近尾声,“强党性”正是主题教育总要求的重要内容之一。组工干部应当树立对组织事业的崇高理想,充分认识到组织工作的重要性,筑牢信仰根基,增强党性修养,用党性自觉引导支撑自身作风建设。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对组织部门自身建设提出“讲政治、重公道、业务精、作风好”的要求。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牢记领袖嘱托,在步入工作第一时间把“讲政治”摆在首位,提高政治判断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坚定立场,对于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事情坚决抵制;提高政治领悟力,对于党的各项规章制度要深思细学、弄通弄懂;提高政治执行力,不打折扣地执行党的各项纪律要求,把党的要求转化为自身切实行动。
二、强化纪律意识,用好制度优势指挥棒
“绳墨之起,为不直也。”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上指出,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也是党员、干部约束自身行为的标准和遵循。正是因为纪律严明,党才能在革命战争年代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增强自身战斗力,才能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团结一切有利因素,才能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保持党的先进性与纯洁性,推动党的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组织工作有其自身严谨性与纪律性所在,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牢固树立纪律意识,自觉遵守党的各项规章制度,始终对纪律规矩保持敬畏之心。近日,各地不乏“90后”甚至“95后”年轻干部违纪违法情况出现,究其原因是纪律意识淡薄,逃避制度约束,致使自己“早节不保”,更是辜负了党和国家的信任。
三、主动接受监督,弹出廉洁自律协奏曲
监督是治理的内在要素,在管党治党、治国理政中居于重要地位。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是党在长期执政条件下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重要制度保障。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更应当成为自觉接受监督的模范,严格遵守各项监督制度,强化纪律监督作用,切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时刻自省自警,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防止自身思想松懈从而导致行为出格,自觉对照《条例》,查摆自身不足,及时改正自身问题。于外,依靠监督保持过硬作风;于内,坚持廉洁自律筑牢底线思维。从思想上牢牢绷紧“严”这根弦,把被动监督积极转化为自觉遵守,把所学所思主动转化为生动实践。
四、规范自身行为,唱响作风建设最强音
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切实改进作风建设成为重大时代命题,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不懈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贯彻落实,驰而不息推进党的作风建设。作风建设是组工干部的“护身符”,能够避免组工干部被不良行为腐蚀,始终保持廉洁作风。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应当自觉规范自身行为,在工作中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对于自身职责内容做到心中有数,对于自身言行举止做到心中有纪。提高辨明是非与抵制不良诱惑的能力,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事业观,敢于与不良风气作斗争,自觉与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的行为说不,坚持严的标准,努力成为“作风好”的组工干部。
路虽远,行则将至;事虽难,做则必成。尽管面对各种风险挑战,党始终坚持从严治党,加强作风建设,才能在治乱兴衰中跳出“历史周期率”。作为年轻的组工干部,必须从微末之事做起,严格遵守党的纪律,自觉约束自身行为,以过硬作风切实履行各项职责,不辜负党和人民的殷切希望!
纪律处分条例2024新修订版心得体会 篇8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修订后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再次释放出以严明纪律管全党治全党的鲜明信号,深刻表明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推进,永远在路上。“党的纪律是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则”,组工干部作为管党员的党员、管干部的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学深、用好《党纪处分条例》,从内心牢固树立起对纪律、对规矩的敬畏意识,走好工作中的每一步。
一、勤学善思,深刻理解《党纪处分条例》的内涵意蕴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才能保持内在的生机与活力。要逐字逐句全面学。《条例》全文共158条,从总则中的总体要求和适用范围等内容,到分则中对6种违反不同纪律的详细处分说明,都需要从头到尾逐字逐句学习,在总体上把握《条例》的结构和内容,了解全貌,熟悉梗概。要前后对照重点学。《条例》自上次修订以来,党的纪律建设有了许多新的实践,呈现出了新的特点,对照2018年《党纪处分条例》,对其中增写、删减、修改的内容重点学习思考,联系实际,体会深刻用意。要上下联系贯通学。《党纪处分条例》是将党章要求具体化为纪律规定的实际内容,也是实现和其他党内法规、国家法律相衔接的生动体现,要把条例放在党内法规体系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总体布局中学习,做到融会贯通。
二、学以致用,善于运用《党纪处分条例》工作指南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学习是手段,学以致用才是目的,要注意将《条例》具体内容与工作实际相结合,在实践中运用《条例》,活化《条例》。面对新时代、新要求,组织工作头绪更多、涉及更广、任务更重、标准更高,《条例》的修订紧密契合时代特点,总结党的纪律建设实践经验,为组工干部提供了一本“工作指南”。无论是干部考核、巡视巡察,还是干部监督、档案审核等工作,都能在《条例》中找到相关内容,比如第八十一条,对违反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规定和不如实填报个人档案资料的行为做了处分说明;第八十九条,对违规发展党员的行为做了处分说明。从事相关业务工作时,勤于翻阅、学习、运用《条例》中的对应条目,在工作中加深对《条例》内容的理解与把握,找准工作所需的依据遵循,从而提高工作标准和质效。
三、心怀敬畏,牢固树起《党纪处分条例》的行为戒尺
“畏则不敢肆而德以成,无畏则从其所欲而及于祸”,《党纪处分条例》是全体党员必须遵守的行为准则,是做事的底线、红线,坚决不能触碰,要坚决树立敬畏意识,时刻保持内心的“畏惧”感,切忌随心所欲,做到有所坚守。《条例》分则部分从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6个方面对违反纪律的处分作了详细说明,划分了严格清晰的界限,明确了哪些不能触碰,违规会有什么后果,为我们的工作和生活提供了遵循。组工干部要有“吾日三省吾身”和“有则改之,无则加勉”的意识,经常对照《条例》内容,反思自己的工作和生活,不断地校正个人成长和前进的方向,确保不出偏差、不逾雷池,始终保持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
在实践中准确理解和把握《党纪处分条例》的内涵与要求,学懂弄通是基础,善于运用是关键,心存敬畏是必须要求。组工干部要切实贯彻执行好《条例》内容,学深、用好《条例》,保持高度敬畏,自觉规范自身行为,推动工作更加有为善为,以严明的纪律作风推进党的自我革命,以更突出的工作实绩护航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