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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2024-02-27 12:10:24 范文大全 打开翻译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1

尊敬的家长:

自行车、电动车是人们日常生活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然而,它就像一把锋利的双刃剑,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给成长中的学生们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我校地处大车较多,事故频发地段,学生骑车存有很大安全隐患。为此,我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驾驶自行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之规定,特制定我校学生骑车上学有关规定并告知家长如下:

1、一到六年级未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自行车、电动车,已满12周岁的学生禁止骑电动车。

2、为保障学生安全,上学期间要求除坐校车的学生以外,其他学生需步行或家长全程接送。

3、不准坐未成年人驾驶的自行车、电动车

4、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要加强教育监护,确保孩子安全。家长们要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不为小学生购买和提供自行车、电动车。

5、广大家长要对子女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培养子女良好的交通行为习惯,同时坚持从自身做起,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相关的法律、法规,做文明出行的模范。

学校及各班主任会经常对学生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同时希望家长重视对孩子上下学及假期安全教育,经常提醒督促,确保他们生命安全和健康成长。让我们家校携手,为学生的安全出行而共同努力!

本告知书自20__年11月3日起执行。请各位家长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如不执行规定,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与学校无关,由家长自己承担!特此告知,敬请家长密切配合!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现在社会上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使用的很多,我县不少学生每天骑电动车或共享电动车上、下学。电动车共享电动车速度较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数据统计,由电动车共享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规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1。很多中学生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崇,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2。电动车共享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学生遇到紧急事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3。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4。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5。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共享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6。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7。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共享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作文吧 ZUOwEnba.nET 」

尊敬的家长,本着以学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安全,学校决定: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严禁未满12周岁学生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及共享单车。望您为了孩子们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孩子交通安全教育工作,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最后,真诚感谢家长的理解与支持!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3

尊敬的家长:

您好!

近日发现,我校有个别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严重违反了《__初级中学学生十禁止》相关要求。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法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危害严重:一是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对学生进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学校明确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家长们承担好家庭教育和监管的责任,严格管理,不要让子女骑电动车上路。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2、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4、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5、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4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为了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特告知家长们如下:

1、家长是孩子的监护人,必须高度重视孩子骑车上路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对学生平安负责。

2、我校学生均未满12周岁,所以请家长们自觉教育并管理孩子不骑自行车上路,更不得骑电动车上下学。

3、请家长们每天尽可能安排时间接送学生上学、放学。

4、为了学生的安全,提倡家长陪同孩子步行上学、放学,严禁边走边打闹等现象。

5、学校已经召开过专题班会,针对小学生骑车上路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情况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已经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严格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衷心感谢您的配合,彦博小学愿安全与您永相伴!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5

尊敬的家长:

现在社会电动车、自行车使用不断增多,而电动车、自行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加之小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自行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自行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在道路上驾驶自行车、三轮车、电动自行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

二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一是很多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二是电动车、自行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三是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自行车一般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四是某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五是有些小学生骑电动车、自行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威胁到自身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六是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七是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自行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本着以生为本的教育思想,为确保学生的安全,要求未满12周岁学生禁止骑自行车、三轮车,未满16周岁学生禁止骑电动车。希望各位家长为子女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教育子女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规,珍爱生命,确保安全,从源头杜绝小学生驾驶电动车、自行车的现象。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6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六枝特区教育事业发展的关注和支持。为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我们一直在努力,相信这也是您的愿望。

近年来,随着摩托车、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呈逐渐上升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上学放学和游玩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加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根据《六枝特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枝特区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六府办函〔2021〕15号)精神,结合六枝特区教育实际,现就关于严禁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特向各位家长朋友提出如下要求,希望您增强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加大对孩子的管理与教育力度,将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做得更扎实有效,愿我们携手相向而行。

尊敬的家长朋友,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有很大的危害性。一是很多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良好品行的培养。二是摩托车、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相对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惨剧的发生。三是中小学生性格较为冲动,骑摩托车、骑电动车车速较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四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造成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乃至生命危险,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五是中小学生骑摩托车、骑电动车时喜欢在路上玩漂移、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六是中小学生不熟悉交通法规,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指示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七是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摩托车、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剧。

尊敬的家长朋友,交通事故猛于虎,意外事故往往在一瞬间。希望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对孩子的安全教育,务必做到严禁用任何三轮车辆搭载中小学生;严禁任何中小学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放学和游玩。

关注交通安全,遵守交通法规,尊重生命健康,我们一起行动!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7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校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给学生营造一个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这是我们一直的追求,也是您的愿望,由于电动车、摩托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交通违法行为,上级也就有关问题多次下发文件,我校历来严禁中小学生违规骑摩托车、电动车。

经巡查发现,部分学生经常性违规骑电动车、摩托车上下学,并将电动车、摩托车违规停放在校外小卖部对面,个别学生甚至在校外飙车,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因此,特向各位家长提出如下要求,希望您增强对交通安全事故的防范意识,配合学校加大对孩子的管理与教育力度,确保孩子的安全。

一、中小学生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危害

1、很多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摩托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不如自行车,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交通惨剧的发生。

3、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驾驶电动车、摩托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某些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有些中小学生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驾驶电动车、摩托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二、具体要求

1、严禁任何中小学生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下学和游玩。

2、我校已经通过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悬挂标语等多种形式就严禁中小学生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进行了宣传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管理好、教育好自己的孩子,自觉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

3、我校将适时联合有关部门,对校道违规停放的电动车、摩托车进行清理。

4、学生因违规驾驶和停放电动车、摩托车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由监护人负责。

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让孩子驾驶电动车、摩托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校规校纪,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生命只有一次,莫等意外发生才追悔莫及!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8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学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禁止学生骑车上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孩子。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9

尊敬的家长朋友: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现在社会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而电动车速度快、稳定性和刹车系统性能相对较差,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中小学生违规骑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有七个方面的危害:

1、很多中小学生骑电动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电动车虽便捷,但稳定性和安全性能较差,中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中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行电动车一般车速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某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还经常搭载其他同学,如若因骑车带人引发了安全事故,还会发生不必要的经济矛盾纠纷,给彼此家庭带来伤害。

5、有些中小学生骑电动车时(甚至超标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6、中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7、中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行电动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就我校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调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2、凡是发现有骑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与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扫码骑电动共享单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安全制度,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活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10

尊敬的家长:您好!

近年来,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年呈上升趋势,中学生违法违规骑电动车上、下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危害严重:一是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二是电动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三是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且常常不佩戴头盔,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校历来高度重视对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学校明确禁止学生骑行电动车上、下学。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我们再次呼吁家长们承担好家庭教育和监管的责任,严格管理,不要让子女骑电动车上路。为确保学生的安全,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骑行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不给孩子购买电动车,家长自己的电动车钥匙要时刻看管好,严禁孩子骑电动车。

2、使用电动车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3、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礼让行人。

4、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5、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做好模范带头作用,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骑行电动车现象。

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11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一、二款规定:“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未满12周岁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骑电动车的行为属于一种交通违法行为。

我校也明确规定“未满12周岁禁止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上下学”。

学生年龄小、经验少、应变能力弱、道路交通法规安全意识不强,根据交通部门的有关统计数据与最近发生的交通事故表明,由自行车、电动车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小学生违规骑自行车、电动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有以下几方面的危害:

1、很多小学生骑车,完全是出于攀比的心理,虚荣心作祟,盲目跟风,这样很不利于学生品行的培养。

2、小学生遇到紧急事件时的控制能力弱,很容易导致惨剧的发生。

3、小学生往往性格冲动,骑车速度很快,容易引发交通安全事故。

4、有些小学生骑自行车时甚至超电动车喜欢在路上玩漂移、比赛超车,做出一些非常危险的动作,既危及了自己也危及到他人的生命安全。

5、小学生往往不熟悉交通法规,经常出现超速、超载、逆行、带人、随意占用机动车道、随意变更车道、不遵守交通信号灯等违规行为,造成极大的危险。

6、小学生自我保护意识薄弱,骑车时往往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如戴头盔,一旦发生危险,很容易酿成惨祸。

现我校就小学生骑自行车,电动车现象提出以下具体要求和措施:

1、学校召开专题班会,针对我校学生有骑单车现象,讲清楚学生骑车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禁止学生骑车,请家长配合学校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督促和管理。

2、学校不定期对学生进行抽查,即使将自行车,电动车停在校外,也是不允许的。

3、凡是发现有骑车的学生,学校将给予批评教育,希望各位家长监管好自己的孩子。不给孩子购买自行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车上下学。自觉遵守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学校的纪律,尊重自己的生命,尊重他人的生命!

为了孩子们的安全,请家长一定要引起重视,家校合力共同营造安全、健康的环境,助力孩子健康成长。

小学关于禁止学生骑电动车、摩托车告家长书2024年 篇12

尊敬的家长:

您好!

电动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共享单车等是人们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交通工具,给我们带来了方便与快捷,但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也带来了许多隐患和危险。

由于电动车使用的增多,由此而引发的交通事故逐渐呈上升的趋势,学生违规骑电动车上学放学所带来的交通安全隐患更是让人担忧,已严重威胁到学生的生命安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第二款规定,“一驾驶自行车、三轮车必须年满12周岁;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因此,16周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在路上骑电动车或改装电动车上路是一种违法行为。

学生平安责任重于泰山,我镇一直竭尽全力地对学生进行平安宣传教育。教育学生遵守交通规则,提高平安意识,引导学生学会自我保护,珍爱生命。在学校学生集会上、班会上三令五申:严禁学生骑摩托车和电动车上路上、下学;同时,呼吁家长们不要让子女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上、下学。

未成年人骑电动车的危害

1、未满16岁的孩子在遇到紧急情况时由于心理和生理发育还未成熟,应变能力不及成年人,不能及时采取正确处置方式,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2、电动自行车操控的稳定性及刹车系统的安全性不佳,未成年人遇到突发情况时,应对能力和控制能力较弱,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3、未成年人往往年轻气盛,骑行车速较快,甚至伴随一些危险动作,如搭载他人、追逐打闹等,这些行为,更易引发各类大小交通事故。一些学生骑车载2-3人,在道路上急速行驶,还嬉笑打闹,极易发生交通事故。

风险防控四要点

学校严禁学生骑电动车电动自行车上下学,建议骑自行车、家长接送或者搭乘公交车上下学。为了学生交通安全,敬请家长们谨记以下几点:

1、使用电动车等机动车辆接送孩子时,请您和孩子主动佩戴好安全头盔。

2、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不超员驾驶、不逆向行驶、不闯红灯。

3、接送孩子时请有序在停车位等候,请勿扎堆拥堵。

4、乘坐私家车上、下学时,要教育孩子等车辆停稳后再开门,开门的时候要注意观察后方的车辆行人,确保安全后开门。

请各位家长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时刻以身作则,积极维护交通秩序,文明出行,以自觉行动为孩子们起好带头作用孩子的健康成长是家长、学校最关心的问题。学校本着全方位为学生着想的教育理念,为确保学生的安全,禁止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车上、下学。家长作为监护人,一定要充分认识到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的危害性,一定要切实履行监护责任,把好第一道关,望您为了孩子的安全着想,配合学校做好这项工作,不给小孩购买摩托车或电动车,也严禁孩子骑摩托车、骑电动车,从源头上杜绝中学生驾驶电动车现象。衷心感谢您的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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