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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2024-01-08 20:26:42 策划方案 打开翻译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要求,进一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济南市棋盘街小学现就落实课外读物校园管理工作制定本方案。

充分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

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是“五项管理”的重要内容,事关校园意识形态安全。课外读物是育人的重要载体,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全校各部门要深刻认识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性、紧迫性和必要性,严格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规范程序,完善机制,压实责任,建立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相关机制,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提高学生课外阅读质量,形成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的整体育人合力,构建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一是要提高课外读物育人的特殊意义的认识。各分管领导、全体教师要从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高度,充分认识读物育人的重要意义,将做好课外读物管理作为落实《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办学基本规范》的重要内容,严格把握推荐原则和标准,提高课外读物质量,推动课外读物与课程教材形成育人合力课外读物

二是要提高课外读物是育人重要载体的认识。课外读物是重要的教育资源,事关青少年健康成长,在增长学生科学文化知识、开阔视野、增强综合素质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积极引导学生阅读文质兼美的高质量课外读物,能够使学生在思想、道德、情操等方面得到积极的熏陶感染,发挥启智润心的作用。

三是要提高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重要方式的认识。课外阅读是学生自主学习的重要方式,精选课外阅读内容、改进阅读方法,事关学校育人方式的革新,有助于促进学生的自主学习和自我发展。目前,学生课外阅读还存在一定的功利化倾向,缺乏内在兴趣,必须深化课程改革,丰富和更新育人方式,需要学校建立促进主动阅读的有效机制,激发学生阅读热情,培养学生阅读习惯,推动学校育人方式创新。

严格落实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要求责任。

学校要严格贯彻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纳入教材工作机制,建立课外读物进校园的“防火墙”。教导处要承担起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设立专门的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小组,制订管理工作方案,保障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要求,并在遴选、审核过程中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

学校每学期要对校园课外读物组织进行全面排查,全体教师每学期签订严禁推荐课外读物的承诺书,不得强迫学生和家长购买课外读物。鼓励教师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细化管理,满足不同学生阅读需求。

大力推动校园阅读活动。

加强课外读物管理的同时,要大力推动校园阅读活动,鼓励学生多读书、读好书,将校园读物管理与书香校园建设结合在一起。

一加强阅读指导。在强化课外读物审核把关的同时,由语文教师加强对学生的阅读指导。鼓励根据不同阶段学生的阅读能力与兴趣,对课外读物进一步细化分级,为学生推荐更有针对性的、个性化的书单。

二促进家校协同。充分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重要作用,小手拉动大手,开展如家庭读书展示、家庭读书竞赛等活动,推动形成家校协同育人合力。

三建立激励机制。学校要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学生和老师,宣传推广先进事迹和经验,引领带动阅读质量整体提升。

四营造良好氛围。加大书香校园建设力度,鼓励各班读书角,学校要搞好读书节,积极开展学校内读书展示与交流活动。

五特色活动浸润。鼓励通过创建各类特色活动,把读书活动与学校教育教学有机结合,倡导多学科教师参与其中,在不同的学科课程中指导学生阅读,实现“五育”融合的“跨学科联盟式”项目学习。

健全机制

各部门在落实课外读物校园管理工作中,要做好,确保各项措施取得实效。

一、职责明确。学校建立了以校长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机制,保障相关文件精神传达到位。

二、标准科学。教导处要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和“12条红线”内容制定标准,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书目推。荐专家组,按程序做好课外读物的遴选、推荐、审核工作。

三、管理到位。各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学校定期开展抽查和专项督查,共同做好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2

为贯彻教育部及省厅、市局有关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的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为规范办学,统筹部署,特此制定大地小学关于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办法(试行)。来源 wwW.ZUowEnbA.nET

一、统一思想、科学宣传、统筹规划

1、大地小学成立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读物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落实相关通知要求,提高教师思想认识,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二、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坚持五项原则

大地小学课外读物推荐工作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四个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工作程序

1、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各年级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

每学年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3、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各年级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4、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5、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6、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7、各年级接收捐赠课外读物要明确来源,向学校报备,经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方可接收捐赠。

五、做好现有课外读物的清理工作

20XX年已开展过图书馆不适宜图书、外观差、无保存价值图书和不适宜期刊、不适宜电子图书的清理。在此基础上,要按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教材〔20XX〕2号)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学校现有图书继续进行清理,包括班级图书角、阅览室以及清理不完全的图书馆。图书管理员要列出工作计划,做好“应清理图书册数”、“已清理图书册数”、“问题图书册数”、“待清理图书计划”统计。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3

各位家长,各位同学: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五项管理”的部署要求,我校对“关于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关于课外读物内容范围的规定:

1、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2、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4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一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二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鼓励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将书香校园建设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纳入相关表彰奖励中,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三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四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学校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

1、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2、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3、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4、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5、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5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促进学生爱读书、读好书,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方案。

一、组织机构

(一)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教务处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图书室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对外借阅。各班级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教育学生禁读,及时告知家长并收缴。各班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宣传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购书。

三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

各班要结合《郴州市第十七中学学生手机管理制度》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四推动师生共读,建设书香校园。

组织各班开展“读一本好书”活动,建设书香教室。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书香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承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

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

成立学生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负责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我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体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6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具体实施方案

第一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二条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中小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

第三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条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第十一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7

为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市区教育局对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的有关要求,让学校的责任回归学校,让家庭的责任回归家庭,家校共育,标本兼治,综合施策,全面促进小学生健康成长。我校根据《关于开展中小学校“五项管理”工作的意见》,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五育”并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大力实施素质教育,规范推荐读物目录,注重内容和推荐方式管理,为学生的终身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工作目标

通过对中小学生读物方面的规范管理,做到加强学生读物排查清理,确保学生养成良好阅读习惯。

主要任务

一、成立读物督查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图书管理员中小学教研组长

二、原则及目标

1、激发阅读兴趣。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2、科学推荐读物。明确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学校学生读物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3、加强图书室建设。加强图书室建设,图书管理员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室的使用率。学校在教室设置图书角、图书柜等,在中厅休息区设置流动图书角,方便学生阅读,丰富阅读体验。

4、建立督查机制。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班主任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建立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报备制度,畅通社会和群众监督渠道,将定期对进校园课外读物的推荐情况开展抽查。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8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严格管理,使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开展校园读书活动,让读书成为师生的生活习惯,建设书香校园;指导亲子共读,建设书香家庭营造爱读书、读好书的良好氛围。

二、领导小组

(一)人员分工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工作职责

组长:全面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的审核工作,督促各部按照文件要求,严格自查和清理课外读物,确保学生课外读物符合教育部《办法》要求。

副组长:负责学校的课外读物审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各领导小组成员做好课外读物的规范管理工作,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组员:在分管副校长的领导下,严格审查和清理中小学课外读物,规范课外读物管理,组织各教研组开展丰富多彩的阅读活动,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

三、工作内容

一加强排查,确保学生课外读物质量。

教务处要带领图书室管理人员在原来排查清理不良图书的基础上,再进一步按照教育部《办法》要求,认真排查馆藏书籍,发现不符合要求的书籍要封存管理,不准借阅。各班要随时检查学生带入学校的课外读物,发现不符合要求的读物,要教育学生禁止阅读并及时告知家长。各班要通过家长会、家长群等方式,使广大家长熟知教育部《办法》中规定的“十二种情形”不宜读物,并对家藏图书进行排查,发现不符合要求的图书应剔除,禁止学生阅读。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二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学生书包。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荐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推荐学生课外读物要坚持教育部《办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按照“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班推荐书目建议优先推荐《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的书目。

(三)加强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所有进校园的讲座都必须通过学校领导小组的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对于家长或社会热心人士捐赠的课外读物,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领导小组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四)重视对学生电子产品的管理,严防不良信息、文章、读物毒害学生。各班要结合学校《学生手机管理工作方案》加强对学生使用手机的指导和管理,指导家长管控好学生使用手机及其他电子产品的观看内容,教育学生不浏览不健康网页和不良信息、不阅读不健康书籍、不观看不健康视频,坚持绿色上网。

(五)推动师生、亲子共读,建设书香校园、书香家庭。教务处要做好学校“书香校园”的落实工作,强化课程实施过程管理,使“书香校园”工作尽早在本校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促进书香校园建设。教务处要采取措施,组织各学部各班开展“亲子共读”活动,建设书香家庭。各班要把学生读书作为缔造完美教室的主要内容之一,创造条件便利学生阅读;语文学科组要担起学生读书的责任,使学生养成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好习惯。各班利用班级图书角,创建班级读书氛围。定期开展班级读书活动,如好书推荐,读书交流等活动,营造书香班级的良好氛围。让阅读课进课表,在三至八年级分别开设阅读课,由语文老师组织进行阅读指导,并要求到图书馆阅读。各班利用语文课、课后服务第二节课等时间,安排“慢阅读”活动,让学生享受阅读时光。开放图书馆,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00为统一开放时间。鼓励学生到图书馆借阅。

(六)坚持“红线”思维,规范课外读物推荐、征订。学校严肃学生课外读物推荐、征订纪律,非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组织任何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学校设立违规推荐、征订学生课外读物“红线”线,凡触犯者依据学校《关于加强纪律作风建设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1。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2。引导、暗示学生到指定书店购买图书的;3。未经同意,组织学生、家长下载各类学习平台、安装APP,或网上学习资料、读物征订的。

四、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保障,推进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常态化。学校成立课外读物管理领导小组,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政教处、教务处主任为成员,负责学校课外读物管理工作,切实做好教育部《办法》和学校《方案》的落实工作,使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的推荐、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发展。

2、注重宣传,使教师、学生、家长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工作人人皆知。形成工作合力,保证工作效果。

3、严格管理,失职问责。全校教师要增强责任心,严守纪律,规范自己的行为。凡因工作不力致使学生课外读物出现问题者,对当事人严肃问责。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9

学生开展课外阅读是课程教材改革方案中活动课的重要部分,也是少年儿童在成长过程中适应社会的需要。教科书不可能包罗学生所需的一切知识,也不可能及时地反映社会发展中不断更新的知识。学校教育是有局限性的,而课外阅读却是“终身教育”。因此,开展课外阅读是十分必要的。优质有益的读物是青少年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

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方案。

一、严把课外读物质量关

课外阅读进校园前需经过学校严格审查,审查课外读物是否符合以下特征: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二、有以下情形的读物严禁进入校园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三、对学校现有图书类目进行一次大梳理,对违反第二条情形的书目及时清理出校园。

1、各班进行一次问题书籍大排查。对所借阅过的问题图书及时上报处理。

2、要求图书管理员对学校现存图书进行一次细致审查,及时发现并上报问题图书。

四、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1、严禁学生带非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如需带进校园的图书,要求班主任作好审查。

2、若发现学生私自带入问题图书的,要及时收缴上报。并对学生进行严厉批评教育。

五、学校每学期对学生课外读物进行一次推荐。

1、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2、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兼顾兴趣,统筹数量种类,

确认推荐结果。

3、对推荐书目进行校园内公示,引导学生在课余时间阅读,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0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教育部和省市关于“中小学生作业管理、睡眠管理、手机管理、读物管理、体质管理”(以下简称“五项管理”)等通知精神,进一步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培养学生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促进学生身心健康成长、全面发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教育部关于“五项管理”工作部署,结合省市有关文件精神,把“五项管理”作为为民办实事的重要内容,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教育规律,推进育人方式改革,全面发展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持续营造良好育人环境,促进中小学生健康成长,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工作任务

1、营造阅读氛围。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髙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

2、科学推荐读物。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学校要严格按照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要求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或要求学生在指定书店购买。

3、加强监督管理。学校要定期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相关原则、标准和要求。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中小学校要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一校一策,推进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落实落地。

(二)加强家校合作。各学校结合实际健全家校联系制度,充分发挥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的家校沟通纽带作用,通过家长学校大讲堂、家长会、告家长书、微信公众号等多种途径,向家长做好宣传解释工作,使“五项管理”制度得到家长以及社会各界普遍认同并广泛支持,引领家长树立正确的成才观、教育观和作业观,引导家长尽到监护责任,不给孩子布置额外家庭作业,督促孩子按时休息,积极参加体育锻炼,监督孩子不阅读有害读物,不看不健康的影视片,不玩有害游戏,形成家校共育合力。

(三)加强宣传引导。开展“五项管理”工作,牵动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群众期盼性强。各校要加强对上级政策要求、创新举措和工作成果的宣传和推广。要结合不同年龄段学生实际,通过开学第一课、国旗下讲话、班(团队)会、心理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教育引导,帮助学生科学理性对待“五项管理”内容,提高自我管理能力和自律自控品质,提升学生综合素质。

(四)加强督导检查。“五项管理”工作将作为学校规范办学行为督导检查和责任督学日常监管重要内容。各校要广泛听取意见建议,设立并公开办学行为举报电话,及时解决“五项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定期开展自查工作,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纠偏,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县教体局督导室将对学校“五项管理”工作定期开展督导,确保“五项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特制定如下细则:

1、明确课外读物的管理职责。

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学校图书图书管理员和各班班主任负责课外读物推荐、清查和管理工作。

2、明确课外读物的质量要求,学校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1)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3)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4)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5)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6)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7)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8)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9)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10)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11)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12)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同时,列举出不得推荐或选用课外读物的负面清单。对清单中的书籍,进行清查、图书室下架,要求班级学生不带到校、不传播、不阅读。

5、明确课外读物进校园的推荐主体、程序和导向。

学校是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6、明确课外读物购买原则和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要求。

课外读物坚持自愿购买原则,要求学校做好家长自主购买读物指导,明确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须遵循的规定。杜绝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明确受捐赠读物的把关要求。

7、建立监督检查机制。

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读物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篇12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了《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实施方案》,方案如下:

一、成立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严格目录管理

山东省及青岛市教育主管部门确定的课外读物

三、规范推荐审查程序

课外读物推荐审查工作要严格按照程序,做到步步到位、事事规范,各流程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第一步:学校成立校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副校长任副组长,全体教导主任、班主任主任为成员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规定程序的落实,审核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选定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确保为教师、学生推荐意识形态鲜明或有益学生身心健康、实用性强、符合新课程改革与素质教育理念、与教材结合度较好的课外读物。

第二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负责人及本学科本备课组教师对推荐的课外读物达成共识。

第三步:各年级分管教导主任对会审、调整、完善后的课外读物推荐方案审签意见,报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审核。

第四步:学校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要安排专人负责审查各科室、各年级、各学科推荐的课外读物,审查合格后方可推荐阅读。

四、课外读物进校园具体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第三条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有关政策,明确推荐标准与要求。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课外读物进校园工作的全面指导与管理。地市、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全面把握课外读物进校园情况,负责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监督检查。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做好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第四条学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适度性。中小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第五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第六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七条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第八条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初选目录;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要做好指导工作。

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学校要明确校园书店经营管理要求。校园书店要建立进校园读物的审核机制,严格落实本办法的原则、标准和要求。

学校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把关要求。

第十一条学校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可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建立阅读激励机制,学校要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第十二条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学校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县

第十三条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有关行政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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